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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卡尔·马克思 当前章节:15292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0:50

其次,大资本家总是比小资本家买得便宜,因为他的进货数量大,所以,他贱卖也不会亏损。

但是,如果说货币利息下降会使中等资本家由食利者变为企业家,那末反过来,企业资本的增加以及因此引起的利润的减少,会造成货币利息下降。

“随着使用资本所能取得的利润减少,为使用这笔资本所能支付的价格也必然降低。”(斯密,第2卷第359页)

“财富、工业、人口越增长,货币利息,从而资本家的利润就越降低。利润尽管减少,资本本身却不但继续增加,而且比以前增加的更迅速。大资本利润虽低,但比利润高的小资本一般也增长得更迅速。俗语说得好:钱能生钱。”(斯密,第1卷第189页)

如果像在假定的那种激烈竞争状态下所发生的那样,利润低的小资本同这个大资本相对立,那末大资本成把们完全压垮。

在这种竞争中,商品质量普遍低劣、伪造、假冒、普遍有毒等等,正如在大城市中看到的那样,都是必然的结果。

〔X〕此外,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的比例,也是大资本和小资本的竞争中的一个重要情况。

“流动资本就是用于生产食物、制造业或商业的资本。只要它仍然留在所有者手中或者保持原状,它就不会给自己的所有者带来收入或利润。它不断以一种形式用出去,再以另一种形式收回来,而且只有依靠这种流通,即依靠这种连续的转化和交换,才带来利润。固定资本就是用于改良土地,购置机器、工具、手工式工具之类物品的资本。”(斯密,第2卷第197-198页)

“固定资本维持费的任何节约能意味着纯利润的增长。任何企业家的总资本必然分成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只要资本总额不变,其中一部分越小,另一部分就越大。流动资本用于购买原料、支付工资和推动生产。因此,固定资本的任何节约,只要不减少劳动生产力,都会增加生产基金。”(斯密,第2卷第226页)

从一开头就可以看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比例,对大资本家要比对小资本家有利的多。最大的银行家所需要的固定资本只比最小的银行家略多一些,因为二者的固定资本都只限于银行办公的费用。大土地所有者的生产工具决不会按照他的土地面积而相应地增多。同样,大资本家所享有的比小资本家高的信用,就是对于固定资本即一笔必须经常准备着的货币的相当大的节约。最後,不言而喻,凡是工业劳动高度发展的地方,也就是几乎所有手工劳动都变成工厂劳动的地方,小资本家仅仅为了拥有必要的固定资本,把他的全部资本都投入也是不够的。大家知道,大农业的劳动,通常只占用不多的劳动人手。

与较小的资本加相比,在大资本积累时,一般还发生固定资本的相应的集中和简化。大资本家为自己〔XI〕采用某种对劳动工具的组织方法。

“同样,在工业领域,每个工场和工厂就已经是相当大一批物质财富为了生产的共同目的而同多种多样的智力和技能实行的广泛结合......凡是立法维护大地产的地方,日益增长的人口过剩部分就会涌向工商业,结果,正如英国那样,大批无产者主要聚集在工业领域。凡是立法容许土地不断分割的地方,正如在法国那样,负债的小所有者的数目就会增加起来,这些小所有者由于土地进一步分割而沦为穷人和不满者的阶级。最後,当这种分割和过重的负债达到更高程度时,大地产就会吞掉小地产,正像大工业吃掉小工业一样;而且因为相当大的地产重新形成,大批不再为土地耕作所绝对需要的贫穷的工人就又涌向工业。”(舒耳茨《生产运动》第〔58〕-59页)

“同一种商品的性质由于生产方法改变,特别是由于采用机器而发生变化。只是由于排除了人力,才有可能用价值3先令8便士的一磅棉花,纺出350束总长167英里(即36德里)、价值为25基尼的纱。”(同上,第62页)

“四十五年来英国的棉纺织品价格平均降低11/12,并且根据马歇尔计算,相同数量的制品,在1814年需要付16先令,而现在只值1先令10便士。工业产品的大落价既扩大了国内消费,也扩大了国外市场;因此,英国棉纺织工业的工人人数在采用机器以後不仅没有减少,反而从4万增加到150万。〔XII〕至于工业企业家和工人的收入,那末由于厂主之间的竞争加剧,厂主的利润同他们供应的产品量相比必然减少了,在1820-1833年这一期间,曼彻斯特的工厂主在每匹印花布上所得的总利润由4先令1 1/3便士减少到1先令9便士。但是,为了补偿这个损失,生产量更加增大了。结果,在某些工业部门有时出现生产过剩;破产频频发生,在资本家和雇主的阶级内部造成财产的波动不定和动荡,这种波动和动荡把一部分经济破产的人投入无产阶级队伍;同时常常不得不突然实行停工或缩减生产,而雇佣劳动者往往是深受其害。”(同上,第63页)

