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中文版)》作者:[瑞典]塞尔玛·拉格洛芙/译者:艾茗【完结】 >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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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瑞典-塞尔玛·拉格洛芙/译者:艾茗 当前章节:15202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0:33

大雁们比他先到了湖面上。他们降落到地面上后,既不照料雄鹅也不管鹅背上驮的那个人,而是扎着猛子窜进水里。他们游了泳,刷洗了羽毛,现在正在吮啜那些半腐烂的水浮莲和水草。

那只白雄鹅交上好运气,一眼瞅见了水里有条小鲈鱼。他一下子把他啄住,游到岸边,把他放在男孩子面前。

“这是送给你的,谢谢你帮我下到水里,”他说道。

在这整整一天的时间里,男孩子第一次听到亲切的话。他那么高兴,真想伸出双臂紧紧地拥抱住雄鹅的颈脖,但是他没有敢这样冒失。他也很高兴能够吃到那个礼物来解解他的饥饿,开头他觉得他一定吃不下生鱼的,可是饥饿逼得他想尝尝鲜了。

他朝身上摸了摸,看看小刀带在身边没有。幸好小刀倒是随身带着,拴在裤子的钮扣上。不用说,那把小刀也变得很小、很小了,只有火柴杆那样长短。行呀,就凭着这把小刀把鱼鳞刮干净,把内脏挖出来。不消多少时间,他就把那条鱼吃光了。

男孩子吃饱之后却不好意思起来,因为他居然能够生吞活剥地吃东西了。“唉,看样子我已经不再是个人,而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妖精啦,”他暗自思忖道。

在男孩子吃鱼的那段时间里,雄鹅一直静静地站在他身边。当他咽下最后一口的时候,雄鹅才放低了声音说道:“我们碰上了一群趾高气扬的大雁,他们看不起所有的家禽。”

“是呀,我已经看出来了,”男孩子说道。

“倘若我能够跟着他们一直飞到最北面的拉普兰地方,让他们见识见识,一只家鹅也照样可以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这对我来说是十分光荣的。”

“哦……”男孩子支吾地拖长了声音。他不相信雄鹅果真能够实现他的那番豪言壮语,可是又不愿意反驳他。

“不过我认为光靠我自己单枪匹马地去闯,那是不能把这一趟旅行应付下来的,”雄鹅说道,“所以我想问问你,你是不是肯陪我一起去,帮帮我的忙。”

男孩子当然除了急着快回到家里之外,别的什么想法都没有,所以他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才好。

“我还以为,你和我,咱俩一直是冤家对头呐,”他终于这样回答说。可是雄鹅似乎早已把这些全都抛到脑后去了,他只牢记着男孩子刚才救过他的性命。

“我只想赶快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去,”男孩子说出了自己的心思。

“那么,到了秋天我一定把你送回去,”雄鹅说道,“除非把你送到家门口,我是不会离开你的。”

男孩子思忖起来,隔一段时间再让爸爸妈妈见到他,这个主意倒也挺不错。他对这个提议也不是一点不动心的。他刚要张口说他可以同意一起去的时候,他们俩听到身背后传来了一阵呼啦啦的巨响。原来大雁们全都一齐从水中飞了上来,站在那儿抖掉身上的水珠。然后他们排成长队,由领头雁率领朝他们这边过来了。

这时候,那只白雄鹅仔细地观察这些大雁,他觉得自己心里很不好受。他本来估计,他们的相貌会更像家鹅,而他可以更感觉到自己同他们的亲属关系。他们的身材要比他小得多,他们当中没有一只是白颜色的,反而几乎只只都是灰颜色,有的身上还有褐色的杂毛。他们的眼睛简直叫他感到害怕,黄颜色、亮晶晶的,似乎眼睛背后有团火焰在燃烧。雄鹅生来就养成了习惯,走起路来要慢吞吞、一步三摇头地踱方步,这样的姿势最为适合。然而这些大雁不是在行走,而是半奔跑半跳跃。他看到他们的脚,心里更不是滋味,因为他们的脚都很大,而且脚掌都磨得碎裂不堪,伤痕斑斑。可以看得出来,大雁们从来不在乎脚下踩到什么东西,他们也不愿意遇到了麻烦就绕道走。他们相貌堂堂,羽翎楚楚,不过脚上那付寒酸相却令人一眼看出他们是来自荒山僻野的穷苦人。

雄鹅对男孩子咬耳朵说道:“你要大大方方地回答问话,可是不必说出来你是谁。”刚刚来得及说了这么一句话,大雁们就已经来到了面前。

大雁们在他们面前站定身躯,伸长脖子,频频点头行礼。雄鹅也行礼如仪,只不过点头的次数更多几次。等到互致敬意结束之后,领头雁说道:“现在我们想请问一下,您是何等人物?”

“关于我,没有大多可说的,”雄鹅说道,“我是去年春天出生在斯堪诺尔的。去年秋天,我被卖到西威曼豪格村的豪尔格尔·尼尔森家里。于是我就一直住在那里。”

“这么说来,你的出身并不高贵,本族里没有哪一个值得炫耀的,”领头雁说道,“你究竟哪儿来的这股子勇气,居然敢加入到大雁的行列里来?”

“或许恰恰因为如此,我才想让你们大雁瞧瞧我们家鹅也不是一点没有出息的。”

“行啊,但愿如此,假如你真能够让我们长长见识的话,”领头雁说道,“我们已经看见了你飞行得还算可以,不过除此之外,你也许更擅长于别的运动技能。说不定你善于长距离游泳吧!”

