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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作者:美-亨利·米勒 当前章节:15389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5:33

父亲去世后,莫娜一门心思想着要结婚,大概是要实现她对父亲临终前许下的诺言吧。每一次谈及这个事,我们都要争吵一番,似乎是我不太看重此事了。有一天,经过一番争吵哭闹,她便开始整理自己的东西。她连一天都跟我过不下去了。我们没有大提箱,她只得用棕色的纸张把东西打成包,最后成了一个又笨又重的大包裹。

我说:“背着这个玩意儿走在街上,看起来就像个移民。”我坐在床上看着她忙活了半个多小时。不知为什么,我自己也把握不住她走不走。我期待着以往那最后一分钟的峰回路转--大发雷霆,号啕大哭,然后就是温柔体贴、两心相悦的和解。

可是,这一次她似乎执意要走。当她拖着那个大包,穿过大厅,打开前门时,我依然坐在床上。我们甚至都没说声再见。

前门砰的一声关上了。阿瑟闻声来到我房间,站在门槛对我说:“你可不能这样让她走了。这样太没人味了。”

“是吗?”我无可奈何地苦笑着。“

我实在是不理解你。”他说话的口气好像在抑制着自己的愤怒。

“也许她明天会回来的。”我说。

“如果我是你,我可不敢说有把握。她这个姑娘非常敏感,而你呢,却是个冷血动物。”阿瑟·雷蒙德沉浸在道德的说教之中。其实他很喜欢莫娜,他要是开诚布公的话,他应该承认自己在爱着莫娜。

一阵尴尬的沉默过后,他突然说:“你怎么不去追她?你要乐意的话,我愿意去。天哪,怎么能让她这么走呢!”

我无言以答。阿瑟俯下身子,按着我的肩膀说:“得啦,这太愚蠢了。你呆在这儿,我去把她追回来。”

说完,他冲向客厅,开了前门。我听到他喊着:“喂,喂!我要让你回来。好!快过来呀,到这儿来,我给你拿东西好不好?”我听见他非常快活地笑着,这银铃般的笑声有时刺激人的神经。“快回这儿来,他在等你,当然啦,我们都在等你回来。你何必这样呢?就这么走呀?我们都是朋友,是不是?你不能就这么离开我们呀……”

听他的语气,谁都以为她的丈夫是阿瑟,而不是我。他好像在向我暗示这个意思。

这一切都是在瞬间发生的,但是,就在这短短的几秒钟里,我仿佛又看见了我最初碰到的那个阿瑟。当时是埃德·加瓦尼把我带到他家的。那段时间,他总是和我提起他的朋友阿瑟·雷蒙德,并说他天资不凡。埃德·加瓦尼认为自己能让我们两人结识是非常荣幸的事情,因为在他眼里,我也是个天才。在美不胜收的园林区的其中一幢外表神圣的豪华房子里,阿瑟·雷蒙德坐在一间昏暗的地下室里。他比我原先想的要矮许多,但他声音洪亮,待人热情,活泼开朗,我喜欢他的个性,他浑身散发着生命活力。

我马上意识到自己面前的这个人极不寻常。后来我才得知他也是怀才不遇,境况很不好。他一整夜都去外面酗酒闹事,和衣而卧,而且神经过敏,脾气暴躁。寒暄过后,他又坐到钢琴旁,嘴上叼着未抽完的烟头,说话的时候,神经质地用力弹着上音域的几个琴键。过几天就要举行个人演奏会,所剩时间不多了,所以他强制自己多多练习。这演奏会可是生平第一次呀!埃德·加瓦尼对我解释说,阿瑟从小就显示出非凡的才华,他母亲把他打扮成洛德·凡特洛尹的样子,带他走遍全国,参加一个又一个的音乐会。结果,有一天,阿瑟死活不演奏了,他得了恐惧症--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演奏了。他很想走自己的路,而且他这样做了。他变得横行霸道,暴虐无忌。他极力要把他母亲创造的那个艺术家毁掉。

阿瑟不耐烦地听着,到后来,他在凳子上转了一圈,打断了加瓦尼的话,说话的时候,两只手忙个不停。他又叼上一支烟,手不停地敲打着键盘,烟圈在他眼前袅袅上升。他想极力摆脱这种尴尬,我同时又觉得他希望听我开口说话。当埃德·加瓦尼说我也是音乐家时,阿瑟跳将起来,恳求我弹上一曲。“快点,快点儿吧。”他几乎是用一种野蛮的口气说话,“我真想听你弹。老天哪,我实在听烦了自己弹的声音。”

我极不情愿地坐下,弹了一小段。我心里非常清楚,自己弹得实在太差了。我特别不好意思,对自己的蹩脚演奏深表歉意。

“他说得很对!”他笑吟吟地说,“你应该弹下去……你很有天赋。”

“说真的,我几乎是不摸琴了。”我坦言相告。

“怎么?为什么不呢?你后来做什么?”

埃德·加瓦尼主动地解释说:“他可是个作家呀!”

