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浪漫言情 > 《我与曹操有个约定》作者:沙漠里冒泡【完结 番外】 > 我与曹操有个约定.txt

第 12 页

作者:沙漠里冒泡 当前章节:14991 字 更新时间:2026-6-24 07:41

入秋的一个清晨,随着一声婴孩的清啼唤醒了荣升的新阳,死亡之城第一次迎来了新生。婴孩的父亲在他背着药箱出门告知母子平安的时候,老泪纵横地跪在这个不到十岁的孩子面前,哽咽半天方吐出一句尚为完整的话,“……谢谢华神医……”

神医为何物?于他又为何物?

除了多了个神医的称呼,来找他就医的人越来越多了之外。日子还是那个日子,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在灯下读医书,一个人记录新发现的病情和药方,一个人上山采药,一个人偶尔对着屋外的黄昏和自己孤零零的影子失神……

直到碰到一个怪人。

碰到怪人的时候,他刚采了药正要下山,路过乱葬岗,见有人在掘坑准备为客死异乡身份不明的游子安葬。生老病死这本是一件司空见惯了的事,何况他已行医十一年有余。所以路过的时候依旧无甚表情,只是两个掘坑的人认识他,跟他打了声招呼,他回一个从容淡雅的笑,就此走过。

不过两步,他便折回身来。他相信自己绝对没有看错,旁边那个用草席裹着的尸体,露在空气中的一只苍白小手指尖跳了一下。行医之人本就警觉,那虽是轻微的一下跳动,却也叫他捕捉到了眼里。

掀开席子,是一张面色苍白如纸的小脸,身着男装,却也不妨碍他辨别出这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弱女子。呼吸全无,脉象全无,心跳亦无,用银针试探,却是有生命迹象的。

他没见过此类病症,却不能让一条生命就此化为一坯黄土,对两个还在掘坑的人道了声叨扰便不顾那二人惊异的目光将她带回小竹林。

药浴,针灸。针灸,药浴。如此反复医治却不见好转,她的脸依旧苍白,脉搏依旧没有跳动,静静地,任他将她泡在药缸子里。

只是,一个人的日子似乎有所变化。

每每回来,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惯性地就会往药浴房里面走。施一次针灸或把一次脉,有时他就在外面磨草药,不觉地,耳朵就会听一听里面是否有动静。以往出诊,并不急着回去,只是近来多了个牵挂,觉得没准这时刻她就醒了,归程便不由地加快脚步。

牵挂?正要推门的手蓦然停住,他怎么会突然想起牵挂一词?一个与死人无异的怪人让他……牵挂了?他还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出门,一个人在如豆的油灯下看自己的影子都孤零零的。可是,就是有什么不一样了,因为这个一个人的空间里,多了个不会说话,不会呼吸,也不会弄出动静的怪人。

怪丫头醒来是在一日清晨,红日如盘,天气甚好。也正好是将她捡回来的第一个周年。

那日他没有出诊,给她施了针灸便在外面晒草药,屋子里轻微的响动让他没来由地心上一跳,只是多年来的养成与沉稳在他脸上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神情。

怪丫头的清醒,也让整个小竹林染了点生命气息。她很是聒噪,却不招人烦,就像入春时节自南方归来的燕子,叽叽喳喳,没有完没了,但不招人厌。

生命的复苏让一个本来跟木偶娃娃一样的人会呼吸,吃饭,聒噪,却不再是个正常人。他试了几次针灸仍没有找到缘由,看着与平常人无异的人,怎么就停止了生长?体质特殊的人都也没有少碰,却没有一个是像她这样的,她的身体从她清醒开始就等同与一具行尸走肉,没了生长,也不会变老。

丫头说自己是异类,对这般清楚的见解,忽然有些不愿意看到她无可掩饰的绝望。她问他,那我会不会死?会的,生老病死的轮回是最公平的,它不会因为你富有或贫穷就慷慨或吝啬,它都会一视同仁。可是却不能包括你。你经受不起身体上的任何一次折损。哪怕一点点,你都会因此丧命。

丫头下山寻人的热情就此被冷置了一段时间,安安静静地呆在小竹林里疗养。他不知道她要找的是什么人,只是一定是个重要的人。否则不会那么在意自己与常人的不同,也不会因为这些不同而冷置了下山的念想。

但终归,这丫头还是在的。回来不再是一个人,会有人站在院子里远远地就看见他回来,欢快地冲他摇摇手,再一路摇摇晃晃地跑过来邀功似的聒噪着今天一天干了什么和什么。吃饭的时候会听见对面那人甩腮子风卷残云一般吞咽食物。灯下看书时,偶一抬头,就会看到那人支着脑袋在不远处小鸡啄米一般点了又点。看看灯下的影子,华云铮微微而笑。

每次出诊,草药是自己采的,他又不收诊金,所以很多病者都过意不去,每每邀他出诊都会拿出自己家的特色产品,以物相赠。他本就不需要这些,一路又赠给那些比他需要的人。唯一收了人家赠礼的,也只有那一次。

出诊对象是个珠宝行的老板夫人,老板年事已高,却不苦于求子不得。几次针灸和中药调理之后居然真的得了两个月的身孕,老板感激非常,说什么也要将店里传了几代的一颗夜明珠赠给华神医。夜明珠对商家来说是价值连城,但对他一个大夫来说,却不如一颗珍珠来的实在,珍珠磨成粉可入药,夜明珠行么?

