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仅仅被分为两个长段。布洛德的版本中有五段。维亚拉特的翻译中,有九十段。洛德
拉瑞的译本中,九十五段。在法国,人们给卡夫卡的小说强加了一种不是它们自己的关节:
段落多了许多,因而短了许多,貌似一种更逻辑、更合理的文章组识,它使文章戏剧化,将
对话中所有的对白明确分开。
在任何别的语言的译文中,就我所知,人们都没有改变卡夫卡行文的原来的关节。为什
么法文的译者(所有人,一致地)这样做?肯定他们应当对此有一个理由。“七星”出版社
的卡夫卡小说包括五百多页的注释。可是,我在其中没有找到一句提出这一理由的话。
最后,关于小与大字体的看法
卡夫卡强调让他的书用很大的字体印出。今天人们讲起这一点,大都带着面对大人物的
任性所报以的微笑式的宽容。然而,这其中没有任何可以微笑的东西:卡夫卡的愿望是有道
理的,合逻辑的,认真的,与他的审美观相联系,或者,更具体地讲,与他结构文章的方法
相联系。
把自己的文章分为许多小段落的作者不会去这么强调大字体:一页关节设置丰富的文字
可以让人相当容易地去读。
反之,一篇在一个无休止的段落中流去的文字却很不易读。眼睛找不到什么地方停止,
休息,字行很容易“自己丢掉”。这样一篇文字,为了读起来有快乐(也就是说没有眼睛的
疲劳),要求相对大的字,使得阅读自在,并可以在任何时候停下来去品味句子的美。
我瞧着德文袖珍版的《城堡》;一个“无穷尽段落”的三十九行可怜地紧缩在小小的一
页上:这是没法读的;或者仅仅可以作为信息来读;或作为文件;无论如何不可作为一篇目
的在于审美认识的文字。在附录部分,四十多页中:所有卡夫卡在他的手稿中取消的部分。
人们嘲笑卡夫卡要看见自己的文字用大字体印出的意愿(其理由却是完全有道理的);人们
重新拾回他已经决定(为了完全有道理的审美的原因)取消的句子。这种对于作者审美意愿
的漠然无视,反映的是卡夫卡作品在其死后命运的全部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