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斯里兰卡之前,我在冰岛一个小渔村当了八年的老师。我之所以去冰岛,是因为之前我在多伦多待过。多伦多是世界上最棒、幸福指数最高的城市,不过我在那里却不怎么开心,因为我一直住在一间公寓里,几乎没怎么见人。有一次我去看棒球赛,在人群中我感到非常寂寞,这么多人,而我和其中任何一个都没有联系。所以我去了冰岛,在冰岛,独处是一个人的常态,我便不是一个异类。
不是一个异类也不代表一定会开心,所以我做了老师,不过这只是一种伪装自己的方式。反正活在世上的每个人都在装,学校里每个老师和学生都在伪装自己。也许莎士比亚是对的,世界是一个舞台,每个人都在演戏,否则这个舞台就会分崩离析。快乐的秘诀不是做自己,做自己又有什么意义?每个人都有很多面,要快乐,就要戴上自己最合适的假面。
那么现在,看着课堂上无精打采的年轻人,我意识到,自己可能该换一种表现。
“为什么人们相信女巫?”我重复问道。达芬妮校长匆匆经过走廊,她冲我笑了笑,竖起两根拇指。我也笑笑,假装课堂氛围很好,我跟之前的人一样投入老师这份工作,而非学生无精打采、我陈词滥调。
我又一次重复自己的问题:“是什么让人们相信世界上有女巫?”
终于,前排有一个小姑娘举起手来,不过她打了个哈欠,又把手放下了。
我只好自问自答,我努力不去想当时发生了什么,让自己的回答听起来客观理性且声音镇定。
“人们相信女巫,是因为这会让事情变得简单。人们需要的不是敌人,只是解释。在动荡的年代,到处都是没办法解释的事情。对人类来说,把这些归结于这世界上有女巫,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那么你们认为谁会相信世界上有女巫呢?”
“愚蠢的人!”有人在下面答道,声音很小,分不清究竟是谁的。
我微笑。
“是会有这种想法,但事实上,是所有人都相信女巫的存在。伊丽莎白女王一世甚至颁布了对抗女巫的法令。在她之后,詹姆斯国王甚至自以为是地写了一本关于女巫的书。不只是互联网会造成谣言大面积传播,纸质媒体也会。当时各式各样的书籍都宣扬迷信,几乎每个人都相信女巫。甚至还有专门的女巫猎人,在全国范围内搜寻女巫。”
我突然感到一阵痛苦,头痛欲裂,从大脑深处感到震颤。我脑袋里一片空白,让我犹豫自己该不该说接下来的话。
前排刚刚打哈欠的女生,关心地看着我:“老师,你还好吗?”
“没关系,我很好。不好意思,我刚刚有点头痛。”
然后另一个后排的女生发问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怎么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女巫呢?他们做了些什么?”
这个问题像一道惊雷,在我的脑海中炸响。
他们做了什么?
他们做了什么?
他们做了什么?
[萨福克郡,英国,1599年]
我的母亲,是一个非常传统的家长。她有两面性格,身上存在种种矛盾之处。比如说,她喜欢说教,却非常爱享受,美食、音乐、自然风光她都乐在其中。她是个虔诚的教徒,但她听那些流行歌曲和听教堂的乐曲一样专注。她喜欢自然风景,但是每次离开城堡出门旅游的时候,她都很焦虑。她脆弱,却也坚强自持。我不知道她的种种反常和古怪是后天经历造成的,还是她与生俱来的。我们刚刚搬到英国时,我的妈妈曾经对我说:“加文先生说过,世界上每一片草地、每种颜色,都是为了给人们带来愉悦感。”
我不喜欢加文先生。加文一度是我们一切烦恼的来源。后来我才接替了他的位置,成为烦恼的来源。我们的情况越来越糟糕,当他们找上门来,我就知道,世界上没有我的容身之处。没有地方是安全的。
女巫猎人里有个刺头,叫威廉·曼宁。他很高,方脸,是伦敦人。他头发稀疏,臂膀宽厚,很强壮,手掌厚实得像屠夫的手。他左眼有白内障,看起来像半个盲人。我们从没在镇上见到过他,只记得有两次他骑马经过的时候,我们被飞奔的马蹄声吵醒。
跟他一起骑马经过的,还有我们本地的治安官。里面的人我只认识一个,诺亚先生。他穿着讲究,看起来像个绅士。他也很高,皮肤灰白得像个死人。憔悴惨白,面容枯槁。(我下一次见到这么憔悴的人还是在两百年后。)
我们身处旋涡的中心,但直到他们粗鲁地敲门,我们才知道自己的处境。
威廉·曼宁抓住我的手腕,他的手很粗糙,他用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指着我皮肤上的红色斑点,尽量不触碰它。
“魔鬼的印记!”曼宁带着胜利的口吻,扬扬得意地说道,“做好标记,诺亚先生。”
诺亚先生看过来:“好的,我看到了。邪恶的证据。”
我感到惊惧,掩饰地笑着对他们说:“不是的,这是被虫子咬的。”