“不行,我并不高明,”雄鹅说道。他隐隐约约看出来领头雁拿定主意要撵他回家,所以他根本不在乎怎样回答,“我除了横渡过一个泥灰石坑,还没有游过更长的距离,”他继续说道。

“那么,我估摸着你准是个长跑冠军喽!”领头雁又发问道。

“我从来没有见到过哪个家鹅能奔善跑,我自己也不会奔跑。”雄鹅回答说,这一来使得事情比刚才还糟糕。

大白鹅现在可以断定,领头雁必定会说,她无论如何不能够收留他。他非常惊奇听到领头雁居然答应说:“唔,你问题回答得很有勇气。而有勇气的人是能成为一个很好的旅伴的,即使他在开头不熟练也没有关系。你跟我们再呆一两天,让我们看看你的本事,你觉得好不好?”

“我很满意这样的安排,”雄鹅兴高采烈地回答。

随后,领头雁噘噘她的扁嘴问道:“你带着一块来的这位是谁?像他这样的家伙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呐。”

“他是我的旅伴,”雄鹅回答说,“他生来就是看鹅的,带他在一起旅途上是会有用处的。”

“好吧,对一只家鹅来看大概有用处,”领头雁不以为然地说道,“你怎么称呼他?”

“他有好几个名字,”雄鹅吞吞吐吐地说道,一时之间竟想不出来怎样掩饰过去才好,因为他不愿意泄漏出这个男孩子有个人的名字。“噢,他叫大拇指儿,”他终于急中生智这样回答说。

“他同小精灵是一个家族的吗?”领头雁问道。

“你们大雁每天大概什么时候睡觉?”雄鹅突如其来地发问说,企图这样避而不答最后一个问题。“到了这么晚的时候,我的眼皮自己就会合在一起啦。”

不难看出,那只同雄鹅讲话的大雁已经上了年纪。她周身的羽毛都是灰白色,没有一根深颜色的杂毛。她的脑袋比别的大雁更大一些,双腿比他们更粗壮,脚掌比他们磨损得更狼狈。羽毛硬邦邦,双肩瘦削,颈脖细长,所有这些都显示出了年岁不饶人,惟独一双眼睛没有受到岁月的煎熬,仍旧炯炯有神,似乎比别的大雁的眼睛更年轻。

这时候她转过身来神气活现地对雄鹅说道:“雄鹅,告诉你,我是从大雪山来的阿卡,靠在我右边飞的是从瓦西亚尔来的亚克西,靠在我左边飞的是诺尔亚来的卡克西。记住,右边的第二只是从萨尔耶克恰古来的科尔美,在左边的第二只是斯瓦巴瓦拉来的奈利亚。在他们后边飞的是乌维克山来的维茜和从斯恩格利来的库西!记住,这几只雁同飞在队尾的那六只雁,三只右边的,三只左边的,他们都是出身在最名贵的家族里的高山大雁!你不要把我们当做可以和随便什么人结伴混在一起的流浪者。你也不要以为我们会让哪个不愿意说出自己来历的家伙和我们睡在一起。”

当领头雁阿卡用这种神态说话的时候,男孩子突然朝前站了一步。雄鹅在谈到自己的时候那么爽快利落,而在谈到他的时候却那么吞吞吐吐,这使得他心里很不好受。

“我不想隐瞒我是谁,”他说道,“我的名字叫尼尔斯·豪格尔森,是个佃农的儿子,直到今天为止我一直是一个人,可是今天上午……”

男孩没有来得及说下去。他刚刚一说到他是一个人的时候,领头雁猛然后退三步,别的大雁往后退得更远一些,他们一个个伸长了脖子,暴怒地朝他鸣叫起来。

“自从我在湖边第一眼看到你起,我就起了疑心,”阿卡叫嚷,“现在你马上就从这里滚开!我们不能容忍有个人混到我们当中!”

“那是犯不着的呀,”雄鹅从中调解说,“你们大雁用不着对这么个小人儿感到害怕,到了明天他当然应该回家去,可是今天晚上你们务必要留他跟我们一起过夜。要是让这么一个可怜的人儿在黑夜里单独去对付鼬鼠和狐狸,我们当中有哪一个能够交代得过去?”

领头雁于是走近了一些,但是看样子她还是很难压制住自己心里的恐惧。“我可领教过人的滋味,不管他是大人还是小人都叫我害怕,”她说道,“雄鹅,不过要是你能担保他不会伤害我们的话,他今天晚上可以同我们留在一起。可是我觉得我们的宿营地恐怕不论对你还是对他都不大舒服,因为我们打算到那边的浮冰上去睡觉。”

她以为,雄鹅听到这句话就会犯起踌躇来,却不料他毫不动声色。“你们挺聪明,懂得怎样挑选一个安全的宿营地。”

“可是你要保证他明天一定回家去。”

“那么说,我也不得不离开你们啦,”雄鹅说,“我答应过决不抛弃他。”

“你乐意往哪儿飞,就听凭自便吧!”领头雁冷冷地说道。

她拍翼振翅向浮冰飞过去,其他大雁也一只接一只跟着飞了过去。

男孩子心里很难过,他到拉普兰去的这趟旅行终于没有指望了,再说他对露宿在这么寒冷刺骨的黑夜里感到胆战心惊。“大雄鹅,事情越来越糟糕了,”他惶惶不安地说道,“首先,我们露宿在冰上会冻死的。”

