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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向对方敞开自己

作者:绿冰红雪 当前章节:6596 字 更新时间:2026-6-25 12:23

冰箱断了电,他把东西都搬出来放在外面了。我看了一下,居然还不少,反正比我家一般储藏的要多,因为我喜欢每天买新鲜菜。

他说前几天老下雨,他懒得去集市,一次都买很多塞在冰箱里。

我看了一下,青菜有一些,不过菜叶有点不新鲜了。另外就是这个季节比较多的黄瓜番茄茄子豆角都有一大把。这些比较能放,现在看都还行。给我俩吃几天都不是问题。旁边还有肉,我闻了一下,现在还没问题,但肯定放不过明天,得先腌着。

“冷冻室里还有一些,应该还有冻饺子和一些腊肉。里面还有冰,我没有拿出来。”

“那就放着吧,先不要开。”我想了想,“我们先把青菜吃了。”

因为是早餐,我不想做得太腻,就简单煮了个面条,把那两把青菜煮了。我们这里下雨时时常会停水,所以家里都用水缸储水,我们俩省着点用,撑几天不是难事。

煮面条的过程中,我顺便把肉都切了,用盐腌起来,免得过两天了会坏掉。

我在做这些的时候,他一直跟在我身边,时不时地往我嘴里塞一片薯片。

我把两碗面条端上桌时,他又把我抱了过去,让我坐在他腿上。

我不依,让他快放开我。“坐腿上怎么吃?”

“能吃。”他没有放开我,还用力搂住了我的腰,让我别动。然后他把另外一碗面也摆到了面前,挑起一筷子面条,喂到我面前。

我:“……”

我默默地吃下面条,真是没有想到他内心居然这么……

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

我俩一人一口吃着面条,中间有时候交换一个吻。两碗面都吃完了,他还不放开我,依然搂着我坐在他腿上,掰过我的下巴,要吻我。

我问他:“你的腿不麻吗?”

他动了一下,说:“不麻。”然后吻了上来。

我觉得他有点怪。

可是说不上来哪里怪。

不管了,先吻了再说。

之后,我走到哪里,他都要抱着我,一刻也不放开。我说要去看外面的水,他也抱着我去阳台。我还有点紧张,因为这完全就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我俩这样会给人晴空霹雳。

可是没有,外面没有人,只有水。

我问他,这水会不会再变多。他观察了一下,说从昨天到现在没有再涨了,应该就不会涨了。

我问他:“真的吗?”

他问:“如果还涨,你想怎样?”

我有手机,我们可以打电话求救。

可我不想。我抱着他,吻着他。我们临靠街面的阳台上,互相拥抱着亲吻。

这是从前我俩想都不敢想的事。

这一场大水成全了我俩梦寐以求的夫妻生活。

我俩给亲人报了个平安后,就缩在这里不想出去了。我们像普通夫妻一样,晚上一起相拥而眠,早晨一起相拥醒来。没有外界打扰,没有人点头论足。我给他做饭,他帮我刷碗。我们一起吃饭,一起聊天,一起看书,一起过全天下夫妻都会过的生活。

他床头都是一些超市管理的书,还有讲供货和物流的。有些讲的挺高深,我问他能不能看懂。他说看不懂就多看几遍。

除了这些,还有一些古书。

我是真没想到,盛葳居然说真的,他喜欢古文。不是那种诗词歌赋的什么酸牙东西,是真的古文,古代的书。他跟我讲,这都是他爷爷辈收藏的书。我翻了翻,居然还有手抄书,我都看不太懂。就有一本,好像是一本佛经,叫桃园明圣经。他说是讲关羽的,但那也是道光年间的了。

我觉得我不认识他了。

他还会写毛笔字,还能现场给我表演。不过他说很久没写了,都生疏好多了。

我惊呆了。这是哪里穿越来的人?真的是我的小景吗?

他抱着我,往我身体里挤,问我:“还在怀疑吗?”

