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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爱的实践

作者:美-埃里希·弗洛姆/译者:李建鸣 当前章节:15374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1:44

我们已经讨论了爱的艺术的理论方面,现在,我们面对一个更加困难的问题--爱的艺术的时间。除了去实践,关于一门艺术的实践有什么可以学习的吗?

事实增加了问题的困难。今天,大多数人,因而也就是本书的许多读者,都希望得到一个“你自己怎样去做”的处方,就这本书来说,这意味着我们应该教授怎样去爱。任何带着这种想法阅读最后一章的人,恐怕是要大失所望的。爱只能是一种属于每个人自己的体验;事实上,几乎人人都至少以一种起码的方式--在儿童期、青春期、或者成年期--获得过这种体验。对爱的实践所能讨论的就是爱的艺术的前提、爱的艺术的入门方法、以及这些前提和方法的实践。要想达到目的,只有迈开自身实践的步子,而讨论将在迈出关键性一步之前结束。然而我认为,讨论方法有助于精通艺术,至少对那些不期望得到“处方”的人来说是这样。

任何艺术的实践都有一定的基本要求,不管我们讨论的是木工艺术、医学艺术、还是爱的艺术。首先,一门艺术的实践要求纪律。如果我不按照一定的纪律行事,就做不好任何事情;一件事,只是因为“我乐意”才去做,也许仅是一个良好的或有趣的嗜好,但我永远不会成为那门艺术的行家。然而,问题不仅是具体艺术实践中的纪律问题(譬如,每天有一定时间的实践),而且也是人的整个一生中的纪律问题。人们也许认为,对于现代人来说,没有什么比学会纪律更容易的了。他不是一天八个小时都在非常守纪律地做着严格常规化了的工作吗?然而事实上,现代人在工作的范围以外,极少有自我纪律。当他不工作时,他就想懒散、没精打采、用一个好一些的词,想“松弛、松弛”。这种懒散的愿望,多半是反对生活的常轨化。正因为人们被迫一天八小时把他的精力耗费在不是他自己的目的和方式上,而是由工作的节奏为他规定的目的和方式上,因此,他便反抗,而且使用了一种婴儿式的自我放纵的形式反抗。此外,在反对权威主义的斗争中,他已对所有的纪律、包括非理性权威强制的纪律、以及自己强加的理性纪律失去信任。然而,没有这样的纪律,生活就散了、就混乱、就缺少集中。

集中是精通一门艺术的必要条件,这几乎无需证明,任何一个曾经试图学会一门艺术的人都知道这一点。然而,在我们的文化中,集中甚至比自我纪律更为少见。相反,我们的文化导致了一种无集中的、散乱的生活模式,几乎没有其他任何文化可以相比。你可以同时做许多事情:阅读、听广播、谈话、抽烟、吃、喝。你是张着嘴的消费者,渴望并准备吞下每一样东西--电影、烈酒、知识。一人独处的困难,清楚地表示出集中的缺乏。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静静地坐在那里,不说、不抽、不读、不喝,是不可能的。他们变得很紧张、坐立不安,必须用嘴或手去干些什么(抽烟示缺少集中的症候之一;抽烟占去了手、嘴、眼睛和鼻子)。

第三个因素是耐心。任何一个曾试图精通一门艺术的人都知道,必须有耐心才能取得成就。如果一个人想急于求成,那么他永远也学不会一门艺术。然而,对于现代人,实践耐心就象实践纪律和集中一样地困难。我们的整个工业体系真正鼓励的恰恰是其对立面:迅速。我们的全部机器都是为迅速而设计的:汽车和飞机把我们迅速地带往目的地,而且是越快越好。一部机器若能在原有的一半时间内生产出同样多的产品,那么这部机器就比旧而慢的机器好两倍。当然,这样做有重要的经济原因。但是,如同在许多其他方面一样,人的价值已由经济价值来决定了。对机器有好处的,必然对人有好处,这就是逻辑。当现代人没有迅速地做某些事情时,他们便认为,他们丢失了某些东西--时间;然而,他并不知道怎样利用他赢得的时间--除了打发掉它以外。

学会任何一门艺术的最后一个条件是对精通这门艺术的最大关注。如果这门艺术不是某种最重要的东西,学徒是决不能学会它的。最多,他会成为一个很好的爱好者,但只是如此而已,他决不会成为一个行家。因此,这个条件对于爱的艺术如同对于任何其他艺术一样,是必不可少的。尽管爱的艺术与其他艺术相比,爱好者比行家更多一些。

关于学习艺术的一般条件,还有一点是必须强调的。人们往往不是直接而是间接地开始学习一门艺术的。一个人在开始学习某种艺术之前,必须学会大量其他的,通常似乎与这门艺术无关的东西。一个木工学徒往往是通过学习怎样种树开始学习木工活的;一个人学弹钢琴往往要从练习弹奏音阶开始;一个人学习禅宗射箭术是通过练习呼吸开始的*。在任何艺术上,一个人如果想成为一个行家,那么,他的整个生命必须贡献给这门艺术,或者,至少他的整个生命是与这门艺术联系在一起。人自身变成艺术实践的工具,并根据它必须实现的特殊功能,时时保持相适应的状态。就爱的艺术而言,这意味着任何渴望在这门艺术中成为行家人,必须通过在其生命的每一阶段都实践纪律,集中和耐心,从而开始学习这门艺术。