可是,雄鹅却勇气十足。“没啥要紧,”他安慰说,“现在我只要你赶快动手收集干草,你尽力气能抱多少就抱多少。”

男孩子抱了一大抱干草,雄鹅用喙叼住他的衬衫衣领,把他拎了起来,飞到了浮冰上。这时大雁都已经双脚伫立,把喙缩在翅膀底下,呼呼地睡着了。

“把干草铺在冰上,这样我可以有个站脚的地方,免得把脚冻在冰上。你帮我忙,我也帮你忙!”雄鹅说道。

男孩子照着吩咐做了。在他把干草铺好之后,雄鹅再一次叼起他的衬衫衣领,把他塞到翅膀底下。“我想你会在这儿暖暖和和地睡个好觉的。”他说着把翅膀夹紧起来。

男孩子在羽毛里裹得严严实实,他无法答话。他躺在那里既暖和又舒适,而且还真的非常疲乏了,一眨眼功夫他就睡着了。

黑 夜

浮冰是变幻无常、高深莫测的,因此它是靠不住的,这是一条千真万确的真理。到了半夜里,维姆布湖面上那块和陆地毫不相连的大浮冰渐渐移动过来,有个地方竟同湖岸连接在一起了。这时候,有一只夜里出来觅食的狐狸看见了这个地方。那只狐狸名字叫斯密尔,那时候住在大湖对岸的厄维德修道院的公园里。斯密尔本来在傍晚的时候就已经见到了这些大雁,不过他当时没有敢指望可以抓到一只。这时候他便一下子窜到浮冰上。

正当斯密尔快到大雁身边的时候,他脚底下一滑,爪子在冰上刮出了声响。大雁们顿时惊醒过来,拍动翅膀就朝空中冲天而起。可是斯密尔实在来得猝不及防,他像断线风筝一般身子笔直往前纵过去,一口咬住一只大雁的翅膀,叼起来回头就往陆地上跑过去。

然而这一天晚上,露宿在浮冰上的并不只是一群大雁,他们当中还有一个人,不管他怎么小,他毕竟是个人。男孩子在雄鹅张开翅膀的时候就惊醒过来了,他摔倒在冰上,睡眼惺松地坐在那儿,起初弄不明白怎么会这样乱成一团。后来他一眼瞅见有只四条腿短短的“小狗”嘴里叼着一只大雁从冰上跑掉时,他才明白过来发生这场骚乱的原因。

男孩子马上追赶过去,想要从“狗”嘴里夺回那只大雁。他听到雄鹅在他身后高声呼叫:“当心啊,大拇指儿!当心啊,大拇指儿!”可是,男孩子觉得像这么小的一只狗哪用得着害怕,所以一往无前地冲过去。

那只被狐狸斯密尔叼在嘴里的大雁听到了男孩子的木鞋踩在冰上发出的呱嗒呱嗒的响声。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说不定这个小人儿是想把我从狐狸嘴里夺过去?”她怀疑起来。尽管她的处境那么糟糕,她还是直着嗓门呱呱地呼叫起来,声音听起来就像哈哈大笑一样。

“可惜他只要一奔跑,就会掉到冰窟窿里去的,”她惋惜地想道。

尽管夜是那么黑,男孩子却仍然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到冰面上的所有裂缝和窟窿,并且放大胆子跳了过去。原来他现在有了一双小精灵的夜视眼,能够在黑暗里也看得见东西。他看到了湖面和岸边,就像在大白天一样清楚。

狐狸斯密尔从浮冰同陆地相连接的地方登上了岸,正当他费劲地顺着湖堤的斜坡往上奔跑的时候,男孩子朝他喊叫起来:“把大雁放下,你这个坏蛋!”

斯密尔不知道喊叫的那个人是谁,也顾不得回头向后看,只是拼命向前奔跑。

狐狸跑进了一个村干高大而挺拔的山毛榉树林里,男孩子在后面紧追不舍,根本想都不想会碰到什么危险。他一心只是想着昨天晚上大雁们是怎么奚落他的,他要向他们显示一下:一个人不管他身体怎么小,毕竟比别的生物更通灵性。

他一遍又一遍地朝那条狗喊叫,要他把嘴里叼走的东西放下来。“你到底是一条什么样的狗,居然不要脸地偷了一整只大雁!”他叫喊说,“马上把她放下,否则你等着瞧要挨一顿怎样的痛打!马上把她放下,否则我要向你的主人告状,叫他轻饶不了你!”

当狐狸斯密尔听到,他被人误认为是一条怕挨打的狗时,他觉得十分可笑,几乎连嘴里叼着的那只雁也差点儿掉出来。斯密尔是个无恶不作的大强盗,他不满足于在田地里捕捉田鼠和耗子,而且还敢于窜到农庄上去叼鸡和鹅。他知道这一带人家都见他害怕得要命,所以像这样荒唐的话他从小到现在还真没有听到过。

可是男孩子跑得那么飞快,他觉得那些粗壮的山毛榉树似乎在他身边哗啦啦地往后门开。他终于追赶上了斯密尔,用手一把抓住了他的尾巴。“现在我把大雁从你嘴里抢下来!”他大喊道,并且用尽全身力气攥住狐狸的尾巴。但是他没有那么大的力气,拖拽不住斯密尔。狐狸拖着他往前跑,山毛榉树的枯叶纷纷扬扬地飘落在他的身边。

