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天堂般幸福的日子只持续了几个月。很快,麻烦、贫困、沮丧就接踵而至。等我去巴黎的时候,只有三篇较短的手稿能够出版——一篇发表在关于有色人种社会进步的杂志上,一篇登在一个朋友主办的只发行一期的杂志上,另一篇则登在好心的弗兰克?哈里斯重办起来的杂志上。
从那以后,我投出的所有稿件都带上了我妻子的签名(只有一次例外,不过是以后的事了)。在我缺乏独立自主能力这一点上,我们达成了共识。因此我需要做的全部就是写作,其余的则交给莫娜处理。她在剧院里已经无事可做了,房租又欠了两个月未付,我去看莫德的次数越来越少,只能偶尔赶上我们富裕时付付赡养费。很快莫娜的衣物就当完了,我只好像个傻瓜一样徒劳地向我旧时的相好乞求施舍。严冬到时,她只好穿上我的外衣。
莫娜打算到酒吧去找事做,我则坚决反对。每次邮差送信时,我都期盼着能收到一封接受稿件的回信和一张支票。我寄出了大约二三十部手稿,它们就像训练有素的信鸽一样飞去飞来。现在邮费也成了问题,一切的一切都成了难题。
我们的第一次窘境因老朋友奥玛拉的到来而稍有改观。他辞去了宇宙精灵电报公司的工作后,和几个渔夫在加勒比海做了一次长长的航行,这趟探险给他带来一笔颇为可观的收入。
我们还没来得及互相拥抱以示问候,奥玛拉就以他特有的方式掏空了口袋里所有的钱堆在桌子上。“我们的公共财产。”他这么说。这是供我们日常花销的,一共几百美元,不论还债还是继续支持一两个月,都足够了。
“这儿有什么喝的吗?没有?我出去看看买点儿什么。”
不一会儿,他拎了几瓶酒和满满一袋食物回来。“厨房在哪儿,我怎么看不见?”
“这里没有厨房,我们是不许做饭的。”
“什么?”他叫了起来。“没有厨房?你们花多少钱租这房子?”
我们告诉他之后,他说我们疯了,彻底疯了。莫娜显然并不欣赏这一评语。
“你们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他搔着头,不解地问。
“说实话,”我说,“我们活不下去了。”
莫娜险些笑了出来。
“你们俩都失业了吗?”
“瓦尔在工作。”莫娜立即回道。
“你是指写作,我想。”奥玛拉说。他在暗示那只能当作消遣。
“当然,”莫娜的口气里带上了一些严厉的味道,“你想让他干什么?”
“我?我不想让他干什么。我只是想知道你们是怎么过日子的……你们哪来的钱?”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说:“对了,那个领我进来的家伙就是房东吧?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
“是的。”我说,“他是弗吉尼亚人,从不因为拖欠房租赶我们走。是个真正的绅士,我觉得。”
“你们应该好好对待人家。”奥玛拉说。“我们干吗不给他点儿什么作为抵押呢?”
“不行,”莫娜马上接道,“不能这么做。他不会介意再等一段日子的。况且,我们很快就会有一笔收入了。”
“真的吗?”我对这种匆忙的结论一向抱怀疑态度。
“算了,不谈这些了,”奥玛拉边说边往外倒雪莉酒。“我们还是坐下来喝点儿酒吧。我买了点儿火腿和鸡蛋,还有相当不错的奶酪,现在看来只好扔掉了。”
“你说什么,扔掉?”莫娜说,“我们有一个小煤气炉,在洗澡间里。”
“那就是你们做饭的地方吗?天哪!”
“不,我们把它放在那里,免得人家看见。”
“可他们肯定能闻到楼下烧饭的味道,不是吗?”奥玛拉的“他们”是指房东和他的妻子。
“当然能,”我说,“但他们很小心,装作什么也没闻到的样子。”
“真了不起。”奥玛拉说。他的意思是只有南方人才这么精明。
接下来他建议我们换一个便宜些的、设施齐全的地方。“像你们这种过法,那点儿钱没几天就会花完的。我当然会找个工作干,可你们是了解我的,无论如何,我得先轻松一阵子。”
我笑了。“别担心,”我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只要有你在,日子就会好过得多。”
“可他睡在哪儿呢?”莫娜有些不满地问。
“我们可以买个吊床嘛。”我指着桌子上的钱说。
“可房东那里怎么交待?”
“先别告诉他。再说,我们有权招待客人,没必要让他知道泰德是个房客。”
“我可以睡在地板上。”奥玛拉说。
“那怎么行!我们吃完饭就去买个旧吊床,天黑以后再把它偷偷搬过来,怎么样?”
我意识到该是跟莫娜说点儿什么的时候了,她显然并不那么喜欢泰德。他说话太直了。
“听我说,莫娜,”我说道,“等你了解了泰德你就会喜欢他了。我们从小就认识了,对吧,泰德?”
