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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当前章节:15406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5:29

埃尔温垂下眼皮,柔声说道:“果真如此,那就太幸福了。”

“那就这么定了,”她说,把勺子上搅拌咖啡时沾上的鲜奶油舔得干干净净。“就这么定了。不过有一个条件,必须讲明。不,这条件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告诉过你了,我已经安排好下一次的投胎了。你的灵魂,我就不要了。我现在的条件是这样的:你从中午到半夜选中的姑娘,总数必须是单数。这一条是必需的,不可更改的。否则我就不能为你做任何事情。”

埃尔温清清嗓子,几近耳语地问:“可是——我怎么知道?比如说,我看中了一个——然后怎么做呢?”

“啥也不做,”蒙德太太说,“你的感觉,你的欲望,就是她们遵从的命令。不过,为了让你放心,你每选中一个我就给你一个信号——比如一个微笑,不一定非冲着你笑,或是人群中偶然听到的一句话,或是脸上突然泛起红晕——如此等等。不用担心,到时会知道的。”

“还有……还有……”埃尔温含含混混地说,两只脚在桌子底下拖来拖去,“这么下去到底会——啊——发生什么呢?我只有一间很小很小的屋子。”

“这你也不用担心,”蒙德太太说,说着站起身来,束腰咯吱咯吱响,“现在你该回家去了。好好休息一夜没有坏处。我搭车顺路带你回去。”

坐在敞篷出租车上,晚风在繁星闪烁的天空和反射着灯光的柏油马路之间吹拂,可怜的埃尔温觉得无限得意。蒙德太太挺身端坐,交叉的双腿形成一个锐角,城市的灯光闪动在她那宝石般的眸子里。

“你到家了,”她碰碰埃尔温的肩膀说,“再见。”

一大杯掺了白兰地的浓啤酒可以引发无数幻梦。翌日早晨埃尔温醒来时就是这样想的——他昨晚肯定喝多了,和那个滑稽妇人的谈话全是酒后幻想。这种酒后美梦经常出现在童话故事中,我们的这位年轻人也和童话中写的一样,很快认识到自己这么乱想是不对的。

教堂的报时钟开始吃力地打响正午十二点,他出了门,星期天的礼拜钟声也激动地加入到报时钟声里。他的房子附近有一个小公园,里头的公厕周围长着波斯紫丁香,轻盈的微风吹得花儿摇摇摆摆。鸽子有的栖在一尊德国公爵的旧石像上,有的沿着孩子们玩耍的浅沙坑摇摇摆摆地走来走去。孩子们穿着法兰绒衣服,有的用玩具小铲挖沙子,有的在玩木头火车,衣服后襟高高翘着。亮闪闪的椴树叶在风中摇曳,卵石小径上抖抖索索地落下它们的影子,像一个个黑桃A。散步的人走过来,叶影就成群结队轻飘飘地爬上那人的裤腿、裙裾,又往上爬,散落在肩头和脸上。一会儿这叶影的大军又整体跌落,返回地面,几乎一动不动,静静地等着下一个行人走过。在这片树影斑驳之处,埃尔温注意到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姑娘,正蹲下来用两根手指逗弄一只毛茸茸的小胖狗,小狗肚子上长着几个肉瘤。她低着头,露出了后颈,脊椎骨的曲线也显了出来。脸庞娇美红润,两片肩胛骨间有一道柔美的凹沟。阳光从树叶间照进来,闪动在她栗色的头发上,宛如头发中闪动着一缕缕金灿灿的小发辫。她一边继续逗弄小狗,一边抬起屁股半直起腰来,在小狗的头顶上方拍拍手。小胖狗在卵石路上打了个滚,跑开几步远,一侧身躺了下来。埃尔温在一张长凳上坐下,朝姑娘脸上投去提心吊胆又欲罢不能的一瞥。

凭他敏锐而完美的洞察力,这一瞥已经把她看得清清楚楚,即使与她青梅竹马地相处多年也不见得能比他这一瞥多看出些她的容貌特点来。她略显苍白的嘴唇一抽一抽地动,好像在学小狗每一个细微的动作。她的眼睫毛机灵地跳动,带着笑意的眼睛闪出欢快的光彩。不过最迷人的也许是勾画出她脸蛋的曲线,现在略微侧着脸,曲线更加分明;那是一条斜下来的线,自然美得无以言表。她突然跑了起来,露出两条好看的小腿,那只毛茸茸的小狗跟在她后面,像个毛线团一般翻滚。埃尔温突然想起他现在是有神奇能力的人,便赶快屏住呼吸,等待着蒙德太太说好的信号。就在此刻,那姑娘跑着跑着忽然回过头来,冲着老是追不上她的小胖狗笑了一笑。

“第一个。”埃尔温自言自语道,心里不同寻常地得意,从长凳上站了起来。

他沿着卵石小径走去,穿着一双只在星期天才穿的棕色皮鞋,锃光瓦亮,踩在卵石上咔嚓咔嚓响。他离开小公园中这块绿洲,穿过公园,向阿玛德斯大道走去。他的眼睛在左顾右盼吗?唉,是在左顾右盼。不过,那个白衣姑娘不知为何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比他记忆中的任何印象都要强烈,好像是一道阳光照来,眼前跳动起一块盲区,阻碍着他找到另一个意中人。但这块盲区的障碍很快消失了,在装着电车时刻表的玻璃柱站牌跟前,我们这位朋友瞧见了两个年轻的女士。二人长得惊人地相似,由此判断,这是两姐妹,也许还是孪生姐妹。她们正在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某一条电车路线,声音很好听。两人都长得小巧玲珑,身着黑色丝裙,眼睛灵活欢快,抹着口红。