阿瑟的眼睛一亮:“作家!好,了不起……”说着,他又回到原地弹了起来。他那严肃认真的表情不仅让我喜欢,而且让我永世难忘。他的演奏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这琴声明快激昂,充满深情和智慧。他忘我地弹着,已经陶醉于其中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当时弹的是巴赫奏鸣曲,而且,我从来没这么喜欢过巴赫。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停下来,还没等我们开口说话,他又弹起了德彪西的曲子,然后,忽而是拉维尔,忽而肖邦。当他弹奏肖邦的序曲时,埃德·加瓦尼朝我使眼色。序曲过后,埃德·加瓦尼要阿瑟弹奏《革命练习曲》。“哦,那种玩意儿,算了吧,我的老天,你怎么会喜欢那种东西!”他刚弹了个开头,就停下了,手依然放在键盘上,吐掉烟头,接着便弹莫扎特的曲子。与此同时,我心里很不平静。听着阿瑟的演奏,我想,如果我要做一名钢琴演奏家,我就又得从头学起。我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真正地弹过钢琴,只是玩玩而已。当我开始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时,我也曾有过类似的感受,我就觉得自己对文学知识一无所知(当时我心里说:“我现在正倾听人类的交谈!”)。听阿瑟的演奏,我第一次似乎懂得了作曲家们所要表达的心声。当他突然停下来,反复弹奏一个短句时,我仿佛听到他们的声音,这种语言谁都熟悉,但我们大多数人却一窍不通。我突然想起了我们的拉丁文老师,他听了我们那文不达意的翻译后,就一下子把书抢过去,开始用拉丁语给我们大声朗读。他读得很投入,但在我们眼里,无论我们的译文如何优美,它总是拉丁语,而且没有生气;用拉丁文写作的人比他们写作时使用的语言更令人憎恶。是的,听阿瑟的演奏,无论是贝奇的、巴赫的还是肖邦的,他弹得十分和谐,过渡十分自然;一切都表现出格式、标准和内涵,没有一点儿单调、残缺和低俗。

那次见面,我脑子里还闪现着一件事,这就是他的妻子--艾玛。这是个聪明伶俐、迷人可爱的女人,她不像个妻子,倒像是德累斯顿的精美瓷具。我们一见面,我就知道他俩不和谐。阿瑟的声音刺耳,举止粗俗;她在他面前缩手缩脚的,好像他抬抬脚就能把她踢成碎片。我们握手时,我注意到她的手心湿热。她也意识到这一点,就红着脸说她的分泌腺出了毛病,可她这样说的时候,谁都会觉得她的分泌腺失调的真正原因是阿瑟·雷蒙德所致,是他的“天才”搞得她忐忑不安。奥玛拉的评价是对的,艾玛完全是只猫,喜欢得到别人的爱抚。而且,阿瑟·雷蒙德不会在这上面耗费时间的,谁都知道他是那种目的性极强的人,我就感觉到他是在强奸她。她后来也向我证实了这一点。

埃德·加瓦尼又滔滔不绝地讲着。从阿瑟跟人讲话的方式中可以看出他习惯于逢迎拍马。他的朋友都是马屁精。他显然厌恶这种奉承,但又离不开它。他母亲没有给他一个良好的开端--她几乎是毁了他。每次演奏,他都没有一点自信,弹出来的调子胜似催眠曲,而他母亲却渴望演奏成功。他恨她,他需要一个信任他的女人,希望她把他当做男人,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驯服的海豹。

艾玛也痛恨阿瑟的母亲,但阿瑟不能容忍这一点。他觉得应该保护母亲不受他妻子的攻击。可怜的艾玛!她真是进退维谷呀!其实,她根本不懂什么音乐,对任何东西都不感兴趣。她只是温柔、顺从、美丽、苗条,惟一能起回应的是性欲得到满足时哼出的愉快满意的调子。我觉得她对夫妻生活也很寡味。有时她的性高潮来了,玩得还挺满意,但这整个过程纯粹是一种兽性的活动,甚至是一种耻辱。如果性生活同步,那当然是另一回事了。

一想起性交的种种姿势,她有时就觉得这样做很掉价。阿瑟的那个玩意儿很短,且非常硬挺,是根撞墙锤。他性交起来,好像在案板上剁肉一样粗鲁,她还没来得及体味个中滋味,性交就结束了。这种肉搏急促而又短暂,有时在地板上进行;实际上,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他来了兴致,什么地方都可以干。他甚至等不及她宽衣解带,这种做爱真是“可怕”,艾玛就爱用“可怕”这个字眼儿。

而奥玛拉在这方面可是个情场老手。

他心里明白该如何操纵性事。可是艾玛也不喜欢他的做爱方式,因为奥玛拉好像把他的阴茎当成一件与肉体相离的工具。当她心急火燎地躺在床上时,他却拖延磨蹭,以激起她的欲望;他要让她感到她受他随心所欲地摆布,更确切地说,是受到他的蹂躏。可以说,只要有兴致,他随时都会干一场。他根本不受欲望的驱使,这种欲望全部集中在他的下身。由于经验丰富,他也能变得温柔有加,但不管怎么样,这并不是因接触她而温柔似水,这只是他琢磨得来的一种性技巧。艾玛认为他不“浪漫”。他对自己的性能力非常自豪,认为自己在这一点上与众不同,能把她玩得忘乎所以,她也就难以抵抗这种诱惑。奥玛拉的那个玩意儿蔫不唧唧的。他属天蝎座,非常狠毒,他像某种原始动物,潜伏在丛林中;也像某种硕大粗壮、耐力极强的爬行动物,藏匿在沼泽地里。他冷酷无情,但性欲极其旺盛;他生来就是为了性交,但在必要时,他甘于忍耐,可以年复一年地等待,然而,一旦得到你,一旦把你抓得牢牢的,他就把你一片片地吞进肚子。这就是奥玛拉呀。

