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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沙漠里冒泡 当前章节:14925 字 更新时间:2026-6-24 07:41

不知道过了多久,但一定是很久,久到我连腿也觉得开始发麻,而身后那道如影随形的视线却越发执着。

唇边不觉得地浮起一丝苦笑,祸兮福之所依,我怎么就知道向前走就是对,而转身就一定是错?

陈岚嬗,害怕一种东西不是这种怕法,人就是这样,越是在意越是不敢靠近,越是害怕就越是会万劫不复。我也只是个正常人,想从一己之私出发,福泽他人的正常人而已。命数不在我手中,我可以阻止它发展,可过了这一次,我还可以阻止下一次么?

心跳慢慢平息,身畔还是擦肩而过的才子佳人,周身依旧是彩灯如绘,唯有我慢慢地转过身来。

许是一个转身,却真如换了一世。转身时我看到的是自己白发苍苍的一世,一世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那是缀满相思灯的合欢树,树下是灯影斑驳的沧桑模样,唯有他仍是英姿勃发地站在万灯璀璨之中,手中的琉璃灯流光溢彩,那样默然长立于喧嚣之中,反倒使一切都失了声色。

目光交汇的刹那,眼中的暗涌在急速退却,笑意却由衷升上来,只是心上莫名地缺了一块。

隔着一条花街与人潮,我们只是这样静静长立于遥遥可及的数步之外凝望着彼此,其他似乎都和我们无关了,我微笑,他亦微笑,静静地,像两尊要站到天荒地老的化石。

等一切情绪像落潮一般退去回归平静之后,我微笑着将那个在喉咙里哽了许久的名字轻轻地吟唱一般念出:“……袁绍!”

☆、【番外之往生结】

【番外之往生结】

男人应该都是喜欢聪明女人的,只是有时候太聪明了也是件令人很头疼的事。

初见陈岚嬗,曹孟德才明白原来世上真有一种遇见叫做惊鸿一瞥。那时候她还是瘦小的小丫头,又黑又瘦又脏的模样看着都让人倒胃口,可是偏偏就是那双眼睛让人一眼便足以印象深刻。他不是没见过花容月貌的女子,即使后来坐拥佳丽三千也没有一个像陈岚嬗那样的眼睛。

初见的印象都不是很好,他看见她被傅卯时一行人欺负也只是视若不见,如果不是袁绍那厮后来扮英雄挺身相救,他也不会花了一个月的收入买了个令人头疼的丫头,这一疼还是一生。

他没遇见过这样一个女子,眼睛毫不知所畏惧和避讳,似乎在洞悉一切,一切却又无从看起。女子古来卑微,上街连头也不敢抬更别说是直视他人的眼睛,而那丫头就有那样的胆,她还敢跟他明码表价,还敢跟他讨价还价,还敢跟他定赌约!一个弱小女子,如果不是不知道他是谁就是不知道她自己是谁,整个谯县能跟他这般的只有他家老头子一人,而老头子只要一不在家,他就是谯县的小皇帝,而她却在跟他讨价还价,还定了什么三章约法。

呵,不知天高地厚!

小绍子对她似乎很上心,但什么也不愿明说。曹孟德起先觉得很不可思议,袁绍比那小丫头年长五岁,家里应该早就为他定好了亲事,而他却偏偏在意一个十岁不足的黄毛小丫头。如果不是袁绍要回洛阳那一天,或许曹孟德就不会觉得那样不可思议了。

袁绍向他低声要陈岚嬗的时候,他觉得很不舒服,但也找不出到底哪里不舒服,后来找了个理由给自己说,那是应该连阿猫阿狗养久了要送人都会不舍的情感,何况那是一个人,还是花了他一百两的。

他沉默良久之后,对袁绍说:“这是她的事,你应该自己跟她说。”

等陈岚嬗抱着两坛雪无意回来,酒过三巡他也没觉出什么味,一边嘲讽地笑被刘老头看得比儿子还重的雪无意也就一坛白水而已,一边心事重重地给他们俩腾地方解决人生大事。

今年的春天来的晚,院子里那株他最喜欢的桃树早就开满了花,他站在檐下看了许久,直到凉意透过春衫一点点地侵入心里,他才回神来毫无意识地拢了薄衫,恍然惊觉竟没赏出今日的桃花美在何处!

曹孟德觉得,那就是一个局,比他遇见过的任何麻烦都要麻烦的生死局,跳进去赔的就是一生。可是等他有所惊觉时,他已经在里面了!

也许就是冷静了十几年的头脑突然有一天不冷静了连自己都没发觉,可是他站在这里最不冷静的时候偏偏就做了个最冷静的决定——他一直明白自己要什么,清清楚楚地活在自己想要的世界里,如果没有自己想要的,那就自己去创造。

他急急地转身,一抬头却看到正从里面走出来的陈岚嬗。

只记得那时的感觉很复杂,惊喜,讶然,激动,不解……几步之遥,两两相望竟不知从何说起。

最后还是那丫头巧笑倩兮道:“我还以为你掉进茅厕里出不来了呢!”可是眼睛却骗不了人,那里盛着一撮小小的火苗,她在生气!而且很生气!

