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我又一次跟随着我看到的幽灵穿过房门。
那使我着迷的幽灵带着我一直上那禁止去的那层楼去。我依然和原先一样迷恋她的美丽身姿。我心中再也没有不久前才阻止我到这里来的拘束。
我不停步地、毫无疑问地跟随着她。我一路上没有任何障碍,连禁止上顶层的那道铜栅门也是敞开着的。
我大胆地把脚踏上最底下的一级楼梯。第一下接触似乎使我有一种异样感觉,但我一秒钟也没有停下。楼梯没有发出响声。自从我把脚踏在它上面以后,我觉得刺激,感到有许多印象,它们就像是摘出来的动人诗行,或者是戏中一些感人场面。
我碰到了墙,这只使我的感觉更加清楚。一切物质的东西散发出过去人或事印在它们上面的神秘东西,而我现在正感受到其印象。我并没有感到这里发生过血案。
悲剧全在于内心,在于一个灵魂的悲哀,在于一个人无休止和无能为力的渴求,他把悲哀苦恼全倾注在这些墙上,墙接收了它们。这颗受折磨的心是颗女人的心,这个受折磨的灵魂是个女人的灵魂。这也是充满了往事印象的空气告诉我的。
楼梯顶上的帘子像被另一个世界的气息吹到一边去了。我来到了一个四方形的巨大前厅,除了幽灵和我别无他人。
幽灵在我前面几步远,在一扇大窗旁边跪下来。夜间的温暖空气徐徐透进窗子。我看到一张桃花心木雕花桌子,桌子上一个花瓶插着大束的鲜花。我感到脚下的地毯十分松软。我跟着幽灵在上面走过去,也跟她走时一样,一点声音也没有。
没有什么姿势比跪着的幽灵表达无穷的苦楚更感动人的了。我被吸引过去,变得大胆,我用手去抚摸那幽灵的肩头。
一条雪白的手臂向我的脸伸过来。那幽灵向我靠近,靠近我的脖子和胸前,直到可以说在我的怀抱里。她不真实的嘴唇在寻找我的嘴唇,可是我看不到我心爱的人的脸。
我摸不到我想抚摸的长发。我要发誓在这个世界和她相爱,我要祈求死去好在另一个世界跟她相聚,可是我发不出声音。
在空中徐徐下坠的疲倦月亮把一种奇怪的光照射到这里。我的眼睛对昏暗已经逐渐习惯,现在更清楚地看到那插着花的花瓶,那张沉重的雕花桌子。我再看过去,一把桃花心木椅子在地板上像一只睡着的怪物。所有这些东西在我心中造成的印象,显然是一个人通过它们散发出来的。
实际上不是这些东西本身有这种能力。我只是说,它们在散发着一个早先和它们接触很多的人的东西。这房间的黑暗似乎就充满了要揭示的东西。
这把笨重椅子讲述那个曾经坐在它上面、把手优雅地靠在它扶手上的人。这个曾经被她喜爱的花瓶透露它所知道的关于她的秘密。
我一向对人用过的东西所产生的印象很敏感,我常常能从荒废房间里无用的家具感受到和它们有关的人的性格和生活细节。但我从来没有像如今感觉到的这样强烈过。
她的手臂仍旧楼住我的脖子,她垂下来的头靠着我,她恍惚得发抖,我也一样,像叶子随着夏日的微风起伏。
我这时候急着想要她看我的眼睛。我看到她摇头反对。我得到一点神秘的暗示,我们相视一定会致命,致命的不是她而是我。
我在这种情况下表达我的快乐感情。这保证我要向她献身,只等候她来接受。只要让我看到她的眼睛,我就情愿做一个极乐的精灵,永远在宇宙间穿梭。可她只是把脸埋在我的肩上,用她的双臂托起我的头。
当她一下子离开我的怀抱,跌跌撞撞走到窗边,这时候我已经开始有一种更狂热的追求。我看到她蜷缩着跪下来。她用一只手捂住脸,伸出另一只手指住我身后。
我转过身一看——是阿瑟·鲍尔斯!
只要看那双眼睛、那高傲的前额、那张好看的脸,毫无疑问这是他。他是他母亲的儿子。在可怕的一刹那间,他和我相互对视。我看见他举起一条胳臂。他向前扑来,我跳起来挡在他和那幽灵之间。可是等到我回过脸去看那使我神魂颠倒的幽灵,她已经无影无踪了。
接下来阿瑟·鲍尔斯扼住我的脖子。紧接着我失去了知觉,但没有多久。当我恢复知觉的时候,我正躺在地板上,阿瑟·鲍尔斯的胳臂撑在我的头边。
"我看见她和你在一起!"
