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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J.R.沃勒 当前章节:15197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0:19

廊桥遗梦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

作者:[美]J.R.沃勒【完结】

《廊桥遗梦》是美国作家罗伯特·詹姆斯·沃勒著作。这部书是风靡世界的畅销书,发行量极为可观。它的中译本在中国的图书市场上也“火”了一把,还拿了外国文学图书奖。《廊桥遗梦》不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价值在于向我们指出了一种人生的选择,一种人生理想。续书《梦系廊桥》像很多畅销的续篇一样,其产生过程是作者与读者间的一次互动。同名电影是根据小说改编而成,该片以其对婚外恋情的探讨和对中年人心理情感的体现受到了观众和评论界的广泛关注。

开篇

罗伯特·金凯

弗朗西丝卡

星期二的桥

又有了能跳舞的天地

大路和远游客

灰烬

从零度空间落下

后记:塔科马的夜鹰

开篇

从开满蝴蝶花的草丛中,从千百条乡间道路的尘埃中,常有关不住的歌声飞出来。本故事就是其中之一。一九八九年的一个秋日,下午晚些时候,我正坐在书桌前注视着眼前电脑荧屏上闪烁的光标,电话铃了。

线路那一头讲话人是一个原籍依阿华州名叫迈可。约翰逊的人。现在他住在佛罗里达,说是依阿华的一个朋友送过他一本我写过的书,他看了,他妹妹卡洛琳也看了这本书,他们现在有一个故事,想必我会感兴趣。他讲话很谨慎,对故事内容守口如瓶,只说他和卡洛琳愿意到依阿华来同我面谈。

他们竟然准备为此费这么大劲,倒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尽管我一向对这类献故事的事抱怀疑态度。于是我同意下星期在梅得音见他们。在机场附近的一家假日旅馆中寒喧过后,尴尬的局面缓和下来,他们两人坐在我对面,窗外夜幕渐渐降临,正下着小雪。

他们让我作出承诺:假如我决定不写这故事,那就绝对不把一九六五年在麦迪逊县发生的事以及以后二十四年中发生的与此有关的任何情节透露出去,行,这是合理的要求。毕竟这故事是属于他们的,不是我的。

于是我就注意倾听,全神贯注地听,也问一些难以回答的问题。他们只管讲,不断地讲下去,卡洛琳几次不加掩饰地哭了。迈可强忍住眼泪。他们给我看了一些文件,杂志剪页和他们的母亲弗朗西丝卡的一部分日记。

客房服务员进来又出去,一遍一遍添咖啡。随着他们的叙述我开始看到一些形象,先得有形象,言语才会出来。然后我开始听到言语,开始看见这些语言写在纸上。大约到半夜刚过的时分,我答应把这故事写下来-或者至少试试看。

他们下决心把这故事公之于众,对他们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情况很微妙,事关他们的母亲也触及他们的父亲。迈可和卡洛琳承认,把故事讲出来很可能引起一些粗俗的闲言碎语,并且使理查德与弗朗西丝卡。约翰逊夫妇在人们心目中留下的印象遭到无情的贬低。

但是在方今这个千金之诺随意找破,爱情只不过是逢场作戏的世界上,他们认为这个不寻常的故事还是值得讲出来的。我当时就相信这一点,现在更加坚信不疑,他们的估计是正确的。

在我研究和写作的过程中,又要求会见过三次迈可和卡洛琳。每次他们都毫无怨言地到依阿华来,因为他们切望这个故事能得到准确的叙述。有时我们只是谈,有时我们缓缓驱车上路,由他们指给我看那些在故事中占一席之地的场所。

除了迈可和卡洛琳的帮助之外,我以下要讲的故事的依据是:弗朗西丝卡。约翰逊的日记在美国西北地区,特别是华盛顿州的西雅图和贝灵汉作的调查,在依阿华州麦迪逊县悄悄进行的的寻访,从罗伯特。金凯的摄影文章中收集到的情况。各杂志编辑提供的帮助,摄影胶卷和器材制造商提供的细节,还有同金凯的故乡俄亥俄州巴恩斯维尔的老人们意味隽永的长谈他们还记得金凯的童年。

尽管做了大量调查,还是有许多空白点,在这种情况下,我用了一些想象力,不过只是在我作出合理的判断时才这样做。这判断力来自我通过调查研究对金凯与弗朗西丝卡的深刻了解。我确信我对实际发生的事已了解得差不多了。

有一个空白点是关于金凯横穿美国北部的一些旅行的详情。根据随后陆续发表的一系列摄影图片,弗朗西丝卡日记中简短的提及以及他本人给一个杂志编辑的亲笔短笺,我们知道他确实作了这次旅行。以这些材料为线索,我沿着我认为是金凯一九六五年八月从贝灵汉到麦迪逊县的路线作了一次旅行,在行程终了时,我觉得自己在很多方面变成了罗伯特。金凯。

不过,想要抓住金凯其人的本质,还是我写作和研究中最大的难题。他是一个让人捉摸不透的人物。有时好像很普通,有时又虚无缥缈,甚至像个幽灵。他的作品表现出精美绝伦的专业修养。然而他把自己看成是一种在一个日益醉心于组织化的世界中正在被淘汰的稀有雄性动物。他有一次谈到他头脑中时光的“残酷的哀号”。弗朗西丝卡形容他生活在“一个奇异的,鬼魂出没的,远在达尔文进化论中物种起源之前的世界里。'