*E·海里奇《射箭术中的禅》,伦敦,1954年版。

怎样实践纪律呢?对这个问题,我们的祖先本该作出更好更完备的回答,他们的指训是清晨早起,不要沉溺于不必要的享乐中,努力工作。这类纪律显然有其不足。它刻板而专断,是以俭朴和节约的美德为中心的,而且在许多方面是敌视生活的。但作为对这类纪律的反动,一个日益增长的趋势是怀疑任何纪律,这种趋势使人在业余生活中的无纪律、懒散、放纵成为对八小时工作时间内强加于我们的常轨化生活方式的补充和平衡。在固定的钟点起床,白天,把相当量的时间用于诸如沉思、阅读、听音乐、散步等活动上;不要沉溺于躲避现实的活动,如读神秘故事、看电影,至少不要超过一定限度;不暴食、不暴饮;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起码的准则。然而,重要的是,纪律不应象规定那样,从外面强加于人而付诸实践,它应该成为一个人自身意志的表现;它使人感到愉快,而且,人让自己慢慢地习惯于某类行为,以致到后来,如果停止实践这类行为,人就会想念它。西方社会的纪律概念(包括每个美德概念)的一个不幸方面是,它的实践被看作是某种痛苦的东西,而且正因为痛苦,它才是“善的”。很久以前,东方人就认识到,对于人--对他的肉体和他的灵魂--是善的东西,也必须是令人愉快的东西,虽然在开始时,必须克服某些抵制。

在我们的文化中,实践集中更加困难,每件事似乎都是反对集中的能力的。在学习集中时,最重要的步骤是学会不读、不听、不抽或不喝,做到个人独处。的确,能够集中意味着能够一人独处,很显然,这种能力恰恰是具有爱的能力的一个条件。因为如果我不能自力更生而依附于另一个人,那么,尽管他或她可能是一个救命恩人,这种关系也不是爱的关系。独处的能力是爱的能力的一个条件,尽管表明看来恰恰相反。任何试图独处的人都会发现,独处是如此地困难。独处时他会感到烦躁、坐立不安,甚或感到非常焦虑。他会想,这么做没什么价值,傻瓜才会这么做,还花费了那么多时间,等等、等等,并以此作为不愿继续实践下去的理由。他还会发各种各样的想法涌进他的头脑,并占据他的身心。他会发现自己考虑着白天的计划,或者考虑他非做不可的工作中的某些困难,或者晚上要到哪里去,以及充斥于他头脑中的任何事情,而不让其头脑有一隙空闲。实践十分简单的练习是大有益处的,例如,放松自己,坐在那里(既不是无精打采,也不是僵直挺硬),闭上眼睛,并且力图使眼前一片空白,努力去掉所以妨碍自己的情景与思想,然后顺从呼吸,既不要考虑它,也不要强迫它,而是顺从它,在这样做时感觉它;而且要努力有一个“我”的感觉;我=自我;我,作为我的能力的中心,作为我自己的世界的造化,我等于我自己。每天早晨至少要做二十分钟(如果可能就更长一些)这样的集中训练,晚上睡觉前再做二十分钟。*

*尽管在东方,特别是印度文化中,关于这一点已有相当多的理论和实践,但近年来西方也

开始追寻这种目标。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金德勒派,其目标是感觉人的肉体。为理解金德

勒派,请参见夏洛蒂·西尔德在纽约新校中的讲演和课程。

除了这种训练以外,还必须学会集中精力做每一件事情--听音乐、阅读书籍、与人谈话、观赏风景。这一刻正在从事的活动必须是唯一要紧的事,必须对此全神贯注。只要人的精力是集中的,正在做的是什么无关宏旨;重要的事情和不重要的事情都取得了一个新的实在范围,因为它们吸引了人的全部注意力。学习集中要求尽可能地避免琐碎无聊的谈话,即并非真正的谈话。如果两个人在一起谈论他们都知道的某棵树的生长,谈论他们刚刚一起吃下去的面包的味道,或者谈论他们工作中的某个共同经验,这样的谈话可能是恰当的,只要他们体验正在谈论的东西,而不是用一种抽象化的方法谈话;另一方面,谈话可以涉及到政治、宗教问题,然而这却是琐碎无聊的;如果两个人说的都是陈词滥调,如果他们的心并不在他们的谈话上,这样情况就发生了。这里我要补充一句,正如必须避免琐碎无聊的谈话一样,我们也必须避免不良的交往。所谓不良的交往,不仅是指与那些堕落的、毁人的人交往;人们应当避免与他们交往,因为他们的生活常规是有害的、令人沮丧的。不良的交往还指与行尸走肉者的交往、与那些虽生犹死者的交往、以及与那些无论其思想还是其谈吐皆琐碎无聊浅薄之至的人交往,这些人不是谈话,而是喋喋不休;不是思想,而是套用陈腐的观点。然而,不可能总能避免与这样的人交往,这甚至也是不必要的。一个人如果不搭理这种陈腐且琐碎的谈话方式,也不用同样陈腐且琐碎的方式答话,而是直截了当、极近人情地答话,那么他常常会发现这些人改变了他们的行为--这种改变常常是由意想不到的冲击造成惊人效果所导致的。