但推托不过,他略一沉吟,才说要一根簪子。

老板深谙世事,却也愣了一愣。同为男人,要女人用的东西时,他岂不明白,当即二话不说将簪子取出。看他指腹轻轻摩挲着那根银质兰花簪子,神情温柔如水。便半开玩笑半是真实道:“华神医是有了心上人吧?好事近了可别嫌弃我们这些乡人上门讨一杯新夫人的喜酒喝。”

他只是笑笑,没有辩驳。

可是这簪子却没有在最好的时机送出去。他揣着簪子还没想好怎么跟她说,遥遥便望见竹林深处浓烟滚滚,一颗鲜活的心脏登时凉了半截。

那丫头,简直混球。若不是养成太好,他一定要骂一句粗口以示自己心中此刻的愤懑。可是在一片火光之中找到那个命悬一线,单薄如丝的混球时,所有的东西一齐堵在胸口,连同那混球一样昏倒的丫头。

手臂烧伤严重,因体质特殊受不了大折损,又不得不给她动刀子,行医将近十二年的他第一次握不住手里的刀。

所幸这丫头的生命力算是顽强,昏迷了三天才转醒。只是没想到醒来的第一句便是他的厨房还在不住,得知事实,又十分委屈地解释自己不过是想给他做顿晚饭……真真,是个笨蛋啊。东西没了会有再得到的一天,可是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是的,什么都没了。不仅仅是她的命没了,连同他也不会例外。

簪子就在那不是时候的时候到了她手里。可那是什么神情?难以置信?受宠若惊?总之,不是一般少女的羞涩。

经历了那次火事之后,丫头本能地见到厨房就绕路走,吃饭也不再要求菜里面要有肉。这样的执拗如同一个孩子,可是他觉得,竟有点赏心悦目。

养伤期间,她不止一次地抗议他施针,说什么在身上扎出了针眼很难看,要止疼不单单只能靠针灸镇穴而已,更要懂得麻痹神经之道。她不懂医术这是肯定的,但说出那些比任何一个大夫还资深的医用术语,他淡然的神情下也甚是吃惊。

麻痹身体的药,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连古老的医书上也无迹可寻,她如何能得知?说完那些,她总会期待地问他,怎么样,你有没有灵感?

所谓的灵感是没有的,不过,倒是想起自己以前在山上采药时,闻过一种草药,两个时辰之中他竟闻不出其他草药的味道。被她这么一提醒,倒是可以试试,谁让她那么怕疼呢。

而这个由她提醒得来的法子却不是第一个用在她身上。

五更天有人来求急诊,他走的匆忙,而平时她不睡到日上三竿是怎么也不会醒的,就没去惊扰她,也没留条子便匆匆出诊去。相处一段时间,见不到他便知道他会去哪里,这点默契他相信她还是有的。

出诊的病人确是个急诊,是急腹症。此症急性发病居多,腹痛如同断肠一般难耐,好在发现及时尚未危及性命,只是需要动刀。可是病人发病正疼痛难忍,绳索几乎快被挣断,几个青壮年也难以制服住,这般根本下不了手。

束手无策之际,某人的话还是挺管用的。幸亏带了那味草药,让人煎了送来,只需放手一试。

一刻时,原本还在打滚的病人逐渐安静下来。他用针镇住几个要穴,开始动手术。令人惊喜的是,果真不见病人有丝毫痛楚,而是无知无觉地安然沉睡着。

急腹症是不敢大意的病症,到伤口缝合完毕,已是午后。病人的病情还不稳,又不能走开,只好托人回去告知那丫头一声。等人回来,却说家里根本就没有人。

许是闷了,出去走走刚好没碰上而已。医治病人的时候最忌讳的就是心有旁骛,于是道了声劳烦跑一趟了,等那病人彻底脱离生命危险,已是第二日。没再拖延一刻,也不觉得这一天一夜的疲惫,他想回去告诉她,她的方法成功了。只是第一次用药,剂量没法把握让病人昏睡了一天一夜,所以现在才回来。

有种迫不及待,好比那学堂里受了先生表扬的孩童,一路奔回去领赏一般。只是到了门口,不由地住了脚步。

今天,似乎有点不同了。

哪里不同也说不上来,只是那种雀跃的心情忽然石头一般地沉入水底,周围是无声和窒息的水,躲都来不及躲。

果然,有些东西消失不见了。

他的房间,原本是收拾整齐妥贴的,此刻却像卷进了一阵飓风,东西没少,却像是被人泄愤了似的拨的一团乱。还有案上那四个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老娘走了。

没有任何预兆的,如同十年前他在竹林里捡的那只被遗弃的小雏鸟,伴了他不过一个月,某天清晨醒来便再也没听到往常那扑棱棱学飞的声音。

他站在原地,微凉的指尖划过那四个字的一笔一划,唇畔微微扬起:看,又是一个人了。

☆、【041折】闲取,杜康煮

【041折】闲取,杜康煮

“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艰涩,缓了缓,道:“你为的同一样东西,是什么?”

