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浪漫言情 > 《绑你在身边》作者:漠上漪【完结】 > 书香门第_绑你在身边.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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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漠上漪 当前章节:14672 字 更新时间:2026-6-24 10:49

“你喜欢?”坤曼微笑着看他一眼,有一点点意外,因为认识他近三个月以来,从没见他对什么东西感兴趣过。

齐枕雨问:“你戒指上那颗宝石,是祖母绿吗?”

坤曼笑着说:“是啊,你喜欢祖母绿?”

齐枕雨点点头说:“以前听说过,今天是第一次见真的,确实很漂亮。很贵吧?”

坤曼便又笑了,说:“是有点贵。不过,如果你肯对我笑笑,哄得我高兴了,我就会把它送给你。”

没想到齐枕雨立即瞪了她一眼,就低下头去不再说话了。

坤曼哈哈大笑,知道他自尊心很强,刚才那个玩笑显然触到他痛处了。

她褪下戒指,抓过他的手,给他戴在手指上,说:“开玩笑的,你喜欢,就送给你好了。”

齐枕雨看着那枚戒指,表情木然,连句“谢谢”都没说。

坤曼便不乐意了,一把捏住他下颌,说:“给点表示,就那么难吗?”

齐枕雨终于抬眸看着她,从桌子上探身过来,亲了亲她的嘴唇。

坤曼看着他坐回去,突然说:“喂,我好像真的有些喜欢你了。”

齐枕雨瞥她一眼,问:“阿淳吗?”

坤曼笑着说:“不,是阿枕。”

齐枕雨便冷着脸,垂下了眼睫。

坤曼叹一口气,说:“还是换阿淳来吧。”

齐枕雨便抬眼看着她,说:“只是喜欢吗?我可是很爱你的。”

坤曼正喝了一口汤,险些就被呛着,笑着骂道:“妈的,有你这样板着张死人脸,语气跟报丧似的说爱的吗?”

齐枕雨放下手中的东西,说:“对不起,那就重来好了。”

然后,他再一次探身过来,虽然仍旧没有笑容,可是表情看起来柔和了许多,缓缓地说:“阿曼,你送我的戒指很漂亮,我很喜欢,谢谢你,我爱你!”

又在她嘴唇上轻轻亲了一下,他才坐回去。

坤曼看着他,眼里突然就难得地掠过一抹类似伤感的情绪。

虽然一说到喜欢他,他就冷了脸,但居然破天荒对她的戒指表示感兴趣,而且她送的时候也那样收下了,这让坤曼既有些意外,又有些高兴。

虽说能被宝石轻易地打动,是有些俗气,但总比他无懈可击要好一点吧。

将近三个月的相处,虽然不至于达到当初对阿淳那样的情感,但是对这个男人,她发觉自己还是产生了一些说不清的感情。

长得好看不用说了,毕竟是个跟阿淳那么相似的人。只不过,阿淳似乎过于漂亮精致,这个男人,却多了几分倔强刚毅。

意外惊喜的东西,是发觉他的声音特别好听,不论是低沉柔和地说情话,还是在床上被她折腾到难耐地呻/吟,都有动人心魄的魅力,而且不同的时候,更有不同的味道。

此外,虽然有时候恨极了他倔强的性格,但更多的时候,还是打心眼里欣赏他作为男人的骨气。

特别是看着那样一个骄傲的人,最终在自己面前无奈地屈服时,那种巨大的成就感,居然比她又做成一笔大生意,还让她觉得快意数倍。

其实最近在床上锁他,虽然有一点点不放心的成分在里面,但更多的来说,主要还是因为,她心里始终有些恼怒,他竟敢挑战她的威慑力趁乱逃跑。

所以,今天坤曼坐在办公室里,闲暇的时候想起他早晨的表现,决定从今晚开始不再锁他了。

但怎么也没想到,下午回到家叫他过来吃晚饭的时候,手下竟然告诉她,说他吃过午饭下楼以后,到现在还没回来。

坤曼心里突然就有种预感,连忙叫人调出监控录像,发现他最后的影像,是在山庄的东北角,而且,是在四个小时之前。

赶到东北角的时候,才看到那里巡逻的暗哨阿诺被扒了上衣,用铁丝牢牢地捆在一棵摄像头照不到的树上,嘴被他自己的迷彩背心堵得死死的,还没挣扎开捆缚他的铁丝。

松绑后的阿诺捡起地上一根长长的竹竿,绘声绘色地对坤曼形容着,他是怎么助跑,又是怎么撑着这根竹竿,飞一样地越过高压电网,翻墙出了山庄。

坤曼听着,脸上竟然浮起一丝笑容来:看来,我低估了这家伙的能力。他居然能打晕我的暗哨,把他捆起来,然后用这样巧妙的方法,从这里翻墙逃了出去。

齐枕雨,你最好祈求老天保佑你运气好一点,不要再落到我手里!

