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云铮拿了干净的绢帛给我擦汗,素日寒潭莫惊一水的眼瞳像化开水了的冰,甚是好看,但脸色却不那么好看,他惨白着一张纸一样的脸,说:“你再忍忍,再一会儿就好了。”
那一层层化开的水后面,我看到深深的责备,不是责备我做错了什么,倒像是在责备他自己做错了什么。
我疼得说不出话来,但也明白事不宜迟,开了刀的伤口是不能暴露在空气里太久,否则流血过多不多,还会感染上细菌。
咬牙微弱地点一点头,华云铮又埋头下去仔细给我做手术。
早就听说他是东汉唯一一人敢给患者开刀的大夫,更有资料说明是他第一个发现了麻沸散的人,可是,明显我来的不是时候,他他他,没有麻沸散,只让我咬布条撑一撑。
中间又抽过了几次我不知道,只是每次醒来都是因为疼,再疼到极限中又抽过去,再然后疼得醒过来,如此往复,像被人诅咒过千刀万剐一般。
再醒来,已经没有了刀子刮肉的疼,身上的伤处都裹着白白的帛带,但还是疼,钝钝的,附在身上的每一个角落。
我哼了一声,身旁立刻有了动静。
一个青色的影子,青丝不乱,却面容憔悴。
华云铮。
我嘴巴张了张,他似乎领会到了什么,转身一会儿便折返,手里多了只竹筒制的杯子。
他轻轻地避开我的伤处将我扶起来,让我靠在他身上,慢慢地喂我喝了几口水。
这大概是史上最惨烈的一例因做饭引起的火灾事故,饭没做成,倒是差点把自己给烤了。
我缓了缓,再缓了缓。声音因为沙哑难听得连我自己都没认出来。
我说:“那厨房还在么?”
华云铮给我瞧了手上的伤,不冷不热地瞥了我一眼。
我哼哼唧唧地说:“等我好了,我再给你盖个新的,你别……别伤心……”
那瞥一眼便成了瞪。
我忙再解释:“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就是想给你做个晚饭,哪里知道……咳咳……”
华云铮脸上更是没有表情了。这才是他的可怕之处,明明是滔滔怒火在心,脸上却丝毫没有东西。我没想到那厨房对他那么重要,也对,那是也是他研究药物的重要场所之一,现在被我毛手毛脚给毁了,换做是我,别说是救人,看一眼都奉欠。
趁他这火山还没爆发,我支着缠满帛带的手,带动身上的痛处,又哼哼唧唧了一阵,说:“我保证给你盖个更大更好的……呜呼呼,还更通风的厨房,还有小灶,呼呼!还有……”
手被轻轻地压了回去,语声冷硬道:“疼就别动。”
华云铮取出几根银针在火上消了下毒,便在我身上扎了几针,疼痛顿时消了不少,人又开始昏昏欲睡。
睡之前,我貌似叮嘱了句什么,自己没听清,就又本能地重复一遍,原来那是“下次别扎针了,身上都是针眼好难看……”
☆、【037折】长似,初相识
【037折】长似,初相识
由于那次意外火灾,我在榻上又慢吞吞地养了两个月。
这两个月华云铮同志将他那伟大的医德发挥到了极致,除了偶尔要出诊,几乎就是衣不解带地照看着我。我觉得挺过意不去的,于是就渐渐地开始学会没话找话。但明显华云铮对于我烧了他的小厨房那事还是耿耿在怀,除了我疼得哼哼唧唧的时候会下手轻点或眉头微微凝一下,其他的就当我已经透明了。
还有一些很微妙的变化只有用第六感才搜索的出来,那就是我们之前还能相谈甚欢的日子,如滚滚黄河向东流,且一去不复返了。
只是这变化从何而来不得知,就是感觉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那日在没话找话中,华云铮一心在给我拆帛带,我舔着一根糖葫芦漫漫聊起了作为一个病人最渴望的东西。
“其实一个病人最大的渴望就是能减少自己的病痛,否则要大夫干嘛?咬咬牙也就挺过去了,所以啊,这消痛,嘶——这个这个,轻点儿轻点儿!”帛带揭开的一瞬间,糖葫芦也不能分开我的注意力,疼得我直吸气。
吸了几口气,疼过了便干脆把那颗吸引了我很久的个儿最大的山楂一口咬下,口齿不清地继续说:“所以啊,这消痛可以算的上是医疗界的一大难题,而这难题么,乍一看的确很难,其实再乍一看也不是那么难。你是大夫,还知道用针灸的办法减缓疼痛,可是这反作用也忒影响美观了,而且效果还不是最好的。人的疼痛呢,说起来其实就是神经的疼痛,如果神经麻痹的话那疼痛就会……”
说到这里,我偷偷抬起眼皮去瞧华云铮的反应,貌似我刚刚的话还是说给了自己,他手里的事才是唯一重要的事。
有没有人说过,当一个人很认真地做某一件事的时候,那是最迷人的时候?
