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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当前章节:15661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5:29

服务生给他端来了一份腰子馅饼,一瓶姜汁啤酒,还多开了一盏灯。华丽的灯饰上落满灰尘,水晶花灯闪烁着亮光。小矮人远远看见一道金色的灯光映亮了魔术师前额上一缕栗色的头发,他近乎透明的柔软手指忽而在亮处,忽而在暗处。和他说话的那个人站起来,抓了抓裤带,讨好地咧嘴笑笑,肖克就陪着他去衣帽间。那个美国胖子戴上一顶宽边帽,抓起肖克轻飘飘的手握别,然后一边仍在往上拉裤子,一边朝店门走去。门一开,立刻亮出一条缝,外面天色还早,餐馆里的灯光显得更加昏黄。门砰的一声沉重地关上了。

“肖克!”土豆小矮人叫道,两只短脚在桌子底下摆动。

肖克走了过来。他一面走,一面若有所思地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支点着的雪茄烟,吸了一口,喷出一团烟雾,又将烟卷放了回去。没人明白他是怎么变这个戏法的。

“肖克,”小矮人说,鼻子因喝了姜汁啤酒而变得通红,“我必须跟你谈谈。事情很重要。”

魔术师在弗雷德的桌子旁坐下,把一只胳膊肘支在桌上。

“你的头怎么样了——还疼吗?”他淡淡地问。

弗雷德拿餐巾擦擦嘴,不知从何说起,还是怕给朋友带来太多痛苦。

“顺便说一下,”肖克说道,“今晚是你我最后一次同台搭档。刚才的那个家伙动员我去美国。事情看起来相当不错。”

“我说肖克——”小矮人把面包搓成碎屑,考虑怎么说才好,“是这么回事……你要挺住,肖克。我爱上了你的妻子。今天上午你出门后,我和她……我们两个,我是说,她……”

“只是我晕船,”魔术师沉思着说,“到波士顿要整整一个星期。以前乘船去过印度。从此我一听要坐船,就像睡着了一样挪不动腿。”

弗雷德脸涨得紫红,拿桌布使劲地擦他的小拳头。魔术师只顾想自己的事情,想着想着哑然失笑,笑完后才问道:“我的小朋友,你刚才是要跟我讲点什么吗?”

小矮人瞅瞅他幽灵一般的眼睛,慌乱地摇了摇头。

“不,不,没什么事……不能对你说。”

肖克的手伸了出来——毫无疑问,他打算从小矮人耳朵里变出一枚银币——可是变了多少年的精妙魔术,今天第一次失了手,银币在手掌的肌肉上没有贴牢,一滑掉了下去。他接住银币,站起身来。

“我不在这儿吃饭了,”他说,好奇地端详着小矮人的头顶,“我不喜欢这地方。”

弗雷德沉着脸不出声,只顾吃一只烤苹果。

魔术师悄然离去。餐馆里人都走光了。戴着宽边帽的没精打采的西班牙舞女被一位衣着考究、举止拘谨的蓝眼睛年轻人带走了。

好吧,他不愿意听,那就算了,小矮人心想。他舒了一口气,心想反正诺拉会把事情讲得更清楚。于是他要来纸笺,给她写信。信尾是这样写的:

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再不能像从前那样生活下去了。你知道每天晚上一大帮俗人看着你心爱的人前仰后合地大笑,你心里是什么滋味吗?我这就撕毁合同,明天走人。待我找到个僻静的安身之处,就马上给你再写一封信。那时候你也离婚了,我们便能相爱了,我的诺拉。

一个小矮人,穿着鼠灰色鞋罩,上天赐给他的这一天就这样匆匆结束了。

伦敦城的天色徐徐暗淡下来。街上的各种声音汇成了一个轻柔空洞的音符,好似有人停止了弹琴,却仍将一只脚踩在钢琴踏板上。公园里黑沉沉的椴树叶在透明的天空映衬下,宛如一个个扑克牌上的黑桃A。在某条的街道拐弯处,或者在一对双塔的悲伤剪影之间,火红的夕阳露出来,像一个幻觉。

肖克习惯回家吃晚饭,然后换上魔术师的职业燕尾服,开车直奔剧院。这天晚上诺拉等他等得特别焦急,因恶作剧一番而兴奋得发抖。她现在也有自己的私人秘密了,这多让她高兴啊!小矮人的样子她根本没放在心上,小矮人就是一只令人恶心的小虫子。

她听见前门的锁发出一声轻响。她看见肖克的脸,如同一张新脸一般,简直就是一张陌生人的脸。人要是做了亏心事,一般就是这种感觉。他朝她点点头,垂下睫毛很长的眼睛,又伤心,又不好意思。他在餐桌前她的对面坐下,一言不发。诺拉觉得他穿着浅灰色西装的身材好像更瘦了,神情也更难捉摸了。她还在得胜的劲头上,眼睛发亮,一边嘴角反常地抽动。

“你的小矮人怎样了?”她问道,假装是无心一问,“我原以为你会带他一起回家呢。”

“今天没见到他。”肖克答道,开始吃饭。突然间他想起了什么——掏出一个小瓶子,吱的一声小心地拔去瓶塞,往一杯红酒里一股脑地倒了什么。

诺拉生气地想,这红酒会变成鲜亮的蓝色,要么就变得像水那样透明,但紫红色的葡萄酒没有改变颜色。肖克瞧见她的目光,微微一笑。

“帮助消化——只需几滴就行。”他低语道,脸上掠过一道阴影。

“说谎都说惯了,”诺拉说,“你一直胃口极好。”

魔术师轻轻一笑。接着他正儿八经地清清嗓子,端起酒一饮而尽。

“接着吃饭呀,”诺拉说,“都快凉啦。”

她心里暗自得意地想:哈,可惜你不知道。你永远发现不了。那是我的魔力!