“我不是不喜欢他。”莫娜说,“我只是不希望他来告诉我们该做什么,就这些。”
“她说的没错,泰德。”我说,“你性子太直了。你不知道,自从我们上次分手之后发生了很多事情。我们如今的境况不比从前了,直到最近情况才好转了一些,都是莫娜的功劳。你们俩要是处不好,就太遗憾了。”
“任何时候你只要暗示一下,我马上搬走。”奥玛拉说。
“很抱歉,”莫娜说,“如果我让你们误会了的话。既然瓦尔说你是他的朋友,他一定有他的道理……”
“这个瓦尔是怎么回事?”奥玛拉打断了莫娜。
“啊,她喜欢叫我瓦尔,就这样。你会习惯的。”
“我才不会呢,对我来说你是亨利。”
“我相信我们会和睦相处的。”我笑着站起来察看食物。“你们看咱们是不是该快点开饭了?”
“才十一点。”莫娜道。
“我知道。可我饿了,火腿和鸡蛋太诱人了。你想想我们最近出去吃过多少东西?就算是对过去的补偿吧。”
奥玛拉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只要我在你们就别想没吃的,要是我们有个厨房该多好,我就能烧几道一流的菜出来。”
“莫娜会做饭。”我说。“我们吃的很好——当我们吃饭的时候。”
“你是说你们不是每天都吃东西?”
“他太夸张了,”莫娜说,“他少吃一顿就觉得自己在挨饿。”
“不错。”我说着,又倒了一杯雪莉酒。“我一直不想将来,我有种预感那将是一段漫长而艰苦的历程。”
“你一部作品都没卖出去吗?”奥玛拉问。
我摇了摇头。
“这样不行。”他说,“听我说(他考虑了一下),什么时候让我看看你的东西。也许我可以帮你卖——如果还不错的话。”
“如果还不错的话?”莫娜火了,“你什么意思?”
奥玛拉突然笑了起来。“我知道亨利是个天才,或许问题就出在这儿。人们不可能一下子就接受,得有个过程。我了解亨利。”
奥玛拉每说一句话,他的介入就深了一步。我有种预感,事情不会有任何起色的。不过,至少在这笔钱用完之前,我们可以好好享受一下。之后他很可能找个工作养活自己去了。
从我认识奥玛拉的那天起,他就在每次挣得一些钱之后回来和我共用,而几乎每一次我都处境窘迫。我们的友谊是从十七八岁时开始的。我第一次见到奥玛拉是一天夜里在新泽西州的一个火车站上。当时我正和比尔?伍德罗夫在一个美丽的湖滨渡假,是他的老板亚历克?沃克来看我们时把他带了来。车站离我们借宿的农庄很远(我们当时是坐着马车旅行的),我们赶到农庄时已是午后了,可是谁都没有睡意。奥玛拉急于一见那个我们如此津津乐道的湖,于是我们就都上了船,向三英里开外的湖心划去。夜黑漆漆的,奥玛拉冲动之下脱去了外衣。说他想游一会儿。转眼间他已经跳进水里,过了不知多长时间才把头露出水面。我们看不见他,只能听见他的声音,他喘得像一头海象。“出了什么事?”我们问他。“我被灯心草缠住了。”他说,他躺在水面上浮了一会儿,把呼吸平静下来,接着便甩开强壮的胳臂有力地游了起来。我们跟在后面,不时地喊他,想让他在感到冷或是力气用完之前回到船上来。
我们就是这样认识的。他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男子汉的气概和无所畏惧的胆量赢得了我的好感。在接下来的一周里我们天天在一起,逐渐摸透了彼此的脾性。伍德罗夫在我眼里越发女人气了,他不但忧心忡忡、犹疑不定,而且大爱财。奥玛拉则相反,总是那么慷慨。他是个天生的冒险家,十岁时他逃出孤儿院,随一个游艺团在南方演出时遇到了亚历克?沃克。沃克一见他就很喜欢,这才把他带到北方来给自己帮忙。不久伍德罗夫也来了。以后我会频频地提到亚历克?沃克,他将成为我们俱乐部的赞助人,我们的大恩人;不过现在我离题太远了……我本意是想说,我永远都不可能对奥玛拉说“不”。他给予的多,期望的也高。他认为朋友之间这样做是最自然、最发自内心的了。至于道德,他是个全无道德观念的人。他需要女人的时候,会要求和你的妻子睡觉;他若没有足够财力帮你摆脱困境,甚至会去偷窃或者假造支票。他做事无所顾忌、不择手段。他厌恶工作,可一旦做起事来就会尽全力做好。他说想在极短的时间内赚大钱,“狠狠地赚上一笔,然后走开。”他就是这么说的。他热爱所有的运动,尤其是打猎和钓鱼。到了牌桌上他也是个高手:他玩牌的手法颇不光明,这一点与他的性格极不相符。他的理由是,他从不为了打牌而打牌,他的目的是赢,赢大把的钱。如果他觉得自己不会被人发现,他是不惜采取欺骗手段的,他很浪漫地把自己看成一个聪明的赌徒。