我抬头看见莫娜泪流满面地站在门口。阿瑟站在她身后,双手提着那个笨重的大包。他满脸堆着笑容,他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太满意了。

尤其是当着阿瑟的面,我可不能站起来表示什么。

莫娜说:“哼,你没什么说的了吧?你不觉得惭愧?”

“他当然。”阿瑟惟恐她再摔门离开。

“我不是问你,”她怒气冲冲地说,“我在问他。”我起身向莫娜走过去。阿瑟局促不安地看着这一切,我知道,他可能会舍了性命来换得我这个位置。当我们拥抱时,莫娜转过头,伸过肩膀咕哝着:“你咋不走开?”阿瑟成了个红脸公鸡。他想蹦出几个歉意的字眼,但却如鲠在喉。他转身离开了,莫娜砰的关上门,说:“笨蛋!我讨厌!”

 她把身子凑过来的时候,我产生了一种新的饥渴和强烈愿望。这次分离,尽管短暂,但对她来说是一次真的别离。这也使她感到恐惧。谁也没有允许她那样离开。她不但蒙受了耻辱,而且变得难以捉摸。

这个时候瞧瞧女人的?嗦劲儿真是有趣,问的话也是千篇一律的:“你为什么要这样?”或者“你怎么能那么对待我?”要是男人的话,就会说:“别提这事了……忘个一干二净吧!”但是这个女人?嗦起来,仿佛她受了致命伤,并且无法愈合这种创伤。她纯粹是为个人考虑,说起话来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引起她谴责的倒不是自我主义,而是“女人”这个称呼。她爱的那个男人,全身心地依属的那个男人,成为自己偶像的那个男人,突然变得难以把握,这太不可思议了,她无法接受。要是别的女人遇到这问题,她还可以将心比心,也许能理解了,但是,仅仅因为女性的惯用伎俩,就毫无理智地放纵自己,如此轻易地让步,这一切使她神秘化了。然而,一切都如同建造海市蜃楼,落花流水春去也,再也无法控制了。

“你知道我不会离你而去,是吗?”她笑着说,但眼睛里还闪着泪花。

说“是”或者“不是”都是对她的伤害,势必引起一场争吵。所以我这么说:“阿瑟认为你会回来的。我没有把握,我以为可能会失去你了。”

最后这句话使她非常满意。“失去她”意味着她在我心目中举足轻重,也说明她能回来是一种恩赐,是她赐予我的最珍贵的礼物。

她温柔地看着我,轻声说:“我怎么会那么做呢?我只是想知道你是否还在意我。我有时老做傻事……我觉得自己好像需要你向我证实你的爱……这太蠢了。”她搂紧我,身子紧贴着我。她很冲动,手摸着我的裤扣。“你真的想要我回来?”她呢喃着,一只手急切地在我下身揉捏着,“说说那方面的话!我可想听你说呢!”

我把自己所能搜集到的下流话都说了出来。

她听着听着,嘴巴剧烈地抽搐起来。她跳上床去,身上还套着裙子。“快给我脱掉!”她恳求着,急得都找不见裙扣了。

“等等,”我边说边脱衣服,“我得先把这碍手碍脚的衣服脱掉。”

“快点儿,快点儿!”她情急似火,“天哪,瓦尔,我不能没有你……”她鳗鱼般地扭动着身子,“啊,瓦尔,再也别让我走了。抱紧,抱紧些!噢,天哪,抱紧我,抱紧我吧。”我等着这性高潮平静下来,我按她希望的那样做了。我紧紧挤压着,甚至能感受到她的肉体像饥饿的小鸟在不停地扑腾着翅膀。“等等,亲爱的,……等。”她积聚力量又爆发了一次,此时,她两眼湿润,瞳孔放大,十分放肆。我们变着花样儿地飞快地做爱,好像在疯狂地寻找某一焦点,我们玩得酣畅淋漓,性高潮同时来临,犹如荡秋千的行家荡到了最高点。她常常有这种感受,性高潮暴风骤雨似的连续出现。我这时真想打她个耳光,使她从中清醒过来。

做爱之后当然是吸烟了。她仰面躺在床上,大口大口地喘气,好像在做人工呼吸。

“有时我觉得心都停止了跳动,我会突然死掉的。”她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我们玩够了以后,就裹着床单,舒舒服服地睡下了。这时,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原来是丽贝卡,她想知道我们是否已经和好如初。她要沏茶,并希望我们和她们一起玩儿。

我告诉她我们正在休息,说不准什么时候能起来。

“我可以进来吗?”说着,她把门推开了一半。

“当然可以,进来吧!”说着,我的一只眼睛向她眨了眨。

“上帝呀,你们俩可真是恩爱夫妻呀,”她高兴地抿着嘴轻笑着,“你们就不嫌玩得累?我在客厅那头儿都听见你们做爱的声音了。真让我妒忌。”

她站在床边看着我们。莫娜的手捂在我那玩意儿上,本能地保护着。丽贝卡的眼睛似乎紧紧盯着那个地方。

她说:“看在上帝的分上,我说话的时候,可别玩这一套,不行吗?”