魔术师不声不响地吃着。突然他做了个鬼脸,推开盘子,说起话来。和平时一样,他说话时不直接看着她,而是目光略微抬高一点,看着她的头顶上方,声音温柔动听。他讲了今天的经历,说他在温莎堡拜见了国王。他去温莎堡,是应邀给那些穿着天鹅绒外衣、戴着花边硬领的小公爵们逗乐儿的。他绘声绘色地讲了一遍,模仿他见过的人,又是眨眼睛,又是轻轻地摇头。

“我从我的折叠礼帽中放出一大群白鸽。”他说。

小矮人的手当时又湿又冷,你二人现在讲和了,诺拉暗自思量。

“你要知道,这群鸽子绕着王后飞,王后打着嘘声赶它们飞开,不过出于礼貌一直面带微笑。”

肖克站了起来,身子摇晃一下,轻轻地靠在桌边上,仅用两根手指支撑着,像是给他的故事来个尾声一般说道:“我不舒服,诺拉。我刚才喝下的是毒药。你不该对我不忠。”

他的喉咙痉挛般地鼓起,他掏出一块手帕捂在嘴唇上,离开了餐室。诺拉霍地站起身,长项链上的琥珀珠子挂到了她碟子上的水果刀,将刀拂到地上。

这都是演戏,她恶狠狠地想。想吓唬我,折磨我。不,我的好丈夫,这没有用。我要你瞧瞧我的厉害!

肖克怎么就探出了她的秘密,这太叫人恼火了!不过她现在至少有了机会让他明白她的感受,她可以大喊她恨他,极其鄙视他,他不是人,而是橡皮做成的幽灵,她再也不能和他一块儿过下去了,还要说……

魔术师坐在床上,缩成一团,痛得直磨牙。但诺拉风暴一般冲进卧室时,他还是勉强挤出一个虚弱的笑容。

“你以为这样我就会相信你,”她气喘吁吁地说,“别装了,该收场了!你这骗人的手段,我也会。你这样子,真叫我恶心。噢,把戏没玩好,落下笑柄了吧——”

肖克仍然无可奈何地微笑着,试图从床上下来。他一只脚摸索着往地毯上踩。诺拉暂且停住嘴,想寻思寻思,还能嚷嚷些什么骂他的话。

“别说了,”肖克吃力地说,“过去我要是哪里……就请原谅……”

他额头暴起青筋,身子也缩得更厉害了。喉咙里吱吱直响,眉头上的一缕湿头发在抖动,捂在嘴上的手帕都让咳出来的胆汁和鲜血浸透了。

“别演戏了!”诺拉一跺脚,叫道。

他挣扎着直起腰,脸色惨白,把揉成一团的手帕扔到墙角。

“等等,诺拉……你不明白……这是我的最后一场魔术……今后再不演了……”

他可怕的脸白得发亮,又一阵痉挛,脸都抽得变了形。他摇晃一下,倒在床上,头摔到枕头上。

诺拉走到跟前,皱着眉头查看。只见肖克躺在那里,双目紧闭,牙关咬得吱吱响。她俯身再看,只见他的眼睫毛一抖,睁开眼恍恍惚惚地看她,认不出来人就是他的妻子。不过突然间他认出她来,两眼湿润,闪动着关切痛苦的泪光。

就在这个时刻,诺拉忽然明白过来,她爱他超过这世上的任何东西。恐怖和怜悯压倒了她。她旋风一般地满屋乱转,倒了杯水,把水杯放在盥洗池边上,回身又奔到丈夫身边。这时她丈夫已经抬起了身子,用被单的一角捂着嘴。他干呕得很厉害,边呕边浑身发抖,眼睛茫然地瞪着,死亡的面纱已经挂在脸上了。诺拉一见,慌忙一挥手,冲进隔壁房间。这个房间里有电话,她摇起电话,报了个错误号码,又重新打,折腾了好一阵,急得上气不接下气地哭,挥拳砰砰地砸电话桌。最后终于听见了医生的声音,诺拉哭着说她丈夫服了毒,眼看不行了,说着泪如雨下,打湿了电话听筒。她把听筒胡乱一放,跑回卧室。

魔术师精神焕发,满面春风,穿着白马甲和一条烫得笔挺的黑裤子,站在穿衣镜前,悬着两肘,小心翼翼地收拾他的领带。他从镜子里看到了诺拉,头也不回,从镜子里冲她心不在焉地挤挤眼,同时轻轻地吹起口哨来,继续用他透明的手指整理黑色丝制领结的两端。