是啊,我为的是什么呢?

论那约法三章,我最先遇到的是袁绍,若当初只是为了保全自己,我大可以和袁绍做那个约定。谁在这个乱世坐拥天下又不是我一个人说的算,作为一个看客,我大可以选择袖手旁观何苦要卷进这个漩涡?还有,我明明已经回到原来属于我的地方,却要脑子发热选择再来此一趟。我为的,是什么?

我执了曹孟德的手,摊开他指骨修长而分明的手掌,手心温热,有薄薄的茧子,那是常年练剑和长枪磨出来的,却也是一双丹青好手。

他疑惑地凝眉看着。

我微微而笑,轻轻地,一比一划地在他手心里写下一个答案。

曹孟德是眼神有困惑转为惊异,再变为愣怔,最后竟有点难以置信的欣喜。慢慢地,将手握住,收紧,望着我由心底缓缓地绽开一个微笑。

离了官场,远了那无硝烟的是非之地,却也少不得闻到一个王朝苟延残喘的腐朽气息。朝廷已经派了人来传达了不少让他官复原职或晋升的意愿,却被那人一口一个病痛缠身亟需静养为由推托了。

归隐的日子似是流水无形。

惊蛰过后的三天,坐在草席上玩曹某人头发的曹昂毫无预料地扶着曹某人的脑袋颤巍巍地站起来时,见证到那一幕我们几乎喜极而泣。三个人六双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那个小娃娃甩着两只肥肥的小胳膊一晃一晃地从草席子的一头像个醉汉一样一步三摇到那头。

其中小韦最为感慨,尤其是看着曹昂那小娃张着胳膊像只毛茸茸的小鸡选择扑到他怀里时,不顾一旁的曹某人还张着双臂一脸怒目嗔视,发表了内心感想,“还是小公子最有良心啊~~不愧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啊……”

古人云,三岁定八十。因此可以看出教育孩子还得从娃娃抓起。子修三岁,说话已经比五岁小儿流利,我视情况给他读了些书,结果某一天这孩子自己把那书翻出来,递到我手上学着我的样子一字一句地将我教他的再教回给了我,只是有一点不同的是,我给他讲的时候是看书的,这孩子竟然给我脱稿了!

当时看着那唇红齿白的小儿摇头晃脑有模有样地将我练字时摘录的一整本《孟子集注》一字不漏地背下来,第一次对‘情何以堪’四字有了深刻的体会。神童神马的尚有所耳闻,却一直没有眼福亲眼所见。终于还让我见到了个活生生的,果然,养个小孩比养只宠物有趣的多。因为一直被我们当宠物来养的曹小儿,终于脱离我们给他设定的轨道,会独立思考了,由此独立站起来了!

闲暇时,曹孟德会带他去后山打猎。

我曾一度反对让一个五岁不到的小孩去接触血腥,现在正是培养他爱心的时候,怎么能让他去伤害那些可爱的小动物。

不想大人还没开口,那黄毛小儿挺着小身板一派正经道:“阿岚,大丈夫将来是要当顶天梁柱的,像你那样说,好像修儿是个懦夫?”说着,昂着脑袋望着他身旁的爹,“父亲,修儿不是懦夫,修儿要和父亲去山里行猎。”

曹某人一个得意的眼风飘过来,掩着其中些许宠溺的笑意,牵了不到他腰上的孩子道:“这才是我曹孟德的儿子,走,打猎去!”

从倚靠着父亲怀抱到独自策马,从笨拙上马到敏捷翻身,从吃力挽弓到千发百中,马背上的小儿仿佛已是那几十年后意气风发的鲜衣怒马的少年。曹昂的越是进步神速,我却越高兴不起来。

他是曹孟德的第一个孩子,他给他倾注的是全部和唯一的父爱,而这爱里隐含的期望却总有一天是要压垮他的。

而这一切也不知道曹孟德是怎么跟他儿子洗脑的,居然还让他主动要求学习枪法。曹孟德善舞一套九九八十一式变幻莫测的长枪,这已经让我小小地不淡定了一下,不曾想那小身板还没一把剑长的小儿见过那一套令人眼花缭乱的枪法之后硬缠着他教自己习武。

由此不得不感叹,命中注定这回事。

这个秋天的第一片落叶尚在空中打旋,远方一匹铁骑踏着青泥呼啸而来,卷着落叶如受惊的鸟儿扇着翅膀重新飞起,铁骑过去许久方安定下来,无助地跌落尘埃之中。

我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烫着刚刚从菊花丛里挖出来的梅子酒,曹孟德躺在一旁的躺椅上摇摇晃晃,昏昏欲睡。闭着眼,鼻子却挺灵,就着空气嗅了一嗅,撇唇道:“窖藏十年的雪无意竟比不过这埋地底下三年的梅子酒,刘老头要是知道了,不知该有多伤心。”

就当这是在赞美,我也受之无愧,嘴上也不多客气,“我这酿酒的糖都是自己做的,纯天然无污染的绿色产品,刘管家的自然不能和我的比。”摸一摸酒烫得差不多了,便取出来斟了两杯。

温过的酒分子在空气里散发更快,不过刚刚倾壶而出,空气里便浸了一丝氤氲的清甜,随着空气慢慢扩散,不但没有薄弱,反而愈加馥郁。

曹孟德不知何时已经起身,单手执了白瓷酒杯凑到眼皮子底下看了看,又闻了闻,抬头问道:“这是什么酒?”