“你怎么还不走呀?”莫娜说,“我们可没进你的卧室!难道我们就不能有些隐私?”

丽贝卡发出刺耳的笑声:“我们的卧室哪有你们这儿诱惑力大呀!你们简直是在度蜜月嘛,把这房子搞得这么淫荡狂热。”

莫娜说:“我们快要离开这儿了。我想找间自己的房子。在这里简直跟乱伦似的。我的老天,我月经来潮谁都能知道。”

我觉得应该打打圆场,万一丽贝卡火气上来,就会和莫娜打起来。“我们下周就结婚,”我插了一句,“可能搬到布鲁克林,找个僻静处,那可有点儿世外桃源的味道。”丽贝卡说:“我知道。当然啦,自打搬到这里,你们就一直要结婚。我绝对没有阻拦你们吧?”她的口气好像受到了伤害。

她说了几句就走了。我们又接着睡觉,到很晚才醒来。我们肚子饿得咕咕叫,就到街上打了辆出租车直奔法意餐馆。十点多钟了,这个地方还是那么拥挤。我们座位的一边是警察中尉,一边是个侦探。我们坐在很长的饭桌旁边。我对面墙壁的钉子上挂有一个装有手枪的皮套。左边是正在营业的厨房,老板的那个肥胖粗壮的哥哥忙活个不停。他是个非常木讷的笨拙汉子,脸上淌着油污和汗水;看得出来,他总是处于半击发状态。

后来我们酒足饭饱后,他就请我们与他饮酒。他的弟弟,专事上菜和收账,完全是另一种人。他英俊潇洒,风度翩翩,英语说得非常漂亮。客走人稀时,他总要坐下来和我们聊天。他主要跟我们谈欧洲的事情,讲那里是多么有特色,多么“文明”,生活多么舒心。有时也谈起他的家乡意大利北部那儿的金发碧眼的女郎,他描述得十分传神,比如头发和眼睛的颜色,皮肤的肌理,充满肉欲和性感的嘴唇,以及她们行走时的绰约风姿,等等。他说自己在美国就见不到类似这样的女人。谈到美国女人,他总是翘起嘴唇,带着轻蔑的神情,这几乎是一种厌恶了。他会说:“米勒先生,真搞不懂你们为什么要呆在这儿。你的妻子这么迷人,为什么不去意大利?我跟你说,只要呆上几个月,你们就不想回来了。”说完,他又给我们添上饮料,并让我们再多呆一会儿……说不定他的一个朋友要来,这位朋友是市歌剧院的歌唱家。

接下来,我们又和坐在对面的一男一女谈得不亦乐乎。他们兴头十足,已经喝了很多咖啡和烈性甜酒。从他们的言语中得知他们在影剧院工作。

坐在我们两边的那两个恶棍流氓却使我们的谈话很难进行下去。因为我们谈的话题远远超过了他们的知识范围,他们就觉得受到了怠慢。那个警察还时不时地插进来说些关于“舞台演出”的外行话;而那个侦探,早已醉得不成人样了。我很讨厌他们俩,早已怒形于色,根本不理睬他们在说什么。最后,他们不知如何是好,就准备找我们的麻烦。

“咱们换个地方吧,”说着,我对店主挥了挥手,“能往那边搬张桌子吗?”

“怎么啦?出什么事了?”店主问道。

“没什么,我们只是不喜欢在这儿聊天。”

“你是说讨厌我们吧。”那个侦探吼了起来。“就是这个意思。”我也大声回敬道。“

你讨厌我们,嗯?也不照照镜子,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我是麦金利总统。你呢?”

“自以为是,嗯?”他转向店主,“说,这小子到底是谁?是干什么的?他想跟我打架吗?”

“住嘴!你醉了吧?”店主说。

“醉!谁说我醉了?”他想站起来,却又溜到椅子上。

“你最好离开这儿……你想闹事吗?我这儿可容不得,懂吗?”

“说清楚点儿,我做什么了?”他的行为像个小赖子。

“我不希望你赶走我的客人。”店主说。

“谁赶走你的客人了?这个国家言论自由,我可以随心所欲地说话,对吗?你告诉我,我说什么了?我什么都没说。我也算是个绅士吧?”

“你几辈子也成不了绅士。快点儿,拿上你的东西,离开这里,回家休息去吧!”他转过身意味深长地看了警察一眼,好像是说:这是你的事,快把他带走!