最精彩的还是他的言谈——至少对我来说如此。我的朋友中多数人都很烦他,而我却能做到一声不吭地听他讲话。我只是一个接一个地问他问题。我想他的谈话之所以如此吸引我,是因为通过他的谈话我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他到过世界上许多地方,还在东方——中国、日本、菲律宾住过几年。我喜欢听他对东方女性的描述,他总是以极柔和极仰慕的口吻提到她们。我也喜欢听他讲鱼,深海里怪物般的大鱼。还有蛇,他对付蛇就像对待宠物一样。树和花草也是他谈话涉及的主要内容之一,他似乎知道它们所有的种类,并且能滔滔不绝地描述其特征。他还是在战争爆发之前就入了伍,做过一级中士。他谈起一级中士必须具备的素质时,能让你相信这个小暴君甚至比上校和上将都重要。对于军官,他则不是鄙视嘲讽就是憎恶。“他们想让我往上爬,”他曾提起过,“可我不稀罕。作为一级中士我是最棒的,我知道这一点。任何一个笨蛋都能当上中尉,可要做个一级中士,你必须过得硬。”
他说话的时候总是给自己留下很大的回旋余地,从不急于收尾。他无论清醒时还是酒醉时都说得同样精彩。当然,他有我这么好的听众,一个再理想不过的听众。那时候只要任何人提起中国、爪哇或者加里曼丹,我就会侧耳倾听。那些有关遥远地域的异国风情的话题总能让我心甘情愿地上钩。
令人惊奇的是,像奥玛拉这样的一个人居然也博览群书。他来看我时的第一件事就是翻阅手头的书。他会一本一本地看,带着极大的兴致慢慢地品味。书也是我们的话题之一,不知为什,么,跟我那些知识更渊博、眼光更苛刻的朋友相比,我更倾向于奥玛拉对书的态度。他总是充满了赞赏和热情,而不是去评价,去判断。如果他觉得一本书有趣,这就是本好书,一本伟大的书,一本绝妙无比的书。我们常常身临其境般地流连于两个人如饥似渴地吞下去的书中,就像沉浸于想象中在中国、印度和非洲的畅游一样。这类话题通常是在晚餐桌上开始的。喝咖啡的时候,奥玛拉会突然想起他丰富经历中的某个片断,然后我们就会怂恿他讲下去。往往是凌晨两三点钟的时候我们还围坐在桌边。这时我们就会弄些点心来吃,以补充精力,然后到外边散散步,用奥玛拉的话说,就是给我们的肺吸点新鲜空气。自然了,第二天总是很短,谁都不想在中午之前起床,因为早餐午餐合二为一总能给人以舒适闲逸之感。起床之后也没有人愿意着手做任何事情;鉴于一天已经过去大半,我们于是开始考虑晚上是否该去看个电影。
有钱花的日子里,我们的生活是那么惬意……
我想我是受了奥玛拉那种讲求实际的思考方式的启发,才在某一天想出了自己印刷自己的散文然后自己去卖的主意。事情是这样的:奥玛拉看了我的“东西”之后,认为我永远也不会找到肯采用我作品的编辑。我知道他是对的。于是我开始考虑这个问题:我有不计其数的朋友和相识,他们都很愿意帮助我,这是他们自己说的,那么为什么不先把我的作品直接卖给他们呢?我把这个想法说给奥玛拉听,他说是个好主意。他让我以邮寄的方式去卖,而他则去那些办公楼挨家挨户地推销;此外,他也有不少朋友。这就样,我们找到了一个印刷商,他出的价格很合理,而且还有大量的彩色硬纸可供我们利用。我将每周写出一篇,每次印刷五百份。受惠斯勒的影响,我们叫它们铜版诗。署名是:亨利?V?米勒。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我为这项工程而写的第一首散文诗竟得益于鲍俄雷银行给我的灵感。是他们那座新建筑的造型设计——而不是穹顶上的镶金——激发了我的热情,我就叫它“鲍俄雷长生鸟”。我的朋友们尽管不是很热衷,但还是不情愿地买了下来;毕竟我为这些热烈的诗歌索取的价钱只相当于一顿饭的花费。要是果真卖出了五百份,我们还真能小小地赚上一笔呢。
另外,我们还以折价争取到全年的订单。只要每周能有十几份,我们的问题就解决了,然而即使是我最好的朋友也疑心我能否坚持到一年。他们确实了解我:一两个月后,我又会着手筹划新的方案了。我努力的最佳结果是,说服他们订购了一个月的份额——区区小数目,简直不值一提。奥玛拉被我的朋友们激怒了,说还不如去和陌生人打交道。于是他每天都早早起床,开始为我的作品做广告。他走遍了全城——布鲁克林、曼哈顿、布朗克斯、斯塔滕岛——所有他觉得会受欢迎的地方。他要装回成袋成袋的订单。