我不言,执了酒杯,浅酌一口,口感丝滑细腻,入口清甜,到了舌尖却有一种苦涩蔓延,入喉时,那苦涩却在回味的余韵中甘之如饴。

唔,自我感觉,还是不错的,虽然酒龄不是五年以上的。

我眯着眼睛,晃了晃脑,“如你所见,平常的梅子酒啊。”

曹孟德浅酌一口,再一口饮尽,方抬眼看着我道,“说这是平常的梅子酒,那以后那些平正真平常的梅子酒该如何自处?”

我略想了想,觉得这话,当属于拐弯抹角赞扬我的,就顺手又给他倒了杯,“味觉不错,这也不全是梅子酒,我多加了味调料而已。”

“哦?”曹孟德闻言,眉梢一挑。

我指指院中尚在结苞的菊花道:“多了几朵苦菊调味。”

他抿唇笑而不答,将酒杯置在鼻端来回闻了闻,方一饮而尽,“这酒,叫什么?”

叫什么?我哑然地抬头,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啊。想当初我可是连自己的袜子都不放过给它们一一命名了的,而这对我这亲手酿制的酒,如同嫡出的娃娃一样,反倒忘了起,这人的习惯竟也会有被遗忘的一天,真是可歌可泣。

曹孟德见我久久不答,支了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慢理斯条的把玩着手里的杯盏,“不如,叫杜康可好?”

我身体微微一僵,杜康?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杜康?

“此酒入口清甜,细品微苦,入喉三分清苦七分甘甜,余韵更是唇齿留香。一品温如言,二品三千烦恼丝,三品便似人一生,唯有此杜康,可解彼忧愁。”他那厢滔滔不绝地说着,我已经由惊疑转震撼再转欣慰又转淡然,最后淡定地啜饮着这杯中杜康,唇边不可抑制地弯起一抹弧度,“我认为此名甚好。”

酒过三巡,强劲而有节奏的马蹄声由远及近,那声音相当熟悉。果不其然,最后一杯酒还没斟完,小韦黑色的身形从马背上矫健一跃,骏马留在院外,身形如风一般卷进来。

“公子!”小韦身上着着夜行衣,风尘仆仆,脸上的焦灼之色却掩盖过了长途的奔波。这几年小韦的性子已经不似当年那般蛮撞,慢慢随那人磨练出一种内敛,如今却这般惊色慌张,我也觉得甚是奇怪。

曹孟德却还一副波澜不起的模样,好比屋后那座大山,任凭风吹雨打,我自巍然不动,慢慢地饮尽最后一滴酒酿,这才悠悠然开口,“说吧。”

小韦起身,从怀里取出一封信件递交过去,“还是晚了一步。”

曹孟德眸色未动半分,只是去过信件拆开来慢慢地一字一句看完,唇畔浮起一丝微不可查的弧度,抬眼见我不解,便将信件递给了我。

我逐字逐句看完,这是一名大臣的的绝笔。司马直,为人刚正不阿,前些日子刚被提升为巨鹿太守,如今却在赴任的路上服毒自杀,留下这绝笔遗书不为别的,只为痛斥这行将就木的王朝。

早闻朝中有官位买卖,只是这几年尤为严重。司马直便是这买卖中的一个牺牲品,虽是朝廷提升的,却也过不了买卖这道坎。绝笔中痛斥朝中势力黑暗,君主昏庸无道,以致奸佞横行于世,忠良却不得苟活。

我将信件折回原样,说道:“看来,这空虚的国库,怕是早已支撑不住了。”

曹孟德垂了眼睛,却不知在看天际何方,只是语气依旧漫不经心地接过我的话,“怕的恐怕不止这些,怕只怕在,这只是一个开始。”

☆、【042折】出师,甲子年

【042折】出师,甲子年

天下再次传来异动,院子里两方激战的身形正在决一高下。手持长枪的不过是个六岁孩童,小小的身板还没有手里的七尺的红缨枪一半长,身手却不受那长枪的牵绊,敏捷躲闪中还将其舞的虎虎生威。

不多不少,等过到第四十九式,另一个分明是以大欺小的身形反转腕力,手里的九斤玄青铁剑挑过红缨枪,将那小小的身形震了出去。

小身形踉跄两步,以枪缓冲惯性,站住了。小小的两条眉毛皆拧到一处去,末了,小拳头一握,揖首道:“孩儿又输了。”

那人净了手,不紧不慢地擦着额上的薄汗,看不清眸色的眼睛低垂,唇畔隐着一丝笑意,“输赢不过一念之间,有赢便有输,反之亦然。与其看重输赢结果,倒不如想想怎么从中结出经验,这才是输赢的可贵之处。”