德劳斯,这个英格兰北部的小镇,看上去果真如昏昏欲睡一般。 (1) 它沉睡在那些薄雾缭绕、缓缓起伏的田野上,人进入其中,会疑惑是不是走错了地方。镇上有一家邮局,一间自行车商店,两三家烟草行挂着红底蓝字的招牌。还有一幢古老的灰色教堂,周围都是墓碑,一棵硕大无比的栗树静静地把树荫投在墓地上。主街两边是树篱、小花园,还有歪歪斜斜地爬满了常春藤的矮砖房。其中一幢租给了某个姓多布森的人,此人的情况,除了他的管家和当地的医生,没人知道,而医生也不是个爱讲闲话的人。多布森先生好像从不出门。那位管家是个高大严厉的女人,从前曾在一家疯人院工作过。邻居要是不经意地问点问题,她就回答说多布森先生年老瘫痪,只能关起门来平静度日。难怪他来到德劳斯镇的第一年镇上居民就把他忘记了:他变成了不受关注的人,大家自然而然地把他和那位无名的主教相提并论。主教大家都不认识,只知道他的石头雕像在教堂大门顶上的壁龛里放了很久很久了。这个神秘的老头想来有个孙子——一个文静的金发小男孩,黄昏时分常迈着怯生生的小步子从多布森的矮砖房里出来。不过这样的情形也是个别现象,没人说得准每次出来的是不是同一个小孩。再说,德劳斯的黄昏特别迷茫阴暗,各种东西的轮廓当然都是模模糊糊看不清楚的。就这样,既不好奇又懒懒散散的德劳斯镇人没看清这么一个事实:那个据说瘫痪了的老头所谓的孙子多少年过去了也不见长大,他的亚麻色头发乃是以假乱真的假发。原来土豆小矮人刚刚开始他的新生活,就开始谢顶,他的头很快变得又光又亮,就连他的管家安妮也常常想伸出手摸摸那个小圆球该有多好玩。除了谢顶外,他没有多大改变。他的肚子鼓了点,鼻子黑了点,上面肉更多了点,布满了青筋。他装扮成小孩子时,就在鼻子上扑粉。还有一点变化,那就是安妮和医生都知道小矮人的心脏病越来越厉害,发展下去没有好结果。

他住着三间房,日子过得平平静静,也不招人注意。他在一家流动图书馆订了书,每星期三四本,基本上都是小说,还养了一只黑毛黄眼的猫,因为他怕耗子怕得要死(耗子在衣橱后面闹腾,活像滚动的小木球)。他吃得很多,尤其爱吃甜食(有时候半夜跳下床来,轻轻地走过冰凉的地板,穿件长睡衣,小得出奇,抖抖索索地跑到餐具室,像个孩子那样找巧克力饼干)。对他那桩恋爱事件,还有初来德劳斯的可怕岁月,他回忆得越来越少了。

不过在他的书桌里,那些叠得整整齐齐、日久发脆了的节目单中间,他仍然保存着一张粉红色的信笺,带着龙形水印,上面写满了生硬潦草的字,很难辨认清楚。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多布森先生:

我收到了你的第一封信,也收到了第二封信,信中你叫我到德劳斯镇来。我觉得这恐怕是一场严重的误会。请忘了我,原谅我吧。明天我和我丈夫就要去美国,可能一时回不来。我真不知还能给你写些什么,我可怜的弗雷德。

就是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他头一次犯了心绞痛。从那时起他的眼睛里便留下了淡淡的惊讶神色。此后好多天里,他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转悠,强忍着泪水,忍不住了就伸出颤抖的小手从脸上抹去。

过了不久,往事慢慢在弗雷德心中褪色。他开始享受安逸,从前他可是一点不懂的。现在他喜欢壁炉中燃烧的煤发出的蓝色火苗,喜欢小圆架上落满灰尘的小花瓶,喜欢挂在两扇窗之间那幅复制的画:画上是一条圣伯纳德犬,脖子上挂着一小桶白兰地,正在营救一个困在荒凉绝壁上的登山人。他很少回忆以前的生活,只是有时在梦中看见星光灿烂的天空下有很多架秋千荡来荡去,天空也随之而动,他被啪的一声关进一只黑箱子中。透过箱壁清晰地传来肖克歌唱般的柔和声音,可他找不到设在舞台地板上供他遁身的暗道翻板门。他在发黏的暗箱中闷得喘不过气来,只听见魔术师的声音越来越伤心,越来越远,最后消失了。这时候弗雷德总会呻吟一声醒过来,发现自己还是躺在暖和昏暗的屋子里,躺在自己那张宽大的床上,屋里一股淡淡的薰衣草香味。这时他总会大口大口地喘息,把小孩子般的小拳头按在突突乱跳的胸口上,瞪大眼睛盯着白花花的百叶窗帘看上好久。

多少年过去了,他对女性爱情的渴望也成为越来越轻的内心叹息,仿佛那一度折磨他的似火激情已被诺拉消耗殆尽。说来也是,有些时候,比如在暮色苍茫的春日傍晚,小矮人害羞地穿上短裤,戴上棕色假发,出门走进昏暗的暮色中。他借着暮色悄悄沿一条田间小径走去,往往会突然停住脚步,痛苦地远望树篱附近满枝开花的黑莓丛中一对情侣紧紧相拥的模糊身影。后来这种情形也过去了,他干脆不再出门。只是有一段时间,那位满头白发、黑眼睛闪着犀利目光的医生常来和他下棋。隔着棋盘,医生满怀科学兴趣地观看那双柔软的小手,观看那张像斗牛犬一般的小脸,每当小矮人考虑棋步时,那脸上突出的眉头总会攒成一团。

八年过去了。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一罐可可饮料,放在一个鹦鹉头形状的保温盖下,在餐桌上等着弗雷德来喝。阳光带着苹果树的翠绿洒进窗来。身板结实的安妮正在打扫自动小钢琴上的灰尘,小矮人偶尔在这架钢琴上弹奏曲目不定的华尔兹。橘子酱的罐子上停着几只苍蝇,还在一个劲地蹭着前脚。

弗雷德睡眼惺忪地走了进来,穿着毛毡拖鞋,上身是一件画着黄色青蛙的黑色小晨衣。他坐下来,张开眼睛,摸摸他的秃脑袋。安妮到教堂去了。弗雷德打开一份星期日报纸的带图插页,嘴唇一缩一噘地浏览起来,最后看到有小狗获奖,有个俄国芭蕾舞女演员跳天鹅湖,淋漓尽致地表现悲痛欲绝的天鹅,还有一个到处骗人的金融家,戴着高顶礼帽,端着啤酒杯……餐桌下卧着那只猫,弓着背,在他的光脚上蹭来蹭去。他吃完早餐,站起身,打了个哈欠:昨夜他没睡好,心脏从没有像昨晚这样折磨过他,今天他都懒得穿衣服,尽管两脚冰凉。他改坐到窗下的扶手椅上,身子缩成了一团。他什么也没想,就这么坐着,那只黑猫在他跟前伸懒腰,张开小小的红嘴巴打哈欠。

