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浪漫言情 > 《遗落在秋天的萤火虫》作者:胡家小新【完结】 > 【书香门第】《遗落在秋天的萤火虫》.txt

☆、第一章

作者:胡家小新 当前章节:2283 字 更新时间:2026-6-25 03:24

如一般狗血的言情小说一样,秦瑞是我的一枚很有女人缘的帅竹马,而我是他的一颗惨不忍睹的胖青梅,认识这厮以来,我安暖暖的人生严重偏离了正常的轨道,几乎是从此远离□爷爷倡导的实事求是道路。

话说这一切就从我们惨不忍睹的初遇开始,当然这只是对于我来说是惨不忍睹的。

那一年我刚满七岁,□风盛行,我家老爸自从第一次买□中了20块钱就踏上这条万劫不复的道路,虽然我家不算富裕,也还算小资,原以为老爸会像其他大叔大婶那样玩到倾家荡产,以致于老妈带我去改嫁,我的人生因为后爸的虐待而变得无比凄惨,但是天意难料,老天爷把馅饼砸到了我们家门口,还狗屎运地被我家老爸捡到了,500万的大奖让我们家迅速成为了New Momey(暴发户),拿到钱之后我们家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搬新家,也不知道是老天爷打盹还是怎样,这一搬之后我的人生比被后爸虐待更悲惨了,让我有种冲动想写一本与《悲惨世界》同一系列的《悲惨人生》,但因为个人文化水平实在有限,也只能作罢。

搬进新家的时候是秋天了,第一天,我便听说了隔壁家有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小帅哥叫秦瑞,这是老妈发挥她的欧巴桑搭讪能力,神速地从附近的三姑六婆那得来八卦。据说这小子4岁的时候便能对中国四大名著倒背如流,我乍听之下以为这厮是钱钟书穿越了,不过那时候钱爷爷还好好的活着,这种假设也就不怎么成立了。也正以为这厮的天才头脑,他从此成为了我厌恶的老妈口中的别人家小孩。

住进新家将近一星期了,我始终未见到秦瑞,据说是全家出外旅游了,我因为年纪尚小,还经常跟着老妈看一些狗血的师奶剧场,多少期待自己也能有一个小情人可以从小把我捧在手心里呵护着,并且对我酷酷地说:“你是我的女人,以后你有任何好吃的、好玩的都是你的,我不会抢你的,而我有任何好吃的、好玩的也都是你的。”所以我这颗小小的心对这隔壁神秘的小帅哥多少有些好奇与期待,但是第一次见秦瑞之后,我彻底把这样的念想抛到南极去喂企鹅了。

初遇秦瑞是住进新家一个月后的事情,那天中午烈日高照,秦妈妈敲开我家可爱的大门,我屁颠屁颠地跟在老妈后头去开门,只见初次见面的隔壁家的秦妈妈肩上挎了一个大大的红白蓝袋,乍看之下,我以为是来收破烂的欧巴桑,但是秦妈妈一开口我便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不好意思,你是安太太吧?我是隔壁的秦太太,你们家的衣服全飞到我们家院子去,麻烦你拿回去。还有,这是刚刚你家楼顶飘到我儿子头上的。。。”秦妈妈突然顿住,手指指了一□后。

我越过秦妈妈的手指,发现门外还站一个和我一般大的男孩,而这个人正是传说中很聪明很帅的秦瑞,只是很不巧,这厮正面无表情地盯着我,白皙的右手提着的居然是。。。我的小熊小内内,我顿时觉得一股热血冲上脸颊,便猛地把小脸埋了下来,OH,MY GOD!太丢脸了!

妈妈讪讪地干笑了一下,连忙边接过红白蓝袋边道歉说:对不起,秦太太,实在对不起,这风吹得真不解风情,怪不得我发现我家衣服越来越少了,还以为哪个变态贼偷走了,真是麻烦你了,我以后会注意的,你进来坐吧,我刚刚烤了一些饼干,你来尝尝。”说完便拉了秦妈妈穿过院子进屋去了。

我和秦瑞依然站在门口,虽然有些尴尬他还拿着我的小内内,还是忍不住抬起头来偷瞄他那张稚气却异常帅气的小脸,他不同于其他小毛孩那样理个平头,而是留了个甚是好看的斜刘海,身上穿了件好看的白衬衫,外面套了件可爱的黑色马甲,□则搭配着一条黑色小短裤和一双白球鞋。这一酷酷的形象正是我理想中的情人形象,在我还在心里踌躇着要不要把定为我的小男友人选的时候,秦瑞缓缓走到我跟前,并煞有些暧昧地把脸靠到离我脸蛋5厘米远的距离,我的小心儿顿时跳得有些急促,在想他是否想要给我一个定情之吻,虽然我们还是乳臭味干的小孩,我是不介意把初吻给自己的梦中情人的。

我正欲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只见秦瑞的嘴角扯出一个邪邪的笑容,然后抬手把我的小内内一下子扣到了我的小脑袋上,并挑了一下眉毛对我地说一句:“小胖妹,原来你的屁股和你的头一样大啊。”“啊。。。。。。”我发出了生平最气愤最犀利的一声尖叫,这厮的形象在我心中从此荡然无存,之前的那些幻想泡泡也全都破碎了。

小内内事件成为了我童年的阴影,而制造这一事件的罪魁祸首却在我成长道路上阴魂不散。也自此之后,我多次向秦瑞实行报复计划。

例如,秦妈妈和我妈混熟之后,我经常到秦家晃悠,而每一次吃完香蕉,我都会把香蕉皮扔到这小子的房门口,然后等着秦瑞出来摔个人仰马翻,可是这厮一次也没上当,还每回都奉送我一个词:幼稚!好吧,这招不行,我就换招。

我家养了一只凶得可爱的狼狗,因为毛色是黄色,我叫它黄黄,以往吃完晚饭带它去离家不远的公园散步,顺便也解决排泄问题,秦瑞惹我之后,我就把黄黄的厕所改为了他家的门口,当然我不会傻到牵着它去作案现场,只用了一块红烧肉便教它这样做了。刚开始,这一招颇有成效,刚要出去的秦瑞真的一脚踩了过去,以至于他新买的一双李宁球鞋报废了,那阵子我心情是如此之好,就差点没用零花钱买一袋糖果发给附近小孩来庆祝了。可是后来不知怎么滴,黄黄这家伙不但没去他家门口拉便便,反而一见他就像色狗一样扑上去使劲摇尾巴和舔来舔去的,后来我才知道真相是,秦瑞用两块红烧肉把这狗崽子收买了,我恨啊,真是不够忠实的狗腿子。后来我还用了无数招来整秦瑞,但都以失败收场,甚至于被反攻多次,到最后我都对复仇心灰意了。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次写文,希望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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