这时候斯密尔好像明白过来,原来追上来的人没啥危险的。他停下身来,把大雁撂到地上,用前爪按住她,免得她得空逃走。狐狸低下头去寻找大雁的咽喉想要一口咬断它,可是转念一想,还不如先逗逗那个小人儿。“你快滚开,跑回去向主人哭哭啼啼吧!我现在可要咬死这只大雁啦!”他冷笑着说道。

男孩子看清楚他追赶的那只狗长着很尖很尖的鼻子,吼声嘶哑而野蛮,便猛然心头一惊。可是狐狸那么贬低捉弄他,他气得要命,连害怕都顾不上了。他攥紧了狐狸尾巴,用脚蹬住一棵山毛榉树树根。正当狐狸张开大嘴朝大雁咽喉咬下去的时候,他使出浑身力气猛地一拽,斯密尔不曾提防,被他拖得往后倒退了两三步。这样大雁就抽空脱身了,她吃力地拍动翅膀腾空而起。她的一个翅膀已经受伤,几乎不能再用,加上在这漆黑的森林里她什么也看不见,就像一个瞎子那样无能为力,所以她帮不上男孩子什么忙,只好从纵横交叉的枝丫织成的顶篷上的空隙中钻出去,飞回到湖面上。

可是斯密尔却恶狠狠地朝男孩子直扑过去。“我吃不到那一个,就要到手这一个,”他吼叫道,从声音里听得出来他是多么恼怒。

“哼,你休想得到,”男孩子说道。他救出了大雁心里非常高兴。他一直死死地攥住狐狸的尾巴,当狐狸转过头来想抓住他的时候,他就抓着尾巴问到另外一边。

这简直像是在森林里跳舞一样,山毛榉树落叶纷纷飘旋而下,斯密尔转了一个圈子又转一个圈子,可是他的尾巴也跟着打转,男孩紧紧地抓住尾巴闪躲,狐狸无法抓住他。

男孩子起初为自己这么顺利地对付过来而非常开心,他哈哈大笑而且逗弄着狐狸。可是斯密尔像所有善于追捕的老猎手一般非常有耐力,时间一长,男孩子禁不住害怕起来,担心这样下去迟早要被狐狸抓住。

就在这时候,他一眼瞅见了一株小山毛榉树,它细得像根长竿,笔直穿过树林里纠缠在一起的枝条伸向天空。他忽然放手松开了狐狸尾巴,一纵身爬到那棵树上。而斯密尔急于要抓住他,仍旧跟着自己的尾巴继续兜圈子兜了很长时间,

“快别再兜圈子了。”男孩子说道。

斯密尔觉得自己连这么一个小人儿都制服不住,简直太出丑了,他就趴在这株树下等着机会。

男孩子跨坐在一根软软的树枝上,身子很不舒服。那株小山毛榉树还没长到顶,够不到那些大树的树冠枝条,所以他无法爬到另外一棵树上去,而爬下地去他又不敢。

他冷得要命,险些儿快冻僵了,连树枝也捏不紧,而且还困得要命,可是却不敢睡觉,生怕睡着了会摔下去。

啊,真想不到半夜里坐在森林里竟是凄凉得那么令人恐惧,他过去从来不曾知道黑夜这个字眼的真正含义。这就仿佛是整个世界都已经僵死得变成了化石,而且再也不会恢复生命。

天色终于徐徐发亮,尽管拂晓的寒冷比夜间更叫人受不住,但是男孩子心里却很高兴,因为一切又恢复了旧观。

太阳冉冉地升起来了,它不是黄橙橙的,而是红彤彤的。男孩子觉得,太阳似乎脸带着怒容,他弄不明白它为什么要生气得满脸通红,大概是因为黑夜趁太阳不在的时候把大地弄得一片寒冷和凄凉的缘故吧!

太阳射出了万丈光芒,想要察看黑夜究竟在大地上干下了哪些坏事。四周远近的一切东西脸都红了起来,好像他们也因为跟随黑夜干了错事而感到羞惭。天空的云彩,像缎子一般光滑的山毛榉树,纵横交错交织在一起的树梢,地上的山毛榉叶子上面盖着的白霜,全都在火焰般的阳光照耀下染成了红色。

太阳的光芒愈来愈扩张,继续射向整个天空,不久之后黑夜的恐怖就完全被赶走了。万物僵死得像化石的景像已经不复存在,大地又恢复了蓬勃的生机,飞禽走兽又开始忙碌起来。一只红颈脖的黑色啄木鸟在啄打树干。一只松鼠抱着一个坚果钻出窝来,蹲在树枝上剥咬果壳。一只椋鸟衔着草根朝这边飞过来。一只燕雀在枝头婉啭啼叫。

于是,男孩子听懂了,太阳是在对所有这些小生灵说:“醒过来吧!从你们的窝里出来吧!现在我在这里,你们就不消再提心吊胆啦!”