我看起来只有13岁,他们以为我会像一个真正的男孩那样,对他们的话唯唯诺诺,不敢反抗。可我已经是个男人,曼宁怒视着我,不发一词。不过很快他的注意力就到了我妈妈身上。
“脱掉衣服。”他的语气冰冷。我憎恨他,就在那一刻之前,我还不知道憎恨某个人的感觉是什么。我只憎恨过那些杀死我爸爸的人,但我甚至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样子,因此我从没有过具体的憎恨对象。
“不。”我说。
妈妈一开始很茫然,等她反应过来之后,她也拒绝了,然后开始用法语咒骂他们。曼宁始终无动于衷,他觉得自己好像是个掌控全局的聪明人,不过事实上他连我妈妈说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也给她做好标记,她说的可能是恶魔的语言,会影响那些愚蠢的灵魂。”门外站了不少村民,包括贝丝·斯莫和爱丽丝·吉福。曼宁让治安官关门,贝丝·斯莫脸上满是看好戏被打扰的不快,爱丽丝·吉福对我们这边的动静也很关注。诺亚先生关上门,我挡在曼宁和妈妈中间,曼宁掏出匕首,抵在我的喉咙上。
妈妈哭了,她开始脱衣服。我的眼睛也开始湿润,我感到恐惧、自责。一切都是我的错。我身体上停止发育的怪异,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我光长年龄不长个子的情况,让我无法对抗他们。
“你再说一句话,我们就马上除掉你的女巫母亲。别说是你,就连玛巴斯恶魔(25)降世,也救不了她。”
玛巴斯,传说中可以治愈一切疾病的邪恶力量。在这个噩梦般的一天,我还要听到他的名字很多次。
妈妈赤身裸体,想要借助桌子和上面那对陶碗遮挡些许。曼宁眼神贪婪地看着她,他厌恶妈妈这个“女巫”。他把匕首刺进我妈妈的肩膀、手臂、小腹,她的血涌了出来。
“诺亚先生,看这肮脏污秽的血液。”
诺亚先生侧目。
血的颜色就是血的颜色,普通的、人类的血液颜色。不知道诺亚先生从中看出了一些什么,或者他震慑于曼宁的权威和笃定,附和道:“是的,肮脏得让人恶心。”
后来,我无数次明白,人们只看到他们想看到的事情。不过对于那时的我,还很少体会到这个真理。我母亲的每次瑟缩,都会引来匕首又一次刺入身体,对于曼宁来说,一切都是她在假装。
“看到了吗?她可真狡猾,脸上装作和人类一样痛苦,这种鬼把戏可骗不了我。约翰·吉福和她脱不了干系,看她的儿子一直保持着年轻的样子,她肯定是跟魔鬼做交易了。”
“约翰·吉福的死跟我们没有关系。我唯一做过的事就是帮他修房顶,仅此而已。我妈妈甚至不认识他,她平时一直待在屋子里,哪儿也不去。求你了,快住手!”
无法忍受,我无法忍受。我紧紧抓着曼宁的手辩解,顾不得他的匕首顶着我的头。他另一只手死死掐住我的喉咙,但我觉得我心上的痛比我身体痛一百倍,我觉得我的脑袋都要炸开了。我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么渴望长大,要是我的身体像个正常的18岁男孩,何至于此!
曼宁指着妈妈肚子上一处被虫子咬过的痕迹,肯定地说:“看,和那个男孩身上相同的标志!”
我的母亲在发抖,脱光衣服的羞耻让她说不出话来。
“是虫子咬的!”我痛苦又绝望地喊,“只是虫子咬出来的包。”
我被按倒在地面上,想要挣扎着起身,却又被无情地按压。
然后,天突然黑了。
我有时候会梦到当时的这个情景。有时我在沙发上睡觉,会想起那一天,数不尽的鲜血从我妈妈身上涌出。我会想起屋外的人们对我们指指点点。我会想起曼宁当时踩着我、羞辱我,而我无能为力。即使已经过了好几个世纪。
从那天起,一切都变了。我的童年也算不上美满,但在那之前,至少还值得怀念和追忆。在我认识露丝之前,在我母亲受害之前,更久更久的以前。在最初,我只是一个名字很长的小男孩,我会和同龄人一样长大。我怀念,但却无法回到那个时候。因此只有背负着这些记忆前行,当你已经不能够改变的时候,你唯一能做的,只有让自己不要忘记。那些渺小的、很久很久以前的快乐,让我感到些许慰藉,勉强又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伦敦,现在]
午休的时候,我跑到超市给自己买了一个少盐多菜的三明治,还有一瓶樱桃汁。
收银台队排得很长,所以我想要去自助埋单区域,我平时一般不这么做。
不过今天,诸事不顺。
机械的电子女声一板一眼地告诉我:“您的袋子里有东西无法识别。”即使我把所有东西拿出来了,它还是一直报警。
“您的袋子里有东西无法识别,请寻求人工帮助。您的袋子里有东西无法识别,请寻求人工帮助。”这个机器人一直重复这一句,让我很无奈。
我环顾四周。
“你好,有人吗?”