“这正是你要乘的车。”其中一个翻来覆去地说着。

“请把这两个都给我。”埃尔温立即提出了要求。

“对,当然要乘这路车。”另一个在回答她的妹妹。

埃尔温继续沿大道走去。存在着最佳选择的漂亮街道他全都知道。

“三个了,”他自言自语道,“是单数。目前来看进展顺利。可惜现在不是半夜时分……”

她甩着手提包从莱拉旅馆的台阶上走下来,这是当地最好的旅馆之一。她的男伴长着刮得发青的大下巴,跟在她身后,放慢脚步,点着了他的雪茄烟。那位女士长相可爱,没戴帽子,短头发,前额上垂下一绺刘海,这模样看上去就像一个扮演少女的小男孩。这时她在那位模样可笑的对手的贴身护卫下走了过去,埃尔温注意到她的外套翻领上别着一朵人工的鲜红玫瑰,与此同时也看见一块广告牌上的画:一个留着金黄大胡子的土耳其人,三个醒目的大写字母“YES”,底下写着一行小字:“我抽烟只抽东方的玫瑰牌香烟。”

这样就是四个,可以被二整除,于是埃尔温着急起来,得赶快把这个数字变成单数。大道边的一条小巷里有一家便宜的餐馆,他星期天如果不想吃房东太太做的房客饭,就到这儿来吃。偶尔有一两回他也在这里搜寻姑娘,看上的姑娘中有一个就在餐馆里打工。他走进餐馆,点了他最喜欢吃的菜:血肠配德国酸菜。他坐的餐桌挨着电话。一个戴圆顶礼帽的男子拨通电话,开始热烈地闲聊,那劲头就像是猎狗嗅到了野兔的踪迹。埃尔温抬眼四处瞟瞟,瞟到吧台那里——他原来看见过三四次的那个姑娘就在那儿。她长着一张有雀斑的黄脸,如果土黄色算得上漂亮颜色,那她也能算得上漂亮。她抬起赤裸的双臂摆放洗净的啤酒杯,这时候埃尔温看见了她腋窝里的红色腋毛。

“好的,好的!”那个男子冲着话筒狂叫。

埃尔温打了一个饱嗝,舒了一口气,走出了小餐馆。他觉得胃里发沉,需要小睡一阵。老实讲,那双新皮鞋就像螃蟹一样夹脚。天也变了,空气闷热。热腾腾的天上涌起大团大团的半圆形云彩,一团接一团地聚集到一起。街道上的行人越来越少。能感觉出家家户户都响起了星期天午后小睡的鼾声。埃尔温上了一辆有轨电车。

电车开了。埃尔温把他汗津津的苍白的脸转向车窗,可是没有姑娘走过。买车票时他注意到车内通道的另一边坐着一个女人,背冲着他。她戴着一顶黑丝绒帽,穿着一件浅色连衣裙,图案是半透明的淡紫底色上绘着簇拥纠缠的菊花。透过这半透明的图案,隐约可见她衬裙的肩带。这位女士雕像一般的身型引起埃尔温的好奇,想看看她的模样如何。她的帽子动了动,接着像一艘黑色的轮船一样开始掉过头来,这时他像平时那样先把目光移向别处,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望望坐在他对面的一个男青年,又瞅瞅自己的手指甲,还看了看一个坐在车厢尾部打瞌睡的红脸小老头。如此一来,就为进一步合情合理地四下多望几眼奠定了一个出发点,他把漫不经心的目光移向那位女士,她也正好朝他这边看过来。原来是蒙德太太。她那张已经不年轻的丰满脸庞因天热渗出了红点,两道男性化的剑眉倒竖在目光如棱镜一般锐利的眼睛上方。双唇紧闭,嘴角上挂着一丝略带嘲讽的微笑。

“下午好,”她用轻柔沙哑的嗓音说道,“过来坐这儿吧。现在我们可以随便聊聊。事情进行得怎么样?”

“只有五个。”埃尔温不好意思地答道。

“不错,是单数。我建议你就此打住。到午夜时分——噢,对了,我想我还没有告诉你——到了午夜时分,你就到霍夫曼大街来。知道这条街在哪儿吗?到了就在十二号楼和十四号楼之间找。那里本来是块空地,现在将变成一幢有围墙的花园别墅。你选中的几位姑娘将坐在软垫和地毯上等你。我在花园门口迎接你……不过有一点要明白,”她意味深长地笑笑,又说,“我不会随你进去。到时你会记得地方的吧?大门正前方会有一盏崭新的街灯。”

“噢,还有一事,”埃尔温鼓起勇气说,“让她们先打扮一番——我的意思是让她们看上去和我选中她们时一模一样——也让她们高高兴兴,含情脉脉。”

“这是自然的啦,”蒙德太太答道,“你对我讲了也好,不讲也罢,方方面面都会如你所愿。不然的话,整桩事情就毫无意义,何必干起来呢,你说是不是?不过,亲爱的孩子,你得承认——你差一点就把我也收作你的妻妾了。别,别,不用害怕,我逗你玩呢。好啦,你到站了。适可而止可谓非常明智。五个也就行了。午夜过几秒再见,哈哈!”

