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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马特·海格 当前章节:1537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17

现在那里变成了一栋红砖房子,没有窗户,墙上有一些蓝白相间的标志,上面写着“哈克尼区宠物援助中心”。我有一种失望感,过去的那些生活痕迹此刻已经完全被抹去了。这种全身上下的无力感,让我怔怔跌靠在旁边的取款机上,结果却不小心碰到一个正在输密码取钱的人。我只好慌忙向他道歉,解释自己只是无心之过。不过他依然很警惕地看着我,仿佛仍在怀疑我。

我看到一个人牵着斗牛犬离开了那栋房子,于是马上做了一个决定:和过去的经历达成一点和解。

我穿过马路,走进那栋房子。

里面有很多狗都在叫。不过有一只狗很特别,病恹恹地躺在它的篮子里。它的外表是灰色的,有着蓝宝石一样的眼睛。这条狗,在这种地方有一种格格不入的尊贵感,我心里暗想,仿佛它是一匹误入狗群的迟暮的狼。

这条狗旁边还有一个崭新的磨牙玩具,黄色的橡胶骨头。

“这是什么品种?”我指着这条狗,问收容所的志愿者(她的胸章上有一个“卢”字)。

她挠了挠胳膊上的疹子,回答我:“秋田犬。是日本的品种,非常珍贵。它的叫声很特别,是吧?”

“对。”

我还能辨认出来,就是在这里,这条美丽又哀愁的狗躺着的地方,是我们过去的卧室所在。

“它多大了?”我问卢。

“很老了。已经11岁了。所以很难找到人愿意收养它。”

“那它是怎么来这里的呢?”

“它被发现了之后送过来的。之前它在阳台上生活,被绑在那里,日子过得很惨。你看,”她指着狗狗的大腿,那里没有毛,只有一道红棕色的伤疤,“被烟头烫的。”

“它看起来很低落。”

“有点儿。”

“它叫什么呢?”

“不知道。不过我们一般叫它亚伯拉罕。”

“为什么?”

“我们是在林肯(12)塔那边发现它的。”

“这样啊,”我说道,“亚伯拉罕真是一个非常适合它的名字。”

亚伯拉罕站起来,跑到我跟前,用它的蓝眼睛看着我,仿佛想要对我说些什么。我本来不打算养狗,起码今天本来没这个打算。不过此刻,我鬼使神差地说:“就是这条了,我想要收养它。”

卢有些惊讶地看着我:“你不打算再看看别的了吗?”

“不用了。”

我注意到卢胳膊上的红斑,还有深红色的疮口。我突然又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个冬天,在哈金森医生的屋子里,我和许多病人一起,焦急地等待他的诊断。

[伦敦,1860年]

这是一场暴风雪。1月,在经历过一段短暂的温和天气后,气温陡然间下降。我感觉这是从1814年以来,伦敦最冷的日子。那一年,拿破仑帝国破灭,法国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那也是泰晤士河举行的最后一次冰雪集市,冬天河水结冰后,小贩们就在上面兜售东西。(13)

那时,室外冷得几乎不能活动。出门后你会感到自己脸颊僵硬,血液也被冻住了。我走了两英里才走到黑衣修士路。风雪很大,我走得很艰难,凭借街边的路灯辨认方向。那时那种黑色镂花铁路灯还是很时髦的玩意儿。黑衣修士路上,有哈金森医生工作的地方——伦敦非传播性皮肤疾病研究与防治所。一个简单直接的名字,维多利亚时期的风格大抵如此。

当然,我没有皮肤病。我也不太可能有皮肤病。我当时并没有出疹子,事实上,一直到279岁的时候,我才第一次出现皮肤方面的问题。虽然那时候,我外表上看起来只有30岁左右,身体状况也很年轻,但我的心灵远比身体要老。

我当时来找哈金森医生,是因为他当时的新发现,一种跟我情况有点儿相似,不过事实上来说应该是相反的情况——“早衰症”。

这个词根源于希腊文(progeria),pro的意思不光是指“之前”,还有“很早”的意思;geria则是geras的变体,意思是“老年”。这个词的意思就是“儿童早衰”。一个人身体衰老的过程较正常人快好几倍,从而导致器官衰退过快,造成生理机能下降。症状多发于幼年时期,一个婴儿可能还在蹒跚学步,外表就已经像个耄耋老人。

这种症状的外在表现就跟人老了一样:脱发,长皱纹,骨质疏松,血管凸出,关节僵硬,肾功能衰竭以及视力下降。患者会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去世。