☆、偷渡

  当齐枕雨把手上那只祖母绿的戒指褪下来的时候,蛇头阿堆的眼里立即发出比白金底托还要亮的光,那饿狼一样的神情,显得他的眼睛比祖母绿宝石还要绿。

他又是咬,又是舔,还戴在自己手上左看右看,最后,眯起眼睛问:“你要去版纳?”

齐枕雨点点头:“对,这是我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了。”

阿堆贪婪地看着手上的戒指,咽了口唾沫,又抬头望着齐枕雨,说:“你知道,干我们这行,又要给你办证件,又要负担你路上的各种花销,还得顶着坐牢掉脑袋的危险,所以,没有办法的。”

齐枕雨只简单地说:“我明白,我只希望能尽快离开这里,尽早到达版纳。”

阿堆点着头说:“没问题,不过,你这个是真的吧?”

齐枕雨冷冷地伸出手:“你既然不相信,那就还给我,我找别人。”

“哎哎,有话好说,别生气。”阿堆连忙笑着说,“这要是真的,也就刚刚够你的费用,万一是假的,我不就亏大了吗?”

齐枕雨皱起眉头,说:“拿来!”

阿堆呵呵一笑,推开他的手,说:“好了好了,我看兄弟你也是个直爽性子,那我就当交你这个朋友好了。”

齐枕雨不跟他啰嗦,只问:“什么时候可以走?”

“马上就可以。”阿堆满脸堆笑地说。

看着船舱的底板被掀起来,露出那个隐蔽的空间时,齐枕雨微微迟疑了一下,但终于还是咬咬牙,跳了下去。

不用说,跟好几个人挤着躺在那样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是很难受的。

又闷又热,再加上一阵阵熏人的汗臭味脚臭味,齐枕雨觉得自己有些晕船了,一阵阵地犯恶心。

他强忍着作呕的感觉,闭上眼睛,不断地跟自己说,忍一忍,回到版纳就好了。

就这样,转移了注意力,果然稍微好一些。

到版纳以后,怎么办呢?带着老爸和阿秀一起离开吧!

中国那么大,哪里不能藏身,哪里不能找到一碗饭吃?坤曼势力再大,恐怕也鞭长莫及了!

想着想着,慢慢放松下来,他终于渐渐睡去。

不知睡了多久,船突然猛地一晃。

甲板上响起嘈杂的声音,有脚步声,有说话声,似乎是什么人来搜查。

大家都很紧张,屏息凝气,生怕被警方搜查出来。

不过,搜查很快就结束了,船上安静下来,船又继续缓缓前行。

齐枕雨睡了一觉醒来,又遭到刚才那样有惊无险的情况,便没了睡意。

虽然已经过了很久,但他还是适应不了狭小的空间里那糟糕的空气,又被那些各种各样的臭味熏得一阵阵犯恶心。

可是很快,船却再次猛地一晃,似乎又停了下来。

大家有了上次的经验,都没有那么惊慌了,但还是小心翼翼地屏着呼吸,等待搜查结束,继续旅行。

直到听见上面响起箱子被挪动的声音时,大家这才又有些紧张起来。

终于,头顶响起大家最不愿听到的声音,有人问:“是在这个下面吗?”

蛇头阿堆战战兢兢地回答:“是。”

上面的人冷冷地命令:“打开!”

大家全都被吓傻了,有人甚至开始轻轻地抽泣。

接着,头顶的舱板被掀起,带着水汽的空气格外清新,还夹杂着丝丝凉意,就那么突然地涌进了狭小的空间里。

一束耀目的光线射入,上面的人喊道:“都出来!”

齐枕雨突然就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但那时已经不容他多想,因为他在最外面,所以被里面的人第一个推了上去。

有人抓住他的胳臂,将他率先拽了出来,随即一道耀目的光线便打在脸上。

齐枕雨本能地抬手挡住了脸,但接着就被两旁的人扭住了胳臂,对面有人吁了口气,说:“就是他!”

当双手被反铐在身后的时候,齐枕雨的眼睛才适应了周围的黑暗,看清眼前的情形,他不由就吸了口气。

十余架快艇把这艘货船围在中间,站在身旁的人,穿着统一的迷彩服,身上无一例外地背着枪。

蛇头阿堆站在对面,不住地抹着额上淋漓的汗水,身子躬得像个虾米似的,对一脸傲慢的阮伟雄低头哈腰满脸陪笑:“对不起,雄哥!我真不知道这是曼姐的人,否则,给我十个脑袋我也不敢带他走啊!”