我印出了两三版铜版诗之后,莫娜又有了新的计划。她要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在“村子里”挨门挨户地兜售,她当然是指夜间的娱乐场所。她觉得喝得半醉的人是不会太挑剔的,何况人们总不会忍心拒绝一个美丽的女人。奥玛拉不赞成她的办法——这对他来说太不正式了——可是莫娜坚持说试试看也无妨。我们有各种颜色的封皮,把我的名字除掉,下面印上莫娜的名字,没人会发现有什么不同。
第一周她干得很出色,卖得又多又快。有人买下一整套,有人花三五倍的价钱买上一份——看起来她似乎找到了正确的办法。我们不时地收到一些订单,奥玛拉也不时地找到一些订户,订半年或者一年的;我对即将印出的铜版诗有着各种各样的构思——让编辑们见鬼去吧,我们自己干得更好。
每天晚上莫娜离开后,我就和奥玛拉出去寻找素材。就是在一个大辛迪加当差,我们也不会干得如此起劲。我们不错过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样东西。今天晚上我们坐在六月自行车赛的记者席里,明天就会坐在摔跤比赛擂台边的座位上。有时我们会徒步走遍中国城,或者去鲍俄雷、哈博肯,或是新泽西州某个被上帝遗忘的小城。“好换换环境……。”一天午后,奥玛拉到布朗克斯宣传我的作品去了。我打电话给内德,怂恿他跟我一起去休斯敦街的脱衣舞会,我想写一篇关于那里的报道,请他为我画插图。我们自然是杜撰了一家向我们索稿的杂志。不幸的是克莱奥已经不在那里了,代替她的是个年轻的金发女郎,从头到脚性感十足。我们在舞厅边上和她聊了一会儿,说眼她演出结束之后和我们一起喝点儿什么。她是在纽瓦克或是桑切斯基那种地方长大的没有脑筋的愚蠢女人,笑起来活像一只鬣狗。她答应把我介绍给她的男朋友,那个喜剧演员,可是他一直没有出现。方才在舞台上跳舞的几个女孩子零零散散地走了进来,她们穿着衣服的样子更加难看。我和她们中在吧台的一个聊了起来,得知她在一心一意地学拉小提琴。她相貌平平,没有一丝性感可言,但却聪明,而且善解人意。内德去找那个金发女郎了,妄图说服她跟他到排练厅去干一次快的……
把这样的一个下午写成铜版诗就好比做拼图游戏,要用几天的时间才能把我的散文诗减到要求的长度。二百五十字是能印出的最大限度,我常常一写就是两三千字,然后再往下删。
莫娜从未在凌晨两点之前回来过。这工作一定很累人,不是因为时间太长,而是那些俱乐部里的气氛使然。不用说,她会时不时地碰到些有趣的人。就像那个自称是来自华盛顿的银行家艾伦?克罗姆韦尔,总是邀请她坐下来和他聊天。莫娜认为这位克罗姆韦尔是个有教养的人。一开始他买下莫娜带的所有铜版诗,而花了七十五以至八十美元买下的一叠铜版诗,临走时他竟会忘记带走,毫无疑问他是有意的。这也算是个绅士!他十天左右就出差来纽约一趟,人们总能在“金鹰”或“雀巢”看到他。他喝酒很凶,却永远能保持一副十足的绅士派头。每次临走时他都要往莫娜手心里塞上一张五十美元的钞票,“作为对陪伴他的酬谢。”莫娜辩解说,像艾伦?克罗姆韦尔这样形单影只的人到处都是。不过这些形单影只的人都很富有。很快地,我又听到了另外一些人的故事:像那个在沃尔多夫常年租用旅馆套房的木材商;像那位巴黎大学来的教授莫罗,每次遇到莫娜都要带她到一个极富异国情调的地方去;还有得克萨斯的石油商纽博格,他对于钞票的价值如此缺乏认识以至于不管路程长短一律给司机五美元的小费;还有那个密尔沃基退了休的啤酒商,他热衷音乐,总是在来之前就通知莫娜,这样她才能陪他去听他专程从密尔沃基赶来听的音乐会。莫娜得到的这类殊遇远远超过了我们期望以合法途径能挣到的钱,我和奥玛拉索性也不再去考虑征订的问题了。我们把每周剩下来的铜版诗免费送给那些估计会喜欢看的人们;有时送给报刊杂志的编辑或者华盛顿的参议员;有时还送给某个大的工业机构的头头们——只因为我们觉得有趣,想看看结果如何。有时候我们甚至从电话簿里随意挑出一些名字来。一次我们把一首铜版诗拍成电报,寄给了长岛一所疯人院的院长。当然了,我们签的是假名,一个荒唐的名字,阿罗依修斯?洛特科斯特?奥尼加之类的,就是想吓他一吓。
我们最后一次想出这样的主意是在和现在成了常客的奥塞奇聊了一晚上之后。他是个建筑师,就住在附近。我们是一天夜里酒吧要打烊的时候认识他的。起初他说起话来还很理智,只谈办公室里单调乏味的生活。他喜爱音乐,所以给自己买了一架自动钢琴。他常常在自斟自饮了一番后,醉意朦胧中听起他的唱片——直到邻居砸门抗议为止。