这种不幸的患者一直存在,但是直到哈金森医生对其进行研究,才正式为人们所知。当时他的病例是一个男孩,虽然才6岁,却已经脱发并且皮肤起了皱纹。

我在去见哈金森医生之前,心里有几分期待:或许他能帮我呢。这就如同溺水的人抓到东西,好像有了希望。后来的两百年里,我一直在伦敦乃至全国寻找玛丽恩。有时候我会觉得某人像她,不过最终会证实只是空欢喜一场。我现在还记得,我曾经在约克的肉铺街上被一个醉汉打过,他觉得我对他的妻子有所企图,因为我问她是哪一年出生的。我缺钱了,就在街头卖唱。一旦有人怀疑我,我就变换身份离开。我从来没积累过财物,赚来的钱总是很快就花掉,除了租房,就是买酒。钱之于我,就像倒进沙漠里的水,一瞬间就蒸发了。

有好多次,我在长久的寻找中几乎要放弃希望。我不只是在找人,更是在追寻生命的意义。有时,我突然想到,人们不会超过100岁,因为他们活不到那个时候,他们心理上也撑不到那个时候。生活对我们来说,本质上是一种消耗。没有足够的自我来维持漫长的人生,就会很快厌倦生活。尤其是那种日复一日的生活。你会觉得,人们的每一个微笑、每一个手势,都似曾相识。在生活中,你遇到的每一件事情此前都见过,每一个新闻之于你都是“旧闻”,再也没有任何新鲜的事情发生。生活成了无聊的循环,每一天都是对前一天的重复。你会觉得越来越难以容忍别人,因为身边不同的人来来去去,但他们年复一年都犯同样的错。就好像是陷在一首曾经喜欢的歌里,单曲循环,听到最后让你厌烦得想割掉自己的耳朵。

事实上,这种重复感的确会让人有自杀的想法。我有时甚至希望把这种想法付诸行动。露丝死后的这些年里,我常常幻想自己扮成药剂师,服用过量砷,然后中毒而死。最近这种想法越来越强烈,有时站在桥上我甚至想纵身一跃,幻想自己从未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我觉得我的心已经随逝去的人而逝去了,尽管我曾经答应露丝和我妈妈,要好好活着。

我只是不喜欢我现在的状态。

我觉得很孤独,当我说孤独的时候,我觉得那种孤寂感就像沙漠的风一直在我耳边呼啸。在这漫长的人生路上,我不仅仅失去了那些曾经认识的人,也逐渐失去了我自己,失去了那个曾经和他们在一起时的我。

总之,我一生中大概只真真切切在意过三个人:我的妈妈、露丝,还有玛丽恩。她们中有两个已经确定是死了,有一个可能还活着。我如同一叶小舟,爱就是我的锚。如今我一个人在江海里游荡,没有方向,整日麻痹在酒精里。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找到玛丽恩,这也是我生活的唯一希望。

我穿过暴风雪。我心里很难受。事实上要让我心里感到难受,是很不容易的,但是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有更多的情绪波动。这个城市因为暴雪而被割裂成两个世界,像一幅晦涩不明的、刚刚动工的莫奈的抽象画。路上人很少,只有基督教会布粥的地方,有不少衣衫褴褛的人在排队等待食物。他们是安静的、沉默的,神情沮丧、麻木,因为寒冷而身体僵直。

这是一个好机会,我心想,这一趟应该不会白来。我来这里干吗呢?我是为了见到哈金森医生,我觉得看起来他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可以解开我身上那些谜团的人。

不过天气那么差,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医院。

很快我见到了一个护士,福斯特小姐,她确认了哈金森医生一直在这里。

“他每天都在工作,基本上全年无休。”福斯特小姐告诉我,我想她应该也告诉了前面不少人。她看起来整洁利落,护士帽和护士服崭新干净,神色冷峻得就像外面的暴风雪。她说:“你很幸运,每个伦敦人有点什么小毛病,都想来找哈金森医生。”她探究地看着我,似乎想要看出我到底有什么特殊的病情,要让哈金森医生亲自接见。

我跟着福斯特小姐上了楼梯,在一间装潢考究的屋子里等待着。屋里有精致的高背椅,椅子上放了一个红色的天鹅绒坐垫;墙上贴了锦缎墙纸,还挂了一个贵重的石英钟。她告诉我,声音小得像害怕亵渎神明:“医生还在见别的病人,克里布先生,请您稍作等待。”

(当时我化名为爱德华·克里布,这是我之前在普利茅斯(14)一个酒友的名字。)

“好的,能够有机会等他是我的荣幸。”我彬彬有礼地回复道。

“好的,先生。”这次她的语气真诚了一些,然后就离开了。我坐在那个房间等候,周围都是些长了红斑或皮疹的病人。

“外面天气很差吧?”我问旁边的一个病人,她的脸上有块很大的紫红色皮疹。(英国人有个流传了好几百年的习惯,搭话喜欢用天气开头,我也不能免俗。)

“是的,真是糟透了。”她回复我,但明显没有进一步交谈的想法。

终于,我等的那扇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男性患者。他穿着讲究,像个华丽的公子哥儿。不过他脸上丘峦起伏,有很多坑坑洼洼的肿块。