他用他母亲那种唱歌般的声音说话,但悲伤得不能再悲伤。他的声音是一种宣泄。我用一个惊恐的人的声音大叫着回答他。
"她向你发誓永远爱你,你也向她发誓了。"
他再次垂下他的头。我了解他那种因女人背叛了他而遭受折磨的心情。那幽灵证明了她是不忠诚的。我也有他那种妒意,可是我一看,他的痛苦比起我的来,简直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我看见她和你在一起!"他再说一遍。"你少受了一份罪。你没有看到她,当她在看着……我!"
我一时感到恨他。可是我克服了我自己身上邪恶的一面,转过来同情他。他已经把胳臂从我头边拿开,正帮我站起来。
"我们都永远看不到她了。"
这句话是我说的。他用双手捂住了脸。
"她太胆小了,"他茫然地喃喃说,"不肯让我们看到她的眼睛。"
这句话引起了我一个问题,使我进一步思索。
他也对这幽灵神魂颠倒,迷恋不舍,也为她渴望翱游太空。而她则感到遗憾和抱歉。
"这么说,"我问他,"你一直把自己封闭在楼上这里,只是由于爱那幽灵?"
"是的是的,"这是他悲伤的回答。"我在这里不管白天黑夜都迷恋着她。你看到她只是短暂的。她一直让我入迷。"
他不得不低下头不让人看到他的痛苦。可是我随即又听见他说起来。
"我白天耳朵里好像听到她的耳语——不是一次两次,而是一直听到。如果你只是偶尔看到她就有我现在的感觉,那么,我一直让她迷住,你说我会怎么样呢?我恨你,你现在知道为什么了吧?"
他说了这么一大段自白以后,我们交换了一下眼光。我一下子感觉到,这层禁止外人上来的楼,它的气氛完全改变了。这里物质东西不再散发出什么人所留下的东西。房间里的墙壁和地板也不再给我什么心理上的印象。花瓶如今对我只是一件艺术品,不再神秘。巨大的雕花桌子也一样。
已经离去的幽灵在这种祥和的气氛中什么也没有留下。
我渐渐明白,我遇到的这个幽灵的用意是什么了。
很久很久以前离群索居住在这禁止人上来的顶层上的小姐对她的情人是忠诚的——用她自己的方式。她的情人实在使在别人怀抱里的她大吃一惊。这是她生命中一次感伤的事件。
她想要解释,可是没有任何机会,她的情人连听也不要听。她成为另一个人突然冲动的牺牲品。我自己看到那少有的美丽幽灵就变得神魂颠倒,如痴如醉,抑制不住自己的冲动。我如今完全理解这种事情。
这位小姐刻意追求的是要证明自己无辜,渴望有人能够理解。当她活着的时候她坚持这样做,当她死了以后,这依然是她最大的心愿。
她所在房间的墙,她所坐过的椅子,她每天插过花的花瓶——全都为这小姐难过,全都感染了这小姐的痛苦心情。有位哲人说过,人与人既然能够传心,为什么人与物就不能感染呢?
还有,阿瑟·鲍尔斯也是如此执迷不悟,她需要惊醒他……
我一边在心里折腾,一边仍旧没有停止在审视阿瑟·鲍尔斯的表情。他的心受到的打击太大了。他面色死白,很轻很轻地在喃喃自语。
"我活着已经没有意思。没有什么值得我为之而活的了。"
我想回答的话因为管家老太太进来而缩了回去。她和我很快地交换了一下眼光。阿瑟·鲍尔斯似乎没有留意到有人进来。他只是在重复他的话。
"我活着已经没有意思。没有什么值得我为之而活的了。"
"有!"我马上叫了出来。"你忘记了米格斯小姐!"
"米格斯小姐……一点不错!"他也叫起来。"我忘了有她2"
他们两人的婚礼很快就举行了。
我还可以不是自大地说一句,我为已故参议员写了一部很不错的传记,如果书评家说的话可以相信,那我可称为当代几位伟大的传记作家之一。
鲍尔斯夫人对我这部著作太满意太高兴了,她答应奖赏我,送给我一件无价之宝——那就是她自己。
这是梦吗?
我曾爱她爱得发疯!