一回到自己的房间,埃尔温马上脱掉皮鞋,手脚摊开躺在床上。傍晚时分他醒了过来。邻居家的留声机里飘荡出流畅的男高音,正酣畅淋漓地唱着:“我渴放(望)幸胡(福)——” (1)

埃尔温开始回想:第一个,白衣少女,她是这一批中最淳朴自然的了。也许我选得心急了点。唉,好吧,急就急了,也没什么害处。接下来玻璃柱站牌跟前的孪生姐妹。涂脂抹粉,青春靓丽。跟她们在一起肯定快活。然后是第四个,莱拉旅馆的玫瑰,像个男孩。这一个也许是最好的。最后一个,啤酒馆里那只狐狸,也不错。可只有五个。不算多嘛!

他两手放在脑后趴着躺了一会儿,听着那个渴望幸福的男高音,心里想:五个。不,这不行。可惜不是星期一上午:是星期一的话,就可以选前几天见过的三个女售货员——唉,还有那么多的美女等我去发现呢!平时找到最后,总会碰上一个妓女的。

埃尔温穿上他经常穿的那双皮鞋,梳梳头发,匆匆出了家门。

快到九点钟时,他又物色到了两个。其中有一个是他在一家咖啡店吃三明治、喝了两杯荷兰杜松子酒时发现的。当时她正兴致勃勃地跟她的男伴说话,那人是个外国人,手指捋着大胡子。说的话他听不懂——不是波兰语就是俄语。她长着一双灰色的眼睛,略微有点斜,瘦削的鹰钩鼻,一笑鼻梁上就布满皱纹。她的小腿长得很标致,一直裸露到膝盖处。埃尔温观察着她,只见她飞快地打着手势,烟灰到处乱弹,落得满桌都是。突然她冒出一个德语词,就像她的斯拉夫语流中忽地打开了一扇窗。这个意外听到的词(德语中的“显然”一词)显然是个信号。另一个姑娘,也就是单子上的第七个,是在一家小型游乐场中国风格的入口处出现的。她穿着一件鲜红的上衣,配一条淡绿色的裙子。两个打打闹闹的乡下青年在她屁股上乱摸,想拉她来陪他们,她用力挣脱他们,乐得高声尖叫,露在衣领外面的脖子都胀了起来。

“我愿意,我愿意!”她最后喊着说,被两个小伙子架走了。

五彩缤纷的纸灯笼把游乐场打扮得喜气洋洋。一辆雪橇一般的彩车载着尖叫的游客沿着蜿蜒曲折的轨道呼啸而下,消失在古色古香的斗拱长廊中,然后又呼啸着一头冲进一道新的深渊。一个棚子里有四个穿着紧身内衣和运动短裤的姑娘,坐在四辆自行车的车座上(自行车没有轮子,只有车身、脚踏、手把)——一个穿红,一个穿蓝,一个穿绿,一个穿黄——赤裸的小腿正在使出全力蹬车。她们头顶上方悬挂着一个圆盘,上面转动着红、蓝、绿、黄四根指针。起初是蓝针领先,接着绿针超过了蓝针。一个男人拿着哨子站在一边,几个傻瓜甘愿下赌注,他就收钱。埃尔温盯着那几条健美的腿,它们快要露到腹股沟那儿了,蹬得正起劲。

她们肯定是极好的舞蹈演员,他心想,四个我都要了。

四根指针很听话地走到一起,形成一束,最后停了下来。

“平局!”拿哨子的男人喊道,“比赛结束,全场欢呼吧!”

埃尔温喝了一杯柠檬汽水,看看手表,朝出口走去。

十一点钟,十一个女人。我看行了吧。

他眯缝起眼睛,想象等待着他的欢乐。他很高兴记着穿了一件干净的内衣。

蒙德太太把这事说得好玄乎,埃尔温笑着心想。她当然会暗中监视我,这有什么不行的呢?这样会更有情趣的。

他垂着眼往前走,边走边开心地摇头晃脑,偶尔才抬眼察看一下街道的名称。他知道霍夫曼大街离这儿非常远,不过他还有一个钟头的时间,用不着匆忙赶路。天空又像昨晚一样,繁星密布,柏油路面宛如平静的水面熠熠闪亮,城市奇幻的灯光投到路面上,光影悠长。他走过一座大型影院,影院里射出的强光洒满了人行道。走到下一个街口,传来一阵孩子般的短促响亮的笑声,引得他抬头观瞧。

他看见前面有一个高个子老头,穿着晚礼服,身边走着一个小姑娘——还是个孩子,十四五岁,穿一条黑色低领的宴会裙。全城的人都知道这个老头,见过他的画像。他是个著名的诗人,一只老迈的天鹅,在偏远的市郊离群索居。他步履沉重,显得颇有风度,头戴一顶浅顶软呢帽,头发从帽子底下钻出来,盖在耳朵上,那颜色就像脏兮兮的棉絮。他浆过的衬衫领口处钉着一颗装饰扣,路灯一照,闪闪发光。他的鼻子又瘦又长,在薄嘴唇一侧投下一道斜斜的阴影。经过和以前同样的片刻胆怯后,埃尔温的视线停留在了那个迈着小碎步走在老诗人身旁的女孩脸上。那张脸有点怪,怪就怪在她的眼睛太过明亮,目光飞快地游移。假如她不是个小女孩的话——毫无疑问,她是那老头的孙女——会让人以为她的双唇是涂过口红的呢。她屁股一扭一扭地走着,扭得很轻很轻,两条腿也夹得很紧。她正在问老头什么事情,声音银铃般好听——埃尔温虽没有从心里暗暗发出指令,但他知道他一闪而过的隐秘愿望已经实现了。

