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白松高处,巴赫静静聆听,等待时机,她的步枪瞄准器从树枝之间对准了木屋的后部。
在哪里?她心想,直升机到底在哪里?
她错过了时机。刚才那个人就是他,她现在肯定了,就是跟在总统身后进入木屋、骨瘦如柴、蓬头垢面的那个男人。哪怕再给她几秒钟确认,那个男人现在早就死了,而她也坐到了飞机上。
但兰科在那年夏天教她的三个月里说过的一句话回荡在耳边:打偏了比压根儿没开枪还要糟糕。
小心驶得万年船。在这最后的几个小时里,他说不定还会出来,为她送上第二次机会。他到目前为止还没出现,还没走出木屋,这一点并没有让她的决定显得不合理,甚至是错误的。
她的耳机里传出了轻柔的《D大调加沃特舞曲》,是威廉·弗里德曼·赫尔佐格在十二年前演奏的,那是为铃木学院的学生准备的教程。这并不是她最喜欢的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的作品:老实说,她一直不太喜欢这首曲子,宁愿听合奏曲的版本,也不愿意听小提琴独奏版。
但她不能放弃这首曲子。她记得她曾用母亲的小提琴演奏过这首曲子,一开始她弹得很不灵巧,听来十分别扭,但时间长了就熟练了,从只能弹奏几个音符到可以优雅娴熟地弹出整首曲子。她母亲站在她旁边,轻声指导她,纠正她的每一次动作。琴弓要放开一些……太用力了!……第一段要用力……用力,一点点,一点点……再来一遍……琴弓要稳,亲爱的……手指的移动慢一些,但琴弓不要慢……琴弓不要慢!好啦,亲爱的,我来做一遍给你看。
她母亲拿过小提琴,按照记忆演奏了这段《加沃特舞曲》,她是那么自信,激情四射,沉浸在音乐中,将炸弹和炮火都关在了外面,在音乐的轻柔魔咒下,这栋房子是安全的。
她哥哥在小提琴上更有天赋,不仅因为他比她大两岁,多接受了两年培训,还因为演奏小提琴对他而言轻而易举,仿佛小提琴是他的一部分,而不是单独的乐器,仿佛演奏出美妙的音乐对他而言就跟说话或呼吸一样,是自然的事。
他有的是小提琴。她有的却是步枪。
是的,步枪。但这是最后一次了。
她看看手表。到时间了。甚至都过时间了。
为什么什么都没发生?
直升机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