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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沙漠里冒泡 当前章节:14771 字 更新时间:2026-6-24 07:41

“我知道长安之变后你一直在找我,而我也需要你帮我……那是我唯一能为他做的一件事,我不后悔也并不奢望能得到你的原谅,我知道我不配……”

我的手无力地从她肩上滑/落下去。

失兖州,应是早有定数。徐州一战,他大肆杀戮已经有太多的人不满,再加上人心是覆水难收,即使没有吕布,也还是会有别人。

我定了定神,道:“向晚,我现在只想知道,你当真是决定跟了吕奉先?”

向晚微怔,但坚定地点点头,“是。”

“那好,”我说,“你对他如此,相信他对你也是不错的,如果有一天他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我希望你不会为今天的选择而后悔。”

“我明白,可是人的一生一旦踏出一步就再也没有重来的机会,我没想过以后会怎么样,我只想现在。”

我轻笑,好一个现在。

“那,夫人您现在,是要将我绑出去呢,还是等吕将军回来亲自将我发落?”

“岚嬗,你不必……”

“陈岚嬗要对徐向晚说的话,已经说完了,从现在开始,这里没有徐向晚和陈岚嬗,只有濮阳城城主的夫人和一个人质而已。”

向晚眼中的神色微微一暗,“那好,你走吧。你不愿看到杀戮,我也不愿意,我这一生,已经看的够多了。他现在还在赶往濮阳的路上,也许天明就到,你现在就走吧。”

我微微屈身,生冷道:“民女,多谢夫人大恩。”

转身离开时,顿时觉得身心一松,以后我再也不必背着那副沉重的十字架,因为我不再欠身后的这个人。

夜色在雨幕里更是深沉,这里旱了半年之久,竟然在兵临城下之际下起了期盼已久的雨,真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该担忧。

我还没走到雨幕里,身后有一连串铠甲的摩擦声,不用回头也知道,后面追上来的是谁。

我站在雨幕前,看着水汽氤氲的屋檐上仿佛挂了一排排透明珠帘,伸手接了一捧,雨水跌在手心里,竟有些沉。

直到那些脚步声在我身后停住,我慢慢地握紧了手,手心里的手从指缝/里蔓延而出。

“万将军可是来绑民女的?”

“末将不敢!”那人一抱拳,道:“末将是奉夫人之命来送姑娘出城的。”

“哦?”手心里的压迫慢慢松开,我微微而笑,道:“那就有劳万将军了。”

的确只是来送我的,一件披风,一把油布伞。

打伞的士兵浑身淋得湿/透,我身上依旧是出来时的样子,只是这雨夜里的寒气,即使有了披风兜帽,还是让人不可抑止地觉得冷。

两重城门依次打开,偌大的城里除了雨声再有就是那城门洞/开时老旧的呻/吟/声。我站在甬/道上,看着随城门一点点打开而透进来的火光,心里竟然有一丝温暖。

裹着松油的火把将下着大雨的濮阳城照得通明,火光之前,早有一人骑着那匹膘肥的马站在城门口等着。

打伞的士兵在踏出城门的界线之时将伞递给我,我没接,只是一步步地朝那个人走过去。

曹孟德一身乌金战甲随着他跃下马来的动作发出伶仃之声,我一步步走过去,他快步地走过来,身后的万将军已开始进入警惕的防备状态,我几乎能感觉得到身后那些躲在暗角的黑色弓箭已经在蓄势待发。

“曹孟德!”我站在原地,冷声说道,“站着别动!”

曹孟德一怔,眼中有杀意在怒张。

我无奈笑道:“我过去,这一次,是我自己跑出来的就让我自己走回去,好不好?”

曹孟德果真不再往前,而是站在原地等我。

他身后的上万死忠将士也都是剑拔弩张之势,哪怕只有一点点异动,这个宁静的雨夜将不再宁静。

雨真的很大,像要把积蓄了那半天的雨水一下子都还给濮阳的百姓。我的披风早已湿/透,裙裾浸了水,走起路来连脚步都显得沉重。我不敢掉以轻心,只想快一点走到他跟前去,然后,一切都该结束了。

最后一步,我还没有迈出去,曹孟德已经伸手一把将我扯了过去,将自己身上的披风一拉,将我整个人都裹到他怀里去。

我的脸碰到他冰冷的乌金战甲,上面的心跳却是真实的,即使冷,也是真实的。他的脸贴在我额上,冷得像块冰。

我们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雨幕里,在他用披风为我挡雨的一片小小天地里,我听见身后的城门拖着老旧的呻吟,最后重重关上了。

一切平安无事。

我抬起头,脸上全是干不透的雨水,看着他冻得发紫的唇,话到嘴边竟一时哽了咽:“曹孟德,你是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傻了?那不过是人家用的一次调虎离山之计,你怎么就这样轻易地……”

“因为我不敢,岚嬗,我不敢用你去做任何一次赌注。你还不明白吗?即使给我整个天下,我也不敢用你去赌。”他低头将我脸上的雨水一点点擦去,指腹摩挲过我的眼角,却一直擦不干那里的水,“不哭了,那不过是一个兖州。”

我紧紧攥着他的披风,看着他暗沉如水的眼睛“不过是一个兖州?就为我一个人,你放弃了整个兖州,负了整个兖州的百姓,你还说那不过是个兖州……你应该连杀我心都有了,这才是你曹孟德!”