这也并没有什么稀奇。那以后我们时常去看看他,帮他听他那些宝贝唱片。他房间里总有喝不完的酒。渐渐地,我们发现他的谈话里不知不觉地多了一点儿奇怪的东西;那是对他老板的憎恶,或者不如说,是对他老板的猜疑。
我们颇费了一番功夫才诱他说出事情的原委。起初他还不情愿把自己的全部疑虑都告诉我们;但当他发现我们一字不漏地听他讲,而且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惊奇与不赞成时,他就一古脑地讲开了。
看来是这位老板想开除他,只是目前尚未找到合适的借口,所以不知从何下手。
“这就是他每天晚上都给你办公桌里放虱子的缘故了?”奥玛拉尖着嗓子问道,还冲我挤了挤眼睛。
“我没说是他干的。我只知道它们每天早晨都在那儿。”说到这里,我们的朋友开始搔痒。
“他当然没必要亲自去做,”我说,“也许他叫看门的替他做,给他钱呗。”
“我并不想说是谁干的,我也不想做任何指控,至少不是公开的。我只知道这把戏很下流。如果他是个男子汉,他就该当面把免职通知递给我,让我走人。”
“你怎么没把桌子扔到他身上去?”奥玛拉恶狠狠地说。
“什么意思?”
“就这样……把虱子弄到他的桌子里去,看他怎么样!”
“我的麻烦已经够多了。”可怜的奥塞奇说。
“反正你的工作也保不住了。”
“别那么肯定。我的律师已经答应为我辩护了。”
“你能肯定这些不是你凭空想象出来的吗?”我天真地问。
“想象出来的?看到你们椅子下面的玻璃杯了吗?那是刚刚被他扔进来的。”
我随意向四处看了看——连钢琴腿周围都是装满了石蜡的玻璃杯。
“我的上帝,”奥玛拉说,“我也痒起来了。你要是不赶快辞了那份工作,非发疯不可。”
“好吧,”奥塞奇的语调平淡得没有一丝起伏,“好吧,就算我会发疯,可我也绝不会让他得逞,永远不会。”
“伙计,”我说,“你肯定是已经疯了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是疯了。”奥塞奇说,“怎么可能不疯?你能做到整夜地光挠痒不睡觉,而第二天还一切照常?”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回家的路上我和奥玛拉开始商量怎样才能帮助可怜的奥塞奇。“我们跟他的女朋友谈谈吧,”奥玛拉说,“也许会有帮助。”于是我们商定,请奥塞奇把他的女朋友介绍给我们,以便找个机会邀请他们俩共进晚餐。
“说不定她也是个疯子。”我心里想。
那以后不久,我们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里认识了奥塞奇的好朋友安德鲁斯和奥肖内西,他们也是建筑师。安德鲁斯是加拿大人,从小就认识奥塞奇。他个子不高,有些自负,但聪明机智,举止文雅。我们很快就发现他是个忠实可靠的朋友。而奥肖内西则完全是另一种类型。他身强力壮、精力充沛,做事莽撞、不顾危险;他无忧无虑、随遇而安,追求享乐、酷爱狂饮;他很有头脑,只是不喜外露;他爱谈食物、爱谈女人、爱谈马和吊桥。他们三个聚在酒吧里,就像是莫里哀或是大仲马书中的画面,精彩纷呈。他们互相照顾,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安德鲁斯和奥肖内西刚刚出差回来,所以我们以前没有见过他们。
他们两个得知我们和奥塞奇成了朋友之后很高兴,他们一起在为他担心,却不知怎么做才能解决问题。他们说老板是个好人,不知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除非是因为奥塞奇的女朋友。
“她怎么了?”我们问。
一直在说话的安德鲁斯对于这个问题却不愿多谈。“我认识她的时间很短,”他说,“只是觉得她有些地方让人费解,让人感觉不舒服。”他说到这里打住,便一言不发了。奥肖内面对此仅仅报以一笑。“他会没事的,”他说。“他只不过是酒喝得太多了,等有一天你看到连眼镜蛇也爬到床上了的时候,痒痒就算不了什么了。不过我得承认,我宁愿和一条眼镜蛇睡觉,也不和他女朋友上床。她不像人,我觉得她是个女妖。”说到这里他一阵大笑。“简单说就是个吸血鬼,你明白了吗?”