我说:“怀疑,我严重怀疑你被穿越了。”

他低低笑着,说:“那我们做到你不怀疑为止。”

妈的!

我觉得我是羊入虎口了!

有我这么傻的羊吗?

历尽千辛万苦,就为了来给老虎啃一啃。

可恶,他啃得好舒服!

我们交往两年,结婚四年,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其实少得可怜。以往短短的时间,总是倾诉相思都嫌不够,没有太多时间去做别的。这一次,我们有足够的时间,足够的耐性,更多地去向对方敞开自己,也更多地了解对方。

我靠在他怀里,给他讲我妈妈的事,讲我小时候的事,讲我看到他的那一天,讲我喜欢他的那一天。他也给我讲他以前的事,从小到大的事,好多事。他甚至还翻出了他的日记和我一起看,都不怕我笑他。

好吧,我要是敢笑他,他也是敢惩罚我的。真是的,现在周围没人,我绝对是弱势群体。

他真的好喜欢写日记,从小到大一直都有写。写他和什么小伙伴一起做了什么游戏,和爸爸一起出去哪里玩了什么,和弟弟妹妹吵了什么架。

这时候的童真稚趣还有些好笑,我还可以笑话笑话他小时候蠢,然后被他小小的惩罚一下。

但再往后,真是想被惩罚都没机会了。

他写的好无聊。

前天跟同学打麻将了,昨天跟哥们去游泳了,今天朋友来家里唱歌了。这些都还算是相对有意思的了。

我歪头看了他一眼,他好像丝毫不觉得自己的日记写得有多么没有营养。说好的暗恋情怀呢?说好的生活私密呢?说好的内心剖析呢?没有,什么都没有。

到高中内容就更简单了。很多时候,他就只是流水账地记录今天上了什么课,吃了什么饭,写了什么试卷。

就连父亲去世时都只有一个日期,写了一句话:“我没有爸爸了,有点难过。”

难怪当初我偷看他的日记能一目十行。我还以为我错过了多少精华,原来是已经领会到了全部精华。

再看到盛葳给他写情书的那一页时,我放慢了一下速度。原来当时的情书居然还是我脑补的。他只是写了,收到了盛葳的一封信,并概括了一下信的内容。

那封信是表白,但并不是情书的表白,而是一封貌似鼓励的表白信。

他明明知道那其实是情书。盛葳虽然没有一个字说喜欢他,但每个字都在暗示,那就是情书。可是他只是写着:“今天盛葳给了我一封信……”

还有,他的日记里没有我,从头到尾,只字未提。

难怪敢这么大方地给我看。

到最近的日记,甚至好几天都是一样的。几点起床,几点开超市,几点关超市,几点睡觉。

等我把他一大摞的日记看完后,我连吐槽都不想吐槽了。

我沉默了。

原来小景是一个会连自己都欺骗的人。

*蔡景独白*

我出生在一个很幸福的家庭里。爸妈感情很好,也很疼我。三岁那年,我有了一对龙凤胎的弟弟妹妹。

从那时候起,我时常会觉得我是多余的。因为周围人都说,如果我妈先生的是弟弟妹妹就好了。

我问我爸,我是不是多余的?我爸说不是,他说我是最重要的,因为我是老大,是男子汉,要照顾妈妈和弟弟妹妹。

小时候听他说的最多的就是这些,我也一直是这么认为的。但在爸爸去世之前,照顾二字对我来说都只是模糊的概念。一直到爸爸去世之后,我才体会到那里面所包含的真正意义。

我妈很可爱,爸爸把她宠得像个长不大的孩子。爸爸走了,她的天塌了。那天晚上,妈妈抱着我,弟弟妹妹抱着我,他们都哭着问我,爸爸走了,我们该怎么办?

