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自己听懂了他的意思——努力再次成功。然而此刻我在琢磨。
“留下来用晚餐吧?”吉尔问他。
“我很乐意,不过……”
“务请留下,不会添什么麻烦。”
“你能肯定?”
“甜椒在瓦罐里蹲了一整天,另外还有玉米圆饼和色拉。”
韦斯点了点头:“对了,我妈妈过去常爱做甜椒小菜。那是在我爸爸去世以后、妈妈染上酗酒习惯之前的事。”
吉尔紧锁眉头。韦斯没有注意到她的表情,只是凝视着他的啤酒罐。
“此后她就根本不做饭菜了,”他说,“当她进医院时……这是回到俄克拉荷马州的事了。哎,癌症要了她的命。市政当局将我送到养父母的家里。我想我就是从那时开始变野的。”
在沉思中他喝干了那罐啤酒,而且旁若无人,后来才仿佛想起我们在场,眨眨眼说:“一顿家常饭菜将是上等佳肴。”
“很快就端上来。”
但是她仍然显得不安,我正要问她是怎么回事,她进屋了。
韦斯伸手拿起玫瑰丛中的一个纸袋,说道:“不管怎样,老兄,”他递给我一罐啤酒,“你还要搞另一部电影吗?”
“同行们说大家都在抢你。”我坐在他旁边,凝视着大海,拍拍啤酒罐上的拉环。
“是呀,然而咱俩难道不是一条船上的人?你是作家兼导演,我来演戏,就咱俩,没别人。”他用肘部轻轻推了推我的膝盖,说,“那个合同是这样的吧?”
“如果你这么说,那就算是了。从现在起,你已有能力去做任何你愿做的事。”
“得了,我要的是一位朋友,我所信赖的人,在我犯傻时能提醒我的人。而其他那些家伙,在他们认为能挣到一个子儿时,会不顾一切地让你去干任何事,哪怕把你毁了也不在乎。我已汲取了教训。相信我,这次我不套干砸的。”
“故事倒有一个。”我有点含糊地说。
“咱们听听故事的构思吧。”
“我一直努力构思。咱们先考虑一下现实。观众喜欢你扮演的动作角色。可你如果总是塑造叛逆的形象、反传统的角色,也不太好。你不妨演个保镖形象怎么样?我们设想他既年轻又粗犷,给一位著名的女演员当保镖。
比如像能提醒我们想起玛丽莲·梦露的那类女明星。按照情节,他暗恋那位女明星,但又不便向她吐露真情。后来女明星因服用过量安眠药而死,警方说这是一件自杀案件,各家报纸也随声附和。但保镖不相信她会自杀,他发现了谋杀的证据。他对那种掩盖罪行的做法感到愤怒。他怀着悲伤作进一步的调查取证,结果差点给一伙人杀死。现在他更加愤怒,因为他了解到,下令谋杀那位女明星的竟然是她那位著名的情夫——当今美国总统——当时正值大选年,那位女演员正准备写文章将她和总统有染的事情公诸于众。”
“我认为——”他喝了啤酒后说,“拍摄地点可在俄克拉荷马。”
“还有芝加哥和纽约。这片子会激起政府当局的强烈反应,同时还塑造了一个值得同情的英雄。”
他笑嘻嘻地问:“咱们啥时候开始啊?”
我们就这样对影片《鸣冤》达成协议。
我整个晚上都兴奋不已,但是后来——在我们愉快地吃了一顿晚饭,韦斯开着摩托车离开之后——吉尔对我的盲目乐观扎了一针。
“他谈的关于在俄克拉荷马的那些事,比如他的父亲弃家出走,他母亲酗酒而且死于癌症,他到养父母家……”
“他的话让你心烦,我注意到了。”
“你整天只顾忙着写东西,连那些有关他出身背景的小报都没留心过。”
我将一只碗放讲洗碗机内。问道:“是吗?”
“韦斯来自印第安纳州。他是个弃儿,在孤儿院长大。可他向你介绍的出身背景却不是他本人的。”
“那么是谁的……”
吉尔注视着我。
“我的上帝,可别是迪肯的背景。”
于是接下来的事,就像从盒子里蹦出一张鬼脸盯着我一样。韦斯与迪肯长得像,这可以说是巧合,是命中的注定,就像上帝赐予他一般。但是其他方面——如行为举止、穿着打扮、嗓音特点等——却是刻意模仿。我知道读者诸君心中所想的是——我前后矛盾。当我第一次遇见他时,我认为他的样子十分自然,不可能有意模仿迪肯。当我意识到他的测试镜头在所有方面都和迪肯在《生的权利》中干草棚那场戏的表演相同时,我不相信韦斯是刻意复制那场戏。因为测试镜头给人的感觉十分自然,不是模仿。那是对迪肯的尊崇。
然而如今我清楚了。韦斯是在刻意模仿。但令人恐惧的是他的所作所为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意义上的模仿,他已完成每个演技型演员的终极目标,他不是在演戏,他也不是假装成迪肯。实际上他在演绎自己的模式。他全身心地投入到角色中,开始时他无疑是有意识地在扮演这个角色,到后来自己就变成了这个角色。韦斯·克兰只是存在于姓名中,他的家庭背景、他的思想、他的身份等不再属于他自己,它们属于一个死者。
“这是什么见鬼的玩意JL?”我问道,“是《三面夏娃》?西比尔的作品?”