阮伟雄哼了一声,问:“他给了你什么好处,你答应带他走的?”

蛇头阿堆连忙褪下手上的祖母绿戒指递过去:“这个,就是这个,他说这是他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再没别的了!真的,你不信可以问他自己!”

阮伟雄接过戒指看了一眼,又回头看一眼齐枕雨,微微一笑,说:“阿堆,算你今天老实。曼姐这么贵重的东西,你也敢要?”

阿堆不停地擦汗,说:“不敢了,下次再也不敢了!”

阮伟雄把戒指小心翼翼地收起来,对抓着齐枕雨的两人摆摆头,说:“上船!”

阿堆看着他们把齐枕雨押上快艇去,这才吁了口气,对其他人说:“回去回去,没你们事了。吓死老子了,怎么摊上这么一尊大神?”

被带回清莱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坤曼斜倚在老板椅上,嘴里叼着雪茄,冷眼看着齐枕雨被反铐双手,脚上戴着镣铐,押到了自己面前。

看到他下颌上一道青紫的痕迹,衬衫也被撕破了两道口子,坤曼有些讶异地问阮伟雄:“阿雄,这是怎么回事?”

阮伟雄连忙弯腰说:“下船的时候,他想跳水,兄弟们费了好大劲儿才把他制服。”

坤曼点点头,不再说话,把目光重又投向那道笔直地站在自己面前的身影。

齐枕雨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一言不发。

阮伟雄却又恭恭敬敬地说:“对了,曼姐,你的东西。”

坤曼看到他双手奉上的戒指,挑了挑眉,问道:“怎么会到了你这里?”

阮伟雄便跟她说了原因。

坤曼听着,就又把目光投向了对面站着的人。

齐枕雨还是那样看着她,一言不发。

说真的,第二次又被抓回来,齐枕雨算是彻底绝望了。

他终于明白,只要在泰国,无论黑道白道,对他而言都是走不通的,坤曼的势力,根本就大到超乎他的想像。

齐枕雨想起自己跟林佑邦打的那个比方,孙悟空和如来佛,那只手掌的边际,穷他所有的力量也绝不可能探寻得到。

他终于死心了,委屈自己,找机会逃跑,根本就是此路不通。

所以,被押下船的时候,他突然反抗起来,只想落水求死。

这一次,坤曼会怎样对待他,他已经不敢想了。

但是,真的被带到坤曼面前的时候,他却又释然了。

随便怎样吧,大不了就是被活活打死,或者,真像坤曼说的,被锁在床上一辈子,变成一个废物。

那也没什么,没准坤曼看他变成一个废物,反而会对他丧失了兴趣,放他走或者放他死了。

所以,他不再说话,等着看坤曼露出暴怒的神情,等着她再来狠狠地打他耳光,然后吊起来打他,或者拿烙铁烫他,最后被打死,或者继续再被锁到床上去。

都,无所谓了。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坤曼这一次,却完全没有露出恼怒的神情,甚至收回那只戒指戴上中指的时候,她都没有因他的欺骗而露出一丝异样的情绪,只是摆摆手,淡淡地说:“带他去手术室。”

手术室?

没有被打耳光,没有被扒光吊起来,却要带他去手术室?面对这样的状况,齐枕雨却有些懵了。

他身上的伤早都已经好了,又没什么病,为什么带他去手术室呢?

总不会,是要搞活体解剖吧?

一想到那个可怕的结果,齐枕雨倒是忍不住吸了口气。

一楼,手术室。

顶上开着大大的无影灯。

齐枕雨的上半身被牢牢地绑在手术台上,两手被紧紧地捆在头顶上方,嘴里塞着一条毛巾,鞋袜都被脱掉,两条腿在膝盖的位置也被死死地绑在手术台上。

坤曼的私人医生苏攀穿着消过毒的隔离服,脸上带着口罩,叫人把他牛仔裤的裤腿下摆剪开,挽到膝盖的位置。

然后,两只脚上分别传来轻微的刺痛。

坤曼终于开口说话:“还记得吗?上次我警告过你,你要是敢跑第二次,我就剁了你的脚!”

齐枕雨一下子瞪大了眼睛。

坤曼淡淡地说:“不过,我不喜欢残缺不全的东西。而且,你在我身边快三个月了,我还真是做不到那么无情,所以,只割断你两只脚的脚筋就好了。”

齐枕雨变了脸色,之前的无动于衷开始土崩瓦解。

其实,他始终还是抱着一线希望,以为终有一天可以逃离这里的吧?

挨了打,可以养伤。

被锁起来,也可以放开。

但是,脚筋被割断,那就只能坐一辈子轮椅了!

不,不要!