“日安。”他冲我打招呼,努力向我挤出一个微笑,事实上在他脸上能有这样的表情可以说是很不容易了。

等候室里有了一瞬间的安静,只剩下钟嘀嗒作响,接下来该我进去了。

我走进房间,首先注意到的就是哈金森医生。即使到了这种时候,他也是一副彬彬有礼斯文绅士的样子,令人钦佩。他很高,聪明,有长长的胡子。对于医生来说,长胡子可以赢得病患的尊敬。不过他的胡子既不像古希腊哲学家那样古板,也不像船难幸存者那样凌乱,他的胡子打理得非常仔细,从上到下一缕缕慢慢变窄,其中夹杂着一些花白的胡子。这样刻意整洁的胡子,让我有种见到尸体的错觉。

“谢谢您同意见我。”我说完就后悔了,这样谦卑的姿态显得我有些急切。

哈金森医生掏了掏自己的口袋。他在跟我的这次见面中,做了很多次这个动作。倒不是有什么不耐烦的意思,应该是他的习惯。也不是什么大事,就像现在人们没事总爱摸自己的手机一样。

他看着我,从桌子里掏出一封信。

是我写给他的,他展开,读了里面一些话。

“亲爱的哈金森医生,”他的声音低沉,语气干涩,“我很佩服你的研究成果,你宣布自己发现了一种新疾病——一个人的身体衰老早于实际年龄。不瞒你说,我也有一种类似的困扰。不过比这还要严重一点,我想可能只有你,能够帮我解开我身上的秘密。”

他仔细地折起那封信,放在桌边,然后仔细看着我。

“你看起来很健康,你的皮肤也没有什么问题。”

“对,我身体没什么问题,甚至比大多数人还要健康。”

“那你来是为了什么?”

“首先,我希望你能对我接下来要说的事保密。假如你要进行研究,发表你的某些结论,请不要提起我的名字。这是最重要的。你能向我保证吗?”

“当然,现在你勾起我的好奇心了。说说你的问题是什么吧。”

然后我告诉他:“我很老。”

“我不明……”

“我比正常人要老。”

他花了一秒钟来消化我话里的意思。然后他的语调变了,带着一丝犹豫。他纠结地问出那个问题,我可以看出他期待中带着不安:“你有多老?”

“比你想象的要老得多。”我回答。

“世界上一切都有可能。科学的目的就是探究一切可能性的极值在哪里。当我们发现一件事情的原理,就不再觉得神秘,也不再迷信,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了原理。曾经,人们认为天圆地方,地球是一个平面。但是科学和医学不会一直满足我们的期待,随着我们逐渐认识到世界和自然的本质,就会发现,其实真相往往和我们所想象的背道而驰。”他看了我好一会儿,往后一靠,嘴里喃喃地说了一句,“臭鱼。”

“我想我没理解你的意思。”

他坐下,抿起嘴巴,显得有一点悲伤。“没人知道臭鱼和麻风病有关系,但是确实有,假如你经常吃坏掉的臭鱼,就会很容易得麻风病。”

“噢,”我说,“这我倒是真的不知道。”

(当然,21世纪的时候我已经可以很轻易地反驳这种话,吃臭鱼不会导致麻风病。不过也有那么两百年,吃臭鱼导致麻风病像真理一样,让人们深信不疑。假如你活得足够久,你就会发觉很多事情就是在不断地被证实和证伪之间反复摇摆。在我小时候,科学家认为地球是一个平面,我们在上面走动,这就是他们当时所能达到的认知。后来人们认识到,地球是个球体。有一天,我在书店里无意看到了《新科学家》,上面提到“全息原理”。大致意思是说,通过弦理论、量子力学推断,我们认识到的重力,可能只类似于全息投影。这种说法非常令人难以置信,暗示我们地球可能只是一个二维平面。我们所感知到的三维、所看见的一切,其实只是投影,都是假象。就像3D电影,我们可能是生活在一个模拟世界中。所以,地球可能真的是平的,当然,也可能不是。)

“好吧。”他执着地想要问我那个我一直回避的问题,我知道这次我是躲不过了,“你到底多大年纪了?”

我只好告诉他:“我生于1581年3月3日,所以现在我已经271岁了。”

我觉得他会大笑,但他没有。他端详着我,很久很久,窗外的暴风雪一阵一阵地敲打着窗户,也敲打着我忐忑的心。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手指摩挲着嘴唇。然后他说:“好的,那这件事情没什么好说的了,我得先给你做一个检查才能下结论。”

我微笑着接受了,一个检查而已。

“不过,为了更加准确,需要你去贝特莱姆。”

我曾经路过那个地方,听到过里面传来的惨叫声。“贝特莱姆皇家医院?还是只是去贝特莱姆?”