“出租自己的劳动就是开始自己的奴隶生活:而出租劳动材料就是确立自己的自由......劳动是人,相反地,劳动材料则根本不包括人。”(贝魁尔《社会经济和国民经济的新理论》第411-412页)

“材料要素如果没有劳动要素就根本不能创造财富;在材料所有者看来,材料所以具有创造财富的魔力,彷佛是他们用自身的活动给材料加进了这种不可缺少的要素。”(同上)“假定一个工人的日常劳动每年给他平均带来400法郎,而这个数目足够一个成年人维持最起码的生活,那末,这等于说,一个每年拥有2000法郎利息、地租、房租等等收入的所有者在间接地迫使5个人为他劳动;10万法郎则表示2500人的劳动。”(同上,第412-413页)从而,3亿法郎(路易-菲力浦)表示75万工人的劳动。

“人们制定的法律赋与所有者以使用和滥用即随心所欲地处置任何劳动材料的权力......法律并不责成所有者始终及时地给那些一无所有的人提供工作,并且始终给他们足够的工资,等等。”(同上,第413页)“对生产的性质、数量、质量和适时性的确定是完全自由的;对财富的使用和消费以及对一切劳动材料的支配是完全自由的。每个人都可以只考虑他自己的个人利益,随心所欲地自由交换自己的物品。”(同上,第413页)

“竞争不过是任意交换的表现,而任意交换又是使用和滥用任何生产工具的个人权力的直接和合乎逻辑的结果。实质上构成一个统一整体的这三个经济要素-使用和滥用的权利,交换的自由和无限制的竞争-引起如下的後果:每个人都可以按照他乐意的方式,在他乐意的时间和地点,生产他乐意生产的东西;他可以生产的好或坏、过多或过少、过迟或过早、过贵或过贱;没有人知道,他能否卖出去、卖给谁、如何卖、何时卖、在何处卖。买进的情况也是如此。〔XIII〕生产者既不知道需要也不知道原料来源,既不知道需求也不知道供给。他在他愿意卖和能够卖的时候,在他乐意的地点,按照他乐意的价格,卖给他乐意的人。买进的情况也是如此。他在这一方面总是偶然情况的玩偶,是强者、宽裕者、富有者所强加的法律的奴隶......一个地方是财富的不足,而另一个地方则是财富的过剩和浪费。一个生产者卖得很多或者卖得很贵并且利润丰厚,而另一个生产者卖不出去或者亏本......供给不知道需求,而需求不知道供给。你们根据消费者中的爱好和时[兴去进行生产;可是,当你们准备好提供这种商品的时候,他们的兴头已经过去而转到另一种产品上去了......这一切情况的必然结果就是连续不断的和范围日益扩大的破产;失算、突如其来的破落和出乎意料的致富;商业危机、停业、周期性商品滞销或脱销;工资和利润的不稳定和下降;财富、时间和精力在激烈竞争的舞台上的损失或惊人的浪费。”(同上,第414-416页)

李嘉图在他的书(地租)中说:各国只是生产的工场;人是消费和生产的机器;人的生命就是资本;经济规律盲目地支配着世界。在李嘉图看来,人是微不足道的,而产品则是一切。在法译本第二十六章中说:

“对于一个拥有2万法郎资本,每年获得2000法郎的人来说......不管他的资本是雇100个工人还是雇1000个工人......都是一样的。一个国家的实际利益不也是这样吗?只要这个国家的实际纯收入、它的地租和利润不变,这个国家的人口有1000万还是有1200万,都是无关紧要的。”德.西斯蒙先生说(第2卷第331页):“真的,就只能盼望国王孤伶伶地住在自己的岛上,不断地转动把手,通过自动机来完成英国的全部工作了。”

“雇主用只够满足工人最迫切需要的低价格来购买工人的劳动,对于工资不足或劳动时间过长,他不负任何责任,因为他自己也要服从他强加给别人的法律......贫困的根源与其说在于人,不如说在于物的力量。”(〔毕莱〕同上,第82页)

“英国许多地方的居民没有足够的资本来改良和耕种他们的土地。苏格兰南部各郡的羊毛,因为缺乏就地加工的资本,大部分不得不通过很坏的道路,长途运送到约克郡去加工。英国有许多小工业城市,那里的居民缺乏足够的资本把他们的工业产品运到可以找到需求和消费者的遥远市场上去。这儿的商人〔XIV〕不过是住在某些大商业城市中的大富商的代理人。”(斯密,第2卷第382页)“要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产品的价值,只有两种办法:增加生产工人的人数,或者提高已被雇用的工人的劳动生产率......两种情况都几乎总是必须增加资本。”(斯密,第2卷第338页)