曹孟德那时觉得,也许这不仅仅只是自己一个人单方面的事,丫头很生气,说明她也很在意。可这种在意他就捉摸不透了,为何有时明明觉得她很近,才刚转身,就又是那远不远近不近的距离。有时候感觉她在意,有时候又觉得她根本就不把一切当一回事,看她慵懒的态度就觉得气是不打一处来!

也许在个人感情这一方面,一向目空一切的丫头才会有点正常人该有的羞赧,或许他作为男子应该更为主动一点,只是他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怎么主动?话本小册里面那些男男女女,要么郎有情妾有意,要么恩恩怨怨分不明,最后落得这一世纠缠不够还要到来世再续……可是,没有一个版本是像他和陈岚嬗这样的。算是青梅竹马了吧,又觉得哪里不够;不算了吧,他们相识至今时日也不必那些青梅竹马的短。

后来碰到徐向晚,他以为可以用阅读无数的话本中的一个来刺激刺激那丫头,结果他对人家怎么样,她也没吃多少味,反而和袁绍那小子走的更近了!

剩下他背对着他们的时候,只能仰天长啸:气死老子爷!那丫的根本就不是一正常人!

可是碰上她,他是不是也算不正常了?

机敏谨慎如他怎么会留着一个身份不明的丫头呆在自己身边?难不成真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只是为了所谓的安心?那还不如直接杀了人家更省事!什么夜场梦多,这世上唯一最能保守秘密的人就是死人,杀了这个将自己心思读透了的人梦也就到此结束。

可是为什么不?

他觉得自己也不正常了。

而且是越来越不正常了!

她不过是和自己家的一个门童在晨练,他的反应怎么就会那么大了?可是任谁看到自己心仪的人和其他人亲近,心里都会不舒服的吧!而且两人还是一个赤膊着手把手地教,一个面若桃花着依样画葫芦,任谁看了都会觉得不舒服吧!

于是,他用连自己都不知道多快的速度奔过去,僵硬的脸上竟然还能挂起一个冰凉凉的笑容,朝那对正练得不亦乐乎的人口气像含了一口冰一样冷声道:“一大清早的就扰人清梦,二位兴致甚佳啊。”

然后,很憋屈地看着齐齐僵住的两个人,像被丈夫捉双在床了似的惨白了脸。

曹孟德扬手把陈岚嬗拖出来,眼神锋利如刀地瞥向那个面容惨白,身子精瘦的少年身上,冰凉的语声把面前的少年惊得抖了抖,“你刚来,可以不深谙这里的规矩,但你应该明白有些事,”目光扫到陈岚嬗身上,“有些东西,你是断不能碰的!”

然后,在少年不知所措的眼神里,指尖在陈岚嬗发上轻轻一挑,泼墨般的青丝在第一缕晨光之中散下来,迷人眼,乱人心。

小韦知道岚姐对于公子的重要性是在那日最后一缕青丝落定的晨光中翻然醒悟过来的。公子对岚姐的好,很委婉,很曲折,有时要歪歪扭扭绕好几个弯才知道那是好,不是坏。于是他就很不明白地举手发问:“公子既然喜欢岚姐,为什么不直接说呢?为何还要她隐瞒女儿身?”如果大家都知道岚姐是女子的话,曹府上下那些情窦初开的女婢就不会白白在岚姐身上浪费一颗颗芳心了。

公子说:“所谓女人心海底针,摸不透就不能胡猜,她高兴就随她去!”然后就开始惆怅,惆怅后就瞥了一头雾水的小韦一眼,很不可爱地说,“你还小,不懂很正常。”

小韦后来抵不住好奇心去问岚姐,原来是岚姐喜欢扮成男儿郎,为的就是可以毫无阻碍地待在公子身边,难怪公子在哪儿,岚姐就在哪儿。可是,既然这样的话,那是不是也代表着岚姐对公子也是有情意的?

公子说女人心海底针,摸不透就不能胡猜,所以他选择提问。后来他什么也不记得,只记得岚姐在他问完那个问题之后,脸色十分难看,吓得他无论跟她说什么她都好像没听见一样,此后他就再也不敢问了。

来到帝都洛阳的第一个节日就是七夕佳节,这个节日虽不算重大,但也决不含糊就过。从他们近洛阳城的那一天起,集市上就有七夕姻缘灯卖,当时小韦还不知道那叫姻缘灯,直到七夕前夕他巡逻路过公子的书房,见里面有微光就推开书房的门,看到公子不在书案前批阅事务,而是蹲在一个暗角里背对着他在做什么。

走过去一看才知道,那是一堆碎纸和几支竹签,而公子正满脸懊恼,见到他,就更懊恼了:“你来干什么?!还有别人么?”他紧张得往后看,没看到预想中的人说不上失望也说不上不失望地叹了口气,“怎么都跟话本里的不一样……”

小韦问:“公子你这么晚了在做什么?”