还有两个吸引人的问题没有答案:第一,我们无法确定金凯的摄影集的下落。从他的工作性质来看,一定有成千上万帧照片,却从来没有找到。我们猜想-而这是与他对自己在这个世界是的地位的看法一致的-他在临死前都给销毁了。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他一九七五年到一九八二年这段时期的生活。能得到的情况极少。我们只知道他有几年在西雅图靠肖像摄影勉强维持生活,并且继续不断地拍摄皮吉特海峡。此外就一无所知。有一点有意思的是,所有的社会保险部门和退伍军人机构寄给他的信都有他的笔迹写的“退回寄信人”,给退了回去。

准备和写作这本书的过程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使我的思想方法发生变化,最重要的是,减少了我对人际可能达到的境界所抱有的愤世观。通过我的调查研究结识了弗朗西丝卡。约翰逊和罗伯特。金凯之后,我发现人际关系的界限还可以比我原以为的更加拓展。也许你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也会有同样的体验。

可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一个日益麻木不仁的世界上,我们的知觉都已生了硬痂,我们都生活在自己的茧壳之中。伟大的激情和肉麻的温情之间的分限线究竟在哪里,我无法确定。但是我们往往倾向于对前者的可能性嗤之以鼻,给真挚的深情贴上故作多情的标签,这就使我们难以进入那种柔美的境界,而这种境界是理解弗朗西丝卡。约翰逊和罗伯特。金凯的故事所必需的。我知道我自己最初在能够动笔之前就有这种倾向。

不过,如果你在读下去的时候能如诗人柯尔律治所说,暂时收起你的不信,那么我敢肯定你会感受到与我同样的体验。在你冷漠的心房里,你也许竟然会像弗朗西卡一样,发现又有了能跳舞的天地。

罗伯特·金凯

 一九六五年八月八日早晨,罗伯特金凯锁上了他在华盛顿州贝灵汉的一所杂乱无章的房子里三层楼上一套两居室公寓的门,拎着一个装满了照相器材的背包和一个衣箱走下楼梯,穿过通向后门的过道,他那辆旧雪佛莱小卡车就停在住户专用的停车场上。车里已经有另一只背包。一个中型的冷藏箱。两套三脚架。好几条骆驼牌香烟。一个保暖瓶和一袋水果。车厢里有一只吉他琴匣。金凯把旅行袋放在座位上,把冷藏箱和三脚架放在地上。他爬进车厢,把吉他琴匣和衣箱挤到一角,把它们跟旁边一个备用轮胎系在一起,用一条长帆布绳把衣箱琴匣和车胎紧紧捆牢,在旧车胎下塞进了一块黑色防雨布。

他坐进驾驶盘后面,点起一只骆驼牌香烟,心里默默清点一遍:二百卷各种胶卷-多数是柯达彩卷、三脚架、冷藏箱、三架照相机、五个镜头、牛仔裤、咔叽布短裤、衬衫、照相背心。行了,其他东西如果忘了带,他都可以在路上买。

金凯穿着褪色的莱维牌裤子。磨损了的野地靴。一件咔叽布衬衫。桔黄色背带,在宽宽的皮带上持着一把带刀鞘的瑞士刀。

他看看表,八点十七分。第二踹火时卡车开始发动,他倒车。换挡在雾蒙蒙的阳光下缓缓驶出小巷。他穿过贝灵汉的街道,在华盛州第十一号公路上向南驶去,沿着皮吉特海岸线走上几英里,然后刚好在与第二十号美国国家公路相交之前顺着公路缶东转。

现在他朝着太阳驶去,开始了穿越喀斯喀特山脉的漫长而曲折的路程。他爱这国土,从容不迫的走着,不时停下来作一点笔记,记下将来有可能值得再来的地点,或者拍下一些他称之为“记忆快相”的照片。这些照片的目的是提醒他有些地方他可能还想重游,作更认真的采访。傍晚时分他在斯波坎的地方向北转走上了美国第二号国家公路,这条公路可以穿过美国北部一半路程到达明尼苏达州的德卢斯。

他一生中曾千百次私心窃望有一条狗。或许是一条金色的猎狗,可以伴他作这样的旅行并且在家里同他作伴。但是他经常外出,多数是到国外,这对狗来说太不公平。不过他总是想着这件事。再过几年,他就要老了,不能再做这种艰苦的野外作业了。“到那时我也许要弄条狗来”,他向车窗外排排退去的绿树说道。

这样的驱车旅行总是使他隐入沉思状态。想到狗也是其中一部分。罗伯特金凯真是名符其实的孑然一身-他是独生子。父母双亡,有几个远亲久已互相失去联系,没有亲密的朋友他知道贝灵汉街角市场老板和他购买照相器材的那家商店的老板的名字。他还同几家杂志编缉有着正式的业务关系。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他熟悉的人,人们也不熟悉他。普通人很难和吉普赛人交朋友,他的点像吉普赛人。