 随后,店主把我们带到另一间房里,坐在我们对面的那一男一女也跟着进来了。他让我们坐下,说:“我马上就把这俩叫花子赶走。非常抱歉,米勒先生。美国有这该死的禁酒法,我只好忍气吞声。在意大利可从来没这种事,大家都各忙各的事。你想喝点什么?稍等,我给你弄些可口的……”

这个房子是一群艺术家的雅座餐厅,虽然有那么几个作曲家、雕刻家和画家,但大多数都是剧院的人。有个人走到我们面前做了一番自我介绍,然后又把我们引见给其他成员。他们似乎非常高兴我们到这里来。我们马上离开我们的座位,来到这群人坐的大桌子旁,这上面摆满了饮料、矿泉水、乳酪、小甜饼、咖啡等一大堆东西。

这时,店主满面春风地走进来,说:“这里好些吧?”他抱着两瓶味浓性烈的甜酒,坐下来说:“怎么不来点儿音乐?阿图勒,吉他呢,快点儿,弹个曲子!也许这位女士愿意伴唱呢。”

很快,我们大家都放开了歌喉,唱起了意大利、德国、法国以及俄国的歌曲。那个厨师,也就是店主的傻哥哥,端着一盘水果进来了。他像个喝醉酒的粗鲁汉子,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发出呼噜呼噜的喘息声,一副笑吟吟的模样。他一点儿智力都没有,不过做得出一手好菜。我觉得他从来没出去散过步,他这一辈子就是在厨房里度过的。他只管做饭,从不问钱。他要钱有什么用?总不能用钱烹调吧,管钱可是他弟弟的事。他负责人们吃什么喝什么,从不过问他弟弟的事。“好吃吗?”--这是他最关心的。至于他们吃什么了,他根本不清楚。如果想骗他,真是不费吹灰之力,但是谁也没这样做过。只要说句:“我没带钱,下次付账吧。”“当然,就下次吧!”他油乎乎的脸上毫无半点儿担心。“下次带朋友来吧,嗯?”说着,就会用毛茸茸的手在你背上拍一拍,他这重重的一击真能把你的骨头抖落出来。他这种人未经世故,脑子极其简单。他的老婆小巧玲珑,长着一双深信不疑的大眼睛,干什么都悄无声息的,说也好,听也好,眼神总是那么忧郁。

他叫路易斯,真是名如其人--胖子路易斯!他弟弟叫乔伊--萨巴蒂尼·乔伊。乔伊对待他的傻哥哥简直就像马夫对他喜欢的马一样。一旦他想让哥哥给老主顾巧手做出一顿美味佳肴时,他总是亲切地拍拍他。而路易斯呢,这时总是呼噜一声或者嘶叫一下,就好像是匹反应灵敏的母马,拍拍它那光滑的屁股,它就非常高兴。他甚至还要卖弄风情,好像这么一拍就把他的某种潜在的女性本能逗起来了。看他那胡子拉碴的野劲儿,谁也不会怀疑他的性能力。他是个中性人,不男不女的,他那玩意儿只会小便,不会干别的。紧要关头,路易斯就会把那玩意儿贡献出去,切片做菜,他宁愿失去自己的那玩意儿,而不想给你做一份没什么料的餐前小吃。

“意大利比这儿吃得好,”乔伊向我和莫娜解释道,“那里肉香、菜鲜、水果好。每天阳光明媚,到处是音乐!大家都在唱歌。可是这儿的每个人都那么愁容满面。我真搞不明白,这儿的钱多,工作也好找,可大家都不幸福。除了好挣钱,这个国家简直没法子呆。过两三年我就回意大利去。我要带着路易斯去,在那儿开个小餐馆。倒不是为了钱,只是不想闲着。在意大利谁也不赚钱,大家都穷,但都很正常。米勒先生,请原谅,我们过得很舒服!美女如云呀!你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妻子,真是三生有幸。你的妻子保准儿喜欢意大利,意大利人心地善良,待人公正,和谁都能交上朋友……”

那天晚上,我们睡在床上谈起了欧洲。莫娜说:“我们去欧洲吧!”

“好哇,可怎么去呢?”

“我不知道,瓦尔,但总能想出办法的。”

“你觉得去欧洲得花多少钱?”

“这算什么,想去的话,我们总能够挣出这笔钱的。”

我们仰面平躺着,双手交叉压在脊背下面,两眼直勾勾地望着暗处,思绪翻飞,好像正在欧洲漫游……

“你在想什么?”我用肘臂轻轻地碰她。

“我正想着在罗马尼亚拜会老乡呢。”

“罗马尼亚?在罗马尼亚的什么地方?”

“我也说不清楚。在喀尔巴阡山区的某个地方吧。”

“我曾认识一个邮差,是荷兰人,神经有些不正常。他从喀尔巴阡山区给我写来很长的一封信,他说自己正呆在皇后的宫殿里……”

“你不愿意去非洲吗?比如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埃及,等等?”