于是,他又长了一个知识,就是在七夕节那天,单身男女上街都要提一盏姻缘灯,祈求能在姻缘灯的牵引之下遇到自己的有缘人。

小韦点点头,又有一个问题想不明白,“那集市上有那么多漂亮的花灯,公子何不去买一盏更省事?”

公子就着手里的竹签敲他的脑袋,“说你小不懂还不服气!街上买的都是有重样的啊!”

最后还是在他一知半解的协助下,公子才做成了两只被公子自称为灯笼的两个不规则小球,外面糊的纸还是公子自己画的几片草叶子。

七夕那天,一切正如公子所计划的那样,岚姐出来找人,碰到一对事先就花钱雇好的‘璧人’,一转身,就是他乔装打扮的小摊老板面前。一番不小的周折过后,好在他应变快。不但让岚姐收了他‘送’的姻缘灯,还让岚姐写了生辰八字——他是看旁边一个小贩这么做生意的,学以致用。

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岚姐提了姻缘灯,就往回走。

按照计划中的程序,岚姐此时应该继续向前走,然后再由其他人的‘巧合’下上了‘鹊桥’,然后就该‘遇见’在桥的另一头‘赏花灯’的白衣不染纤尘的公子……多美的场景!多好的设想!!

可是……主角之一偏偏走了条岔路。

他阻拦无效之后,赶紧上‘鹊桥’去通知公子情况有变。可是等他火急火燎地赶到时,又不得不急刹住车,连喉咙的那一句“公子公子,不好了!岚姐没上鹊桥”也硬生生地卡住,费力吞回去的时候,生疼生疼的。

公子在桥的那头负手而立,白衣依旧纤尘不染,明明是花灯满市,他看起来却是周身暗淡,而脚下被火苗慢慢舔/舐的,正是他做了一晚上的姻缘灯。

等火苗逝去,最后连几缕灰烬也被随风而逝,公子还是那一个姿势,石化了一样立在桥头。是谁说南海三生望夫石,行人悠悠朝与暮,千年万年色如故?小韦觉得,此刻的公子就如那对岸的望夫石一般在这里站成了一座‘望妻石’。

视线从桥上往下,小韦记得那个场景比预想中的要美上数百倍甚至是数千倍!缀满相思灯的合欢树下,手执姻缘灯的男装女子绝尘立于灯火阑珊之中,脸上的微笑一如雪中白莲清丽绽放,而在她对面同她微笑的,却是另一个玄衣华服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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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折】朝夕,几叹息

【011折】朝夕,几叹息

我提着灯灯跟在袁绍身后亦步亦趋,一别七年,他又不是个多话的人,再见时竟也寒暄不了几句。只觉得在合欢树下他薄唇张/合几度,最后终于颤着嗓音的那一句:“岚嬗,你可好?”有种错失千年的错觉,再一想,我们之间原本就隔着千年的时光,心中的惴惴不安也就平静了几分。

这条路离我们住的地方并不远,可是我们好像走了很久。这时候人们大都已经在河边放河灯了,街上的人烟便稀疏了些。

我正想着,这一次见面袁绍似乎变了很多,忽闻前方传来一声低笑:“照我们这么走下去,恐怕到天明也走不到了。”

我回过神,正对上袁绍侧了身子含笑着将我望着,我扯着嘴角干笑两声:“好像……是的。”根本就是,为了避免在熙攘的人群里有不必要的摩擦,我是跟着他走的,他走的慢,我自然要走的慢,谁知道他越走越慢,一步一停的似乎在等什么,于是我几乎是用踩蚂蚁的速度在挪小碎步。

袁绍往前走了一步,微俯了身,盯着我的脸看了看,我见他看我,为了不有所损失,也瞪了眼看他。

啧啧啧,我说哪里不一样了呢,原来……是变帅了!仔细瞧瞧这张轮廓刚毅的脸,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就连似有若无扑过来的气息都充满了男子的阳刚之气,熏得我晕乎乎地感慨,小伙子长开了还是出乎意料的俊。有种母亲看见失散多年,再找回来时已是儿子成年时的风华模样那般惆怅,按照我原来的年纪再加上这个身体的一小把年纪,的确够做他/母/亲了……

袁绍的眼睛闪了闪,跟着惆然道:“你果真还是你,一点也不曾变过!”

我摸摸自己的脸,我当然不是我,我是天外飞仙你信不信?

“无论时间怎么改变你的容颜,可是你的眼睛似是永远不会变,还是当初那样勇敢,无惧和坦然。”他像是自言自语般望着我又似乎不是在望我,而是透过我这个身体望向了另一样什么东西感叹道。

原来,他说的,是我的眼睛……我以为他会说我长开了,也俊俏了……他见了我就跟见了长大的女儿一样惆怅……

时光果然是个可怕的东西,它可以把原本熟知的人改头换面放到你面前,变成一个你完全陌生的人。眼前的这个人,还是那个谨遵家训的温文少年么?不,是我意识迟钝了,他……他的眼神,他的语气,他的感觉……这种种种种的迹象表明——他还喜欢我!