当然没有工作人员了。不过有一队年轻人,他们穿着奥克菲尔德中学校服(白衬衫,黄绿相间的领带),手上拿着一些饮料和食物,看向我。他们嘀咕了一下,好像已认出我是新来的老师。随即传来一阵笑声。这种感觉非常熟悉:我在这儿被他们围观,窘迫得像一个傻瓜。我不禁心想,或许海德里希是对的,或许我真的不该回伦敦。我只好跑到人工结账的地方去排队,遇到一个戴眼镜的女人。我在公园里看见她读书,达芬妮校长告诉我,她是法语老师。她还曾经莫名地盯着我看。今天她穿了黑色的polo衫、红色的运动裤以及一双平底鞋。她的头发绑成了一个马尾,看起来干练自信。她对我微笑:“是你,我们在公园里见过。”
“对的。”我装作恍然大悟,刚刚想起的样子,“原来是你啊,你好,我是新来的历史老师。”
“真巧。”
“对呀。”
她的笑容里有一点点勉强,好像我给她带来了什么困扰。活了好几个世纪,我太清楚这种表情,并且对此感到害怕。
“你好啊。”我说。
“你好,来这里吧。”她带点法国口音。这让我想到森林,想到我母亲唱歌的样子,我闭上眼,好像能看到湛蓝的天空下,树木郁郁葱葱,茁壮生长。
在她面前,我突然有种无所遁形的感觉,好像我在某个狭小的空间里,自己掩盖的一切都会被看见,一切的秘密都会被发现。
这种感觉……
我没有去她身边,好像离她远一点,就可以躲开她透彻的目光。
结束我第一天的工作后,我坐在家里,亚伯拉罕窝在旁边,头枕着我的膝盖。它快睡着了,做着狗狗的梦。它有时拱拱身子,有时抖抖耳朵,不知道在梦里碰到了什么,有时还能听到它的低叫。我想它可能是被魇住了,于是轻轻抚摸着它的头,想让它放松下来。我轻柔的、缓慢的抚摸让它停止了颤抖,再次沉沉睡去。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喃喃道,“一切都会过去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闭上眼睛,威廉·曼宁的身影再次在我眼前浮现,发生的事情清晰得宛如昨天。
[萨福克郡,英国,1599年]
威廉·曼宁看着窗外阴沉沉的天空,表情严峻。不知道他又联想到了一些什么。这个时代的戏剧中,天气是会随着剧情发展陡然变化的,像是马洛(26)、琼森(27)和莎士比亚描写的那样,审判的时候、死亡的时候,天气都会变化。我们的村子离爱德华石头镇差不多有十英里远,但此刻,他们整个村子的人都跑来围观了。你可能会觉得,在中世纪,女巫审判十分普通。其实不是的,他们是当时人们贫乏的精神生活中难得的消遣。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观看女巫受刑,评头论足,去感受邪恶被发现和消灭,正义重新降临人间的时刻。他们从中获得安全感和满足感。
曼宁是个天生的演员,我觉得他简直能加入宫内大臣剧团。他不光对着我,更是对着所有的观众,开始了他的表演。
“你的命运取决于你的母亲。如果她淹死在河里,证明她是无辜的,那么你就能活着。如果她没有死,依然活着,那你作为女巫的孩子,就要和你的母亲一起被送上绞刑架,懂了吗?”
我和妈妈站在拉克河旁边,手腕和脚腕都被绑着铅块。他们给她穿了衣服,今天天气也不冷,但她依然瑟瑟发抖,像是落水受惊的猫。我想对她说些什么安慰她,但我知道我们之间不管说什么,都会被视为酝酿阴谋的证据。
他们把她朝河里推搡,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妈妈,对不起。”
“艾蒂安,不是你的错,不是你的错。是我对不起你,是我啊。我们当初不应该来这里的,我就不该带你来这个地方的。”
“妈妈,我爱您。”
“艾蒂安,我也爱你。”她的脸上陡然浮现出一股悲伤,她哭了,“我也爱你,你要强大起来,要强大起来,像你爸爸一样。你要答应我,必须活着。不管发生什么,都要活着,你懂了吗?你是特别的,上帝必定有他的用意,你要找到自己的使命。答应我,好好活着!”