昨天我回到巴黎,当我再次见到我们的房间——我的房间,我们的床,我们的家具,一个人死后留下的一切——这时我感到如此剧烈的新的悲痛,真想打开窗子,跳到外面街上去死掉算了。在她曾住过而留有她的、她皮肤的、她呼吸的成千个原子的这四壁之内,我无法逗留下去。我拿起我的帽子就逃走。到门口时,我经过门厅那面大照身镜。她特地把这镜子放在那里,每天出去时可以把自己从头看到脚,从小巧的靴子看到帽子。
我在这面照身镜前停下。她在那上面照得太多——太多了,太多了,它一定还留着她的身影。我站在那里浑身发抖,眼睛盯着镜子——盯着那平滑的、深邃的、空洞的镜子——它曾把她整个人装进去,并像我一样拥有她。我觉得我好像在爱着这面镜子。我伸手去抚摸它;它是冰凉的。这使人伤心的镜子,使人情热的镜子,使人害怕的镜子,它使人感到无比的痛苦!一个能把心中的一切忘掉的人是幸福的。
我出门不觉就向公墓走去。我找到她简朴的坟墓,一个白色的大理石十字架上写着:
她爱过,被爱过,与世长辞了。
她在那底下。我前额贴地哭个不停,在那里逗留了很久。后来我看到天色渐渐黑下来,我心中忽然产生一个奇怪的、疯狂的愿望,一个感到绝望的爱人才会有的愿望。我希望在她的墓上哭一个通宵。但我会被看见并赶走。我该怎么办呢?我计上心头,站起身子,开始在这死人的城市中走起来。我走啊走。和我们生活的城市相比,这个城市是多么小啊。但死人比活人数量要多得多。我们需要高大的楼房、宽阔的街道和许多房间。而一代又一代的死人却没有什么东西。土地把他们接回去了。永别了。
我来到公墓尽头,到了最老的一个墓区,这里的十字架本身腐朽了。周围满是没有修整的玫瑰、粗壮暗黑的柏树——一个悲哀和美丽的花园。
在这里完全只有我一个人。于是我蹲在一棵绿树下,躲在阴暗的粗枝之间。
等到天完全黑了,我离开藏身的地方,开始轻轻地走起来。我走来走去走了很久,但始终找不到她的墓。我伸出双臂走,我的手,脚,膝盖,胸口,甚至头在墓上碰来碰去,就是无法找到她。我像个瞎子那样瞎摸;我摸基石、十字架、铁栏杆和一个个枯萎的花圈。我用手指摸一个个姓名。我怎么也再找不到她!
没有月亮。多黑的夜啊!在两排两排坟墓之间的小路上我真吓坏了。我在一排坟墓上坐下,因为我再也走不动了;我的双膝已经一点力气也没有。我听见我的心在卜卜跳!我还听到另一个声音。什么声音?一个说不出、弄不清的声音。是我头脑里的声音吗,是黑夜的声音吗,还是神秘的地下的声音?我向四周看:我恐怖得浑身发麻,吓得心寒胆颤,我准备大叫出来了,我准备好没命了。
我忽然觉得我正坐着的那块大理石板在动。它好像在升起来。我赶紧跳到旁边一个墓上,清楚看到我刚离开的那块石板掀开,竖了起来。接着里面出来一个死人,把石板重新盖上。虽然天黑,我却看得明明白白。十字架上写道:
雅克.奥利万之墓
终年五十一岁。
他爱他的家,为人善良正直,蒙受主的恩典逝世。
死人也在读墓石上的碑文;接着他从路上捡起一块尖的小石头,开始小心地刮墓石上的字。他慢慢地刮掉它们,用眼洞看看原来刻着字的地方。然后他用食指的骨尖写上发光的字:
雅克.奥利万之墓
终年五十一岁。他残忍地加速他父亲的死亡,目的是谋取他的财产。他虐待妻子,折磨子女,欺骗邻居,掠夺一切人,最终死于非命。
死人写完之后,看着自己写的字,站着一动不动。我转脸看去,只见周围所有的坟墓打开,死人全都出来了,他们刮掉他们亲人刻在他们墓上的谈辞,代以真实情况。我发现他们全都欺凌左邻右舍——恶毒奸诈,是些伪君子、骗子、恶棍;这些所谓的好父亲、忠实妻子、孝顺儿子、纯洁女儿、诚实商人全都偷盗,欺骗,为非作歹,坏事做尽。他们在他们的永恒住所的门口,一个个同时把真实情况,可怕而神圣的真实情况写出来,当他们在世时,这种真实情况人们或者是不知道,或者是装作不知道。
我想到她一定也在她的墓石上写上什么,现在我不再害怕了,我跑了起来,向她跑去,我一定能马上找到她。不错,不用看脸我就立刻把她认了出来。在她那个大理石十字架上,我原先读到的是:
她爱过,被爱过,与世长辞了。
而现在我读到的是:
有一天冒雨出去,做欺骗她爱人的事,得了感冒而死。
第二天天亮时,他们找到我躺在墓上昏迷不醒。
律师遇鬼记
四十年前我认识一个人,他在一家关闭多年、一直空着的最古老的小旅馆里租了一套潮湿、破败的房间。关于这个地方传说着许多故事,这些故事自然都是极不愉快的。但他穷,这套房间租金低廉,光是这个理由就足够使他租下这套房间了,哪怕房间比它们现在的样子还要糟糕十倍也无所谓。
这人还不得不租下房间里的一些固定装置,其中有一个放文件的大水柜。它有两扇大玻璃门,里面还有一条绿色的帘子。这东西好看是好看,但是没有用,因为他没有文件可放,至于衣服,都在他身上了,而且穿在身上也不见得重。
就这样,他把他所有的家具——还不满一车——搬进一新居,散放在房间里,要使四把椅子尽可能看着像是一打。到了晚上,他独坐在炉火旁,喝起他赊久来的两加仑威士忌中的第一杯。他心里正在盘算,还不知这笔欠款将来有没有钱还,就算能还,又要还多少年,这时候,他的眼睛接触到那个大水柜的玻璃门。
"啊,"他对大水柜说出声来,除此他也实在想不出别的话来说,"如果不是不值得花那么大的功夫敲碎你的旧架子,我马上就用你来生火了。"
他的话几乎还没有说完,只听见柜里好像发出一声呻吟。他起先吓了一大跳,但转念一想,这一定是隔壁房间有个年轻人在净呀开门出去吃饭了。他把双脚放在壁炉围栏上,拿起拨火棍去拨炉火。
就在这时候,那声音又响了,一扇玻璃门慢慢地打开,露出一个灰色的人,穿一身沾着泥的破衣服,直挺挺站在大水柜里。这人又高又瘦,面部表情忧虑不安,但他的肤色不对,整个外形非常古怪,不是人间所有的。
"你是谁?"新房客问道,脸都发育了,他准备好手里的拨火棍,仔细瞄准那人的脸。"你是谁?"
