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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马特·海格 当前章节:15401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17

四个男人结伴走了进来,坐在同一张桌子上。他们中有一个熟面孔,现在世上没人不知道他,查理·卓别林。他认出了丽莲·吉许,并且走过去和她说话。他表情很镇定,偶尔有一些局促紧张的微笑。她的笑容优雅淡定。我曾经和莎士比亚身处同一片天空,现在,我又和卓别林共处一室。这让我如何能更贪心,如何能不满足自己的境遇呢?

“我们对历史来说,是潜在的威胁。”海德里希仿佛看出了我内心的想法,如是对我说。卓别林的目光蜻蜓点水般扫过我们这一桌。

“看,我就告诉过你,他喜欢坐我俩现在的位置。还有我们的糖,也是他喜欢的口味。现在,你还有什么想要做的吗?你想好你的下一段人生要怎么过了吗?”

我心里在想卓别林当时在看什么,对他的话心不在焉。我没有想到,我的这个选择会给后来造成那么大的影响。然后,我看着不远处那个弹钢琴的乐手,他穿着白色的外套,闭着眼睛,陶醉在音乐的世界里。他手指翻飞,音符随之跃出。除了我,大厅里没人注意到他。

我用目光盯着钢琴的方向,说道:“就那个吧,那里就是我接下来想要做的事情。”

[伦敦,现在]

“为什么当时国际联盟不阻止墨索里尼(4)入侵埃塞俄比亚呢?”

阿米娜坐在前排,一脸认真,皱着眉头不解道。她手上拿着一支铅笔,身上的T恤上还印着“骄傲的雪花”几个字。

我这节课正在给他们讲“二战”,不光是1939年,还讲了20世纪30年代的一些时代背景。比如1935年意大利入侵阿比西尼亚,也就是今天的埃塞俄比亚。还有1933年的大萧条,希特勒当权和西班牙内战。

“当时国际上确实有这样的尝试,但是态度不够积极。经济的萧条使各国无暇顾及他国政治,而且当时,大部分人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我们今天回顾历史,是知道前因后果的一种上帝视角。但在当时,人们无法判断未来会发生什么,因此无法做出全面正确的选择。”

课堂进行得还算可以,我的头痛也有所缓解。也许是因为卡米拉给了我不少指导和点拨,也许是因为我现在讲课已经完全成为流水化作业。我对课程内容按部就班,基本上不怎么过脑子。

“埃塞俄比亚受到侵略,在当时是一个转折点。人们开始意识到,事情没有他们想的那样简单。不光是德国,还有意大利也是潜在威胁。在当时的世界秩序下,我还记得,有一天早上我看到报纸上写着墨索里尼宣布胜利……”

该死。

我停了下来。

突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些什么。

然而阿米娜敏锐得就像她手里的铅笔尖,她意识到我刚才话里的漏洞,说道:“老师,您说的好像您当时经历过那些似的。”

另外几个学生点头赞同她的话。

“当然没有,但是我经常感觉到自己经历过那段历史。这是对历史的同理心,过去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实际上就是另一种现在。”

阿米娜表情有点困惑。

我强行圆场之后,继续自己的讲课。我犯了一个过去自己绝对不会犯的错误。

课间休息的时候,我看到卡米拉在走廊上跟别人说话。她身后靠着的墙上,有一些学生模仿野兽派后现代风格的习作。看起来笔触明亮,非常有19世纪后期的野兽派风格。

她在和马丁说话,马丁是音乐老师,个性比较悲观。马丁穿着黑色牛仔裤和黑T恤,留着胡子,头发比一般男老师的更长。我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卡米拉显然在谈话中很开心。我有种奇异的不适的感觉,然后我走过他们,马丁先看到我,他笑得有点骄矜,好像我身上有什么好笑的地方。“嘿,蒂姆,你看起来有点失落,他们表现得还行吗?”

“是汤姆。”我纠正道。

“你说什么?”