与他人交往的集中,首先意味着能听。大多数人并不是真正地在听其他人讲话,甚或给人出主意。他们既不严肃地对待他人的讲话,也不认真地对待他们自己的回答。结果,这种谈话使他们疲劳。他们为这样一种错觉所支配,即如果他们集中精力听人讲话,他们就会更加疲劳。但是,事实恰恰相反。如果集中精力地行事,任何活动都使人更清醒(尽管自然的且是有益的疲劳会随之而来),而任何精力不集中的活动都使人昏昏欲睡,到夜晚却难以入眠。

精力集中,意味着完全生活在现在生活在此时此地,当我正在做某件事情的时候,先不考虑下一件要做的事。勿用说,这种集中必须首先为互相爱恋着的人们所实践。他们必须学会互相亲近,而不应像大家习惯了的那样,以各种方式相互疏远。集中的实践在开始时是困难的;仿佛人们永远不会做的这一点。不需多说,这意味着必须耐心。如果不懂得做成每件事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而是想强迫快些完成,就确实不会做到精力集中,也不会在爱的艺术上获得成功。要想知道什么叫实践,只需看看孩子是怎样学习走路的。孩子跌倒了,爬起来;又跌倒了,再爬起来;还是跌倒了……然而,那孩子还是继续努力,不断提高,直到有一天他学会了走路,不再跌倒了。一个成年人如果有孩子的耐心和集中,去追求对他来说是重要的东西,那么他能取得何等的成就啊!

如果一个人对自己不敏感,他就不能学会集中。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不是意味着人应该用全部时间考虑自己、“分析”自己,还是别的什么呢?如果我们谈论的是对一台机器敏感,那么解释这一点的含义并不怎么困难。例如,任何一个驾驶着汽车的人总对这辆车敏感。他会注意到细小的反常声音,因此而捕捉到马达上的微小变化。同样,驾驶员对道路表面的变化、前后车辆的移动也是敏感的。然而,他并不时时考虑所有的这些因素;他的思想处于一种放松的警觉状态,他精力集中地面对所有相关的变化,安全地驾驶着他的汽车。

如果我们观察一下对他人的敏感情况,我们就会发现,最明显的例子是母亲对其婴儿的敏感和反应。在孩子身上的变化、要求和焦虑还没表现出来以前,母亲就已经察觉到了这一切。孩子的哭声会使她惊醒,然而其他的即使是响得多的声音也不会吵醒她。所有这些,意味着她对孩子生命的表现是敏感的;她并不焦虑或担忧,但她处在一种警觉的平衡状态中,接收着来自孩子的任何有意义的信息。同样,人能对自己敏感。例如,人意识到一种疲劳或压抑的感觉,而人并不屈从这种感觉,或者用总在眼前的压抑思想助长这种感觉,相反,人们问自己:“出了什么事?”我为什么这么压抑?当人烦躁、生气、趋于幻想或其他躲避活动时,也会这么做。上述每一个例子的重要之处在于它告诉我们,只要意识到它们就行了,不要千篇一律地合理地说明它们,而我们所能采用的也正是这种方法;而且,敞开胸怀,面对发自我们内心的声音,因为它会告诉我们--常常是相当迅速地--我们为什么焦虑、压抑和烦躁。