门铃叮咚一声响。

是奈特医生,弗雷德若无其事地想。他记得安妮去教堂了,便亲自过去开门。

阳光倾泻进来。一位高个头女士,一身黑衣,站在门口。弗雷德往后一退,一边咕哝着,一边摸了摸身上的晨衣。他连忙退到里屋,掉了一只拖鞋,也没管。他这时只关心一件事,那就是不管来人是谁,都不能看出他是个侏儒。他在客厅中央停住了,累得直喘气。唉,刚才为什么不顺手磕上外面的门!到底会是谁来看他?准是找错了门。

这时他清清楚楚地听到越来越近的脚步声。他又退进了卧室,想把自己锁在卧室里,却没带钥匙。第二只拖鞋也掉在客厅的地毯上了。

“这太可怕了。”弗雷德屏住呼吸,侧耳细听。

脚步声响进了客厅。小矮人轻轻发出一声哀叹,朝衣橱奔去,要在那里找个藏身之处。

一个他肯定熟悉的声音在叫他的名字,房间的门被推开了。

“弗雷德,你干吗怕见我?”

小矮人光着脚,穿着黑色晨衣,脑门上渗出了汗珠。他站在衣橱旁,手还搭在橱锁的拉环上。这时他极其清晰地记起了玻璃碗里的金鱼。

她老了,身体也差了。眼睛底下有两片黄褐色的阴影,上嘴唇上的黑色唇须比过去更明显。她头戴黑帽,身穿黑衣,衣服上的皱褶很深,一副打扮显得风尘仆仆、悲伤可怜。

“我压根没想到——”弗雷德警惕地望着她,缓缓说道。

诺拉抓住他的双肩,把他扳到亮处,一双悲哀的眼睛饱含热情,仔细地看遍他的全身。不知所措的小矮人眨巴着眼,痛恨自己没戴假发,也因诺拉这么激动大为惊讶。他多少年前早就不想她了,如今见面他除了伤心和惊讶外,再无任何感受。诺拉仍然抓着他,接着闭起眼睛,轻轻地推开他,转身对着窗子。

弗雷德清清嗓子,说:“我们完全断了音讯。告诉我,肖克还好吗?”

“他还在演他的把戏,”诺拉心不在焉地答道,“我们前不久才回的伦敦。”

她没有脱帽,在窗前坐了下来,仍然很奇怪地盯着他仔细看。

“这么说肖克他——”小矮人叫她看得不好意思起来,便匆匆接着说话。

“——和从前一样。”诺拉回答,闪闪发亮的眼睛仍然没有从小矮人身上移开。她迅速摘下白底黑面的光滑手套,揉成了一团。

莫非她又要——小矮人心里猛地一惊。这时冲进他脑海的是金鱼碗,是古龙水味,是她拖鞋上的绿绒球。

诺拉站起身来。手套揉成的两个黑团滚到了地板上。

“花园不大,却长着苹果树。”弗雷德说,心里却仍在嘀咕:从前我真的有过那一刻吗……?她的皮肤灰黄灰黄的,还长了唇须。她话为什么这么少?

“不过我如今很少出门。”他说,在座位中轻轻地前后摇动,抚摸着自己的膝盖。

“弗雷德,你知道我为什么来看你吗?”诺拉问道。

她站起来,近近地逼到他跟前。弗雷德怀着歉意咧嘴笑笑,想溜下椅子躲开。

就在这时候,她声音非常温柔地告诉他:“事实是,我为你生了个儿子。”

小矮人怔住了,盯着一扇小窗,眼神火一般映在一只深蓝色杯子的侧面。一丝惊讶羞怯的微笑在他的嘴角闪烁,接着笑容扩散开来,笑得两颊通红发亮。

“我的……儿子……”

霎时间他明白了一切,明白了生命的全部意义,明白了他多少年来的痛苦,明白了映在杯子上的那扇明亮的小窗。

他缓缓抬起眼睛。诺拉侧身坐在椅子上,哭得身子一抽一抽的。帽子饰针的玻璃头就像一滴闪闪的泪珠。那只猫咪咪轻叫,靠在她的双腿上蹭着。

他扑到她跟前,记起了前不久读过的一部小说。“你不必担心,”多布森先生说,“你无论如何都不必担心我会从你身边抢走他。我现在很知足!”

她抬起泪眼望着他,想作点解释,却欲言又止——她看见小矮人露出关切的神色,高兴得满脸放光——便什么也没说。

她匆匆捡起揉成一团的手套。

“好吧,现在你都知道了。不必多说了。我也得走了。”

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像刀子扎了弗雷德一下。他高兴得发抖,同时又深感羞愧。他捻着晨衣的穗边问:“还有……还有,他长得怎么样?他不是——”

“啊不,恰恰相反,”诺拉迅速回道,“高个头,和所有的男孩一个样。”说着又流起泪来。

弗雷德垂下了眼睛。

“我真想见见他。”

他又高高兴兴地改了口:“唉,我理解!不能让他知道我是这么个模样。不过,你也许可以安排一下……”

“好,一定,”诺拉匆匆说着,几乎着急起来,这时她已经走过了门厅。“好的,我们会做些安排。现在我必须走了。到火车站要步行二十分钟。”