“我叫汤姆,我的名字是汤姆,不是蒂姆。”

“好吧,不好意思,太容易搞错了。”

卡米拉朝我微笑。“上节课怎么样?”她问我,她的目光在我脸上移动,像个侦探,一个伪装出和蔼可亲笑容的侦探。

“挺好的。”我答道。

“汤姆,每周四,我们几个人都会去小聚一下。晚上7点,我、马丁、艾沙姆、萨拉,你真该一起过来。跟他说说在哪儿,马丁。”

马丁耸肩:“那是个非常自由的地方,你可以尽情放松自己。”

我有且只有一个答案能给他们——不去。不过当我看到卡米拉的眼睛时,我情不自禁地说:“好的,今晚7点,听起来很不错。”

[一段关于钢琴的插曲]

在漫长的时间洪流里,我走过一个又一个地方,像没有爪子的鸟、永不落地的箭。

不过事情变得更好了一点。

起码我的肩膀痊愈了。

我回到伦敦,在海德里希的安排下成了一家酒店的钢琴师。生活很好。我喝酒,和衣着考究的女人调情,在每个夜晚和那些花花男女在舞池里游荡:非常惬意的一段时光。不管是友谊还是情欲,都很充盈,只是这种充实就像是泡沫。人们称之为“咆哮的20年代(Roaring Twenties)”(5)。比起以往那些年代,人们确实是在咆哮。当然,以前的伦敦也很吵闹。比如说17世纪30年代资产阶级革命前夕的暗潮汹涌,还有1750年间工业革命下快速发展的志得意满,但以前的喧嚣和现在的是不同的。这是第一次,呼声从上而下,贯穿整个伦敦,每个人都参与进来。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影片的播放、收音机的广播,以及大街小巷人们嘴上谈的。

这是吵闹的时代,音乐突然变得重要,并且有了和以往不同的地位。演奏者在一首曲子里,可以通过音乐掌控世界。在现代社会中,有了音乐,就好像可以让人逃避生活中的一切,得以有短暂一秒的解脱。在音乐的世界里,你就是国王,是造物主,是一切秩序的创造者,是所有慰藉的源头。

我享受自己现在扮演的这个角色——丹尼尔·霍尼韦尔。生于伦敦,跟有钱的观光客做象牙生意,“一战”之后就一直生活在邮轮上。这个人物还有一段悲伤的往事,他深爱的女人在许多年前去世了。虽然他的怀恋和追思都已经徒劳无功,但我觉得这样痴情的背景故事很符合现在这个年代的腔调。

我想做些什么,不仅仅是为了我自己,也想为了别人。我毕竟还是个人,我的同情心不光只给那些不知道是受到诅咒还是祝福的信天翁。他们有超常的寿命,用艾格尼丝的话来说,“时间的小偷”。她在我的这个八年结束的时候,来伦敦看我,我跟她谈话。这段时间她生活在巴黎的蒙马特地区,也经历过许多,不过她还是一样有趣。

“我觉得非常恐惧。”我俩躺在我住所的床上,一起抽雪茄。她的脚懒洋洋地架在我的肚子上。当时我们在的位置,是伦敦的高级住宅区。“我一直做噩梦。”

“你看过弗洛伊德吗?”

“没有。”

“很好,那就别看,那只会让你觉得前途更加糟糕。显然,我们还无法控制我们自己。我们被不知名的力量庇佑着,有了长生,我们唯一可以期盼的只有梦境。他说,大多数人并不想得到自由。因为自由意味着责任,而大多数人并不想承担责任。”

“我觉得弗洛伊德大概不会像我们一样,每八年就不得不开始一段崭新的身份和生活。”

然后我们就结伴,动身对海德里希在电话里布置给我们的任务做准备。艾格尼丝更喜欢将其称为冒险。这个任务需要我们两人一起,我们开车去了约克郡。在阴冷的郊区,找到一家灰蒙蒙的哥特金属风格的庇护所,名叫高罗伊兹医院。在那里,有个女人因为告诉别人她身上的特殊情况,被关了起来。我们挟持着把她救了出来。艾格尼丝用上了她屡试不爽的麻醉手帕把她迷昏了,之前还有三个成员享受过这个待遇,芙罗拉·布朗是第四个倒霉蛋。不过可以理解她的惊慌,毕竟不是谁看到两个蒙着脸的陌生人陡然出现都能保持淡定。

不管怎么说,我们没费什么劲就带着她逃了出来。不管原因是什么,医院想要掩盖自己的失职,还是医院根本对少了个病人漠不关心,又或者是当地政府粗心没有追究,总之这件事情后来没有见报。我们很安全,海德里希只会看到结果,而不考虑我们可能承担的风险,这让我很难过。