普通人对自己肉体的变化过程(乃至极细微的疼痛)有一种敏感;他能察觉到这些变化。这种肉体敏感性相对来说是很容易体验的,因为大多数人都有一个身体健康时感觉如何的印象。而体验人的精神过程的敏感性就苦难得多了,因为许多人从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是最理想的人。他们把父母和亲戚的心理机能、或者把他们降生于其中的那个社会群体的心理机能当作标准,只要他们与之没有不同,他们便感觉正常,而且没有什么兴趣去观察事物。例如,有许多人就从未见到过具有爱、或完整性、或勇气、或集中的人。很显然,为了对自己敏感,必须具有一个完全的、健康的人形象,如果在幼年或后来的生活中从未有过这种形象,那么怎么能得到这种体验呢?当然,这个问题的回答并不简单,但是这个问题暴露了我们教育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当我们教授知识时,我们遗漏了教授对人的发展最重要的知识:一个成熟的、爱着的人的身教,这种教育只能由这样一个人的在场才能实现。在我们自己的文化的最初年代,或者在中国和印度,最受人尊敬的人是那些具有突出的精神品质的人。乃至教师也不仅仅是信息的源泉,他的作用还在于传播某些人生态度。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俄国共产主义也是如此--被提议作为钦佩和仿效对象的人可以是任何人,唯独不是具有精神品质意义的人。在公众眼里,给予一般人一种替代性满足感受的人才是本质上知道钦佩和仿效的人。电影明星、电台节目主持人、专栏作者、重要的企业家和政府首脑,这些都是仿效的模特。他们能起到这种作用的主要资格,常常是因为他们或多或少地于新闻有联系。然而,这种情况似乎并非完全没有指望。如果考虑到像阿尔伯特·史怀哲这样的人在美国也能成为著名人物这一事实;如果想到有可能使我们的年轻人熟悉活着的和历史上的伟大人物--这些人以其自身表明了,人作为人而不是哗众取宠者所能取得的成就;如果考虑到古往今来所有伟大的文学艺术作品,那么,似乎还有一个机会创作出完美的人的形象,以及对不良行为的敏感。如果我们不能始终保持一个成熟生命的形象,那么,我们确实面临着整个文化传统毁于一旦的可能性。这个传统的基础主要地不是在传递一定的知识,而是在传递一定的人格。如果后代人不再看到这些品格,那么,一个五千年的文化也将毁于一旦,既便它的知识传递下来并得到进一步发展。

至此,我已经讨论了实践任何一种艺术所需要做的事情。现在,我将讨论对爱的能力有特殊意义的那些特性。根据所说的关于爱的本质的那些话,实现爱的主要条件是克服人的自恋。自恋就是人当作真实去体验的东西只存在于他自身中,而外在世界的现象本身并不具有现实性,只有从它们有用的观点或对人构成危险的意义上才被体验。与自恋相对立的是客观性;这是一种按照其现实面目,客观地看待人和事物的能力,是能够把客观的图景和由欲望恐惧所构成的图景区分开来的能力。精神变态的所有形式都显示出客观能力的匮乏达到了极端的程度。对于精神失常的人来说,唯一存在的现实是他心中的现实,是他的恐惧和欲求的现实。他把外部世界看作他内心世界的象征和他的创造物。当我们做梦时,情况也是如此。在梦里,我们制造事件、表演戏剧,这些都是我们的愿望和恐惧的表达(虽然有时也是我们的洞察力和判断力的表达),而且,当我们熟睡时,我们相信我们梦中的产物就像我们醒来所看见的现实一样真实。

神经失常或做梦者完全没有对于外部世界的客观观点;但是我们所有人,都是或多或少的精神病患者,或者是或多或少的熟睡者;我们所有人都有非客观的世界观,这个世界被我们的自恋倾向所歪曲。我还需要举例子吗?任何人都能通过观察自己和邻居、阅读报纸发现例证。只是他们在对现实的自恋歪曲程度上有所差异而已。例如,一个女子打电话给医生说,当天下午她想去医生的办公室。医生回答说,他当天下午没有空,但是他能在第二天见她。她的回答是:不,医生,我的住地距离你的办公室仅有五分钟路程。她不能明白医生的解释:对于她来说,距离那么短并不能给医生匀出时间。她自恋地体验着这一情景:因为她有时间,所以医生也有了时间;对于她,唯一的现实是她自己。

不这么极端(或许只是不这么明显吧)的扭曲是在人际关系间的扭曲,这种扭曲是很常见的。天下有多少父母是在体悟着甚或切身地关注着孩子的自我感受和独自感受呢?他们不都常常是根据孩子对他们的顺从、给他们的快乐、给他们带来的荣耀等等来体会孩子的反应吗?天下又有多少的丈夫不就因为从小对母亲的依恋致使他们把一切命令都看成是对他们自由的限制,从而总感到自己的妻子也有点盛气凌人吗?天下又有多少妻子因为她们的丈夫没有满足她们或许从孩提时代就已勾画出来的一个光辉骑士的幻象,从而总把她们的丈夫看成是窝囊废和傻瓜蛋呢?

对其他民族缺乏客观性的作法已是臭名昭著的了。每天,另一国家都被描写成堕落的、青面獠牙的怪物,而自己的国家则代表着真、善和高尚。所有的敌对行为都是由一个标准来判断的,即他人的每个行为都是由另一个人判断的。即便是敌对方面做了好事,也被看成是邪恶的迹象,看成是用来欺骗我们,欺骗大家的;而我们做的坏事,由于它们服务于我们的崇高的目的,也成了必要、正义的事。确实,如果考察一下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就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客观性是个例外,或高或低的自恋扭曲才是标准。

客观地思维的能力就是理性;理性背后的情感态度事谦卑。只有从幼稚的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梦之醒来,只有达到一种谦卑的态度,客观地思维和运用理性才有可能。