他想到玛丽安。她同他结婚五年之后九年前离开了他。他现在已五十二岁。那她就是刚好不到四十岁。玛丽安梦想成为音乐家,做一名歌手。她会唱所有韦弗作的歌曲,在西雅图的咖啡馆里唱得不错。往日里,他在家的时候常驱车把她送到爵士乐演奏会上,坐在听众席上听她唱。

他长期外出-有时一去二三个月-使婚姻生活很艰难,这点他知道。当初他们决定结婚时,她是知道他的工作的,他们隐隐约约地觉得可以设法处理。结果不行。一次他从冰岛摄影回来,她不在了。纸条上写着:“罗伯特,没能成功。我把的弦吉他留给你。保持联系。”

他没和她保持联系,她也没有。一年以后离婚协议书寄到,他签了字,第二天就乘上一班飞机到澳大利亚去了。她除要自由之外,什么要求也没提。

深夜他到达蒙大拿州的卡列斯佩尔,在那里过夜。“惬意旅舍”看上去不贵,也的确不贵,他把他的装备带进一间房间,有两座台灯,其中一座灯泡烧坏了。他躺在床上读喝一杯啤酒,能闻出当地造纸厂的味道。早晨起来跑步四十分钟,做五十个俯卧撑,把相机当作小举重器完成日常锻炼的功课。

他驶过蒙大拿的山顶进入北达科他州,那光秃秃的平原对他来说的群山。大海一样引人入胜。这个地方有一种特别朴实无华的美,他几次驻足,架起三脚架,拍摄了一些农家房屋的黑白照片。这里的景物特别迎合他的几何线条艺术的口味。印地安人的保留地使人有压抑感其原因人人皆知而又无人理会。不过这类保留地在华盛顿州西北部或其他任何他见过的地方都不比这里好多少。

八月十四日早晨,离开德卢斯两小时之后,他插向东北,上了一条通向希宾的那些铁矿山的后路。空气中红色尘土飞扬,那里有专为把矿砂运上苏必利尔湖双港的货船而设计的巨大机器的火车。他花了一下午时间巡视希宾。觉得不喜欢那个地方,尽管这里出了个鲍勃齐默曼迪伦。

他唯一喜欢过的迪伦的歌是。他会弹唱这支歌,他离开这到处挖着巨大红土坑的地方时哼着这首歌词。玛丽安教给他几种的弦的弹奏一些基本的琶音来为自己伴奏有一次在亚马逊河谷某处一家名叫麦克劳伊的酒吧中他一个醉醺醺的轮船驾驶员说,她留给我的比我留给她的要多。这到是事实。

苏必利尔国家森林风光宜人,的确很宜人。是当年皮货行脚商之乡。他年轻的时候曾希望行脚商的时代没有过去,那他就也可以成为一名行脚商。他驶过草原,看见三只麋鹿,一只红狐狸,还有许多鹿。他在一汪池水边停下来,拍摄一些奇形怪状的树枝在水中的倒影,拍完以后,坐在卡车的踏板上喝咖啡,吸一只骆驼牌香烟,聆听白桦树间的风声。

有个伴多好,一个女人,思想状态。“但是他这样长年在外,留在家里的人太苦了,这点他已有体会。

他留在贝灵汉家中的时间里,间或同一家西雅图广告公司的颇有才气的女导演约会。他是在一次合作项目中遇到她的。她四十二岁,聪明,好相处,但是他不爱她,永远不可能爱上她

不过有时他们两人都觉得寂寞,就一起度过一个晚上,看个电影,喝几杯啤酒,然后不失体统的做爱。她一直住在当地,结过两次婚,上大学时曾在几家酒吧间当过侍者。毫无倒外的,每次他们做过爱,躺在一起时,她总是对他说,“你是最好的,罗伯特,没人比得上你,连相近的也没有。”

他想男人一定喜欢听这样的话,俚是他自己没有多少经验,无法知道她是不是在说真话。但是她有一次确实说了一些使他萦绕于怀的话:“罗伯特,你身体里藏着一个生命,我不够好不配把它引出来,我力量太小,够不着它。我有时觉得你在这里已经很久很久了,比一生更久远,你似乎曾经住在一个我们任何人连做梦也做不到的隐秘的地方。你使我害怕,尽管你对我很温柔。如果我和你在一起时不挣扎着控制自己,我会觉得失去重心,再也恢复不过来。”

他含糊地懂得她指的是什么。但是他自己也抓不住。从他在俄亥俄的地个小镇上成长起来的孩提时代,他就有这种漫无边际的想法,一种难耐的渴望和悲剧意识同超强的体力和智力相结合。当其他的孩子唱着:摇啊摇,摇小船时,他在学法国歌舞厅歌曲的曲调的英文歌词

他喜欢文字和形象,“蓝色”是他最喜欢的词之一。他喜欢在说这个词时嘴唇和舌头的感觉。他记得年轻时曾想过语言可以产生肉体和感觉,不仅是说明一个意思而已。他还喜欢另一些词,例如“距离”。柴烟。“公路”。“古老”。“过道”。“行脚商”。和“印度”,是由于它们的声音,味道和在他脑海中唤起的东西。他把他喜欢的词列出单子贴在房间里。

然后他把这些词缀成句子也贴在墙上:

离火太近

我同一小股旅行者一起

从东边来

可能救我者和可能卖我者

总是嘁嘁喳喳

护身符。护身符,请把玄机告诉我

掌舵手。掌舵手,请你送我回宾转

赤条条躺在蓝色鲸鱼游水处

她祝他拥有

从冬天车站开出的冒汽的火车

在我变成人之前,我是一支箭

很久以前

还有就是一些他喜欢的地名:索马里河流。大哈契山。马六甲海峡以及一长串其他的地名终于他的房间四壁都贴满了写着字。词句和地名的纸张。

连他母亲也已注意到他有些与众不同。他三岁以前一个字也没说过,然后就整句话,整句话地说了,到五岁时已经能看书,而在学校里是个不专心听讲的学生,让教师们感到泄气。

他们看了他的智商,跟他谈成就,谈他有能为做到的事,说他想成为什么人都可以做到。有一位中学老师在他的鉴定上这样写道:“他认为。'智商测验不是判断人的能力的好办法,因为这些测验都没有说明魔法的作用,而魔法就其本身和作为逻辑的补充都有自己的重要性。'我建议找他家长谈谈。”

他母亲同几位老师会过面。当老师们谈到罗伯特不开口的犟脾气和他的能力成对比时,他母亲说,“罗伯特生活在他自己缔造的天地里。我知道他是我的儿子,但我有时有一种感觉好像他不是从我和我丈夫身上来的,而是来自另外一个他经常想回去的地方。感谢你们对他的关心,我要再次努力鼓励他在学校表现好些。”

但是他还是我行我素,读遍了当地图书馆有关探险和旅游的书籍,感到心满意足,除此之外就关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一连几天呆在流过村头的小河边,对舞会。橄榄球赛这些他感到厌倦的事都不悄一顾。他经常钓鱼。游泳。散步,躺在高高的草丛里聆听他想象中只有他能听到的远方的声音。“那边有巫师,”他常自言自语说,'如果你保持安静,侧耳倾听,他们是在那儿的。”这时他常常希望有一只狗共享这些时光。

没钱上大学,也没有这个愿望。他父亲工作很辛苦,对他们母子也很好。但是在活塞厂的工资余不下什么干别的,包括养一条狗。他十八岁时父亲去世了,当时大萧条正无情袭来。他报名参军以糊口和养活母亲。他在军队里呆了四年,而这四年改变了他的一生。

军队里的想法常令人摸不透。他被分配去当摄影师助手,尽管他那时连往照像机里上胶卷都毫无概念。但是就在这项工作中他发现了自己的业务专长。技术细节对他说来十分容易不出一个月,他不但为两个摄影师做暗房洗印工作,而且也被允许自己拍摄一些简单的照片其中一位摄影师吉姆彼得森很喜欢他,额外花时间教给他一些深奥的摄影艺术。同时,罗伯特金凯从蒙默斯堡的图书馆借出照相和美术书籍来学习钻研。很早,他就特别喜欢法国印象派的伦伯朗对光的处理法。

后来,他开始发现他摄影是拍摄光,而不是物件。物件只是反映光的媒介。如果光线好,你总可以找到可拍摄的物件的。当时三十五毫米的照相机刚刚出现,他在当地一家相机店买了一架旧莱卡。带着这架相机到新泽西州的五月角,把假期中的一个星期花在沿海岸线写生摄影上。

另一次他乘公共汽车到缅因州,然后一路截车到海边,赶上清晨从斯通宁顿的高岛开出的邮船,野营露宿,又乘摆渡穿过芬迪湾到新斯科舍。他二十二岁离开军队时已是一名相当不错的摄影师,在纽约找到一份工作,做一位著名摄影师的助手。

女模特儿都很漂亮,他同几个有过几次约会,影影绰绰爱上了其中一个,后来她到巴黎去了,他们就此分道扬镳。她对他说,“罗伯特,我不知道你是谁,是什么人,不过请你到巴黎来看我。”他说他会去的,说的时候也真是这么想的,但终于没有去。多年之后,他到诺曼底作专题拍摄,在巴黎电话簿上找到了她的名字,打了个电话,两人在一家露天咖啡馆喝了杯咖啡。她当时已同一位电影导演结了婚,有三个孩子。

他无法对时装这种观念产生好感。好好的新衣服给扔了,或者急急忙忙按照欧洲时装独裁者们的指令重新改过,这在他看来太傻了,他觉得拍摄了这些贬低了自己。“作品如其人”这是他离开这一工作时说的话。

他到纽约的第二年母亲去世。他回俄亥俄安葬了母亲,然后坐在一名律师面前听读遗嘱没有多少东西,他也没指望有什么。但是他意外得知,他的父母婚后住了一辈子的那所小屋居然是付清了抵金的一小笔财产。他把那小房子买了,用那笔钱买了一套上好的照相器材。他付款给售货员时心里想着他父亲为积攒这笔钱多少年的辛勤劳动,还有他父母一生过的节衣缩食的生活。

他有些作品开始在几家小杂志上发表了。然后,打来电话,他们看到他拍摄的一幅取景于五月角的日历图片。他同他们谈了话,接受了个不太重要的职务,完成得很出色,他从此上了路。

