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奇异的舞蹈才刚开始。进化的脱衣舞者,以足尖回旋,透露出的人体本身也正如一件外衣。这瘦肩细腰的身形,慢慢消融于七彩眩目的光焰中。一个旧石器时代的人类冒出来了。她上身裸露,下身一件儒湿的草裙遮住臀部,脸上用彩泥涂成条纹。虽然身躯娇小柔弱,但她十足是个成熟的女人。当身上的草裙消失在肉体之中时,她不见了,接着出现的是一个发春的女猿人。她的身材高大,前额下斜,手掌宽广,胸部扁平,臀部狭窄,额头突出。虽然这个体形庞大的女人对当时的男人来说,太多毛也太怄偻,很难激起他的性欲,不过,一旦真的看到她,还是有可能引起他的遐思。
她转过身,露牙一笑,露出阴户。她再转过身,又把隐隐布满了淡紫或粉红带紫的屁股拱了出来,"她"越长越大,毛越来越多,最后变成了雄性。他锐利的犬齿暴突,阴囊收缩,猿猴般的生殖器远不如巨躯、长臂与弯曲的大脚趾来得引人注目。这个长了湿褐毛、棕眼的猿人,咕咕地用力嗅气,身上的兽味发散到整个剧场。他粗鲁地戳插那体形较小的同族伴侣,在如灌木丛的毛团中搜索游离,希望找到那令他发狂的粉红色部位。他们抱成一团,结合成一个我们见怪不怪的灵长类动物----脸孔像是猩猩(chh),覆满毛发,头颅又像是大猩猩,令人吃惊的是,这生物眼神中竟闪出人类的灵采。
无罪的大阳具
男人阴茎勃起时的平均长度,大约是大猩猩的五倍。人类是垂着的睾丸也比我们在遗传学上的两个近亲----大猩猩和猩猩(m区如初明),要大很多。相对来说,人类男性的生殖器要比一般动物大得多。这种引起争议的比较解剖学论调,为我们早期老祖宗的性生活,提供了蛛丝马迹。
大睾丸与大阴茎只有在杂交广泛而普遍的时候,才是利器。在我们的近亲大猿类当中,只有公的黑猩猩,睾丸比人类大,黑猩猩因此就比人类更喜好杂交。黑猩猩与人类制造精子的器官比较有分量,这一点显然暗示着一件事:某些离我们不太遥远的类人猿祖先,远比大猩猩及猩猩,或许多现代人类更好杂交。在进化史上,灵长类精子泳进卵子的竞赛,有时正是不同射精者之间的竞赛。假如在某一段日期中,有两个或更多的雄性与同一个雌性交配,那么,哪个能射出最多活力充沛的精子,哪个便能在生殖繁衍上占上风。就像在一场汽车大赛中,选手凭着赞助公司提供给他的最有冲劲的车子而赢赛一样,在最佳的交配时机,射精能射得最远,"睾丸引擎"最大而能造出最多精子的雄性,往往就会赢得"授精大赛"冠军。不过,就像快得离谱的流线型跑车一样,"精子火力"非常强大的生殖器,也一定要有某种竞赛的存在,它才会有用武之地,否则,就未免暴殓天物了。
假如自然有是非善恶之分的话,那么我们大可谴责它;但自然实在是无关乎道德的,所以我们也就不能这么做。米兰·昆德拉(MilanKundere)在他的小说《为了告别的宴会》(ThehawedP8rly)中,描写一位狡猾的大鼻子妇产科医生,以自己强壮的精子,通过很有争议性的人工授精方式,成功地让一些久婚不孕的妇女都怀了胎。昆德拉笔下的这名医生,既无职业道德,当然他也不真的是什么大情圣,不过,他却是遗传上的大赢家----他同时是好几名(大鼻子)小孩的真正老爸,而他们名义上的父亲虽然戴了绿帽,还满心欢喜。所以说,网中的母蜘蛛和公蜘蛛交配时活生生将配偶吃掉,这同样也无关乎道德。
肉食性昆虫中的公蝎蝇(mecoptem),必须能为母蝎蝇吐出"泡沫球"(foamball),或是抓到可食用的猪物;因为,母蝎蝇是以谁能献出最美味多汁的礼物,来选择她的性伴侣。有一种节肢寄生虫,公幼虫在母体内与其姐妹授精后随即死亡,含有营养的尸体就被那些乱伦的母幼虫吞食筹尽,待这些母幼虫出生时,她们都早已怀了。雄性的神风蜜蜂(kamkazehonepe)在求爱时,会炫示它那长满黄色触角、各色凸缘及刚毛的生殖器。达到性高潮后,它的生殖器前端会突然断裂而留在女工蜂体内,就像一个弹簧装置一般,形成一道天然的贞操带,防止其他追求者的插入,尽管这只雄蜂在射精完后随即坠地而死。据说,萨德侯爵(Malquisdeha)随身携带满满一盒裹了糖衣的西班牙苍蝇,在嫖妓时提供给那些不知情的妓女服下。萨德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认为西班牙苍蝇能使生殖系统兴奋起来,激发动物(当然包括人类)交媾的欲望,是一种很不错的春药。