“啊,当然,当然啦!”老头朝小女孩俯下身,哄着她说。

他们走过去了,埃尔温闻到一股香水味。他回头望望,接着又往前走去。

“嗨,当心呀。”他突然低语道,猛一下明白过来现在已经是十二个了——成了双数:我必须再找一个——半小时以内就得找到。

继续找,他觉得有点烦,但同时也高兴,又多了一次机会。

我顺路过去找一个算了,他对自己说,按下心头一丝隐隐的慌乱。肯定会找到一个的。

“说不定这一个还是最美的一个呢。”他凝视着光影闪动的夜色大声说道。

几分钟后,他又体验到了那种熟悉的美妙抽痛——一股凉气直钻太阳穴。他前面走着一个女人,步履轻快。他看到的只是她的背影,他也说不清他为什么如此强烈地盼望赶上她,擦过她的肩,瞧一眼她的脸。当然,谁都可以随便找一些辞藻来描述她的体态,她的肩部动作,她帽子的轮廓——但这又有什么用呢?看得见的线条轮廓之外尚有名堂,是某种特殊的气质,是一种动人心弦的飘逸,引得埃尔温紧追不舍。他大踏步飞快往前赶,却仍然追不上她。街灯的反光带着湿气,在他眼前摇曳闪烁。她走得很稳,她的黑色影子进入街灯的光环中时会拉长,然后滑过墙壁,到了墙边上又会扭曲变形,最后消失了。

“天啊,我非得瞧瞧她的脸不可,”埃尔温喃喃说道,“时间正在飞逝。”

过了一阵他就把时间抛诸脑后了。半夜这场奇怪的无声追逐令他陶醉。临了他总算赶上了她,又往前赶了赶,远远超过了她。可是他没有勇气回头看她,只好放慢脚步,结果她赶上来,走得太快,他来不及抬眼她就过去了。他又落后她十步开外。这时他知道了,虽然没见她的脸,她就是他的重要奖品。街道上突然闪起五彩缤纷的霓虹灯,暗了下去,又亮了起来。有一个广场得横穿过去,那儿一片漆黑。随着高跟鞋清脆的嗒嗒声又一次响起,那女人又走上了人行道。埃尔温紧跟其后,迷迷糊糊,魂不守舍;灯光朦胧,夜气潮湿,还要紧追不舍,他有点晕晕乎乎。

是什么令他如此着迷?不是她的步态,也不是她的身段,而是别的什么东西,勾魂夺魄,势不可挡,仿佛一层浓密的光晕在她全身上下闪烁。也许只是幻想,想得人心儿狂颤,如醉如痴。要么是那种可以改变整个人生的天赐良机——埃尔温不知道是什么,他只管跟着她,走过柏油路,又走过石子路,就连这些道路也好像在灯光闪烁的夜色中失去了实体一般。

接着是树木,那些春天里生长的椴树,也加入他的追猎行动:它们发出低语声,响在他的左右两侧,响在他的头顶,响在他的四周。树叶的影子像一个个黑色小心脏,杂乱交错地落在每一盏街灯的灯柱脚下。树上飘来树脂发出的清新香气,他一闻,追得更加来劲。

又一次,他追得很近了,再跨一步就能与她并肩而行了。不料她突然在一扇铁制的小边门跟前停下脚步,从手提包里摸出钥匙来。埃尔温一时收不住脚,险些撞在她身上。她朝他转过脸来,借着从翠绿的树叶间投下来的街灯灯光,他认出她就是当天上午在一条卵石小径上和一只毛茸茸的小黑狗逗着玩的那个姑娘。他立刻明白过来,立刻想起了她的妩媚,她的温柔,她的热情,她那世所罕见的笑容。

埃尔温怔怔地看着她,带着一丝苦笑。

“你该懂得羞耻,”她平静地说,“一边儿去吧。”

小铁门打开,又砰的一声关上了。埃尔温仍然站在已不再低语的椴树下。他四面望望,不知该往哪里去。走出几步后,他看见两只闪耀的气泡:一辆小轿车挨着人行道停了下来。他走上前去,在那个像橱窗里的假人般一动不动的司机肩上拍了拍。

“告诉我,这是什么街?我迷路了。”

“霍夫曼大街。”假人干巴巴地说。

这时,车后面传出一个熟悉的声音,沙哑、柔和。

“嘿,是我呀。”

埃尔温一只手搭在车门上,没精打采地应了一声。

“我活得快要腻死了,”那声音说道,“我在这里等我的男友。他会带来毒药。我和他将在黎明时分死去。你的事怎么样啊?”

“得了个双数。”埃尔温说,手指在满是灰尘的车门上划来划去。

“没错,我知道的,”蒙德太太不动声色地答道,“第十三个原来就是第一个。你干得也太差劲了。”

“真可惜。”埃尔温说。

“真可惜。”蒙德太太照说一遍,打起了哈欠。

埃尔温俯下身,吻了吻她的一只黑色大手套,叉开的五指把手套塞得满满的。然后他轻咳一声,转身走进黑暗之中。他拖着沉重的步子,两腿疼痛,一想起明天是星期一,起床会多么费劲,心里就好生郁闷。