坤曼看他终于露出满眼惊恐的神色,开始摇头,接着露出求饶的神色。

她冷冷地一笑,说:“怎么,现在知道怕了?昨天早晨骗我戒指,下午打晕阿诺的时候,怎么就没想过会有这些后果?居然敢那样跳过高压电网,你也不怕一个失手,被电成一截焦炭?”

齐枕雨满眼都是求饶的神色,先是点了点头,随即又使劲地摇头,可是嘴被毛巾堵着,说不出话,只能发出“唔唔嗯嗯”的声音。

坤曼继续冷冷地说:“你看,我对你多好,连割断脚筋这么简单的事,也不希望你感到疼痛,所以先给你脚上打了麻药。等手术之后,你也就能适应腿脚麻木不听使唤的感觉了。”

然后,她背过身去,问医生:“麻药生效了吗?如果生效了,就开始吧。”

医生点点头,过来对他的腿脚做应激反应。

齐枕雨彻底急了,额上渗出汗水,拼命地挣扎起来,被毛巾堵着的嘴里,努力发出最大的声音。

坤曼回过身,冷冷地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阿枕,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苏攀医生很快做完应激反应,对坤曼说:“麻药生效了,他的腿脚现在都已经失去了知觉,可以开始了吗?”

坤曼没有说话,只是又冷冷地看了一眼齐枕雨。

齐枕雨早已经挣扎得大汗淋漓,额前的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上,满脸都是求饶的神色,拼命地摇着头,那些“唔唔嗯嗯”的声音,不用想都知道是拼命求告的话语。

看着坤曼轻轻点头,表示手术可以开始,他终于放弃了挣扎,只是眼泪,却蓦然就流了满脸。

作者有话要说:呃,快崩溃了其实小齐就是个自尊心比较强、个性比较倔强的普通男人,别把他当英雄看这样的遭遇,可以说,已经超出他的忍受极限了

☆、心死

  “等等!”坤曼在看到他泪流满面的那一瞬间,终于开口制止了医生。

齐枕雨不再挣扎,闭着眼睛,泪水决堤般奔涌而出。

被绑在手术台上动不了,但身体却止不住地抽泣到颤栗。

坤曼耸然动容,伸手抽掉他嘴里的毛巾,轻轻替他拭去满脸狼藉的泪痕。

齐枕雨终于睁开眼睛,望着她,可是才一张嘴就又哽咽难止,竟是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坤曼长长地叹气,声音前所未有地温柔:“还以为你什么也不怕呢。”

齐枕雨便又闭上眼睛,别过脸去,身体仍不可抑止地轻轻抽动着。

坤曼看着他,许久才又开口:“你既然那么怕被割断脚筋,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

齐枕雨终于又一次睁开眼睛,回过脸来看着她,好久才平静了一点儿,说:“我不会再跑了,我发誓!”

说完这句话,眼泪就又流了出来。

坤曼伸出手,用毛巾替他擦掉眼泪,说:“好,我就再相信你一次。”

他就又闭上了眼睛,平复好久,才又睁开眼睛,说:“不要再把我锁起来了,好吗?我保证,我会听话。”

坤曼点点头,说:“好。”

他的眼泪,就又流了出来。

坤曼看着他又闭上了眼睛,就继续替他拭去眼泪,心里却突然就也有些难受。

这样一个人,被逼到如此彻底屈服的地步,还是他吗?

当天下午,齐枕雨发烧了。

烧得最厉害的时候,体温计显示到了40.9°。

坤曼坐在他床前的椅子上,看他额上一直敷着冷水毛巾,但仍然双目紧闭,昏迷不醒。

伸手握住他的手,会时不时地感觉到他在抽搐和颤栗。

整个人烫得像一块火炭,脸颊烧得通红,昏昏沉沉地醒不过来,还时不时地在说胡话。

“爸,你能不能别再赌了?你就我这么一个儿子,究竟打算要卖几次?”

“阿秀,你答应等我的,为什么说话不算数?我怎么可能爱上那个女人,请你相信我!”

“坤曼,你不觉得你很变态吗?你毁了我的人生,我恨你!”

“不要,曼姐!别割断我的脚筋,我求你了,我再也不跑了,真的,我发誓!”

“阿曼,别再烫我了,求求你,不要!”

“曼姐,我想回家,不要再把我锁起来了,放过我吧!我受不了了!”

坤曼听着这些发自他内心的感受,感觉到他心底最真实的脆弱,眼中神情复杂。

在他的世界里,自己是个噩梦一样的存在吧?