小身形又是一揖,稚嫩的嗓音偏做老成道:“孩儿谢父亲赐教。”

默了半晌,又一条肥硕的大青虫被我夹出。看着它难受地扭着肥嫩嫩绿油油的身子,心里相当厌恶,这时代不比咱那科技发达工业发达农业也发达的时代,养颗大白菜着实不易。从翻土施肥到播种发芽,还要围个篱笆防止那些馋嘴的鸡跑进来啃光嫩芽,好不容易看着它们油汪汪地长大,却不想勤劳的劳动者还未收获半分,倒先便宜了那些好吃懒做的大青虫。

但,此刻那厌恶的心情上又多了丝鄙夷。

不是因为大青虫,而是那个站在身后擦汗扇风的某人。没见过哪一个当爹像他这么当的,拿自己儿子当靶练,也让儿子拿自己当靶练。父子上阵,真刀真枪的,有时虽是点到即止,有时却非要一方鲜血淋淋,当然,要流血的,还是天时地利人和皆不沾边的小子修。

我夹着虫子将它拿至跟前长叹一口气:“唉~~都已经吃的这么胖了怎么还那么贪心?嘴巴吧唧吧唧地一天到晚嚼个不停,菜就那些,你都吃光了那你的子子孙孙怎么办?哎哎,说的就是你,你扭什么扭,连自己的子子孙孙都不顾,你还配做一只合格的虫子么?”

余光里某人的身形顿了一顿,信步过来,微微俯身看了看,“唔,我倒觉得这虫子做的挺合格的,膘肥体壮才能保护自己的幼虫不受天敌侵害。”

我言语一滞,觉得这么快就被反击了,还是在措手不及中被反击了,心里很不是滋味。最近这人的反应敏捷程度已经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境界,以前虽然也会有所反击,但整个场面还是在我的掌控之中,忽而有一天,这局面怎么就变了……

觉得拿一只虫子来影射他,刚开始还饶有兴致,现在却有些兴意阑珊,将青虫往旁边正伸长着脖子瞪着眼睛守了半天的芦花鸡扬手丢去,大青虫一口便塞了我们家小花的牙缝。

看着小花津津有味地咂着嘴,我寞寞地开口道:“你为何不给他一个正常孩子该有的童年,而要将他逼的这样紧?”

曹孟德敛眉,“正如你这随手一扬,便将人家的顶梁柱葬于鸡腹,余下那些幼虫,又该当如何自处?”

我猛抬头,撞见他墨色的瞳仁隐含一丝严肃,心里蓦地像藤蔓一样升腾起一丝惊异,他,考虑到了什么?或者说,他在为将来的预见准备着什么。

他轻轻一抬手,替我撩开被汗黏在额上的碎发,深幽的眼睛里慢慢浸出一丝水样波动的影子,“漠北之苍鹰,脾性凶猛无比,虽已是大漠中的霸主,却世世代代在悬崖峭壁筑巢,在幼儿学飞的年纪,将其推入万丈悬崖。能在粉身碎骨中幸免的,方能鹰击长空成为下一个霸主。苍鹰此举一为居安思危,一为护其子孙繁衍百世。这个故事,不正是你说的么?”

我微微感到诧异,这不过是在小子修还需要听故事入睡的年纪我信口拈来的一个典故,却得到他如此运用,一叹原是自己‘罪孽深重’,二感这人目光的确越来越具有前瞻性。

光和七年,死水一般外象平静内里浊臭的东汉王朝终于因为一颗不可避免的小石激起层浪。

巨鹿县官逼民反,当地郡守不过是欺软怕硬的纸老虎,百姓揭竿起义之势还未燎原之际隐瞒不报,等上报时火势已是难平难熄,小小的起义竟得到了天各一方的民众响应。

起义头目名唤张角,号召民众起义之前不过是个画符施法看风水的神棍。传闻一日此神棍寄居的破庙被天降一道白光所焚尽,正当人们以为往日在街角那衣裳褴褛摆摊的神棍同破庙一同化为灰烬时,那神棍却毫发无伤地出现在火光之中。口里念念有词,声称自己得了上天的指示,肩负大任救民于水火。

此后,巨鹿县出现了一匹头扎黄巾,高喊:‘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的口号,势如燎原由巨鹿县蔓延开来。

洛阳再一次下达委任状,我们已经收拾妥当,当庭煮了香茗宠辱不惊。早在这道委任状到来之前,曹爸他老人家已经百里加急送信过来告知此事切莫推拒,当谨慎定夺。

曹孟德读完密件,就着油灯点燃,清冷的眸光之中随着慢慢腾起的火焰明灭不一。沉吟半晌,抬头将我望着却不言语。

“你是不愿还是犹豫不决?”我稳了稳神识,觉得这厮的眼神定义甚是深奥,似是在征询我的看法,又似无关此事只是眼中有其他深意不明的东西在默默生长。

谁知他竟答非所问地反问我一个问题:“你觉得,做这山村野夫如何?”