“那是你认识的曹孟德,我不认识。我认识的曹孟德告诉我,宁负天下人,毋负陈岚嬗。”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岚嬗,江山可以凭手腕去打,可以用性命去拼,甚至是可以用抢,可是要留住一个人呢?”

“你曾说过,你不是一个留不住的人,除非有人不要你了。我从来没有不要你,从不没有过,可是想要留住你竟是这样难。”

我的心好像被一张无形的网兜头裹住,随着他说的每一个字,这张网就收紧一分,疼得呼吸不过来,想说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口,只能摇头,一直摇头。

是我错了,一路走来不管我做什么,都是一步步把自己逼到错误的路口,而每一次都是他出来挽救我所犯的错,一次,又一次,不管身处何时何地,他都要陪我受着。

曹孟德抬起的我脸,凝视着我的眼睛,他眼睛里的疼惜一览无余,“告诉我,我该怎么做,才能留住你?”

我用力地呼吸一口气,这才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你什么都不用做了,我再也不会离开你,再也不会了曹孟德,我保证。”

我保证,因为你说‘宁负天下人,毋负陈岚嬗’时,你早已在我的生命里,尽管我们偶尔会迷失彼此,但终归还是会找到对方。

有你如此,我亦何求。

☆、【081折】成王,败寇者

【081折】成王,败寇者

濮阳围城一事,我不知道那早已被重墨一点。

事实上围城不过三天便已撤军,而史上称这次围城,两军相持百余日。

曹孟德在返程时说,“失去的总有一天我们会再拿回来,但不是今日。”

众人不再有异议,全军撤回。

他的话,兑现的很快。

兴平二年夏四月,曹孟德整军再战吕布,六月二十七于巨野大破吕布大军,吕布被小韦生擒。

两军交战不过两余月,吕布一败涂地。

曹孟德对待俘虏的手段不外乎两种,可留者留,不可留者,杀。

战败的俘虏往往摸不着这人的秉性,不知是该投诚还是不该投诚。急于投诚的,有时往往是死的最快的,而那些不愿投诚的,却有时也被奉为上宾对待。

我想,这不过是他招揽人才的一种手段,于他有用的欣然用之,用不了的自然就没有再留着的价值。

而吕布呢。

论作战才能,吕布在当今世上乃至后世都是屈指可数的,这样的人能收为己用自然是最好不过。可这样的人,用起来犹如驱使一只没有拔干净牙的老虎,指不定哪一天这只老虎会反扑过来用那利牙使你毙命。可是若全拔了他的牙,那老虎还是老虎么。

我忽然关注起吕布的生死,让小韦猛然想起一件事。

“这吕布好歹也行军作战十几年了,这次巨野一战原以为那将又是一场持久恶战。却不想他竟然犯了个那样的军中大忌,真是枉为西北战神之名。”

我好奇起来,“什么军中大忌?”

小韦坐下来慢慢地与我说道:“两军交战之时,最忌讳将自己的缺点暴露于敌人面前,而他犯的,恰恰是这个愚蠢的大忌。我们两军本已相持有两个月,大战告捷那日,也不知道是他后方起了火还是怎地,他撤了近三分之一的骑兵,只留自己和余下不过五万兵马与我们对峙。而接下来是交战,他似乎打算速战速决。行军之际最怕的就是自乱阵脚,吕布冲动行事使将士上下离心,想不败,也难。”

小韦能分析出这一套来,说明他已深谙行军作战之策,也是,他本来就是一把好刀,放在一个被历史湮没不了的人手里,更是一把所向无敌的宝刀。

我笑笑,道:“那你觉得,是什么让他乱了阵脚,才导致上下离心以致大败。”

“这我怎么能知道。”小韦蓦地神情变得严肃起来,“我一想到他把岚姐抓到濮阳去做人质,就想把他绑到城门口挂上两天,要不是主公临行前有吩咐,直接杀了他也不够人解恨!”