走到门口,她又转过身来,最后一次把弗雷德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既热切,又伤心。阳光在他的秃头上抖动,他的耳朵呈半透明的粉红色。他又惊又喜,一点不明白出了什么事。她走后,弗雷德仍然久久地站在门廊里,仿佛害怕随便一动就会摔碎他那颗完整的心。他一个劲地想象他的儿子是个什么样子,可想来想去能想到的还是他自己的模样,一副学童打扮,还戴着金色小假发。就在把自己的面貌移到他儿子身上的过程中,他一点没觉得自己是个侏儒。

他仿佛看见自己进了一座房子,是家旅馆,或是餐馆,去会他的儿子。想象中,他摸着儿子的金色头发,心中充满为人父母的自豪感……随后他又看见他在儿子和诺拉(呆鹅一只,怕他抢走儿子!)的陪伴下,沿着一条街走下去,那边——

弗雷德一拍大腿。他忘了问诺拉在哪里能找到她,怎样才能找到她。

于是进入了一种疯狂、荒唐的状态。他冲进卧室,开始慌慌张张地穿衣服。他穿上了他最好的衣服:一件其实还很新的昂贵硬领衬衣,一条条纹裤子,一件在巴黎定做的西装外套——他一面忙着穿衣,一面咯咯直笑。橱柜抽屉太紧,打开时掰破了指甲,还不得不坐下来两次,好让憋胀狂跳的心脏歇息片刻。接着他跳起身来,又在屋里到处转,找那顶他已经多年没有戴过的圆顶礼帽。他终于准备往外走时,停在一面镜子旁照了照,只见镜子里闪现出一位穿着考究、仪表堂堂的老绅士。他跑下门外的台阶,脑子里嗡的一下又想起个主意来:和诺拉一起走——他当然有办法赶上她——当天晚上就能见到儿子了!

一条尘土飞扬的宽马路直接通向火车站。每到星期天,路上行人相对比较少——不料拐弯处出现了一个拿着板球拍的小男孩,他第一个发现了小矮人。他看见弗雷德远去的背影,又看见那双鼠灰色鞋罩在唰唰跑动,他又惊又喜地往头上一拍,一巴掌打在他的花帽顶上。

顷刻间又出现了一些男孩,天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一个个大张着嘴,鬼鬼祟祟地跟在小矮人后面。小矮人越走越快,时不时看看表,激动得咯咯笑。阳光照得他有点摇摇晃晃走不稳。这时孩子们越聚越多,路上的行人觉得奇怪,也驻足观看。远处传来教堂的钟声:打瞌睡的小镇恢复了生机——顿时爆发出一阵憋了好久再也憋不住的笑声。

土豆小矮人激情难耐,小跑起来。跟在后面的男孩中有一个冲到他前面,回过头来看他的脸,另一个扯开嗓门嚷嚷。弗雷德被尘土呛得眯缝起眼,但还在跑,跑着跑着突然觉得尾随在他身后的这一群孩子都是他的儿子,一个个身强力壮,脸色红润,欢天喜地的——他一边跌跌撞撞地跑,一边迷迷惑惑地笑。他累得呼呼喘气,还想竭力忘了自己那燃烧的心脏,它这会儿眼看就要撞破胸膛飞出来了。

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蹬着亮闪闪的轮子与他并行,一只拳头搭在嘴上,像个扩音器一般,为这场赛跑的选手加油。女人们从家里出来站在门口,手搭凉棚放声大笑,指着跑过去的小矮人叫同伴看。镇上所有的狗都醒来了,在乏味的教堂里做礼拜的教众也忍不住听起狗叫来,还有吆喝狗的煽动声。跟在小矮人后面的人越聚越多,渐渐把他围了起来。大家都觉得这简直是一流的侏儒表演,不要钱的马戏,电影拍摄的现场。

弗雷德开始东倒西歪,耳朵里嗡嗡响,硬领正前方的扣子深深嵌进喉咙中,勒得他喘不过气。低沉的笑声、喊叫声,还有沉重的脚步声,震聋了他的耳朵。这时透过汗水的雾气,他终于看见她的黑长裙。她沐浴在阳光里,沿着一堵砖墙慢慢走。她回头一看,站住了。小矮人跑到她跟前,拉住了她的裙褶。

他带着幸福的微笑往上望着她,想说些什么,但还没开口,便意外地眉毛倒竖,缓缓瘫倒在人行道上。围观的人吵吵嚷嚷地挤过来。有个人看出来这不是在开玩笑,就朝小矮人俯下身,轻轻吹了声口哨,摘下帽子致哀。诺拉冷冷地看看弗雷德的矮小尸体,就像看着一只揉成一团的黑手套。她被大家推来搡去,一只手抓住了她的胳膊肘。

“放开我,”诺拉声调呆板地说,“我什么也不知道。我的儿子几天前就死了。”

* * *

(1)  该镇英文名Drowse,意为“打瞌睡”。

昆虫采集家

这条街一旁有一路电车,街头与一条人来人往的街道相交。再往前走,好长时间都是冷冷清清的街景,没有店铺橱窗,也没有熙熙攘攘的热闹。再走就到了一个小广场(四排长凳,一个三色堇花坛),电车发着不情愿的摩擦声绕广场而过。从这里开始,街道变了个新名字,街景也焕然一新。街右边是一家家商铺:一家水果店,橘子堆得像金字塔一般;一家烟草店,挂着一幅服饰艳丽的土耳其人画像;一家熟食店,摆着一盘盘褐色和灰色的肥香肠;然后,突然出现了一家蝴蝶店。一到晚上,尤其是湿气很重的时候,柏油路面就像海豹的后背一般闪闪发亮。这是好天气的象征,行人往往会驻足观看。蝴蝶店里展示的昆虫标本又大又漂亮,人们总是不由自主地赞叹:“多漂亮的颜色——不可思议!”说罢又在细雨中前行。带眼状花纹的翅膀神奇地打开,如闪闪发光的蓝色锦缎,巫术一般——这些景象一时间徘徊在行人的脑海之中,直到行人登上电车或者买来报纸,这才退去。店里还有别的几样东西:一个地球仪、铅笔、一摞练习本上摆着一个猴子头骨。这几样东西正因和蝴蝶标本放在一起,才牢牢留在行人的记忆中。