“我刚才还梦想着去那儿呢。”

“我总想去大沙漠,然后在那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真有意思,我也这么想。我想大沙漠都想疯了。”

一片寂静,仿佛在大沙漠里消失了……

有人在和我说话,我们一直在长谈着。我可不是在大沙漠里,而是在高架火车站下的第六大街上。我的朋友乌瑞克按着我的肩,十分信任地向我微笑着。他正翻来覆去地说着刚才的话--我在欧洲会幸福的。他又谈起了那里的雄伟的大山、美味的葡萄、悠闲的生活、美味佳肴、明媚的阳光……他在我心里播下了一粒种子。

十六年后的一个星期天的上午,在一个阿根廷人和一个从蒙特马特来的法国妓女的陪同下,我在那不勒斯的天主教堂内悠闲地漫步。我感觉自己好像终于看到了我要顶礼膜拜的圣殿。这个教堂不属于上帝或者教皇,而是意大利人民的;它大如谷仓,到处都是教徒喜欢的饰物标志,装备的设施根本不讲究风格,还有许多地方空空荡荡。人们从各个门汹涌而入,随心所欲地走来走去,给人一种正在度假游玩的印象。孩子们在天真烂漫地玩着赌博的游戏,有些小孩儿手里还举着几束鲜花。人们都走在一起互相问候,这热乎劲儿不亚于在街头相遇。沿墙都立着姿态各异的殉难者的雕像,他们的样子看上去十分痛苦。我真想抚摸这冰冷的大理石,劝说他们不要跟自己过不去,但总觉得失礼,只好作罢。我正走近一个雕像,眼角一扫,就看见一个一身黑衣的妇女正跪在神圣的石像前。她显然是那种典型的虔诚者,但我却情不自禁地注意到她的屁股非常优美雅致,可以说能奏出悦耳动听的音乐(女人的屁股能展示一切,你可以从中看出她的性格、气质,她是否健康、快乐、忧郁;是否有责任感;是否有母亲的天性;是否活泼可爱、真诚实在,或者是不是天性恶劣)。

 我对这个女人的屁股发生了兴趣,也很想探知她内心中的虔诚。我津津有味地观赏着这屁股,以至于这个女人转过了身,但还双手合十地举着祈祷,嘴巴嚅动着,好像在睡梦中嚼着橄榄。她厌恶地瞪了我一眼,脸红得非常厉害,随即又转过身盯着她所崇拜的那个殉难者。看得出,这是一尊跛脚的基督教徒的石像,他神情沮丧,脊梁骨也断了,好像正在吃力地向山上攀登。

我满怀敬意地离开了这尊雕像,去寻找我的同伴。这么多人的活动使我想起了爱恩特酒店的门廊的情景,使我想起乌赛罗的那几幅油画(场面非常壮观);由于这种华而不实的喧嚷,也使我想到了苏格兰市场、伦敦。

 我开始想起很多往事,除了这座教堂本身外,什么都想。我真期望看到马尔沃里奥或者默库提奥穿着紧身衣裤走进来。我看见一个男人,显然是个理发师,他使我很形象地想起了《奥赛罗》中的沃纳·克劳瑟。我认出了从纽约来的风琴手,我曾经跟踪他去过市政厅后面的他那个兽窝。

最让我迷惑不解的是,那几个那不勒斯的老家伙长着丑陋可怕的脑袋。他们好像是从文艺复兴时期涌现出来的额头发红的炭块,身上的钱多得要死,很像威廉姆·布莱克想像出来的尤里曾。他们带着一种优越感来回地走动,脑袋转来转去,动个不停,好像屈尊来参加这尘世的教堂举办的极坏的圣餐礼,居高临下地看着教堂里那些道德岸然的坏蛋。

我如鱼得水,一点儿也不拘束。教堂里充满欢声笑语,热闹非凡,说这里是个集贸市场也不为过。

大家在教堂的圣坛前说话很谨慎,很讲究,虽然叽叽喳喳的听不清楚,但气氛颇有闺房的韵味;主持仪式的牧师在几个被阉割了的助手的搀扶下,用圣水洗了袜子。华丽宽大的白色法衣后面是几个格子结构的门,进进出出的都是些我们过去常在街上见到的那种江湖骗子。在这些神秘的小门里,你什么事情都能听得到。圣坛混乱不堪,有镶着花边的手镯和玉冠,还散发着油污、香火、汗水和废弃物的味道。这就如同浅薄喜剧的最后一幕,或者一场演的是卖淫、而结尾却要吃避孕药的演出。演员们激起了观众的喜爱与同情。他们不是宗教意义上的罪人,而是四海为家的流浪者。人类两千多年的尔虞我诈在这一幕表演中达到淋漓尽致的地步。大家喝着热甜啤酒,吃着带蜜饯的冰淇淋,而在这俗不可耐、令人厌恶的狂欢中,用熟石膏做成的耶稣基督,却像一个女人气的阉人。在这阉人面前,女人为孩子的平安而顶礼膜拜,男人为嗷嗷待哺的嘴巴而双手合十。

而在教堂外边的人行道上,却堆放着蔬菜、水果、鲜花等芳香四溢的东西。几个理发店的门敞开着正在营业,而那些酷似基督教徒兄弟后代的小孩子们,却手拿巨型扇子,不停地赶苍蝇。这毕竟是个美丽的城市,人人充满活力,阳光遍布城市的每个角落。维苏威火山喷发之后,寂静的火山锥上袅袅地升起一缕轻烟。