就爱的艺术之实践的讨论而言,这意味着:爱依赖于相对的无自恋,它需要发展谦卑、客观性和理性。人的整个生命必须为此而努力。谦卑和客观性是不可分割的,就像爱是不可分割的一样。如果我不能客观地对待陌生人,我就不能真正客观地对待我的家庭,反之亦然。如果我想学会爱的艺术,须力求在每种情况下都保持客观,从而敏感地对待我没有保持客观性的情况。我必须努力懂得,我的关于另一个人以及行为的印象,由于受到自恋倾向的扭曲,因而和那个人不受我的兴趣、需要和恐惧影响的现实存在是不同的。一旦获得客观性和理性的能力,就走完了精通爱的艺术之路的一半路程,但是,必须对每一个和我们发生关系的人都保持客观性和理性。如果某个人想把客观性只留给所爱的人,认为在他和世界其他的关系上能省却客观性的话,那么,他不久就会发现,他在两边都失败了。

爱的能力,依赖于人从自恋、从与母族和氏族的乱伦性固恋中解脱出来的能力;依赖于生长的能力和发展一种我们与世界及我们与自己关系上的生产型倾向的能力。这种解脱、诞生、觉醒的过程,要求一种品质作为必要条件--信念。爱的艺术的实践是要求信念的实践。

什么是信念?难道信念必定是相信上帝、或相信宗教教义的问题吗?难道信念必然和理性、理性的思考相对立、相分离吗?甚至再开始理解信念问题时,人们就必须区分理性的信念和非理性的信念吗?我理解的非理性的信念就是建立在屈从于非理性权威基础上的对某个人或某种思想的信仰。与此相反,理性信念则是根植于人对自己的思想或情感的体验的一种确信。理性信念主要的不是信仰什么,而是我们的确信具有的肯定性和必然性。信念与其说是一种特殊的信仰,不如说是一个充满完整人性的性格品质。

理性信念根植于生产型理智和情感的主动性。据说信念在理性思维中没有一席之地,但在实际上,理性信念是理性思维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例如,科学家是怎样得出新发现的呢?他是从一开始就实验接着实验,资料接着资料,而对期望发现的东西没有一个预想吗?在任何领域,很少有真正的重要发现是靠这种方法得出的。当然,如果科学家只追踪一个幻想,那么他也不会得出重要的结果。在人类努力的任何领域,创造性思维的过程常常是以可以称之为“理性的想象”开始的,这种想象本身就是在此之前的大量研究、反思和观察的结果。当科学家收集到足够的资料,或者演算出一个数学公式,使得他原有的想象似乎确实可信时,可以说他已得出一个暂定的假设。仔细地分析这个假设,以辨别其含意,并且大量收集证实资料,就可引出一个更充分的假设;最后,或许会得出其结论,产生出一个广泛适用的理论。

科学的历史充满着理性信念和真理想象的例子。哥白尼、开普勒、伽利略和牛顿,都是为一种不可动摇的理性信念所鼓舞。布鲁诺为此遭焚,斯宾诺莎为此被驱除出教会。从一个理性意象的形成,到一种理论的形成,每一步都要以信念作支撑;唯有有信念,才能把假设看作可能可信地设想;唯有有信念,才能最后得出理论,才能至少等到这种理论地有效性得到普遍认可。这种信念,根植于人自身的经验,根植于人对自身思考、观察和判断能力的信任。对于非理性信念,把一些东西当作真理接受,只是因为某个权威或大多数人这么说,而理性信念则根植于建立在自己的生产型观察和思考基础上的独立的确信,而不管大多数人的意见如何。

思想和判断并非只存在于显出理性信念的经验领域。在人际关系方面,信念也是任何有意义的右移或爱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特性。“相信”另一个人意味着确信他的基本态度、他的人格核心、他的爱的可靠性和不变性。这里,我不是指一个人不可以改变他的观点,而是指他的基本动力始终如一;例如,他对生命和人的尊严的尊重构成他自身的一部分,这一点是不会变化的。

同样,我们也相信我们自己。我们意识到在我们的人格中,存在一个自我、一个核心,它是不可改变的,不管环境变迁、观点和情感上的一定变化,它坚持通贯我们的生命。这个核心是“我”这个字背后的真实存在,我们对自己的实在的确信也正是建立在这个核心的基础之上。除非我们信任我们自己的持续性,否则,我们的实在感就会受到威胁,这样,我们就得依赖其他人,把他们的认可看作是我们实在感的基础。只要信任自己的人才好相信他人,因为只有他才能确信,他就一如既往,因此,他会在将来按照今天所期望的那样去感知和行动。信任自己是我们的承诺能力的一个条件;既然如同尼采所说,人可以界定为具有承诺能力,那么,信念就是人类存在的条件之一。谈到爱的问题,就是要信任自己的爱;相信自己的爱具有在他人身上产生爱的能力,并相信自己的爱的可靠性。

相信他人地另一含义是指我们相信其他人的潜在可能性。这种信念的最起码的形式是母亲对她的新生婴儿的信念:这个婴儿将活着、长大、走路和说话。然而,这个孩子在这方面的发展这样有规律,以致这种期望似乎并不需要信念。这和那些可能不发展的潜在可能性是有区别的,譬如:孩子的爱的潜在可能性、幸福的潜在可能性、运用其理智的潜在可能性,以及类似艺术才能这样的更为特殊的潜在可能性。它们是种子,如果给予适当的发展条件,就会生长,就会显现出来,如果没有这些条件,它们就被窒息而死了。