街道忽明忽暗地向前延伸,接下去又是各式各样的常见小店——肥皂店、煤店、面包店——又一个拐角处,有一家小酒吧。酒吧侍者是一个戴着浆过的硬领、穿绿毛衣的时髦青年,手脚麻利,一杯啤酒在啤酒龙头下刚刚盛满,他忽地一下就刮去了杯子上冒起的泡沫。他还称得上是个聪明过人的人。每天晚上,水果店老板、面包师、一个失业男人和酒吧侍者的堂兄都要兴致勃勃地在一个靠窗的圆桌旁打牌,每次赢家都会立马请大家喝饮料,所以四个人都不可能靠打牌致富。

每到星期六,隔壁的一张桌子旁会坐下一位瘦弱的老者。他脸色红润,头发稀疏,灰白色的八字胡修剪得很不经心。他一进门,四个牌友总会大声招呼,眼睛却不离手里的牌。他每次都要一杯朗姆酒,装上烟斗,瞪着一双泪汪汪的红眼睛看他们打牌。他的左眼皮稍微有些耷拉。

偶尔有人转身问他最近店里生意如何,他总是不忙回答,还经常干脆不答。如果酒吧侍者的女儿,一个有雀斑的漂亮女孩,身穿圆点裙衫,恰好从他身边走过,他总想在她扭来扭去的屁股上拍一把。不管拍到没拍到,他的一副愁容从不改变,尽管太阳穴上的青筋已经变紫。我们的老板非常幽默地叫他“教授先生”,总是走上前来问:“哦,教授先生今晚如何呀?”他总是默默沉思良久,然后湿润的下唇从烟斗下噘起,像是大象进食一般,回答几句既不有趣也不礼貌的话。酒吧侍者机智地调侃他几句,惹得隔壁桌看上去都在专注打牌的四个人乐不可支。

“教授先生”穿一件宽大的灰色外套,像是一件做得非常夸张的马甲。每当时钟的布谷鸟跳出来报时,他都会笨拙地掏出一块厚厚的银表,放在手掌心里,斜眼观看,烟斗里冒出的烟熏得眼睛眯缝起来。到整整十一点时,他就敲空烟斗,起身付账,伸出一只有气无力的手,和有可能也伸出手来的人握手告别,然后一声不吭地离开。

他走路不稳,稍微有一点瘸。他的两条腿好像太过瘦弱,难以支撑住身体似的。就在自己的店铺窗前,他拐进了一条通道,里头靠右手有一扇门,门上铜牌写着:保罗·皮尔格拉姆。这扇门通往他又小又暗的公寓,从前面店里的一条内廊也可以进来。通常在这种轻松愉快的夜晚,他到家时,埃莉诺早已入睡。双人床的上方悬挂着六幅已经褪色的老照片,装在黑色相框里。照的是同一艘大笨船,从不同的角度取景,另有一棵棕榈树,光秃凄凉的样子看上去像是长在黑尔戈兰岛 (1) 。皮尔格拉姆低声自言自语了几句,便端着一支点燃的蜡烛晃晃悠悠地走进了没有装灯的黑暗处,解下裤子背带,返回来坐到床沿上,一边不停地咕哝着,一边费力地缓缓脱鞋。半睡半醒的妻子冲着枕头呻吟两声,起来帮他脱鞋。这时他总会压低声音呵斥两声,要她安静一点儿,喉咙里说了好几遍“Ruhe (2) !”,一遍比一遍严厉。

不久前,一次中风差点要了他的老命(事发时他正在俯身解鞋带,感觉像是一座大山倒在了他身上),从那以后,他脱衣服总是磨磨蹭蹭,还不停地哼哼,直到安全躺下。躺下后,要是隔壁厨房的水龙头碰巧滴滴答答漏水,他便又哼哼起来。一到这个时候,埃莉诺总会翻身下床,踉踉跄跄跑进厨房,又踉踉跄跄跑回来,头昏眼花地叹着气,一张小脸蜡白发亮,阴暗的长睡袍下,脚上贴着膏药的鸡眼隐约可见。他们一九○五年结的婚,过去四分之一个世纪了,一直没有孩子。原因是皮尔格拉姆总以为有了孩子会阻碍他实现人生的宏伟计划。他年轻时的那个计划倒是不错,挺激动人心的,但到如今却渐渐成了他沉甸甸的一块心病。

他平躺下来,一顶老式的睡帽拉下来遮住额头。从他睡觉的样子看,睡得那么踏实,鼾打得那么响,完全是一位上了年纪的德国店主应有的情形。也可以立马判断,此人盖在棉被下的麻木躯体已完全没有什么幻想了。然而事实上,这个体态笨重、脾气不好的人,这个平日主要以豌豆汤和煮土豆为生、只相信报纸上登了的事情、根本不理会现实世界(眼下还没说他的私密感情)的人,竟然做着一些让自己的老婆和邻居们压根摸不着头脑的美梦。皮尔格拉姆属于,或者说他有意让自己属于有特殊梦想的一类人(关键的事情——如时间、地点和人——选得不对)。这类人过去通常叫做“昆虫采集家”——这或许是因为他们喜欢寻找蝶蛹的缘故,那些“大自然的珍宝”一般都挂在乡间小道上落满尘土的荨麻上面。

