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族政体中最高权力掌握在一部分人的手中,正是这些人制定并实施法律的。其余的人民与这些人的关系充其量也就像君主政体中的臣民与君主的关系。
那里并没有实行抽签选举,因为那样会产生种种不利因素。事实上,一个已经建立了令人痛苦至极的爵位阶层的政府,即使选择抽签选举的方式,也无法减轻人们的憎恶感,因为嫉妒的是贵族阶层,而不是官吏。
既然贵族的数目如此庞大,就必须由参议院协调处理贵族团体无法决定的事务,并筹备贵族团体决议中的某些事务。在这种情况下,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参议院中实行的是贵族政治,在贵族团体中则是民主政治,人民沦落到一钱不值的境地。
如果能通过某种间接的途径,使人民摆脱灭顶之灾,在贵族政体下将会是一件幸事;如同热那亚的圣乔治银行主要由人民中的精英人物进行管理,人民在政府中拥有某些权势,也会尽享繁荣。
参议院的参议员绝不应该有权补充其缺额成员,再也没有比这种权限更会使弊端长久持续的了。初期的罗马实行一种贵族政体,参议院不能补充缺额成员;新的参议员得由监察官任命[5]。
在共和国里,某一个公民骤然获得过高的权力,便会发生像君主政体中或者更甚于君主政体的某种情况。在君主国中法律符合政体的要求,或者适应其政体;君主还能受到政体原则的约束。但是,在共和国里,某一个公民获得太高的权力时,这种权力的弊端便会更加明显地表现出来。因为没有任何防范的法律条文,所以对他们毫无约束力。
这条规律的例外之处在于,当某个国家的政体架构需要一个拥有非常权力的执政官时,就另当别论了。罗马的“独裁官们”,威尼斯的“国家审理官们”都是如此。这些官吏十分可怕,他们强行把国家重新带入自由。但是,这些官职在这两个共和国中为何拥有如此巨大的差异呢?那是因为罗马维护的是贵族政治的残余,而且与人民作对;而在威尼斯人们则利用“国家审查官”维护其贵族政治,但是却与贵族作对。这正是罗马的专政统治时间很短的原因所在,因为人民总是按照热情而绝非按规划行事。独裁官员必须具有骇人的能力,因为他们的目的在于恫吓民众,并非去惩处人民;独裁官只是为某一件事而设立,他们也只能在这件事上享有无限的权力。因为这个官职总是为某种未曾预料的情况而设立的。在威尼斯情况则恰恰相反,那里设置一个永久性的执政官。通过这名执政官可以使各种规划付诸实施、得以继续、中止,或者重新开始;因为某个人的野心可以变为某个家族的名利欲;某个家族的奢望有可能蔓延为数个家庭的野心。人们需要有一个隐蔽的官职,因为这一职务所要惩处的罪行,往往是隐藏很深,而且在秘密与缄默中进行的。因为它不仅仅是制止人们知道的罪行,甚至要预防人们不知道的罪行。总而言之,威尼斯的官职的设立是为了惩处他所质疑的罪行。而罗马的独裁官对于罪行,甚至当事者已经承认的罪行,运用威胁手段多于惩罚手段。
在所有的官职中,给予重权可以补偿其短暂的任期[6]。大部分立法者将官职的任期确定为一年。若长于一年,便会产生危险。若短于一年则与事物的特性相悖。有谁情愿这样管理自己的家务呢?在腊古礼国家元首每个月更换,其他的官吏每星期更换;城堡首领每月更换。这种情形也只能在一个被某些列强包围的小共和国里发生;那些强国可以轻而易举地贿赂共和国的小官吏们,使其腐败。
最理想的贵族政治表现在不占有国家任何权力的那部分人民数目极少,并且极为贫穷。这样占国家支配地位的那部分人民便毫无兴趣去压榨他们。由于这一原因,在雅典当安提帕特尔规定拥有两千个得拉姆银币的人们,才能拥有选举权。他使建立最理想的贵族政治成为可能,因为不拥有两千得拉姆银币的人很少,被排除在选举之外的人数极为有限,在城市中几乎没有人不拥有选举权。
因此,贵族家庭更加尽其所能实现平民化。贵族政治越是走近民主政治,便越趋于完备;越走近君主政治,则越背经离道。
最理想的贵族政治,则是处于屈从地位的那部分人民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那部分人民的私人奴隶,如同波兰的贵族政治,在那里农民是贵族的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