在这些条件里,最重要的条件之一是,在孩子生活中起重要作用的人要信任这些潜在的可能性。*这种信念的存在,使教育和控制之间产生了区别。教育就是帮助孩子实现他的潜在可能性。教育的对立面是控制,控制建立在对潜在可能性的发展缺乏信念的基础上,建立在确信只有成年人才能给孩子灌输好的东西、同时压抑似乎不好的东西,孩子才能顺利成长的基础上。对机器人不需要有信念,因为机器人本来就没有生命。

*教育一词的词根是e-ducere,照其字面意义是指使某种潜在的事物显现出来或诱发出来。

信任他人的极点是信任人类。在西方世界,这一信念在宗教方面的表达就是犹太-基督教,在世俗领域,这一信念的最有力的表达是一百五十年来人道主义的政治和社会思想。象信任孩子一样,它建立在这样一种观念的基础上:给予了适当的条件,人类的潜在可能性将有能力建造一个由平等、正义和爱的原则所支配的社会秩序。人类尚未完成这样一种秩序的建造,因此,要确信人类能够做到这一点,就要求信念。但是,象所有的理性信念一样,这不是一厢情愿的思想,而是建立在人类过去的成就的基础上,建立在每个人内心体验的基础上,建立在对理性和爱的体验的基础上。

非理性信念根植于对一种使人感到压倒一切的、强大的、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权力的屈从,根植于对自己的权力和力量的放弃;而理性观念则建立在相反体验的基础上。我们对这个思想怀有信念,因为它是我们自己观察和思考的结果。我们信任自己的、其他人的以及整个人类的潜在可能性,因为,而且只是因为我们具有自己的潜在可能性生长的体验,我们具有自己的潜在可能性生长的现实,以及自己的理性和爱的力量的体验。理性信念的基础是生产性,我们怀有信念地生活,意味着生产性地生活。那么,信仰权力(在统治的意义上)和使用权力就是信念的反面。相信现存的权力,就是不相信目前尚未实现的潜在可能性的生长。它是仅以明了的现实为基础的对未来的预言;但是,未来会证明它是一个重大的估计错误,非理性信念深深地忽略了人的潜在可能性和人的成长。对应权力,没有理性信念可言,只有对权力的屈从;对那些持有权力的人,只有保持它的希望。尽管对许多人来说,权力似乎是世上最真实的东西,但人类的历史却已证明,在人类的所有成就中,它是最不稳定的。由于事实上的信念和权力是互相排斥的,因而所有原先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宗教和政治制度,如果它们依靠权力或与权力结盟的话,它们就会腐败,最终会失去它们具有的力量。

信念需要勇气,也就是需要冒风险的能力和承受痛苦和失望的意愿。任何一个以保险和安全为生命之首要条件的人,都不可能有信念;任何一个把自己锁在保险柜里,依靠远离他人,独自占有以保证其安全的人,只会使自己成为一个囚徒。爱和被爱,都需要勇气,需要有勇气去选择那些可以作为最高关注对象的价值,需要有勇气做出决断,把全部赌注押在这些价值上。

这种勇气和臭名远扬的吹牛大王墨索里尼所说的勇气是很不一样的。墨索里尼叫喊过这样的口号:“提着脑袋活着!”他的这种勇气是虚无主义的勇气。这种勇气根植于一种对生命的破坏主义态度:因为没有能力爱生命,所以愿意抛弃生命。这种绝望的勇气是爱的勇气的对立面,正象权力的信念是生命的信念的对立面一样。

信念和勇气可以实践吗?当然可以。信念时时都能实践。养育孩子需要信念;入睡需要信念;开始工作也需要信念。而且,我们都已习惯于这样一种信念。无论何人,没有这种信念,就会对孩子过分焦虑,就会失眠,就无法从事任何生产性工作;或者由于抑制自己与他人的接近而变得多疑,甚至染上疑心病,或者不能做出任何长远打算。坚持自己对某人的判断,基本舆论或某些意想不到大事实似乎与之相反;坚持自己所确信的观念,尽管大家都不这么认为;所有这一切,都需要信念和勇气。承担起生活中的困难、障碍和悲哀,把它们看作一种挑战,战胜它们将使我们更加强壮,而不要把它们看作不公正的惩罚,抱怨它们不该落在我们头上,要做到这一点,也需要信念和勇气。