明白那种惴惴不安的由来,我真想抽自己一个耳光,怎么意识比感觉还迟钝呢?当初说的那些,只不过是拒绝和他一起离开的堂皇借口,而如今的他……

袁绍目光幽幽地望着我,“岚嬗,为何我觉得你,”顿了一顿,似乎想到合适的形容,道,“你在躲我!”

我被唬得本能哈了一声,好小子,连眼力也变强了!

我作势低了头唏嘘:“你又不吃人,我躲你做什么?”希望他眼力再好一点,看出我在心虚,就此放过老娘吧!放过吧!!

袁绍停在原处,面上蓦地一阵青白,“这几年你……你莫非……”眼神变得莫测和难以置信,“莫非……心里有了人?!”

我一晃神,脚下一个趔趄,蹭蹭蹭地朝前扑倒。好在袁绍反应极快,随手丢了灯,长臂一捞就相当‘英雄救美’式地拦截住我的腰,再来一个旋身——我和我手里的灯毫发无损。

可是,我刚刚好像听到有声泫然欲泣的‘公子’随着袁绍扔掉的那只琉璃灯破碎的声音一同碎了。

站稳脚跟,望向一处。

真该把酒邀歌一曲,感叹人生何处不相逢,相逢何处不惊喜啊!

这边袁绍还紧张地问:“怎么样?可有伤到哪里?”

那边三个人,睁着六只眼睛黑亮黑亮地瞧着。

我忙不动声色地挣开袁绍,“没事没事!多谢相救,多谢相救!”

三人行中一个青衣飘飘的女子巍巍然地跑过来,看清这女子的脸,顿觉得亲切的同时一个名字蹦进最近不大灵光的脑子里,徐向晚。

徐向晚已不是当初那个娇弱模样的小新娘了,但美人还是美人,而且越发的明丽动人了。这模样,如果能让水木亲眼看一看,恐怕连她自己都不会相信这世上还有自己的另一面镜子,还是在这千年之前。

她急急地跑过来,裙裾扬起好看的弧度,一双小巧的金莲若隐若现,让人不免为之叹为观止!这就是传说中的步步生莲啊!传说啊传说,你让多少人望尘莫及地伸长了脖子,又让多少人在措手不及中地见到了你。是以,在这没有录像机的年代,我只好眼眨也不眨地将这一传说用眼睛记录下来。

“公子,你有没有伤到哪儿?”徐向晚紧张地重复了刚刚袁绍对我说的话。

我一时间哑然了,但凭我活了这把岁数,还是个混迹于言情界编编故事骗骗人的不才写手,我哑然了一瞬便反应过来——跨越阶级挑战权威的爱恋此刻在我眼前活生生地上演了!

于是又不动声色地瞄着眼细细打量了一遍徐向晚。

天然去雕饰的青衣淡妆,绸缎般的黑发挽成一个看似简单却不难看出花了很多心思的发髻,软软的黑发中缀着一朵半开的木兰花,真真应了那句面比花更娇。半新的青衣玲珑有致地贴着美人的曲线,裙裾无风自动,又真真应了那句行动处若柳拂风。有道是天赐美人,引无数我辈妒佳颜!是美人就够了,偏偏这美人还略施粉黛,云鬓香腮都是最简单却也最花心思的,而能让美人如此的,也就只有美人心中的英雄才有此能耐。

我竹杆子一般立在一旁无声唏嘘,余光瞟到三人行的另外二人,蓦然想到——这是不是单方面的一个二人世界的关系,而一个简单而复杂的三角关系,一边是郎情妾意,一边怕是……一厢情愿的单相思了。

果然,立在灯火阑珊处的曹阿瞒,背着光隐在一团阴暗里,脸色那个差啊……kao!脸色差就差了,你瞪我干嘛!又不是我把你心尖尖儿上的人拐到这边来!

还瞪?!

再瞪?!!

一瞪一个来回,这厢郎情妾意已经接近尾声。

袁绍说:“我没事,你别摸了。”

我一口口水没咽下去,结结实实地呛住了,又不敢在这等花好月圆的时候大煞风景硬生生忍住了,憋红了脸朝那二人看去。

一个面无表情,胸脯挺得像只公鸡。

一个面红耳赤,还垂首弱弱道:“向晚失礼了。”

“噗咳咳……”

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

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故意的……

你们继续继续继续继续……

“你们别看……咳咳,看我啊……继续该……咳咳,该干嘛干嘛……”我捂着闷疼的胸口,扶着道旁的一个柳树拼命地咳,恨不能与这棵可爱的柳树化为一体。可是,我不想哗众取宠,众人却偏偏要将这‘宠爱’的目光往我这边送。

一只手立马贴到我后背,力道适中地轻轻拍打起来,还带了忧心忡忡的配音,“岚嬗,你这是怎么了?要不要紧?要不去看大夫?”