对不起,阿枕!你千错万错,不该长了一张跟阿淳几乎一模一样的脸。

医生来了,给他打了退烧针。

体温慢慢降下来,他精疲力尽地沉沉睡去。

但是天亮以后,坤曼来看他的时候,他又烧得火炭一样,昏迷不醒,满嘴胡话。

坤曼居然破例没有去度假村,而是在家里陪了他一天。

医生再来,打退烧针。

体温降下来,他就又沉沉地睡去。

药效过去,就又烧起来。

坤曼问医生,这是得了什么病,医生说看不出来,做个全身检查吧。

用退烧针支撑着,带他到清莱最好的医院,动用各种各样的仪器,做了最细致的全身检查。

最后的结论是,除了血象略有点偏高以外,他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大概是有一点感冒吧。

坤曼对这个无稽的结论无比恼火,气呼呼地带他回了家。

用冷水毛巾敷额头,用白酒擦洗全身,不停地给他喂水喝,坤曼为他想尽了一切办法,熬得两眼通红。

那样的时候,她突然惊讶地发觉,对这个男人的感情,比自己想象得似乎还要深刻。

四个晚上,三个白天。

清晨,齐枕雨终于神志清明地睁开眼时,看到坤曼竟然歪在自己床前的椅子上睡着了。

晨曦丝丝缕缕地从背后映照过来,她的脸背着光,能明显地看到眼下的青晕和眉间的疲倦。

身上搭着一件崭新的男式西装,大概是从他的衣柜里取出来的。

一只手支在藤椅的扶手上撑着头,另一只手,却握着自己的手。

齐枕雨面无表情地抽出了自己的手,不料这个动作立即惊醒了她。

睁眼看到他的时候,坤曼眼里明显露出惊喜的神情,声音沙哑地问:“阿枕,你醒啦?”

看他点了点头,坤曼连忙伸手过来,摸了摸他的额头,然后长长地吁了口气:“太好了,终于退烧了。”

日子仿佛又回到了从前。

可是坤曼明显地感到了齐枕雨的变化。

他的脸上,再也看不到什么屈辱和愤怒的表情。整个人更沉默了,表情不再是冰冷的,而完全被木然取代。

动作机械,神情木然,彻彻底底变成了一个木头人。而且,据手下说,他从病好之后,几乎没有下过楼,常常整天整天地坐在屋里发呆。

他那双原本清澈明亮的眼睛,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就变得那样晦暗无光了。

坤曼以为他过段时间就好了,所以也没有太在意,而且,因为知道他心里对某些事情其实是抵触的,所以也不再叫他去自己房间。

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一个多月以后,他却情况照旧,完全没有改变。

坤曼的耐心是有限的。

晚饭后,拉着他出去散步,散步回来,在他房间门口停都没停,直接就把他拉进了自己的房间。

洗完澡,坤曼亲吻他,他机械地回应。

坤曼心里不悦,一把将他推倒在床上。

他就那样躺在床上,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坤曼一把扯开他衬衫的扣子,然后,愣住了。

她本来是带着满腔的怒气,想要狠狠地折腾他,听他呻/吟求饶的。

但是,看到那具身体的时候,却一下子就什么兴致也没有了,甚至,连愤怒也都烟消云散。

那锁骨两边的深陷,胸骨下面历历可数的突起的肋骨,失去了弹性和光泽的肌肤,都在告诉坤曼,这个人的生命正在急剧地枯萎。

她清楚地记得,他的简历上,身高一栏填的是182cm,体重一栏填的是70kg,现在这一把干枯的骨头,叫她怀疑他是否还够50kg。

坤曼的心里,突然觉得难受起来。

自尊是他灵魂的全部内容,当那些骄傲全都被打碎之后,失去灵魂的生命之花,也就失去了所有的水分与养料,再也不会继续怒放,而是急剧地走向衰败和凋零。

她突然明白,当他终于放弃逃跑的念头时,也放弃了所有的希望,失去了活下去的支柱和理由。

一句话,这个人的心,已经死了。

从出生以来就没有见过母亲,父亲似乎也从来没把坤曼当女孩看过,而且还早早就离世了。继母与弟弟大约是因为都依靠着她生活,所以跟周围那帮弟兄一样,看她的眼光里都充满了敬畏。

只有阿淳,第一眼就夸她漂亮性感,而且常常花样百出地逗她开心。尤其两个人有了关系之后,他是唯一一个叫她有了家人感觉的人。却怎么想得到,在她准备全心全意信任他的时候,才知道原来竟会是那样别有用心的人。

起初见到齐枕雨照片的时候,坤曼虽然觉得有些惊讶,但也只是抱着看一看的态度。等见了本人,才真是大吃一惊,若不是亲眼看着阿淳在眼前咽了气,又亲手葬了他的话,真以为是他又活着回来了。