吉尔忧心忡忡地望着我说:“只要它不是《变态狂人》。”
我该怎么办?去告诉韦斯他需要帮助?去作一次贴心的交谈,劝他走出错觉?但这样的交谈只是停留在理论上,我们没有把它付诸行动,无论如何他不是危险人物。恰恰相反,他的行为举止没有差错。他总是说话文静,还带点幽默。此外演员们常用各种方式使自己兴奋起来,自然会显得有点古怪。我想,要采取的最好行动就是等着瞧。另一部影片即将开拍,好像不存在什么捅娄子的感觉。如果他的错觉变得具有破坏性……
他与全体演职员相处当然没啥困难。轮到他的戏时,他提前半小时到场。他熟悉台词,总是花上几个傍晚和周末——无偿地与别的演员一起排练。连制片厂副总裁也承认样片相当棒。
惟一的麻烦迹象就是他热衷于赛车和骑摩托飙车。因为替他支付的保险金过高,制片厂副总裁非常生气。
“嗨,他需要释放一下,”我说,“他的压力太大。”
我承认我的压力也太大。这次我的预算价值两千五百万美元,我不想为了让我一手推出的影星走出错觉而毁掉影片。
影片按拍摄计划拍到一半时,韦斯来对我说:“看见了吗,不开玩笑。
这次我表现良好。”‘“嗨,我十分感激。”他用“这次”是他妈的什么意思?各位也许在想:如果我对他的关心多于对自己的影片,就能阻止悲剧的发生。但是我真的关心了——正如你们即将见到的那样。但没有用。要发生的是不可避免的悲剧。
影片《鸣冤》取得了比《外国雇佣军》更大的成功。在世界各地的总收入为两亿美元。根据《综艺》杂志预测,下一部影片的总收入甚至更可观。
当然啦,下一部——即第三部影片。但在我的脑后有声音在威胁说:对迪肯来说,“三”可不是个幸运数字。
在与制片厂进行一次正式会谈之后,我离开会场朝我那辆新的法拉利轿车走去——它停在专用停车场内。突然有人喊我的名字。我转过身,透过伯班克的烟雾,瞥见一个留着长发和络腮胡子的男人朝我奔来,他穿着一件缀有珠形饰物的瑟拉佩和一双凉鞋。我不知道在瑟拉佩下面他有没有穿哈玩意儿。
我认出了他——唐纳德·波特,迪肯的朋友,他在《生活权利》中有几场戏,在迪肯去世后重新对该片录音时,他模仿了迪肯的声音。如今波特得有五十来岁了,但是看他那副打扮,似乎60年代永远没有过去。而且嬉皮士风格仍然存在。20年前他主演并执导了一部轰动一时的青年影片——片中充斥着吸毒、摇滚乐和性。有段时间他曾在圣达菲致力于创建自己的制片厂,但是他执导的第二部影片却搞砸了。在影坛销声匿迹一段时间后,他作为一个演员再度出来。看到他那身装束打扮,我实在不明白他怎么骗过大门的保安人员。并且由于我和他互相认识——我曾经改编过一个电视剧,正好他在其中担任角色,因此我挺担心他跟我要份工作。
“我听说你在这地方,一直恭候着你。”
我盯着他赤裸的双腿。
“对这身装束感到诧异吗,伙计?”他对自己做了个滑稽的手势,“在此开拍的一部电视剧里我扮演了个角色,该剧名叫《迷幻药》。”
我点点头说:“汤姆·沃尔夫原著,肯。克西改编。别告诉我你在剧中扮演——”
“不,我扮演克西太老了。我是尼尔卡西迪。他与凯鲁亚克决裂后,便加盟克西,为‘快乐的恶作剧者’开大巴士。你知道,都是一车子垃圾,伙计。卡西迪从未像这种打扮,他的穿戴类似迪肯。要不就是迪肯打扮得像他。”
“哦,不错。嗨,很棒。很高兴你的一切进展顺利。”我转身朝自己的汽车走去。
“等一下,伙计,刚才并不是我要对你讲的事。韦斯·克兰这个人,你认识?”
“不,我……”
“迪肯,伙计。听着,别对我说你没有注意。见鬼,伙计。我模拟过迪肯的声音,我了解他。我是他的朋友,没有谁比我更了解他。克兰的嗓音比我更像迪肯。”
“是这样吗?”