我微窘,这毛孩子道现在还不知道事情不是他原想的那样,想来曹孟德也不想在这事实上多费唇舌,事实虽非那般极端,但实质上也偏离不了我被利用了。

看小韦这样,我想了想,道:“小韦,你也快三十而立的人了,心里,就没有什么姑娘么?”

这话题或许转得太快,小韦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时,连耳朵都红了。

“岚……岚姐你这是……我我我没有!像我这样粗鄙之人,哪有什么姑娘……我只想好好跟着主公打战。”

我笑:“小韦,战是会打完的,而你也总有一天是要成家的。再说,我们家小韦要相貌有相貌,要身家有身家,要后台咱也有后台了,怎么会没有姑娘喜欢?”

小韦的脖根都微微泛红起来,“我……我有家了,有岚姐和主公的地方就是我小韦的家,我不需要再有什么家!”

我不由地叹了口气,即使是个都快奔三的人了,还是一如既往的一根筋。

“罢了,先不说这个,是时候就是时候,不是时候也是强求不来的。”我道,“那你觉得,你家主公会怎样处置吕布?”

这个话题明显还是比较合他的胃口,小韦登时精神百倍道,“我也是为了这个来的!岚姐,你说,是先将他剥了在城门口挂上两天好呢,还是直接拉到菜市口砍了脑袋好呢?”

我一愣,“什么?”

“岚姐,现在是我们说了算,你说,怎样做你比较解恨,我再回去报告主公,谁让他有眼无珠,竟敢对你下手!”这话从小韦嘴巴里一字一句磨出来时,我无可奈何揉揉额角。

“行了,咱这话题也进行不下去了,你还是回去该干嘛干嘛去。”我摆摆手催他走,又想起来,“对了,子修最近怎么样?”

小韦的精神顿时萎了一截,“少主最近还好,功课按时完成,练功也很刻苦,你不知道当时你被吕布……”

“好了好了,我现在一听你说吕布我就头疼,你回去吧,该干嘛干嘛去,有空就多看看子修,也别让他太累了。”

小韦又坐了会儿,见我实在没有精神头再说下去,起身道:“那我先回去了,岚姐,你一定要好好想想,那可是……”

我咬唇瞪他。

“……我我我走了。”小韦忙一阵风地走了。

小韦会为了吕布的事来找我,可见他也摸不透曹孟德对吕布是留是杀,要我去说,不过是增加一点除去吕布的概率。

不过成王败寇,如果换成那人的曹孟德,即使败了,我也不希望他死。只要活着,比什么都好。而有些人则会想,既败便无颜再苟活与世上,就比如曾经雄霸一方的霸王项羽,不过一次失败,便于乌江自刎,这样的人,注定成不了大业。

不过我现在关心的不是他的生死问题,曹孟德既然还没明确决定,那就一定不会杀了他。至于留不留,那又是另外一个问题。再加上吕布那样心高气傲的人,投不投诚还得另说。

我现在想不明白的是,两军对峙之际,身经百战的吕布怎么会犯小韦说的那样行军大忌?还有,撤走三分之一的骑兵,无疑是这个失败的一大崩口,他又怎么会在敌军的眼皮子底下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是小韦所说的后院失火,还是……

后院?!

我蓦然地响起向晚。

难道是向晚出了事!

我原地踱了两步,还是决定去找曹孟德。

等不及别人通报,我看到曹孟德时,他正对着一支长戟看得入神。

我眼尖,看到长戟上头有血迹,心里蓦然一凉。

“你把他秘密/处决了?”

曹孟德眉梢一挑,随即脸上现出一片暖色,“你这么急跑来,是想看他被处决么?”

我看了一圈下来,果然,连地上也有一滩未干的血。

“你真的……”

“过来。”曹孟德把长戟放到一边,朝我招了招手。

我皱起眉,还是走了过去。

曹孟德拉过我的手,轻轻一用力,我脚下一个踉跄,跌坐在他怀里。

他把下巴搁在我肩上,双臂环着我,轻声说道:“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他的确是个英雄,只是从今以后,这世上再也没有吕布这个英雄了。”

他的话说的极为惆怅,我坐着不敢动,身体有些僵硬。

曹孟德的声音继续闷闷地说着:“子修从后方突围时,忽然多了五百骑兵,来势汹汹却不与他正面对锋,而是尽量在拖延时间。两方陷入恶战之时,主帅的军帐里忽然传出一阵响亮的哭啼,那些浴血奋战的战士竟因此都停止了厮杀,堂堂三尺男儿在帐外听着那声哭啼竟都落下泪来。”

我回味良久,将手覆在他手上,轻拍着道:“人们只当军人是杀戮工具,其实他们比谁都不愿意杀戮。上一时明明还那样鲜活的生命下一刻就成了刀下魂,我们很久,很久没有抱过新生的希望了。”

“子修回来问我,我们这么做到底是对是错,我竟然回答不了。有时候我在想,若是当初我没有走上这条路,那我现在会是在那里,做着什么?无论做什么,应该都比这刀口舔血的日子要好的多。”

我转过身看着他,“孟德,在我很小的时候学过一篇功课,里面有一句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你生在这乱世,又禀赋治世之能,无论人生再来多少次,曹孟德还是曹孟德,永远也不可能是山野村夫。”

想了想,又笑道:“你遗憾的是这世上少了个英雄,但我庆幸的是这世上多了位父亲,你说是不是?”