噗……大哥,这本该是你风花雪月享受风华正茂春风得意的时刻,你管我个路人作甚?!

我撑着柳树,也病西施了一把,弱柳拂风地摇摇手,“……不……咳咳咳,不用了,我没事……只是没吃晚饭而已……咳咳……”

我能说我是被你们俩那一来一回的小情趣惊得被口水呛到了么?

当然不能,首先就会被曹某人笑掉大牙的!

啊咧?曹某人呢?

我望着三人行中只剩小韦一人孤零零地站着的地方,疑问的目光转向小韦,那厮却幽幽将我望着,再幽幽地长叹一口气,转身,也走了。

我:??????

这算什么?客人还在门外,主人怎么连声招呼都不打就自己先回去了?!

再一想,也对,曹阿瞒估计是受不住这个画面的冲击了。

七年前他一心念叨的美人如今已投他人怀抱,要是我……我就把她抢回来!逃跑算什么啊!

我按着胸口,慢慢地将咳嗽平息下去,心里蓦然腾起一片空,空落落的。

我抬起脸,发觉咳的久了,眼睛有点酸疼,于是勉力朝两位笑笑:“敝舍就在前面,二位要不要来坐坐,喝口茶小坐一会儿?”其实,我想回去了。这时候我应该已经卷在被窝里做着温暖的梦,而不是在这里呛着晚风不知所以。

我今天就是不该出来的!

袁绍扶空了的手在半空中僵了一僵,复又笑道,“那是自然,方才还没和阿瞒招呼一声他便走了,这么多年没见,我可是一直没忘他们家窖藏十二年雪无意的滋味。”

我招呼徐向晚一道走,见她正望着地上的一堆琉璃碎片怔怔然,正想过去提醒她留心不要被扎到了,否则步步生莲就要变成‘步步见血’了。目光突然撞在她手里的一只花灯就挪不开了。那应该和地上的那只,是一对的。

我不觉地垂首看向自己手里的灯,这一看就唬得我肉跳,怎么黑了一块?!一摸才知道,应该是刚刚绊倒的时候晃了灯里的烛火,好在这纸糊的够厚,烛火灭了没有将灯点燃。

徐向晚思量了一阵,将手中的琉璃灯放到那堆碎片旁边,似是惋惜地轻叹:“可惜了一盏好灯。”

可惜的,应该不仅仅是一盏好灯,还有那一颗七窍玲珑心,只可惜……这算得上此人间最俗的一个话本了,单纯而复杂的三角关系,就此升级成坑读者的四角?!

各怀心事往回走时,徐向晚小家碧玉在袁绍十步开外亦步亦趋。我本想放慢脚步随她一起走,却被袁绍不动声色地抓住了一只手臂。

我呆了一瞬,还在飞快地用第七感搜索这是个什么信息,这厢已经近身前来低声道:“你还记得你说过你会等我不用受制于人的那一天么?岚嬗,再给我一点时间,一点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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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折】弈局,亦是局

【012折】弈局,亦是局

袁绍低声说:“你还记得你说过你会等我不用受制于人的那一天么?岚嬗,再给我一点时间,一点点就好!”

恍若一道惊雷将将直朝脑门子劈来,轰轰轰的炸响。

我抬头望着夜空一道远去的闪电,木木道:“打雷了……真打雷了啊……”看,连天理都难容那样的事了。它是否是在警告我,世事因果相连,有因才有果,有此果必有彼因。

那是我当初那一句‘我等着’中下了错误的因?

头疼,真是让人头疼!

……

曹阿瞒来找我对弈,已是十天之后的事。

这十天里,前三天连照面也不曾打过一个;再是三天见了面,刚要打个招呼,人家已经将我视若空气眼皮子也不曾抬一下直接忽略;最后一天,那是在饭厅里,我因得了个好话本便看的忘了时辰误了正常饭点,等看完最后一个字,肚子早就揭竿而起闹挺不休。

于是顾不及写感想,丢了竹简火急火燎地往饭厅里赶,这才在门槛处一抬头,就看见了十步开外的曹阿瞒也正要一脚迈进饭厅的门槛。目光碰触的一瞬间,皆是愣了一下,我努力酝酿的微笑和亲切问好还没付诸行动,那人已经收回那只迈出去的脚,鼻子喷出一声似是愤懑不屑的‘哼’,随即便扬长而去。

一时间,将我置于万分尴尬的境地,愣愣地定在原地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只剩满腔的叹服。

这厮是在和我怄气。

而我为了世界与和平,也就大度一点忍了他了。人家小麻雀的度量恐怕也要大他几分,不就心尖尖上的人被自己的发小捷足先登了么?现在懊恼,当初倒是干什么去了?

对于曹大公子将这气归于我的原因,我只找到一个合理的。那就是我千不该万不该在七夕那天出门,不出门就不会碰到袁绍,不碰到袁绍就不会把他往回带,不把袁绍往回带也就不会遇见七夕那晚的种种。

总之,那一天一定是和我的八字犯了冲!