* * *

(1)  歌者带有德国口音,将“I want to be happy”唱成了“I vant to be happee”。

恐惧

这样的情况有时候发生在我身上:夜里伏案写作,一过上半夜——也就是黑夜正步履沉重地爬山之时——我总是从昏沉沉的工作状态中清醒过来,这时黑夜已经爬过山顶,在高处摇摇晃晃,准备跌入晨雾之中。我从椅子上站起,觉得冷,极度疲倦,于是开灯进了卧室,突然在穿衣镜中瞥见自己的影子。后来又是这样的情形:在埋头工作的时候,我仿佛不认识自己一般,有一种像是好朋友分别多年后重逢时会经历的那种感觉。那一瞬间你觉得又空虚,又清晰,却反应不过来,只见他在你眼里完全是另一番模样,尽管你明白这种神秘的麻木状态如一层冰霜,很快就会化去。你看着的那人将复苏过来,闪出温暖的光,恢复他昔日的音容笑貌,又一次变得熟悉起来,于是疏远的陌生感飞快消失,你再有本事也不可能重新变得生分了。现在正是如此,我站在镜子前,一时认不出镜中人原来就是自己。我越是仔细地看自己的这张脸——一眨不眨的陌生眼睛,下巴上几缕须发的光泽,鼻子投下的阴影——就越想坚定地对自己说:“这就是我,这就是我本人。”至于为什么这就是“我”,则变得越来越不清楚;越不清楚,我就越觉得不容易把镜中的那张脸和理不清自己身份的我对上号。每当我说起这种奇怪的感觉,人们就恰当地指出我已经走上了通往疯人院的不归路。实际上,有那么一两次,我一个人深更半夜久久地伫立在穿衣镜前,望着镜中的自己,一阵毛骨悚然的恐惧传遍了全身,吓得赶紧关灯。然而,第二天一早,刮胡子的时候,我却再也不会怀疑镜中就是我自己。

还有一件事,也是在晚上,睡下了,我会突然想起自己总归难逃一死。接下来浮现在我脑海中的情景很像大剧院里的灯突然全灭了:突如其来的黑暗中有人高声尖叫,其他人也跟着喊了起来,结果便是黑灯瞎火乱成了一团,恐慌如黑天惊雷,越来越可怕——直到灯突然又亮了,戏又若无其事地继续演起来。就这样我吓得灵魂都要窒息了,仰卧在床上,瞪大眼睛,使出全身力气要战胜恐惧,力求理性地对待死亡,把它看成天天都会发生的常事一桩,无须求助于宗教信仰或者哲学思想。到头来,人还是自我安慰,说死亡还离得很远,总有时间把一切弄明白的。然而人也知道,一切都是弄不明白的。于是,黑暗中,活蹦乱跳的思绪在自己私密剧场最便宜的座位区里想着美好的凡间琐事,越想越惶恐,不由得发出一声尖叫——过了一会儿惶恐平息下来,床上的人翻身又想起了别的事情。

我总觉得这些感觉——不论是深夜照镜子时的困惑还是想到死亡时的惶恐——对大多数人来说都不陌生。如果说我会对它们多有思量,那也仅仅是因为其中蕴含着一小部分我命中注定要体验一次的最高恐惧。那种最高的恐惧,那种独特的恐惧——我试图在自己已有的词库中找到恰当的术语来描述它,可惜每每徒劳无功,连一个相配的词也没有。

我曾过得很快乐。我有过一个女友。我清清楚楚地记得第一次分离带来的痛楚。那次我去国外出差,回来时她到车站接我。我看见她站在月台上,一束灰蒙蒙的圆锥形阳光穿过车站的玻璃拱顶投射下来,她周身笼罩在一片黄褐色的阳光里。列车缓缓进站,她的脸随着滑行的车窗有节奏般地来回摆动。和她在一起,我总是感到轻松愉快。但有一次——说到这里,我又一次感到了人类语言的笨拙贫乏。不过我还是想说说,哪怕真的是胡言乱语,说过即忘。那天,她的房间里就我和她两个人。我写作,她则将一只长筒丝袜绷在一只木勺背面进行修补。她头垂得很低,一缕金发垂过耳际,有光泽的粉红色耳朵若隐若现,脖颈上的一串小珍珠项链熠熠生辉,双唇认真地噘起,使得她一侧柔嫩的面颊看上去有点凹陷。突然间,无缘无故,她的存在让我深感恐惧。这一点比原来在车站看到她时产生的感觉可怕得多。车站上只是半秒光景,不知为何,我脑子里偏偏认不出站在灰蒙蒙阳光下的就是她。一想到和我共处一室的是另外一个人,我吓呆了。怕就怕这是另外一个人 。难怪疯子见了亲人都不认识。不过她抬起头来,冲我微微一笑,眉目传情——我片刻之前感到的奇怪恐惧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让我再说一遍:这种感觉只出现过一次,我把它看作是自己的神经系统来了一次瞎胡闹,竟然忘了夜里独自站立镜前时就曾有过非常相似的体验。

她做我的情人,差不多有三年之久。我知道很多人都无法理解我们之间的关系。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天真无知的小女孩会深深吸引并牢牢抓住一位诗人的心。可是上帝呀!我是多么爱她啊!爱她那天然去雕饰的美丽,爱她乐呵呵的样子,爱她与人为善,爱她小鸟般欢快跳动的心灵。正是她的温柔单纯保护了我:在她眼里,世间的一切都像平常日子那般明净清澈。我甚至觉得她知道死后等着我们的将是什么,所以我们之间不必谈论那种话题。我们一起生活到第三年的年底,我又要外出一趟,此行时间比较长。分别前夜,我们去了趟歌剧院。我们包厢的门廊里光线昏暗,显得很神秘,放着一个深红色的小沙发,她暂且在上面坐了下来,脱掉脚上灰色的大雪靴。我帮着她将穿着丝袜的细腿从靴子中解放出来——这时我想起了从又大又笨、长着粗毛的蚕茧里化出的轻巧飞蛾。我俩走到了包厢的最前头,俯身望望底下玫瑰色的大厅,高高兴兴地等着大幕拉开。大幕是一幅结实的旧帘子,印着淡黄色的装饰画,画的是几出歌剧的场景——有头戴尖顶钢盔的鲁斯兰 (1) 和坐在大帆船上的兰斯基 (2) 。她的一只裸露的胳膊肘靠在装饰豪华的扶手栏上,差点把她珠光闪闪的小小观剧镜打落下来。