华云铮眉眼低潋,视线凝睇在修长的手指上不曾有丝毫起伏,我的声音不觉地低了下去,看着他低垂的眉睫在他脸颊上投出一片浅淡的影子,时光仿佛流转其中,像一潭惊不起波纹的池水,安静得感觉不到时间在流逝。
“神经麻痹的话,就会怎样?”空气里蓦然响起他的话。
我收回神识,去/舔手里的糖葫芦,落空了。
华云铮不动声色地把粘在他袖子上的糖葫芦扒下来,放到我够不着的地方,继续给我上药。
我悻悻然地望着那近在眼前却拿不到的糖葫芦,为了不影响他终于肯和我说话的心情,忍着内心对此人拿走我糖葫芦的真实感想,慢吞吞答道:“就会感觉不到疼啊。神经麻痹的时候,你就是对那人千刀万剐那人也绝对不会感觉到疼的。”
说话间,华云铮已经涂好了药,洗了手却没像平常那样再用帛带把伤口包起来,我低头瞧了瞧,原来是快好了。
“不要去乱碰,伤口还很脆弱。”
“哦。”我收回正要往上面戳戳看还疼不疼的手指,抬头看他,“怎么样?你现在有没有灵感?”
华云铮闻言眼皮都不曾抬一下,“什么灵感?”
“就是麻醉神经的药啊!”我说。
“……”华云铮不再理会我,起身端着盆子离去。
瞧,微妙就在这里,明明之前聊的还蛮好的,说不理人就不理人。
视线忽然落在一处便不动了。那是华云铮刚刚坐过的地方,躺着一根女式的发簪。
伸手勾到手里看了半天,女式的还是女式的。电视剧里的经验告诉我们,当一个男人身上带着女人用的东西时,大多是这个男的心里有了意中人。古人最喜欢互赠定情之物,聊以睹物解相思。可是这根发簪也太新了点,不像是戴过的,虽然款式挺新颖的,但也只是简单的银质品。
不知怎么地,一抬头,发现华云铮不知什么时候又折回来,站在五步开外,眼睛看着我手里的那根簪子。
我嘴角一抽,以为碰到了人家什么隐私,忙解释道:“这不是我拿的哦,是你自己掉的,我正要……”
他的目光慢慢上移,停在我脸上,“留着吧,本来就是要给你的。”
呃……嘎?
我看看华云铮,再看看手里的簪子,“给……给我的?”
“嗯,”华云铮淡淡地道,“就是那日出诊,一个珠宝行的管家。”
说到这个我就明白了,想他每次出诊都会碰到被自己治愈的病人送东西,上次是珠宝行,那应该就差不离了。
可是,那珠宝行的管家也忒小气了点,都开珠宝行了,不送个夜明珠啥的也实在是欺负了人家老实人。出一次诊容易么,要走那么远的路,有时还要走夜路,路费不说,辛苦费就值这些?
“你不喜欢?”华云铮问。
这话问我的相当吃惊,于是瞪了眼睛看他是不是问错了还是我听错了。我烧了他的小厨房他不但不与我计较,还送东西给我,这心情……就跟大年初一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时候还顺带了只鸡过来送礼……当然,这么说人家是很不对的,可那心情,就是那样子的。
我迷迷糊糊地应着,“嗯,挺好的。”可是又觉得哪里不对,这不是他与哪家姑娘的定情之物,却是送给我的……转念一想,其实也不算是专程送给我的,只是刚好可以做成借花献佛这事儿,顺手就送了……再转念一想,那他无缘无故干嘛要对我借花献佛?要献花也该是我这个犯错的人做的啊……
几念几转下来,有点晕。不过,心情总归是好了,莫名地觉得心情不错。也许是收礼了,人也自然就狗腿了些,看什么都是闪光闪光的。
那时的闪光也许闪到了我的脑子,所以那以后我很少再去想自己此趟来这里的目的,也不再被那些万千愁绪纠缠,很自然地在小竹林里过起了日落而息,日出再打盹的日子。
当然,如果那天没有下山话,或许这日子还会继续下去。
那天华云铮很早就出诊去了,我远离厨房晒好草药,呆在凉荫下数竹叶,竹林哗啦啦地响着,哗啦哗啦,呜呜呜。
风吹竹叶,声响很大却偏叫我听到了那几声呜呜呜。许是在山上呆久了胆子也大了起来,循着那呜呜呜的呜咽声过去,看到竹林深处蹲着一团小小的影子。聊斋的经验告诉我们,这个时候还是勿听勿视勿闻为好。
