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罗马的法律制度,除了那些受夫权支配的妇女[19]之外,所有的妇女都受到永久性的监护。妇女最亲近的男性长辈拥有这一监护权。用一句粗俗的俚语[20]概括的话,这种监护对于妇女似乎是极为难堪的。这种法律制度对于共和国而言不失为好方法,而对于君主国来说则完全没有必要了[21]。
在野蛮人的法典中可以看到,古日耳曼妇女似乎也受到永久性的监护。这一做法又流传至日耳曼族建立的君主国家之中,但是却未长期保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