曹孟德轻笑一声,将我按在胸前,闷笑了一阵,道:“听你这么说,现在,我竟有些羡慕人家。”

与此同时,军中有一名身负重伤的士兵获得退伍军令状,正在前往潼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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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折】共赏,西边雪

【082折】共赏,西边雪

立冬时节,北方寒气来得早。前一天夜里觉得有些凉,第二天推开窗,外面已是雪白一片。

又是一年冬,却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素净纯白的雪了。

我披了件绒衣行走在银白素裹的天地之间,脚下的雪积的有三寸厚,踩上去吱吱作响,却不影响我继续行走。

这样厚的雪,遮盖了以往所能看清的一切,变得和混沌初开时天地间的宁和与干净,让人心中也难得宁静下来。雪花还在飘,零零散散,像扬在空中的洁白羽绒,我脱了绒帽,任白雪飘落一身。

想起以前和水木一到冬天就蹲在小区的小广场里堆个小雪人,买几十串冰糖葫芦给雪人做个装饰,再边聊天边拔/下一根来吃,直到牙齿酸倒好几天也吃不了东西还是觉得意犹未尽。

我蹲下来团雪球时,宁寂的雪地里传来阵阵铁蹄踏雪之声,不由地回过头。

天地茫茫之间,一匹黑色骏马悠然散步而来。

待那漂亮的四只碗口大的雪蹄停在我面前,马上着一身黑色水貂裘的人微微俯身,脸上带着一丝无可奈何的笑意:“我就说怎么一大早就找不到你,原来是一个人跑到这里贪玩来了。”

我暗自掂了掂手里的雪球,抬头望着高高坐在马上曹孟德,不由地露出一个笑:“你的鼻子倒是挺灵嘛,不过,我也才刚刚到,这才——”话未落,手中的雪球对着他投掷过去,“这才刚刚要开始!”

曹孟德身形未动,只是一抬手便轻松接住了那并不结实的雪球,张开手来便碎了一地。

曹孟德抿唇笑道:“好啊,这可是你开的头,待会儿可别太快缴械投降啊!”说罢,跃下马来弯腰抓了把雪就扔过来。

松软的雪花还没靠近就纷纷扬扬落在雪地上。

我愣了愣,蓦地笑出声来。

“噗哈哈哈,曹孟德,你竟然不会团雪球!长这么大你竟然……哈哈哈……你竟然连团个雪球都不会,看你平常打仗都是威风凛凛八面玲珑的,怎么一个小小的雪球就将你难倒了!”

曹孟德眉峰一拧,微微咬牙,道:“你……你还敢笑!有胆量站着别跑啊!”

再俯身抓了把雪朝我扔过来,这回倒像了点雪块,我往后退了一步,雪块在我脚边落空,曹孟德继续气急败坏地双手捧了雪要追上来。

“不会跑的是笨蛋,不会团雪球的是呆子!”

我忙蹲身抓了把雪,边跑边将它捏严实了,对着他就抛过去,曹孟德轻身一躲,雪球也落空了,脚下更快地追上来。

我在雪地里拼命躲闪,本来打雪仗就是我的一大特长,再加上对方是个连雪球都不会团的雪呆子,只要不被追上,胜算都是在我这边的。

我趁机掷了几次雪球,看他还是笨手笨脚的,实在难以忍受就停下来揉着肚子笑话他一番,再看他气急败坏的样子,时光犹如回到当年,少年不识愁滋味。

就这样在冰天雪地之中痛快地玩了次雪,见识到无所不能的曹孟德连三岁小孩都会的雪球都捏不成,更是开怀大笑了一番。

最后实在跑不动了,我停下来撑着腰揉着笑疼的肚子在畅快地吐息。发现这回没人追上来的迹象,抬头一看,他就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眼神柔和得像是透过云层要将雪融化的暖阳一样远远地将我望着,嘴角噙着一丝温柔的笑意。

我不由地怔住,和他摇摇对望,却不知道是在看什么。

曹孟德忽然轻笑一声,屈指在唇边吹了个响亮的口哨,那匹原本在原地里无所事事,没精打采地低头用蹄子刨雪的乌龙雪爪驹精神一振,扬着雪蹄飞奔而来。

临近曹孟德,曹孟德一个翻身,只来得及看到黑色的水貂裘在空中飞扬起一道凌厉的弧度,他已经策马近前而来。

行至我面前,伸了手道:“上来,我带你去个地方。”

我问:“什么地方,有比这里好玩么?”