"不要把拨火棍向我扔过来,"那人回答说。"你就是扔准了,它也会畅通无阻地通过我落到我后面的木头上去。我是一个幽灵!"
"请问你在这里想要干什么?"房客声音发抖地问道。
"在这个房间里我破了产,"'那鬼回答说,'"我和我的孩子们只好去乞讨。在这个房间里我因忧伤和绝望而死,两个狡猾的恶人分掉了我生活贫困对苦苦积蓄的一点钱,一个子儿也没有剩给我可怜的子女。我把他们吓走,从此每夜出来——只有这个时间我才能重访人世——看看我长期受罪的场所。这套房间是我的:把它还给我把!"
"如果你坚持要在这里出现,"房客说,他这时已经有时间恢复镇定,"我极愿意放弃这套房间,只是我想向你请教一个问题,如果你允许的话。"
"说吧。"那鬼严厉地说。
"好,"房客说,"'我觉得有点矛盾,既然你可以随意访问世界上所有最美丽的地方——因为我猜想空间对你不成问题——你怎么竟总是回到你受尽苦难的这个地方来呢?"
"天啊,你问的这句话倒是不假,但我以前从来没有想到过。'"那鬼说。
"你瞧,先生,"房客劝他说,"这是一会极不舒服的房间。从木柜的样子看,我想它免不了有蟑螂。我的确认为你可找到更舒适的住处,更不必说伦敦的气候了,那是最不愉快的。"
"你说得对极了,先生,"那鬼彬彬有礼地说,"这个主意我到现在才想到,我这就要试试着换换空气。"
真的,他一面说一面开始消失:他的双腿当真完全不见了!
"如果,先生,"房客紧接着对他说,"如果你能向其他正在破旧空屋里闹鬼的女士和先生们建议,告诉他们在别的地方可能要舒服得多,那你就是对社会做了莫大的好事。"
"我会的,"那鬼回答说。"我们一定都是些愚蠢的家伙,真是愚蠢极了。我想像不出我们怎么会这样愚蠢。"
那鬼说完就完全消失不见了,而值得注意的是:他从此没有再回来过。
姑妄听之
我一向注意到,哪怕是知识文化素养很高的人,对于他们自己的心理活动,如果是十分古怪的话,普遍都是缺乏勇气把它们讲出来,不敢把它们告诉别人的。几乎所有的人都害怕,万一他们把这类古怪内心活动讲了出来,而听的人内心生活中从来没有过类似的体验,听了反而会对他们产生怀疑,或者是笑话他们。一个老实的旅行者看到了什么怪异的动物,比方说海蟒吧,他把它讲给别人听可以毫不担心,然而同一位旅行者,如果他有什么怪异的预感。冲动、匪夷所思、幻觉、乱梦或者其他心象,在他考虑是不是可以讲出来以前,就会慎而又慎,十分犹豫了。对于这种难以告人、守口如瓶的情况,我还必须加上一句,而且由于这样的事情含混费解,很不容易讲清楚。这不比讲述客观实际的事物,这种主观的体验我们不习惯于表达。结果就是这样,大量这一类体验难得听到,听到的也语焉不详。
我这里要给大家讲一件我亲身经历的这种怪事,不过我讲这件事,丝毫不打算提出什么主张,也不打算反对或者支持什么主张。这类故事我还是听说过的。我知道柏林一位书商的故事,我研究了大卫·布鲁斯特爵士所述关于一位已故的皇家天文学家夫人的事件,我还仔细追查过我私人亲友圈子里一桩鬼魂出现的十分值得注意的怪事。必须指出,后面那件事的见鬼者(一位太太)跟我完全无亲无故,在血缘方面连一点边也搭不上。因此大家可别以为我遗传有什么特异之处。没有,一丁点儿也没有。如果这么想就太无稽了。而且在我要说的这件怪事之前,我从来没有过任何类似的经验,而在这件事以后,我也从来再没有过任何类似的经验。
话说那时候(年代在多久以前并不重要)美国发生了一桩谋杀案,一时十分轰动。老实说,谋杀案层出不穷,耸人听闻的杀人案我们都听够了,只要可能,我恨不得把这一桩谋杀案的杀人凶犯在我的记忆中埋葬掉,因为他的尸体也早已埋在纽盖特监狱,伦敦一座著名的监狱里了。一九O二年已经拆掉。正因为这个缘故,我在这里有意回避而不去直接提示这名杀人犯的个人特征。
当这桩谋杀案刚被发现时,完全没有怀疑到——或者应该说,就我所知,任何报纸都没有作出暗示,表示已经怀疑到——那个后来才被捕审判的人。既然报上当时根本没有提到过他,自然就不可能在报上对他的相貌特征等等做什么报道了。这一点是非记住不可的。