总之,芙罗拉很年轻。她才18岁,看起来也是十七八岁的样子。在我们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因为高度紧张而成了结巴,不过信天翁社会救了她,就如之前救助过的许多人一样。她曾经以为自己是个疯子,用精神失常来解释自己和常人不同,以获得些许慰藉。后来,她和艾格尼丝一起出发去了澳大利亚,开始一段崭新的生活。第二个八年,她又回到了美国。信天翁社会确确实实在做好事,在救人。芙罗拉·布朗、雷金纳德·菲舍尔,还有很多很多、更多更多的人,当然还有我自己。我意识到海德里希是对的,我们做的一切是有意义的。我不会一直都信任他,但是大部分时候,我认同他让我们做的这些事。

我不想回到伦敦。

我打电话告诉海德里希,我跟我的雇主商量好了,在他们巴黎某家酒店的连锁饭店里,继续帮忙。于是我来到了蒙马特这边,住艾格尼丝之前住过的地方。我的身份是她的“弟弟”,我俩的身份有了微妙的交集。在此之前我们有一段谈话,她跟我说,当你逐渐变老的时候,大概是信天翁五百岁的时候,会是一个分水岭。信天翁会逐渐有深刻的洞察力。

“什么样的洞察力?”

“难以置信,就好像第三只眼睛。信天翁对于时间会有非常深刻的理解,好像在一秒内就看到了所有的事情。不光是过去,甚至是未来。仿佛所有的事情就在一秒停止,就在那一瞬间,你就知道万事万物随后的走向。”

“这是好事吗?听起来有点可怕。”

“不好也不坏,这就是一种技能、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强大洞察力,无所谓好和坏,只是一切事物在你面前都变成摊开的平面。”

她走了之后,我一直忘不了这段话。我只希望弄清楚自己时间的奥秘,我连自己的现在都理解不了,更遑论将来。

我最终搬到了塞纳河左岸的蒙帕纳斯,在这里创作了许多诗。我曾经在公墓区,靠着波德莱尔(6)的墓碑写过一首诗。每天晚上我都弹钢琴,并且认识了当时许多著名的诗人、画家和艺术家,虽然通常这种友谊到第二天他们就忘记了。

我沉浸在音乐里。除了工作的地方,我有时还会去一个爵士俱乐部兼职。说起来我差不多已经连续弹了三十年钢琴,弹琴已经成为我的本能、我身体的一部分。钢琴可以承载很多,悲伤、快乐、浅薄的欢愉、后悔、沮丧,有时甚至可以抒发这些全部的情绪。

我的生活很有规律,早上起来点上一支烟,然后去咖啡馆吃早餐(通常我会睡到日上三竿才出门)。我有时候喝咖啡,一般是喝白兰地。喝酒不光是用酒精麻痹自己,更多的时候会让你自由。红酒和白兰地是必不可少的,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喝着,喝着,喝着,差点要说服自己我真的很快乐。

有些东西经常会闯入我的世界,让我面对现实。世界上许多事物在衰退老去,在承载压力,在不断变化。可能一墙之隔,就是快乐和悲伤、贫穷和富裕。世界节奏变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喧嚣。社会体系混乱无序,支离破碎。所以,开始了一部分人追求简单,崇尚秩序,一部分人把责任归咎于他人,还有一部分人迷信权威崇拜强者。国家开始流行宗教信仰,人民是狂热的教徒。这些事情,无时无刻不在发生。

在20世纪30年代,整个人类正处于危急关头,当然今天也差不多,很多人想要投机取巧。这种观念弥漫的社会,真是太危险了,所以在巴黎过完八年之后,我就不再弹钢琴了,后来再也没弹过。钢琴好像从我的生活中剥离开了,我甚至不确定自己以后会不会再弹。直到有一天,坐在卡米拉旁边,我时隔多年才终于又一次从尘封的光阴里捡起钢琴。

[伦敦,现在]

“我喜欢过去的事物。”马丁如是说道,喝着酒,不住地点头,有些自鸣得意的样子,“比如亨德里克斯、迪伦、大门乐队、滚石乐队,那些我们出生之前的东西,一切都没有商业化,那时候是多么质朴。”