湖上传来了大雁的鸣叫声,他们排齐队伍准备继续飞行。过了一会儿,十四只大雁呼啦啦地飞过了树林的上空。男孩子扯开喉咙向他们呼喊,但是他们飞得那么高,根本就听不到他那微弱的喊声。他们大概以为他早给狐狸当了点心,他们甚至连一次都没有来寻找过他。

男孩子伤心得快哭出来了,但是此刻太阳稳稳地立在空中,金光灿烂地露出了个大笑脸,使整个世界增加了勇气。“尼尔斯·豪格尔森,只要我在这儿,你就犯不着为哪件事情担心害怕的。”

大雁的捉弄

大约在一只大雁吃顿早饭那样长短的功夫里,树林没有什么动静,但是清晨过后,上午刚刚开始的时候,有一只孤零零的大雁飞进了树林浓密的树枝底下。她在树干和树枝之间心慌意乱地寻找出路,飞得很慢很慢。斯密尔一见到她,就离开那株小山毛榉树下他原来呆着的地方,蹑手蹑脚地去追踪她。大雁没有避开狐狸,而是紧挨在他身边飞着。斯密尔向上直窜起身来扑向她,可惜扑了个空,大雁朝湖边飞过去了。

没有过多久,又飞来了一只大雁,她飞的样子同前面飞走的那一只一模一样,不过飞得更慢、更低。她甚至还擦着斯密尔身子飞过,他朝她扑过去的时候,向上窜得更高,耳朵都碰着她的脚掌了。可是她却安全无恙地脱身闪开,像一个影子一样无声无息地朝湖边飞走了。

过了一会儿,又飞来了一只大雁,她飞得更低、更慢,好像在山毛榉树干之间选了路找不到方向,斯密尔奋力向上一跃,几乎只差一根头发丝的距离就抓住她了,可惜毕竟还是让大雁脱险了。

那只大雁刚刚飞走,第四只又接踵而至。她飞得有气无力、歪歪斜斜,斯密尔觉得要抓住她那是手到擒来的容易事。这一次他惟恐失败,所以打算不去碰她放她过去算了,就没有扑过去。这只大雁飞的路线同其他几只一样,径自飞到了斯密尔的头顶上,她身子坠得非常低,逗引得他忍不住朝她扑了过去。他跳得如此之高,爪子已经碰到了她,她忽然将身子一闪,这样就保住了自己的性命。

还没有等斯密尔喘过气来,只见三只大雁排成一行飞过来了。他们飞的方式和先前的那几只完全一样。斯密尔跳得很高去抓他们,可是一只只都飞过去了,哪一只也没有捉到。

随后又飞来了五只大雁,他们比前面几只飞得更稳当一些,虽然他们似乎也很想逗引斯密尔跳起来,他到底没有上当,拒绝了这次诱惑。

又过了好大功夫,有一只孤零零的大雁飞过来了。这是第十三只。那是一只很老的雁,她浑身灰色羽毛,连一点深色杂毛都没有。她似乎有一只翅膀不大好使,飞得歪歪扭扭、摇摇晃晃,以至于几乎碰到了地面。斯密尔非但直窜上去扑她,而且还连跑带跳地追赶她,一直追到湖边,然而这一次也是白费力气。

第十四只来了,她的样子非常好看,因为她浑身雪白。当她挥动巨大的翅膀时,黑黝黝的森林仿佛出现了一片光亮。斯密尔一看见她,就使出全身的力气,腾空跳到树干的一半高,但是这只白色的也像前面几只一样安全无恙地飞走了。

山毛榉树下终于安静下来了一会儿。好像整个雁群已经都飞过去了。

突然之间,斯密尔想起了他在守候的猎物,便抬起头来一瞧,果然不出所料,那个小人儿早已无影无踪了。

不过斯密尔没有多少时间顾得上去想他,因为第一只大雁这时候又从湖上飞回来了,就像方才那样在树冠下面慢吞吞地飞着。尽管一次又一次地不走运,斯密尔还是很高兴她又飞回来了。他从背后追赶上去朝她猛扑。可是他太性急了,没有来得及算准步子,结果跳偏了,从她身边擦过扑了个空。

在这只大雁后面又飞来了一只,接着是第三只、第四只、第五只,轮了一圈,最后飞来的还是那只灰白色的上了年纪的大雁和那只白色的大家伙。他们都飞得很慢很低。他们在狐狸斯密尔头顶上盘旋而过时就下降得更低,好像存心要让他抓到似的。斯密尔于是紧紧地追逐他们,一跳两三米高,结果他还是一只都没有提到。

这是斯密尔有生以来心情最为懊丧的日子。这些大雁接连不断地从他头顶上飞过来了又飞过去,飞过去了又飞过来。那些在德国的田野和沼泽地里养得肥肥胖胖、圆圆滚滚的又大又漂亮的雁,整天在树林里穿梭来回,都离他那么近,他曾有好几次碰着了他们,可惜抓不着一只来解解腹中的饥饿。

冬天还没有完全过去,斯密尔还记得那些日日夜夜,他那时闲得发慌而四处游荡,却找不到一只猎物来果腹。候鸟早已远走高飞,老鼠已经在结了冰的地下躲藏起来,鸡也都被关在鸡笼里不再出来。但是,他在整个冬天忍饥挨饿的滋味都比不上像今天这么一次次的失望叫他更不能忍受。

斯密尔已经是一只并不年轻的狐狸了,他曾经遭受过许多次猎狗的追逐,听到过子弹嘶嘶从耳旁飞过的呼啸声。他曾经无路可走,只好深藏在自己的洞穴里,而猎狗已经钻进了洞口的孔道,险些儿抓到他。不过,尽管斯密尔亲身经历过你死我活的追逐场面,他的情绪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烦恼过,因为他居然连一只大雁都逮不到手。