“这不可能。”
“因为他干得更好吗?”
“太残酷啦,伙计。真的。我不得不告诉你一些事。我并不想让你认为我又在吸毒,我发誓自己是清白的。仅仅一点儿大麻,喏,瞧这些。”他的眼睛明亮得像天上的新星。“我现在笃信星相预测命运,一种占星术。星相啊。对于一个电影演员来说,了解星相是好事情,你不这样认为?星相啊。
在星相中有许许多多真理。”
“你别吸多了毒品乱说话。”
“你这么看吗,伙计?哎呀,听我说。我想我亲自看看,因此我查明了他的住处,但是我没有去那里。想知道为什么吗?”他不让我回答。
“我不必去。我认出了他的地址,那地方我以前去过上百次。当时迪肯就住在那儿。”
我不禁往后退缩:“你已改变了话题。这事与星相学、占星术有何干系?”
“克兰的出生日期。”
“怎么啦?”
“就是迪肯死的那一天。”
我发觉自己快要停止呼吸了:“那又如何?”
“更见鬼,伙计。别佯装那是巧合,都有星相为证。你知道将会发生什么——克兰如今是你的面包和黄油,但是从现在算起,四个月后那趟挣外快的列车将要终止。”
我没有回答。
“克兰的生日要到了,就是迪肯去世的祭日。”
当我深入研究那句话时,就发现其他相似的地方。韦斯将满23周岁——正好是迪肯死亡时的年龄。而且韦斯即将完成他的第三部影片——迪肯第奎部影片中的相同地点,当他……
我们正在拍摄我写的那部影片《横冲直撞》。该片讲述一个来自粗俗社区的年轻人,他返回该社区教书,一伙本地的流亡民骚扰他和他的妻子,直到后来他找到惟一能摆脱的方式——那就是以暴制暴(他曾经也领导过自己的帮派,后来脱离了)——回归到充满暴力的生活中。
让剧中人物骑着摩托车恢复其魅力是韦斯的主意。我不得不承认那个意见具有商业价值,摩托车比赛赋予韦斯一种出名的激情。但是我也感到担心,尤其是当他坚持要玩特技时,我更加忧虑。
我无法向他和盘托出我的忧虑。似乎在他前两部影片中他努力表现的模范举止给他的压力太大了,突然他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常常迟到,在摄制现场喝酒,滥搞恶作剧。有一次恶作剧,他点燃的爆竹溅落的火星烧掉了换服装的活动房车。
他所做的一切等于是自掘坟墓。他完全把自己与迪肯等同起来,结果导致他走向相同的结局。
正如迪肯在拍最后一部电影时的情况一样,韦斯开始显得颓废:双颊凹陷,歪眉斜眼,像缺吃少睡一样佝偻着身体。他日常拍摄的镜头实在太丢人。
“我们怎能设想请观众掏钱去看这种狗屎表演?”制片厂副总裁不禁质问道。
“我得把镜头从他身上移开,镜头对准和他谈话的角色。”我心慌意乱地说。
“此话似曾相识。”站在我身边的吉尔说。
我懂得她的意思。我曾经指责过影片《撕毁的诺言》的导演,如今我会变得和他一样。
“得了,你难道不能控制住他么?”副总裁问。
“这倒挺难,这些日子他面目全非。”
“见鬼,如果你控制不了,也许换个导演能做到。这一揽子买卖已耗费我们五千万美元。”
这种境遇使我如坐针毡,我几乎要告诉他收回那五千万美元,而且……
突然间我明白了他施加给我的这种压力,我便挺直腰板说:“放松点,只要给我一个星期。如果到时候他还没有改进,我会很乐意偃旗息鼓。”
“这可是你说的。就一个星期,朋友,否则免谈。”
早上,我等候在他换服装的活动房车内,像往常一样,韦斯又迟到了。
站在敞开的房车门口,他躲开我的眼神。“如果这不算是告诫,”他摇摇头说,“没错。正是我被人认为要玩花招——我们在拍的这部垃圾影片叫什么名字来着?”
“韦斯,我想跟你谈谈。”
“嗨,有趣的事。又是老一套,只要让我有工夫拿一罐啤酒,好吗?”
他摸索着将房门一关,在阴暗中歪着身子走到一个小型冰柜跟前。
“尽量让你的头脑清醒些,这很重要。”我说。
“对呀,当然哕。”他“砰”的一声将啤酒罐上的拉环揭去,让冰柜的门敞开着,就痛饮起啤酒来。随后他擦了一把嘴边的残液,说,“但是首先我需要帮一个忙。”
“那得看情况。”
“我不必请求,你是知道的。我可以我行我素。我在努力表现得有礼貌。”
“什么事?”