我揣着一颗拔凉拔凉的心准本全身而退的时候,余光瞥到那团小影子的周围散着一些野蘑菇。
好奇心终于战胜了聊斋的经验。
那是个农家的小女孩,为了给许久没有尝到除了大白菜之外的菜的滋味和邻家一些比较大的孩子们出来采蘑菇,结果在途中走散了,慌乱之中走不出这个竹林,又想到自己娘亲以前哄自己睡觉时说的大灰狼故事,吓哭了。这才引我找到这里。
于是趁着天色还早,且刚吃过饭有点闷的慌,就送那小孩下山,而我也正好可以消消食。
那小孩下了闪山就跟找到了家的小鸟一样冲我谢了又谢,还送了把蘑菇,没等我还给她就一溜烟消失在人群里。
我捧着一捧蘑菇无奈地笑笑,不是要换口味么,少了这一捧,就是一顿了吧。我要想吃的话,就住在山上的啊,真是个傻孩子,唔,可爱的傻孩子。
本来捧着蘑菇往回走,路上碰到一老婆婆,就顺手将蘑菇给了她,结果人家硬塞我一把刚买的大葱。拿着那大葱又走了一段,觉得华云铮做饭好像从来不用葱,就问旁边一个小贩要不要葱,免费的。结果葱送出去了,我手里又多了块猪肉。我这伤才刚好没多久,已经发誓不吃熏肉了,也不吃和肉有关的东西,转手给了一个卖鱼的,卖鱼的就立马给我换了条活蹦乱跳的鲤鱼……
看看天色,觉得这要是再换下去,没准还能再出现一个一枚别针换一座大厦的第二个传奇:一捧蘑菇换一座大宅。
还是等遇到水塘把人家放了吧。
提着鲤鱼决定不再做任何交换一路只管往回走,没留意身后一股强劲的气场直逼而来,直到这股气场临近,一把将我拉住。
我被那突如其来的一拽拽出惯性,没刹住车便被那股力量拨回身。
手中的鲤鱼趁势挣断勾着鱼嘴的稻草,啪地一声掉在地上,胡乱挣扎着。
我只感觉浑身如石化了一般僵硬地愣在原地,这僵硬还在一点一点地出现裂痕。
那张明显经历了成长痕迹的脸写满了惊讶,难以置信,狂喜……
我们都被这一面震慑住了,维持这那个石化了的动作,都是不敢置信地看着对方。好像前一刻还做着一个梦,一转身,这个梦就成了现实,藏都无处可藏。
直到一声恍若前生的呼唤颤抖而出。
“岚姐,真的是你!”
☆、【038折】采菊,东篱下
【038折】采菊,东篱下
嘴巴僵硬地张/合几度,我最终艰难地应了一声:“小韦。”
会在这里碰面,是谁都没有想到的。
小韦说:“方才我就觉得有个背影很像你,想不到果真是你!岚姐,这两年你可让我们好找,公子把整个洛阳城都翻遍了,你却到这样的地方来……”
他絮絮叨叨的说了许多,像开了闸的洪水一样要把这几年没跟我说的话一口气全都吐回给我。一时间我理不清头绪,但心里始终盘着一个问题:为什么会在这里碰到小韦?
“是不是出了什么事?”见小韦因那个问题而噎住滔滔不绝的话题,我便更确信了,除非他有什么事,否则怎么会让小韦离开?
小韦咬了咬唇,一个已经高出我很多的大男孩却还是没改掉多年的习惯,心里暖了许多,也许很多东西都变了,可是还有些习惯是变不了的。好在还有这些习惯在,让人不觉得陌生。
“你,是出来找我的?”他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我便试探性地问问,小韦不说话我便当他默认。只是,找我找了两年,却忽然在大街上碰了个正着,叫人怎么能不惊喜。
我和小韦寻了个僻静的茶楼慢慢地又叙了些话,眼看外面天色渐晚,我出门的时候也没有留什么字条,怕华云铮回去没见到我不知会作何感想。
可小韦却无论如何也不让我走,我才刚站起身,他便拦住我的去路,道:“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你,跟我回去见公子!”
我微微一笑,道:“我知道,可是这一年多我在这里叨扰了一位恩人,总得回去跟人家说一声谢谢再走吧?”
“那我跟你一起去!”