“都一样。”

“但是贝特莱姆皇家医院是照顾精神病人的疗养院。”

“对,精神病院。我觉得那里会对你有所帮助。现在你可以离开了,我今天很忙的。”他冲我点头,看向门边。

“但是——”

“够了,我建议你去贝特莱姆,那里会对你的情况有所帮助。”

当代存世的最有名的哲学家是德国的亚瑟·叔本华。我读了他的很多书,不过书本上的知识对我没什么帮助。在难过的时候读叔本华,就好像感到冷的时候脱下衣服,但此时我想到他的一句话:

“人人都把自己视野的极限,当作世界的极限。”

我这么想着,在来找哈金森医生之前,我以为他会是这个时代最有科学眼界的人、最能理解我状况的人。现在这种幻想破灭了,我失去了希望。科学和神学,不管从哪个角度,我都不被接纳,我就是世界边缘的人。

我决定最后挣扎一下,从口袋里拿出一便士。

“看看这个,看到这枚硬币了吗?这是伊丽莎白时期的硬币。看,你看啊,这是当时我不得不和家人分开时,我女儿给我的。”

“这是一枚古硬币。我有个朋友,他也有一枚亨利八世时期流传下来的银币。假如我没记错的话,那种钱应该是叫半铜麦。虽然半铜麦比你这一便士珍贵得多,但他也没说自己是从都铎王朝时期活到现在的人啊。”

“我没有骗你,我发誓,我真的活了那么久。我见证了英国发现塔希提岛(1767年,也就是我们现在俗称的大溪地),我认识库克船长(15),我曾经是宫内大臣剧团(16)的一员……拜托您了,先生,求求你告诉我,有像我一样的人来见过你吗?一个女孩……也可能是个年轻的夫人……她跟我有相似的情况。她叫玛丽恩,当然她也可能说自己叫别的名字。她可能已经伪装成一个别的身份来找你。为了求生,我们经常这样……”

哈金森医生看起来已经有些愠怒:“请你离开。我认为你已经急得语无伦次了。”

“我知道自己状态不好,但你是唯一可以帮我的人。我需要弄清楚为什么我身上会出现这种事情。”

我抓住他的手腕,他甩开我缩回手,好像怕我的疯病传染给他。

“如果你不肯自己出去,我们会把你‘请’到警察局去。我们这里离那儿不远,一个电话他们就会很快把你带走。”

我快要哭了。哈金森医生戒备地想要远离我。我知道自己不得不走了。我知道我不得不放弃这唯一的希望,至少现在,这点希望已经破灭了。我站起身,对他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就离开了。我本想对他说的,我过去发生的事情,又等了三十一年,才有机会说出口。

[伦敦和圣奥尔本斯,1860—1891年]

我第一次见哈金森医生之后,进入一种前所未有的淡定状态,没有像以往有了希望又失望的时候那样,后悔又沮丧,焦虑又懊恼。而在我这么淡然的时候,反而有点怀念以前的状态,因为在你觉得痛苦的时候,至少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还活着。我想摆脱我这种无所谓的心态,让自己重新投入到人世间,体验世俗生活的喧嚣。我去听了好几场音乐会,坐在第一排,在所有热闹中,我和那些忘情的人一样,笑着、唱着歌,想要汲取一些他们的快乐。但是没有效果。

在1880年8月盛夏的一天,我离开怀特查佩尔(17),去了圣奥尔本斯(18)。伦敦对我来说承载了太多,太多的回忆犹如幽灵般缠绕着我。是时候换个身份,重新开始一段生活了。我觉得我的生活就像俄罗斯套娃,剥开一层还有一层,层层叠叠。你无法从我的某一段经历推测我的全部人生,因为我的人生实际上是有很多层的。

很多年来,我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不停地走,不断地改头换面,觉得这样就能隐藏在这个社会中。

圣奥尔本斯离伦敦不算太远,但也足够远。对我来说,它跟英国任何地方都一样,反正我都不熟悉。我这次的职业是铁匠。现在的人们认为,19世纪80年代,是工业发展的时代,工厂和蒸汽才是那个年代应有的样子。但其实每次社会进步都是螺旋上升式的,充满着新事物和旧事物的角力与角逐。当时,牛车马车与小汽车并存,铁匠也是一个挺受欢迎的职业。

在圣奥尔本斯情况还要糟一些。我有时候会完全忘记了时间,忘记了我自己,只是怔怔地看着炉子里的火苗。一般这种时候,我的领导耶利米·卡莱特会用胳膊肘捅我,或者拍拍我的背,让我专心一点别再神游了。

我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因为心情压抑甚至会做出一些疯狂的举动。有一次我把一块烧红的烙铁放在左胳膊上,铁很烫,烙在肉上发出咝咝声,我咬紧牙关紧闭双眼,压抑着使自己不叫出来。

现在我手臂上还有那一道疤,看上去像是半个笑脸,每当我看到它的时候,就会有一种平静的安慰感。虽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不得不小心翼翼地把这道疤藏起来,因为这个伤疤太引人注目,有时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当时我只是觉得,这种方法很有用。我觉得疼,突如其来的痛感让我想大叫,也让我想到很多事情。我意识到自己的存在,疼痛让我无比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活着,我感觉到了“我”。这种疼痛感是我还活着的证明。