“星期一是我的生日,我希望那天请假。在索诺那有场摩托车比赛,我想去那儿度过一个漫长的周末。”他说罢又喝下更多的啤酒。
“我们之间曾有过一个协议。”
他皱起眉头,啤酒顺着下巴往下滴。
“我写剧本又兼导演,你当主角。就咱们俩,没别人。”
“是啊,怎么啦?我信守合同。”
“制片厂给我一星期时间规范你的形象。要是办不到,我的拍摄计划就完蛋。”
他轻蔑地说:“我会告诉他们,如果你不干了我就罢工。”
“没那么简单,韦斯。现在他们并不急着根据你的愿望去做事。你正在失去影响力。你还记得为什么你喜欢我们组成一个团队吗?”
他犹豫起来。
“因为你需要一个朋友,使你不至于重蹈覆辙,使你不会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得了,韦斯,你现在干的都是些啥事呀,简直是一团糟。”
他喝干了啤酒,将易拉罐捏扁,噘起嘴唇,气鼓鼓地说:“就因为我过生日要请一天假吗?”
“不,是因为你把自己和角色混为一谈了。你不是詹姆斯·迪肯,可你相信自己是,再说星期一你将死于一场车祸。”
他眨眨眼,旋即又讽刺地说:“哦,原来如此,现在你是算命先生了?”
“一个半拉子精神科医生。你无意识地要去完成一个传奇故事,从你一贯表现来看,两个人命运相同的说法十分准确。”
“在我们初次见面时,我就告诉过你——我不喜欢那些胡言乱语!”
“那么就去证明它。下个星期一,你别靠近摩托车、汽车,甚至一辆微型单座竞赛汽车。你来制片厂就别喝酒,你尽量把工作干好。然后我开车将你带去我家,为你举行一个私人聚会。就你、我和吉尔三个人。她答应为像你做一顿你喜欢吃的饭菜:带骨牛排、烘烤豆子和蒸玉米,家制的生日蛋糕巧克力;还有你喜欢的各种厨艺。然后你就留宿在我家。到了第二天早晨。我们便将詹姆斯·迪肯抛在脑后,而且……”
“什么?你说什么?”
“你将会有迪肯从未有的职业成就。”
他的目光看起来有些捉摸不定。
“要么你去赛车,毁了你自己,也违背了你的诺言。你和我们在一起。
是一个团队。不要背离我们的合同。”
他浑身战栗,似乎要垮掉。
在一部电影中故事已经达到高潮——他如何在生日那天没有参加赛车,我们如何举办一次私人聚会,还有他几乎一句话也没说,就在我们的客房里就寝。
如此这般就幸存下来。
然而实际上发生的事读者诸君往下看。在韦斯生日后的那个星期二,他在拍戏时忘了台词。在镜头前他已无法表演,甚至嗓子都走了调。星期三的情况更糟。
但我要说的是下面这件事。韦斯的生日那天,正好是迪肯的忌日。韦斯从容不迫地出现在拍摄现场,履行我们的协议。在韦斯的演员生涯中,他这次的表演最为杰出。那是登峰造极的表演。我时常怀着深深的敬意,观看那些场景的录像带。
当天摄制的镜头确实十分卓越,使得制片厂的副总裁同意我们完成该片。
不过那位副总裁永远也不知道,我是如何随意杜撰出影片余下部分的情节。一夜之后,韦斯就黔驴技穷。很多镜头无法公开,我只有束之高阁,送出的是一大堆凭空想像剪辑出的镜头,而且内容不伦不类,还是依靠唐纳德·波特的可贵帮助才得以出笼。韦斯最后的大部分台词都是他的配音。
“我早就告诉过你,要相信星相、占星术。”唐纳德如是说。
直到我将四个场景的样片拿给一位我认识的声音专家看时,我才相信了他的话。那个声音专家擅长将人的声音通过计算机处理,制成可视的曲线图。
他将曲线图在我面前展开,对我说:“有人跟你开了个玩笑,否则就是你在戏弄我。”
我觉得有些站立不稳,只好将双手扶在他的办公桌上,问道:“是怎么回事?”
“第一卷胶片使用的是《生的权利》中迪肯的场景,以此为标准,第二卷胶片比较接近。但是第三卷胶片便毫无类似之处。”
“那么开玩笑的情况出现在何处?”
“在第四卷胶片里。它和第一卷匹配得天衣无缝。到底是谁骗谁?”
在第一卷中是迪肯的原声;在第二卷中是唐纳德·波特的配音,声音接近迪肯,是他在影片《横冲直撞》中为韦斯配的音;在第三卷中是韦斯本人的声音——我之所以不能使用《横;中直撞》中的原声,是因为韦斯的声音技巧已经十分糟糕。
那么第四卷胶片的录音剪辑是怎么回事呢?声音和迪肯一模一样,可以确信无疑。又是韦斯的杰作,原来就是他的测试镜头,模仿《生的权利》中的场景。
韦斯不见人影。毫无疑问,他的声音技巧崩溃得如此彻底,以至于永远也不能当耀眼的明星了。我不断地打电话找他,却从未得到回答。于是便有了我的倒数第二次寻访,我驱车去沙漠附近他那个肮脏的住处。曼森部落已不复存在,在户外只停放了一辆摩托车。我爬上向阳的门廊,敲了敲门,没听见任何动静,便自行打开了房门。
屋内拉上了窗帘,里边光线很暗。我沿着门厅走进去,便听见疲惫的喘息声,朝右拐就进入了一个房间。
喘息声此时更响了,更加刺耳,更加憋不住。
“韦斯?”