我略一思索,史上华神医和曹某人并没有什么太多的交集,我还是不要妄加牵引。可是小韦这浑小子一旦拗起来就跟一头犟牛没什么两样,你越是跟他来硬的,他就一定会比你更强硬,反之则亦然。
我说:“人家是个姑娘家,你已经是个大男人了,去了多不方便。你就在这里等我,我保证明天黄昏之前一定过来。”
“为什么要等到明天黄昏?要不方便的话,我跟你去了就在外头等着,你道谢了咱们立刻就走不是……”
“姑娘家自然会有很多话要说,你一个大老爷们儿当然不懂,再废话就别叫我岚姐了!”我故作薄嗔道,软硬兼并是制胜法宝,往往都是屡试不爽的。见小韦的态度已经有所松动,我又软磨了一会儿,“我什么时候有骗过你?更何况我本来就想回去来着,正巧碰到了你,乖啊,明日就在这里等我。你要是敢跟来,以后就不是我弟弟。”
小韦垂头想了一想,衡量了其中的利害之后,点点头,“那好,我一会一直在这里等,直到你来。”
这一句无疑是要我保证我一定得来,其实也没有什么一定不一定。会在这里碰面谁也没有预料,而这样一个意料之外的意外让我困扰了许久的去留问题瞬间便解开了。
许是受了那些有关于他这两年来所经历的事的蛊惑,当初用自己未知的命数与他作的约定,后来命数里安排我回到原来的轨道,是我自己选择来此的,那自然来续约的了。
华云铮并没有回来。
我拥着被子坐在小竹屋外等了一宿,看了一夜的星光闪啊闪,一晃神,天竟然亮了。而我还维持着那姿势,才知道自己原来失眠了一夜。
这种事情也是常有的,有时候出诊遇到病人的病情较严重,就会留宿在病人家里直到病人的身体状况稳定了才回来。
可是,至少得请个人回来说一声啊。
指腹僵硬地摩挲着手里质感冰凉的发簪,无声无息的,要是让山里的猛兽叼走了怎么办?
等我锤着发麻的腿扶着门框颤巍巍地站起来时,已经又等了一个上午,竹林深处那条蜿蜒的石子小路始终望不见那个姗姗而来的青色影子。和小韦约好的时间越来越近,这个孩子最是傻心眼儿,如果这一次我失约了,那下一次他断然是不会轻易相信我的。
我等了将近一天一夜,华云铮,但凡你有个心眼就该请个人回来告知一声吧。哈,也是,我算什么,他那是一个人过惯了的,家里多一个人就跟多一只小猫小狗没有什么区别,需要要留什么心眼。
发麻的双腿每走一步就跟在刀尖上行走,我咬咬牙,一步一挪,把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打包好。挪到门口,觉得不甘心,又挪了回去,把他平常写药方子的纸翻的满桌子都是,上面铺着四张龙飞凤舞的大字:老娘走了!
环视一下屋内,这是我第一次来到华云铮的房间,和他本人一样,收拾的很干净整齐,所以看着很不顺眼,拖着发麻的腿给他重新整修了一遍。末了,拍拍手上不存在的尘,哼一声甩门而去。
好不容易挪到篱笆外,仍是有些不甘心,一瘸一拐地有折回来了。
桌案上压着那四张留言书的簪子静静地躺着。
哼!给我的东西,我干嘛要还?!那我刚刚是为什么把它留在这儿的?哦,对了,是为了压留言条嘛……
华云铮背着我走过这条石子小路的时候,为什么当时没有觉得它很难走?已经没有什么东西是忘记的或是需要折回去做的,可是站在这条路上,脚下不觉地越来越慢,越来越慢。
最后停住时,晚风拂面,微微的凉。竹林沙沙地响着,刚适应这里的时候,我是极不喜欢这些竹子的。都说君子如松竹兰梅,原是极好的东西。可是一有风,这些竹子就沙沙沙地响个不停。如今适应了,却不是个好时候。
慢慢地回身望了眼这竹林深处的小竹屋,那个新盖的厨房,还是我亲手设计的,虽然我没出什么体力,但我出了脑力,所以尤为亲切。还有那个小桑拿房,以后没有我在里面泡药浴,它会寂寞的吧。还有那些草药,虽然每次华云铮都会按时把它们拿出来晒太阳,可是像今天这样他不回来,还是我给晒的,以后我就不在了,它们一定会觉得难受……
可是,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我还没跟你说声谢谢啊。
“华云铮……”嘴巴张了一半,还是吐不出来,算了,就当我还欠着你,来日等本姑娘得空了再带厚礼前来道谢。
一挥手,我不再回头地沿着小路下山。
小韦在茶楼门口远远地看见我,脸上顿时绽开一朵花,噌噌几步跑到我跟前,道:“岚姐,你回来啦!”说着硬是狗腿地接过我的包袱,“我来我来,岚姐你饿不饿?要不要先吃饭再走?我已经雇好了马车……”
我摇了摇头,“算了,要走便快些走吧。”
马车一路直往谯县,我只知道这是他仕途的第二个坎坷,其中的原委却不大清楚。小韦一一道来,我离开那年他还被任命为顿丘令,不想第二年却被免了官职,原是个备受牵连的案子,其中的委屈自不必说。只是他执意不留在洛阳,迁回谯县过那闲云野鹤不问世事的日子。
小韦小心翼翼地觑了我一眼,说:“公子是被牵连才遭罢免的,明明可以等事情查清楚了便可以官复原职,可是他……岚姐,有时候我觉得公子回谯县是因为你,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回去以后也不回老宅住,独自和……”他顿了一顿,一咬牙又说,“和小公子开了个僻处闲居,也不像在洛阳的时候那般寻你……”
这一些自然都是我已经知晓的,否则我也不会在这里的,所以再听小韦说一遍的时候,甚是平静地笑道:“难为你吞吞咽咽扯了这么多不是重点的事,你想问什么就直接问吧。”
小韦垂头笑着挠挠后脑勺,“嘿嘿,果真什么瞒都过不了岚姐,那我可问啦?”