军队在一九四三年又召他入伍。他肩上晃荡着照相机,随海军陆战队艰苦跋涉直到南太平洋海滩,仰卧在地上拍摄正从两栖登陆艇出来的士兵。他在他们脸上看到了恐怖,感同身受他看到他们被机枪射成两半,看到他们祈求上帝和母亲救救他们。他把这些都拍了下来,自己得以幸存,但是从来没有为战地摄影的所谓荣耀和浪漫吸引住。

他于一九四五年退伍,同通了电话,他们随时都欢迎他。他在旧金山买了一辆摩托车,向南骑到大苏尔,在海滩上同一个从卡梅尔来的低音提琴手做爱。然后向北转去探察华盛顿州。他喜欢那个地方。就把它作为基地。

现在,到了五十二岁,他还在观察光线。童年时代贴在墙上的地方大部分都已去过了。当他访问这些地方的时候,或是坐在拉弗斯酒吧里,或是在一条嘎嘎响的船里溯亚马逊河而上,或是骑在骆驼背上摇摇晃晃走过拉贾斯坦的沙漠区,他常常感到不可思议,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到了那里。

他觉得苏必利尔湖真是名不虚传。他记几处地点以为将来参考,拍了一些照片以便随后追记当时的印象,然后沿密西西比河南下向依阿华驶去。他从未到过依阿华,被它东北部沿这条大河的丘陵地迷住了。他在克雷顿的小镇住下,在一家渔夫开的汽车旅馆下榻,用两个早晨拍摄那些拖轮,应一个他在当地酒吧结识的驾驶员之请在一艘拖船上度过了一个下午。

他插入第六十五号美国公路,于一九六五年八月十六日一个星期一的清晨穿过得梅音。向西转到依阿华第九十二号公路,直奔麦迪逊县和那几座廊桥,据称,那些桥就在麦县。的确是在那里,理士古加油站的人如是说,并且指给他所有七座桥的方向,不过只是大致的方向。

他画出了拍摄路线,前几桥比较好找,而第七座叫做罗斯曼桥的一时找不到。天气很热,他很热,哈里——他的卡车也很热,他在砂砾路上转悠,这些路好像除了通向下一条砂砾路之外没有尽头。

他在国外旅行的座右铭是“问三次路”,因为他发现三次回答即便都是错的也能逐步把你引上你要去的地方。在这里也许两就够了。

一个信箱渐渐映入眼帘,是在一条约一百码长的小巷口,邮箱上的名字是“理查德约翰逊他把车放慢,转向小巷,想问问路。

当他缓缓驶进场院时,只见一个女人房檐游廊下,那里看起来很清凉,她正在喝着什么看起来更加清凉的东西。她离开游廊向他走来。他望着她,近些,更近些。她丰姿绰约,或者曾经一度如此,或者可能再度如此。他立刻又开始有那种手足无措的感觉,他在女人面前总有这种窘态,即使那女人对他只是隐约有些微吸引力。

弗朗西丝卡

深秋时分是弗朗西丝卡生日的季节,冷雨扫过她在南依阿华乡间的木屋。她凝视着雨,穿过雨丝望见沿中央河边的山岗,心中想着理查德。他八年前就是在同样的冷雨秋风中去世,那夺去他生命的病名她还是不记得为好。不过弗朗西斯卡此刻正想着他,想着他的敦厚善良,他稳重的作风,和他所给予她的平稳的生活。

孩子们都打过电话来了。他们今年还是不能回家来跟她过生日,虽然这已是她六十七岁生日了。她能理解,一如既往,今后也如此。他们两人都是正在事业中途,艰苦奋斗,一个在管理一家医院,一个在教书。迈可正在他第二次婚姻中安顿下来,卡洛琳则在第一次婚姻中挣扎他们两个从来不设法安排她生日的时候来看她,这一点却使她私下里感到高兴。因为她保留着自己过这个日子的仪式。

这天早晨温特塞特的朋友们带了一个蛋糕过来坐了坐。弗朗西丝卡煮了咖啡。谈话随便地流淌过去,从孙儿辈到小县秩事,到感恩节,到圣诞节该给谁买什么。客厅里轻声笑语时起时伏,亲切的气氛给人以慰藉。这使弗朗西丝卡想起她为什么在理查德死后还在这里住下来的一个小小的理由。

迈可竭力劝她去佛罗里达,卡洛琳要她去新英兰。但是她留在了南依阿华的丘陵之中这片土地上,为了一个特殊的原因保留着老地址。她很高兴自己这么做了。

弗朗西丝卡中午把朋友送走了。他们开着比尔克和福特车驶出小巷,转入县柏油公路,向温特塞特方向奔驰而去,刮水器来回拭去车窗上的雨水。他们是好朋友,不过他们决不会理解她内心深处的想法,即使她告诉他们,也不会理解。

她的丈夫在战后把她从那不勒斯带到这个地方时说她会在这儿找到好朋友的。他说“依阿华人有各种弱点,但是决不缺乏对人的关心。”这句话过去的现在都是对的。

他们认识时她二十五岁,大学毕业了三年,在一家私立女子中学教书,生活漫无目的。当时大多数意大利青年不是在战俘集中营中或死或伤,就是在战争中身心俱残。她曾和一位大学艺术系教授尼可洛有过一段恋情。他白天整天作画,夜间带她到那不勒斯的地下娱乐区去兜风,疯玩了一阵。这件事一年后结束,决定性的因素是她传统观念较深的父母越来越不赞成