“别开灯。”
“我一直在为你担心呀,朋友。”
“不要……”
我却将电灯开亮了,所见情景使我翻肠倒肚。
他颓然跌坐在一把椅子上,说是钻进椅子好像更为准确,整个儿一具正在腐朽、分解的躯壳。他的脸颊塌陷下去形成两个坑,显出牙齿的形状。在他周围的地板上,有一堆腐烂的蔬菜汁水已形成一个小水塘,正散发出恶臭。
“我应该在生日那天去参加赛车,是吧?’’他说起话来就像从喉咙缝隙里蹿出的哨音。
“噢,见鬼吧,朋友。”我哭了起来。“仁慈的上帝,我本该让你去的。”
“帮帮我的忙,行吗?现在把灯关了,让我平静地离去。”
我本来有太多的话要对他说,可是竟无语凝噎。我感到肝肠寸断。
“好搭档,”他说,“我想咱们最好淡忘合同之事。我们不再有共事的机会了。”
“我能帮你什么忙呢?一定有什么事我能——”
“是啊,就让我按照需要的方式结束自己。”
“听着,我——”
“离开吧,”韦斯说,“让你呆在这儿,听着你对我的怜悯,对我的伤害太大了。”
“但是我关心你,我是你的朋友。我——”
“正因为这样,我知道你会按照我说的去做,”——在他喉咙口的洞里又发出了哨音——“还是离开吧。”
我站在黑暗中,倾听着他发出的其他声音:腐烂的声音。“医生。医生一定有办法能——”
“去过。做过。我的毛病没有哪个医生能治。眼下如果你不介意……”
“我能做什么?”
“你是不速之客,请出去。”
我又静待了很长一阵子,只好说:“……好吧。”
“我很喜欢你,伙计。”他说。
“……我也如此。”
我晕头转向跌跌撞撞地走出房外。亮晃晃的太阳照得我睁不开眼睛,从那问屋子带出来的臭气还不能从鼻孔里除去。我无力地上了旁边的汽车。
第二天我又开车外出。最后一次吉尔跟我一起去韦斯家——但他已经搬走。此后我再也不知他的下落。
这便是故事的结尾,也是韦斯演艺生涯的最后片段。虽然他的天才已尽,但是他的意志长存。
还有他出演的影片,将永垂不朽。
瞧,特技效果非常可贵。电影制片厂会利用一切手段来削减成本。
他曾经告诉我:“淡忘我们的合同。”我过后方才明白他的寓意——在他最后出演的一部影片中他甩开我独立拍片。但是他没能名列在影片开头或结尾的字幕中。影片名为《来自地狱的蛇神》。还记得贝拉·卢果西被埋葬在“吸血鬼”岬之前,在他最后一部红极一时的影片中的非凡表现吗?贝拉的卓越表现堪与韦斯媲美。在峡谷我和吉尔一起看过《蛇神》影片。放映生意好得出奇,我和吉尔几乎没得到座位。
吉尔和我都泪流满面。
这个该死的小镇。无人关心它的所作所为,只要能吸引观众就行。
当银幕上的韦斯阔步走向女主角时,观众们大声喝彩。
但是他的下巴脱落了。
橙色代表痛苦,蓝色代表疯狂
在1986年,即前一篇小说发表一年之后,我作出一个令我和别人同样吃惊的决定。从1970年起,我一直在依阿华大学从事美国文学教学工作。
我提升了职称,并获得聘任和全职教授的职位。我全身心地喜爱教学工作,跟那些渴望学习的年轻人相处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那所大学的氛围和同僚朋友们给我的激励,一直持续了16年。
然后在某天早晨我醒来时,发现自己不再有精力投身于两份全职教授的工作了。我的脑海里充斥着每周工作7天的回忆。要兼顾教书职责和写作,需要我经常天不亮就起床,而且在我家人已经酣睡之后,我得保持清醒状态。请上一天假,或者过一个悠闲的周末,对我而言就是天方夜谭。然而尽管教书是我所爱,同时写作也是我的热情所在,但是当过度疲劳终于将我压垮的时候,毫无疑问,这位“举止温和,但喜欢事事跟人对着干的教授”
(正如一位批评家如此称我)将采取什么行动了。在1986年秋天,我辞职离开了那所大学。