我点头:“嗯,问吧。”
“岚姐你当初为什么要不告而别?”
果然……
我挑了帘子望着窗外急速后退的景物,物非人亦非,路还是去时的那条路,来时却要觉得更沧桑一点。
“当初,”我的声音轻若那些随风而杨的发丝,“因为我做了个错的决定,等发现错的时候,这不就立刻回头了么?”虽然这个‘立刻’前后花了两年的时间。
“那你不会再走了吧?”小韦依旧小心翼翼地问。
我微笑着回头看他,“小韦,姐姐不是个留不住的人,除非是有人不要我了,我才不会招人嫌。”
日夜兼程,到达谯县时,已是满城尽带黄金甲。本是个小地方,却养的全国闻名的好菊。
下了车,那是个临水靠山的小庄子,九月菊花飘香,正应了那句好天好景好团圆。
沿着阡陌纵横的小道走,像是武陵人误入了桃花源,我明白小韦给我指的那条路的终点是什么,明明还很镇定的心情却在一步步临近的时候如汹涌的浪涛迎头扑来。
原来,旁听而来的事远不止亲眼所见来的深刻。
那是个再平常不过的农家小院,粗陋有细的竹篱笆里种满了开的正好的黄金菊,篱笆旁边驻了个葡萄架子,叶子尚青随风摇曳。架子里置了小案,远远便可闻茶香渐浓,是洞庭湖新产的君山银针。
我推了篱笆的门往里走,好茶若的煮过了头,味道就不好了。
五步之遥,却见一道黛色的影子从旁边的花丛里站了起来,正要往这边走,脚下刚刚迈出的步子却愣在原地。许是背景的黄金菊开的太过艳丽,斜落的夕阳余晖太过刺眼,明明这么对望着,却看不清彼此的脸。
案上的茶沸了,我伸手将茶壶从火炉上挪开,在起身时,对上久违的人那个熟悉的微笑模样。
曹孟德微微一笑,伸手道:“回来了,过来看看这茱萸插/的可好?”
☆、【039折】久违,故人色
【039折】久违,故人色
曾经仕途一马平川,如今却在这山野之中当庭煮茶,落差之大犹如天壤之别,唯有当事人自己不觉而已。这种闲云野鹤的日子过的倒是挺顺溜。
曹某人的态度,仿佛这两年我根本不曾离开过。即使刚刚那句回来了,也只是对一个好像才离开一小会儿的人打的再平常不过的招呼罢了。
九月九日重阳节,人家思念的是那每逢茱萸少一人,偏巧我回来的这样及时,这茱萸又这样葱郁整齐。
我微微扬了嘴角,道:“还不错。”
踏进屋子,还是清冽的甘松熏香,这一点,倒是没变。
我环视了一下四周,转身却见自己正被某人望着,不禁噎了一下。别开眼睛清了清嗓子,摊开手问:“问个问题,以后,我住哪里?”
这个问题似乎了他的超乎意料,曹阿瞒愣了愣,“你?”
本来没怎么好意思,但听他了这口气,我很是没好气,往偏间瞥了几眼,“怎么,不方便?”
早就听小韦说了,自己撇了俩夫人跑到这里来逍遥,对任何事都是不闻不问的,难不成来这里藏娇了?
一股气压慢慢拢聚过来,我退了一步,曹孟德他进两步。
我不知道好好的,怎么就成了仰着头看他,一想,这两年我是没长高过……只停留在那个二八年华的娇小上,但……他是什么时候高了的??
眼看快贴到墙壁了,我亦然住了脚步,随着这股强气压的靠近,觉得熟悉又有些陌生的气息又近了些,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意思。睁着眼睛看他自上而下,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墨黑的眼睛里似是含着笑意。
一步之遥,不是无路可退,而是不想再节节退让。
我毅然直视他微笑的眼。
只闻一声淡笑,“你要问的,只有这个?”
啊?我怔了一瞬,反口道,“当然不止这一个了,还有,晚饭吃什么?”
曹孟德别过脸,肩膀不可抑止地抖了两抖。再回来时,脸上依旧是一副忍俊不禁的模样。
我怒了,已经很久没有被人这么莫名其妙地胡乱笑一通,之前有的,也全是拜这个人所赐。
“有什么好笑的,我关心自己的衣食住行有哪里不对?”