早上,在这场追逐开始的时候,狐狸斯密尔是那么魁梧健壮,大雁们看到他都分外惊讶。斯密尔很注重外表漂亮。他的毛皮色泽鲜红,亮光闪闪,胸口一大块雪白雪白的,鼻子是黑黑的,那条蓬蓬松松的尾巴如同羽毛一样丰满。可是到了这大的傍晚,斯密尔的毛却一绺一绺零乱地耷拉着,浑身汗水流得湿漉漉的,双眼失去了光芒,舌头长长地拖在嘴巴外面,嘴里呼哧呼哧地冒着白沫。

斯密尔到了下午已经疲惫不堪,他头晕眼花趴倒在地上,他的眼前无止无休地晃动着飞来飞去的大雁。连阳光照在地上的斑斓阴影他都要扑上去。还有一只过早从蛹里钻出来的可怜的飞蛾也遭到了他的追捕。

大雁们却继续不知疲倦地飞呀,飞呀。他们整整一天毫不间断地折磨斯密尔。他们眼看着斯密尔心烦意乱、焦躁不安和大发癫狂,但是却丝毫不顾怜他。尽管他们明明知道他已经眼花缘乱得看不清他们,只是跟在他们的影子后面追赶,然而他们还是毫不留情地继续戏弄他。

直到后来斯密尔几乎浑身散了架,好像马上就要断气一样地瘫倒在一大堆干树叶子上面的时候,他们才停止戏弄他。

“狐狸,现在你该明白了,谁要是敢惹大雪山来的阿卡,他会落得怎么个下场!”他们在他耳边呼喊了一会儿,这才饶过了他。

3.野鸟的生活

在农庄上

就在这几天里,斯康耐平原上发生了一桩咄咄怪事,非但大家你传我、我传你,而且在报上也登载出来了。不过许多人以为这件事必定是虚构出来的,因为谁也说不清其来龙去脉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情是这样的,有人在维姆布湖岸上的榛树丛里逮住一只母松鼠,把她带到了附近的一个农庄上。农庄上的老老少少都很喜欢这只美丽的小动物,她长着大大的尾巴、聪明而好奇的眼睛和漂亮而小巧的脚爪。他们打算整个夏天都观赏她那轻盈的动作、啃剥坚果的灵巧办法还有逗人开心的滑稽游戏。他们很快就修理好一个旧的松鼠笼子,笼子里面有一间漆成绿色的小屋和一个铁丝编的吊环。这间小屋有门有窗,可以作为松鼠的餐厅和卧室。大家还用树叶在房子里面铺了一张床,放进去一碗牛奶和几个榛实。那只铁丝吊环就是她的游戏室,她可以在上面跑跑跳跳、爬上爬下和打秋千。

大家都以为他们给母松鼠安排得挺好了,可是令人惊奇的是,她的样子看起来并不喜欢这个环境。她反而烦躁生气地蜷曲在小房里,不时发出抱怨的尖叫,她碰都不碰那些食品,吊环一次也不肯去玩。“保准是她还害怕,”农庄上的人说道,“等明天习惯过来了,她就会又吃又玩了。”

当时,农庄上的妇女们正在为节日的盛宴而忙碌,抓到松鼠的那一天正好赶上她们在忙着烤一大批面包。不知道是因为她们运气不好面团没有发酵起来,还是她们手脚太慢的缘故,反正直到天黑以后她们还在那里忙个不停。

厨房里当然是一派忙忙碌碌、热热闹闹的景象,这样没有人顾得上分心去照管那只母松鼠了。可是农庄上有位老奶奶,因为上了年纪手脚不便,大家都没有让她去帮忙烤制面包。她自己对人家的一片好意也很领情,可是又不大乐意人家啥事都不让她过问。她心里一不自在就不想上床睡觉,坐在起居室窗下往外张望。厨房里的人嫌屋里太热,把房门大开着,灯光照到了院里。那是一个四面都有房子的院子,整个院子一片通亮,老奶奶连对面院墙上的裂缝和洞孔都能够看得一清二楚。那只松鼠笼子恰好挂在光线最明亮的地方,老奶奶当然看得见。她注意到那只松鼠整整一夜总是从卧室里钻出来奔到吊环上,再从吊环上奔回到卧室里,来来回回一时一刻也没有停过。她觉得很奇怪,那个小动物怎么会这样烦躁不安,她想那大概是灯光太亮使她难以睡眠的缘故。

那个农庄的牛棚和马厩隔着一个很宽阔的、有门沿的拱门,那里也正好被厨房里透出来的亮光照得通亮。在入夜之后不太久的时候,老奶奶看到有个小人儿从拱门里小心翼翼、蹑手蹑脚地走了出来,他的身材还不及巴掌那么高,穿着皮裤和木鞋,一身干活的打扮。老奶奶马上明白过来那是个小精灵,她一点也不觉得害怕。虽然她从来没有亲眼见到过,可是她老听人说小精灵是住在马厩里的,而且他在哪里显灵,就会给那里带来好运气。

小精灵一走进铺着石板的院子,就径直朝松鼠笼子跑过去。笼子挂得很高,他够不到,于是就到工具棚里找来一根棍棒,然后就像水手攀爬缆绳一样爬了上去。他到笼子跟前用力摇晃那间小绿房子的门,似乎想要把门打开。但是老奶奶还是很沉得住气,稳稳地坐在那儿不动,因为她知道那些孩子们生怕邻居家的孩子来偷走松鼠而在门上加了一把挂锁。老奶奶看到那小精灵打不开门,松鼠就钻出来跑到铁丝吊环上,他同小精灵在那儿叽叽喳喳地商量了老半天。小精灵等到被关在笼子里的那只小动物把话说完后,就顺着木棍滑到地上,从院子的大门跑了出去。

