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特教授手搭后背,在大讲堂的天井附近来回踱步。“史蒂文法官表达异议的论点在哪里?”他回到讲台,扫看了一眼花名册,“邓……肯先生?”他抬头看着我说道。
见鬼。昨晚我熬了通宵才把论文写完,为了不在课堂上打瞌睡,我可是喝了一大杯哥本哈根咖啡。我只是粗略地浏览过一遍案例。这节课一百多号学生,教授点名让我回答问题的概率实在小到不值一提。但偏偏今天是我倒霉的日子。我被抓了个措手不及。
“史蒂文法官……不同意多数法官的论点在于……呃……”我翻阅着书页,面颊涨得通红。
“嗯,是的,邓肯先生,所谓的异议一般来讲就是不同意大多数人的观点。我相信这也是人们管他们叫作‘异见人士’的原因。”
“是的,先生,他……他不认可多数法官对《第四修正案》的释法——”
“你一定是把史蒂文法官的意见同布伦南法官的意见弄混淆了,邓肯先生。史蒂文法官的异议并没有提到《第四修正案》。”
“呃,是的,我不明白——我的意思是我弄混淆了……”
“也许你是不明白,邓肯先生。卡尔森女士,能够劳驾你帮邓肯先生一把吗?”
“史蒂文法官的论点在于,如果在最坏的情况下,最高法院出面干涉州法院做出的裁决扩宽了联邦宪法的适用范围的话,那就不应该出面干涉……”
这是我第一次让令人闻风丧胆的魏特教授弄得焦头烂额,这才是我在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第一学年的第四周,我看向坐在讲堂另一头第三排的那个出口成章的女子,心里暗自发誓:这将是你最后一次毫无准备地来听课,你这个大傻瓜。
然后,我的目光聚焦在她的身上,她就坐在第三排,胸有成竹,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地给出了她的答案:“……这是扩宽适用范围,而不是提升权威价值,而只要州一级还存在适当且独立的裁决权力的话……”
我感觉彻彻底底地折服了。
“这人……是谁啊?”我细声问身旁的丹尼。丹尼比我长两个学年——他在读三年级——几乎所有人他都认识。
“那是蕾切尔,”他轻声回答,“蕾切尔·卡尔森。法学三年级。还打败了我,成了学校法学评论的编辑。”
“她什么来历?”
“你是问她是否单身吗?不知道。不过你一定对她有了个不错的第一印象。”
课堂结束,我的心脏仍旧怦怦直跳。我从座椅上飞腾跳起,一心想要赶去走廊,在由学生组成的人山人海之中找到她。
栗色短发,牛仔夹克……
……蕾切尔·卡尔森……蕾切尔·卡尔森……
就在那儿。我找到了她。穿过拥挤的人群,在她正准备从前行的学生中分开,朝另一扇门走去之前赶上了她。
“嘿——”我有些上气不接下气。我的声音是否在颤抖?
她转过身看着我,澄澈碧绿的双眼,眉梢微扬。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精致挺拔的面庞。“嗨……”她略带踌躇,试着要记起我的脸。
“呃。嗨。”我提了提肩上的书包,“我,呃,只是想向你道声谢,你知道的,刚才多亏你替我解了围。”
“噢。没关系。你是一年级新生吗?”
“于心有愧。”
“我们都难免有这么一出。”她说道。
我深吸一口气:“那么,呃,你在……我是想问……你,呃,准备做什么呢?”
我这是怎么一回事?麦尔顿教官的百般折磨我都挺过来了。不论是水刑,被人殴打,让人吊起来,还是被伊拉克共和国卫队威胁着要执行死刑,我全都挺过来了。可为什么突然之间我口吃了?
“现在吗?哦,我……”她朝一边点头。我生平第一次朝她即将要去的地方望了一眼——女厕所。
“噢,原来你是要……”
“是啊……”
“你应该的。”
“我应该的?”她觉得有些好笑。
“是啊,我的意思是说,人有三急,不去不行——要是强憋着——我是说——你想去就得去,对吧?”
我他妈的到底出什么毛病了?
“对,”她说道,“嗯……很高兴认识你。”
我甚至能听到她在厕所里的笑声。
距离第一次邂逅她已经过去了一周时间,而她的音容笑貌却依然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我斥责自己:在法学院的第一学年就应该倾尽全力学习,这是树立自我的关键一年。但是不管我多么努力将注意力集中在属人管辖权的最低联系原则,或者疏忽赔偿的法律要素,或者合同法中的镜像原则,那个坐在第三排、选修联邦管辖的女孩总是浮现在我的眼前。
丹尼向我透露了情报:蕾切尔·卡尔森来自明尼苏达西部的一个小镇,本科毕业于哈佛大学,如今获得了社会公益拨款,来到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法学院深造。她在学校《法律评论》期刊担任主编,班级排名第一,已经有一个非营利性组织的工作在向她招手,主要职责是为穷人提供法律援助。她是个可爱但是文静的人。社交低调,喜欢和学校年长一些的非本校本科直升生一起出游。
好啊,真走运,我自忖。我也不是本校的本科直升生啊。
我终于鼓足勇气,在图书馆找到了她,当时她和几个朋友围坐在长桌旁。我再次告诫自己,这个主意可不妙。但是我的腿脚却不听使唤,突然之间,就来到了她的桌旁。
她看到我向她走来,停住了手里的笔,抬头注视着我。
我宁愿私下交流,但是我害怕,如果这次错失机会,那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那就上啊,你个白痴,趁还没有人去叫保安。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将其打开,又清了清嗓子。整桌子所有的人都把目光停留在了我的身上。我开始读了起来:
缘起两度邂逅,表现无可救药。
奈何嘴笨舌拙,老驴也戴高帽。
如今再三尝试,良缘天作难料。
心意尽诉尺素,不负韶华相照。
我偷眼看她,她觉得好笑,脸上绽放着迷人光芒。“她没有走开。”我说道,这句话逗乐了她的一个朋友,开局不错。
我的名字叫作乔。我是本地人,来自一个靠近布默尔的小镇。
彬彬有礼,善于倾听,富有幽默感。
然而没钱,没车,更没有诗人的才华,但是我有一个强大的大脑,虽然我总是不显山不露水。
这一段话又让她的朋友咯咯直笑。“这是真的,”我对蕾切尔说道,“我能读会写,干啥啥都会。”
“我相信,我相信。”
“我能继续读下去吗?”
“当然可以。”她挥了挥手。
你来此学习深造,我的兄弟如是告诉我。还记得魏特教授?
出于某种原因,我注意力无法集中。
平等保护法的章节,法律法规和族裔配额,然而满脑子都是这个明尼苏达的碧眼女孩。
她止不住笑,脸颊泛起红晕。桌旁的其他女子都在鼓掌叫好。
我弯下腰,大大地鞠了一躬。“非常感谢你,”我尽最大努力模仿“猫王”埃尔维斯,“一整个星期我都会在此恭候。”
蕾切尔没有看我。
“我的意思是说,我也许不该把明尼苏达写进打油诗……”
“没关系,真让人印象深刻。”她附和道,双眼紧闭。
“那好,那好。女士们,原谅我就此失陪,我要装作一切进展顺利,权且见好就收。”
我脚步走得尤其慢,等着她追上来——如果她愿意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