那天吃早餐时候,我翻开刚送来的报纸,看到一条新闻,说是刚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我对这条新闻深感兴趣,于是仔细地读了。我至少读了两遍,如果不是读了三遍的话。谋杀案是在一间卧室里发生的。当我把报纸放下来的时候,我忽然觉得眼前一闪,一样东西在我的眼前闪过,掠过,飘过——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这种景象我简直找不到确切的话来形容,——在这一闪中,我竟看到那间卧室在我的卧室里飘过,就像一幅简直不可能地画在流水中的图画。但它虽然一闪而过,画面却十分清晰,清晰得我看清楚了——同时带有一种松了口气的感觉,——卧室里的床上是空的,上面并没有尸体。
我产生这个古怪的幻觉,可不是在一个神秘的场所,而是在我的家,在离圣詹姆斯大街街口不远的皮卡迪利大街一座大楼的单人套间里。房间刚粉刷一新。当时我正坐在安乐椅上,当我产生这种幻觉的时候,椅子也随之奇怪地震动了一下,离开了一点原来位置(不过我要说明,椅子脚下安着小脚轮,是很容易滑动的)。我于是站起来,走到一个窗口(我的房间在二楼,一共有两个窗子),去看看下面皮卡迪利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东西,好让眼睛休息休息,透一口气。
这时候是晴朗的秋天早晨,街上很热闹。风很大,我看下去时,风从公园里刮来了许多落叶,把它们卷成一大团,打着转,像根圆柱似的。这圆柱倒下来,树叶散开了,我看见有两个人打街那头从西向东走来。他们一个跟着另一个。走在前面的人常常回过头来。第二个人在后面跟着他,离开约三十步,用威胁的样子举起了右手。这样在大街上公然举手威胁,不禁引起了我的注意,而叫人纳闷的是,竟没有一个路人注意他们。这两个人在路人之间一路绕着路人们走,十分轻盈,也不要人让路,也不碰到人,也没有人转眼去看他们。
正当他们经过我的窗口时,他们双双抬起了头对我望。我清楚地看到了他们的两张脸。我并没有有意地注意他们的脸,在每张脸上我都没有注意到什么特别的东西,只记得走在前面的那个人脸上眉头紧锁,而跟在他后面的那个人脸上是浑浊的蜡的颜色。
我是一个单身汉,我的男仆和他的妻子跟我成了一家人。我在一家银行的支行工作,我希望当一个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能照理轻松一些。正当我需要改变一下的时候,那年秋天他们让我留在城里。我没有病,但也不很好。我的读者会认为我生活单调呆板,身心疲倦,这正是我产生那种奇怪感觉的合理原因。但是我的一位很有名望的医生确定,我当时的健康状态并没有问题。
好,随着那起谋杀案的情况日益明朗,公众对它也就越来越关注了,然而我相反,一点也不再在意,每天新闻够多的。不过我总算知道,杀人嫌疑犯已经找到,受到指控,将在纽盖特受审。我也知道,由于此案引起公愤,会使人产生先入之见,再加上需要时间准备,刑事法庭推迟了开庭日期。我也许还知道要推迟到什么时候吧,但是我想下来,我相信我并不知道。
我的起居室、卧室和梳妆室都在一层楼上。梳妆室没有别的出口,只能通过卧室。说实在的,梳妆室是还有一扇门,本来是通楼梯口的,但是那门已经好几年让我的洗澡用具挡住,干脆用板条河上,封死了。
一天夜里,已经很晚,我站在卧室里,在我的男仆要去睡前吩咐他几句话。我面对梳妆室唯一可以通的门,门是关着的。我的男仆则背对着它。正当我在对男仆说话的时候,我看见那扇门打开了,有一个人从里面望出来,而且很热切很神秘地招呼我。他正是我在窗口看到在皮卡迪利大街上走的两个人当中后面的一个,也就是脸上是浑浊的蜡那种颜色的一个。
那人招呼过我以后,把身子缩回去,把门关上了。我随即穿过卧室,走过去把梳妆室门打开,往里面看。我手里已经拿过了一支点着的蜡烛。我内心有一种感觉,我在梳妆室里不会看到那个人的,我果然没有看到他在里面。
我意识到我的男仆正站在卧室里愣着,就转过身来对他说:"德里克,你能相信吗,在我冷静的意识里,我觉得我看见一个鬼
当我的手放到他的胸前时,他猛然浑身剧烈地发抖,说:"噢,天啊,是的!一个死人在招呼!"