可是,他们不是也碰到了徐向晚?

曹阿瞒将我视若空气的第三天,许久没有锻炼的我起了个大早就和小韦很‘巧合’地相遇在后院的晨练中。

自打从七夕那晚回来后,这小子看我的眼神总让人觉得是在看墙角一只流浪的病猫,怜悯又悲凉。我一皱眉头,他又遁的飞快,喊也喊不住,至于我是不是像那一怒震山的老虎,本人自我感觉对他还是像对亲弟弟一样来疼爱的,你见过把自己弟弟吓跑的老虎么?

我一边吭哧吭哧地跟在小韦身后跑,反正院子就这么大,绕来绕去也就那几个圈。而晨练是小韦多年坚持的好习惯,我执着如此,小韦也就放弃了再次逃遁的想法。是以,数十圈下来,吭哧吭哧的我这一边又‘不经意’地聊起了七夕那晚的天,那晚的星,那晚的灯……绕了一大圈终于将那小子绕到正题。

他们和徐向晚的偶遇,真的很神奇,神奇得甚至可以说是天意。

但凭我看来,这只是那些解闷话本和小说里万恶的俗套里才有的情节。

场景再现到七夕佳节那晚。

曹阿瞒他们在鹊桥上观赏花灯,想到他们还没吃晚饭又刚好在外面干脆就下回馆子。二人商定好就到附近可以赊账的小菜馆要些招牌小菜,可是才刚下了鹊桥,就看见了被街头无赖纠缠住的徐向晚。

小韦说:“当时我见公子眉头动了一动,就知道那无赖纠缠的不是一般的女子!事实果然如此!”

我赞同地点点头:“嗯,不错,有进步,请注意重点。”

见到主子表情不对,小韦当下会意,脚下生出一股疾风卷到那无赖面前,没等人家看清从哪儿刮来了一阵邪风带来了位不速之客,这位不速之客便已经干净利落地揪着无赖的领子,就地甩出两丈远。无赖爬了两次没爬起来,于是干脆暂时‘挺尸’道旁。

而这厢,徐向晚也认出了救自己的人是位阔别多年的故人,还是两度救她于水火之中的曹大公子。

我扬着鼻子哼哼,“两度……只怕以身相许两次都不够了!”

小韦被打断,愣愣地转过来问:“啊?岚姐你刚刚说什么?”

我哼哼:“我刚刚有说话?”

小韦望天回想,坚定道:“唔,没有。”

原来,徐向晚是和袁绍一道出来要去逛庙会的,谁知道在那熙熙攘攘的人潮里不过被周围的花灯晃了一下眼,人就走散了。急得她四处寻找,却一不小心撞上了个人。向晚身子本就若柳拂风,眼看美人就要被撞飞了,不想竟落到一个怀抱里。再抬头一看,电光火石之间,那人就抱着向晚不肯撒手了,硬说向晚撞坏了他出来求姻缘的花灯,是天意要撮合他们的,要向晚就此从了他。

向晚一边挣扎,一边向围观的人求助,结果只证明了个事实,冷眼旁观的细胞从古人开始就已经相当茂盛了。大家看那人不是个吃素的角色,又都是携家带口出来的也不好多管闲事,于是就看着一朵娇美的桃花还未全然绽放就要惨遭摧残,只能在心中扼腕叹息作罢。

小韦听到这里,走到道旁对着已经爬起一半的无赖兄又补了两脚,无赖兄彻底挺尸。

瞧,多美的巧合,多好的邂逅。

只可惜襄王有梦,神女无心。

所以,曹大爷他需要发泄一下。而小韦生性单纯,若是发泄到小韦身上只怕会留下不良的阴影和后遗症,是以,目标只能放到度量如海,乐于助人又坚强不易打倒的人身上,而这个人自然就非我莫属。

所以,是老娘秉承了自我牺牲的精神,保卫了一方世界的和平与健康。

曹阿瞒来找我对弈,我不觉得太意外,亦不觉得什么惊喜,无惊何来喜?

一进内室,他就跟个打败战的暴龙一样,冷着脸命人布置棋盘。

我看不过,就好心地把一壶正泡到好处的君山银针分了他一杯降降火气。谁知人家倒未必承这份情,布置棋盘的空当不免一时冷场,而这种冷场一向归列为本人最无法忍受的十大忍无可忍之一。于是,我整顿了一下脸部的肌肉,笑得慈祥道:“这是前两天从洞庭湖君山岛上新来的君山银针,看看这形态,看看这色泽,”执起茶杯轻轻嗅上一嗅,“再闻闻这味儿……”

正介绍着,曹阿瞒冷不丁地斜眼凉凉瞪了我一眼,“你今天话怎么这么多?”