信念和勇气的实践,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微小细节开始。首先要注意到何时何地自己失去了信念,然后再深入想想自己当初是怎样找出理由来掩饰这种丧失了信念的行为的;同样,要先认识到何时何地自己胆怯如鼠地行事过,然后再反省自己是怎样为这种行径找到理由,使其合理化的。要认识到,每一次对信念的背叛都会使人变得更加软弱,而加重的软弱又会导致新的背叛,如此反复,构成恶性循环。然后,你就会认识到,当你意识到害怕自己没有被爱时,实际上,真正的担忧--尽管常常是无意识的--确实对于去爱的恐惧,是害怕自己去爱。爱意味着在没有任何担保的情况下把自己承诺出去,把自己完全地给予出去,希望着我们的爱将在所爱的人身上产生出爱。爱是一种信念的行为,任何少有信念的人,也很少会有爱。还能多说说信念的实践吗?其他人也许能;如果我是个诗人或传道士,我也许会试试。不过,既然我不是诗人,也不是传道士,因此我甚至恋试也不能试了,但是我确信,任何一个真正关心信念的人,一定能够学会有信念,就象一个孩子能学会走路一样。

对于爱的艺术之实践,还有一种必不可少的态度,前面,我们只是含蓄地提到过这种态度,现在,它应该得到明确的讨论。前面我说过,能动性,并不意味着“做点事”,而是指一种内心的活动,一种对自身能力的生产性运用。爱是一种能动性或主动行为;如果我爱,那么我就处于一种主动地关心所爱者的常态中,不过,不仅仅是关心他或她。如果我懒惰,如果我不是处在一种意识、警觉、主动的常态中,那么我就不能主动地把自己和所爱者联系在一起。睡觉是非能动性的唯一的本来状态;懒惰在清醒的状态中是没有地盘的。今天,有很多很多人都处在自相矛盾、啼笑皆非的情况下:当他们醒着的时候,他们却半睡着,而当他们睡着的时候,甚至在他们想睡的时候,他们却又半醒着。只有完全的清醒才能不厌烦或不使人厌烦,而的确,不感到厌烦或不使人厌烦是爱的主要条件之一。从早到晚,始终保持思想和情感的主要活动,保持眼睛和耳朵的主动活动,避免内心的懒惰(不管这种懒惰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接受、藏在心理不说不做、或者干脆虚掷时光),做到这些,对于爱的艺术之实践,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以为人能把生活分割开来:在爱的领域内是生产型的,在所有其他领域内则是非生产型的,这只是一种幻想而已。生产性不允许这样的劳动分工。爱的能力要求一种敏感、清醒、增强生命活力的状态,这种状态只能是在生活的其他许多领域内同样具有这种生产型和主动的倾向之结果。如果一个人在其他许多方面不是生产性的,那么,他在爱的方面也不会是生产性的。

爱的艺术的讨论,不能局限在个人怎样获得和发展本章所描述的那些特征和属性上。它还和社会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如果爱意味着对每个人都持有一种爱的态度,如果爱是一种性格特征,那么,爱就不仅必然存在于一个人与其家庭以及朋友的关系中,而且必然存在于他与所有在工作、事业或职业中有所接触的人的关系中。在对自己的爱和对陌生人的爱之间,不存在这样一种“劳动分工”。相反,对陌生人的爱的存在正是对自己的爱的存在之条件。如果一个人采取了这样一种见解,那么,这确实意味着在他所习惯的社会关系中,发生了一个相对剧烈大变化。爱邻居这种宗教思想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过是嘴上说说而已,实际上(而且还是在最好的情况下)它是由公平的原则决定的。公平,意味着在商品交换、服务交换中,在情感的交换中,不使用欺骗和诡计。“你给我多少,我给你多少,”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盛行的道德公理,不管给的是物质商品还是爱。甚至可以说,公平伦理的发展是资本主义社会对伦理的特殊贡献。

产生这一事实的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本性。在前资本主义社会里,物质交换或是由直接的武力、由传统、由爱或友谊的契约所决定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决定一切的因素是市场交换。商品市场也好,劳动力市场也好,甚至服务市场也一样,每一个人都在市场条件下,为买而卖,毫不适用物理或欺骗。

公平伦理很容易与《圣经》中的待人原则“黄金处世律”相混淆。“你要人家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这一公理,可以解释为“你和别人交换时要公平”。但实际上,这句话在最初只是《圣经》中“爱你的邻居,就像爱你自己一样”这句话的一个更为流行的说法。的确,犹太基督教中关于胞爱的伦理规范与公平伦理是完全不同的。爱你的邻居,意味着感到对他负有责任,你和他是一个人。而公平伦理意味的不是感到有责任,不是感到你和他是一个人,而是感到疏远和分离;它意味着尊重你的邻居的权力,但不是爱他。黄金处世律在今天成为最流行的宗教公理,并非偶然;由于它能以公平伦理的术语加以解释,因此它成为唯一的一个人人都能理解、并且人人都愿意实践的宗教公理。但是,爱的实践必须从认识公平和爱的区别开始。