德里克是我二十多年不离的忠实仆人,在我这样碰他以前,我不相信他曾有什么印象见过这种东西。我碰他一碰时他一下子变得这么厉害,我深信他是出于迷信而从我这里得到这种印象的。
我吩咐德里克给我拿点白兰地酒来。我给了他一小杯,我也很高兴自己喝了一小杯。关于那天晚上发生的现象,我一句话也没有对他说。
我反复想,那张睑除了那天偶然在下面皮卡迪利大街上见过以外,我以前从来没有看见过。把他在梳妆室房门口招呼我的表情,和我站在楼上窗口时他看我的样子相比较,我不禁得出一个结论,第一次看见时他要使我牢牢记得他,而第二次看见时,他断定我一看见他就马上把他想起来了。
那天夜里我心里很不舒服,虽然很难解释,但我觉得他肯定不会回来了。天快亮时我沉沉入睡,是德里克进我的卧室把我吵醒的。他进来时手里拿着一张纸。
这是一份通知书,看来为了这份通知书,德里克和送通知书来的人还在门口吵了一阵。这份通知书是要我担任老贝利街中央刑事法院即将开庭审讯的一件案子的陪审团成员。我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陪审团,这一点德里克很清楚。因此他相信——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他的想法有没有道理,——这种陪审团照例应该从资格比我低的人当中挑选,于是他起先拒绝收下这份通知书。送交通知书的人对这件事非常冷淡。他说,我去不去参加不关他的事,通知书送到了,他就没事了,至于去不去参加该我自己负责,他管不着。
到底是照通知书上说的做,还是置之不理呢,我犹豫了一两天。我对这种事情一点也没有兴趣,也没有一点儿神秘的好奇感。这话,和我在这里所说的其他话一样,是千真万确的。然而最后,为了打破我那种单调刻板的生活,我还是决定去了。
指定的开庭日子,那天早晨是十一月里一个阴冷的早晨。皮卡迪利大街上笼罩着棕黄色的浓雾,到了法院那里,都变得黑沉沉的了。我看到法院的走廊和楼梯都点着煤气灯,法庭也由煤气灯照亮着。在我被官员带进老法庭,看到里面挤满了人之前,我并不知道这一天要审讯那个杀人犯。甚至在好容易被带进老法庭之前,我连通知书要我到两个法庭中的哪一个去都不知道。
我在指定给陪审团成员等待的位于上坐下后,透过迷雾和人群浓重的呼吸雾气,放眼尽可能看清楚法庭内的情况。我看到大窗外面黑雾像是一块黑色的大窗帘,还听到街上车轮辆着铺在路上的稻草和模酸皮渣的沉闷声音、人的嗡嗡声、偶尔一下尖厉的哨声和大声唱歌的声音。不久,两位法官走进法庭,在他们的位子上坐下。法庭里一下子可怕地轰轰响起来。通知把杀人犯押上被告席。杀人犯出现了。就在这一刹那,我认出了他,他就是走在皮卡迪利大街L的两个人当中前面的一个。
如果就在这时候点名叫到我的名字的话,我怀疑我是不是会听见并且回答一声"到"。幸亏我的名字排在陪审团成员名单上的第六或者第八名,因此叫到我的时候,我已经能回答一声"到"了。现在请注意。当我迈步走上陪审团席的时候,那名一直在仔细看着但是漫不经心的犯人一下子变得极其紧张,招呼他的辩护律师过去。他和律师低声交谈,他显然是希望在开庭前能提出要求,反对我担任陪审员。他们之间一阵沉默,然后他的辩护律师把手放在被告席栏杆上,跟他的当事人悄悄说了两句话,摇了摇头。我后来从这位律师处得知,犯人对他说的第一句并使他受到惊吓的话是:"要不顾一切反对那个人当陪审员!"但是他这样做毫无理由,他承认在听到叫我的名字和看到我以前,他甚至不知道我叫什么,他的要求自然无法办到。
我上面已经说过,我实在希望避免重新恢复对那个杀人犯的令人不快的回忆,再加上详细叙述这次审讯对我这个故事并无必要,正由于这两点,我将把我所讲的仅仅局限于我们陪审团照规矩要住在一起的十昼夜里所碰到的事,也就是我亲身经历的怪事。我要设法让读者不是对杀人犯而是对这些事感到兴趣。我要请读者注意的是这些事,可不是纽盖特的审讯日程表。
我被推选为陪审团的团长。审讯的第二天早晨,在取证两小时以后(我听到了礼拜堂的钟响),我偶尔瞥了我那些陪审员一眼,发现数清他们的数目很困难,也说不出是怎么回事。我数了好几次,总是数不清。一句话,数下来总多出一个。
我只好碰碰坐在我旁边的一位陪审员,悄悄地对他说:"请你帮我个忙,把我们陪审员的人数数一下好吗?"