观察这些"变态"的行为,我们得到一个启示:人类即使具有最正常的能为社会所接受的性行为模式,在整个动物世界生存竞争的主调中,反而只是一种特殊的变奏而已。随着生物种类的不同,它们在正常与不正常的标准上也会有所不同。进化本身并无任何道德主宰,最令人不以为然的策略往往却会赢得进化上的胜利。
整个动物界中,两性关系是一场花招百出的攻防战。以性的气味与承诺作为武器,当中充满了花言巧语、诡计阴谋,时而反反复复,时而又停战休兵,最后常在完成传宗接代的进化任务之后,既非浑然无知又非如梦初醒地结束了。
所有以性来繁衍后代的生物当中,雄性与雌性都必须依赖对方的身体,才能把自己的基因传给下一代。然而,除了肉体激情之外,两性之间可能别无任何心灵联系。在生物进化的领域中,并没有规定两性之间必须是以温柔的或是粗鲁的方式来对待彼此。从一个普遍的生物学观点来看,人类在性方面的种种行为,无论是占有、私奔、婚姻。阉割,或是情人想要"单独共处"的欲望等等,这些大概和前面所说的我们老祖宗的好杂交一样,并非都是一成不变的定则----它们都是人类这种动物在进化过程中所形成的一些特殊的性痹好,而它们往往也在无意之中,提供了人类应付生存竞争的技巧。
性选择的两种形态
人类在过去杂交的情况下所演化而成的大生殖器,正是达尔文所谓的"性选择"(sextUalseforhon)的一个例证。达尔文认为动物某些身体特征的出现,如果从生存竞争或"自然选择"(nathalselection)的观点来看,是没有意义的,于是提出"性选择"的说法来加以解释。达尔文发现"性选择"有两种主要的表现方式:
异性之间的----例如,女性的人类远祖是依男性脸部毛发的样子有没有吸引力,来挑选异性伴侣。
例如,男性的类人猿为了占有年轻的女性,而在同性之间进行角逐。
各种身体特征就是经由这些过程而被选择出来的(就上述的例子而言,结果是出现了胡须及肌肉),它是源自有性生物需要寻找性伴侣以进行繁殖的这种特殊问题,而不是源自一般的生存竞争。
访沙达尔文所指出,雄性间为了接近雌性的性竞争,结果导致了物种属性的进化。例如,雄性的北美驯鹿在求偶季节彼此斗角(有时甚至斗到死方休),结果鹿角的分叉因而加大。但是这种雄性间为求与雌性交情而进行的野蛮打斗(这也就是达尔文所说性选择两种主要形态中的一种),并非是雄性竞争的唯一形态。现在我们知道史前人类的性爱行为,其实比过去所想象的要淫荡多了。从最近对动物的交配、心理构造与求偶行为的比较研究中,我们知道了精子竞赛这回事。每当一个雌性在一次繁殖中与一个以上的雄性交配,在他两次或更多次的射精中,有数以百万计的精子游向它们的目标----使那些数量少很多的卵子受精。杂交开启了另一个回合的精子大赛,而参赛的精子选手们倒不一定非要有猛兽般的魁梧身体,只要具有足以让杂交的雌性得以受孕的装备就够了。
睾龙与杂交的联想
研究性的学者们在分析动物或"双倍体"(的生命周期时,往往容易忽视作为"单倍体"(haploid)的精子。"双倍体"是指一个有两套染色体的细胞。一个成年的哺乳类动物,所有的身体细胞,除了精子或卵子之外,都是"双倍体"。精子或卵子则仅有单套染色体,所以这些生殖细胞是"单倍体"。至于性选择在单倍体阶段(也就是在卵子或精子阶段)会发展到什么程度,这个问题一直到英国利物浦大学动物学家杰夫·派克(GeoffA.haer)的论文中阐明精子大赛这个观念后,人们才了解到其中的奥秘。虽然达尔文有其维多利亚时代的顾忌,但他对性特质的一番思索,在当时确实已够大胆了。我们不能怪达尔文太过保守,因为他毕竟已含蓄地谈到了猴子的"尾锥末梢",以及人类以前因性选择而世代累积下来的效果。不过,可能因为对于显微镜下才能观察到的细胞生命所知不多,达尔文从来就没有谈到精子大赛这回事,以及它在人体构成上所扮演的角色。他可能只在生殖器外观的比较上着墨较多,去证明猿猴是人类的老祖宗。
在猿猴类动物中,睾丸尺寸的不同似乎反映着灵长类繁殖系统的重大差异,也就是说,睾丸大小反映了该群体对杂交能接受到什么程度。黑猩猩的繁殖系统是属于"性开放式"的,一只母的黑猩猩在发春时经常会连续与许多公的黑猩猩交配。反之,大猩猩则采取"回教后宫式",一只公的大猩猩会像看管财产般地去监视好几只母猩猩的性行为。在那些容许雌性杂交的动物当中,雄性的睾丸就能制造出数量庞大的精子。例如,公的黑猩猩容许母黑猩猩杂交,它的体重虽然只是公的大猩猩的四分之一左右,睾丸的重量却反而是大猩猩的四倍左右。以上所述,是派克对哺乳动物繁殖系统的一些看法。英国生物学家哈维(PaulH.twcy)与哈考特(A.H.H。curt)在验证派克的哺乳类"精子大赛"理论之后,两人共同下了一个结论:"从体形大小、睾丸尺寸与繁殖系统的比较研究中,我们可以肯定凡是实行一妻多夫制的灵长类动物,在体形比例上会有较大的睾丸。"