这问题问得我一愣,大好前途在即,问这问题作甚?难不成这几年流连于山水之中乐而忘返?这话说出来连小花都不信,这几年隐于世外却不置身世外,为的就是一个出山的契机,如今这契机便在眼前了,反倒问出此类蠢问题,莫不是乐极生悲?

一想,这一入官途深似海,不乏引人深思:去还是不去,的确是个问题。

为不使这乐极生悲的人再悲极生狂,我低头想了想,慢声引导道:“做一个自由自在的山村野夫是要有前提条件的,即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现如今汉室天下动荡不安,天不逢时地不为利,人更是有违和谐。都道国家国家,若无国哪来的家,若无家,又谈何做那山村野夫?”国破山河碎,到时怕是路边枯骨坯黄土。

时过境迁,等到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当初这个问题并不是某人一时乐极生悲或兴起的疑问,而是这归隐的七年时光,是我们此生唯一共度的最美好时光。他珍视这份光阴于我之前,而等我明白时,却已是覆水难收之势。

小子修被护送回曹家老宅,那委任状一到,我们便已轻装上阵奔赴洛阳。

☆、【043折】世事,纷争起

【043折】世事,纷争起

汉军首战并未得利。因起义皆为百姓,汉军指派人数甚少,不想首战便被挫了士气。两支主要镇压暴乱的军队在颍川被黄巾波才所困,五月,朝廷任曹孟德为骑都尉前往颍川镇压。

平乱首战由于轻敌没有取得捷报,士气被挫后方知此事不容小觑。颍川营救一战内应外合,被困城中的皇甫嵩智取火攻,乱了黄巾军营方寸,曹孟德率援军随后夹击,短短两天一夜之间死伤数万,汉军大胜。

初闻曹孟德出师告捷,朝中上下大喜过望。

初战告捷却不禁觉得些许悲凉,那些可都是上报的死伤人数,可都是原本老老实实的普通老百姓啊,如今人命不过草芥,一刀砍去无关痛痒。自古以来病入膏肓的王朝不过尔耳。

曹孟德黄巾之乱中立了战功,朝中忙不迭地给他晋升再晋升,觉得甚是无趣。好比如人贩子哄你时,总会先给你颗糖,百依百顺之后,成功把你拐走了再作为鱼肉任人刀俎。

此间晋升调遣各种小插曲不断,自不必说。我要说的是,这个病入膏肓的汉室王朝,跌跌撞撞了几年,行至中平六年,汉灵帝驾崩了。

灵帝在位时天下已经纷乱不断,名存实亡的领导者又一时驾鹤西去,局面更是混乱不堪。

那段时间闲赋在洛阳,出门便觉得连空气都是悲伤的。

听闻外面有人忙中添乱,勒令诛尽因汉灵帝生前宠幸而为非作歹的宦官,命令层层苛刻之后,引起全城恐慌。而刚好,那一次竟也被我给碰了个正着。

那日早早出门来给书房采购一些文房墨宝,正在津津有味地听老板在解析一方新进的沛国墨,大街上忽然引来一阵骚乱。

老板原本上挑的眉瞬间耷拉下来,面露难色,看了看我,叹了一口气便劝我快走。

我正奇怪为什么好好的生意就不做了,要赶客人走。两三个官兵装扮的人气势凛凛地在门口追上了一个正要逃窜的青年。

我还在愣神的空当,那官兵已经刺啦刺啦几声把那青年的衣衫尽数撕毁,撕的重点还是在下身。那文文弱弱的青年早就失了招架之力,屈辱之色尽现脸上,却也为之奈何。

一个冷战冷不丁地从地面沿着脚底板藤蔓一般爬上来,那几个官兵似乎查证了什么之后,面上难掩嘲讽之色地弃了那衣衫不整的青年离去。

不想,其中一个眼神也太好使,旁光里捕捉到了我,朝另外两个使了个眼色,本来要离去的人便返身折回。

我本能地往后缩了一步,那三人像是怕我溜掉一样几乎在我后退的同时扑上来,两个人分别钳制住我的手,啪地手里的墨宝掉了一地。一时间我竟忘了挣扎,面色如土,语声颤抖地喝道:“放肆!你们可知道我是谁!”

空手的那个冷冷一笑:“哼,你是谁等我们脱光自然便知道你是谁!”

一颗心蓦然死灰般僵冷。我是习惯着着男装出门,前些日子曹孟德叮嘱我没事不要到街上晃,如果非要出去也要穿不显眼的女装出去。洛阳自勒令诛杀宦官开始,不少宦官已逃出皇城,于是关了城门开始满城搜罗。我那时只当他是草木皆兵,并没有将他的话放在心上,如今想来,恨不得咬碎一口银牙喷死这几个人,竟敢对我下手搜身!