我连哭都不能哭。如果我也哭了,他们会更害怕。我记得爸爸说的,我是男子汉,要照顾妈妈和弟妹。

我不介意照顾他们,可是却时常忍不住想,如果没有他们就好了。

那天,我去市里进货。因为供货商有些货不给送,只能自己去市里,但妈妈不知道怎么去。摩托车在路上抛锚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那一刻,我觉得我的人生就像这辆摩托车一样,在半路熄了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当时旁边就是河,我甚至想干脆就跳进河里一了百了算了。

但我记起前面不远是上学的上河镇,路口有一家修理厂。

那给了我希望。

我推着车,车上架着重重的货物。我在烈日底下,埋头数着滴落的汗滴,一步一步往前走。当我终于看到修理厂的招牌时,才觉得人好像终于又活过来了。

有个孩子坐在门口吃饭,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书上说的炊烟袅袅牧人归。

那一刻,我想,如果这是我的家就好了。我现在就到家了,可以放下这车重担,可以在夕阳西下时,在袅袅炊烟万家灯火中,和他一起吃饭。

他在看我,傻傻的。其实不应该的,但我开口了,我问他:“你不过来帮我推一下吗?”

他手忙脚乱地放下碗筷,帮我推车,拿水给我喝,拿毛巾给我擦汗。

毛巾是他自己用的,因为味道跟他身上的一样。

有一种神奇的、家的味道。

如果我的家人也像他这样该多好。在我推不动车时在后面帮我,而不是责备我为什么要揽这么多货。在我一身疲惫时能给我擦汗让我歇会,而不是嫌弃我一身汗臭催我赶紧去洗澡。

我知道我对家人的期望太苛刻,而对外人的言行太宽容。

但那一天,我真的好希望那就是我的家。我累了,有人帮我擦汗。车坏了,有人帮我修车。我不用顶在所有人前面,故作强壮地告诉他们,没事,一切有我。

我不想当最重要的。

我的目光被他牵引着,不由自主。这也让我发现他一直在偷看我,看的脸都红了。真是奇怪,我的胳膊上有什么吗?

明明什么都没有。

他居然是我同学,还是我前桌。

我居然没有认出他来。

这太尴尬了。

要不是那天把给小意的礼物忘在了教室,我都不会发现这件事。

原来每次我们回家后,他都在帮忙打扫教室。他脸上汗水混着灰,在鬓边留着一道泥印,他肯定没注意。他头发上也沾着灰,袖口还蹭着泥。

有点脏乱,但很可爱。

人真是奇怪,对家人百般挑剔,对外人就这么容易感动。

他只是和别人一起给全班打扫了教室,我就感动得要命,好像他是专门为我这么辛苦打扫。他这么瘦,拎得动水桶和拖布吗?

他还给小满和小意送了生日礼物。

两颗星星,一颗丑得要死,一颗却很精致,但两颗都非常可爱。他一定有一双巧手,才学做了一颗就能做得这么好。礼物我没送出去,自己留下了。这点小东西,小满和小意转手就会扔到哪个犄角旮旯里去。

进货回来的路上,鬼使神差,我又拐到了那家修车厂。

真的是他。

他居然也喜欢刘德华的歌。我猜也是有家人喜欢。我爸爸很喜欢刘德华,家里常年放刘德华的歌。爸爸很喜欢唱歌,妈妈也很喜欢听他唱歌。爸爸过世后,妈妈会想听我唱歌。她说我声音跟爸爸很像,但她总是听着听着就很伤感。

我很烦她这样。我不喜欢给她唱歌,但我喜欢唱给他听。他听我唱歌时,眼睛都在发亮,像以前妈妈听爸爸唱歌时的模样。

这真的有点奇怪。

他喜欢我吗?

他是个男的啊。

虽然宿舍里有人玩笑喊老婆口无遮拦,但没人把那当真。真的会有男的喜欢男的吗?