“因为按照事物的本性,资本的积累是分工的必要的前提,所以只有资本的积累越来越多,分工才会越来越细。分工越细,同样数目的人所能加工的原料数量也就增加得越多;因为这时每个工人的任务越来越简单,所以减轻和加速这些任务的新机器就大量发明出来。因此,随着分工的发展,为了经常雇用同样数目的工人,就必须预先积累和从前同样多的生活资料,以及比从前不大发达时更多的原料、工具和器具。在任和生产部门,工人人数总是随着这一部门分工的发展而增长,更正确地说,正是工人人数的这种增长才使工人有可能实现这种细密的分工。”(斯密,第2卷第193-194页)

“劳动生产力的大大提高,非有预先的资本积累不可,同样,资本的积累也自然会引起劳动生产力的大大提高。资本家希望利用自己的资本来生产尽可能多的产品,因此他力求在自己的工人中最恰当地进行分工,并把尽可能好的机器供给工人使用。他这两方面成功的可能性如何,〔XV〕要看他有多少资本,或者说,要看这个资本能够雇用多少工人。因此,在一个国家里,不仅劳动量随着推动劳动的资本的扩大而增加,而且,同一劳动量生产的产品,也由于资本的扩大而大大增加。”(斯密,同上,第194-195页)

因此出现了生产过剩。

“由于在更大规模的企业中实行更大数量和更多种类的人力和自然力的结果,在工业和商业中......生产力更广泛地联合起来。到处......主要的生产部门彼此已经更密切地结合起来。例如,大工厂地主也力图购置大地产,以便他们的工业企业所需要的原料至少有一部分不必从他人手中得到;或者他们结合自己的工业开办商业,不仅为了销售他们自己的产品,而且为了购买其它种类的产品并把这些产品卖给他们的工人。在英国,那里一个工厂主有时拥有10000-12000个工人......不同生产部门在一个主管人的领导之下的这种结合,这种所谓国家中的小国家或国家中的属领,已经屡见不鲜。例如,伯明翰的矿主近来已把制铁的全部生产过程掌握起来,而过去制铁的全部生产过程是分散在许多企业家和所有者手里的。见1838年《德意志季刊》第3期《伯明翰矿区》一文。-最後,我们在目前已如此众多的大股份公司中,还看到许多股东的财力同另一些担任实际工作的人的科技知识才能的广泛结合。这样一来,资本家就有可能以更多种多样的方式来利用自己的积蓄,甚至还可以把积蓄同时用于农业、工业和商业。因此他们的利益就更是多方面的了,〔XVI〕而农业、工业和商业的利益之间的对立缓和下来并趋于消灭。然而,正是这种增大的按不同方式使用资本的可能性本身,必定会加深有产者阶级和无产者阶级之间的对立。”(舒耳茨,同上,第40-41页)

房东从穷人身上取得巨额利润。房租和工业贫困成反比。

从沦落的无产者的恶习中也抽取利息。(卖淫、酗酒、抵押放债人。)

当资本和地产掌握在同一个人手中,并且资本由于数额庞大而能够把各种生产部门结合起来的时候,资本的积累日益增长,而资本间的竞争日益减少。

对人的漠不关心。斯密的二十章彩票。

萨伊的纯收入和总收入。

地租

〔I〕土地所有者的权利来源于掠夺。(萨伊,第1卷第135页,注)土地所有者也像所有其它人一样,喜欢在他们未曾播种的地方得到收获,甚至对土地的自然成果也收取地租。(斯密,第1卷第99页)

“也许有人认为,地租不过是土地所有者用来改良土地资本的利润...有时候,地租可能部分地是这样...但是,(1)土地所有者甚至对未改良的土地也要求地租,而可以看做改良费用的利息或利润的东西,则往往是这种原始地税的追加额(附加费):(2)此外,这种改良并不总是用土地所有者的资本,而有时是用租地农场主的资本来进行的:虽然如此,在重定租约十,土地所有者通常要求提高地租,彷佛这种改良全是由他出资本进行的;(2)而且,他有时甚至对那根本不能用人力来改良的东西也要求地租。”(斯密,第1卷第300-301页)

为说明後一种情况,斯密举叉明草(海藻 Seekrapp, Salicorne)为例。

“这是一种海洋植物,一经燃烧便可成为制造玻璃、肥皂等等所用的硷性盐。这种植物生长在英国,特别是苏格兰各地,但是只生长在涨潮能达到的岩石上:这些岩石每日两次被海潮淹没,因此这些岩石上的产物决不能通过人的劳动而增多。然而,生长这种植物的地段的所有者也要求地租,就像对谷田要求地租一样。设得兰群岛附近海域盛产鱼类。该群岛的大部分居民〔II〕都靠捕鱼为生。但是要从水产品获利,就必须在近海地带有住所。这里的地租不是同租地农场主可能从土地取得的东西成比例,而是同他可能从土地和海洋这两方面取得的东西的总和成比例。”(斯密,第1卷第301-302页)