生活的变更是件痛苦的事。毕竟,学术生涯一直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甚至比我在依阿华大学工作的岁月更长——一直可追溯到1966年我在宾夕法尼亚州升入研究生院。尽管如今我拥有这份难得的享受可以专职写作,但我仍然十分怀念课堂。我时常反省自己的抉择。但是几个月过后,写作和教书对我而言突然变得都无关紧要了。
1987年1月,我的儿子被诊断为骨癌。从那时起直到当年6月他去世为止,眼看着马特遭受感情上和肉体上的折磨,如同梦魇般起伏跌宕,我简直怀疑我快发疯了。我对自己说:这种情况不可能会发生,这不是真的。但是令人绝望的是这是真的,而我发现自己很想逃离现实。当我坐在马特的重症监护室内,注视着他那受到脓毒性休克蹂躏的昏迷的躯体,我惊异地发现车中拿着斯蒂芬·金的一本小说。斯蒂芬是我的一位朋友。他认识马特,好心地写了几封信给他,还送了他一些摇滚乐磁带,试图分散他对病痛折磨的注意力。即便如此,在现实生活的恐惧中阅读编造出来的恐怖小说,在我看来显得有违常理。然后我想到,编造出来的恐怖小说为防止现实生活中的恐怖而设置了一道屏障,这实在是有点自相矛盾。我不禁回想起那些忠实的读者如何经常写信给我,描述他们生活中的灾难——死亡、婚姻破裂、失业、火灾、水灾、交通事故等等——告诉我说曾有我的一本书帮助他们度过漫漫长夜。作为我的博士论文研究对象,约翰巴思曾经说过:“虽然现实是一个参观的好去处,但是你不会愿意生活在哪里。”
当这些想法在我的脑海中翻腾时,另一位朋友道格拉斯·温特——一位多才多艺的小说家、评论家、文选编者和律师,问我是否愿意向他正在编著的一本选集——《首要罪恶》投稿。当时写作却是我最不愿意做的事,但在道格拉斯的鼓励下,我利用去医院探望马特以外的时间,在我所迷恋的凡.高油画的启发下,写成以下这部中篇小说。这是一篇有关疯狂的传奇,它有助于保持我头脑的清醒。本篇小说于1988年作为最佳中篇小说,获得恐怖小说作家协会奖。
凡·多恩的作品当然是有争议的。在19世纪后期,他的画作曾在巴黎的艺术家中引起一些流言飞语,为某些传奇提供了素材。摈弃固有传统,采用惊世骇俗的手法,凡·多恩紧紧抓住了技法的精髓,并全身心地投入其中。色彩、构思、结构等等,心中有了这类基本原理,他创作出如此与众不同、如此推陈出新的肖像画和风景画,使得这些画作的主题对于凡多恩而言,似乎仅仅是将颜料涂上画布的一个借口。在热烈奔放的色块和曲线里,他所运用的鲜艳色彩经常显得分外厚重,使得颜料如浅浮雕一般凸出画布八分之一英寸。观众的感悟受到色彩的强烈主导,因此和技法相比,作品所描绘的人物或景色反而退居其次了。
在19世纪后期,印象主义是流行而前卫的理论,它模仿眼睛的趋势,将视觉焦点以外的物体描绘得朦胧而含糊。凡·多恩比别人领先了一步,他强调物体之间缺乏明确的界限,所以看上去它们都好像融为一体,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宽泛的色彩世界。凡·多恩画出来的树枝成了外伸的触须,伸向天际和绿草地,正如从空中和草地伸出的触角够到了树上,这一切都融入了五彩斑斓的曲线。他似乎不是致力于光线的幻觉,而是致力于现实本身,或者至少运用了他自己的理论。树就是天空——他的技法表明了这点。草地就是树,而天空就是草地。万物归一统。
凡·多恩画法在他那个时代的理论家眼中并不受欢迎,以至于他花费数月心血所作的一幅油画,还经常换不到一顿饭钱。他的失败导致了精神崩溃。他的自残行为,使得他曾经的朋友——如西桑尼和高更,感到震惊并与之疏远。凡多恩在贫困潦倒和默默无闻中死去。直到20世纪20年代时。
也就是在他逝世30年后,他的画才被视作天才的作品展出。在20世纪40年代,他拷问心灵的个性特点被作为畅销的长篇小说的题材,并在20世纪50年代,被好莱坞制作成影片并大获成功。当然,近年来哪怕是他最微不足道的作品,没有三百万美元就根本买不下来。
啊,艺术!