老奶奶估摸着当天晚上再也不会见到小精灵了,但是她仍旧坐在窗旁没有走开。过了不长功夫,小精灵却又返回来了,他脚步匆忙地奔向松鼠笼子,他奔跑得那么飞快,老奶奶几乎觉得他的双脚简直好像没有沾地一样。老奶奶朝远处看的眼力极好,所以她看见了他双手都拿着东西,但究竟拿的是什么东西她却看不清楚了。他把左手里拿着的东西放在石板地上,带着右手里的东西爬到了笼子上。他用木鞋使劲地猛踢那扇小窗户,玻璃哐啷一声被踢碎了,他把手里的东西递给了母松鼠,然后又滑下来,拿起先前放在地上的东西又爬了上去。随后他马上就跑了出去。他跑得那么飞快,老奶奶的目光差点儿追不上他。

这时候,老奶奶没有法子再安安稳稳地在屋里坐下去了。她轻轻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悄手悄脚地走到院子里,站在水泵的阴影里等候着那个小精灵。这时候那家喂养的那只猫也发现了他,而且对他起了好奇心,猫儿也蹑手蹑脚地走过来,停在离开亮光大约两三步路的墙脚下。

在那春寒料峭的三月夜晚里,老奶奶和那只家猫等待了很久很久。老奶奶已经有点不耐烦起来,刚要转身返回屋里,却听见石板地上传来了吧哒吧哒的响声,举目一看那个模样像是小精灵的小人儿又迈着沉重的脚步回来了。他像上次一样,两只手里都拿着东西,而手里的东西还在一边蠕动一边吱吱叫。这时候老奶奶方才恍然大悟,她明白过来了,原来小精灵跑到棕树丛里去把松鼠妈妈的孩子们找来了,他把他们送回给母松鼠,免得他们活活饿死。

为了不去打扰小精灵,老奶奶站在那儿一动也不敢动,小精灵似乎也没有看见她。当他刚要把一只幼小的松鼠放在地上,把另一只送上笼子的时候,他忽然瞅见就在他身旁不远处那只家猫闪闪发亮的绿色眼睛。他双手各托着一只幼小的松鼠站在那儿,一时之间拿不定主意。

他回过头来朝四处张望,忽然看到了那位老奶奶,就毫不迟疑地走过去把一只小松鼠递给了她。

老奶奶不愿意辜负他的信任,她弯下腰去,把幼小的松鼠接了过来,托在自己的手里,一直等到小精灵爬上去把他手里的那一只递进了笼子里,又下来把托付给她的那一只取走。

第二天早晨,农庄上的人聚在一起吃早饭的时候,老奶奶再也憋不住了,便讲起了她昨天夜间亲眼见到的事情。大家都听得哈哈大笑,取笑说那只不过是她做了一个梦。他们还说在这么早的季节里哪儿来的幼松鼠。

然而她一口咬定自己亲眼所见的那些事情,并且要他们去看一看松鼠笼子。他们真的去看了。在松鼠卧室里树叶铺成的小床上,果然躺着四只身上还没有几根毛、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的幼松鼠,看样子出生起码有两三天了。

当农庄主人亲眼看见了那几只肉团团的幼松鼠之后,他叹气说道:“不管这件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可是有一点是错不了的,那就是我们农庄上的人做了一件不太光彩的事情,不管是对动物还是对人都不应该这样做。”他说着就把那只母松鼠和那几只幼松鼠都掏出来,放到老奶奶的围裙里。

“你把他们送回到榛树丛里去吧,”他吩咐说,“让他们重新获得自由吧!”

这件事情在这一带流传得很广,甚至还登在报纸上。不过大多数人还是不愿意相信,因为他们解释不了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在威特斯克弗莱三月二十六日 星期六

两三天以后,又发生了一件稀奇古怪的事情。有一天早上,斯康耐东部在离威特斯克弗莱大庄园不远的地方,飞过来了一群大雁,他们降落在那儿的田野里。雁群里一共有十三只平常见到的灰色大雁,还有一只白色的雄鹅,雄鹅背上驮着一个上身穿着绿色背心,下身穿着黄皮裤,头戴白色尖顶帽的小人儿。

他们这时候离波罗的海不远,大雁降落下来的那片田地是海滩上常见的泥沙地。看样子过去这一带是一片飘移不定的流沙,因而不得不人工固定流沙,在好几个地方都可以见到大片大片的人工种植的松树林。

大雁们在地头寻觅了一会儿食物,这时有几个孩子沿着田埂走了过来。那只站岗放哨的大雁立即拍打翅膀呼啦一声冲天而起,以便使得整个雁群都明白马上就有危险要发生。所有大雁都一下子飞了起来,但是那只白鹅却还是若无其事地在地上走来走去。当他看到别的大雁腾空而飞的时候,他抬起头来朝他们高喊道:“你们用不着见了他们就逃跑,那只不过是几个孩子。”

曾经骑坐在白鹅身上飞行的那个小人儿这时候正坐在树林边的一个小土丘上,从松球里剥出松仁来。孩子们已经走到非常靠近他身边的地方,他就没有敢跑过田地到白鹅那边去。他赶快躲到一片蓟花菜的大枯叶底下,在此同时向白鹅发出了报警的喊叫。