我不喜欢马丁。活了四百年,我已经可以轻而易举地看穿像他这种人的本质。每个年代都有他这样的人,他们都是一些脑袋空空的蠢货。还记得1760年左右,我认识的一个叫理查德的人,本质上跟马丁很像。我弹的每一首曲子,他都要摇头晃脑,和身边的人品头论足,批评我的音乐品位,或者是说谁谁谁比我弹得强多了。

不过我们现在毕竟是同事,而且坐在同一张桌上。这家店桌子很小,是木质的,木头材质和颜色给人感觉很像鲁特琴。我们点了一些饮料和小食,就把桌子摆得满满当当。这家酒吧的氛围很安静,很文明。也可能是因为我太久没有逛酒吧了,一直以来的印象还停留在那些吵闹的小酒馆。

“啊,我也是。”艾沙姆附和道,“不过地理老师一般都会喜欢摇滚乐。”

他自我调侃,说了句俏皮话,引得周围人都看向他。

“还有80年代的hip-hop也都很不错。”马丁补充道,随即说了一串那个年代的歌手。

“有更现代一点儿的吗?”卡米拉问他。

他不露声色,飞快瞄了一眼她的胸,然后对上她的眼睛:“没有了,基本上你们应该都不知道。”

“好吧,可能是的,毕竟我来自法国,我们那里音乐根本不发芽。”她的自嘲没有得到回应,也可能是马丁没听到。不过我听到了,并且很欣赏。

“那你喜欢什么呢?”马丁问。

“我喜欢电子风格的。比如碧昂斯、大卫·鲍伊等,迈克尔·杰克逊的《战栗者》是我最喜欢的专辑,我觉得《比利·金》是里面最棒的歌。”

“《比利·金》?那的确是一首很棒的歌。”我插话道。

马丁转头问我:“你呢,你对音乐感觉如何呢?”

“会一点儿。”

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像在判断我话中的含意。

“那你会用什么乐器吗?”卡米拉问我,她表情很认真,好像问了我一个什么很难得的问题。

我耸肩。撒谎藏拙很容易,但这不是我的风格。“我会一点儿吉他、钢琴。”

“钢琴?”卡米拉饶有兴味。

体育老师萨拉穿着一件运动背心,指着旁边的一个角落,说道:“他们在那里放钢琴,客人可以去用。”

我看着那架钢琴,我一直想要表现得像个普通人,不想太出风头。不过我自己都还没意识到的时候,我的脚已经不自觉地走向了钢琴。

“好的,你可以给我们来一段。”吧台的人看到我,对我说道。他看起来20多岁,留着稀疏的小胡子。

我有点焦虑,就像是任何一个戒毒成功的人,有一天看到了他心心念念的源头的那种感觉。“好的,谢谢。”

马丁比卡米拉更先感受到我的紧张和尴尬,故意激将道:“加油,汤姆!我上周四也来了一段!加油啊!”

卡米拉这时好像察觉到点什么:“没关系,不用勉强。不一定非要弹琴,如果你不愿意的话。”

“没事,”我听见我自己说道,“很快就好了。”

我不想在她面前丢脸,所以我起身来到这架又旧又破的钢琴前。除了我们,这里只有另一桌的三个客人,他们头发灰白,看着面前的酒杯相对无言。

我坐在琴凳上,氛围一瞬间安静下来。大家期待听到我的作品,只有马丁不合时宜地嗤笑起来。

我看着琴键。离开巴黎之后,我再也没有弹过琴,差不多也有一个世纪了。比起吉他来说,钢琴对一个人的要求更高,需要投入更多的感情力量。

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弹什么。

我卷起袖子。

我闭上眼睛。

放空脑袋。

决定弹自己刚刚想到的第一首曲子。

《绿袖子》。

我在东伦敦一家小酒馆的钢琴上弹《绿袖子》。马丁在笑我的不合时宜,但我不理会他。从《绿袖子》到《树荫之下》,我想起了我的玛丽恩,于是我还弹了李斯特的《爱之梦》第三首。当我弹到格什温的《我爱的男人》时,马丁已经不笑了,而我只是自顾自地弹琴。我找回了过去的感觉,我在巴黎的酒店里弹琴的感觉。钢琴让我短暂地回到了那时候。