“可以把地租看成土地所有者租给租地农场主使用的那些自然力的产物。这种产物的多少,取决于那些自然力的大小,换句话说,取决于土地的自然肥力或人工肥力的大小。地租是扣除或补偿一切可以看作人工产物的东西之後所留下的自然的产物。”(斯密,第2卷第377-378页)

“这样一来,被看成是为使用土地而支付的价格的地租,自然是一种垄断价格。它完全不是同土地所有者改良土地所支出的费用成比例,也不是同土地所有者为了不亏损而必须取得的数额成比例,而是同租地农场主在不亏损的情况下所能提供的成数额比例。”(斯密,第1卷第302页)

“在这三大阶级中,土地所有者是这样一个阶级,他们的收入既不花劳力也不用劳心,而是所谓自然而然地落到他们手中的,并且用不着进行任何谋算和计画。”(斯密,第2卷第161页)

我们已经听到,地租的数量取决于土地的肥力。

决定地租数量的另一个因素是土地的位置。

“不管土地的产品怎样,地租随着土地的肥力而变动:不管土地的肥力怎样,地租随着土地的位置而变动。”(斯密,第1卷第306页)

“如果土地、矿山和渔场的自然资源富饶程度相等,它们的产量就取决于用来耕种或开发的资本数额以及〔III〕使用这种资本的本领的大小。如果资本数额和使用资本的本领都相等,他们的产量就同土地、矿山或渔场的富饶程度成比例”(斯密,第2卷第210页)

斯密的这些论点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生产费用和资本额相等的条件下把地租归结为土地肥力的大小。这清楚地证明了国民经济学把土地肥力变成土地所有者的属性这种概念的颠倒。

现在让我们来考察一下地租,看它再现实的关系中是如何形成的。

地租是通过租地农场主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斗争确定的。在国民经济学中,我们到处可以看到,各种利益的敌对性的对立、斗争、战争被认为是社会组织的基础。

现在我们就来看一看土地所有者和租地农场主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怎样的。

“当决定租约条件时,土地所有者设法使租地农场主所得的数额,仅够补偿他用于置备种子,支付工资、购买、维持耕畜和其它生产工具的资本,并使他取得当地农场的普通利润。显然,这个数额是租地农场主在不亏本的条件下所愿意接受的最低数额,而土地所有者决不会多留给他。产品或产品价格超过这一部分的余额,不论它有多大,土地所有者都力图把它做为地租攫为己有。这种地租就是租地农场主在土地现状下所能支付的最高额。〔IV〕这个余额始终可以看做自然地租,即大多数土地在出租时自然而然地应该得到的地租。”(斯密,第1卷第299-300页)

萨伊说:“土地所有者对租地农场主实行某种垄断。对他们的商品即土地的需求可能不断增长:但他们的商品数量只能扩展到某一点...土地所有者和租地农场主之间所达成的交易,总是对前者尽可能有利...除了天然的好处以外,他还从自己的地位,较大的财产、信誉、声望中得到好处;但是,仅仅前一种好处就足以使他能够独享它的土地的一切有利条件。运河获到路的修建,当地人口和福利的增长,都会提高地租...诚然,租地农场主本人也可能自己花钱来改良土壤:但是他只能在租期内从这笔投资中得到好处:租期一满,全部利益就转归土地所有者了:从这时起,土地所有者虽然没有预付分文,却取得利息,因为地租相应地增加了。”(萨伊,第2卷,〔142〕-143页)

“因此被看成是为使用土地而支付的价格的地租,自然是租地农场主在土地现状下所能支付的最高价格。”(斯密,第1卷第299页)

“因此,土地地面的地租大都占总产品的三分之一,并且这个数额大都是固定的,不受收成的意外变动的影响”(斯密,第1卷第299页)“低于总产品的四分之一的地租是很少的。”(同上,第2卷第378页)

并非从一切商品上都能取得地租。例如,在许多地区,对石头就不支付地租。

“通常只有这样一部分土地产品才能送往市场出卖,即这种产品的普通价格足够补偿把他们运往市场的资本,并能提供这笔资本的普通利润。如果普通价格超过足够价格,它的余额自然会归入地租。如果普通价格恰好是这个足够价格,商品虽然能完全进入市场,但是不能给土地所有者提供地租。价格是否超过这个足够价格,这取决于需求。”(斯密,第一卷第302-303页)