一到星期天,他参加几个松散的会议,在会上喝杯晨间咖啡,然后和妻子一起出门散步,缓缓地默默溜达,埃莉诺整整一星期才能盼来这么一次。平日里,他尽可能早早打开店门,好让上学的孩子们路过时看看。最近,除了他的基本货物外,他一直经营学习用品。有个小男孩,摇晃着书包,嚼着三明治,无精打采地走过烟草店(有一种牌子的香烟搭配飞机图片),走过熟食店(该店指责大家离午餐还早,怎么就已经吃了他家的三明治),忽然想起要买一块橡皮擦,便进了下一家店。皮尔格拉姆总是嘀嘀咕咕说着什么,下嘴唇从烟斗杆底下微微凸起,无精打采地搜索一番,把一个打开的纸箱砰的一声搁在柜台上。小男孩拿起一块块没有用过的白色印度橡皮擦,摸摸,捏捏,没找到自己中意的,便走了,店里经营的主要商品他连看都不看一眼。

如今这些孩子啊!皮尔格拉姆一想起如今的孩子们就心生厌恶,又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他父亲是名水手,一个流浪者,有点流氓气息。他结婚很晚,娶了个黄皮肤、浅色眼睛的荷兰女孩,一路带着她从爪哇岛来到柏林,开了一家异国情调的古玩店。皮尔格拉姆记不得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店铺里原有的天堂鸟标本、古代的护身符、画着龙的扇子等,开始被蝴蝶标本取代了。他只记得自己小时候就已经酷爱用店里的各式标本和蝴蝶收集人进行交换,到父母去世之后,蝴蝶标本就占据了这个昏暗的小店。一直到一九○四年,来的还都是收藏蝴蝶的业余爱好者和专家,交换也是很小很小的规模。不过到后来,就变得有必要做出一些调整,办个展览,展示蚕茧孵化过程,算是学习用品之外的一次转向。这就像在以往,胡乱搞一些亮闪闪的蝴蝶翅膀图片,说不定就是迈入鳞翅类昆虫学的第一步。

如今,皮尔格拉姆家小店的橱窗里除了笔架,基本上就是华丽的昆虫标本。它们大都是蝴蝶世界里的大明星,有的还摆在石膏上,装在镜框里——只是为了家居装饰而已。整个小店充满消毒水的刺鼻气味,里面保存着最真实、最昂贵的收藏,随处可见丢了一地的各种盒子、纸板箱和雪茄烟盒。高大的橱柜里更有无数装有玻璃门的抽屉,里面整齐有序地装满了各种完美的标本,铺展和标注都无可挑剔。一件落满灰尘的防护罩或者类似的东西(是过去库存的最后一件剩余物)立在一个暗角里。店里时不时还有活物上架:尚未孵化的棕色蛹,胸上布满精细线条交汇组成的对称花纹和沟槽,从外望去,里面初具形态的翅膀、脚、触角和喙都清晰可见。倘若是一只正在苔藓上孵化的蛹,人只要轻轻一碰,它节节相连的腹部尖细末端就会一抽一抽,像襁褓中婴儿蠕动的四肢一般。这样的一只蛹售价一马克,一到时间它就会孵化出一只又瘸又脏的飞蛾,奇迹般地越长越大。有时候,店里也暂时出售其他生物:眼下碰巧有十二只蜥蜴,来自马略卡岛 (3) ,身体冰凉,颜色发黑,腹部泛蓝。皮尔格拉姆用面包虫给它们当主菜,用葡萄当饭后甜点。

皮尔格拉姆一辈子都在柏林和柏林的郊区度过,最远只到过邻近一座湖上的孔雀岛。他是一流的昆虫学家。维也纳的雷贝尔博士就曾经将一种罕见的飞蛾命名为皮尔格拉姆地夜蛾属,皮尔格拉姆本人则发表了三四种飞蛾类型。他的箱子里装了世界大多数国家,可惜他看到的世界只是星期天偶尔出去从沙滩到松林的乏味之旅。每当他悲哀地看着他周围这些熟悉的动物志时,他就会想起小时候看到这些东西时觉得多么神奇。如今看惯了,如同他看这条街道一样,老地方再没个看头。他总会从路边的灌木林里捡起一只翠绿色大毛虫,它最后一圈上长着一只青瓷色的触角。它躺在他手掌中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他叹口气,又把它放回原来趴着的小树枝上,好像它是一个死东西似的。

尽管有那么一两次,皮尔格拉姆有机会转行做更能赚钱的生意——比如不卖飞蛾,卖服装——但他还是固执地守着他的小店,如同小店是他沉闷的现实生活和虚幻的完美幸福之间一条象征性的纽带。他渴望着的,带着一种病态的强烈愿望渴望着的,是他亲自去那些遥远的国度,亲眼看看飞舞的蝴蝶,亲手捕捉最珍贵的品种。他要站在齐腰深的郁郁青草中,感受收网时的飒飒风声,还有蝴蝶翅膀在收紧的纱网里剧烈扑腾。

每一年他都觉得很奇怪,前一年自己怎么就没有多少存下点钱来,好到国外来一次哪怕只有两周的捕蝶之旅。可是他从来不注意节俭,生意也马马虎虎,总是有地方出现缺口。即使隔三岔五碰上好运,到最后关头肯定出岔子。结婚时,他指望从岳父的生意里分得一份,可是婚后一个月老人就过世了,除了债务什么也没留下。就在一战前,一笔意外的生意让他有了去趟阿尔及利亚的机会,眼看就要成行,他甚至为此专门买了顶防晒硬帽。可是战争爆发,所有的行程都停了,他仍然满怀希望地安慰自己,也许能作为士兵被派到某个令人兴奋的地方。结果他体弱多病,加上不再年轻,既不能上阵杀敌,也不能异域捕蝶。战争结束后,他又设法存了点钱(这次是为了能去采尔马特一个星期),没想到通货膨胀突然间把他微薄的储蓄变得连一张电车车票都买不起。