但我一直希望能找到办法向世人证明我没有疯。

然后有一天,我突然想到,离我上次和他见面已经过去很多年了,我的存在本身就是证据。

于是我再一次出发去找哈金森医生。

[伦敦,1891年]

哈金森医生这时还不知道是我。因为我上次拜访他的时候,用的名字是爱德华·克里布,而这次我预约他见面,用的是我真正的名字,真真正正的我最初的名字——汤姆,而不是我曾经用过的胡格诺·哈泽或者做铁匠时用的名字。

那天,6月4日,天气很暖和,我坐着我铁匠上司耶利米的马车(真的是马拉的车)前去找他。

他所在的伦敦非传播性皮肤疾病研究与防治所,已经更名为伦敦皮肤病研究院。除了名字,其他的一切都还是我熟悉的老样子:精致的装修,楼梯的栏杆。不过哈金森医生的办公室显得比过去更乱了一些,因为摆了更多的东西。他的办公桌上堆满了文件和书,他的真皮座椅也有了一条长长的划痕。还是那个老地方,不过比起我当时来的时候,此刻有点像台风过境。

哈金森医生和大多数人一样衰老了。他标志性的胡须已变得灰白、稀疏,他的眼睛变得混浊,他的手好像得了关节炎,上面还有不少老年斑。他低沉悦耳的声音如今说一句话喘三回气。他终究还是个普通人,无法摆脱时间的影响。

“你好,温特斯先生。我没有看到你之前的诊断记录。”我进门时,他没抬头,只是专心看着桌上那些凌乱文件中的某一个。

“对,我预约的时候没有提供我的信息。”

这时,他才抬起头来看我。开始,他只注意到我不干净的衣服以及黑黢黢的手掌。他可能有了一瞬间的疑惑,不知道这样的“粗人”预约来他的办公室是为了什么事。

我清清嗓子,说道:“我在楼下已经结过账了,我很好奇你现在还记得我吗?”

他这才仔细打量我。

“我上次来这里的时候,用的名字是爱德华·克里布。你还记得我吗?你还记得你建议我去精神病院吗?”

他的呼吸变得急促,他突然站起身,走到我身前。站在离我鼻子不到十英寸的地方,他用力揉眼。

他嘴里喃喃着:“不可能。”

“你记得我,对吗?你记得,我知道你记得,三十一年前的时候。”

他屏住了呼吸,真相对于他来说是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山。“不、不,不可能!这一定是幻觉。你该不会是马斯基林或者库克(19)之类的人吧?”

“我想你心里已经有答案了,先生。”

“但是直觉不一定可靠。”

他宁愿是自己出了差错,也不愿意相信眼前的事实。真让人沮丧。

“先生,我知道你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很多年前我就告诉过你我的情况,听起来像天方夜谭,或许这就是个诅咒。但那就是真相,我站在这里,这是最好的证明。”

“你该不会是鬼魂吧?”

“不,我不是。”

“你是我的幻觉吗?”

“不是。”

他用手触摸我的脸。

“你的生日是哪一天?”

“1581年,3月3日。”

“1581年。”他重复着这个数字,满是惊叹,“1581年……1581年?1581年!1666年伦敦大火(20)的时候,你就已经85岁了。”

“对,当时我就在现场,还被火星灼了身上的一小块皮肤。”

他以一种截然不同的眼光看着我,好像他是一个考古学家,我是一个被新发现的恐龙蛋。很好,嗯哼,很好。事情的发展不受控制,变得越来越有趣了。

“告诉我,你是唯一的这样的人吗?你认识的其他人,有和你一样的这种情况吗?”

“对的!”我说道,“我曾经见过一个男人。在库克船长第二次奉命前往太平洋探险时,我就在船上。那个男人住在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就是人们熟知的欧迈(21)。他很特别,独一无二,是我的好朋友。还有我的女儿,玛丽恩,我只在她小时候见过她,不过她的母亲告诉我,她遗传了我的特征。她大概从11岁开始,生长发育速度就和普通人有了明显的差距。”

哈金森医生微笑:“你话里涵盖着很大的信息量啊。”

我也笑,我感到了那种终于被人理解的喜悦。

不过这种喜悦在十三天后,哈金森医生的尸体被发现漂浮在泰晤士河时,戛然而止。

[伦敦,现在]

我现在依然会头痛。

有时情况还好,有时铺天盖地的疼痛会让我几乎无法思考。这种痛苦来源于我脑海中的那些记忆。不完全是生理性头痛,更是回忆带给我的痛,人生的痛。

不管我在做什么,这种痛都如影随形。我试过各种方法,吃止痛片,喝酒,香薰放松,一个人在夜里发呆,它都仍然慢慢地折磨着我的神经。我听音乐时它存在;我坐在沙滩上听海浪潮汐时它存在;我上释放压力的瑜伽课,嘴上跟着说“我现在很安全,很放松,一切都过去了”,但我仍能察觉到我声音里的恐慌;或者有时我看费脑的电视剧,不再用咖啡因麻痹自己,想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振作起来,那种头痛也依然存在着。