她在黑头发上系着红缎带,恋恋不舍自己的梦。但是没有海员上岸来找她,也没有声音从窗下街头传进来。严酷的现实迫使她认识到自己的选择有限。理查德提供了另一种合理的选择:待她好,还有充满美妙希望的美国。

他们坐在地中海阳光下的一家咖啡馆里,她仔细打量了一身戎装的他,他正以美国中西部人特有的恳切的目光看着她,于是她就跟他到依阿华来了。来到这里,为他生儿育女,在寒冷的十月之夜看迈可打橄榄球,带卡洛琳到得梅音去买参加大学舞会的衣裳。每年同在那不勒斯的姐妹通几次信,在她父母相继去世时回过两次那不勒斯。但现在麦迪逊县已是她的家,她不想再回去了。

下午雨停了,而近黄昏时分又下了起来。在薄幕中弗朗西丝卡倒了一杯白兰地,然后打开理查德的卷盖型书桌的最后一个抽屉。这胡桃木制的家具已经传了三代了。她拿出一个牛纸信封来,用手慢慢在上面拂拭,年年此日她都这么做的。

邮戳上的字是:“65。9。12,华盛顿。西雅图。”她总先读邮戳,这是仪式的一部分。然后读手写的收信人地址:“依阿华。温特塞特,弗朗西丝卡。约翰逊。”下一步是寄信人地址,在左上角潦草的几笔:“华盛顿州。贝灵汉,642号信箱。”她坐在靠窗的椅子里,看着地址,全神贯注。因为信封里面是他的手的动作,她要回味那二十二年前这双手在她身上的感觉。

在她能感觉到他的手触摸她时。就打开信封,小心翼翼地拿出三封信。一份短文手稿。两张照片。一期完整的和从这份杂志别的期上剪下的散页。在逐渐消失的幕霭中她啜着白兰地,从眼镜框上边看着钉在打字手稿上的一封短笺。信写在他本人专用的信纸上,信的开头只有简单的几个印刷体字:“罗伯特金凯,摄影家作家”。

亲爱的弗朗西丝卡:

附上两张照片。一张是在牧场上日出时刻我给你照的,希望你跟我一样喜欢它。另外一张是罗斯曼桥,你钉在上面的小条我还没有取下。我坐在这里,在我的脑海中搜索我们在一起度过的时光的每一个细节。每时每刻。

我一遍又一遍问我自己,“我在依阿华的麦迪逊究竟遇到了什么事?”我努力想把它想清楚。所以我才写下了附给你的这篇短文:,这是作为清理我困惑的思路的一种方法。

我从镜头望出去,镜头终端是你;我开始写一篇文章,写的又是你。我简直不清楚我从依阿华是怎么回到这里来的。这俩旧卡车好歹把我驮了回来,俚是我几乎完全想不起来中间经过的路程。

几星期之前,我感妻自己很有自制能力,也还很满足。也许内心深处并不快活,也许有些寂寞,但是至少是满足的。现在这一切都改变了。现在很清楚,我向你走去,你向我走来已经很久很久了。虽然在我们相会之前谁也不知道对方的存在,但是在我们浑然不觉之中有一种无意识的注定

的缘分在轻轻地吟唱,保证我们一定会走到一起。就像两只孤雁在神力的召唤下飞越一片又一片广袤的草原,多少年来,整人一生的时间,我们一直都在互相朝对方走去。

那条路直是奇怪的地方。我正开车蹭来蹭去时,抬头一看,就在那八月里的一天,你穿过草地向我走来。回想起来,好像这是必然-不可能是另一样-这种情况我称之为极少可能中的高概率。

于是我现在内心里装着另外一个人到处走。不过我觉得我们分手那一天我的说法更好:从我们两个人身上创造出了第三个人。现在那个实体处处尾随着我。

不论怎样,我们必须再见面,不管是何时何地。你无论有何需要,或者只是想见见我时,就给我打电话。我将立时三刻到来。如果任何时候你能到这里来,请告诉我,机票钱若有问题,我可以安排。我下星期到印度东南部去,不过十月份就回到这里。

我爱你。

罗伯特

一九六五年九月十日

又及:在麦县拍的那组照片效果很好。你可在明年的上找。如果你要我寄给你刊登这组照片的那一期,请告诉我。

弗朗西丝卡。约翰逊把白兰地杯子放在宽阔的橡木窗台上,凝视着一张自己的18*18照片有时她很难回忆起自己二十二年前长得什么样。她倚在一根篱笆桩上,穿着褪色的牛仔裤,凉鞋,白色圆领衫,头发在晨风中飘起。

她从坐的地方那窗望出去可以看到那根篱笆桩。牧场周围还是原来的旧篱笆。理查德死后她把地租出去时,曾明文规定牧场必须保留原封不动,尽管现在已是蒿草高长的空地。

照片上的她脸上刚刚开始出现第一道皱纹。他的相机没放过它们。不过她还是对照片上所见感到满意。她头发是黑的,身材丰满而有活力,套在牛仔裤里正合适。不过她现在凝视的是自己的脸。那是一个疯狂地爱上了正在照相的男子的女人的脸。