某些雄性黑猩猩比较倾向于共享性伴侣,而不会严密地监视雌性黑猩猩。雌性黑猩猩在青春期便离开她们的出生团体,而加入其他由雄性黑猩猩彼此紧密相连的新团体。一群血缘较近的雄性黑猩猩队伍,往往会合力去攻击或杀死其他没有什么血缘关系的雄性黑猩猩。这种"男性友谊",甚至扩展到心甘情愿地允许同队伍中的其他雄性黑猩猩共享一只发情的外来雌性黑猩猩。
精子大赛的胜利者
这种非独占性的交配行为,在进化上造成了明显的影响。雌性广泛的杂交行为会导致一场竞赛----不是交配之前而是交配之后的竞赛。也就是说,它不是引发肢体打斗,而是引发精子大赛。一个雌性与许多雄性交配时,所有这些雄性的精子都争相让她受孕。一个雌性即使在隔了好几天之后才与其他不同的雄性交配,这场精子大赛也仍然会发生。这是因为精子的生命力旺盛,可以在雌性黑猩猩或女人的阴道内存活上八九天之久。
任何一个雌性,如果在排卵期与一个以上的雄性交配,她便开启了一扇精子大赛之门。制造精子的雄性或男人本身,并非是直接的参赛者:他们更像是一群赞助公司,在这场大赛中广告各自的名字,提供给各自支持的精子选手们以财务支援。在这场清一色男性的马拉松大赛中,也不是每个参赛者都有同等的机会去赢取胜利。那些经常性交。每次射出最多精子的雄性哺乳类,有最多的机会让他的性伴侣受孕。
在诸多竞争者中,是下列特质使某个雄性的精子能够独占鳌头:交情姿势;抽插的力量、持久;射出精子的数目、速度;精子的输送工具----阴茎,在射精那一刻与卵子接近的程度。对投入精子大赛的雄性而言,有充沛的精子(这可由睾丸重量估算测知)、阴茎伸得够长、捅得够深,在先天上就占尽优势。也许,最重要的是有旺盛的性活力,能射出最活跃、数量最多的精子,以赢得竞争的优势。当然,一个雄性的性魅力和熟练的技巧,即他在引诱雌性并使她达到快感的能力,也是关键性的决定因素,决定他能有多大的机会成为人幕之宾,并且因而夺得大赛的锦标。就此而言,雌性发挥了重大的影响力,她通盘地决定了谁可以或不可以在竞赛中雀屏中选。证据显示:当女性在与爱人做爱时达到高潮,怀孕的可能性便会增加。
所以,在达尔文之后的我们已经了解到一件事,雄性之间的竞争,除了野蛮之外,也有可能是"和平"的,这使得雄性的"工具"是用于做爱,而不是杀戮。睾丸最有分量,精子产量最多,阴茎勃起最持久,射精时能射到阴道最深处,让自己精子的起跑线在他人之前,或者把他人先前留下的精子挤走,这种雄性往往最能得到身体组织构造与他相似的后代。
不过,精子大赛的胜负并非完全取决于雄性身体组织的构造,想要在精子大赛中获胜的心理欲求,对于人类男性的性生理和性心理都产生明显的作用。例如,最近在英国曼彻斯特的实验室中所完成的测试显示:当男人发觉或怀疑伴侣与他人有染时,睾丸往往就会造出更多的精子来。在初试中,实验室人员分别就一男子在信赖或怀疑妻子(或女友)的忠贞这两种不同情境上完事后的精液,计算其中的精子数目。结果发现:男人在怀疑配偶对他不忠时,做爱会射出多于平时信任配偶时的精细胞与精液。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男人在性事上受到自己疑心的刺激,身体也会跟着调整,企图藉着霸占女人的阴道及排挤第二个男人的精液,以维持自己在生殖繁衍上的支配性优势。罗伯特·史密斯(RthertSwhth)谈到这项睾丸测试后认为:睾丸在生产精子的功能上,当处于进化的重要时刻,会有一种自动调节配合的机制作用,平时能让身体节约能源,使生产精子的生化物质得到最经济的利用,必要时则能制造出具有丰富活力的精液。当男人对配偶有信心时,他的睾丸就省事了些;当他失去信心时,睾丸就得加班赶工。因此,嫉妒其实是一种春药。这种精子产量的自动调整,明确地证明了人类精子大赛这回事的存在。
关于精子大赛的存在,还有一个更生动的证据:一个德国女人生下双胞胎。这双胞胎中,其中一个是一名美国军人的黑白混血儿,另一个则是一名德国商人的白种儿子。在这个案例中,两个父亲在精子竞赛中"打成平手"。这位母亲同时排出两枚卵子,所以就有分属不同种族的双胞胎诞生。
霍布森的选择