曹孟德轻哼一声,“不好玩怎敢带你去玩?”

我便毫不迟疑将手递了过去,身体一轻,人已经落在马上。

曹孟德将我也裹进他那件宽大的貂裘里,耳边只听他低笑一声,又有些责怪道:“好久没有见你这么开心过了,却是玩儿的有点过火,都冷得跟冰块一样。”

我往温暖的地方挤了挤,“这不是有个现成的炉子嘛,再冷只要捂上一捂,看,这不就暖和了?千金难买心情好嘛,要不是这场雪,我竟还不知道你原来连打雪仗都不会!”

曹孟德笑而不语,打马而走。

“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来得寂静,街上行人寥寥无几,唯有道上两旁鳞次栉比的屋顶隐隐有青烟飘出,家家户户现在都在生炉子暖炕头呢,哪有什么地方可以比打雪仗还好玩。

冷不丁地想到一句‘老婆孩子热炕头’是每个男子毕生最圆满的梦想,我不由地回头看看曹孟德。

“我们去个,你一定喜欢的地方。”

这人这时候却是一点风情不解,帮我扣上绒帽,把我严严实实地裹好,再打一下马,那乌龙雪爪驹跑得更加畅快起来。

所谓,我一定喜欢的地方。

不过是个落魄的小酒馆。

我坐在马上,心里还有一阵拔凉。吃了一路的凉风,现在是要进这小馆子再喝一次西北风?

曹孟德不理会我的抗议,把我从马上抱了下来,径自走了进去。

进来酒馆我这才疑惑起来,一般小酒馆不都有掌柜的店小二的什么的么,这大雪天的不但没有一个客人,就连应该在柜台上噼里啪啦打算盘的掌柜都没有,要不,就是有个店小二出来吆喝一声‘哟,客官,你来啦,今儿是打尖儿还是住店哪’,可是一个人也没有。

“喂,”我伏在他耳边悄声说道,“你觉不觉得这里有点古怪?”

曹孟德挑眉,“哦?”

我把一个小酒馆所应该具备的掌柜和店小二说了一遍,竟引来一声嗤笑。

我瞠目,曹孟德已经将我放了下来。

“想不到,你对这些事还是蛮了解的么,若是以后不用打仗了,有你在倒也不至于会饿肚子。”

我瞪了他一眼,这才注意到身处何地。

这是个四周用竹帘隔着的小包间,屋里火盆烧的正好,犹如三月阳春。

曹孟德去了貂裘,看我在打量四周,就顺便帮解了绒衣上的扣子。

我回过神来,看他做的认真,就没打断。

除去厚重的绒衣,全身浑然一轻。

曹孟德将大衣放置一旁,回过头道:“你先烤烤火,去去身上的寒气。”

不知他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我哦了声,就着屋里的火盆暖着犹有些凉意的手。

也不知道他在身后鼓捣些什么,干脆不去看,认真地烤着火。直到他又说了声,“好了,过来吧。”

我回过头,讶然地看着眼前的一桌丰盛大菜。呃……全是生的大菜。

我指着那块悬着的血淋淋的肉,“这这这,这是干什么?”

曹孟德反倒是意外地看了我一眼,“你就这反应?这点反应未免也太伤人了吧。”

我看了一圈下来,忽然觉得这场景有点熟悉……像是……和水木吃自助烤肉来着……

“我……我们这是,要烤肉么!”我搓着手欢快地跳过去。

曹孟德满意地点点头,“唔,这点反应还差不多。你不是说过,你吃过最好吃的肉是自己动手烤的么,今天就来试试你的手艺,如何?”

我拍拍胸脯道:“没问题!”又看了一圈下来,“可是,要是再有点酒就好了。”

曹孟德微笑着从身后提出一只用红泥封着的坛子。

我不由地惊呼道:“雪无意!”

