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向跑车途中,他一路步伐轻快。可琳握住他的手。她很高兴自己把他从病态的想法中救了回来。没错,他脾气阴晴不定,可那又怎么?她找到了完美的性玩伴。他神采焕发,她也神采焕发——只是原因不同,这是她上车后才明白的。上了车,他扭头问她:“你肯嫁给我吗?”
说她吃惊毋宁说是惊讶于这话的荒谬。“可咱们才认识三个钟头!”她说。她正想笑,却看见他的表情突然变得冷酷,她立刻明白他的求婚是发自肺腑。她刺伤了他。
“你会嫁方才海滩上的杂碎,是不?”他轻声说。
“不会,”她说,“我了解他们也不深。”
“你肯定会。他们有钱,又受过教育,你还需要了解什么?”
她伤他至深,她难过极了。他是那么迫切想要被爱,她深受感动。“我今天很快乐!”她柔声说,“真的,我——”
“可你不肯嫁给我。绝对不会嫁给我。”
她苦思措辞。“唔,可我……我真的想再见到你。我是说,咱们可以经常聚聚,你知道,可以——”
她没瞧见他的手背朝她挥来,直到它落在面颊上她才发觉。那一巴掌本来应该力道更大些,可丹尼挥掌的同时踩下油门,疾转上艾伯康街,使得她歪倒在车门上,逃过了重击。跑车在艾伯康街上呼啸南行,不停地变换车道,超车。天快黑了。
可琳尽可能远远躲着他。她面颊发麻。“请送我回家。”她央求道。
“等我心情好了再说。”他厉声说。
跑车往南飙驰。两里,三里,五里。他们经过了购物中心,经过了阿姆斯壮州立大学。可琳感到晕眩。她只能想到丹尼的求死之念,想到这会儿他会害死他俩。伏特加、品纳可乐达、还有大麻,肯定发挥了作用。他会失速冲出马路,他会撞上别的汽车。她连看他都害怕:他整个变了一个人,下巴紧绷,眼冒残忍的火光,双手紧握方向盘。这一切就像一场超现实的恐怖梦魇。突然间,他的影像在她眼前闪动——他的后脑勺,他的肩膀、胳膊、脸孔、整个身体——好似困在光测频器的闪光中。就在快要失去知觉之际,她听到了警笛声。警察来了。
丹尼的怒火迅速耗尽,一如它燃炽时一般快速。他抬起踩油门的脚,把车子停靠路肩。三辆警车立刻团团围住他,蓝光闪烁。双向通话无线电的杂音盈耳。警察喝令丹尼下车。他向可琳求助,他的脸孔又恢复了甜美,声音孩子气。“帮我一把,好不?”
那以后,他俩未再见过面。事隔数月,可琳在克拉利小店向我细述那次邂逅时,依然惊魂未甫。她说,她犯过错,往后也会再犯错。可她希望不会犯这样的错,之前她曾远观丹尼数日之久——研究他、崇拜他,跟踪他。在那段时间里,她压根没想到他会变得如此暴烈,她以为他只是个活生生的性标帜——不过,起码这一点她没看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