“妈妈,我答应你,我答应你,我答应你……”
我看到他们把她绑在木椅子上。她把腿并着,不想让他们分开绑两个膝盖。最后的、徒劳的反抗。两个成年男人把她牢牢按在椅子上,绑住她。她挣扎、哭叫,但是不能松动分毫。
我不敢看。他们把她高吊在半空,到达最高点时,曼宁突然叫了一句停。
“就在这里,等一下——”
我看着妈妈,她的身后是蓝天,是白云,她的头无力地垂下,看着我。这几个世纪,我一直忘不掉她当时的那种眼神。
“开始审判。”曼宁走到河边,发号施令。
“不——”
我目眦欲裂,眼前一黑,只听到椅子落水的声音。当我再次睁眼的时候,我的妈妈,已经不见了,她没入的身影变得越来越模糊,水面上冒出一串串气泡。威廉·曼宁举起手告诉行刑的刽子手,握紧绳子,不能让她浮起来。
我看到他粗粝而巨大的手掌,期待他放下手,结束这一切。我知道不管怎么样,我母亲已经必死无疑,甚至我自己能否活下去还是未知。但我仍然希望她能浮起来,我想她活着,我想再听到她说话,我没办法想象我的世界里没有她。
当他们再次把她拉起来的时候,她的尸体已经冰冷。河水掩盖了一切。世界上再没人能解答,她是否挣扎、是否惊慌失措?她是不是因为我而甘愿牺牲?我不知道,我也永远不会知道。
她死了,因我而死。我活着,为她而活。随后的很多年,我都后悔自己当时答应了她,以后一定要好好活着。
* * *
(1) 圆蛤:被认为是世界上最长寿的动物。——译者注(以下未做说明者皆为译者注)
(2) 加勒:斯里兰卡西南部港市。
(3) 布伦特伍德:美国新罕布什尔州东南部城镇。
(4) 信天翁:一种被人们视为寿命很长的鸟。
(5) 阿玛尔菲海岸:1997年被列入《世界遗产目录》。景致优美,被美国《国家地理》杂志评为一生中必须去的51个美丽的地方之一。
(6) 陶尔哈姆莱茨区:英国伦敦的自治市,位于伦敦东部,泰晤士河北岸。曾是伦敦相对贫困的地区,现为伦敦的金融中心区。
(7) 圣卢西亚:北美洲岛国。
(8) 西尔维亚·潘克赫斯特:英国著名的女权主义活动家。
(9) 埃米莉·狄更生:美国19世纪著名女诗人。
(10) 半独立式住宅:一般指一大排房子,分成一户一户的,两边的墙都是和邻居共用的,因此只能前后通风采光,不像独立式别墅那样四面通风采光。在建筑成本上,半独立式住宅要便宜很多。
(11) 此处疑作者笔误,1603年他俩刚见面不久,1616—1617年分开(女儿10岁左右时分开的),1623年露丝重病又见面。汤姆1581年出生,1623年正好42岁无误。所以此处应该是1617年。
(12) 林肯:亚伯拉罕·林肯,美国第十六任总统。
(13) 小冰河期始于13世纪,在17世纪达到巅峰。当时伦敦天气寒冷,泰晤士河每到冬天就会结冰。人们会在河面上办冰雪集市。
(14) 普利茅斯:位于英国英格兰西南区域德文郡。
(15) 库克船长:詹姆斯·库克(1728—1779),是英国皇家海军军官、航海家、探险家和制图师,他曾经三度奉命出海前往太平洋,带领船员成为首批登陆澳大利亚东岸和夏威夷群岛的欧洲人,也创下首次欧洲船只环绕新西兰航行的纪录。
(16) 宫内大臣剧团:威廉·莎士比亚作为演员和剧作家的职业生涯中主要工作的剧团。
(17) 怀特查佩尔:英国伦敦斯特普尼市区的区。
(18) 圣奥尔本斯:英格兰赫特福德郡的一个镇。
(19) 马斯基林和库克是当时英国著名的魔术师,在伦敦经常举行演出。
(20) 伦敦大火:发生于1666年9月2日—5日,是英国伦敦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火灾,烧掉了许多建筑物,包括圣保罗大教堂。
(21) 欧迈:大溪地原住民,库克船长第二次探险太平洋时将其带回英国推荐给了当时的乔治国王和英国皇家学会的成员。
(22) 三叠纪:三叠纪是2.5亿至2亿年前的一个地质时代,它位于二叠纪和侏罗纪之间,是中生代的第一个纪。三叠纪的开始和结束各以一次灭绝事件为标志。
(23) 血腥玛丽:鸡尾酒名。这种鸡尾酒由伏特加、番茄汁、柠檬片、芹菜根混合而制成,鲜红的番茄汁看起来很像鲜血,故而以此命名。
(24) 《夏日男孩》:老鹰乐队前成员唐·亨利在离开乐队单飞后的第二张个人专辑中的单曲。此曲为他赢得了1985年度格莱美奖最佳摇滚男歌手奖。这首歌讲的是一个人想和过去的某人重新联系,却发现再也回不到昨天的故事。