然后是别的记忆,我的大脑随着其他回忆和情绪变得沉重不堪。

当我最后停下回到座位上的时候,他们都惊呆地张着嘴,卡米拉带头为我鼓掌。酒吧里其余的三个客人以及工作人员也一起鼓掌。

马丁嘴里还念叨着“绿袖子”,艾沙姆告诉他那是一首曲子,萨拉对马丁说:“你真是太落伍啦!”马丁生气了,让萨拉闭嘴。

我坐回到卡米拉身边。

“你弹琴的时候,我又有了那种感觉,我以前好像看过你弹琴。真的,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只能耸肩:“好吧,他们说似曾相识就是确有其事。”

“只是错觉而已。”马丁说。

“但是真的,”卡米拉用手指着我,然后在别人看向她之前又缩回去了,“真的是太棒了!”

我有点解脱,又有更深的希冀。已经很多年,我没有被普通人牵扯过情绪了。但当我看到卡米拉,我听到她的声音,我感受到她的手和我的肌肤相触,我看着她的唇,我心里就涌起一种强烈的渴望。我想要和她在一起,想要抛下一切,想要在她耳边诉说自己的渴望,想要和她一起在欲望中湮灭。我想和她从同一张床上起来,我们说话,我们笑闹,我们享受着相同的沉默。我想要和她一起吃早餐,吐司、火腿、果汁、西瓜,一切在盘子里摆得整整齐齐,赏心悦目。她会笑。我在心中幻想着这一切,她经历这一切的时候的笑容,然后我就从她的笑容里感到快乐。

这就是弹钢琴带给我的情绪变化。

音乐给我带来危险。

它,让我重新变得像个人。

“汤姆?”她的话让我回过神来,“你还想喝点什么吗?”

“不用了,谢谢。”我有点尴尬,我还沉浸在对她隐秘而不可言喻的幻想中,仿佛有种秘密被戳破的感觉,“我已经够了。”

艾沙姆掏出手机:“有人想看扫描吗?这是3D的。”

“当然!我想看。”卡米拉响应道。

艾沙姆和他的妻子一直想要个孩子。我们凑过去看那些变化的B超图像。我还记得1950年左右,超声的概念第一次被提出来,当时感觉还是很久之后的事,现在也如此。即使这种技术已经日臻完善,但还是给我一种不真切感。你看到一个潜在的未出世的人,如何从黏土变成半成品雕塑,再一点点完善起来,最后变得跟你我一样。

我看到卡米拉注意到我胳膊上的伤疤,我把袖子放下来。

“我们还不知道性别,佐伊说想要一个惊喜。”

他眼里泪光闪闪。

“我觉得会是个男孩。”马丁指着屏幕某个尖尖角猜测道。

“这里不是小鸡鸡。”艾沙姆说。

马丁耸肩:“就是。”

我看着屏幕,我想起当时露丝告诉我她怀孕了。假如露丝也做了B超,她也会猜测男女吗?我坐在椅子上,郁郁不语。我感到内疚。我对露丝以外的人有了欲望。

真是荒诞的人世。

我又神游了,我忘了自己的头痛,忘了这家酒吧,想起那些过去的时光,我和露丝还有玛丽恩的那些时光,想起这几百年我刻意不肯再想的那些事情。

[伦敦,1607—1616年]

1607年,我26岁。

我看起来当然不像26岁,不过比起在岸边区的时候,我已经有了些微的成长。我发现自己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时候,简直要喜极而泣。我身体在变化,只是非常非常缓慢。比如说,毛发。我的胯下、胸部、腋下和脸上长出了更多的毛发。我从12岁开始进入变声期就一直很嘶哑的嗓音终于慢慢变得低沉。我的肩也变宽了。我的胳膊更有力,一次可以从井里打更多的水。我对自己的勃起,有了更强的掌控力。和露丝站在一起的时候,我的脸终于更像是一个男人,而不是她的弟弟。我变得更像个成年人之后,露丝提议我们结婚。我们办了一场小型的、没有父母在场的婚礼,格瑞丝是我们的见证人。

格瑞丝也结婚了。之前,她和一个腼腆虔诚、容易脸红的鞋匠学徒订婚了,现在他们在另一个镇子里一起生活,很幸福。

我们结婚之后,露丝和我也搬走了。原因很简单,我们待在同一个地方的时间越长,就越容易露馅儿。露丝想要搬去一个离得很远的偏僻村庄,但之前的经验让我知道这可能更会为我俩带来危险。于是我建议我俩搬到城里,隐没在人群里才是最安全的。于是我们搬去了伦敦东市场路,并且度过了一段很幸福的时光。

