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并不是你受过苦,就会拥有美好。
在范甜甜小学毕业以后,没有意外的辍学了。
得知不能继续上学的那夜,她一个人跑到村外的河边,在那哭了很久很久。
最后她擦干眼泪,下了一个决心,决定找姑姑好好理论一番,她要上学!
她父母留下的赔偿金,足够她上学了。
走在回去的路上,她不断的给自已打气,让自已的心变的坚定。
院门没关,范甜甜轻轻推门进了院子,来到了姑姑房间的门口,站在门口调整了几下呼吸。
最后深吸一口气,就准备抬手敲门,这时屋里响起了谈话声,她立马缩回了手。
刚刚积攒下的勇气,瞬间化为泡影,她准备转身离开。
就在转身之际,似乎听到屋内提到自已的名字,她又停下了脚步,站在门框的边缘,侧耳听了起来。
“这么小出去打工,会不会没人要啊?”是姑姑的声音,范甜甜屏住了呼吸。
“放心吧,我已经找好关系了,去城里给人家当小保姆,一个月五六百块钱呢。”这男人的声音,是范甜甜姑父的声音。
听到这,范甜甜死死的咬着嘴唇,眼中涌出了泪水。
“那工资呢?怎么说?直接给这丫头吗?”范甜甜姑姑怀里搂着儿子,一双眼透着精美望着自已的丈夫。
“工资?工资肯定打到我卡里啊!她又没有身份证,怎么办银行卡,这事我都说好了,放心吧。”
“那就好、那就好。”
“可惜,也只能挣她几年钱,大了怕就不好要钱了。”范甜甜姑父皱着眉头,将手里的香烟吸完。随手将烟头扔在了地上。
“你担心个什么劲,不是还有大头在后面。”女人没好气的白了男人一眼。
“大头?什么大头?”男人一时没听懂,看着自已的婆娘反问道。
“彩礼啊!将来她不嫁人了吗?嫁人不要彩礼啊!傻不傻啊你!”
“对对对!也不知十几年后,彩礼会是多少钱,要是她在城里认识个有钱人,那彩礼可少不了,到时候刚好儿子也长大了,先拿钱把小洋楼盖起来,以后也好讨媳妇。”
男人这才恍然大悟,拍了一下自已大腿,开始憧憬起盖楼后的日子。
“再有就是,不管她长多大,那工资凭啥不交给我,我可是她唯一的亲人。”女人又接着开口说了一句。
“是这么个理。”男人点了点头,附和了一句。
亲人?多么温暖的字眼啊!门口的范甜甜,此刻却感到手脚冰凉,她压着脚步,忍着身体的颤抖,离开了房门处。
她没有回自已的房间,而是再次出了院子,然后就开始跑。
一直跑一直跑,一直跑到山上,跑到她父母的坟前,然后躺到了满是杂草的坟茔。
泪水模糊了视线,让她看不清天上的星星。
更是不知道何时竟然睡着了,等她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开始渐渐发亮了。
她起身跪到了父母坟前,重重的磕了三个头,她不知道自已这次出门,什么时候能再回来。
看到坟茔上的杂草,她起身后用手薅了起来,锋利的草叶边缘,划破了她的手指,她浑然不在意。
这坟茔上的杂草,只有她每次上山偷偷的割一下,自从她父母埋在这里以后,除了当天她姑姑姑父来了,
之后,她的姑姑姑父没有来过一次,哪怕是清明过年,也没有来祭拜过一次。
“爸爸妈妈、我走了,我今天就要出去打工了,我不上学了......。”范甜甜哽咽的说着,最终没能把话说完,捂着脸跑下了山。
“一大早的死哪去了?不知道今天要出门吗?”刚进院子,范甜甜的姑妈就站在门口,骂了她一句。
范甜甜心里一阵发苦,这就是亲人,自已在山上待了一夜,他们都不知道。
“这里有一百块钱。”男人从口袋掏出了一百块钱递过来,表情看上去还有些肉疼。
“一百?”虽然范甜甜没有去过城里,但是经常听同伴说起,心想着这一百块钱怎么在城里生存。
“一百怎么了?够你坐车就行了,我跟人家都联系好了,到时候直接去车站接你,管吃管住,你要那么多钱干嘛!”
见范甜甜半天没有把钱接过去,男人顿时火了起来。
范甜甜急忙伸手接过了钱,她不敢再多说什么,不然的话,有可能连一百都没有。
就这样,一个13岁的小女孩,独自一人到了陌生的城里,开启了打工生活。
她在别人家,一直当了三年小保姆,每天过着下人般的生活,累死累活不说,还要动不动挨骂。
除了偶尔会给点零花钱,她三年没有见到自已一分钱的工资。
在干完第三年的时候,范甜甜终于决定不干了,她偷偷的跑回老家,自已办了身份证。
然后再次返回城里,继续打工,只不过从现在开始,她的工资属于了她自已。
因为学历不高,又加上年龄小,她在饭店后厨洗过盘子,当过服务员,也自已在接头擦过皮鞋。
只要是苦的累的,脏的差的这种活,基本上她都干过,但她从不抱怨。
她要干活,要挣钱,要在城里买房子,这样她就可以不会再回那个家,一个让人心寒的家。
12年。12年的打工生活,12年的省吃俭用,她终于在城里按揭了一套小平方的房子。
同时也有了稳定的工作,就是之前安羽去的那家美甲店。
安羽以为范甜甜是个员工,其实这个店是她和别人一起开的,只不过安羽没有问过她工作的事,她也没有主动提起过。
买房一年后,她认识了安羽,已经26岁的她,因为长的比较嫌小,安羽一直以为她不大。
如今安羽已经在监狱服刑两年了,范甜甜也28岁了。
28岁,应该算是大龄剩女了吧,但是她一直没有谈过恋爱,她的心早已给了安羽,已经容不下了别人。
也许在别人看来她挺可笑的,竟然喜欢一个杀人犯,但她没有为自已感觉到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