男人光是射精一次所释放出的精子细胞数目,就已经比女人一生总排卵量的十七万五千倍还要多。男人射精一次的精子数,可能比整个北美洲的人口还多,数以亿计。精子来得容易,去得也容易。相形之下,卵子就显得稀有珍贵。因为胚胎是在女人子宫内成长的,怀孕期至少也要九个月或更久,哺乳期更是往往长达一年半载之久,所以难怪女人对伴侣的"要求"总是有点半推半就。除了顾虑到分娩时可能有难产丧命的危险外,柔弱无助的婴儿也需要特别的照顾,这使得过去做母亲的女人,在没有节育方法的情况下,尽量避免性交,直到她们能够相当确定她们的孩子一定会得到周全的照顾。在过去,这种谨慎小心确实有其必要性,因为那时还无法经由节育的方法,使女人不必担心怀孕而全心享受性的愉快。
达尔文观察动物的性行为习惯之后得出许多结论,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许多生物种类中,雌性都倾向于扭捏作态----她们选择雄性而不是被雄性选择。达尔文像其他维多利亚时代的科学家一样,是个男性沙文主义者。他对于雄性在进化过程中的主动角色,采取一种迂回的论点:被雌性所"选择"的雄性,其实早就已经在雄性角力战斗中压倒群雄,所以雌性"选择"这胜利者,并不是一种真正的选择,而是一种"霍布森的选择"(Hobsonschoice),也就是唯一的选择,就像一个魔术师玩纸牌的手法一样。于是,达尔文在以下的简短文字中,破坏了他自己对雌性在进化中扮演的角色所提出的深刻见解:雌性具有完全的决定性力量,造成了许多雄性动物身上出现种种装饰性的特征,从公鸟的艳丽羽毛到雄性猩猩的放射状冠毛,都是如此。
达尔文对于公鸟有色彩鲜艳的羽毛,某些种类的公猴,脸庞和臀部看起来如同涂了颜色般光彩夺目,印象颇为深刻。他解释这种现象说:诸如此类的特征,是由于能吸引雌性而逐步进化得来的。达尔文悲观地指出,毕竟,雌性动物很少会愿意选择毫不起眼的雄性配偶。在目前这个充斥着打扮得像摩霍克主人(mohawk)的庞克族及紫发族的年代里,也有一件蛮有趣的事值得一提:现在有某些科学家将恐龙某些最奇特的特征,如三犄龙的三只尖角,归因于雌性选择的结果。不过,最引起达尔文注意的还是雄性的扭力与战斗力。他认为雄性之间的战争,归因于可能担任他们孩子的母亲的雌性之长期奇货可居。
旁观骑土决斗的淑女
达尔文可能因为怕有人抨击他暗示雄性动物身上出现某些特征是为了适应雌性的善变。很明显地,达尔文怀疑读者会相信雌性动物具有他所主张的审美上的影响力。所以,达尔文一方面主张雄狮的鬃毛或雄孔雀的绚丽羽毛,很可能缘自雌性审美品味使然;然而,另一方面,他又主张雌性在进化上的地位,并不是那么重要,而是像他的祖先伊拉斯漠斯所说的:"如同骑土时代旁观决斗的淑女,专心得到胜利者的欢心。"
达尔文在思索雌性选择时,本来可以更大胆些。最近的研究倾向于肯定雌性在性方面的自主性,她们甚至会不顾本身的战斗能力,拒绝与具有侵略性的雄性燕好。一份研究日本短尾猿的报告指出:有些母猿宁可与同性交往,即使她们不乏异性的追求者,因为多数的雌性动物在养育下一代上扮演较吃重的角色,也因为雄性的精子根本算不得是什么稀有珍贵的东西,所以雌性在进化上的分量,绝不止于只是盲目接受雄性决斗后的胜利者,显然还有更多。
雌性角色在进化上的重要性,还扩展到肉眼难以辨识的精子领域。哈佛大学的生物学家欧斯塔德(SieveAustad),曾研究面粉甲虫(flOUrbeetle)与欧洲蜘蛛的性选择行为。他相信:雌性可以自主决定她的卵子将和哪个精子结合,甚至当不止一个雄性的精子已经在她的体内时,雌性也仍然可以自主决定。在"精子先后"与"精子大赛"这两个名词的选用上,欧斯塔德倒是比较喜欢使用前者,因为后者意味着雌性没有自主权。他从欧洲蜘蛛的遗传研究实验中发现:最先与母蜘蛛交配的公蜘蛛,未必就能占得便宜,后来者的精子有可能后来居上,让母蜘蛛受孕。在这些欧洲蜘蛛中,母蜘蛛只有在吃着公蜘蛛献上的猎物时,才肯与他交配。排除统计上的误差不算,欧斯塔德指出:授精的成功与否和交配的时间长短相关,而后者又可能与雌性的偏好度相关。换句话说,有些母蜘蛛会与她们喜爱的公蜘蛛交配久些,这有助于她们选择哪些精子得以与卵子结合。事情看来真是这样:即使"精子大赛",也不光是雄性之间的事,某些雌性可能也有很大的影响,来决定下一代的生父是谁。
子宫与精子的攻防战