冷不丁地,一记弹指在脑门乍地开了朵花,我还没反应过来,肇事者笑得更是肆意,“一百两存进钱庄,两年后少说也会增加个五两的利息,你这个一百两倒是一点长进都没有。”
我捂着脑门,看疯子的眼神看他。
曹孟德蓦地止住了笑,看过来的眼神里渗着些许寒意。
刚刚……他说什么来着?两年……我以为听他那语气,不过两个时辰,原来还是记得蛮清楚的,只是当时没有发飙而已。
他倾身又近了一点,清冽的甘松像迎面扑来的冷风,我本能地瑟缩了一下。
他扯着嘴角,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我,“你怎么不问问我这两年是怎么过来的?怎么不问问当初我为什么没有在二更之前回去?怎么不问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怎么不问问……”一口气说了那么多,似乎没顺好气,胸口剧烈地起伏着。
“你笑什么?!”刚缓了口气,曹孟德怒道。
“哦?”我摸摸嘴角,呃……怎么在这个慷慨激昂的时刻笑场了……可是很值得,许久不见,这人的性子倒是变得和小韦有点像了。
我看了看那张越来越怒不可遏的脸,强忍了笑,道:“这两年你怎么过,我也绝对不会比你好过多少。当初你来与不来,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现在追究起来又有何意义?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当然是因为你想呆在这里,所以,我不也在第二时间赶到这里了么?”
他的眉拧了拧,正要说什么,里屋传来一阵婴儿的啼哭。
我一愣,曹孟德的脸则白了又白。转身刚迈出两步,又折回来,望着我的眼神有种踌躇不决的神色。
我回觉过来,点了点头:“我既然千里迢迢地来了,就算要走,也得缓一缓才吃得消。”
他这才大步地走进里屋。
婴儿。小公子。曹……昂。
我从来没有见过男人抱小孩的模样,更没见过史上那个睥睨天下的人抱过小孩的模样。认识他的时候,他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别后重逢,却已为人父。
曹昂不过周岁,却被他搞的母子分隔两地,不嫌自己又当爹又当妈的辛苦,却也不顾及小孩子愿不愿意。虽然这小孩还不会开口说话,但,从那人抱小孩的姿态以及那小孩挥舞的小手不断推拒着某人的怀抱来看,这小孩是相当不愿意和他一起过日子的。
忙乱之中,他看到立在门口的我,嘴巴张了张,却又没说什么,低头哄着哭闹不止的曹昂。
我叹了口气,抬脚走了过去,“孩子不是这么抱的。”
曹某人脸上顿时出现了少见的尴尬之色,“一直……都是小韦看着的……”
呃……小韦……万能的小韦……
我清咳了一声,“我试试吧。”
曹孟德猛抬起头。
“怎么?你这是什么眼神?怕我图谋不轨?”一片好心被充作驴肝肺,我抬起的手有些酸。也对,我应该对这孩子怀有芥蒂的,因为他,我才颠沛流离了两年。凭心而论,我不是什么圣母没有所谓的母性光辉,可是,看到这孩子,真的只想抱一抱他,止一止他的哭声而已。
曹孟德把孩子递给我,道:“你知道我不是这意思。”
“我知道,我也只是气话。”小心翼翼地接过柔若无骨的小孩,小眼睛已经肿的跟两个小水蜜桃一样,看着怪心疼的。我学着电视里那些哄小孩的保姆,将臂弯里的小孩轻轻摇了摇,哭声果真小了许多。
“真的不哭了啊!”曹阿瞒欣喜地看看孩子又看看我。
成就感油然而生,可是,这曹小公子才消停一会儿,又开始急得哇哇大哭。
我脸上那胜利的笑还没盛开便僵住了。
一旁当父亲的,这时候却扑哧一声笑了。
怀里的小婴儿本能地蹭了蹭,又蹭了蹭,竟……竟然蹭到我胸口,又本能地蹭着小脸开始摸索……
额角的青筋在隐隐作痛。但又不能立刻将这软乎乎的小孩扔掉,可也不能任其发展啊!
我沉声低吼,“曹孟德,你有功夫笑,还不快去弄点吃的给你儿子!”