也许睡着就好了,但我没办法试。这些年来,我的睡眠一直不好,甚至越来越糟。

昨晚我失眠了,于是起来看一个关于海龟的纪录片。准确来说它们并不是最长寿的生物,只是其中之一。里面说到有些海龟“甚至能活超过一百八十年”。因为人类的生命太过短暂,所以他们想当然地低估了别的物种,比如他们对鲨鱼寿命的认知就很浅薄。好吧,他们毕竟只是凡人。起码我就知道,至少有一只海龟活了快500年。

不过,我有点遗憾人类不能像海龟一样长寿。海龟繁衍了两千万年,平均能活200年。从三叠纪(22)开始,它们的形态变化一直不大。而人类恰好相反,进化得非常快。

不用费什么脑筋就能得出结论:我们可能并没有很长的历史。有不少种族的人现在都已经消逝,比如十多万年前出现在欧洲大陆的尼安德特人,走出非洲的丹尼索瓦人,还有印度尼西亚的霍比特人,当然最后一种是小说家假想的。他们一度出现过,然后消亡,可能不久后,我们也会有相同的命运。

这就是蜉蝣,你很清楚,自己只能再活三四十年。因此你也没必要考虑太多。在历史长河中,你可以想象自己是一个小小的齿轮,嵌合在你的国籍、你的观念以及政治立场这些群体中,这代表了你的存在。个体的存在微不足道,唯有这些才能留下一些痕迹。

你活得越久,就越会明白一切都是会变的。只要活得足够久,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难民。因为国家的历史比起历史本身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活得足够久,每个人的世界观都会被打散和重组,会意识到所有人被赋予的政治意义都是浅薄的,人之所以为人,不是靠这些外在的东西界定的。

海龟没有国家,没有政治,没有战略性核武器。它们没有恐怖主义,没有民主投票,也没有贸易战争。它们没有艺术和音乐,也没有书来记载海龟帝国的衰落和垮掉。它们没有网购和自助埋单。

人们说,其他动物不会进化,但是人类的思想也同样不会进化。一代代政客摇旗呐喊,争权夺利,只是动用的武器变得越来越有杀伤力。我们意识到自己只是人群中微小的分子,只是一粒尘埃。我们不断努力,想要与众不同,发出自己微弱的光芒,在这个浩瀚的宇宙中留下自己的足迹,从而把我们和一棵树、一块石头、一只猫和一只海龟区分开来。

所以我尽管活得长久,脑海里装的却还是人类的痛苦与恐惧,心里焦虑着漫漫前路究竟会是怎样。

这些天,假如能睡满三个小时,我就已经算很幸运了。

过去我经常喝安神糖浆,那是海德里希推荐给我的一种止咳药,里面含有吗啡。不过一百年前,政府禁止鸦片之后,这种药就停产了。所以现在我只好吃安神药,不过药效甚微。

我应该去看医生的,但是我没有。在信天翁的社会里,不需要医生,什么都不需要。怀着对哈金森医生的愧疚,我一直恪守着这条准则。我怀疑过是不是我脑子里长了肿瘤,不过我从没听说过我们中有谁会长肿瘤。按照情况来看,即使我有,它也会发育得非常缓慢,至少让我还有好几十年可活。只是它不会自愈罢了。

总之,我还一直在头痛,而再过一天,我就要开始我的新工作了。我喝了杯水,吃了点麦片,就牵着亚伯拉罕去散步了。它现在晚上老是啃沙发,不过我觉得没什么,我就该纵容它、宠着它。

因为我就是需要一条会给我制造麻烦的狗,好分散我的注意力,让我少想一点自己的事情。秋田犬来自日本,在英国很少见。我觉得这种狗应该是上流社会的宠物,享受优渥的生活,而不是跟着我在东伦敦钢筋水泥、空气混浊的路上跑来跑去。所以即使它在地毯上撒尿、沙发上乱咬,我也只能宽容。我这里的环境的确委屈它了。

我带着亚伯拉罕出门,我和它都恹恹的,有种相看两相厌的感觉。

“这里以前有一口井,”经过一家彩票站的时候,我对它说,“还有这里,就在这里,很多人以前周末做完礼拜之后会在这里玩撞柱游戏。”

一个年轻的男生经过我们,穿着宽大的上衣并且卷起裤腿,很复古,看上去就像17世纪的男孩们模仿上流社会的装束。他一直低头看着手机,偶然间抬头看到我,很是诧异和不解。可能在他看来,我就是一个自言自语的怪人、喝得烂醉的伦敦客。说不定,到了周一,他就是我的学生之一。

我们穿过马路,经过不少街灯,不远处有一家烛光酒吧:“释放压力,尽情尖叫,伦敦顶级鸡尾酒酒吧!让你吐露心声!”我的头痛加剧了。我闭上眼睛,突然想起之前在巴黎,我在钢琴吧里弹奏《甜蜜的乔治亚·布朗》,有一个陌生人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