那确实是段美好的时光。我们一起散步、谈天,一起读书、进餐,一起旅行、探险,我们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制定各种各样的计划,一切进行得如同一架嗡嗡运转着的机器,顺利而欢快。每逢没有客人的夜晚,天气又不好,或是我们手头拮据的时候,我和奥玛拉就索性聊个通宵。我们有时会从刚刚读过的一本书谈起,比如《紫色帝国》、《永远的丈夫》,或者那本关于一只信鸽的杰作,《乐颈》。
将近午夜时奥玛拉总是变得有些烦躁不安。他是在为莫娜担忧,不知道她在哪里,在做什么,担心她能否照顾好自己。
“不用担心,”我就会说,“她已经有经验了,知道怎么照顾好自己。”
“我知道,”他总是说,“可是上帝……”
“听我说,泰德,要是我也为这些事情而担忧的话,我会发疯的。”
“你当然对她有信心。”
“我难道不该对她有信心吗?”
奥玛拉就会吱吱唔唔起来。“我只能这么说,如果她是我的妻子……”
“你永远也不会有妻子,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你等着看吧,她一点十分整准回来。好了好了,别想了。”
有时候我真忍不住要笑,他一副如此关切的样子,恐怕人家还以为莫娜不是我的妻子,而是他的呢。我的朋友们总是这样,他们总是代我操心。
只有缅怀往事可以让他忘记这些。奥玛拉是我见过的最爱怀旧的人,他怀起旧来就像牛反刍,过去的一切都是拿来细嚼慢咽的草料。
他最喜欢谈的人是亚历克?沃克,就是那个在麦迪逊广场公园发现了他,把他带回自己办公室的人。对于奥玛拉来说,亚历克永远是个谜。他谈起他的时候,总是充满了挚爱、仰慕和感激,但亚历克?沃克的性格却使他始终迷惑不解。有一天,我试着帮他揭开这个谜底。很显然,最让奥玛拉困惑的是,亚历克?沃克在女人眼里似乎全无可取之处;可是以他那么英俊的外表,只要是他看上的女人,没有得不到的。
“你刚才说他不是同性恋。很简单,他既然不是同性恋就肯定是个独身主义者。除此之外,我再也想不出第三种可能了。”
“我唯一不懂的是,”我说,“他怎么能听任伍德罗夫的摆布?要我看这里边一定有什么蹊跷。”
“噢,这没什么。”奥玛拉马上答道,“亚历克心肠太软,他太忍让了,谁都可以对他指手划脚。”
“听我说,”我决意把这个问题搞个水落石出,“我希望你跟我说实话……他有没有引诱过你?”
奥玛拉爆发出一阵大笑。“引诱我?你根本不了解亚历克,不然不会这么问。你明不明白,就算他是同性恋,他也不会做出那种事来的。”
“不,我不明白。除非你是说他太绅士了——是这样吗?”
“不,根本不是。”奥玛拉的语气强烈起来。“我的意思是,亚历克?沃克是那种宁愿饿死也不会向你要一块面包皮的人。”
“这么说是自愿唆?”我说。
“也不是自愿。是受难情结,他以此为乐。”
“他不是个穷光蛋,真太幸运了。”
“他穷不了的,”奥玛拉说,“必要时他会去偷。”
“这话可不是随便说的,你有什么根据吗?”
奥玛拉犹豫了一会儿,而后脱口而出:“我告诉你吧,不过你不要跟任何人说。亚历克?沃克曾经偷过他哥哥一大笔钱,他哥哥也真不是东西,居然要狠狠地惩罚他一顿。多亏了一位不知名的修女替他还了这笔钱,至于她从哪里弄来的这么多钱,我就不知道了。”
我给搞糊涂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知道是谁把他弄得这么狼狈吗?”奥玛拉接着说。
我一脸茫然地望着他。
“那个免崽子,伍德罗夫。”
“你说什么?”
“我不是早就告诉过你,伍德罗夫不是什么好人吗?”
“是的,可我还是不明白,你是说亚历克?沃克把那笔钱都花在我们那位朋友比尔?伍德罗夫身上了?”
“一点儿不差,你还记得伍德罗夫为之神魂颠倒的那个小荡妇吗?他后来娶了她,对吧?”
“你是说艾达?弗莱娜?”
“就是她,艾达。我的上帝,那阵子艾达这艾达那,整天都是艾达。你还没忘记亚历克和伍德罗夫去欧洲旅行的那次吧?”
“你是说亚历克忌妒那姑娘?”
