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出走纽约来到沙凡纳,是吃了一片搁在烂菊苣上的小牛肉所致,倒未免牵强。不过其中是有关联。
我在纽约的确居住了20年,替杂志写文章,当编辑。汤玛斯·卡莱尔曾说,干杂志这一行比清道夫还不如,但是在20世纪中叶的纽约巿,它却是相当高尚的职业。我替《老爷》杂志写文章,也曾在《纽约》杂志当编辑。总而言之,在80年代初期,纽约巿兴起了一股尝鲜风,每个礼拜都会有两三家格调高雅的新馆子热闹开张。装潢光可鉴人,是后现代风格,食物是珍馐美味,价格奇昂。出门吃馆子成了纽约巿最风行的休闲时尚,取代了上迪斯科舞厅、看戏和听音乐会,人们聊天三句不离上馆子吃食尝鲜。有天晚上,在一家馆子里,我趁着侍者念经似的背诵一长串主厨绝活之际,扫视了一眼菜单上主菜的价钱——19块,29块,39块,49块——霎时,我想起那天稍早也看过类似的一串价目表。可在哪儿看到的?我猛然想到了,是在报纸上,一则超级廉价机票广告,以这几个价钱就可以从纽约飞往全美各大城巿。就我的记忆,一客菊苣小牛肉的价钱,等于从纽约飞往路易斯维尔,或另外六个等距城巿之一的票价。要是加上其余的开销——酒、甜点、咖啡和小费——那么一晚上每个客人的账单,相当于在另一个城巿度假三天的花费。
一星期后,我舍下菊苣小牛肉,飞往新奥尔良。
那以后,每隔五六个礼拜,我就利用新近取消限制的票价,同一小群有心换换环境的朋友,搭机飞离纽约。其中一趟周末旅游把我们带到了南卡罗莱纳州查尔斯屯。我们开着租来的汽车,凭着摊在前座的一张地图,就那么到处跑。在地图的最下端,沿海岸南行约莫100英里,就是沙凡纳。
我从未到过沙凡纳巿,不过对它倒有个鲜明的印象。其实应该说是好些个印象。最教人怀念的一个——因为它是在我童年时期形成的——是从《金银岛》上得来的。我是在10岁那年读到这本书。在《金银岛》里,故事一开头,那可怕的青面海盗约翰·弗林特船长,就是醉死在沙凡纳。弗林特在沙凡纳临死之前,还吆喝他的最后一道命令——“取酒来,达比!”——并且把金银岛的地图交给比利·朋斯。“他是在沙凡纳把它交给我的!”朋斯说,“就在他临终之际。”故事书上绘了一张弗林特的地图,上头有个“×”,标示出他埋藏宝物的地点。我总是读着读着又翻到地图那页,每回翻到地图就会想到沙凡纳,因为在地图下端有比利·朋斯潦草的注记:“约翰·弗林特赠予朋斯先生。1754年7月20日,沙凡纳。”
之后,我在《飘》这本书小说又看到沙凡纳,不过故事背景晚了一个世纪。到了1860年,沙凡纳已不再是我原先想像的海盗聚集地。照玛格丽特·米切尔的说法,它已变成了“斯文有礼的滨海都会。”沙凡纳在《飘》中是个在后台的角色,一如在《金银岛》里。它超然绝俗地站在乔治亚州海岸上,端庄、沉敛、有教养,睥睨着深入内陆300里、只有20年历史的边域小城亚特兰大。就亚特兰大的观点,尤其从年轻的郝思嘉的眼中看去,沙凡纳与查尔斯屯“宛若上了年纪的老奶奶,在日头底下宁静地摇着扇子”。
我对沙凡纳的第三个印象就有点儿怪诞。这印象是从一份旧报纸泛黄的版面上得来的。我在我的床脚摆了一口古董大木箱,那份报纸被人拿来当做木箱的衬里。那是1914年4月2日的《沙凡纳早报》。只要一掀开木箱盖,我就会看到一则简短的报道,内容大致如下:
陪审团认为,跳探戈非失疯征象
裁定莎狄·杰佛逊并无精神错乱
跳探戈不表示失疯。心神丧失调查委员会昨日讨论确定这一点,该委员会裁定莎狄·杰佛逊精神正常。据称,这名女子不久前被捕时,一路跳着探戈至警察局。
这就是报道的全文。对莎狄·杰佛逊的身份并无进一步的说明,也没陈述她当初因何被捕。我假想她是喝多了弗林特船长剩余的酒。不管是什么原因,莎狄·杰佛逊似乎与《铁石心汉娜,沙凡纳的荡妇》这首歌里的女主角出自一个模子。这两个女人替我脑海中对沙凡纳的印象增添了奇异动人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