虽然如此,在两性的互动过程中,雄性会用计先发制人,然后伺机而动,占得便宜。在形势比人强的情况下,雄性不得不想尽办法使雌性受孕,不管对方喜不喜欢他。章鱼及角鲨鱼这两种动物的精子,外表就覆有血胺素(scs-rotonin,一种与氨基酸色氨酸有关的简单化合物)。血胺素可以传导神经冲动,使肌肉刺激兴奋,进而狡猾地引发强烈的子宫收缩。因此,血胺素能使雌性在交配之后选择精子的功能发生故障,引发不自主的生理反应。子宫被血胺素"打败",在收缩之间,把精子"吞"了进去。
即使人类的精子,也含有类似的化学物质,可引发如同角鲨鱼精子一般的作用。男人射出的精液,是由精囊。科氏腺与前列腺分泌混合而成的。这种碱性液体形成了精子的缓冲物,保护精子在酸性的阴道内免于被破坏。此外,精液中也含有前列腺素。最近的研究显示:前列腺素可以引发女人兴奋的子宫收缩,而子宫收缩会把精子拉向卵子。不过,男性并不因此就有最后的决定权,因为最近其他的研究也显示:女人的性高潮(女人对此有基本的控制权),也能够产生子宫内的吸力,而"圈定"某个男人的精子,赋予他后来居上的优势。
人类繁衍后代的天职感有助于说明,何以人们愿意置身险境,甚至不惜赌上性命及饭碗,去追逐男欢女爱之事。就进化上的意义来说,这种浪漫的傻事也有它存在的道理。因为,在精子或卵子细胞核中的遗传基因,在历经世代之后仍会存活下去;相反的,男男女女的肉躯,却终会归于尘土。生殖细胞中不朽的基因,在男女交会繁殖之后,会使下一代的躯体与父母大同小异。在当代生物学中,相对于不朽的遗传组成因子----"基因型"(即基因),"表现型"(即身体)往往只被视为一种精巧但可丢弃的容器而已。以此观之,身体只是缘起缘灭的表象,基因才是生命永恒的本质。这种观点尽管引起不少学者的争议及不满,不过,它确实有一定的说服力。例如,它可以解释:何以恋爱中的男男女女,总是盲目而疯狂。男人迷恋年轻性感的女人,女人追逐威武显赫的男人,这全是出自他们想要献出自己的生殖细胞,把基因传到下一代,以完成超越个人自身的使命。
所以说,男女之间的事,其实是精子和卵子籍以制造更多的精子和卵子的手段。德国悲观哲学家叔本华曾经说过:那些永无休止的鳞闻闲话,都应被理解为一类种族幽灵,在盘算下一代的组成方式。对于现代的社会生物学家而言,并无所谓有意义的种族幽灵,只有一种历经无数世代,使基因不断复制再生的创造过程罢了。动物物种能否生存下去,端赖于它们那些惊世骇俗,甚至光怪陆离的性行为,而它们每个的体内都窖藏了千百以至数十亿的跃跃欲试的生殖细胞。在动物的舞台上,我们灵长类的出场已经是相当晚了。我们人类既是动物,又是哺乳类,又是灵长类,这可以从我们在进化史上的发展脉络中得到证明;我们也可以从我们灵长类近亲的身体特征,找出人类在晚近进化史上的性行为模式。
生物学家如哈佛大学的威尔森(E.O.Wlson)、加州大学的特雷佛斯(RNTrivers),主张基因决定了动物的主要行为模式,包括人类在内。从社会进化的观点来看,男女两性的基因都要靠与对方的结合才能繁衍下去。然而,这样的繁衍本质是"自私的"。因为,就基因引发某些特定的行为而言,既然后代也有相同的基因,那么这些行为模式也会留传下去,无论它们有多卑劣、多低级。例如,用情不专或许被视为卑劣的行为,但很明显地它倒是不失为男性繁衍自己基因的一种有效方式。而女性也免不了有这种遗传上的"自私"倾向。女性如果选择生存繁衍有最大机会的男伴,那她自己的基因也就可能得以遗传下去。不过,人类不见得会比昆虫或鸟类更清楚地了解到这种繁衍上的利益。就以斑纹京燕乌(Piedflycateher)来讲,用情不专的雄鸟在筑巢后便抛弃原配偶,而与另一雌鸟比翼双飞,平均能生下七八只幼鸟;而那些忠贞不二的雄鸟,则平均只有四五只后代。生物学家詹姆斯估尔德与卡萝·古尔德认为:中年男子的七年之痒,可能正反映出一种进化上的策略,引导男人在仍有余力时,抛弃生殖力已呈老化的原配偶,另寻新欢,以繁衍更多的下一代。
不过,这种无意识的生物进化逻辑,会因男女差异而有不同的结果。就以生理上来讲,假如某个男人每天晚上都与不同的女人上床,那他搞不好会有数以千计的小孩。反之,某个女人如果每晚与不同的男人睡觉,那她一生中最了不起也只能生出大约二十个小孩。男性与女性在生殖潜力上的巨大差异,暗示了男人跟女人不同,他们越风流,(在繁衍上所获得的)好处可能也就越多。所以,至少在男性这方面,他们纯粹是为性而性的欲望,不带感情联系的性爱好,也就很可能因此而强化了。一些跨文化族群的调查报告曾指出:女人择偶的标准,总是把男人的谋生能力排在身体体力前面,而男人则是把女人的外貌列为优先考虑。一个男人可以经由不同的女人当好几百个小孩的父亲,而一个女人终其一生也只能当上十几二十个小孩的母亲,关于这一点,正可以解释所谓的"柯立芝效应"(Coolidg6)。