他听了我的这个请求,看着我露出一副感到奇怪的样子。不过他还是答应我的请求,转过脸来数了。"怎么回事,"他忽然说,"我们一共有十三个……这是不可能的。不。我们一共只有十二个。"
根据我那天数的情况看,一个一个数一直没错,但总数总是多出一个。并没有出现什么精灵鬼怪,没有出现那个"人",全不是这个缘故,但是这时我内心里有个预感,他一定要来了。
陪审团全体成员住在伦敦旅店。在一个大房间里我们一人一张床,有一位官员负责保护我们。我觉得没有必要为这位官员的真名保密。他是一位有文化、极其彬彬有礼、很会体贴人、在市里备受尊敬(我听说这一点觉得十分高兴)的人,仪表堂堂,眼光锐利,留两撇叫人羡慕的小胡子,声音洪亮。他的名字叫哈科先生。
在我们夜里上了我们的十二张床以后,哈科先生把他的床拉到门边,将门堵上。在第二天晚上,这时我还没有上床,看见哈科先生坐在他的床上,就走过去坐到他的身边,敬他一点鼻烟。当哈科先生从我的鼻烟盒里拿烟,碰到我的手时,浑身一阵奇怪的颤抖,突然问:"那是什么人!"
我顺着哈科先生的目光朝房间看过去,我又看到了我意料中要出现的人——皮卡迪利大街上两个人当中走在后面的一个。我站起来,上前几步,接着停下来回头看哈科先生。他却是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只是哈哈大笑,用快活的口气说:"我一时以为我们又来了一位陪审员,第十三位陪审员,还没有找到床。但是我看错了。我看到的只不过是月光。"
我没有对哈科先生说出真相,只是请他陪我到房间另一头去走动走动,溜溜腿,而我心想,看看那东西到底要干什么。只见他轮流走到我那十一位陪审员同事的床边,紧靠他们的枕头站上一会儿。他总是走到床的右边,又总是经过另一张床的床尾过去。从他头的动作看,他只是心事重重地看着每一个睡着的人。他一点也不理会我,也不理会最靠近哈科先生的床的我的那张床。他最后像登上一座空中楼梯那样,通过高高的窗子从月光进来的地方走出去了。
第二天早晨进早餐的时候,所有在座的人,除了我和哈科先生,都异口同声说,他们昨天夜里梦见了被谋杀的人。
现在我觉得,完全可以相信那个被谋杀的人就是在皮卡迪利大街上走在后面的人,这一点他好像通过这件事直接向我提示了。但即使在这件事发生以后,我还是感到思想上完全没有准备。
到了审讯的第五天,这个案子的起诉部分已经接近尾声了,被害人的一幅小画像被拿出来作为物证。这幅画像嵌在一个项链小盒子里,谋杀案发现时,它在谋杀现场的卧室里不见了,但后来却在曾有人看到谋杀者挖掘过的隐藏处找了出来。经证人检视过予以肯定以后,这张画像被呈交法官,法官们看了以后,又把它转给陪审团成员们传阅。当一位穿黑袍的官员拿着它向我走过来的时候,在皮卡迪利大街走在后面的那个人一下子从人群中冲上来,从那官员手中抢过画像,亲手把它交给我,同时用很低沉沙哑的声音对我说——在我接到项链小盒子看到那张嵌在里面的画像之前——:"那时我年纪更轻,那时我的脸还没有失去血色。"我把画像看后——那当然是他,也的确年纪更轻,面色红润——传给下一位陪审员,他接着又传给再下一位陪审员,这样一路传下去,直到整个陪审团传阅完了为止,每传一次他都紧紧跟着,但是他们一个都没注意到这一点。
每天进餐时,通常在我们给关到一起在哈科先生照管下时,我们很自然地一开始就纷纷议论当天的审讯情况。而在这第五天,案子的起诉已经结束,问题已经清楚摆在我们面前了,讨论自然也就更加热烈,更加认真。我们陪审团中有一位教区委员,他是我见过的人当中最大的白痴,证据已经再清楚不过了,而他却荒谬绝伦地加以反对。支持他的倒也有两个人,都是优柔寡断、目光短浅的踉屁虫。时间已近午夜,我们都打算睡觉了,而这三个捣蛋的笨家伙却还在起劲地高谈阔论。这时我又看到了那位被谋杀的人。他阴着脸站在他们后面,并向我打招呼。当我向这三个人走过去加以反驳的时候,他马上隐退了。打这会儿起,他在我们关在一起的长条房间里就时隐时现。只要我那些陪审员同事把头凑在一起,我就会看见这被害人的头也夹在他们那些头中间。只要他们的话对他不利,他便严肃地、不容反对地向我打招呼。