然而这里,一个重要问题产生了。如果我们的整个社会和经济组织建立在每个人都寻求他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如果它只是掺合了公平的伦理原则的利己主义原则所支配,那么,一个人如何能够一边做着买卖,在现存社会的体制中行事,而同时又实践爱呢?难道实践爱不正是意味着放弃自己的全部物质关注,过一种最贫困的生活吗?这个问题已由基督教的教士以及象托尔斯泰、阿尔伯特·史怀哲和西蒙娜·维尔那样的人以一种激进的方式提出来并加以回答了。还有其他一些人*也统一这样的观点,即在我们的社会里,爱和正常的世俗生活是格格不入的。他们提出的结论是,在今天说到爱,只不过意味着参与到一个总的欺骗中;他们声称,在当今世界里,只有一个殉教者或一个疯子才能爱,因此,关于爱的所有讨论,只不过是说教而已。这种可尊可敬的观点,用来为犬儒主义或玩世不恭的态度寻找其合理化的根据倒是很现成。实际上,一般人感到“我很像做一个好基督徒,不过,如果我真的这样做了,那么我就要饿肚皮了”,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这种“激进主义”导致道德上的虚无主义。“激进的思想家”和“一般人都是不会爱的机械般的人”,两者间的区别只是,当着前者知道它并认识到这个事实的“历史必然性”时,后者还没有意识到它。

*参较赫伯特·马尔库塞文《精神分析修正主义的社会含义》。纽约1955年版。

而我则确信:爱和所谓“正常”生活的绝对不相容性只在抽象的意义上是正确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的确和爱的原则是不相容的。但是,具体地看待现代社会,就会发现它是一种复杂的现象。例如,一种没有用途的商品的推销员,不说谎就不能取得经济效益;而一个技术工人、一位化学家或者一个物理学家却能够做到这一点。同样,一个农夫、一个工人、一名教师以及各种各样的实业家,都能在不停止获取经济效益的情况下实践爱。即便是某人认识到资本主义的原则与爱的原则格格不入,但是,他也必须承认,“资本主义”自身是一个复杂的不断变化的结构,它依然允许大量的不顺从和大量的个人自由存在。

然而,我并不希望这种说法含有这样的意思:我们可以一边期望现存的社会制度无限地继续下去,同时又希望胞爱的理想能够实现。在现存的制度下,能够爱人们的,必然是与众不同的人;在今天的西方社会,爱必然是一个非常的现象。这并非完全是因为许多职业不容许爱的态度,而是对于一个以产量为中心、贪欲商品的社会精神来说,只有不顺从这种精神的人才能洁身自好,出污泥而不染。因而,那些真正认为爱是对人类存在问题的唯一合理答案的人必然要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爱要成为一种社会的、而非高度个人化的、凑凑合合可有可无的现象,那么,就必须对我们的社会结构作一番重要的剧烈的变革。这种变革的方向,在本书的范围内,只能稍作提示*。我们的社会是由管理官僚、职业政治家们所操纵的;人们以所谓“批量建议”为动力,他们的目标是,生产多少,消费多少,并且只有这个目的。所有的主动活动,对经济目标来说,都是次要的,手段变成了目的;人是一个机器般的人--吃得好,穿得好,但是毫不关心只有他才有的、同时也只有他才能关心的人的属性和作用。如果要人能够去爱,那么,他就必须被摆到至高无上的地位。经济机器必须服务于他,而不是他服务于机器。他必须能够分享经验、分享工作,而不是充其量只分享盈利。社会必须以这样的方式加以组织:在这样的社会里,人的社会的爱的本性不是与他的社会存在相分离,而是与其社会存在结合成一体。如果,象我已经力图说明的那样,爱,真的是对人类存在问题的唯一合理、唯一令人满意的回答,那么,任何相对的排斥的爱的发展的社会,从长远的观点看,都必将腐烂、枯萎、最后毁灭于对人类本性的基本要求的否定。的确,谈论爱不是“说教”,其理由很简单,因为谈论爱意味着谈论每个人终极的真正的需要。这种需要晦暗不清,但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分析爱的本质正是要发现爱在今天的普遍匮乏,正是要批判应对此复杂的社会条件。相信爱可以成为一种社会的,而不只是例外的个别现象,正是建立在洞察人类本性基础上的理性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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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里克·弗洛姆 [Erich Fromm 1900.03.23-1980.03.18],德国精神病学家,新精神分析学代表之一,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先驱。他出生于德国法兰克福的一个犹太家庭,因心脏病猝发逝于瑞士提契诺州(Ticino)玛拉托(Muralto)。

他是家中独子,父亲是个商人,喜怒无常,母亲有间歇性抑郁症,童年生活的不愉快,是激发他以后研习哲学、心理学、社会学以探讨人性的主要原因。在他早年时的两件事情深刻影响了他,其一是少年时,家有一位朋友 - 25 岁的漂亮女子,是个画家,愿意为陪伴老夫而终身不嫁,不久其父死亡,而她也跟着自杀了,并留下遗嘱,希望能跟她父亲合葬。那时他才 12 岁,此事令他非常震惊,无法理解该女子的行为,直至 23 岁接触到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方才找到问题的答案;其二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他被周围战争的不合理性和破坏性所困扰。他后来写到:“战争结束时,我是一个内心混乱重重的年轻人,经常思考战争怎样成为可能的这样的问题,希望理解人类群体行为的不合理性,渴望和平和国际间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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