“正是,你烤肉,我烫酒,若是手艺不过关,你可休想要从我这里讨得一杯雪无意。”

我开心得连嘴角都不由地往上翘,闻言立刻挽了袖子豪言万丈道:“成交,我烤肉,你烫酒,若是没烫好雪无意而糟蹋了它,看你还怎么吃肉。”

屋外风雪簌簌,屋里暖意融融。

曹孟德烫酒的功夫越发得炉火纯青,而他想的烤肉法子也实在令我刮目相看。

古代烤肉一般都是在野外升个过火,串上一只全羊再烤一烤,而这次烤肉,与我之前吃自助烤肉时用的铁板烤肉差不离。

也不知道曹孟德是从哪里弄来了块黑铁,做成两个凹槽形状,里面放上些碳,上面就可以正正经经地做铁板烤肉了。

说什么不打仗靠我就不必饿肚子,这人可比我要懂得吃。

就着新鲜出炉的烤肉,喝上一口暖酒,再赏着窗外的雪景,的确是人间的一大享受。

酒过三巡,我浑身已经暖呼呼的,连带着脸颊也微烫起来,于是不由地发了感慨,“若是每年下雪的时候都能够像今天这样打完雪仗吃个烤肉,喝喝小酒再赏上一回雪景,那该有多好!”

曹孟德取了烫好的酒满上杯,微微而笑道:“会有的,以后每年一下雪,我们就出来打雪仗,喝酒吃肉赏雪景,然后踏着黄昏回家,路上兴许还能看上一回雪中夕景。”

这想法,真好,真的很好。

我说不出不好在哪里,心里却莫名地竟有些不安。

想想,今天的确是个意外惊喜,先是一觉醒来看到的满城银装素裹,再是痛痛快快地玩了次雪仗,现在还有现成的烤肉和暖酒喝,我不该在这个时候抱有‘居安思危’的想法,我应该珍惜眼下。

我整理了下情绪,对着那块烤了一半的肉来了兴趣,“对了,这是什么肉,为什么我以前没有吃过?”

曹孟德眼睛里染上一丝笑意,“还合你胃口吧。”

“嗯。”

“这是云中有名的麋鹿,我今早在上山打的。”

“麋鹿?”我翻着一块烤的半熟的肉僵在半空,“这可是稀有动物啊,你怎么说打就打……”

“你也知道这麋鹿稀有?”

我一愣神,不对,我说的稀有和他说的稀有应该是有区别的,我的稀有是千年以后这稀有物种被列入国家级保护动物。而他的稀有,应该指的是云中麋鹿少有,打一只麋鹿的运气就跟我们以后中五百万彩票那样稀有。

无论是哪一种,我都得点头。

曹孟德笑笑,正要说话,蓦地脸色一冷,伸手将我从桌子旁拉起来,我还没来得及惊呼出声,耳边竟有利刃破空的犀利声。

曹孟德一手环住我的腰带着我退到窗边,我这才看清方才那破空而来的利刃来源。

一个蒙面黑衣男子杀气腾腾地持剑立在我刚刚坐过的地方。

☆、【083折】奉天,令不臣

【083折】奉天,令不臣

不难想象若是刚刚曹孟德慢上一拍,我估计我现在已*溅当场。

蒙面人眼中杀意肆虐,看到我们逃过他那突如其来的一剑,更是红了眼。

而这样静悄悄的下雪天,他是怎么无声无息潜进来的?我忽然想到电视剧里经常演的那些刺杀画面,难不成这人真是轻功了得?但这身乌漆墨黑的衣裳未免也太招摇了吧,在这样白皑皑的雪地里,偏偏穿的一身黑,逃跑时要找个地方藏身都无处可藏。

再看一看我们目前的形势,我觉得我想太多了。

一对二。

一个轻功了得的刺客对一个轻装出行且要照顾他人的曹孟德,以及一个需要被照顾的手无缚鸡之力的我。

怎么看这个一对二就是有点吃亏。

感觉曹孟德浑身的神经紧绷着,看情势似乎有点不容乐观,我看着那蒙面客,道:“你是要杀我,还是杀他?”

蒙面客眼中闪过一丝冷傲,手中的剑慢慢地转了个方向。

曹孟德。

我抬头看看曹孟德,他唇角一撇,冷哼一声,已经是见惯不怪的姿态道:“你第一次得不了手,就应该清楚自己的下场。”

也是,在对方最没有防备的时候失了手,想再下手就更难了。

但怎么说,这样未免也太轻敌。

对方来意很明确,而我们连对方是什么底细都不知道。所谓我在明敌在暗,大敌当前说说大话或许可以吓吓对方,但也要有个底线。

曹孟德的这个底线显然激怒了对方,冷哼一声就持剑冲上来。

我想推开曹孟德,却反被他抱紧了。

只觉得眼前一道清冷的剑花晃过,曹孟德带着我旋身险险避过,这看似危险的动作,在曹孟德做来却像是耍花样一般。我大可不必担心会累赘到他,只要依靠着他,配合着他就好。

蒙面客发了狠,剑走偏锋反手一剑将刺向曹孟德的剑锋转向我。这一招来得突然,曹孟德想避已经来不及了,我几乎都可以看到那剑锋刺/进我喉咙的样子。

“叮!”剑气擦着我的鼻尖弹开。

我不由地瞪大眼睛。

刚刚那虽是极快的一瞬,但近距离还是看到了最危急一刻弹开那剑的东西。

那竟是一颗小小的雪球。

我讶然地看向曹孟德,这是刚刚那个打雪仗时连雪球都不会团的人么?