呼救挣扎没用,我正想要不要咬出一口血来点血光吓唬一下。眼前那个正伸出手准备撕开我衣物的人竟毫无预兆地呈一条抛物线灰扑扑地抛到了街面。

我和另外两个还在目瞪口呆中,手腕蓦地地一股力量牵引着甩到一块又硬又有点暖的墙里,鼻子一痛,闻到了一阵清冽的甘松。

我被压在那那堵来的无比及时的墙上,听它有节奏的跳动,还有说话时砰砰直响的震动,这仿佛是一方小小的天堂,外界那些乒乒乓乓的声音都与我无关。我只知道,此刻我很安全,本能地想汲取更多安全感,我靠着这墙缩了缩。那墙似乎有所察觉,僵直了一瞬,一只手臂从我背后环过,收紧。

“回去告诉你们将军,若有时间诛杀几个落魄宦官,倒不如将大局主持好。”声音冷中带讽咬牙切齿地说出来之后,终于是安静了。

可是背后这手臂似乎冻结了一般,还紧紧地将我圈箍在这堵又硬又砰砰直跳,还有甘松味的墙里。

那气息就吹拂在耳畔,随着这墙的起伏而清晰。

我曲着根食指,往他背后敲了敲,一动不动地埋在墙里面闷声道:“哎,我快呼吸不上来了……”

下巴被倏地抬起,我下意识地惊呼一声,直直地撞进一双深幽而冷寂的眼睛里。那深处隐隐跳动的火苗在默默提示着:此人很生气很生气很生气。

果然,刚才的那些克制,一对视就全部爆发出来了。气息重重地迎面扑来,我心底没来由地一沉,这架势,看过哥拉斯么?就是那种要被一口抓去塞牙缝的感觉。

一,二,三……

火苗慢慢熄灭,胸口的起伏亦被他慢慢地平息下去,终归一声低叹消弭于胸间,“可有受伤?”

我暗暗松了口气,又有一丝还没来得及抓住的感觉自心间飞快闪过,快的像哈雷彗星的尾巴,抓不住,也没多盘旋。见他还在凝眉等我的回答,忙摇摇头,“没有,好在你来的及时……对了,你不是去那个什么大将军何进家了么?”

“小韦回去拿东西,说你出门了。”曹孟德放了手,径自往门口去,不见我跟上去,住了脚步,语声又是一凉,“还不快跟上来。”

我看眼一地狼藉,几步跳着跟上去。看来刚刚出手不轻,可是那时我只觉得被带着左右晃了两下,也没有感觉到什么摩拳擦掌的掌风啊剑锋啊,就这么,把那三个人解决了?早知道我当初就不该闭着眼睛,倒是白白失去了一次活色生香的单挑直播。

晚饭时,小韦带回来一个消息,听罢我登时就愣在当场。

下了诛杀宦官命令的始作俑者竟是……袁绍!

“他……他也在洛阳?”我想不明白的是,袁绍在洛阳的事,竟不在人们的知晓范围之内。他会在洛阳不奇怪,奇怪的是,为什么没有人知道他在洛阳,而是暗中打探才探到他的人。

曹孟德眉梢微挑,看了我两眼,凉凉地撇唇笑道:“也难为有故人记得他,却不知他记不记得故人。”

我放了碗筷,皱眉道:“我没惹到你吧,怎么今天讲话尽叫人听着不舒服!我是他故人,那你就不是他故人了?闹什么别扭……”

曹孟德僵直地抿了嘴角,翻我一眼继续低头吃饭。

小韦揉着额角继续说:“诛杀宦官的缘由好像就是先帝生前为非作歹的宦官太多,为了新帝登基避免重蹈覆辙才下的死令。”

我一愣,那以后皇帝身边……就不能有太监了?

曹孟德把碗一推,拿绢帛抹了嘴角,蓦然大笑两声。

我和小韦都被这莫名其妙的笑震慑到,拿看一个发烧病人的眼神瞅他。

他一个人笑的很欢畅,好像快笑得撑不住了,方说道:“小绍子这又是何必呢,几个小小的宦官也值得将王都闹得鸡飞狗跳,幼稚,幼稚……”

我和小韦相互交换了下眼神,还是没懂这笑点到底在哪里,一个眼神交流后,小韦举手发问:“公子,为何这么说?”

曹孟德笑过之后心情似乎不错,喝了口茶,慢理斯条地说道:“你想想,这全天下的宦官加起来能杀的完么?宦官之所以敢为非作歹还不是因为仗着先帝的宠信,要想以绝后患,与其诛尽,不如好好教导新帝近忠贤远小人。”

小韦唏嘘不已,“公子这么说,的确比诛杀令有用的多,何况有些宦官也不坏。”

一丝喜悦从心底浮上来,我想,这不愧是我喜欢的人,总能适当地用理智来协理自己的智慧,虽然有时候别扭起来还是蛮讨人厌的。

汉灵帝驾崩一个月后,少帝刘辨登基,刘辨生母何皇后为太后,因少帝年幼,何太后临朝,何进辅政。前后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汉室天下已经握在何姓一族人的手上。

只是,如果没有把董卓那匹豺狼引进来的话,或许何姓这一族的梦还能做的稍微长一些。

☆、【044折】乱世,城烟碎

【044折】乱世,城烟碎

历史上东汉末年三国鼎力前夕是时局动荡的乱世,而这个乱世的导火索便是西北军阀董卓率军进京。

事情的缘由还是从何进意欲诛杀宦官开始。何进要杀进宦官,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的,便是他自己的妹妹何太后。原因还是我以前在看易中天教授《品三国》的时候,了解的一点点。似乎是因为何太后在先帝还在世的时候,曾毒死了先帝的宠姬王美人,先帝大怒本欲将废去何皇后后位,后来还是由先帝身边几个得了宠信的宦官帮忙求情才躲过一劫。