(25) 玛巴斯恶魔:所罗门王72柱魔神中排第五位的魔神。玛巴斯的特殊能力是发现真实。无论是隐藏的宝物还是隐秘的事情在他面前都无所遁形。
(26) 马洛:英国剧作家、诗人。
(27) 琼森:英国剧作家、诗人。
第二部分 来自美国的男人
[伦敦,现在]
我身在伦敦。
我在停车场里。今天是我在奥克菲尔德中学的第二天,我正准备给我的自行车开锁。我不信任汽车,所以骑自行车。我已经骑了一百年的自行车,我觉得自行车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
有时候我们应该拥抱变化,勇于尝新,有时则没必要。现代的抽水马桶是个很棒的发明,超市的自主结账柜台就很糟糕。还有一些发明,好坏兼之。比如互联网,比如电子键盘,比如搅蒜机,又比如“相对论”这种学说。
生活也是这样,不过我们没必要害怕变化,也不用强迫自己一定要适应变化。尤其是当你没什么好失去的时候,一切都无所谓。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这是我领悟到的生活真谛。
我之前在公园看到过她,昨天我还在走廊看见了她,不过我们当时没怎么说话。她让我觉得自己的秘密无所遁形,所以我总想躲着她。
不过今天,避无可避。她给她的汽车开锁时,我还在努力开我的自行车锁。这时,我俩四目相对。
“嘿,好巧。”
“嘿。”
“教历史的老师。”
教历史的老师。我嘴上应承着:“对,是我。我的锁刚好有点打不开了。”
“我可以顺路载你。”
“不不,不用。”我连忙拒绝,“这个……只是……”
(事实证明,寒暄是门博大精深的学问,不管活多久,对我来说都很难。)
“很高兴再次见到你,我是卡米拉,卡米拉·格雷。我是法国人,在学校教法语。嗯,我是说,外国人都能在英国学校里教书,所以有时不用管别人的看法啦。”
不知道为什么,我当时心中一动,忍不住说:“我也是在法国出生的。”这和我简历上写的可不一样,而达芬妮校长当时离我俩也很近。我有些懊恼,我在干吗?为什么要告诉她这些?
一个我不认识的老师经过我们,卡米拉对他打招呼说“明天见”,他也礼貌地予以回应。
然后她扭头问我:“那你会说法语吗?”
我用法语回答道:“会,但是我的法语可能已经过时了,而且我只会一点点。”
她歪着头,蹙眉,好像在辨认些什么。她用法语说道:“挺好的,我对你感到很熟悉。我是不是之前在哪儿见过你?不是在公园,更之前,我感觉我在哪里见过你。”
“哈哈,说不定是在梦里呢。因为我长了一张大众脸,很多人都像你这么说。”我礼貌而又克制地微笑。这种对话通常没有结果,但每次都让我一阵心惊。我对这种话一点好感都没有。
“我有点近视,所以戴眼镜,不过我之前做过测试,”她坚持地说,“我是那种记忆力超强的人,这是我的天赋。我在视觉记忆方面可能比99%的人都强,这好像是大脑中某种构造决定的。人类的大脑真神奇。”
我不想跟她继续这个话题,我只想做个隐形人,活在人群里,像个正常人。我看向别处:“那真是棒极啦!”
“你最后在法国是什么时候呢?”
“很久以前了。”我心想,她难道能从1920年记我记到现在?她有这么老吗?我的自行车锁这时打开了,于是我也客气地对她说:“明天见。”
“我会想起来我们是在哪里见过的。”她说着笑了,上了她的小尼桑,“我肯定会想起来的。”
“见鬼!”她关上车门的时候,我咕哝了一句。
她开车经过我,朝我挥挥手。我也挥手致意,然后骑车走了。其实解决这件事很简单,只要我明天不出现就好了。只要我跟海德里希说一声,就能再次人间蒸发。但是我还有个隐秘的想法,我很好奇,她到底在哪里见过我。这个念头一旦种下,很快就生根发芽了。
稍后我回到家,海德里希打电话过来了。
“在伦敦过得怎么样?”他问道。
我坐在宜家的小桌子旁边,看着自己收藏了好几个世纪的、伊丽莎白时期的铜币。我一般把它放在钱包最里面的夹层,现在我把它放在桌子上把玩。铜币上的人物已经被磨得发亮,我记得很久以前,玛丽恩曾经紧紧握着它。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他:“挺好的。”
“工作呢?你……安顿下来了?”