曹孟德面色生冷,出手竟也狠了,不等那蒙面客回头,桌上一把原本用来割肉的柳叶刀已经飞/射出去,划开他右手手腕,剑身落地铿锵。

蒙面客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断腕,末了竟阴冷地笑出声来。

我见过临死之人的痛苦地挣扎,还没见过这样一种挣扎法。

蒙面客的蒙面巾落下,是张极其年轻的脸,但眼中有着与年龄不相符合的怨恨。

曹孟德冷声道:“是谁派你来的?”

那人仰天长笑两声,眼里带着疯狂的决绝,高声道:“曹操,今日我虽杀不了你,但即便是我死了,事情还远远没完!”

说罢,左手忽然扬起。

我还没看清什么,曹孟德已经先把我的头按在胸前,将我的视线挡住,我只听到利刃分离血肉的声音,随后重物坠地的同时有人从外面匆忙闯入。

“末将来迟,请主公责罚!”

曹孟德已经维持着将我视线挡着的姿态,声无波澜道:“把这里处理干净。”

“是!”

曹孟德带着我出了那个小酒馆,才将我放开。

他细细地理着我被弄乱的发丝,这才柔声问:“方才,怎么一点都不怕?是女子,应该都是吓得躲进男人身后寻求庇护才是。”

我说:“我不躲了么?还抓着你不放呢,本来想先跑路的,你抓得太紧,我就只好抓回来了。”

曹孟德垂下眼睛苦笑了下,“本想今日还踏着黄昏回去的,只怪我一时贪图二人世界让孟绥他们离得远了些,这才让那刺客钻了空子。”他看着我的眼睛道,“对不起。”

我蓦然想起那刺客怨恨的眼神和临死前的狂笑。

他说即使他死了,事情还远远没完。

这还是曹孟德千防万防还是发生在我面前的事,那还有我看不见的呢,他到底经历了多少次?

想到这些,我只觉得心中隐隐作痛,“他们为什么要杀你?是那些与你敌对的人派来的么?你每次都是这样安然无恙度过的,还是有受过伤?”

我每问一个问题,曹孟德唇边的弧度越是上扬一分。

“你还笑,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如此不是第一次也必不会是最后一次,你有幸躲过了这次,那下一次,下下一次呢?”我被他的漫不经心气结。

曹孟德忽地低头在耳边低声道:“我笑,是因为我喜欢看你为我生气的样子。”

我一愣。

他继续说道:“这样就说明,关心则乱,你心里面是在乎我的。”

我面上一沉,心里当即悔得肠子铁青,我就不该给这个本来就不说什么好东西的人操一份闲心。

我哼了声,转身要走。

曹孟德一把拉住我,“哎,我是说喜欢看你为我担心而生气的样子,可不许你除了那以外生我的气。”

人不要皮,真是天下无敌。

我倒想看看让天下人琢磨不透,又让敌方闻风丧胆的曹孟德会无敌到何种境地。

谁知他忽然话锋一转,认真道:“也许,以后要让你生气的时候就多了。”

我皱眉,“为什么?”

曹孟德郑重地握着我双肩,凝视着我道:“岚嬗,我想做一件大事。”

“你不是一直在做大事么?”

他摇头,“这次不一样,我要做的,和以前不一样,和其他人也不一样。”

这样的严肃让我一时困惑不已,“你要做什么和其他人不一样?”

“我想,把少帝从长安接到许昌来。”

“接少帝……”我讶然地瞪大眼睛,“你……你要挟天子以令诸侯?!”

这无疑是曹孟德史上最黑的一笔,就是因为这一点被重墨于史,他才被扣上了佞臣之名,而现在……

曹孟德捏了捏我的脸,笑道:“你说这话还真是一点客气都没有,人家毛玠先生跟我说,这叫‘奉天子以令不臣’,你倒是偏将这策略往另一个极端去想。”

“可是……”

“我知道你担心什么,你能想到的,其他人自然也会想到,可是我顾不得那么多。董卓一死,长安也跟着沦陷于义军之手,少帝流落民间多时,天下打来打去却不知道是为谁而打的,我们现在最需要的不是什么兵强马壮,而是一个明确的目标,让所有人知道我们是为谁而战,又是在为谁卖命。”

原来竟是这样。

我无声地笑了笑。

曹孟德问:“怎么了?”