☆、【040折】莫莫,时光错
【040折】莫莫,时光错
养儿方知父母恩。说这句话的人真应该挖出来大嘉赞扬一番,摆平那个小娃娃,岂止是知道父母恩,觉得自己能被父母养大委实是个了不起的奇迹。
曹昂不是曹孟德主动带在身边的,而是丁夫人见曹孟德执意不肯在家里住着,又怕他在外面胡来,于是就提了个要求:出去独住可以,但除了小韦,还得带上你自己的儿子。理由是:儿子总和父亲合得来些,有什么样的父亲将来也会有什么样的儿子,所以孩子是必须带上的。
后来闲来无事仔细一分析,不小心得出了些不为人知的内幕。
关于带上儿子防止曹孟德在外面胡来这一点,实际效果不怎么好。邻家有少妇曾见初来乍到的两个年轻男子带着一个哇哇啼哭的婴孩,常常有事没事就过来窜门,甚至混熟了之后还手把手地教了怎么带小孩。
曹孟德一直不屑于这个,于是这担子自然就落在了小韦肩上。果然不过半个月,小韦已经出落成一个鬼见愁级别的奶爸。
前几日小韦出远门,邻家那少妇便来的更勤了,几乎除了一日三餐之外的其他时间都花费在了邻家这小娃娃身上。只是今日听见小孩啼哭,慌忙赶至,才刚进得小院的竹篱笆门,人已经僵在原地了。
从她的角度看到,那个不爱说话的曹大公子正手忙脚乱地右手端着一碗米粥,左手举着根汤匙,刚要喂给嗷嗷啼哭的孩子,身畔那个抱着孩子的女子忽然皱着眉道:“太烫了!”于是,曹大公子又手忙脚乱地吹着汤匙里的米汤。
那慌乱紧张的模样,是她从没见过的。明明人还是那个人,孩子还是那个孩子,却都不一样了。很显然,这是因为那个从天而至的女人。
她身材娇小,却并不娇弱,着装亦不够是再普通不过的布衣,却穿出了超出那身衣物本身的气质,一嗔一怒足以牵动身旁那男子的心。
正在忙乱,忙中却并不妨碍我看到站在那小院子呆立着的少妇。看那神情,似是受到了什么难以置信的惊吓。我看看还在低头吹汤羹的曹某人,用肘顶了顶,示意他暂时转移一下注意力,某人的桃花来了。
曹孟德看到来着的同时,那少妇也已经回过神来,神态整理的很好,样子看起来不过是个热心助人的邻居。
我暗道这少妇不简单,却闻一声浅笑:“原来是孩子的娘亲回来了,恭喜曹大公子一家得以团聚了。”
曹孟德这时居然破天荒地送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并点头道:“是啊,我和儿子可算是盼到这一天了。”
少妇脸色微微发白,却又不失仪态地轻轻一福,“那十娘就不叨扰了。”
我遥遥望着那袅袅婷婷的身姿像一片失了方向的落叶逐渐远去,一旁的某人试了试汤羹的温度,递过来,‘不经意’地说道:“那是隔壁王二家的寡妇,半年前守的寡,小韦不在这几天子修就是她照料的。”
我道:“哦。”啧啧,那就难怪了。
曹某人继续‘不经意’状,道:“听说她之前在寻花楼挂牌第十的姑娘,是王二赞了几年的钱才将她赎回来做了三年夫妻,只是半年前王二去拉货,不慎坠崖死了,这才守了寡。”
我道:“哦。”啧啧,连这么隐秘的八卦都知道了。
曹某人:“……她虽被迫沦落过风尘,但人挺好的。把子修照料的很好。”
我道:“哦。”啧啧,这还不是托了你这个老爹的福。我抱着咂咂嘴的曹昂脱口而出,“你说,对吧。”
曹孟德瞪了我一眼,“什么对不对?”
“没,我在和你儿子说话,不*的事。”
他端着碗,整个人僵了一僵,“……就算她对我有什么想法,从现在开始都不可能了。”
我听着这话甚是有趣,扬扬下巴睨了他一眼,“哦?”
“她将你当做子修的娘了。”
我冷斜了嘴角,道:“哦,那你这是在怪了断了你的桃花运?若是这样,大不必,等你儿子睡了我就过去解释。”
“陈岚嬗!”一字一顿,咬牙切齿。
我掀掀眼皮,生气?谁不会!“你要是不满意,那我现在就去。”说着把咂着嘴对米汤余意未尽的曹昂递给他,转身往外走。
“你给我回来!”冷若冰霜的五个字冻得我一哆嗦,竟然真的站住了。
“回来。”
立正,向后转。
“过来。”
齐步走,一二一。
一脸惊色的曹昂小盆友被递回到我手里,亮亮的小眼睛从他父亲凝着冰霜一样的脸上兜转到我脸上,小嘴扁了扁,扁了又扁,终于憋出一串清亮的哼哼由低转高。
忙不迭的又抱了他这间屋子走那间,那间走完再走另一间,曹孟德又端着碗在身后跟着,哭声小时,喂一口米汤。
至此,莫名其妙的争执自己莫名其妙地化解,为了那受惊的小祖宗,两个脑袋都不够疼了。
迷迷糊糊中身上无声无息地添了件衣裳,惊得我眼皮一跳,正好看到一双来不及收回去的手在空气里顿了一下,又垂下去。
我抬头看了看,原来是靠在曹昂的小摇篮旁边打了个盹。
正揉着眼睛提提神,面对的人坐了下来,“桌上有面,吃了便去睡吧。”
视线一偏,果然桌上放了碗热气腾腾的面。
绷着神经折腾了大半夜,本来是挺饿,但得了空当松懈下来的时候,困意倦倦,也顾不上吃不吃,只想找个暖和的被窝一头栽进去再也不要出来了。
站起来极力地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大哈欠,饧着眼睛看看摇篮里酣睡的小孩,再看看曹某人,“那他要是醒了呢?”