所有的观众落座之后,乐队屏住气息,准备演奏。这时出了点事:宽阔的玫瑰色剧场里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一片漆黑密密实实地压在我们头上,我只觉得如双目失明一般。黑暗中,周围的一切开始移动,恐慌哆哆嗦嗦地上升,融入女士们的尖叫声中。男士们大声叫大家保持冷静,女士们的喊声反而越发狂乱。我笑笑,和她说起话来,不过感觉到她一把抓住我的手腕,默默地扯紧我的袖口。当大厅再次亮灯后,我才发现她脸色苍白,牙关紧咬。我扶着她出了包厢。她摇摇头,抱歉地冲我笑笑,为自己像个小孩那样害怕而不好意思——可是紧接着泪水夺眶而出,求我带她回家。到了封闭的马车车厢里她才恢复了平静,将刚才擦拭汪汪泪眼的手绢展开捋平,开始解释说她一想到我明天要离开就不知有多么难过,还说刚才不出来的话,在歌剧院里扎在一堆陌生人中间度过我们的最后一晚会是多么大的错误啊。

十二小时后,我一个人坐在火车车厢里,望着窗外雾蒙蒙的冬日天空。太阳小得像颗燃烧的眼睛,随着列车前行,白雪覆盖的原野一望无际,宛如一把展开的天鹅绒巨扇。第二天我抵达了那个陌生的异国城市,就在那里,我遭遇了人生中的最高恐惧。

从头说起吧,我一连三个晚上没睡好,到第四个晚上则彻夜未眠。近年来,我失去了孤身一人的习惯,所以这几个孤独的夜晚让我痛苦不堪,无法缓解。第一个晚上,我在梦里看见了我的女孩:阳光洒满她的房间,她坐在床边,只穿了一条蕾丝睡裙,一个人笑啊,笑啊,止不住地笑。这个梦是在几个小时后偶然想起的,当时我正路过一家女式内衣店。想起来的那一刻,我发现,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欢乐——蕾丝花边、朝后仰的头、笑声——现在,在我清醒的情况下,却如此恐怖。然而我自己也说不明白,为什么蕾丝花边、朗朗笑声的梦现在变得如此令人不快,面目可憎。我有很多事要操心,烟也抽得多,所以我一直有意提醒自己要绝对保持清醒,严格控制自己的情绪。回到旅馆房间准备睡觉的时候,我总会故意吹个口哨或是哼哼两声,给自己壮胆。可是只要身后传来极其轻微的声音,哪怕是夹克从椅背滑落到地板上,我都会吓一跳,简直像个容易受惊的小孩子。

到了第五天,一夜无眠后,我专门抽出时间去闲逛。真希望接下来的故事可以用斜体字来表述。不行,就是用斜体也不行:我需要一种全新的、独特的表述方式。连日的失眠让我的头脑空空如也,脑袋就像是玻璃做的,小腿有点抽筋,也像是玻璃做的一般。我一出旅馆——对呀,现在我想我终于找到恰当的词语了。我得赶紧写下来,免得又消失不见。我走出旅馆,来到大街上,突然看到了世界的真实模样。你明白,我们每每安慰自己说这个世界没有我们就无法存在,世界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我们自己存在,就是因为我们能对自己阐述这个世界。死亡、无尽的宇宙、银河系,所有这些都令人恐惧,原因恰恰是它们超出了我们的理解能力。好吧,话说回来——回到可怕的那一天。一夜无眠打垮了我,因为前一晚失眠的折磨,我偶然走进了一座城市的中心。看着眼前的房屋、树木、汽车和人群,我心里突然不愿意接受它们就是“房屋”、“树木”,等等——不愿意把它们与日常的人类生活联系起来。我与眼前这个世界的信息交流突然中断了,我是我,世界是它自己——一个没有感知的世界。我看清了万物的真正本质。我看房屋,房屋丧失了原有的意义——就是说,看见一所房屋我们自然会想到的一切,如某种建筑风格、屋内格局、难看的房子或者舒适的房子——这一切都消失不见了,只剩下一个荒谬可笑的空壳。那个长久以来被人们重复无数次的最普通的词也是如此,只剩下毫无意义的荒谬声音:房——房,屋——屋。树木和人群也同样如此。我还明白了一张张人脸的恐怖。人体的结构、不同性别,还有“腿”、“臂”、“衣服”等概念——一概废除了,我眼前剩下的只是一件东西 而已,甚至连生物都算不上,因为这也是个人类的概念——只不过是移动过去的一件东西 。我努力回忆小时候的一次经历,想借此解除我的恐惧,但没有成功。那是儿时的一场梦,醒来之后,脖子还枕在枕头上,抬起迷离睡眼一看,只见床头上方一张神秘莫测的脸朝我伸了过来,没有鼻子,一双章鱼眼下面是一把轻骑兵那样的黑胡须,额头上长满牙齿。我尖叫一声,坐了起来,那黑胡须突然变成了眉毛,整张脸变成了妈妈的模样。原来,我刚才看到的是她整张脸倒过来的样子,实属难得。