柯立芝效应
一件传闻轶事,生动地说明了男女在性心理的取向上,有植根于遗传上的差异。
柯立芝总统有一次偕同夫人到一家农场参观。导游带着柯立芝夫人到一处鸡舍,柯立芝夫人非常好奇地注视着一只亢奋的公鸡骑在母鸡身上,样子很滑稽。于是她问导游说:这只公鸡一天最多可以"上"几次?导游回答说:恐怕可以好几十次。柯立芝夫人听了之后就说:"请把这件事告诉总统先生。"不久,在农场别处参观的柯立芝总统也来到鸡舍,导游就一五一十地向他报告了那只公鸡的勇猛行为。"它每次都是和同一只母鸡搞的吗?"总统问道。"幄,不是,总统先生!每次都是和不同的母鸡。"导游回答道。"请把这件事告诉总统夫人吧!"柯立芝总统得意扬扬地说。
男人生性就比女人更好性事,这可由男同性恋者之间的杂交行为比女同性恋者更普遍看出。这似乎是由于同性恋者毋须与异性妥协,以致能明白显示出在异性恋关系中所罕见的男女天性之别。有个在旧金山从事社区医疗服务的朋友,曾经告诉我们她在八十年代初期与一些年轻男子接触的第一手资料。在她对他们的性活动所做的调查问卷中,有不少人估计他们在一年之中,性伴侣的数目就超过三百六十五人。此前,男人也比较喜欢幻想集体做爱或与陌生女子做爱。女人性幻想的对象,往往是她们所认识的人,两人单独地在幽静的地方,然后发生关系。这种歧异在无形之中似乎反映出男女在繁衍自己后代时各自最适用的策略。兰妮·布鲁斯是一家夜总会的喜剧演员,她有一次提到:"男人啊,会用任何的东西去搞,甚至是泥巴!"在许多生物中,对性对象不太挑剔的雄性之所以会出现阴茎状的突起物,乃是一种演化的产物,用以驱逐其他雄性的精子,并使喜欢挑剔的雌性受孕。在远古时代,种种输送精子的方法中,有一种是不平等的:有些雄性为了领先群雄,于是发展出能够更接近卵子的工具,建立外部授精的捷径。结果就导致了阴茎的起源。其后,那些拥有"利D器"在众多雌性之间纵横"征战"的雄性,也就有为数最多的子孙。动物学家唐纳德·赛门斯(Donalsymohe)估计,一个有老婆的花心男人,如果再去外面站花惹草,与每个女人各生下一个孩子的话,那么终其一生他后代的数目就会比原本多出力%至25%。后代的数目,尽管颇受争议,仍被达尔文主义者视为生存竞争推一最重要的关键所在,而后代的健康与否则倒是其次。那些压倒群雄,征服女性矜持的男性(他们正是我们好色成性的老祖宗当中的校校者),留下了最多的后代。罗伯特·史密斯在《人类精子竞黝(HumanspermCOwitfon)》一书中写到:"性选择的过程总是会特别眷顾那些为性疯狂的男人,这一点我们没什么好奇怪的。"
精于大赛的逃赛者
我们前面提过,嫉妒由于与精子的产生有所关联,有时可产生猛烈春药的作用。不过,它也可能是一种最令人消沉懦弱、产生恨意而具有毁灭性的人类感情。在莎士比亚的名剧《冬天的故事》(TheWinterSTale)中,西西里亚王(kingOfSICilia)里昂提斯(Irorltes)因为嫉妒而变得狂暴错乱,结果竟毁掉了他整个人生。王后行米奥娜(Hed.one)的怀孕,本来可以抚平他的嫉妒疑虑,但每当她和来访的波希米亚王(kingBohendan)波里克辛斯(Poixen)一起在后台消失,里昂提斯就变得比原来更狂乱、更火爆。更不明理。最后,西西里亚王"说服'自己,妻子肚里怀的孩子不是他的,而是波希米亚王的。在认定自己已经戴了绿帽子后,里昂提斯于是仔细端详幼小的儿子麦米留斯则theilius)的脸庞,想找到与波希米亚王相似的特征。在伤心己欲绝地怀疑自己不是生父的情境下,里昂提斯下令暗杀波里克辛斯,囚禁自己的妻子,并禁止麦米留斯去探视母亲。荷米奥娜后来在狱中产下的女婴,先是被里昂提斯下令处死,后又改判弃置荒野。麦米留斯被迫活生生与母亲分开之后死了,荷米奥娜也死了。里昂提斯的嫉妒心,最后毁了他的家庭,也毁了他自己。他毁于多疑,毁于不信任。没有人能让他安心,也没有人能获得他的信任。