盛葳喜欢我,会送我礼物,给我写情书,但他什么都不说。

他在我生病时帮我带药,摸着我的额头问我发不发烧,为我准备水果,叮嘱我多喝点热水。他陪着我骑摩托一路颠簸灰头土脸地跑到市里去批发市场进货,晚上回来后,给我准备一桌好吃的。天黑了担心我出门危险,还为我烧洗澡水,帮我准备洗漱用品,帮我备好换洗衣服。

我明白了,我这么容易就被他感动,是因为他真的给了我向往的家一样的安宁。他很会照顾人,他才是最重要的。

我舍不得走。我想,如果这是我的家,如果他是我的家人就好了。我想要他这样的家人,不想要把我当做天当做顶梁柱没有我就不知道怎么办的家人。

第一次在他家过夜的那个晚上,我坐在他的床上。他钻进我的被窝,柔软地笑着,在我身边躺下。那一瞬间,我差点想要压过去,把他压在身下,像我爸对我妈做的那样。

我有了反应。真的好狼狈,好怕被他看出我的龌龊想法。但他却好像很羡慕地问我,是不是身体强壮的男人,X能力也特别好。

我不得不承认,我真的被他恭维到了。

那一刻我想,如果他是我的女人就好了。

我为什么会这么想,他是个男的啊。

男人怎么给我当女人?

可是,没有女人能像他这么好了。

我的想法越来越危险,就算看他在前排和盛葳凑在一起都会烦躁,想让他到我身边来,想让他变成我的女人。

如果他是我的女人就好了。可他是个男人。

还是我妈说得对,不念书了比较好,反正高中文凭也没什么用。可我跟他说不读了时,他看起来很难过的样子。

我不想让他难过。

但没办法,他如果知道我在想什么,他可能会躲得远远的。

哈,他没有!情人节那天,我才一试探,他就跳进了我怀里。

真是太傻了。

我就知道他喜欢我!

明明是个男的,但是他喜欢我。

我有点不想放开他。

我还亲了他。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亲他。

可能因为他看起来就很想我亲他?

我亲他的时候,他全身都在颤抖。他在害怕。

因为我也是个男的吗?

因为他也想当我的女人。真是太好了。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啊!

他故作坦荡地跟我说那些荤话,但他不知道,我只是亲他一下,他就害怕得全身都在颤抖。

可就算这样,他还是愿意当我的女人。

真是太傻了。

他还什么都不跟我说。

方佑轩说他是他妈妈在路上捡来的,不知道自己亲生爸妈是谁。初二时,他妈妈死了,他爸爸打牌酗酒还打他,他就越来越孤僻了。

他跟一般人不一样,他是个男的,但是他愿意委屈给我当女人。我得陪他读完高中,有我陪着,也许他就不会害怕了。

他不害怕,可是他会痛。网上说,第一次做时会很疼,很疼很疼。尤其是我们还没有专业工具,也没有适合的时间和环境,我们还都不太会……真是麻烦。

难怪他一直想出去。如果可以,我也想跟他一起出去。他去哪儿,我就跟着他去哪儿,去一个他不会感到害怕的地方。

可我走不开。我不能和他一起出去。

我跟他不一样,我知道不一样。我本来喜欢女孩子,我只是现在喜欢他。等他走后,我还是会喜欢女孩子。

可是为什么会这么难过?

以后还会有人用那种亮晶晶的眼光看我吗?还会有人红着脸夸我可爱吗?

可能不会有了。

高考了,他要走了。他什么都没说,但我知道他要走了。真希望他不要走得太远,如果他愿意等我,等小满小意读大学了,我就去找他。

但那时候,他应该也看不上我了吧。

可他居然愿意为我留下来,还说要嫁给我,真的给我当女人。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明明那么想读大学啊!

但他真的不读了,他躺在我怀里,喊着我的名字,浑身颤抖着。他疼得那么厉害,却还跟我说不疼,说很舒服,说还想要。

这么会有这样的人啊!我必须得好好珍惜这个人。这世上再没有一个人,愿意委屈自己给我当女人,连男人也不当了。

如果可以,我想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堆到他面前,陪他去任何他想去的地方。

可我什么都没有,我只有一个超市。离开这里,我一无是处。

作者有话要说:  不太会写番外,但是觉得蔡景的内心想法,还是以番外自白的形式写出来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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