他的声音让人很不悦,带着一股施恩的味道。他说“安顿”这个字眼的语气,带着一丝微妙的嘲弄。“海德里希,有些话我不得不说,我现在头很痛。我知道你没准儿才刚起床,但我们这里已经很晚了,我明天还要早起上课。如果你没什么事的话,我现在就要上床睡觉了。”
“你现在还会头痛吗?”
“有时候会。”
“对我们这种人来说,这是老毛病了。一般到了中年,我们都会头痛。因为记忆太多太杂,难以承载。你要小心,现代社会对你的头痛没有帮助。你最好少看屏幕,我们的眼睛不适合长时间盯着屏幕。事实上,哺乳动物都不适合。这种蓝光会损害我们的视力,打乱我们的生物钟。”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我们的生物钟。你别说了,反正我是得在这儿待着了。”
他罕见地停顿了一秒:“你的表现真的是很不识好人心哪。”
“什么表现?”
“你最近的态度。”
我把铜币放到袋子里收好。“这跟态度无关,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我反复想了很久。”
“想什么?”
“想开始的事情。”
“什么开始?”
“我们之间的开始。当时,我听说了哈金森医生的事,就马上给艾格尼丝发电报,让她把你带回我身边。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1891年,是在哈勒姆(1),香槟、热狗、柴可夫斯基、拉格泰姆(钢琴爵士乐),我尽心尽力款待你,每一天都像是为你庆生;我竭尽全力,每一天都在为你庆生。假如,你能够放下世俗的那些烦恼;假如,你能够放下寻找玛丽恩的执念。”
“她是我的女儿。”
“可以理解。但看看你拥有的一切,我让你过着优渥的生活……”
我走到厨房,把手机开了免提,给自己倒了杯水,大口喝完。我想到我的母亲,也是在水里挣扎着没了呼吸。海德里希还在喋喋不休,我回去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
“我对你如同再生父母,不对吗?你本来只是个穷小子、灰姑娘,我给你南瓜马车,给你水晶鞋。我给你一切,包容你做的任何事情。我给了你一切!”
我登录自己的Facebook(2),打开我的主页。在这个年代,没有Facebook是个异类,为了不引人注目,我就注册了。海德里希对这点也颇以为然,虽然他的人设只是一个退休的外科医生,但他现在也在用Facebook。
不过我们的主页信息显然是假的。我没办法填自己的真实出生年份,1581年。
“你在听我说话吗?”
“在听在听,海德里希,我在听,你是我的再生父母。”
“我只是担心你,真的很担心。汤姆,我一直在想,从你来这里的时候开始,我觉得你的眼睛就藏着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一种希望、渴望,这让我感到很焦虑。”
我疲惫地笑笑:“希望?渴望?”
我突然注意到自己在Facebook上收到一个好友请求,是卡米拉·格雷。我通过了验证。海德里希还在说,我翻了翻她的主页。
她的动态有时候用法语,有时候用英语,还有不少文字表情。我注意到她经常引用玛雅·安吉罗(3)、弗朗索瓦兹·萨冈(4)、米歇尔·奥巴马(5)、约翰·肯尼迪(6)和米歇尔·福柯(7)的一些语录。她还有个朋友在法国为阿尔茨海默病患者募捐,她主页里有募捐链接。她有时会写一些诗,我读了两首,一首叫《摩天大楼》,另一首叫《森林》。我挺喜欢这两首的。我还点进她的照片看了看,我想了解她更多,想看看能不能找到蛛丝马迹推断她是怎么知道我的。也许她也是一只信天翁。也许我真的很久以前见过她。不过没有。我浏览了她的照片,从她2008年加入Facebook开始,她看起来比现在差不多就年轻了十岁。她和别人在一起过,艾瑞克·文森特,一个很帅很迷人的男人。有一张照片是他在河里游泳,还有一张他穿着有编号的衣服好像是在跑步比赛。2011年以前,他差不多出现在每张照片上。然后逐渐减少,直到2014年,就再也没有他的照片。我很好奇,艾瑞克和她之间怎么了。我倒回去看那首《森林》,突然意识到这首诗应该是写给他的。他的主页现在点进去也找不到了。
原来,不止我一个人有秘密。
“你可不能松懈啊,汤姆。你还记得当初我对你说的第一条准则吗?当时,在达科他州,你还记得我对你说了些什么吗?”
我看到,在2015年,卡米拉几乎消失在了相片里。只有某次动态,有张图是巴黎某个咖啡馆,有张图是一杯摆在她面前的红酒,从玻璃的倒影里,看到她出镜了。她穿着一件红色的针织开衫,当时看上去很冷,她把外套裹紧了,她的嘴巴好像在笑,神态里却透出一股勉强。
“你当时对我说的第一条准则就是,首先我不能陷入爱情。”
“对的,汤姆。你不可以。否则就是愚蠢。”
“抱歉,但我真的想问你今天给我打电话究竟是为什么。你知道,有时候生活得投入一点,多和人打交道,能够帮助我活得更好。”
“那些蜉蝣?”