故事从梅耶斯以及他和斯图文森教授的会晤说起。“他勉强同意……”
“我很惊讶他竟然同意,”我说,“斯图文森讨厌后印象主义,特别是凡多恩的作品。你为什么不请个容易办成事情的人,像布拉福德老头“因为布拉福德学术声望不够。如果不能发表的话,我看不出有什么必要写论文,而且一位受人尊敬的论文导师能够引起编辑关注该论文。此外,要是我能说服斯图文森的话,那么我便可以说服任何一个人了。”
“那正是斯图文森想了解的。”梅耶斯说道。
我仍然能栩栩如生地回忆起那时刻,梅耶斯挺直他那瘦长的身躯,将鼻梁上的眼睛朝上推了推,并且紧锁眉头,使得他眉毛上方的红色卷发缩“斯图文森说过,即便他不允许自己表示对凡·多恩的厌恶——上帝,我实在讨厌那个自以为是的混账说话的样子——他也不能理解我为什么要用一年的时间,来写一个无数的书籍和文章已经写过的画家。为什么不挑一个颇有前途的但还未出名的新表现主义画家,把我的名声和他的前途押在一起赌一把?斯图文森所推荐的画家很自然就是他喜欢的。
“十分自然,”我说,“如果他提到画家的名字,我想他就……”
梅耶斯提到了那个名字。
我点了点头说:“斯图文森在最近五年内一直试图将他收归门下。他希望重新出售那些油画,赚得的钱可以让他退休后为自己买下一幢在伦敦城里的房子。那么你跟他谈了些什么?”
梅耶斯刚要张嘴回答,却又迟疑起来。他带着沉思的神色,转身走向一幅凡.多恩《山谷里的柏树》的印刷复制品。复制品悬挂在一排高达天花板的书架旁边,书架上塞满了凡·多恩的传记、作品分析,以及复制品的界定冼集。他有一阵子没有说话,仿佛看见那幅熟悉的复制品——它那印刷出来白勺色,彩不能与原作辉煌的色调相匹配,它的复制过程不可能在画布上再现颜料凸出并蜿蜒卷曲的精美纹理——仍然使他呼吸困难。
“那么你究竟跟他谈了些什么?”我又问道。
梅耶斯怀着既受挫又艳羡的心情长吁一口气:“我说过,评论家写的有关凡·多恩的文章多半是垃圾。他同意了,暗示说这些画作本身比垃圾好不了多少。我说,甚至那些天才的评论家都没有探究出凡·多恩的精华所在。他们遗漏了某些最关键的东西。”
“是哪些东西呢?”
“正是斯图文森的下个问题。你知道吧,在他不耐烦的时候,他会一再地重新点燃他的烟斗。我必须说快点。我告诉他说,虽然我不知道在寻求什么,但是只要有某样东西——”梅耶斯朝那幅复制品打了个手势,“某样东西在那儿,某样无人注意到的东西。凡·多恩在他的日记里有许多暗示。我不清楚到底是什么,但我坚信他的画作里蕴含着一个奥秘。”梅耶斯瞥了我一眼。
我扬起了眉毛。
“得了,如果无人注意到,”梅耶斯说,“那它一定就是秘密,对吗?”
“但是倘若你也不曾注意……”
不由自主地,梅耶斯又转身朝着那幅复制品,他的语气中充满惊奇:“我怎么会知道秘密在哪里呢?因为当我看着凡·多恩的油画时,我能感觉到它,我能察觉到它。”
我摇摇头说:“我可以想像得出斯图文森对此说了些什么。那个人对待艺术就像几何学一般,而且没有任何秘密——”
“他说的是,如果我变成神秘主义者,我就应该在教会学校,而不是艺术学校。但是如果我要足够的绳子以悬梁自尽,而且扼杀我的职业生涯,他可以满足我。他说,他乐意相信他的思想是很开放的。”
“真是笑话。”
“相信我,他没有开玩笑。他说他喜欢歇洛克·福尔摩斯。要是我认为自己发现了一个谜,并且能自己解开,那么就只管想办法去解开它。说到这儿,他给了我一个最屈尊的微笑,并声称在今天的全体教师会议中他会提及那事。”
“那么你还有什么问题呢?你得到了你想要的东西,他同意指导你的学术论文。为什么你听起来如此——”
“今天根本没有什么全体教师会议。”
“哦。”我的声音低了下去,“你被耍了。”
我和梅耶斯曾在依阿华大学的研究生院一起学习。那是在三年前的事了,我们之间形成了深厚的友谊,深厚到能在校园附近的老式公寓大楼里租用相邻的房间。那位老处女房东有画水彩画的爱好——她才华平庸,或许可以这么说——而且只出租房屋给艺术专业的学生,以便他们教她有关课程。梅耶斯的情况却是个例外。梅耶斯不是像我一样的画家。他是一个艺术历史学家。大多数的画家都是凭着本能在工作,他们不善于用语言表达。
他们想要成就的事情。但是用语言而非颜料,却是梅耶斯的专长。他的即兴讲课很快就使他成为那位老太太的中意房客。