“我的上帝,不是!亚历克怎么会忌妒那种放荡女人呢?他是想帮伍德罗夫解脱出来。他看出来这个女人并不值得娶回家,才设法让伍德罗夫放弃她。可是伍德罗夫这个贪得无厌的家伙居然拖着亚历克陪他跑遍了整个欧洲,就是为了他自己不至于伤心欲绝。他那副德性,我也没必要再给你描述了。”
“讲下去,”我说,“越来越有意思了。”
“全部经过是这样的:到了蒙特卡洛之后,伍德罗夫开始赌钱——当然是拿亚历克的钱。亚历克一句话都没说,伍德罗夫连赌了几个星期,一直输钱,最后他把亚历克的钱输得一干二净。他居然还不肯回来,还要去罗马尼亚冬宫看女王,还要去参观金字塔,去夏蒙尼滑雪。跟你说,亨利,我一提起那家伙就血往上涌。你以为只有女人才榨人钱财吧?伍德罗夫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女人都要糟糕,他甚至连死人身上的硬币都不放过。”
“最精彩的部分是,尽管如此,他最后还是回到了他的艾达身边。”我评论道。
“是啊,而且听说她把他折腾得都难以招架了。”
我笑了起来,但突然间又止住,我想起了一件事。
“你猜我忽然间想起什么来,泰德?我觉得伍德罗夫以前是个同性恋。”
“你觉得他是?我知道他是!我可以原谅他这一点,却不能原谅他的卑鄙吝啬。”
“我真糊涂。”我咕噜道。“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和他的艾达搞得一塌糊涂,想想看,我和他认识了这么多年,竟然从未怀疑到这一点……。那么,你仍!日认为亚历克没有一点儿同性恋的倾向吗?”
“没有,我知道。”奥玛拉说。“他为女人着迷。她们稍稍接近他,他就会发抖。”
“比我还胜一筹。”
“我以前告诉过你,他是个禁欲者。他曾经学过神学,想当牧师。后来他爱上了一个姑娘,那姑娘抛弃了他……,他一直都无法淡忘这一切。关于他,我还可以举出一些事例来,都是你从未加以丝毫怀疑的。你从来没见过他生气,对吧?你甚至连想都不会想到他也会生气,对吧?那么温和,那么文雅,那么体贴。可他是铁打的,他随时都准备着迎接任何困难和挑战。有一天夜里我看见他一个人打扫了整整一间酒吧,他真是了不起。那时我们自然都躲得远远的;而一旦我们走开之后,他就又变得镇静自若、从容不迫了。他打领带的时候让我帮他掸身上的土,他衣服上连一丝擦碰的痕迹都没有。我们去了一家饭店,他在那里理了理头发,洗了洗手,然后又建议吃什么——在瑞森韦伯餐厅,我记得是。他跟平时一样,看上去纤尘不染,言谈间语气平和、自如,就像我们刚从剧院出来似的。那不是刻意做出来的:在内心深处,他确实很平静。
“我还记得那次都吃了些什么——是那种亚历克最擅长点的宴席。现在想起来,那顿大餐我们不紧不慢地吃了足有几个小时。亚历克那天特别爱说话,他力图向我阐释圣?弗朗西斯是怎样一位基督似的人物,还暗示他自己一度也想做一个圣?弗朗西斯那样的人。我从前常取笑亚历克,笑他如此虔诚,我还叫他肮脏的天主教徒——当他的面叫,但不管我说什么,他从来不发火。他总是很惆怅,很了解地向我笑一笑——你知道他笑时的样子——而我就会为自己感到惭愧。”
“我一直都搞不懂他的笑,”我接道,“让人不自在,也不知是他自视清高还是故作天真。”
“你说对了。”奥玛拉说。“从某种角度说,他知道自己高人一等——不光是比我们这些年轻人,而是比大多数人;但另一方面,他又觉得自己不如别人。他谦卑之中透着高傲,或者应该说是高雅?你知道他的衣着,他那一口带着柔和爱尔兰口音的无可挑剔的英语……他永远都没有萎靡不振、无精打彩的时候,但他沉默起来时,却是另一回事了。如果说有什么让我感到不舒服的话,就是他像一只蛤蜊一样双唇紧闭、一言不发的时候,这种时候我总觉得脊梁骨直冒凉气。如果你注意到的话,你会发现,每当别人就要发作的时候,他总是默不作声。他会在关键时刻嘎然而止,把你悬在半空——这简直能把人气炸。也就是在这时候我才发现,在他身上具有某种修道士才有的品性。”
“可是,泰德,”我打断了他的话,“我还是不明白他怎么会喜欢伍德罗夫那样的人。”
“这很简单,”奥玛拉不假思索地答道。“他想拯救这个可怜的傻瓜,帮助一个像伍德罗夫这种没用的蠢人让他感到快乐,这是对他能力的一种考验。别以为他不了解伍德罗夫,他早就把他看得一清二楚了。真奇怪,他最感兴趣的竟然是伍德罗夫的唯利是图。他就像个殉道者一样,不停地给,不停地给,直到自己分文不剩……。伍德罗夫一直不知道亚历克为他偷过钱,即便你告诉他,他也不会相信的,这个兔崽子。”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最近碰到伍德罗夫了?对,就在百老汇大街。”
“他现在在干什么?”
“我没问他。”
“没准儿是个拉皮条的。”奥玛拉说。
“但我知道艾达,她现在成了演员了,广告牌上涂满了她的名字。什么时候我们该去看看她,你说呢?”