我走到了公园,突然意识到已经很多年没弹过钢琴了。大多数时候,钢琴都能让我感到愉悦。我一直觉得钢琴就像毒品,很容易让人沉迷,它会打扰你的生活,让你想到一些不愿想起的事情,让你沉溺在过去。钢琴曲里含着的情绪,就像一枚定时炸弹。每次弹琴之后,我都会想自己以后再也不要碰它。我放松了牵着亚伯拉罕的绳子,但它没有跑走,依然在我身边,带着几分困惑看着我。对于突如其来的自由,它有几分不知所措。

我理解它的彷徨。

我环视公园四周,看着一个牵着狮子犬的男人正在小心地把屎铲进塑料袋里。松鼠在几棵树之间蹿来蹿去。太阳落山,掩映在云层里。亚伯拉罕确认我不是要遗弃它之后,放心地从我身边跑开。

然后我看见了她。

一个女人坐在不远处的椅子上,正在看书。我认出了她,其实这挺难得的,因为我很少会记住什么人。我的生命中出现了太多的面孔,但我一看到她我就想起来,她就是我在达芬妮办公室里,从窗户看到的那个法语老师。她很特别,她是完整的自己,足够从人群中让人一眼认出。我不是说她的打扮(灯芯绒夹克,牛仔裤,戴着眼镜)特别突出,当然她穿得很好看很得体。我的意思是,从她放下书看公园的方式,从她鼓起嘴、闭上眼睛、歪着头迎接阳光的样子,这些简单的细节,就很与众不同。我看向别处。在公园里一个男人打量一个女人这么久太失礼了,虽然现在已经不是1832年。

不过正当我移开视线的时候,她跟我说话了。

“你的狗真可爱。”她有法国口音。她把手伸到亚伯拉罕跟前给它闻,亚伯拉罕高兴地舔她的手作为回应,它还摇尾巴。

“很荣幸听你这么说。”

然后她抬头看着我,时间长得令人有点不安。我还没自恋到觉得是我太过吸引人,让她难以移开视线。事实上,可能一百年前我有这个资本。在1700年的那个时候,我看上去20多岁,带着一种悲伤的气质,常常受到别人尤其是女士的凝视。但现在已经不是那个时候了,她看我必定还有别的原因。这让我有点不解,难道她在学校也见过我?对的,可能就是这样。

“亚伯拉罕!亚伯拉罕!嘿!来这里!”

狗狗跑向我,我牵着它走开了,我感觉她还在一直盯着我的背影若有所思。

回到家,我开始看七年级学生的课程计划,昏暗的屏幕上显示,第一课是《都铎英格兰的女巫审判》。我早就知道这是一个必修的知识点了。

我觉得自己现在做的事情可能需要一个理由。为什么会选择当一个历史老师?我要和过去和解。教历史,把过去那些事情讲出来是一个很好的办法,我可以控制它、战胜它,成为过去的主人。不过,可能我想得太天真了。你生活过经历过的历史,和在书本上、电视里看到的历史是完全不同的。一个人过去的经历是没办法轻而易举地摆脱的。

我的大脑突然一阵剧痛。

我站起身,朝厨房走去,想给自己做一杯简化版的血腥玛丽(23);因为家里没有芹菜了。我弹琴,弹琴有时候对我减缓头痛有帮助。我不想弹柴可夫斯基第六交响乐,也不想弹比莉·哈乐黛的爵士,更不想弹那些乱七八糟的流行乐。这次我选择的是唐·亨利的《夏日男孩》(24),他前两天刚出的新专辑(对我来说,1984年就是昨天而已)。从20世纪80年代我在德国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开始,我就喜欢上了这首歌。不知道为什么,这首歌让我想起我的童年,尽管我的童年和它差了好几个世纪。这首歌让我想起我妈妈过去经常哼的那些悲伤的法国歌,在我们搬到英国之后,她难忘故土,歌声里充满了那种悲伤的怀旧的感觉。我的头痛没有好转,还有越来越糟的趋势。我合上双眼,放空自己,回忆如潮水般涌来,现世的空气逐渐稀薄。

[萨福克郡,英国,1599年]

我记得,妈妈坐在我床边为我哼唱法国歌,伴奏是她的鲁特琴。她的手指飞快地在弦中穿梭,好像在逃避什么。

通常,音乐是她的庇护所。妈妈轻轻唱歌的时候,是她最安宁的时候,这个晚上,她显然有什么烦心事。

她是个美丽的歌唱家,她唱歌的时候喜欢轻轻闭上双眼,歌曲里有梦想和回忆。但今天她的眼睛一直是睁开的,她看着我,眉头轻皱。每当她想起我的爸爸,想起法国的那些动乱,她都会有这种表情。她放下鲁特琴,不再弹了。这把琴是我很小的时候一位公爵送来的礼物。