那一瞬间,想起那个跟她在床上花样百出的家伙,曾使出浑身解数逗她高兴,其实却是从一开始就别有用心,她所有的愤怒与委屈,全都涌上了心头。

可是在她百般发泄与试探之后,才发觉是个跟伊淳完全不同的男人,甚至是跟她身边所有人都不同的男人。那样的干净纯良,却又倔强自尊,尤其是晚上抱着他睡觉的时候,竟会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心感。

突然就觉得那么惋惜,如果不是因为某些不得已的原因以这样的方式认识他,如果能有这样一个人全心全意地一直陪在身边,会是多么温馨的事情。

可惜,已经过去的不可挽回,有些事情还得继续。

坤曼第一次那么细心而温柔,替他把衬衫的扣子一个一个全都扣好。

然后,拉他起来,把他抱在怀里,才发觉那一把骨头竟然到了硌人的地步。

坤曼终于叹一口气,在他耳边问:“要怎样,你才会快乐起来?”

他只答了两个字:“回家。”

坤曼愣了一下,说:“不行。”

齐枕雨听到她的回答,就又沉默了。

虽然他已经瘦到叫她觉得难看的地步,使她几乎失去了任何兴致,可是,她却仍然舍不得放他走。因为,她忘不掉这个生命曾经怎样鲜活地在她眼前抗争,曾经怎样叫她觉得动人心魄,更忘不掉夜夜抱着他睡觉时那种安心的感觉。

这个人也一定不知道,这几个月以来,他在她心里留下了些什么。

一定还有办法的,叫他变回从前那样鲜活的样子,如果还有可能,最好能继续把他留在身边,甚至,是一辈子。

坤曼松开他,问:“给你家打个电话,好吧?”

他点了点头。

坤曼把自己的手机给他。

齐枕雨拨通了老爸的电话。

老爸一听到他的声音,就激动地嚷起来:“阿枕,你个死小子,为什么到现在才打电话回来?我和阿秀都快担心死了!你换号码了?”

“没有,这是别人的电话。我的手机,丢了。而且,一直很忙,所以就没有打电话。”

“怪不得打你手机一直是关机。”老爸吁了口气,又问,“阿枕,在那边怎么样?还习惯吗?”

“还好。”

“那你就好好工作,我绝对不会再去赌了,你放心。”老爸说,“我身体挺好的,最近找了个给人家看大门的活儿,每个月还能给你存点儿钱,等你回来就能娶媳妇了。阿枕,记得给阿秀打个电话,她来问过我好几回了。”

“嗯。”齐枕雨说,“那就这样,保重身体,再见。”

挂了电话,他把手机给坤曼递过去。

坤曼叼着雪茄,问:“没有别的人,需要打电话了?”

齐枕雨看了她一眼,摇摇头,把手机放在了床头柜上。

如果用坤曼的手机,给阿秀打电话,那将会是件很诡异的事情。而且,自己现在这个样子,又何必再耽误阿秀?

他的心,真的已经死了。

☆、绑架

  怎样给一颗已经死去的心,重新注入活力?

坤曼绞尽脑汁。

齐枕雨自尊心很强,为了不叫别人看到颈侧的吻痕,在最炎热的夏季穿着高领长袖的T恤出门,那就从叫他愤怒开始吧。

于是,坤曼故意等他理短了头发的时候,在他耳后咬下一排齿痕,又故意在他颈中留下好几个吻痕。傍晚拉他出门散步的时候,故意把他衬衫领口的扣子敞开。

结果,他一脸木然地跟着她走,有人迎面过来的时候,他都没有抬手遮掩一下。

坤曼觉得可能是不够过分,于是故意在有人的时候,把他压在沙发上,跟他十指相扣来个深吻,甚至把手伸进他裤子里,结果,即使被她逗引到喘息着红了脸,他竟也完全不躲避。倒是弄得那帮下属见了她都跟做了贼似的,生怕大姐哪天欲求不满,会把主意动到自己头上。

无论何时何地,叫他跪下他就跪下,叫他躺下他就躺下,脸上再也看不到一丝屈辱的神色,只有无边的麻木。

看来,叫他愤怒是行不通了,这个人已经不会愤怒了。

那么,感动他吧。

于是,坤曼亲手给他炖汤,亲自下厨做他喜欢吃的东西。

结果,汤只喝了一口,他就“哇”地吐了出来。菜,放到嘴里嚼的时候,他的表情好像在吃毒药。

坤曼自己尝了尝,终于打消了做饭感动他的念头。

她把一帮心腹叫到跟前,问他们,怎样能使一个男人高兴或者感动。

结果,他们的答案惊人地一致,就是送一堆美女给他,叫他爽到死。

坤曼把他们全都踹了出去。

自己坐下来想想,齐枕雨好像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第一次提出要去院子里走走,是为了给逃跑勘察地形,第二次表现出对她戒指的兴趣,是为了有东西交给蛇头帮他偷渡。