“地租是以与工资、资本利润不同的方式加入商品价格的构成。工资和利润的高低是商品价格高低的原因,而地租的高低是这一价格的结果。”(斯密,第1卷第303-〔304〕页)

食物是始终提供地租的产品之一。

“因为像其它一切动物一样,人的繁殖自然同其生存资料相适应,所以对食物总是有或大或小的需求。食物总是能够购买或多或少的〔VI〕劳动量,并且总是有人愿意为获得食物去做某种事情。诚然,由于有时要支付高工资,食物所能够买的劳动量,并不总是同食物被分配得最经济时所能维持的劳动量相等。但是,食物总是能够购买到它按造当地普通生活标准所能维持的那个数量的劳动。土地几乎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生产出较大量的食物,也就是说,除了维持使食物进入市场所必须的全部劳动外还有剩余。这个余额又始终超过那个足够补偿推动这种劳动的资本并提供利润的数量。所以这里始终有一些余额用来向土地所有者支付地租。”(斯密,第1卷第305-306页)“不仅食物是地租的原始源泉,而且,如果後来其它任何土地产品也提供地租,那末它的价值中的这个剩余部份,也是土地的耕种和改良使生产食物的劳动生产力提高的结果。”(斯密,第1卷第342页)

“除了食物之外,衣服和住宅(连同取暖设备)就是人类的两大需要。这些东西大都可以带来地租,但并非必定如此。”(同上,第1卷第〔337〕-338页)〔VI〕

〔VIII〕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土地所有者如何搾取社会的一切利益。

(1)地租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增加。(斯密,第1卷第335页)

(2)我们已经从萨伊那里听到,地租如何随着铁路等等的修建,随着交通工具的改善,增多和日益安全而增加。

(3)“社会状况的任何改善都有直接或间接地提高地租、扩大土地所有者的实际财富即扩大土地所有者购买他人劳动或劳动产品的权力的趋势...在土地改良和耕作上的进步可以直接造成这种结果。土地所有者在产品中得到的那个份额,必然随着这个产品数量的增加而增加...这种原产品实际价格例如家畜价格的提高,也可以直接地并以更大的比例提高地租。随着产品的实际价值的增长,不仅土地所有者所得份额的实际价值,从而支配他人劳动的实际权力增长了,而且土地所有者得到的份额在总产品中所占的比重也增长了。这种产品的实际价格提高以後,生产它所需的劳动并不比以前多。这样,产品中一个比过去小的份额,就足够补偿所使用的资本及其普通利润。因此,现在留归土地所有者的那一部分产品同总产品比较起来,将比过去大得多。”(斯密,第2卷第157-159页)

〔IX〕对原料的需求的〔增长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原料价值的提高,可能部份地是人口及其需要增长的结果.但是,每一项新的发明,工业对于过去从未利用或很少利用的原料的每一次新的采用,都提高地租。例如,随着铁路、轮船等等的出现,煤矿的地租大大增长了。

除了土地所有者从工业、各种发现和劳动取得的这种利益以外,我们现在再看一看另一种利益。

(4)“提高劳动生产力的各种方法既能直接降低工业品的实际价格,也能间接提高实际地租。土地所有者用超过他人消费的这部分原料或这部分原料的价格来交换工业品。凡是降低工业品实际价格的措施,都能提高农产品的实际价格。这时,同量原料相当于较多的工业品,而土地所有者就能得到较多的享乐品、装饰品和奢侈品。”(斯密,第2卷第159页)

但是,斯密从土地所有者搾取社会一切利益这一事实得出〔X〕结论说(第2卷第161页),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始终同社会利益一致,这就荒谬了。根据国民经济学,在私有制占统治的条件下,个人从社会得到的利益同社会从个人得到的利益成反比,正像高利贷者靠浪费者得到的利益决不同浪费者的利益一致一样。

如果我们现在只顺便提一下土地所有者针对外国地产的垄断欲:例如,谷物法就来源于这种垄断欲。同样,我们在这里不谈中世纪的农奴制、殖民地的奴隶制、英国农民、短工的贫困。让我们遵从国民经济学本身的原理吧。

(1)按照国民经济学的原理,土地所有者从社会的繁荣得到利益;它从人口、工业生产的增长,从社会需要的增长,一句话,从社会财富的增长得到利益,正如我们上面所考察的,这种增长与贫困和奴役的增长是一致的。房租上涨和贫困增长之间的关系,就是土地所有者从社会得到利益的一个例子,因为随着房租的上涨,地租,即房基地的租金也增长。

(2)根据国民经济学家们本身的看法,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同租地农场主即社会的相当大一部分人的利益是敌对的。

〔XI〕(3)因为租地农场主支付的工资越少,土地所有者能够向租地农场主索取的地租就越高,又因为土地所有者向租地农场主索取的地租越高,租地农场主就把工资压得越低,所以,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同雇农的利益是敌对的,正如工厂主的利益同他的工人的利益是敌对的一样。土地所有者的利益也要求把工资压到最低限度。