现在,我也试图让脑子“坐起来”,这样眼前的世界才会恢复平日的模样——但没有成功。恰恰相反,我越是看得仔细,人群的面貌就越是怪诞。我惊恐不已,便求助于基本概念,看有没有比笛卡尔学说更好的观念来帮助我重新构建我们熟知的这个世界,简单、自然、大家习以为常的世界。我觉得,我如此设想的时候,正坐在一处公园的长凳上休息。我做了些什么事情,已经记不准确了。我就像是一个在街头突发心脏病的人,对过路行人、阳光和古老美丽的教堂一概不管,只顾一件事:不要断了那一口气。气是保住了,可还有一个愿望:千万不要发疯。我坚信,在那样的时刻,没有人看见过我看到的世界,它是如此赤裸,如此荒谬,令人毛骨悚然。我身旁,一只狗在雪地里嗅来嗅去,我绞尽脑汁想搞清楚“狗”是什么东西。我盯得它太紧了,它便放心地朝我爬了过来。我感到恶心,就从长凳上坐起来,走开了。就在这时,我的恐惧达到了顶点。我放弃了挣扎。我不再是一个人,只是一只肉眼,毫无目的地在这个荒诞的世界上望来望去。一看见人的脸,我就想高声尖叫。

过了一会儿,我发现自己又回到了旅馆门口。有人走上前来叫我的名字,往我软塌塌的手里塞了一张折起来的纸。我自然而然地打开了它,刚才的恐惧顿时没了踪影。我周围的一切又恢复了它们平日里平淡无奇的样子:旅馆、旋转门玻璃上不断变换的人影、刚才递给我电报的服务员那张熟悉的脸。我现在站在旅馆宽敞的大厅中央。有一个叼着烟斗、戴着花格帽的男人经过我时碰了我一下,郑重其事地道了歉。我惊呆了,感到难以忍受的剧痛,不过这一次是活人能感受到的疼痛。电报上说她快死了。

当我赶回去,坐在她的床前时,我根本没有想起要分析存在和虚无都有什么意义,那些想法也不再令我恐惧。这个我今生今世爱她胜过一切的女人就要死了,这就是我看到的一切,感受到的一切。

我扑通一声跪在她的床前时,她没有认出我。她半躺着,身后支着两个大枕头,身上盖着厚厚的毯子,人显得特别瘦小。她的头发梳向脑后,露出了太阳穴处一道细细的伤疤,平日里这道伤疤被遮在前额上一缕垂发的后面。她没有意识到我就在她跟前,只是轻轻笑笑,笑时牵动嘴角,双唇抬了一两下。我知道她已进入平静的弥留之际,神志不清,幻觉中看见了我——于是她的面前站着两个我:一个是她看不见的我自己,另一个是我的分身,我自己看不见。就这样我成了孤身一人:另一个我跟着她走了。

她的死让我从疯狂中清醒过来。平凡的人间悲痛充满了我的生活,没有空间留给其他情绪。时光流逝,她在我心中的形象越来越完美,也越来越沉寂。过去的点点滴滴,真切的小小回忆,都不知不觉消失了,或是一桩一件地消失,或是三三两两地消失,就像一幢房子窗口的灯光,随着人们入睡而逐渐熄灭。我知道自己头脑中难逃的宿命,我曾经体验过的恐惧,那种对存在的无助的害怕,迟早还会降临,到那时一定是没救了的。

* * *

(1)  Ruslan,歌剧《鲁斯兰与柳德米拉》中的男主角。该剧根据普希金的长诗写成,描写古代俄罗斯的基辅公主柳德米拉在与武士鲁斯兰举行婚礼时,被魔法师劫走。鲁斯兰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战胜魔法师,救回柳德米拉。

(2)  Lenski,歌剧《叶甫盖尼·奥涅金》中的主要人物之一。该剧根据普希金的诗体小说改编,柴可夫斯基谱曲。故事中青年诗人兰斯基因奥涅金与自己的未婚妻奥尔加调情而感到受辱,向奥涅金提出决斗,在决斗中不幸身亡。

剃刀

他团里的战友们都理直气壮地戏称他为“剃刀”。此人的正脸给人留不下印象。他的熟人一想到他,只能勾画出他侧面的样子,那样子倒是不同寻常:尖尖的鼻子犹如绘图员手里的三角板,下巴如胳膊肘一样结实,又长又细的眼睫毛总让人想起那种又顽固又冷酷的人。他就是伊万诺夫。

早些年间的人的绰号具有奇特的洞察力,那是屡见不鲜的。一个男人外号“石头”或者“stein” (1) ,他就会成为出色的矿物学家。伊万诺夫上尉,经历了一次惊心动魄的逃亡和其他无数次乏味的考验后,最终落脚柏林。他选择的行当恰恰是他的绰号早就预示过的——一名理发师。

伊万诺夫工作的理发店门面小,却很干净。店里还雇有两名年轻的专业理发师,他们对这位“俄国上尉”又友好又尊敬。店主是个表情严肃的大个子,只管收银机,把手一转,就传来银铃般的响声。还有位修甲师,贫血虚弱,肤色透亮。她面前摆放着一只小小的天鹅绒软垫,上面一批五个地放过不知多少手指,应付这些指头似乎把她的精气神耗干了。