除了逃跑,啊,不是,其实是为了回家,他好像真的没有别的兴趣了。

真叫人一筹莫展。

眼睁睁看着他的生命一天天枯萎,想尽各种办法却仍旧毫无起色之后,坤曼猜想,作为男人应该更喜欢出去干点事业,不如把他带去度假村,看他愿意干些什么。

难得那天没有下雨,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于是,早晨换好正装出门的时候,坤曼便叫齐枕雨也跟着一起去。

想了想,又有些不大放心,把他第二次逃跑被抓回来后准备好的一个东西拿了出来。

那是一对皮质的护腕,但实际上里面有定位仪,还有低压电流。

给他戴在手腕上,锁好密码锁,坤曼说:“这对护腕,可以叫我随时随地知道你的行踪,而且,我随时随地可以叫里面的低压电流,把你击倒在地,失去行动能力。以后,不要再想着逃跑了。”

齐枕雨木然地看着她,沉默。

他早就不想逃跑的事了。

其实,坤曼正装的时候,平添了几分成熟和干练的气质,火爆的身材更是把制服的诱惑力发挥到极致。很多时候,她那帮下属看着她的背影,都忍不住偷偷地咽唾沫。

可惜,齐枕雨看她的眼神,跟看着周围那些统一迷彩或者统一黑西装的下属,完全没有什么两样。

跟坤曼并肩坐在超长版凯迪拉克里,前前后后都是荷枪实弹的保镖,齐枕雨也还是没有任何表情。

不过,看到“坤曼度假村”的大招牌时,他的眼里却终于闪过一抹悲伤的神色。

坤曼不知道,他是想起了自己第一天来这里的情形。

那时候,看到碧水蓝天湖光山色间的“坤曼度假村”时,曾经怎样惊叹过这里风光的美丽和度假村的气派。

可惜,几个小时后,他就坠入了地狱的深渊。

坤曼特意放下手头的工作,牵着他的手,在度假村里走了一会儿。

碧水如带,远山如画,绿树成荫,繁花似锦。

度假村里游人如织,看来坤曼的生意很好。

坤曼带他来到水上乐园,问他:“你想玩什么?”

齐枕雨木然地摇摇头。

坤曼叹一口气,感到前所未有的挫败。这个男人,她可以叫他屈服下跪,可以叫他哭泣流泪,却偏偏没法叫他高兴欢笑。

想了想,说:“我带你去冲浪,好不好?很刺激的!”

他顺从地点了点头。

冲浪,快艇,滑翔,跳伞。

坤曼带着他玩,累得满头大汗。

可是看看身边那人,却只在惊险的时候皱了皱眉,虽然也跟着她弄得大汗淋漓,神情却木然依旧。

坤曼放下工作,花了大半天的时间,又陪玩又陪吃,还附带陪笑,却看到对方始终跟个提线木偶一样,终于不免泄气。

妈的,怎么搞到现在,好像我才是卖身的那一个?

坤曼终于不耐烦了,带着他回到办公室,一边换了衣服处理案头堆积的东西,一边问:“我这里,有你喜欢的工作吗?”

齐枕雨窝在沙发里,抬眸看她一眼,淡淡地反问:“你觉得我适合做什么?”

坤曼吸了口气,竟是无言以对。

他的简历,她看过,是学建筑设计的,毕业以后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近三年,但自己这里,目前没有建筑设计的工作给他干。其他工作,她真的不知道他适合干什么,而且,如果自己强加给他干,他干得没兴趣,那么干不干又有什么两样?自己又不是养不起他这么一个人,非要他干活来为自己讨生活。

坤曼一边处理手头的东西,一边发现自己今天心不在焉。

没办法,感觉到他闷闷地窝在沙发里,坤曼就会时不时地想要看看他脸上什么表情。

但是每次看到他木然的神情,就又忍不住觉得烦躁。

她终于“啪”地扔下手头的东西,问:“你是不是觉得很无聊?”

齐枕雨抬眸看她一眼,不说话。

坤曼皱皱眉头,说:“要不,你先回家去吧,我叫阿吉送你,我还得要两三个小时才能回去。”

齐枕雨点点头,说:“嗯。”

坤曼望着他半死不活的样子,真是一点脾气也没有。

出了度假村,没走个两三公里,车突然停了下来,司机阿吉咒骂着下了车。

齐枕雨抬头看看车前方,一棵树横倒在路中间。

阿吉骂骂咧咧地走过去,伸手搬了一下,那棵树却只挪动了一点儿。

齐枕雨便推开车门准备下去帮忙,突然就觉得有些不对。

他立即回头,眼前就对上一个黑洞洞的枪口。

两三个穿得花花绿绿的男人,正陆续从公路旁边的树林后面闪身出来。

阿吉推开办公室的门,跪倒在坤曼的脚下,哭着说:“曼姐,齐哥他——”

坤曼惊愕地瞪大了眼睛:“他逃跑了?”