沿着记忆的长河,她也能清晰地看见他。每年她都在脑海中把所有的影像过一遍细细地回味一切,刻骨铭心,永志不忘,就像部落民族的口述历史,代代相传直至永久。他身子瘦。高。硬,行动就像草一样自如而有风度,银灰色的头发在耳后长出不少,几乎总是乱蓬蓬的,好像他刚在大风中长途旅行,曾设法用手把它们拢整齐。

他狭长脸,高颧骨,头发从前额垂下,衬托出一比蓝眼睛,好像永远不停地在寻找下一幅拍照对象。他当时对她微笑着说她在晨曦中脸色真好,真滋润,要她靠着篱笆桩,他围着她绕了一大弧形,先蹲着照,然后站起来照,然后又躺下用相机对着她。

她对他用了这么多胶卷有点于心不安,但是对他给予她这么多关注感到高兴。她希望没有邻居这么早开拖拉机出来。不过在那个特定的早晨她并不在乎邻居以及他们怎么想。

他拍照,装胶卷,换镜头,换相机,接着又拍,一边工作一边轻声跟她谈话,总是告诉她他觉得她多么好看,他多么爱她。“弗朗西丝卡,你太美了,简直不可思议,”有时他停下来凝视着她,目光穿过她,绕着她,一直看到她身体里面。

她的圆领衫绷紧处两个xx头轮廊鲜明。很奇怪,她竟然对自己隔着衣服这样曲线毕露并不发窘。相反,知道他透过镜头能这样清楚看到她的胸部,她感到高兴。她在理查德面前决不会这样穿法,她不会赞许的。说实在的,在遇到罗伯特金凯之前她什么时候也不会这样穿法。

罗伯特要她背稍稍往后仰一点然后轻声说,“好的,好的,就这么呆着。”这时他照的就是她现在注视着的这张照片。光线最理想不过了,他说是“多么透亮”-这是他给起的名称,于是正在围绕她转时快门坚决地按了一下。

他很轻捷,当时她望着他时想到的是这个词。他年已五十三岁,而浑身都是瘦肌肉,行动敏捷有力,只有艰苦劳动而又自爱的人才能这样。他告诉她他曾是太平洋战区的战地摄影记者,弗朗西丝卡完全能想象那情景:他脖子上挂着几架相机跟海军陆战队的士兵们一起在硝烟弥漫的海滩上跑来跑去,其中一架放在眼睛下面,不断按动快门,其速度之快几乎使相机着火。

她再看那照片,仔细端详。我当时是挺好看的,她心里想,为自己的自我欣赏不禁莞尔。在此之前和在此之后我都从来没有这么好看过,都是因为他。她又啜一口白兰的,此刻雨随着十一月的风尾下得一阵紧似一阵。

罗伯特金凯可以称得上是一个魔术师,他活在自己的内部世界里,那些地方希奇古怪,几乎有点吓人。在一九六五年八月那个干燥的而炎热的星期一,当他走出卡车向她的车道走来的时候,弗朗西丝卡立刻就感觉到了这一点。理查德和两个孩子到伊利诺依州博览会上展出那匹获奖的小牛去了,那小牛比她得到的关注还要多,现在她有一个星期完全属于自己。

她正坐在前廊的秋千上,喝着冰茶,漫不经心地看着一辆县公路上行驶的卡车下面卷扬起来和尘土。卡车行驶很慢,好像驾驶员在寻找什么,然后就在她的小巷口停下,把车头转向她的房子。天哪。她想,他是谁?

她赤着脚,穿着牛仔裤和一件褪了色的蓝工作服,袖子高高卷起,衣摆放在裤子外面,长发用一只玳瑁梳子别起,那梳子还是她离开故国时父亲给她的。卡车驶进了巷子在绕屋的铁丝栅栏门前不远处停下。

弗朗西丝卡走下廊子,款款地穿过草地向大门走来。卡车里走出罗伯特金凯,看上去好像是一本没有写出来的书中出现的幻象,那本书名。

他的棕色军服式衬衫已为汗湿透,贴在背上,腋下两大圈汗渍。衬衫上面三个扣子敞开着她可以看见他脖子里银项链下面紧绷绷的胸肌。他肩上是桔黄色的背带,是经常在野外作业的人穿的那种。

他微笑着说:“对不起,打搅了。我是在找此地附近一座廊桥,可是找不着,我想人是暂时迷路了。”他用一条蓝色的大手帕擦擦前额,又笑了笑。

他两直望着她,她感到自己体内有什么东西在跳动。那眼睛,那声音,那脸庞,那银发,还有他身体转动自如的方式。那是古老的,令人心荡神移,慑人魂魄的方式;是在障碍冲倒之后进入睡乡之前的最后时刻在你耳边说悄悄话的方式;是把任何物种阴阳分子之间的空间重新调整的方式。

必须传宗接代。这方式只是轻轻说出了这一需要,岂有他哉。力量是无穷的,而设计的图案精美绝伦。这方式坚定不移,目标明确。这其实很简单,让我们给弄得好像很复杂。弗朗西丝卡感觉到了这一点而不自知,她是在自己的细胞层面上感觉到的。而使她永远改变之事自些开始。