自此以后,他就放弃了攒钱出国的打算。他对蝴蝶越是着迷,心情就越是沮丧。有个昆虫学界的熟人偶尔来店里拜访,只惹得他恼火。那个家伙,他心想,也许和已故的施陶丁格博士一样博学,但他和一个集邮爱好者一样缺乏想象力。两个人弓着身子挑出带玻璃罩的盘子仔细观看,渐渐地盘子摆满了整个柜台,皮尔格拉姆嘴里吮吸的烟斗不停地发出愁闷的吱吱声。他郁郁不乐地看着眼前密集排列的脆弱昆虫,在你我看来,个个都一模一样,他却不时地伸出粗短的食指轻敲打玻璃,强调那是稀有的珍品。“这是个奇特的黑色变种,”博学的来访者说道,“艾斯纳曾经在伦敦的一场拍卖会上搞到一个,还没有这么黑,要了他十四英镑。”皮尔格拉姆狠狠地吸了一口已经熄灭了的烟斗,把盘子高高举到灯光下,这使得蝴蝶标本的阴影从标本底下投到了垫底的白纸上。随后他又放下盘子,指甲轻轻地伸进密合的盖子边缘,猛地一摇,盖子一松,顺顺当当取了下来。这时来访者又加上一句:“艾斯纳的那只母虫也没有这么鲜亮。”此刻要是有人进来买个抄写本或者买一张邮票的话,就会大惑不解,这两个人究竟在说什么呀。

银白色的小虫子用黑色的大头针钉住,皮尔格拉姆哼哼着掐住大头针的镀金针冠一拔,把标本从盒子里取了出来。他转过来转过去地观看,又偷偷扫了一眼别在虫子体下的标签。“对——‘康定,西藏东部’。”他说,“‘由德让神父的当地采集者采集’。”(这个“德让神父”听上去很像“祭司王约翰 (4) ”)——他又将蝴蝶别了回去,准准对着原来的针眼。他的动作看似很随便,甚至很粗心,其实,这正是行家里手信手拈来毫无差错的专业功底。大头针、名贵的蝴蝶标本、皮尔格拉姆的粗手指,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也是一台毫无差错的机器。不过也有这种情形:来访者的胳膊肘扫到了某个开着的标本盒,盒子眼看要悄无声息地滑下柜台,此时皮尔格拉姆出手一挡,化险为夷,又不动声色地点燃烟斗。只是时隔许久后,忙起其他事情的时候,他才会想起那惊魂一刻,心有余悸地发出一声痛苦的叹息。

然而让他叹息的不仅仅是这些有惊无险的事情。德让神父,这位刚毅勇敢的传教士,曾在雪域高原和杜鹃花丛中跋涉,你的运气真是令人嫉妒!皮尔格拉姆常常盯着他的标本盒,抽着烟斗沉思,心想自己无须走得那么远:仅在欧洲,就遍布着成千上万的猎场。照着昆虫学著作所提及的地理位置,皮尔格拉姆为自己建造了一个专有世界,他的科学知识就是通往这个世界的极其详尽的旅行指南。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赌场,没有历史悠久的教堂,吸引普通游客的东西一样也没有。法国南部的迪涅,达尔马提亚的拉古萨,伏尔加河畔的萨雷普塔,拉普兰的阿比斯库——这些都是捕蝶人熟悉的胜地,正是在这些地方,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捕蝶人就断断续续地前往打探(当地居民对此总是大感迷惑)。皮尔格拉姆看见自己在一家小旅馆的房间里连蹦带跳,搅得别人无法入睡。透过那房间大开的窗户,一只白色的蛾子突然从无边的沉沉夜幕中飞进来,翩翩飞舞,扑棱有声,满天花板找着自己的影子去亲吻。这景象清清楚楚,如同亲身经历的往事一般。

也就是在这些白日美梦里,皮尔格拉姆登上了传说中的幸福岛。山上长满栗子树和月桂树,炎热的峡谷劈开了低处的山坡,谷里发现了一种奇异的菜粉蝶本地品种。就在当地另一座小岛上,他看到了维扎沃纳 (5) 附近的铁路路基和伸向远方的松树林,短小黝黑的科西嘉凤尾蝶经常在这出没。他又去了遥远的北方,北极的沼泽里有精致的毛绒蝴蝶。他熟悉阿尔卑斯的高山牧场,光滑如席的草地上处处躺着扁平的石头。翻起一块石头,发现底下藏着一只胖乎乎的沉睡飞蛾,还是尚未识别的品种,那时世上再没有比这更快乐的事了。他看见了全身发亮的阿波罗蝶,长着红色斑点,飞舞在大山深处的骡马小道上,一边是悬崖峭壁,另一边是万丈深渊。在夏日暮色中的意大利花园里,石子路在脚下动人地嘎吱轻响,穿过渐浓的夜色,皮尔格拉姆凝望着簇簇花丛。突然,花丛前出现了一只夹竹桃鹰纹蛾,它飞过一朵朵鲜花,专心地哼着小曲,落在了一只花冠上,翅膀飞快地抖动,让人根本看不清它那流线型的躯体,只能看见一道幽幽闪动的光晕。最美的也许是马德里附近长满白色石楠花的连绵山丘,安达卢西亚的道道山谷,土质肥沃、林木苍翠的阿尔瓦拉辛小镇 (6) 。到这个小镇上去,要乘一种小型汽车,由护林员的兄弟驾驶,在崎岖的山路上哼哼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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