应从政治法的规则,而不是从民法的规则对“贝壳放逐法”加以研讨。这一做法并没有羞辱平民政体,恰恰相反,这种做法非常适宜地证明了平民政体的宽厚。我们总是把流放看做是一种刑罚。假如我们能把“贝壳放逐法”的观念与惩罚的观念区分开来,我们就会感到“贝壳放逐法”的宽厚了。
亚里士多德对我们说,当时大家都认为这种做法既有人道主义的成分,又深得人心。如果说人们在作出“贝壳放逐法”这一审判的当时当地并不觉得这种做法是令人憎恶的,而我们今天这样遥远地看待当时的事情,那么我们今天得出的看法能同当时原告、法官以及被告的看法相一致吗?当时人们的这种判决是把极大的荣誉给了被审判者。而当雅典人把这种审判滥用到一个毫无价值的人的身上时,人们马上停止使用这种审判。可以说“贝壳放逐法”[10]是一条令人赞赏的法律。它预防了一个已经得到荣誉的公民又获得一次荣誉而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