一辆小汽车经过这条路,后面扬起一道尘土,按了按喇叭。弗朗西丝卡向弗洛埃德。克拉克伸出车窗的那只古铜色的手挥手答礼,然后转向陌生人:“你已经很近了,那桥离这里只有两英里地。”然后,在二十年的封闭生活中,长期遵循乡村文化所要求的克制。含蓄。不苟言笑的行为准则的弗朗西丝卡。约翰逊忽然说,“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领你去。”这连她自己都感到吃惊。

她为什么这样做,自己始终也说不准。也许是在这么多年以后,少女的心镜像水泡一样浮到水面上,终于爆开了。她不是个很腼腆的人,但也不大胆主动。她唯一能解释的是,只见了几秒之后,罗伯特金凯就有某种吸引她的地方。

显然,他对她的自告奋勇有点意外,不过很快就过去了,认真地说,那他很感谢。她从后台阶拿起做农活穿的牛仔靴走到他的卡车边,跟他走到乘客的座位边。“请等一分钟,我给您腾地方,这里尽是乱七八糟的东西。”他边做边叽咕着,主要是自言自语,她可以看得出来他有点慌乱,对整个这件事有点不好意思。

他把帆布包和三脚。暖水瓶和纸袋重新放好。卡车后面放着一只棕色的山姆森式的旧衣箱。一只吉他琴匣,都满灰尘,饱经风雨,用一条布纹带子与一个备用车胎捆在一起。

他正在咕哝着抒纸咖啡杯。香蕉皮等等塞进一个杂货店的大牛皮纸袋然后扔到卡车后箱中去时,车门砰的一声碰上了,打了他屁股一下。然后他拿出一个蓝白相间的冷藏箱,也把它放到车后面。在绿色的车门上有几个褪了色的红漆字:“金凯摄影,华盛顿,贝灵汉”。

行了,我想您现在可以挤进来了。她以一种特殊的、动物般的优美姿态钻进驾驶盘后面。他看了她一眼,仅仅是一瞥,微微一笑,问道向哪边走。

右边,驶去。他的两条长长的腿自动地踹着踏板,旧的莱维牌长裤盖着系皮带的棕色野地靴,这双靴子已见过多少英里从脚下驶过。

他俯身伸手探到前面的杂物箱中,前肘无意中擦过她的大腿。他半望着风挡外,半望着那杂物箱,从里面抽出一张名片来递给她:“罗伯特金凯,摄影家作家”。上面还印着他的地址电话。

他说:“我是到这里来的,您熟悉这个杂志吗?”

“熟悉。”

“他们要发表一篇关于廊桥的文章,显然依阿华的麦迪逊县的几座满有意思的这样的桥。我已经找到了六座,但是我猜至少还有一座,据说是在这个方向。”

它叫罗斯曼桥,是属于另外一个人的,属于那个十几岁的那不勒斯姑娘,那个探头窗外,想着还没有出现的远方的恋人的姑娘。她一边说一边注视着他换挡时前臂弯曲的样子。

有两只背包在他旁边放着。一只是关好的,但另一只的盖向后翻着,她能看见露出来的照相机银色的顶部和黑色的背面,以及一个胶卷盒的底部,相机背面贴着“柯达彩色,25,26张”的标签。在这些包包后面塞着一件有许多口袋的背心,从一只口袋中挂下一条一端有活塞的绳子。

好的脚后面是两个三脚架,已经刮痕累累,不过她还辨认得出其中一架上面剥落的商标“基佑”。当她打开汽车杂物箱时,她瞥见里面塞满了笔记本。地图。笔。空胶卷盒。散落的零钱和一条骆驼牌香烟。

“下一个街角向右转,”滑润,由于出汗而发光。他的嘴唇很好看,不知怎么,她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他的鼻子很像她所见到的印第安人的鼻子,那是孩子还末长大时有一次他们全家到西部度假看见的。

从传统标准说,他不算漂亮,也不难看。这种字眼好像对他根本不适用。但是他有点什么,是一种很老,饱经风霜的神态,不是他的外表,而是他的眼神。

他左腕戴着一块外表很复杂的手表,棕色皮表带汗渍斑斑。右腕有一只花纹细致的银手镯。她心想这手镯需要用擦银粉好好上上光了,立刻又责备自己这种注意鸡毛蒜皮的小镇习气,多年来她一直在默默反抗这种习气。

罗伯特金凯从衬衣口袋里拿出一包烟,抖落出一支递给她。在五分钟内,她第二次使自己意外,竟然接受了。我在干什么?她心想。多年前她吸过烟,后来在理查德不断严历批评下戒掉了。他又抖落出一支来,含在自己嘴唇里,把一个金色吉波牌的打火机点着,向她伸过去,同时眼睛望着前路。

她双手在火苗边上做一个挡风圈,在卡车颠簸中为稳住打火机碰着了他的手。点烟只需一刹那间,但这时间已足够使她感觉到他手的温暖的手背上细小的汉毛。她往后靠下,他把打火机甩向自己的烟,熟练地做成挡风圈,手从方向盘抽下来一到一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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