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接受了罗马法律中关于“替代继承”的大部分条款。但是法兰西人的“替代继承”法的动机却与罗马人的动机完全不同。在罗马,继承意味着继承者的某种祭献。这样的祭献在祭司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罗马人认为人在死亡时没有继承人是非常丢面子的事。因此,他们就用奴隶来替代继承人,于是就产生了“替代继承”的制度。关于这一点,世俗的替代继承就是最好的例证:世俗的“替代继承”制度是最早被创立的,它只是在指定继承人拒绝接受继承的情况下才可执行。它的目的不在于把遗产世代世袭相传,而是为找到一个接受遗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