“醒了有我。”
“……哦,那我先去睡了……”
身后的声音不高不低地响起,“我做的面。”
嗯?
我站住脚,面?哦对,刚刚有说到面来着……强力抵抗瞌睡的侵袭,又默默地踱到小桌旁边——哇,好热的一碗面……上面还有,还有……“唔?这又黑又黄的是什么?酱菜?”
一个声音呛了声,“……是蛋。”
我的瞌睡登时清醒了一半,默默地拿了筷子默默地把那碗热乎乎的面吃完,还有那个黑乎乎黄油油的,蛋。
味道不错,就是蛋实在超出了它做蛋的本质,回味一肚子的清汤挂面时,那个蛋,还是没有显示出它作为蛋应该有的特质。
收了碗,正要起身,眼风里却捕捉到了一样有趣的东西。
小桌旁的一张小榻上放着一盘未完的棋。
入夜很是宁静的空气里良久除了呼吸以外听不到任何声音,所以当空气里蓦然振动着一个低低的颤音,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这个怎么还留着?”
身后有起身的动静,走近几步,甘冽的气息慢慢拢聚上来,“这几年我一直在想,当初这盘棋,你究竟会怎么下?每次走到这里便只能停在这里,我不是你,即便那些路数是你当初走的,可我不是你,我不懂你下一步会怎么走,即使我自己走了千百遍,我依旧不是你。”
小韦说,两年间变了很多东西,可唯一不变的就是有个人每天自己跟自己下棋,下了半天,又会对着星罗棋布的棋盘发上半天呆。
我扬起脸,是,那是两年前在菩提树下未完的那盘棋,一步步犹如跨了个时空呈现在面前,好像时间还是那个时间,人还是那些人,棋,也还是那盘棋。
静默了半晌的空气里,又慢慢地多了丝不确定的声音,“你真的想知道?”
空气里听不到任何回应。我不禁笑笑,这问题可真是多余,如果不想知道,又为什么要琢磨了千百遍?
倾身执了白子,慢慢地落到黑白交错的棋盘之中。
转身,望着他讶然的神情,这实在是个不多见的表情。
曹孟德凝眉,道:“你……”
我微微而笑,“这本来就是一个死局,表面上看还差一步,黑子就大获全胜,可是从一开始,黑子的每一步就在白子的控制之中,除非和棋,否则就是死局。”
而我选的是和棋,和两年前的那个选择一样。人生如棋,步步为营,却有些东西能在瞬间击溃那些经营已久的退路。
“这是你一开始的选择,还是你现在的?”许久,他问。
“有区别么?我所选择的一向如此,选择和你约定三章,选择助你坐拥天下,选择再回到这里,所为都是同一样东西?”奇怪的事,这些我原本以为会烂在自己肚子里的东西,竟会这么流畅的在这个人面前吐出来。还是脸不红心不跳的。
“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艰涩,缓了缓,道:“你为的同一样东西,是什么?”
☆、【番外之云峥篇】
【番外之云铮篇】
一个人的日子,有多久了呢?五年,十年还是二十年?
应该是十年七个月一十二天。
师父仙逝时,他不过九岁。两个人,两个影子,成了形单影只。作为师父晚年的唯一一个关门弟子,继承衣钵时,很多人都不愿相信一个九岁的小娃娃能给人看什么病。
直到一场鼠疫。
十年前那场瘟疫来的突然却也异常凶猛,每天死去的人当地府衙都来不及火化。鼠疫成灾,饥荒与死亡紧随其后,小小的县城不过半个月遍地饿殍与白骨,令人望而却步,朝廷又以国库空虚为由顾不得这一方的死活,有能力的也都迁往别处,没能力的,便在原地睁眼等死,心灰意冷如坠死亡之城,不,这本来就是个死亡之城。
在人们对老鼠唯恐避之不及的时候,有人看到那不被承认的九岁小大夫抓了一笼子老鼠回去,期间半个月不曾出门。有人猜测那孩子疯癫无药物解,却在自寻死路。十七天后,来势汹汹的鼠疫忽然有所缓解。
有患过鼠疫的人在愈合期间被问及缘由,这才说出了一直被人有意忽略的九岁小大夫。人们这才如遇救星般挤到那方摇摇欲坠的小木屋前求医。
那九岁小儿也奇怪,来者不拒,却有一条:必须遵守他的规矩。按病情轻重,病者老幼编号,在在家的小木屋前搭了救济朋安置无家可归的患者。生死面前,很多人都忘了他只是个九岁的孩子,还是之前不被承认的小大夫。鼠疫依旧肆虐,死亡的人却在减少,直到这个风波彻底过去,这个死亡之城才慢慢恢复往常的生命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