(4)因为工业产品价格的实际降低可以提高地租,所有,土地所有者从工业工人工资的降低、资本家之间的竞争、生产过剩以及工业发展所造成的一切灾难直接得到利益。

(5)由此看来,如果说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同社会的利益完全不一致,并且同租地农场主、雇农、工业工人和资本家的利益相敌对,那末,从另一方面来看,一个土地所有者的利益,由于竞争的缘故,也决不会同另一个土地所有者的利益一致。我们现在就来考察一下这种竞争。

大地产和小地产之间的相互关系一般是与大资本和小资本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样的。但是,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必然引起大地产的积累和大地产对小地产的吞并。

〔XII〕(1)工人和劳动工具的相对数量,在任何地方也不像在地产中那样随着基金的增大而减少的那麽多。同样,全面利用的可能性,生产费用的节约和巧妙的分工,在任何地方也不象在地产中那样随着基金的增大而提高的那麽多。不管地块多麽小,耕种这块土地所必要的劳动工具如犁、锯等等的数量到一定限度便不能再减,而地产的面积则可以大大缩小,不受此限。

(2)大地产把租地农场主用于改良土地的那笔资本的利息供自己积累。小地产则不得不把自己的资本投入这方面。因而,对它来说,这全部利润便化为乌有。

(3)每一像社会改良都对大地产有利而对小地产有害,因为这种改良总是要求小地产付出越来越多的现款。

(4)还要考察一下关于这种竞争的两个重要规律:

(a)生产人们食物的耕地的地租,决定其它大部分耕地的地租。(斯密,第1卷第331页)

归根结底只有大地产才能生产家畜之类的食物。因此,大地产决定其它土地的地租,并能把它降低到最低限度。

在这种情况下,自耕的小土地所有者和大土地所有者的关系,正像拥有自己的工具的手工业和工厂主的关系一样。小地产简直成了劳动工具。〔XVI〕对小土地所有者说来,地租完全消失了,留给他的至多只是他的资本的利息和他的工资:因为通过竞争,地租可能降低到刚好相当于并非土地所有者本人所投入的那笔资本的利息。

(b)此外,我们已经听说,如果土地、矿山或渔场的富饶程度相等和经营水平相等,那末产品就同资本的大小成比例。因而,大土地所有者总是取得胜利。同样,如果资本相等,那末产品就同土地的肥力成比例。因而,在资本相等的条件下,胜利属于较肥沃土地的所有者。

(c)“一般说来,一个矿山是富饶还是贫瘠,要看用一定量的劳动从这个矿山所取得的矿物量。”(斯密,第1卷第345-346页)“最富饶的煤矿的产品价个也调节邻近一切矿井的煤的价格。土地所有者和企业主都会发现,如果他们的产品的卖价比邻近矿低一些,土地所有者就能得到更多的地租,企业主就能得到更多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邻矿也不得不按同一价格出卖自己的产品,虽然他们不大有能力这样做,虽然这种价格会越来越降低,有时还会使他们完全失去地租合力润。结果,一些矿井完全被放弃,另外一些矿井提供不了地租,而只能由土地所有者本人开采。”(斯密,第1卷第350页)“秘鲁银矿发现以後,欧洲的银矿大都废弃...古巴和圣多明各的银矿,甚至秘鲁的老矿,也都发生同样的情况。”(第1卷第353页)

斯密在这里关于矿山所讲的这些话,或多或少也适用于一般的地产。

(d)“应该指出,土地的普通市场价格始终取决于普通市场利息率...如果地产大大低于货币利息,那末,谁也不愿购买土地,土地的普通市场价格会很快下跌。反之,如果地租的收益抵补货币利息而绰绰有余,那末,所有的人都愿争购土地,土地的普通市场价格同样会很快回升。”(〔斯密〕,第2卷第〔367〕-368页)

从地租和货币利息的这种关系可以得出结论说,地租必然越来越降低,以至最後只有富有的人才能靠地租过活。因而土地不出租的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竞争便不断加剧。一部分土地所有者破产。大地产进一步集中。

〔XVII〕其次,这种竞争还会使大部分地产落入资本家手中,资本家同时也成为土地所有者,正如较小的土地所有者现在一般仅仅作为资本家存在一样.同样,一部分大土地所有者同时也成为公业家。

因此,最终的结果是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差别消失,以至在居民中大体上只剩下两个阶级:工人阶级和资本家阶级。地产买卖,地产转化为商品,意味着就贵族的彻底没落和金钱贵族的最後形成。