虽然我们住的地方又小又破,还有老鼠,但我们有彼此。唯一的麻烦只在于,虽然我也在慢慢变老,但是这个速度远远赶不上露丝。她现在27岁,但是,慢慢地,我们之间的差距逐渐从姐弟变得像母子。

我告诉别人我18岁。我在一家小酒馆工作,有一天露丝过来找到我,告诉我她没有来月经,可能是怀孕了。我觉得我自己给她带来了危险,但不管我怎么想,她确实怀孕了。我不知道这个消息是好是坏,她怀孕了,我们没有足够的钱养活自己,更别说一个新生命。

当然,除了这个,我还很担心露丝。我听说很多女人都是因为分娩的时候难产或者产后的疾病而死。我别无办法,只好一直紧紧关着窗户,想让屋子里暖和一些,然后只能祈祷上帝保佑我的露丝平安。

生平第一次,上帝听到了我的呼声,没有任何坏事发生。

我们有了一个女儿,为她取名为玛丽恩。

她还在襁褓里,我把她抱在怀里,在她哭的时候对她唱法文歌,大多数时候真的很有效果。

我一下就爱上了这个小生命。当然,大部分父母都会爱他们的孩子,但我特意提一句,是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件挺不可思议的事。这种毫无缘由、毫无保留的爱来自哪里呢?我们如何得到这种爱呢?它好像一夕之间,突然就出现了。可能身为人类,这也是一个奇妙的谜团吧。

她很小。婴儿都很小很脆弱,但在当时,她的幼弱更容易让人想到一些不好的后果。

“她能活下来吗,汤姆?”露丝常常在玛丽恩睡着之后,忍不住问我。她想从我这里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找到一些安慰。“上帝不会带走她的,对吧?”

“不会的,她的呼吸强壮得像鹅。别担心,没事的。”我一直这么回复她。

露丝还一直记得她小小年纪就去世的弟弟,奈特还有罗兰德。每次玛丽恩咳嗽,或者发出任何一点儿哼唧,露丝都会特别紧张:“之前罗兰德也有过这种症状”!

晚上,她看着星星。她不知道她在看什么,只知道星星能够见证我们还有玛丽恩的命运。只有衰老和死亡,才是我们最终的归宿。

露丝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一直被焦虑折磨着。她脸色苍白,一直很疲倦,并且不停地指责自己是个不称职的母亲,但她才不是。我觉得这可能是一种产后抑郁。她经常无来由地难过,而且比她以前更加相信宗教,有时候她甚至抱着玛丽恩祈祷。她一直没有食欲,有时候一天只吃几口粥。她现在不工作了,也不去市场上卖水果,而是全身心围着玛丽恩打转。我觉得她缺人陪伴,也缺少自己的生活,于是我叫格瑞丝来看她。格瑞丝每次来都会带些婴儿的衣服,还有些药膏,并用她质朴的幽默和俏皮来哄姐姐开心。

我们邻居人很好,伊泽基和豪威丝,他俩有过九个孩子,养活了五个,有许多育儿经验。正是因为这样,豪威丝即使已经50岁高龄,仍然在纺织厂打工。她给我们不少建议,比如开窗通风、不要给小孩洗澡、轻拍催乳,还有把玫瑰水点在孩子额头上,让她快速入睡。

不过露丝觉得一切举动都可能会让她的小玛丽恩遇到危险(她总是在玛丽恩名字前面加个小)。她会因为自己或者我的一些不经意的小举止而生气着急,比如说,额头不小心擦到了灰。

“这是个坏习惯,汤姆!你这样会让她生病的。”

“我觉得不会的。”

“你不能这样,汤姆,你必须小心点,还有你以后不能在她身边打嗝。”

“我没在她身边打过嗝啊。”

“还有你每次喝完酒要记得擦干净嘴巴,晚上回家的时候要保持安静。你总是吵醒她。”

“对不起,我错了。”