然而在那天之后,她就不大能见到他了,我也如此。他没来上我们一起上的课。我猜测他把大部分时间花在图书馆里。在夜深人静时,我注意到他的房门门缝下透出灯光,便去敲门,但无人搭理。然后我打电话给他,透通墙壁我能听见持续不断的像被什么东西捂住的电话铃声。
一天傍晚,我让电话铃声响了十一遍,正想挂断电话时,突然他接了电话。他的声音听起来疲劳不堪。
“你越来越变得像个陌生人了。”我说。
他的嗓音显得很迷惑:“陌生人?我两三天前还见到你呢。”
“你指的是两周之前。”
“哦,见鬼。”他说。
“我有6罐一件的啤酒,你想要——”
“是呀,我喜欢。”他叹了口气说,“快过来吧。”
当他打开房门时,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让我吓了一跳,是梅耶斯的模样呢,还是他在那套公寓房的所作所为。
先说梅耶斯。他身材一直瘦削,但是如今看上去骨瘦如柴,憔悴不堪。
他的衬衫和牛仔裤弄得皱巴巴的,一头红发乱糟糟地纠结成一团,眼镜后面的双眼充满血丝。他连胡子也没刮过。当他关上门后伸手去拿啤酒时,那只手有些发抖。
他的房间塞满了、覆盖着——我不知该怎样表达如此绚丽而凌乱的令人惊愕的效果——凡多恩画作的印刷复制品。墙上每一英寸都挂满了画,包括沙发、椅子、书桌、电视机、书架上都有。还有那些窗帘、天花板上也有画,只是在地板上留了一条狭窄的通道。线条蜿蜒盘旋的向日葵、橄榄树、牧草地、天空以及溪流环绕着我,包围了我,似乎伸出手来就能触及到我。
与此同时,我有一种被吞噬的感觉。画中物体因为边缘朦胧而仿佛彼此交融,进而每一幅画也仿佛融进了另一幅中。我身处色彩的混沌中哑口无言。
梅耶斯痛饮了几口啤酒,我对房间目瞪口呆的反应使他感到有些窘迫,他朝着那些画的漩涡作了个手势:“我料想你可以说:我全身心地投入在自己的工作中了。”
“你上一顿饭是在什么时候吃的?”
他一副糊里糊涂的样子。
“不出我所料。”我从满地图画中空出来的那条狭窄通道里走去,拎起电话来说,“我请你吃比萨。”在最近的那家比萨饼店中我要了一份最大的比萨王。虽然他们不外卖啤酒,但是在我的冰箱里还有一件6罐装的啤酒,而且我觉得我们需要喝些啤酒。
我搁下电话说:“梅耶斯,你究竟在干什么?”
“我告诉过你了。”
“全身心地投入到画中?得了吧。你缺了很多课,天晓得你有多久没洗澡了。你的模样真糟糕。你和斯图文森的交易并不值得以健康为代价。告诉他你改主意了,去找一个更容易应付的论文导师。”
“斯图文森与此毫无关系。”
“真是见鬼,那又跟什么有关系?综合考试的结束,就是论文忧郁症的开端?”
梅耶斯一口饮尽罐中剩下的啤酒,又伸手去拿另一罐,接口道:“不,蓝色代表疯狂。”
“什么?”
“那是一种模式。”梅耶斯转身面向着那些线条蜿蜓盘旋的印刷复制品。“我按照其创作年代的顺序仔细研究过。凡·多恩变得越疯狂时,所用的蓝色就越多。而橙色是他代表痛苦的颜色。你若将这些画与凡·多恩在传记中所描述的个人危机联系起来看,你就会明白橙色的相应用途。”
“梅耶斯,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请原谅我说你做事不用脑子。”
他大口咽下更多的啤酒,然后耸耸肩膀,似乎表示他并不希望我能理解他的行为。
“听着,”我说,“一个极具个性的色彩标记,一个在情感和颜料之间的连接点,这全是胡说八道,我应该知道。你是个历史学家,但我是个画家,我告诉你,不同的人对色彩的反应是不同的。不用理会那些广告代理商及其理论,说什么有些色彩有助于更好地销售其产品。那都取决于画的内容,取决于时尚的趋向。今年‘流行’的色彩就是明年‘淘汰’的色彩。但是一位真正的优秀画家,不管使用什么色彩都将带给他最出色的效果。他只对创作感兴趣,画是不是有销路他不管。”
“凡·多恩本来可以在他的画作中加入流行色彩,好增加销路。”
“毫无疑问,这可怜的混蛋命不够长,画还没来得及开始流行他就死了。不过橙色代表痛苦,蓝色意味疯狂又算什么名堂呢?如果你对斯图文森这么说,他会把你扔出办公室。”
梅耶斯摘下眼镜,揉揉鼻梁说:“我也这么觉得……也许你说得对。”
“没有什么也许,我是正确的。你需要吃点东西,洗个澡,好好睡一觉。一幅画就是将色彩和图案结合在一起,人们或许喜欢,或许不喜欢。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