所以在何进大将军勒令屠杀宦官时,何太后成了唯一墙而有力的对峙。后来还是袁绍出了个主意,新帝刚登基,朝纲政局还不甚稳定,唯有让何太后开一番大见识方能来支持他们的政策。于是,这一番大见识,便邀来了董卓。

实事是不是这般过程,身在这时空的我也不得而知,知道时,和全天下的百姓一样,只知道了个结果。

结果有三件事。

一,何进遭人暗杀,朝中大乱。

二,袁绍公布何进死讯的同时道出暗杀大将军的凶手正是小黄门所为,因此亲自领兵为何进大将军报仇。

三,本来已经沸腾的锅里,又滴了滴水——兼程七天七夜的西北军阀董卓奉旨进京,整个洛阳,炸开了锅。

知道这些的时候,我们已经从朱雀街搬到青龙街的一个小角落。整个炸开的锅子里唯一全身而退,恐怕只有眼前这个泰山般巍然不动,气定神闲运笔疾书的人。

他很少让人注意到自己的前瞻性,等一群人终于回过神来时,他已经独自站在高处冷眼睥睨着他们的混乱。

我也没想到就在何进召他去要给他再晋升一级时,他却推去了那番好意,老借口老态度,声称自己又病了。何进也不勉强,却也不让他回谯县。其中意义大家心知肚明,何进本来和他也没什么交集,突然又是给晋升又是给养病的,恐怕已经有人猜度到什么,要将他牵制在自己的控制范围内。

如今何进一死,董卓趁乱进京,没了阻挠倒是想走也走不了。

董卓进京,正逢袁绍力挫宦官鹬蚌相争终于便宜了风尘仆仆而来的渔翁。后有史记载,董卓率西北军阀进京如狼似虎,烧抢掳掠,洛阳城一时烽烟四起,连挣扎都来不及便已归入董卓囊中。

洛阳城狼烟四起时,我,曹孟德和小韦三人正在山上采风。小韦去打猎食物,我去拾柴,回来的时候只见那个闲得两手空空的人正背着手立在山头,玄紫色的衣袍在山风中咧咧作响。背脊线条挺得笔直,却让人看着有几分黯然之感。

我走过去,看看他这么专注是在看什么。而这一看才山脚下曾经那个繁华一时的那个王都此刻正在经历着什么。我没亲身经历过战争,却也看过不少战争片,然而亲眼所见时方理解到什么叫做山河碎,狼烟起,满目皆疮痍。

城中大小不一的青烟滚起汇聚,将整个天空拢上一层灰朦朦的色泽,天空却是一如既往的晴好。人蚁车盒,哀声呐喊此起彼伏,恍若一曲连山河也为之失色的国殇之歌。

我站在他身后一时失了言语。如果不是两天前他兴起要上山采风,此时我们恐怕也是那尘烟中嘶喊奔走的一个。

看不清他是何表情,身畔的凛冽气息却犹如一朵冰川之上的霜花凝结盛放,令人连呼吸也不自觉地轻微起来。

手上忽然一暖,被纳/入一只宽大的掌心里。

我讶然抬头。

他身形依旧未动,破碎的山风带来他轻而暗哑的声音:“你听到了么?”

我凝眉,侧耳倾听,呜呜的风声里有零碎的低泣。

我不明白他听到的是什么,遂上前一步与他十指相扣,“你听到什么了?”

“死亡,”曹孟德的目光在天际之中,原本深色的瞳仁此时却同灰蒙的天空化为一色,他轻轻地摩挲着我的手背,似是漫不经心,又似全身心都被那一片灰色魇住了一般毫无音色地说道:“一个国家的死亡之音。”

一时间,我不知该说什么好。我见过他变脸一般人前与人后的多面,却从来没见过现在这样的他。后来才慢慢懂得,一个人若从心底为一件事感到悲伤,那便是他现在这个样子。

三日后,董卓入主洛阳。废少帝,改立二皇子陈留王刘协为献帝。

董卓一现,万事俱损,唯独改立皇帝这件事上,我是挺看好他的。如果不是此人生性过于残暴,委实也是个有眼光的主。改立皇帝这件事汉灵帝生前也动过心思,只不过刘辨身后有何皇后和何进这两座坚固的靠山运筹帷幄快了一步,再加上陈留王亦非嫡出,长幼有序的祖训上也着实轮不到才德出众的他。

传闻董卓入主当日,因他手段狠辣,令人闻之色变。少帝出城迎接时,董卓不过扫了一眼,竟当场吓得面无人色,反倒是一旁九岁的陈留王泰然与之对视,引得他注意。入主皇城不日便宣布改立皇帝。

改立皇帝只是一个开始,洛阳城十日不到新帝被改立,汉室天下转眼从何姓一族到了董卓手里。又因他进京大举破坏,其狠辣手段令天下人为之所耻,政权在握却被千夫所指,任谁心里也不会舒服。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