必须指出,在审讯第五天出示画像以前,我从未见过他在法庭上出现。而到了案件进入辩护阶段时,情况发生了三个变化。我先把其中两个变化合在一块儿讲。如今被害人的形象虽不断出现在法庭上,但在这个地方,他从不对我而总是对当时正在发言的人表示他的意见。举个例子来说,被害人的喉咙是横割开的。辩护开始时,有人发言提出,死者有可能是自己割开了喉咙。就在这时候,他站到发言者的面前,露出了他那样子可怕的喉咙(这可怕的地方他原先是一直遮掩着的),同时一会儿用右手,一会儿用左手在喉咙的气管前指指点点,向发言者强烈地表示,这样的伤口自己是不可能用任何一只手割开来的。再举一个例子来说,一位女证人说她认为,那杀人犯是人类中最可爱的人。在这一刹那,被害人一下子站到她面前,盯住她看,伸出一条胳臂,伸直一个指头,指点出杀人犯的狰狞面目。
现在我再来说第三个变化,这一个变化给我的印象最深,也最感到激动。对这件事我不从理论上做什么推测;我只是准确地把事实说出来,到此为止。事实是这样的。受害人的形象虽然不被他向之表示意见的对方所看到,但是他只要一向他们靠近,就会使他们产生震颤和受到影响。我觉得,他虽然除我以外(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能向他人显形,但他可以无形地、无声地向那些人的心灵暗暗地施加影响。因此,当辩护律师提出死者有可能是自杀的时候,他就站到这位有学问的绅士面前,吓人地让他看严重割开的喉咙,而这位律师一下子就目瞪口呆,几秒钟工夫说不出话来,长篇宏论像断了线,他用手帕拼命地擦着脑门,脸色一时变成死灰色。而当那位女证人被他驳斥的时候,一点不假,她的眼睛不由得顺着他的指头看过去,停在杀人犯的脸上,显得极其犹豫和没有把握。
关于这一点,还可以再说两件事。审讯的第八天,在下午照例每天都有的几分钟休息过后,在法官重新出庭之前一会儿,我和陪审团其他成员回到法庭。我站在席位上向四下里观望,觉得受害人并没有在法庭出现,但我偶尔朝走廊一看,却看见他向前把身子俯在一位很体面的妇女头顶上,像是要看清法官们到底入座了没有。就在这时候,这个妇女尖叫一声,晕了过去,给扶出了法庭。还有,主持审讯的那位德高望重、精明老练的法官也遇到了这样的事。当审讯结束以后,法官在他的办公室里专心查阅他的案卷,那位被谋杀的人却走进他的办公室,来到他的写字台旁边,从他的身后窥看他正在翻阅的他所作的笔记。法官一下子变了脸色,手停下来,一阵奇怪的颤抖透过他的全身(这个滋味我太熟悉了),他结结巴巴地对办公室里其他人说:"对不起,先生们,请原谅我离开一下,我给污染的空气熏得有点难受。"直到喝了一杯水,他才复原过来。
漫长十天中的六天过去了,过得单调呆板——天天都是同样的两位法官在法官席上,是同样的陪审团在陪审团席上,是同俘的杀人凶犯在被告席上,是同样的律师在他们的席位上;天天都是同样的问答声响到法庭屋顶上;天天都是法官的钢笔在纸上沙沙地响;天天都是法庭庭警进进出出;天天都是在有白天自然光的同一时间点起同样的煤气灯;有雾时大窗子外面总是蒙着同样的黑雾帘子,下雨时总是雨滴滴答答地响;天天都是在木屑上留下监狱看守和犯人的同样脚印;天天都是打开和关闭同样的沉重的门,——通过所有这些令人难受的单调呆板,我只感到我陪审团团长已经担任了漫长得不知有多少时候,皮卡迪利大街也已经变得和巴比伦一样久远,然而,那被杀的人在我的眼睛里从来没有失去他的一点儿清晰度,他看上去其清晰一点不亚于其他人。
有一点我怎么也不应该忽略掉,就是我一次也没有看到过他——那位被杀害的人——正眼看过一次杀人犯。我一再感到奇怪:"他为什么不看看他呢?"但他就是从来没有看过他。
自从出示那张小画像以后,他也一直没有再看过我,直到审判的最后时刻来临……
晚上十点缺七分时,我们退庭商量意见。由于那位白痴教区委员和他那两位跟屁虫给我们惹了那么多麻烦,我们不得不一再回到法庭去,请求法官允许延长一点时间。对于这个案件,我们九位陪审员都没有一丁点儿怀疑,我相信整个法庭也没有一个人怀疑,然而那三个寿头莫名其妙地就是阻挠。不过最后我们还是胜利了,十二点十分我们终于回到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