“对。”
他叹气,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我之前认识一个表演走钢丝的杂技演员。一只蜉蝣。他叫雪松。这名字挺奇怪的,一棵树的名字。他人也很奇怪。他以前在康尼岛的马戏团工作,他真的很擅长走钢丝。你知道怎么分辨好的走钢丝杂技演员吗?”
“怎么分?”
“只要他们还活着。”
他大笑出声,为自己的笑话扬扬得意,然后继续说道:“总之,他告诉我一个关于走钢丝的秘诀。人们以为秘诀是放松,不看脚下。事实上恰好相反,他们的秘诀是绝不放松,随时随地保持警惕,永远不要忘记自己脚下的高度。你懂我的意思了吗?你不是蜉蝣,也不可能做蜉蝣。汤姆,你绝不能放松。我们的脚下是万丈深渊,我们随时可能粉身碎骨。”
我把电话拿进厕所,小心翼翼地小便,避免被他听见水花声。“对对,跌得粉身碎骨。海德里希,我还是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给我打电话。”
我看着镜子,突然注意到一个让我开心的事。我的左耳旁长出了一根白头发!这是我的第二根白头发。我第一根白头发是1979年长的。等到2100年,我就可以长出足够多的白头发了。我曾经很郁闷,没人注意到我长了白头发,只有我自己能察觉到。我开心地保护好自己的白发,然后走出洗手间,感到一阵精神上的愉悦。
“我想给你打电话随时都可以打。然后你接,不然我就会担心。你也不想让我担心,不然我就会做一些什么事情。所以,记住你自己的位置,记住你能有今天,信天翁们给了你多少帮助。好吧,找到你女儿仍然是我们的大事,但是也多想想别的。想想1891年之前,你流落在外的时候。你没有自由,你没有选择,你只是一个担忧自己一直不长大的普通人。你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我给你找到了人生的意义,我帮你找回了自己。”
我心里默默地想,我可还没找到自己,我有什么位置?我的人生一片荒芜。
“想想1891年,汤姆,牢牢地记在脑子里。”
挂掉电话之后,我遵照他的要求,关掉卡米拉的主页之后,我想起了1891年。我的人生从那年开始分节,前半生烈火烹油,后半生虽花团锦簇却暗藏杀机。我努力想,自己究竟是解脱了还是进入了一个新的圈套,或者二者兼有?
摩天大楼
我
喜欢
你
诗歌
的
样子
它们
看起来
像是
微缩的
城市
语言
构成了
摩天大楼
森林
我希望你
慢下来
我想让一切
慢下来
这一刻
我想有一座森林
生活在这里
永永远远
在你离开之前
[圣奥尔本斯,英国,1891年]
耶利米·卡莱特看了看天色,很严肃地说马上就要下雨了。趁着天色还晴朗,他要马上去搬铁才行。一个小时内他是不会回来的。我一个人留在铁匠铺,看着铁块逐渐被烧红变成橘红色。只有这时候才能动手打铁,改变它们的形状。要耐心等待,等这种橘红色越来越亮,橘红色里带着点粉色和黄色。在温度足够高的时候,才能改变铁的形状。那种黄色会很快变得发白,那时候就烧得太过头了。我们必须牢牢抓住时机,把握机会。
我全神贯注,直到把铁拿出来锤炼的时候,才发觉有个人站在旁边。
一个女人,穿着很怪异。
我现在还能很清楚地描述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的样子。她看起来40岁左右。
她穿着衬衫和长裙,一身黑色,戴了一顶宽檐帽,脸被隐藏在帽子下面。现在已经是6月末了,她穿成这样看起来有点热,更何况,铁匠铺的温度还这么高。她用黑色的丝带眼罩遮住了左眼,我看到的时候呆了一秒。
“你好,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吗?”
“你应该发现另一条路。”
“我不懂你说的是什么。”
她摇摇头,因为屋子里的热度而皱眉。“不要提问,不要在意。我保证你的疑问都会得到答案。现在跟我走。”
“什么?”
“你不能待在这里。”
“你说什么?”
“我说了,不要提问。”
然后我看到她拿出一把枪,指着我的胸口。
“浑蛋,你想做什么?”
“你应该回到你自己该待的社会,一个群体……我没时间给你解释太多,但如果你继续待在这里,你会死。”
铁匠铺的持续高温有时会让人产生一些精神上的幻觉。有那么一秒,我觉得自己像在做梦。
“哈金森死了。”她说。她语气很平静,里面包含着一股力量。她不光是在陈述事实,好像这是理所当然会发生的一样。
“哈金森医生?”