我是在意大利,对此我深信不疑。我所期望的就是这个样子,然而,我一下子意识到她不在我身边,顿时,我心里十分难过。于是,我对这种梦想的生根发芽和开花结果深表怀疑。因为在那天晚上,我们是带着对欧洲的梦想上床入睡的,有些梦想在我心中扎根生长了。岁月流逝……多么短暂的宝贵年华呀!在这期间,那些曾扎根于我心中的萌芽似乎被捣成稀泥。

生活的节奏一天比一天快,她只一味地追求肉欲,而我的情况就复杂了。她急切地向前跳跃,走着走着就像羚羊那样大步慢跑;而我却站在原地不动,没有任何起色,只是像陀螺一样地自旋。她的目的性极强,但却欲速则不达,反而离目标越来越远。我知道自己这样下去根本达不到目的。我恭顺地向前走着,但眼睛老是盯着内心中的那粒种子。当我如同猫或者孕妇软弱无力地滑倒在地,我总是留心自己怀中发芽的那粒种子。欧洲,欧洲,欧洲……我老是梦想着欧洲,即使我们疯狂地互相争吵叫喊,我也不改其衷。我像着了魔一般,每次谈话总要回归到只能引起我兴趣的欧洲。夜幕降临,我们在城中徘徊,如同饿猫一样寻觅着残羹剩饭,但心里依然想着欧洲的城市和欧洲的人。我简直就像梦想着自由的奴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往欧洲跑!这个时候谁也说不动我,要是让我在莫娜与心驰神往的欧洲作之间出选择的话,我必定选择后者。假如是她自己给了我这么一个选择机会,我这样做可真是发疯了。也许还会有更奇怪的事呢,我前往欧洲那天,会向我的朋友乌瑞克借上十美元,这样就揣上钱踏上我那可爱的欧洲大地。

我依然在黑暗中做着无声无息的梦,只有在夜晚才能进入荒凉的沙漠,乌瑞克的声音在抚慰着我,喀尔巴阡山脉在月光下起伏,廷巴克图市的驼铃声叮叮当当,还能闻到皮革与干粪的气味(“你在想什么?”“我也是一样呀!”),千钧一发、内涵丰富的沉默,对面住房的墙壁昏暗无光;而实际上阿瑟入睡了,他早上要练琴,永远不停地练,但是我已经改变了,尽管只在想像中,仍然有退路的漏洞可钻,所有这一切如同发酵粉一般,激发了我对未来岁月的向往。这激发了我对她的爱,它使我相信,因为有了她、为了她,和她同甘共苦,我就能完成我独自一人无法完成的事业。她是喷水器、肥料、温室、维他命、灭火器,她精明能干,富有进取精神,她能养家糊口,在生活的漩涡中左右逢源。

从那天起,一切都在快马加鞭地进行。结婚?没问题,为什么不结婚呢?说干就干。领结婚证的钱有吗?没有,不过没关系,我去借。好。在拐弯处见面。

 我们乘哈得逊号地铁前往哈伯肯那儿举行婚礼。为什么在哈伯肯?我也不清楚了,可能想隐瞒自己以前结过婚的事实吧?也许赶在法律认可之前吧?总之,我们要去哈伯肯。

我们在车上又拌嘴了,还是那老一套--她怀疑我不是真心实意地与她结婚,以为我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取悦她而已。还有一站就到哈伯肯了,她却跳下车,我也马上跳下去跟上她。

“怎么啦?疯了?”

“你又不爱我,我不嫁给你了。”

“上帝啊!你这劲儿又上来了。”

我急忙抓住她,把她拽回到站台,下趟火车进站时,我紧紧地拥抱着她。

“你肯定吗?瓦尔,你真愿意娶我吗?”

我又吻了她,说:“你看,别说话了。你非常明白我们就要结婚了。”我们上了车。

我们到了哈伯肯。这是个非常糟糕沉闷的地方,比起北京和拉萨来更令我感到陌生。我们来到市政厅,叫了几个无业游民做我们的证婚人。

仪式开始了。你叫什么?说,你的名字?那么他的名字呢?等等。你认识这个男人多久了?他是你的朋友?是的,先生。你在哪儿碰到他的?在垃圾桶里?好吧。签字吧,砰砰!举起你的右手!跟我说,我郑重宣誓,等等,等等。好了,你们算是完婚了,请交上五美元。亲吻新娘。下一个请……

每个人都幸福吗?

我真想啐一口。

在火车上,我握着她的手。我们俩情绪低落,感觉是受了奇耻大辱:“对不起,莫娜……我们不该选这样的方式完婚。”

“没关系,瓦尔。”她心里十分平静,好像我们刚刚死了亲人似的。

“怎么没关系。他妈的,我真恼火,真想呕吐。就这么结婚了?我绝不……”

我突然闭住了嘴。她惊奇地看着我:“你要说什么?”我编着谎话说:“我绝不会原谅这种做法。”说完,我沉默无语。她的嘴唇在颤抖。

“我还不想回那个房子里去。”她说。

“我也不想回。”沉默。我说:“我给乌瑞克打个电话,和他一起吃饭,好吗?”