为何嫉妒的怒火会变得如此具有毁灭性呢?社会进化论者说,理由很简单(不过,他们也可能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嫉妒者为了保护他(或她)的"投资",捍卫自己后代的延续,往往会不顾一切做出失去理智的事。对男人来说,他可以对一个女人承诺此情终生不渝,供应她及子女的每日所需,如此还戴上绿帽子,真是情何以堪,这个问题就变得十分严重。男性因嫉妒而生的戒心,就像是一种生物的本能反应,借以保证每个生下来的孩子都是自己的骨肉。这就是为什么嫉妒中的男人经常"火冒三丈",随时准备干掉挑战者,或者拳脚相向,恫吓女人必须守贞的原因。对女性而言,这个问题就没有那么严重。因为纵使男人花心,跟别的女人搞到一起,他也不可能会怀孕,因而使她被篡夺了其遗传来源的地位。在男人看来,他似乎永远无法得到满意的保证,确定只有他自己而没有别人的精子让某个女人的卵子受精,而他绝对是孩子的父亲。今天,基因测试的方法虽然已经发明出来了,法院可据此确定父亲是谁,不过,早在文字与法律发明之前,确定父亲的问题便已对人类(以及人类祖先)影响深远了。
虎、熊及某些灵长类动物,与里昂提斯有非常类似的地方。它们杀掉它们怀疑源自其他雄性的幼雏,让雌性全心全意养育源自它们自己的子女。能够将其他雄性挡走的雄性动物增加了繁衍自己后代的机会,这也就确保了他们自己的基因能安全地传到下一代去。
一个在生殖繁衍上得胜的雄性,会牢牢看住他的配偶,把对手吓走或杀死,如果不行,就带她远走高飞。这样的性选择过程,倒不像是精子大赛,而是在逃避精子大赛了。当里昂提斯这位为性疯狂的西西里亚王,下令杀掉波希米亚王波里克辛斯时,他便是在逃避精子大赛了。
虽然大猩猩与猩猩长得孔武有力,但是它们的阴茎都很短小,睾丸也没有什么分量,射精量也就显得寒怆小气些。大猩猩的阴茎动起时平均勉强超过一英寸,而猩猩也只是大了零点几英寸而已。说起来,这些庞然大物也并不一定要有大阴茎和射出大量的精子,才能达到生殖繁衍的目的。在雄性大猩猩里,有银色背部的首领,把"他的"后妃深锁于后宫之中,其他的公猩猩很少有胆量去越雷池一步。虽然这位"至尊"也允许下属去跟成熟待采或怀了孕的母猩猩享受鱼水之欢,然而由于他威武的体格,加上在这族群里的权威,使得下属也不敢真的染指那些成熟丰饶的后宫佳丽。因此,这位主人对于他后宫中那些富有生育力的雌性,一直拥有毫无拘束的性通路。然而,我们不能因此认定,后富春事完完全全是由男主人支配着。事实上,在邀请或招揽客人到闺房中来这件事上,后宫佳丽有时扮演了最关键的角色,她们也往往喜欢与那些人慕之宾厮混久些。既然大猩猩回避了精子大赛,大阴茎对它们也就没有什么额外的利益可言。
虽然猩猩也是精子大赛的逃赛者,但情况稍有不同。它们是婆罗洲丛林中的流浪隐者,每对雌雄往往交配后便离开族群,不与他人往来。猩猩的体毛是红褐色的,通常是独居或与一配偶组成小家庭,过着比较有节制的性生活。所以,它们的生殖器也就小小的。
同一种类中,雌雄之间在体重及其他特征上的不同,可视为"雌雄的同种H形"(SextUalWchsm)。雌性的"同种二形"越明显,就越反映出对于精子大赛的回避;雌雄在体形上越平均,就越显示出有精子大赛这回事的存在。从骨骼研究中,清楚显示出我们的远祖南方古猿,雌雄之间有明显的"同种二形",因此很可能是精子大赛的逃赛者。但是,从人类阴茎尺寸之大来看,却指出在我们过去的集体生活中,性爱颇有宽容性、多元性,以至放纵性。并非所有人类祖先都像现在的大猩猩那样,性是独占的;或是像丛林里的猩猩,雄性严密看守配偶,远离其他雄性。相当程度的一妻多夫制,很可能才是我们最直接的遗绪。亲缘选择今天,男人为了让自己的精子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防备其他人的精子来竞争,于是发展出种种不同的生植手段。当中,最常用的是一对一或一对多配对的方式,来垄断女人的肉体……平均来说,男人如果以同等的投资去追求生殖目的,那么投资于婚姻,所得的报酬会比其他手段更高……举个例子,卖淫就是提供男人以小额的代价来进行高度投机性的生殖投资机会。假如婚姻好比是投资统优股票的话,那么跟妓女性交就像是以等颜金钱买张乐透彩券了。
生物学家罗伯特·史密斯这样写道。嫖妓、性狂欢大会,以及战争时经常发生的轮奸行为等等,都是精子大赛的大力赞助者,当然,这些行为在过去可能比较普遍。不过,在过去精子大赛中最大的赞助者,可能要数"功能性的一妻多夫制",即女性选择一个以上的男性结成伴侣。
