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告诉我们,在刑罚轻微的国家里,公民精神所受到的影响,如同刑罚严酷的国家一样深刻。
当一个国家产生时弊时会发生什么情形?暴戾的政府便想立即加以消弭。政府并不考虑施行旧有法律,而是设立新的酷刑,以便立即制止弊害。但是,当国家的力量被用尽时,人们的思想中也适应了严刑峻法,就如同对宽法轻刑也会适应一样;当人们对轻刑的恐惧感减弱时,政府就会每每遇事推出严刑。在某些国家里,时常发生拦路抢劫,为了制止这种祸害,人们便发明了车辙碾杀刑;这使抢劫暂时停止。然而不久,大庭广众之下的拦路抢劫又和从前一样了。
而如今,士兵开小差是极常见的事;人们以设立死刑来阻止逃亡者,然而逃亡并未减少。其理由是极其自然的:一个士兵习惯于每时每刻将生命置之度外,这样便会轻视生命的冒险,或是以蔑视生命危险自得。而作为士兵又总是会惧怕羞辱,因此,应该给予他一种会使他终身蒙受耻辱的刑罚[7]。看来刑罚是加重了,实际上却是减轻了。
治理人类不应该用极端的方法;我们对于自然给予的统帅民众的种种手段的使用应该慎而又慎。如果我们考证一番致使人类放纵不羁的所有原因的话,便会看到,都是因为对于犯罪行为不加惩治,而并非由于宽松的刑罚所致。
让我们顺从自然!自然给予人类以廉耻心,就如同受到鞭笞一般。就让不名誉作为刑法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吧!
如果在一个国家里,刑罚不能使人产生廉耻之心的话,那一定是由于暴政所致,因为暴政对于恶棍和正直的人施以相同的刑罚。
如果在一个国家中,人们不敢轻举妄为是出于对酷刑的惧怕的话,便可以断定,这主要是由于政府的暴戾,这种暴戾体现在对有轻微过错的行为施行酷刑。
经常有立法者,试图纠正某一个弊端时,仅仅考虑纠正这一弊端本身;他的目光只盯着一个目标,却对纷繁的弊害视而不见。当弊端一旦被纠正,人们所看到的只是立法者的严酷,而国家中却遗留下某种由于这种严酷的做法所导致的弊害;近而使人民的精神世界被毒化,适应其专制主义倾向。
里山大战胜了雅典人;在对雅典俘虏审判时,有人控告雅典人曾把两条战船上的俘虏全部推下悬崖,并在其议会的决议中规定,对抓获的俘虏一律斩去双手。因此,除了曾经反对过这一决议的阿迪蔓蒂斯之外,其余的雅典俘虏被尽数屠杀。在腓罗克列斯被处决之前,里山大斥责他说,是他破坏了人民的精神世界,把残忍教授给了整个的希腊民族。
普卢塔克说:“阿哥斯人处死了一千五百个自己的公民;雅典人曾经为此举行赎罪祭,希望神明能使雅典人的心灵永远避开这种残酷的思维。”
有两种形式的腐化方式存在,一种是由于人民不遵守法律所致,另一种则是人民被法律本身所毒化。被法律毒化是无可救药的弊端,因为它的危害在于矫正弊端的方式本身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