可是那只大白鹅显然拿定主意不甘表示胆怯。他还是照样在地里慢慢吞吞地踱来踱去,连孩子们朝哪个方向走过来都不看一眼。

然而孩子们从路上拐弯进来,越过田地,向雄鹅这边走了过来。当他终于抬起头来张望的时候,他们已经来到了他的身边。他这才张慌失措,不知怎么办才好,竟然忘记了自己会飞,只顾在地上奔来奔去,躲避孩子们的追逐。孩子们在后面追赶着,把雄鹅赶进了一个坑里,把他抓住了。他们中间那个最大的孩子把他夹在胳肢窝底下就带走了。

躲在蓟花菜叶底下的那个小人儿看到了这一切情景,他立刻跑了出来,想要把雄鹅从孩子们的手里夺回来。但是他马上又想起了自己是那么弱小无力,于是就扑倒在小土丘上,捏紧了双拳在地上狂怒地捶打起来。

雄鹅拼命地呼救道:“大拇指儿,快来救我!大拇指儿,快来救我!”本来焦急万分的那个小人儿听到了又哈哈大笑起来,“咳,我倒成了最合适的人啦!我哪儿有力气帮得上呵!”他说道。

可是他到底还是爬起身来去追赶雄鹅了。“我虽说帮不上他多少忙,”他想道,“我起码要亲眼看看他们究竟怎么对待他。”

孩子们早就走了一会儿功夫,不过他还是能够不算太难地盯住他们。可是后来他走进了一个峡谷,那里有一条小溪。小溪并不宽,水流也不急,但是他仍旧不得不在岸边转悠了很久,才找到一个地方跳了过去。

他走出峡谷的时候,那几个孩子早已不见踪影了。不过,他还是能够在一条小路上看到他们的脚印。那几行脚印是朝向森林走去的。于是他就继续往前追赶。

不久,他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孩子们大概是在这里分手各奔东西的,因为两个方向都有脚印。这一下使得小人儿觉得事情毫无指望了。

可是,就在这时候,小人儿在一个长满了灌木丛的小上丘上发现了一小根白色的鹅毛。他明白了,那是雄鹅扔在路边来告诉他自己被抓走的去向的,所以他又继续向前走。他沿着孩子们的脚印穿过了整个森林。他虽然看不到雄鹅的踪影,但是当他快要迷路的时候,总会有一小根白色鹅毛为他指引方向。

小人儿放心大胆地跟随那些鹅毛继续追赶下去。一路上,那些鹅毛把他指引出森林,穿越过两三块耕地,走上了一条大路,最后到了通向一个贵族庄园的林荫大道。在林荫大道的尽头处,隐隐约约可以见到红砖砌成的、有不少闪闪发亮的装饰物的山墙和塔楼。小人儿一看到眼前的那个大庄园,便大致估摸出雄鹅的命运垂危了。“不消说,那些孩子准是把大鹅带到这个庄园里来,说不定他早就被人宰了。”他自言自语地说道。可是他没有得到确凿消息毕竟还不死心,于是更加心急如焚地向前飞奔过去。在林荫大道他一直没有遇上什么人,这正是他求之不得的,因为像他这副模样,他是惟恐被人瞅见的。

他走到的那个庄园是一座巍峨壮观的老式建筑物,四周平房环绕,中央是一个大城堡。东边是一个非常深长的拱形门道,一直通到城堡的院子里。在走到大门口之前,小人儿毫不犹豫地一直向前奔跑,可是当他走到那儿便停下了脚步。他不敢再往前走了,站在那里发愁,不知该怎么做才好。

正当小人儿手指揿着鼻尖在沉思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了一阵嗒嗒的脚步声。他回头一看,只见一大群人从林荫大道上走了过来。他赶忙走到拱门旁边一个水桶的背后躲藏起来。

原来那是一所农村平民中学的二十来个年轻男学生,他们是出门远足来到这里的。有一位教师陪着他们一起走来。这支队伍走到拱形门道前面时,那位教师让他们先在外面稍候片刻,他自己走进去问问,看是不是可以允许参观一下威特斯克弗莱城堡。

这些刚刚到来的人似乎走了很远的路,所以又热又渴。其中有个人实在口渴得厉害,便走到水桶旁边弯下腰去喝几口水。他脖子上挂着一个锡皮的植物标本罐。他觉得带着它喝水很不方便,就摘下来顺手撂在地上。撂下去的时候锡皮罐的盖子张开了,可以看得见里面放着采集来的几株迎春花。

那个植物标本罐正好就撂在小人儿面前,他觉得进入城堡去弄清楚雄鹅下落的大好机会来了。于是他当机立断,马上跳进了这个植物标本罐里,就在银莲花和款冬花底下严严实实地躲藏起来。

他刚刚藏好身,那个年轻人就把标本罐拎了起来,挂到脖子上,并且啪嗒一声把盖子关紧了。

这时候那位教师走回来了。他告诉大家说可以到城堡里去参观。他把学生们带进城堡的内院里,站在那儿向他们讲解起这座古老的建筑物来。

他向学生们讲道,从前这个国家刚刚开始有人聚居的时候,他们不得不居住在山洞里或者泥洞里,后来住在用兽皮绷起来的帐篷里,再往后居住在树枝搭成的小木棚里。经过了悠长的岁月,人类才逐渐学会砍伐树木盖起木屋。后来又过了不知多少时间,经过艰巨的奋斗并付出了不少劳动,人类才能从光会盖只有一间房间的小木房发展到竟然可以兴建起像威特斯克弗莱那样宏伟的。有上百间房间的大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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