“不是,他被绑架了!”

坤曼把手里的东西“啪”地一下摔在桌子上,愤怒地问:“哪个混蛋吃了豹子胆,居然敢动我的人?”

阿吉战战兢兢地说:“是巴裕老大。”

坤曼一拳砸在桌子上:“妈的,又是这个人渣!”

正说着,电话就响了。

坤曼按下接听,那边传来巴裕老大沙哑的声音:“曼姐,最近过得好吗?”

“少废话,你把我的人弄哪去了?”坤曼皱眉。

巴裕呵呵一笑:“哎呀,曼姐脾气还是这么直爽。想不到曼姐的爱好一点也没变啊,居然找到个跟阿淳那么相像的小情人,哈哈哈。我有点好奇,请他过来玩几天,曼姐别那么小气嘛。”

坤曼哼了一声,问:“你究竟想干什么?”

巴裕嘿嘿笑着说:“我其实最想要曼姐陪我玩两天。”

坤曼冷笑:“你下面那根东西是不想要了吧?”

巴裕哈哈大笑:“唉,曼姐,我可是一直很倾慕你的。好吧,曼姐既然不喜欢听我表白,那就谈正事吧。”

“有屁快放!”

“嗯,我很喜欢勐东村那块地方,不知道曼姐有没有把它高价出让的意思?”

“放屁!”坤曼骂道,“你给的高价,只够你买件裤衩遮羞吧?”

巴裕再次哈哈大笑。

坤曼又说:“我把勐东村卖给你,叫那里三五十户人家上哪里生活去?”

巴裕嘿嘿笑着说:“曼姐,你的度假村那么大,解决个一百来人的生活,有什么难处?或者,等我在那里盖了夜总会,他们也可以来我这里上班啊。”

“你的夜总会,一般人恐怕没法在里面混下去吧?”坤曼冷哼一声。

“哎呀,看来是谈不拢了。”巴裕呵呵笑着,说,“要不,曼姐明晚去‘红螃蟹’坐坐,我带着你的小情人去那里喝喝酒。你知道,我手底下那帮家伙,饥渴得久了,男女通吃的。”

坤曼咬着牙骂道:“巴裕,你他妈的敢动他一指头,信不信我叫你下半辈子变太监。”

然后,“啪”地摔了电话。

发火归发火,坤曼究竟不可能不管齐枕雨的死活。

巴裕那个变态,什么事都干。“红螃蟹”是他名下的一家夜总会,就像他说的,男女通吃。

齐枕雨要是被他带到那样的地方,恐怕不会活着回来了。

她抬起手腕,看看自己腕上的遥控腕带,轻轻按下一个键,屏幕上显示出一副地图,中间是一个蓝色的点,左上角显示出一个红色的点。

蓝色的是她自己,红色的是齐枕雨。

点击放大,搜寻到红点的具体位置。

坤曼气得又一拳砸在了桌子上:妈的,这个人渣,已经把人带到他的老巢去了。

她想了想,又把电话拨过去。

巴裕马上接了电话:“怎么,才这么一会儿,曼姐就想你的小情人了?来,叫他跟你说句话。”

那边却只是沉默,接着响起巴裕愤怒的声音:“妈的,你是个哑巴吗?”

坤曼连忙问:“阿枕,他们有没有动你?”

齐枕雨的声音终于闷闷地传过来:“没有。”

坤曼吁了口气,说:“这帮家伙没人性的,你不要像在我面前似的,那么死倔。我会尽快救你出来。”

“嗯。”齐枕雨回答。

电话里就又响起巴裕的声音:“看吧,曼姐,我一点也没亏待你的小情人。怎么样,什么时候谈谈我们的生意?”

坤曼想了想,说:“就今晚吧。不过,必须看到他的人,我才会跟你谈。”

巴裕便又笑了:“嗬,这么急啊?行!”

“等等,说好地方。”

巴裕笑着说:“来我家就好了嘛。”

“不行。”坤曼一口拒绝,“找一个既不是你的地盘,也不是我的地盘的地方,怎么样?”

巴裕沉吟一下,终于说:“行。”

最后,双方约好价钱,又把地点定在科克河边的一个废弃码头。

☆、复活

  巴裕比约定的时间晚到了十来分钟。

坤曼倚着车门,叼着一根雪茄,看着巴裕的加长版越野车终于飞驰而来。

车停下,三名保镖率先下车,然后巴裕才跳下车来。

接着,是三名拿着钱箱子的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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