(1)浪漫主义者为此留下感伤的眼泪是我们所不取的.他们总是把土地的买卖中的卑鄙行为同土地私有权的买卖中包含的那些完全合理的、在私有范围内必然的和所期望的後果混为一谈。首先,封建地产按其本质说来是已买卖了的土地,已是同人相异化并因而已少数大领主的形态与人相对立的土地。

封建的土地占有已经包含土地做为某种异己力量对人们的统治。农奴是土地的附属物。同样,长子继承权享有者即长子,也属于土地。土地继承了他。私有财产的统治一般是从土地占有开始的;土地占有是私有财产的基础。但是,在封建的土地占有制下,领主至少在表面上看来是领地的君主。同时,在封建领地上,领土和土地之间还存在着比单纯物质财富更为密切的关系的假象。地块随他的主人一起个性化,有他的爵位,即男爵或伯爵的封号;有它的特权、它的审判权、它的政治地位等等。土地彷佛是它的主人的无机的身体。因此俗语说:“没有无主的土地。”这句话表明领主的权势是同领地结合在一起的。同样,地产的统治在这里并不直接表现为单纯的资本的统治。属于这块地产的人们对待这块地产毋宁说就像对待自己的祖国一样。这是一种最狭隘的民族性。

〔XVIII〕正像一个王国给它的国王以称号一样,封建地产也给它的领主以称号。他的家庭史,他的家世史等等-对他来说这一切都使他的地产个性化,使地产名正言顺地变成他的家世,使地产人格化。同样,那些耕种他的土地的人并不属于短工的地位,而是一部分像农奴一样本身就是他的财产,另一部分对他保持着尊敬、忠顺和纳贡的关系。因此,领主对他们的态度是直接政治的,同时又有某种感情的一面。风尚、性格等等依地块而各不相同;它们彷佛同地块联结在一起,但是後来把人和地块联结在一起的便不再是人的性格、人的个性,而仅仅是人的钱袋了。最後,封建领主并不力求从自己的地产取得最大可能的收益。相反地,他消费那里的东西,而心安理得地让农奴和租地农场主去操心新财源的开辟。这就是贵族对领地的态度,它给领主罩上浪漫主义的灵光。

这种假象必将消失,地产这个私有财产的根源必然完全卷入私有财产的运动而成为商品;所有者的统治必然要失去一切政治色彩,而表现为私有财产、资本的单纯统治;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必然归结为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经济关系;所有者和他的财产之间的一切人格的关系必然终止,而这个财产必然成为纯实物的、物质的财富;与土地的荣誉联姻必然被基于利害关系的联姻代替,而土地也象人一样必然降到买卖价值的水平。地产的根源,即卑鄙的自私自利,也必然以其无耻的形式表现出来。稳定的垄断必然变成动荡的、不稳定的垄断,即变成竞争,而对他人血汗成果的悠闲享受必然变成对他人血汗成果的忙碌交易。最後,在这种竞争的过程中,地产必然以资本的形式既表现为对工人阶级的统治,也表现为对那些随着资本运动的规律而升降浮沉的所有者本身的统治。从而,中世纪的俗语“没有不属领主的土地”被现代俗语“金钱没有主人”所代替。後一俗语清楚地表明了死的物质对人的完全统治。

〔XIX〕(2)关于地产的分割或不分割的争论,应该指出下面一点:

地产的分割是对地产大垄断的否定;但是分割只有使垄断普遍化才消灭垄断。地产的分割并不消灭垄断的基础-私有制。它只触及垄断的形式,而不触及垄断的本质。结果,地产的分割成了私有制规律的牺牲品。因为地产的分割是适应工业领域的竞争运动的。除了工具分散和劳动相互分离(应当同分工区分开来:这里不是一件工作由许多人来分担,而是大家各自从事同样的劳动,这就是无数次地重覆同样的劳动)这种经济上的不利之外,这种分割也和上述的竞争一样,必然重新转化为积累和积聚。

因此,凡是进行地产分割的地方,就只能或者回到更加丑恶的形态的垄断,或者否定扬弃地产分割本身。但这不是回到封建的土地占有制,而是消灭整个土地私有制。对垄断的最初扬弃总是使垄断普遍化,也就是使它的存在范围扩大。扬弃了具有最广泛的、无所不包的存在形式的垄断,才算完全消灭了垄断。联合一旦应用于土地,就享有大地产在经济上的好处,并第一次实现分割的原有倾向-平等。同样,联合也就通过合理的方式,而不在借助于农奴制度、领土统治和有关权的荒谬的神秘主义来恢复人与土地的温情脉脉的关系,因为土地不再是买卖的对象,而是通过自由的劳动和自由的享受,重新成为人的真正的自身的财产,地产分割的巨大好处是,一大批不再甘心忍受农奴制奴役的人,将以不同于工业的方式,由于财产而灭亡。