“我才不去呢,”奥玛拉说。“我只想在地狱里看到她……。去他的艾达,去他的伍德罗夫,我怎么会说起这些下流胚来?告诉我,最近你有没有见到过奥洛克?”
“奥洛克?没见过。你怎么会想起他来?说实话,我辞了那份工作之后连想都没想到过他。”
“亨利,你该为自己感到惭愧。奥洛克是个好人,我真不明白这样一个人你怎么可能忘记。他对你就像亲生父亲一样,对我也是,我当然想知道他怎么样了。”
“这不难,我们可以哪天晚上去看看他。”
“这样再好不过了,”奥玛拉说。“只要和他在一起,我心里就有一种非常纯净的感觉。”
“你这人真怪,”我说。“你对某些人近乎崇拜,就好像你是一直在给自己找父亲一样。”
“确实是,让你说中了。那个自称是我父亲的老杂种,他也配作父亲?你知道他怕什么吗?他害怕有一天我会强奸自己的亲生妹妹,因为他觉得我们太亲密了。就是这个混蛋把我送到孤儿院去的,他和伍德罗夫一样,我恨不得把他的眼球咬下来吃了,只不过他没长眼睛罢了!还冒充是俄国人,其实还不就是个加利西亚的犹太佬。我要是真有位奥洛克那样的父亲,现在早干出点儿什么来了。实际上我是一直在游游荡荡,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而且一直和教会作对……。不过,我真差点儿对我妹妹干了那种事,这是事实;但这也只能怪那老头子自己。很自然,我已经有十二年没见过她了,她已经不再是我妹妹,而只是个孤苦伶什的漂亮姑娘。我不知道我当时为什么没那么做,我一定要再去看看她,听说她不久前结的婚。也许现在我再试试的话,就不会像上次那么犹豫了……。天哪,要是亚历克听见我这么说话,非吓得心惊胆战不可。”
我们就这样一个片断一个片断地回忆,直到一点十分——正如我预料的——莫娜一手抱着一堆好吃的,一手拎着一瓶本笃酒走进来。一定又是哪个好心人对她大施恩惠了。这次是个退休的面包师,从威霍肯来的,也是个有修养的人。不知怎么回事,莫娜所有的仰慕者都带点儿文化气息——不论是木材商、前拳击手、皮匠,还是威霍肯的退休面包师。
莫娜一进来,我们的谈话就被打断了。奥玛拉总是在她讲述她的经历时咧着嘴冲她笑,这让她很恼火。一开始的时候,他经常频繁地打断她,不加掩饰地问她一些侮辱性的问题。诸如“你是说他根本都没想伸出手来搂你一下?”之类莫娜绝对视为禁忌的问题,但是现在他学会了少说多听,只是偶尔冒出几句转弯抹角、含沙射影的话,莫娜根本注意不到。每当莫娜言过其实、几近荒唐的时候,我们就忍不住哈哈大笑。有趣的是,莫娜也会笑得前仰后合;更有趣的是,她会紧接着讲下去,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有时她会请我为她怪诞的叙述作证,令她感到惊讶的是,我总是一脸正经地加以证实,甚至还添上些自己虚构的“事实”,对她的叙述进行调色。对此她也总是严肃地点点头——仿佛我是在讲述真理,仿佛我们曾无数次地说起过,又仿佛是我们事先经过了排练。
在编瞎话骗人这方面莫娜是个行家。她不光相信自己的故事;她的态度还让你觉得,她能讲得出这些故事,这一事实本身就证明了它们的真实性。自然了,别人并不这么想;我是说,除她之外的任何人。不过这倒使她发挥时更加游刃有余,她的逻辑显然是非欧几里得的。
前面我提到过大笑。莫娜的大笑是一种歇斯底里的笑,她几乎没有丝毫幽默感,通常是那些本身没有幽默感的人才会引发她的幽默感。和内厄姆?尤德这种真正的幽默大师在一起时她只是微笑——那种面对任性的孩子时才有的温厚、宽容、溺爱的微笑。事实上,莫娜的微笑与她的大笑截然不同。她的微笑真诚而温暖,发自她善感的内心;她的大笑则喧哗、刺耳,让人不安。我是在认识她很久之后才听到她大笑的,她的大笑和哭之间几乎没有任何区别。在剧院里她学会了微笑——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听起来让人毛骨耸然。
“你知道你们俩有时候让我想起什么吗?”奥玛拉窃笑道。“你们让我想起一对同谋者,就差那套骗人的老把戏了。”
“但是这里很舒适,是不是?”我答道。
“听我说,”奥玛拉一脸严肃,“如果我们能这样过上一两年,也算值得了。我们现在简直是养尊处优,我已经多少年没有这么轻松自在过了。可笑的是,我觉得自己好像是犯了什么罪,躲在这里。如果有一天警察来敲门,我一点儿都不会感到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