“好吧。”她温柔地说。

我们一同走进电话亭给乌瑞克打电话,我一只胳膊搂住她。“你现在是米勒夫人了,”我说,“感觉怎么样?”

她却哭了。

“喂,喂?乌瑞克,是你吗?”

“不,我是内德。”

看来乌瑞克不在那儿,今天大概去什么地方了。

“听着,内德,我们刚刚完婚。”

“谁结婚了?”他说。

“当然是莫娜和我呀……你以为是谁?”

他在开玩笑,好像说他不能肯定我和谁结婚了。我说:“听着,内德,这事可不是开玩笑。大概你从没结过婚吧?我们没钱了,莫娜在哭鼻子,我也快落泪了。我们能不能去你那儿呆一会儿?我们很孤独。你准备些喝的,行吗?”

 内德又大笑起来。我们当然要马上去。他正等着他的性伙伴玛塞尔呢,不过这没关系,他对她厌倦了。她对他太好了,她背着他就招摇撞骗,生活极其放荡。好吧,马上就去……把忧伤抛到九霄云外吧。“

好了,别担心,内德有钱。我们让他请我们吃一顿。我猜想谁也不会想着送我们结婚礼物。你知道吗,莫德和我结婚的第二天,我们就当掉了一些结婚礼物,而且我们再也没有赎回来,因为我们不想要太多的刀叉之类的玩意儿,你说呢?”

“请别这么说了,瓦尔。”

“对不起,我今天有点儿神经错乱。结婚仪式真让我倒胃口,我真该把那个家伙杀了。”

“瓦尔,求求你!别说了!”

“好吧,咱们再别提这事了。现在都高兴点儿,好吗?咱们痛痛快快地笑吧。”

内德笑得很温和。我很喜欢他,他很软弱,软弱而又可爱,但心底自私,非常地自私。难怪他结不了婚。他很能干,本事很大,但是没有天赋,缺少毅力。他是个艺术家,却永远找不到自己的表现方法。他最爱借酒发挥,一喝上酒就忘乎所以了。他的健康状况好的时候,体格就让人想起约翰·巴里莫尔;生活上却像风流浪子唐璜,尤其是他穿着一身燕尾服,脖子上打着阔领带,更像玩弄女性的唐璜。他说话的声音非常可爱,抑扬顿挫,十分迷人。尽管他说的话不值得去记,但听起来却显得文雅而又重要。他说话的时候似乎在抚慰着你,就像一条快活的小狗舔遍你的全身。

“哟,来了,”他咧着个大嘴笑着,看得出来,他事先根本没准备好,难免显得有些仓促,“这么说你们去办婚事了?好哇,来,快进来。莫娜,你好吗?祝贺你们新婚愉快!玛塞尔还没来,但愿她别回来,我今天不太需要她。”

他坐在靠近画架的大椅子上,依然咧着嘴笑着:“乌瑞克没赶上这个场合,肯定会遗憾的。威士忌酒,还是杜松子酒?”

“杜松子酒吧。”

“好的,给我讲讲结婚过程吧。什么时候举行的?刚才?怎么不通知我?我会支持你们的。”他转向莫娜,“你没怀孕吧?”

“真是的,咱们谈些别的吧。我发誓再也不结婚了,这事太可怕了。”莫娜说。

“听着,内德,趁你还没喝酒,跟我说说,你身上有多少钱?”

他掏出六美分,说:“瞧,就这么多,玛塞尔有一些。”

“但愿她能来。”

“哦,别担心,她会来的。真该死,我不知道哪个更糟糕,是跟她分手呢?还是就这么凑合着?”

“我觉得她没这么坏吧?”我说。

“是的,她真的不错,”内德说,“她的确是个好姑娘,但太柔情,依赖性很强。你知道,我不是那种追求夫妻恩爱的人。我很厌倦老面孔,即使它是圣母玛丽亚的,我也讨厌。我感情无常,而她却是老样子。她一直在勉强地同我过着。我不想这样,当然不是一直不想。”

莫娜说:“你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拥有的东西却不懂得珍惜。”

内德说:“我想你说得对,乌瑞克也这样说。我猜想我们是色情受虐狂。”他咧着嘴笑了,如此露骨地说出这个词真有点不好意思。这个词本身很文雅,内德却用得这么随意。

这时门铃响了,是玛塞尔来了,我听见她一进门就给内德一个响吻。

“你认识亨利和莫娜吗?”

“当然认识喽,”玛塞尔兴高采烈地说,“记得吗?他们给你来了个措手不及,这好像是很早以前的事了。”

内德说:“听着,你想他们干什么了?他们结婚了!对,刚才那一会儿,在哈伯肯举行的仪式。”

“这太棒了!”玛塞尔走到莫娜跟前,吻了她一下,也吻了我一下。

“他们的样子不难过吗?”内德说。

“是的,”玛塞尔说,“我看不出他们难过。为什么要难过呢?”

内德给她倒了一杯酒,一边递给她一边说:“你有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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