我摇头,“没怎么,只是,你很久没有和我说过这么多想法,我高兴。”

“那你不那样看我了?”

“我怎么看你,很重要么?”

曹孟德眉宇间皱起一方小褶子,“嗯,其他人我管不着,但是你,很重要。”

即使我是个无关的人,听到这样的话又怎么能不感动,“无论是做什么,我都是你这一边的,你忘了?我们可是有盟约在先的。”

曹孟德终于展颜,收紧了手臂道:“如此,我便什么都不怕了。即使以后的日子再难,只要我回头就会看见你在我身后,我便什么也不怕了。”

我笑着拍拍他的肩道:“以后的事,谁会知道呢。不过迎接少帝一事势必会将你推到风口浪尖,以后像今天这样的事也许会发生的更加频繁,我不怕你死,但我怕你受伤。”我知道你虽不会长命百岁,但你至少不会死在这乱世里,你会在年近古稀寿终正寝,所以,我只怕你会受伤。

“不会,我也向你保证,我也许会死,但一定不会让自己受伤。”他的话里带着浓浓的笑意。

☆、【084折】两小,无猜时

【084折】两小,无猜时

那次谈话之后,奉天子一事很快就被提上日程。

长安沦陷之后,少帝趁乱出宫,不敢再流于长安民间便回了旧都洛阳。

五月初一,曹孟德派人探得消息之后,立即动身亲自前往洛阳迎接。

五月十九,宛城有匿名信来访,非军事密信而是由我亲启。

启信来,不过是一封最平常不过的家书,但看到那字迹,我还是忍不住雀跃起来,仔细地从头将信又看了一遍。

阿姊敬启,诸事安好。弹指间与姊一别一载余。忆往昔,毋忘阿姊当年恩,小妹幸得一女,七月试儿,其不尽欲言,盼姊临至。晚儿敬上。

短短不过几十字,字字让人念想深刻。

时间果真是不够用了,不过弹指一挥间,和向晚最后一次见面那竟是两年前的事了。信是从宛城送来的,想必这一年多来是在宛城定下生活,她终于得到她想要的生活,我也由衷地为她高兴。

提笔想了半天,还是没想到该怎么回信。

她的孩子快到周岁礼了,古代孩子来得金贵,在这乱世之中养活一个孩子更是难得的福分,此时邀我去观礼正是看重我们之间的情分。我若是不去,她尚可理解,但于我有何尝不是憾事一件。

我将刚写好开头的婉拒回信揉成一团,重新写了一封,决定还是去一趟宛城。

六月初,没等到曹孟德的回信,我也不能再等下去,收拾了一些细软又千挑万选备了份蓝田暖玉作为孩子的周岁贺礼。

一切收拾妥当,六月十二那日,出发前去宛城。

回信向晚早就收到,所以在宛城驿站里,远远地就看到一个荆钗布裙的女子站在门口时不时地往城门口张望。

我一改往常男装打扮,作平常人家女儿赶集时的装扮,路上正碰上一个进城来办事的年轻人,心肠不错,用牛车送了我一大程,所以向晚没有在第一时间里认出我来。

直到我走到她面前去,叫了声:“向晚。”

她愣了一下,这才认出我来,却一时不知道该叫我什么,只是笑:“我刚刚还一直盼着,一晃神你竟然就在眼前了。你……竟然一点都没变。”

我垂下眼眸,掩去一丝苦笑,一个死去的身体,怎么还会变?

“就你一人?”

向晚接过我的包袱道:“嗯,孩子还太小,不让带出来。你这一路可是辛苦了,信送出去的时候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

我笑:“我的小外甥女要过周岁礼了,怎么能少得了我这个小姨?”

向晚低头浅笑,“那孩子一点女孩的样子都没有,刚会翻身那会儿才叫人不得安宁,我们都不知道这性子的传了谁的,后来一想,也就和你最像。”

“哦?”这话听得我心花怒放,“我可是把你这话当成是赞美了啊,孩子起了名字没有?”

向晚摇头道:“尚未起正名,倒是有个从怀胎开始一直叫到现在的小名。”

“什么小名?”

“阿临。我当时觉得那孩子来的不说时候,他却说来的正好,就取了阿临。”

倒真是福星降临。

曹孟德那时还说,这孩子到来时的哭啼之声竟然堂堂三尺男儿也为之泪下,‘临’字当之无愧。

随向晚回去一路上尽聊着和孩子相关的事,两年的生疏全然因为这个孩子的存在而化于无形。

比起两年前,向晚略有些变化,最明显的莫过于微笑时眼角那细细的笑纹,但看得出,她过的很好。因为一个时刻嘴角都往上翘/着的人,怎能过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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