“死于谋杀。”
她的话随着火星,在空气中盘旋回响。
“谋杀?谁杀了他?”
她给我一份报纸剪贴,从《泰晤士报》上剪下来的。
泰晤士河惊现医生尸体。
“你犯了一个错误。你不该去见他告诉他你的情况。他把你的情况写了下来,还取了个名字——‘时光逆行者’。他的论文差点就被发表了。但是幸好还没有,以后也不会有。我害怕这件事情以后被别人知道,所以他必须死。”
“你杀了他?”
她的脸在火光中晦暗不明:“对,我杀了他,为了让我们活命。现在,跟我走。马车在外面等我们,我们得尽快赶去普利茅斯。”
“普利茅斯?”
“别担心,不是过去跟你算账的。”
“我还是不懂,你是谁?”
“我叫艾格尼丝。”
她打开手提包,拿出一个信封,把它交给我。我放下手上的活,接过信封。上面没有署名,没有地址。里面有张蓝色的纸,上面有字。
“这是什么?”
“你的票。也可以说是你的身份证明。”
我茫然:“什么?”
“你活的时间很长,你有很好的趋利避害的生存直觉。不过你现在必须离开,跟我走。马车在外面等我们。我们从普利茅斯去美国,你就会找到你想要的一切答案。”
她没有再说什么,走了出去。
[大西洋,1891年]
现在船很不一样。
我以前也出过海,不过以前的经历和这次很不一样。
人类进化的过程,似乎体现在我们和自然之间关系的不断演变。如今,我们可以靠着大船,行驶在大西洋中间。我感觉我们好像在“五月花号”(8)上。
我们在头等舱。头等舱在那时候就意味着上流社会,你必须时刻注意外表。
艾格尼丝给了我一个手提箱,里面全是新衣服。我穿着考究的衬衫,系着丝绸领带。她还用剃须刀帮我把脸上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我当时很紧张,心想:“她刮胡子的时候会不会直接割断我的脖子?”
从餐厅的窗户我们可以看到更低舱位的人,甲板上的人们挤挤挨挨,穿着比较破旧,就跟我上周穿的差不多。他们有的靠在栏杆上看远处的海平线,眼里怀着对埃利斯岛(9)和美国梦的渴望。
不得不说,我觉得艾格尼丝比我以前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更难用语言形容。她恪守礼仪,单纯直率,不拘小节。对了,她还有能力谋杀别人。
她仍然穿着一身黑,就像维多利亚时期的上流社会的妇女。就连她的眼罩,也带着一股神秘优雅的味道。但是她老喝威士忌,这就有点违和感。
她现在的名字,是吉莉安·希尔德。她本来的名字,是艾格尼丝·维德。
“请在心里称呼我艾格尼丝,我是艾格尼丝·维德。虽然我没用过这个名字,但是请你在心里这么称呼我——艾格尼丝·维德。”
“那也请你把我当作汤姆·哈泽德。”
她1407年在纽约出生。比我大一个多世纪。这既让我困扰,又给我一些隐秘的安慰。我不知道过去那些年里,她到底扮演过哪些角色。不过她说她18世纪中期的时候曾经做过海盗,在美国海岸上远近驰名。
她点了一份白汁鸡块,我点了一份鱼。
“你生命中出现过女人吗?”
我犹豫了一下,她也感到她的问题有点突兀:“别误会,我对你没兴趣。你别太紧张,你就是太严肃了。我喜欢严肃的女人,但是男人的话,还是要轻松阳光一点儿比较好。我只是好奇。你一定经历过什么,没有东西可以怀念的话,是无法支撑这么久的。”
“是的,有过一个,很久之前了。”
“她叫什么你知道吗?”
“当然,我当然知道她叫什么。”不过我并不准备说得更多。
“就只有一个?”
“差不多吧,对,就她一个。”
“为什么呢?”
“没有为什么。”
“那你当初应该很心碎,然后是怎么疗伤的呢?”
“爱就是心碎和痛苦,挣脱它反而好过些。”
她赞同地点点头,然后好像在细细品味我的话。然后她的神情也变得飘忽和有距离感:“对的,对的,很对,爱就是痛苦。”
“那么,”我问,“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杀死哈金森医生吗?”
她环顾四周,以一种上流社会的方式,打量周围是否有人会听到我们的谈话。“你能别在餐厅里随便谈起这种谋杀的事情吗?你该学会谨慎,不要就这么直截了当地说出来,有时候你该学会委婉点。我真的怀疑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我知道,但是——”
艾格尼丝闭上眼睛。“你要学会成长,懂吗?你简直还是个孩子。可能你现在看起来是个成年人,但是你内心根本就是个没长大的小孩子。我们还是需要教化你。”
她对我问题的重心态度冷淡,这激怒了我:“他真的是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