至于说到大地产,它的维护者总是用诡辩的方式把大农业在经济上的好处同大地产混为一谈,彷佛〔这种〕好处不是恰恰通过这种财产的废除,〔XX〕才能一方面最充份地发挥出来,另一方面第一次成为社会的利益。同样,这些维护者还攻击小地产的商贩心理,彷佛大地产甚至在它的封建形式下也不是潜在地包藏着商贩行为,更不用说现代英国的地产形式了,在那里,土地所有者的封建主义是同租地农场主的牟利和勤勉结合在一起的。

大地产可以把地产分割对垄断的责难回敬给地产分割,因为地产分割也是以私有财产的垄断为基础的,同样,地产分割可以把对分割的责难回敬给大地产,因为那里也是分割占统治地位,只不过采取不动的,冻结的形式罢了。总之,私有财产是以分割为基础的。此外,正如地产分割要重新导致资本主义类型的大地产一样,封建的地产,不管它怎样设法挣脱,也必然要遭到分割,或者至少要落到资本家手中。

这是因为大地产,像在英国那样,把绝大多数居民推进工业的怀抱,并把它自己的工人压搾到赤贫的程度。因此大地产把国内的贫民和全部活动都推到敌对方面,从而促使自己的敌人即资本、工业的势力的产生和壮大。大地产把国内的大多数居民变成工业人口,从而使他们为大地产的敌人。如果工业实力达到高度发展,像现在英国那样,那末工业就会逐步地迫使大地产把它的垄断针对外国,迫使它同外国的地产进行竞争。因为,在工业的统治下,地产只有通过针对外国的垄断才能确保自己的封建权威,从而不受与它的封建本质相矛盾的一般商业规律支配。而地产一旦卷入竞争,它就要象其它任何受竞争规律支配的商品一样遵循竞争的规律。它同样会动荡不定,时而缩减,时而增加,从一个人手中转入另一个人手中。〔XXI〕直接的结果就是地产分散到许多所有者手中,并且无论如何要服从于工业资本的权力。

最後,那种靠强力维持下来并在自己旁边产生了可怕的工业的大地产,要比地产分割更快产生危机,因为在地产分割条件下工业的权力总是处于次要地位。

正如在英国那样,大地产就它力求搞到尽可能多的货币而言,已经失去自己的封建性质,而具有工业的性质。它给所有者带来尽可能多的地租,而给租地农场主带来尽可能多的资本利润。结果农业工人的工资就被降到最低限度,而租地农场主阶级就在地产范围内代表着工业和资本的权力。由于同外国竞争,地租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再形成一种独立的收入了。大部分土地所有者不得不取代租地农场主的地位,而租地农场主则有一部分沦为无产阶级。另一方面,有许多租地农场主也占有地产;这是因为有优裕受入的大土地所有者大都沉缅于挥霍,并且一般都没有能力领导大规模的农业;他们往往既无赀本又无能力来开发土地。因此,他们中间也有一部分人完全破产。最後,为了经得起新的竞争,已经降到最低限度的工资不得不进一步降低。而这就必然导致革命。

工业必然以垄断的形式和竞争的形式走向破产,以便学会相信人,同样,地产必然以这种方式或那种方式发展起来,以便以这些方式走向不可避免的灭亡。

〔异化劳动〕

〔XXII〕我们是从国民经济学的各个前提出发的 。我们采用了它的语言和它的规律。我们把私有财产,把劳动,资本,土地的相互分离,工资,资本利润,地租的互相分离以及分工,竞争,交换价值等概念当作前提。我们从国民经济学本身出发,用它自己的话指出,工人降低为商品,而且是最贱的商品:工人的贫困同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成正比;竞争的必然结果是资本在少数人少中积累起来,也就是垄断的更可怕的恢复:最後,资本家和他靠地租生活的人之间,农民和工人之间的区别消失了,而整个社会必然分化为两个阶级,即有产者阶级和没有财产的工人阶级。

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现实出发,但是,它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它把私有财产在现实中所经历的物质过程,放进一般的,抽象的公式,然後又把这些公式当作规律。它不理解这些规律,也就是说,它没有指明这些规律是怎样从私有财产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国民经济学没有给我们提供一把理解劳动和资本分离的钥匙。例如,当它确定工资和资本利润之间的关系时,它把资本家的利益当作最後的根据:也就是说,它把应当加以论证的东西当作前提。同样,竞争到处出现,却用外部情况来说明。国民经济学也根本没有告诉我们,这种似乎偶然的外部情况在多大程度上仅仅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过程的表现。我们已经看到,交换本身在它看来是偶然的事实。贪欲以及贪欲者之间的战争即竞争,是国民经济学家所推动的唯一的车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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