呃……

好吧,一片好心被充为驴肝肺,是他眼光不佳,莫生气莫生气……

我捧着茶啜饮一口,呸呸呸!烫死老娘也!连这玩意儿也欺负人了……

棋盘摆好,他倒是干脆利落地执了白子先走。

几番酣战,局势已入针锋。

我无所事事,走完棋就捧着我的君山银针吹啊吹,而他至始至终都是凝着一张冷脸,遇到进退两难的地步就拧了眉略略沉吟一番,但并不冷静,把玩着棋子指尖不时透着烦躁。

看样子,并不是无事来登门造访的。

我一口饮尽杯中的冷茶,将茶杯放回去的空当,低眉道:“说罢,上面又有什么事?”

这是他的一个特性。遇到心烦的,不知该如何解决的,以及迷惘的时候,总要以博弈的形式来了结出一个结果。而今日的他,这种特性尤为明显。

只见阿瞒兄眉梢微挑,瞥来不知含义为何的一眼,复又低头去看当下的局势。

我当自讨没趣,要说时他自然会说,何必再把一片好心充为驴肝肺?如此想着,伸着手要再来一杯茶时,对面的人不冷不热地撇来一句:“你肠胃性寒,还饮这么多茶,是不要命了么?”

呃……

我够着茶杯的手不由一滞,本能地被这番话震撼到,讶然转头去看他,又看不出他垂首隐埋在逆光中的脸是何表情。于是悻悻地收回手,我是无所事事了,想找点事做嘛,不然我不知道该把手放哪里……

阿瞒兄思虑完毕,蓦然棋出一着,我凝神望着他的棋子,纵观整个局势,这是个九死一生的步法!他这是……

而这空当,曹阿瞒的声音未带任何拨动,道:“他们要提升我做洛阳北部尉。”

手中的棋子啪嗒一声滑/落,搅乱了一盘好棋。

我惊讶德一个啊字哽在喉头,张着嘴抬头将他定定望住,呆了半天,终于找到自己的声音,“那……那你是……”

阿瞒将手中的棋一同置到棋盘上,唇角斜了道弧度,眼睛却毫无笑意,“你输了,是从工钱里面扣还是现在就付清?”

“……不是,你来找我不会就为了赢钱吧……那个什么北部尉……”

他已经径自起身,慢理斯条地捋了捋衣上的褶子,抬头对视过来,墨玉般的黑眼睛幽深得看不清神情。

他的黑眼睛波澜不起,慢声道:“我来,只是想告诉你我已经做好的决定,你以为是什么?”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微微侧身道,“别忘了把钱送来。”

我怔怔地看着那道影子消失了好久,慢慢低头去看那盘混乱的棋,喃喃道:“你用九死一生的方法搅乱了我的棋,却是告诉我,我于你已经毫无作用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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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折】官场,如战场

【013折】官场,如战场

曹孟德的身世背景用当今的最惹眼的三个字可以说是,官三代。他父亲虽为宦官养子,但也在朝中居官一职,加之他祖父还是皇帝身边的宠信,所以踏上仕途之路自然要比他人要来的要容易些。但此次推荐他担任洛阳北部尉的,却不是他们曹家人,而是司马防。

洛阳不是一般的地方,它是整个东汉王朝的首都,是一个帝国的心脏。而在这样的地方,满城都是非富即贵的达官贵人,有的是不能‘碰’的人,甚至是那些随‘得道之人’一起升天的鸡犬横行霸道惯了也无人敢管,因此这个职位的条件再诱人,它也是个烫手的山芋。

可他却选择在这样一个随时会是进退两难的地方接了这个烫山芋。

我只知道他在历史上戎马一生,荣耀无限,却无从知道这个一生里的一些细小插曲。他有雄霸天下的野心,而现在就甘愿为人差遣?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觉得这个很有必要去当面沟通一番,按照东汉王朝目前的每况愈下的局势,他大可不必去淌那浑水,只消在一旁静观其变,等时机一成熟就来个揭竿起义,何必现在就急不可耐?现在这青春多好,又没人限制他平常的那些玩闹,难不成他是自己厌恶了以前那些荒唐生活,决定改过自新了?那也应该来个隐居呀,只要不和这个行将就木的东汉搅在一起就成。

我这厢还没见到曹阿瞒的面,小韦就捎了口信来。

曹阿瞒已经在一个时辰前出发去了城北,让我赶紧收掇收掇别等天黑就不能出门了。

得此消息,我连生气的力气也没有了,只在小韦惶惶然的眼神里看到自己铁青的脸,咬牙切齿道:“走!给我快马加鞭!”

要走居然一个人一声不响地就走了!什么意思,什么意思啊!

小韦惨兮兮地望着我,嘴边有话吞吞咽咽了半晌,我停下来,恼得一挥手,“有什么快说!”

小韦如实说道:“公子把最快的两匹马都带走了,说让我们不用太急,只消按时出发按时到达就行,这样他那边也就该安顿好了。”

我铁青的脸瞬间转黑,冷冷一笑,好啊,连这一层都想到了!看来你倒是打定了注意要执意孤行了,那我们的约定还用来做什么?!