伊万诺夫干得非常出色,虽然他德语懂得不多,多少给他带来不便,但他很快就找到了解决之道:首句里加上一个否定词“nicht”,第二句用个疑问词“was”,第三句再用个“nicht”,诸如此类不断地转换。其实他的手艺是到柏林后才学的,但尽管如此,他理发的风格却像极了俄罗斯的剃头师傅。俄国的师傅是出了名的爱滥用剪刀——瞄准一点一路剪下去,剪掉一两撮头发,然后在空中咔嚓咔嚓再剪一阵,仿佛惯性使然。这种看上去身手敏捷实则毫无用处的花式剪法正是他的看家本领,赢得了同行的尊敬。

对伊万诺夫来说,剪刀和剃刀无疑是他的战斗工具,这工具发出的金属嚓嚓声功效神奇,使他好战的灵魂得到极大的满足。他为人机敏,心中充满仇恨。自己广阔、高贵、美好的祖国被一群愚蠢的跳梁小丑打着掩人耳目的华丽口号毁坏殆尽,对此他实在无法释怀。潜伏在他心中的仇恨犹如紧紧盘起来的弹簧,蓄势待发,伺机而动。

在一个湛蓝的夏日酷热清晨,因为工作日的上午时段基本没有顾客光临,伊万诺夫的两个同事就都请了一钟头的假。老板更是因为酷热难熬,加上长久以来的欲火难耐,便悄悄带着脸色苍白又毫不反抗的瘦小修甲师进了里屋。洒满阳光的店里就剩下伊万诺夫一个人,他扫了一眼报纸,然后点了根烟,穿着白大褂,迈出店门,看起过往的行人来。

行人来来往往,一闪而过,蓝色的倒影折断在人行道的边缘上,又毫无畏惧地滑进汽车闪动的轮胎下。汽车轮胎在晒得发软的柏油马路上留下了细长的带状印记,宛如一条条蛇蜕下的华丽网状外衣。突然,一个体型结实矮小的男人,穿着一身黑色套装,头戴圆顶硬呢帽,腋下夹着一个黑色公文包,走下人行道,径直朝一身白衣的伊万诺夫走来。伊万诺夫在阳光下半眯着眼,往一旁挪开一步,让他进了理发店。

来人忽地出现在店中所有的镜子里:从侧面能看到他四分之三的脸,他脱下帽子挂在一个帽钩上,脑后露出一块苍白的秃斑来。这时那人一转身正对着镜子,镜子在大理石墙面上方闪亮,墙面上摆着绿色和金色的香水瓶,也在闪闪发亮。伊万诺夫立即认出了这张动来动去的大胖脸,脸上一对目光锐利的小眼睛,右边鼻翼下长着一颗圆鼓鼓的痣。

这人一言不发,对着镜子坐了下来,然后含糊不清地咕哝了几声,伸出一根粗短的手指轻轻拍了拍须发凌乱的脸颊,意思是“我想刮脸”。伊万诺夫惊得有些迷糊,但还是给他围好理发巾,蘸了些瓷碗里还有余热的肥皂沫,在此人的脸颊上刷起来。刷了脸,刷了下巴,刷了上唇,再小心翼翼地绕着那颗痣刷,又用食指把泡沫涂开。不过伊万诺夫完全是机械般地刷完了肥皂沫,与此人再次相遇让他吃惊不小。

现在一层轻薄的白色肥皂膜遮住了这个人眼睛以下的脸,那对极小的眼睛宛如手表机芯里的两个小小齿轮般闪着微光。伊万诺夫打开剃刀,在皮带上磨了几下,这时突然从惊诧中清醒过来,意识到这个男人此刻掌握在自己手中。

他俯身看看此人脑后苍白的秃斑,将手中泛着蓝光的刀刃贴近脸部的肥皂沫,柔声细气地说:“同志,我这厢有礼了。你离开我们那边的世界有多久了?别,请别动,一动我有可能不小心割伤你。”

那对闪烁的小小齿轮转得更快了,斜看着伊万诺夫棱角分明的脸,停住不转了。伊万诺夫用剃刀背刮去多余的肥皂沫,接着说:“同志,我可记得你。真抱歉,你那名字,我嫌恶心,就不说了。我记得约摸六年前你在哈尔科夫 (2) 审问我的情景。我记得你的签字,亲爱的朋友……可是,你看看,我现在还活着。”

接着就出现了以下情景:小眼睛四面飞转,突然紧闭起来,眼睫毛缩成一团,像个以为闭上眼睛别人就看不见了的原始人。

伊万诺夫的剃刀轻轻沿着那张冰冷的脸移动,发出沙沙响声。

“现在就你我二人,同志。明白吗?剃刀稍不留神,立刻血流满地。这一块就是突突跳动的颈部动脉。血流满地,甚至血流成河。不过我想先替你把脸体体面面地刮干净。再说了,我还有话对你讲。”

伊万诺夫用两根手指小心翼翼地提起那人肉乎乎的鼻尖,还是那么轻柔地刮起他的上唇来。

“同志,我要说的要点是,我什么都记得。我记得一清二楚,希望你也没有忘记……”伊万诺夫轻声细语地讲开了,一边不慌不忙地刮着那人一动不动仰着的脸。伊万诺夫讲的故事一定特别可怕,因为他说着说着手就停住了,俯身逼近那人的身子。那人直挺挺地坐着,活像一具尸体盖在裹尸布般的理发巾下面,凸起的眼睑也耷拉下来。

“我讲完了,”伊万诺夫叹了口气说道,“这个故事就是这样。现在告诉我,你觉得对这一切该如何补偿才算合适呢?什么东西可以和一把利剑相提并论?我再提醒你一遍,记住了,此刻就我们两个人,完完全全的你我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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