“你一直没有变化。”

“妈妈,求你了,别说了。”

“你脸上一直没有长胡子,你已经18岁了,但看起来还和五年前一样。”

“妈妈,我也不能控制自己的长相呀。”

“看起来时间在你身上就像静止了一样,艾蒂安。”

她在家里习惯叫我艾蒂安,不过外面的人一般叫我托马斯。

我藏起了自己的焦虑,对她说:“时间怎么会停止呢?太阳每天升起落下,春天过了就是夏天。我跟所有的同龄人一样勤奋努力呀。”

妈妈摸了摸我的头发,她眼中看到的,只有我的外表还像个孩子一样。

“希望不要再有更多的坏事发生了。”

她的语气使我又想起了一件很早很早以前的事情。那天,我们得知爸爸丧生在战场的炮火中,妈妈在法国空荡荡的大房子里,痛苦地把头埋在墙上的毯子里哭泣。

“我会好起来的。”

“对了,我知道去打工赚零花钱是个好办法,但我希望你不要去给卡特先生做事了。很多人都能看见你,他们会议论你,现在村子里每个人都在谈论你呢。”

在我生命的前十三年,我成长的速度就跟正常人一样。那时候卡特先生就雇用了我。我13岁的时候,已经长得很高很强壮,他只需要给我很少的钱就能得到一个强壮的劳动力。但是,后来我生长的速度就变得非常缓慢了,甚至可以说是毫无变化,惹人注意。

“我们可以搬去坎特伯雷,或者伦敦。”我插嘴。

“你知道我在村里过得怎么样的。”她听到我的话,停顿了,思考着我的话,摩挲着她的外套。我看着她。我的母亲,大半辈子都活在法国最奢华的城堡里,现在却蜗居在一个小村庄,住在两室的房子里,还要忍受英国边陲小地方那些无知村民的议论和非议。“也许你是对的,我们可以搬走——”

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声响,有人在哭。

我马上起身穿上裤子和鞋,走到门边。

“不,儿子,你回去,我来开门。”

“有人受伤了,最好还是我去看看。”我对她说。

我跑出去,当时正是薄暮,太阳刚刚下山,天空的蓝被晚霞氤氲,我还能借着天光跑。我穿过村舍沿着小路奔跑,看人们围起来在做什么。

我跑得很快,然后看到了。

是他。

约翰·吉福。

他和我还有一段距离,但我一下就认出了他。他块头很大,走路的时候一只手无力地垂在身边,很奇怪,好像那只手只是个装饰而不是他自己的手。他在路边忍不住吐了两次,然后又蹒跚地继续走。

他的妻子爱丽丝和三个孩子跟在后面,就像失去依靠的动物,发出绝望无助的哀鸣。

他脸色灰青衰败,我们看到血从他的耳朵里涌出,甚至他的每一次咳嗽,都有鲜血不断地从他嘴巴和鼻子里涌出,染到胡子上。他无力地跌倒在地,他的妻子就在身边不断地帮他擦拭,想要堵住他耳朵和嘴巴里涌出来的血。

“哦,约翰,上帝救救你吧,主啊,约翰……”

人群中有些人在祈祷,有些人忙着遮住身边孩子的眼睛。而大多数人,麻木地、安静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魔鬼的杰作。”站在我旁边的大眼睛磨刀匠沃特·恩肖说道。他嘴里有啤酒花的味道,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口臭。

约翰·吉福仰躺着,手还抽搐着,动静变得越来越小。然后他死了,那片绿色的草地上,浸透了他的血。

爱丽丝晕倒在他的身上,她的心情大起大落,骤然虚脱了。村民站在他们身边,远远地围成一个圈。一种麻木的安静。

我觉得自己站在这里,见证他们的痛苦而又无能为力,感觉很糟糕。所以我转身离开了。

不过,我回去的时候经过了那些熟悉的面孔,里面有镇上蛋糕师傅的老婆贝丝·斯莫,她直勾勾地看着我,眼里满是指责。

“哟,托马斯·哈泽德,你怎么也出来了,还是离我们远点吧。”

那时候我还对这些话感到费解。不过不久以后,我就知道,其实这是一个忠告。

我转身离开了,约翰·吉福停止了呼吸,静默得就像一座山。我看见月亮升起,冷冰冰的天空,比死人的脸更可怕。

[伦敦,现在]

“女巫。”我用一个老师的语气,向课堂上的同学说道。所谓老师的语气,就是嗡嗡嗡,你永远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这就是我现在选择的生活,默默无闻地站在讲台上,传道授业。

“你们觉得,为什么在四百年前,人们会相信女巫呢?”

我环顾教室,同学们的表情有的不屑,有的带着走神被我抓包的尴尬,还有的一直低头玩手机。现在是上午9点35分,还有五分钟就下课了。这节课进展得不太好,今天,这份工作,一切的一切,都不太好。

做老师对我来说不是头一回,但我还是第一次这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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