即使在女性不全是一直采取性主动的族群里,精子大赛也仍然可能盛行。虽然女人不是雌性黑猩猩,不过,那些猿类倒提供了一些启发性的例子。雌性黑猩猩在发情时,生理会产生变化:她们的性器官和肛门周围会变成粉红色及发胀,在性方面也会变得非常主动。英国人类学家古德尔的调查报告指出:一只叫芙洛的母黑猩猩,在发情时变得异常兴奋,翘起粉红色的臀部,跟同一群里几乎所有的公猩猩交配。母黑猩猩在发春时,就像是性赛中的健将,一天当中要跟一打公猩猩大战六十回合。如此说来,非人类的雌性在开启雄性间激烈的精子大赛序幕的战端时,本身可能也在追求性高潮。对照体内细胞氨基酸的排列次序,显示出人类与黑猩猩的亲缘关系,比人类与现存的其他动物都要近得多。
黑猩猩与人类有许多共同的遗传特征,包括雄性因精子大赛而进化得来的身体构造在内。虽然黑猩猩每次射精的精子量要比男人多,但是它们的性生活形态,反而可能更接近人类的祖先,而非我们现在大多数人,这一点很值得思考。的确,根据人类学家吉列里(MIChaeGhileri)的研究报告显示,男人来自心理因素所导致的性行为模式,在某些重要地方倒是和黑猩猩十分类似。吉列里长年在非洲雨林中研究黑猩猩的社会,最后他相信:因为具有亲缘关系,所以公的黑猩猩允许亲兄弟或堂(表)兄弟与自己的配偶交配。家族凝聚力或许可以解释何以它们如此慷慨大方,愿意将春情荡漾的配偶分与兄弟共享。照新达尔文主义的说法,这叫做"亲缘选择"(kinOfSefortfon),也就是说,既然大家都是亲戚,身上有许多相同的基因,所以自己的兄弟让自己的妻子受孕,等于是为自己赢得了战果。公的黑猩猩过去曾被视为丛林中的安分居民,其实,它们反而可能很有侵略性。它们不断往来巡逻其领地,一旦有外来的雄性侵入时,它们就会变得异常凶暴,攻击那些陌生客。关于这点,吉列里认为:雄性黑猩猩之所以会扩张领域,为的不只是获得食物,也是为了获得雌性。他更进一步说:从过去到现在,有亲缘关系的男人往往会结伙去杀掉那些外人,这不光是为了领土之争,也是为了争夺血统有别的女人。如此看来,人类在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喜好杂交的天性上,倒是和黑猩猩非常类似,尽管在程度上有所差别,规模上也大不相同。
非我族类的仇外症
战争时期经常发生的奸淫虏掠行为,部分支持了吉列里的社会生物学观点----人类像是黑猩猩。的确,同族的男人组成杀人集团,杀掉"异类"男人,接收或好淫有"异国情调"的女人,这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在整个人类历史上种族歧视总是不断发生(虽然这不能作为维护种族主义的一个借口)。如果男人的血管中天生就流着这种仇视异族的可怕血液,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有这么多的文化都流行"仇外症"(m叫山讪a),也就是对陌生人的畏惧与仇视。虽然这种对异族的敌意在战争期间特别明显,不过,平时在电影里也是经常可以看到的。影片中从怪物到异形或外星人,诸如此类虚构出来的陌生客能引起多大的恐惧感,大约与它们的相貌和人类差别多少而成正比。因此,一个稍具人形而有如幼儿的异类如ET,就不会引起像"异形"。喜马拉雅山的长毛雪人,或者某些入侵的本知生命形态,带来那么强烈的恐惧或危机感。
假如吉列里是对的,我们的确是倾向于敌视那些"太过陌生"的陌生客,这种情形在人类进化早期可能就已相当明显了。我们的智人祖先可能曾赴尽杀绝外表比较像我们的近亲,而比较少去攻击体形庞大的猿类,因为,在智人看来,猿类在基因竞争上对他们比较没有威胁性。但是,即使吉列里所说的恐怖故事是真实的,也并不表示我们就注定只能袖手旁观。即使我们先天就有性暴力及攻击异族的倾向,我们对于"谁是异族"的认知还是有可能会改变的。今天,在这个地球上已经有许多不同种族组成的国家存在着,而这些国家的国民却很容易被视为属于同一个种族。今天,全世界人类如果要生存下去,我们就必须除去诸如源自天性的排外情绪、文化作祟的种族优越感等障碍。事实上,既然所有人类赖以维生的食物,如玉蜀黍和稻米,其基因均与人类相去甚远而人类都能够接受,那么人类各种族之间较次要的遗传差异,本身也就不是什么无法克服的障碍。换句话说,我们可以是全球文化变迁中的参与者,而不只是被种族纷争吓呆了的旁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