“……岚姐……”小韦陪我站了一阵,望望天色,小声提醒道:“该出发了。”

我仰头望着眼前这个如今比我要高出一大截的少年,澄澈的眼睛单纯的一如天真孩童,眼神里却透着一股铁一般的坚定。这就是他的选择,从他在大门口等了一整天见到曹孟德的第一眼开始便选择了生死相随的忠诚。

望着这样一张稚气未退却血气方刚的少年脸庞,汹涌而来的怒气顿时又滔滔地退潮而去,我叹了口气,忽意识到我在微笑,拍拍那小孩小麦色的脸道,“你家公子是不是还说,要是我不去或者去晚了,你也不要再跟着他了是么?”

小韦毫无掩饰他此刻的惊讶,瞪大了眼睛,呆呆地问:“你……你怎么知道的?!”

我瞥他一眼,真是把什么都写在脸上的傻少年啊!不过,这也正是无忧无虑的最直接表现,希望他能一直就这么天然呆下去。我拢拢袖子,径自走了,“走吧,晚了就该赶上宵禁了。”

……

自古新官上任三把火,而我们的曹大公子新官上任的第一把火竟然就是装修自己的衙门!

回想那日风尘仆仆,初到此地乍一看,我和小韦都不禁被乍得肝都寒了。那勉强能辨出‘衙门’二字的牌匾下,红漆掉的斑驳的大门,腐朽的屋檐横梁,挂满残破蜘蛛网的的墙角,还有一地残叶朽木的狼藉,这这这……

小韦抱着胳膊抖了一阵,拦住一个过路人,问道:“请问,这里以前可是尉大人办公的衙门?”

路人抬下眼皮,没好气地答道:“是啊。”

小韦问:“那请问新衙门在哪儿?”

路人不屑地冷笑一声:“新衙门?!洛阳城北就一个衙门,你想找什么新衙门?”

小韦呆了一呆,还想再问个具体,里面已经飘出一个声音:“来了还站在外面干什么?还不快来帮忙!”

小韦一听这声音就跟无头苍蝇一下找到了组织,扔下问路的路人就奔进去,“公子!我还以为走错了呢!”

直到门口不见小韦的身影,我才慢慢踏进一只脚。

走进这个半开的门里,眼前跟换了个场景似的。来来往往都是忙碌的人在打扫,而在长廊的一边,又是另一个花样。长廊的栏杆上倚着五根大小规格相同的棍子,曹阿瞒此时只着了件青衫,宽大的袖子用带子缚着,露出整截修长精壮的小臂,一手拿着只大毛笔,正在一只盛着朱红的铜盆里搅和着,小韦撑着下巴蹲在一旁看着,好奇地问:“公子,你这是做什么?”

曹阿瞒手上很忙,连嘴巴也懒得动,只说:“我做什么你看着,过会儿就换你了。”

小韦一脸灿烂地“哦”了一声,认真看着。

我也好奇地走近几步,发现他脚下不仅有一个铜盆,而是七八个装满各种颜料的铜盆,再看看他将手里的大毛笔沾饱了朱红,对着一根棍子涮上去,直将一根棍子漆成红色。

看他认真的模样,好像全世界最重要的事就是给一支棍子上色,连我走过来了招呼也不打一声,他不开个头我当然也不会自己自讨没趣,这里又人生地不熟的,只好和小韦一起看着他表演粉刷匠。

一分钟,就在他给这根棍子做收尾工作的一分钟里,我才感觉他与平日的不同。

对,绝对的不同!

我认识的曹阿瞒绝对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本该是个话痨的无赖样,现在突然装起沉稳来,啧啧,真够悚人的!……可是,粉刷匠的工作,他做起来怎么会那么好看?简直就是浑然天成的,明明是挽着袖子在刷东西,却堪比一个坐在山涧中悠然弹琴,衣袂飘飘的世外高人。

话少了,连气质也大不相同,这是怎么一回事?!

刷完一根,曹阿瞒已经将手里的活计交给了屁颠屁颠的小韦,转过身好像刚发现了我的存在一样,“哟,你也在啊。”语气惊讶,表情却一点也不惊讶,眼底还有一丝强制压抑的火苗。

生气了?

Kao!最该生气的人还没生气呢!

我装作刚刚四处打量了一圈,语气嘲然道,“这就是你上任北部尉的府邸啊,可真是‘壮观’!”

曹阿瞒一边解了缚着长袖的带子,神情似是犹疑一瞬,再扯起一边嘴角笑了,“要是不‘壮观’如何能请得起你这尊‘大佛’?”

啧,连反击都堪比剔骨不见血的刀!但我就是不生气不生气~~~~

我指指小韦正涂得不亦乐乎的几根棍子,问道:“这是用来干嘛的?”做彩柱太小,当拐杖又太大了。

阿瞒但笑不语。看小韦挥了额前的最后一把汗,方才道,“先晾晾吧。”

过了两天我才弄清楚,那几根棍子不是用来做柱子和拐杖的,而是用来执法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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