还有别的时候,玛丽恩睡着了,露丝会突然毫无缘由地哭起来,我会抱住她安抚。有一天晚上我在酒馆弹琴工作完回家,进门的时候就听到她在哭。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对这段时间记得这么清楚,其实只有短短几个月而已。夏天过去了,露丝就恢复正常了。我觉得我可能是有意想晚点提后面的事情,因为那让我更内疚。我知道自己实际上是很软弱的。露丝在我们两个中间,是比较强势的一方,她知道怎么做对我们两个都好。正是因为她性格中的果断,才能让她在知道一切之后还依然决定和我结婚。

但这次,她也彷徨了。即使玛丽恩活下来了,平安度过童年,然后呢?有一天,她长大了,然后比自己爸爸变得还要老。我们默契地刻意不提这些,但不安在我们心头蔓延。

我也有自己的担心。露丝担心玛丽恩早逝,或者平安长大但有一天老得超过我。我比她还要担心,我担心玛丽恩是不正常的。比如她长到13岁,然后就停止生长。我担心玛丽恩要跟我面对相同的问题,甚至更糟。毕竟我是个男的,而她很可能被指认为女巫,被逼投河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我夜不能寐,酒喝了一杯又一杯,数量随着时间的流逝有增无减。我一直在想曼宁,他还活着,并且有很大可能还在伦敦。虽然我们现在还没碰见他,但我经常能感觉到他。我有时会觉得他离我们很近,很可能就在我们注意不到的角落里,冷眼旁观我们的一切。

迷信无处不在。人们的成长,长远来看,就是逐渐从愚昧到启蒙、受教育、开化包容的过程。当然,我的成长曲线可能会特殊一点儿。詹姆斯国王的上台,加重了人民的迷信,他不光创作了《恶魔学》,还派人重译《圣经》。一时之间,人民的迷信和愚昧甚嚣尘上。

历史告诉我们,无知和迷信随时都有可能发展壮大。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很快就会疯长,并且传遍各地。

所以我们的恐惧也与日俱增。有一天晚上,在我工作的酒馆里有人打架,其中一方指责另外一方是魔鬼的追随者。还有一天,我跟一个屠夫说话的时候,他说他从来不在一个农民那里买猪肉,因为他养的猪肮脏邪恶,肉也会污染灵魂。他给不出证据,但他就是相信。这让我想起了萨福克郡,在那里人们也是毫无证据就进行审判。

我们再也没去过环球剧院,即使最近上映了很红的《麦克白》。这种政治和女巫的题材很受欢迎,大街小巷都在热议其中的隐喻。我觉得这不是巧合。我开始疑惑,莎士比亚是否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对我抱有善意。又或者,他对我有了其他的看法呢。但我的烦恼远不止这些。

玛丽恩长到4岁的时候,我们住的地方有个衣冠楚楚的男人,经常在街上大声读国王版《圣经》或者《恶魔学》的选段。我们一度相处愉快的邻居有时看我的眼光,也有点古怪。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注意到我一直没有变老,或者他们只是单纯觉得我和露丝之间看起来年龄差有点大。她看起来比我老了十几岁。

即使我们再也没有见过曼宁,他的名字依然阴魂不散。

有一次我走在街上,一个我以前没见过的女人跳出来,指着我的胸口说:“曼宁先生已经告诉我们了,他已经告诉了每个人你的真面目……你甚至还有个孩子。他们应该在她刚出生的时候就掐死魔鬼的孩子,这样才能安全。”

还有一次,露丝牵着玛丽恩出去的时候,被人吐了口水,因为她和“巫师”一起生活。

玛丽恩现在已经是个知事的小姑娘了。她很聪明,很敏感,也正因此常常会觉得难过。发生这事之后她哭了很久,之后就变得异常安静,不爱说话。

因为她的缘故,我们慢慢改变了生活方式。我们不再一起出门,希望人们不要再对着我们指指点点。

玛丽恩是个女孩,又不是贵族,没办法上学。但我们都觉得让她识字很重要,可以拓宽她的眼界,丰富她的精神世界,以面对外界。读书在这时候还很难得,但还好我识字。我妈妈也识字(虽然是法语),我由她抚养长大,因此并不觉得女孩念书有什么不对。

玛丽恩确实是上天给我们的礼物,她非常聪明,也有好奇心。我们只有两本书,但她爱不释手。她6岁的时候,就能读埃德蒙·斯宾塞(7)的诗,8岁的时候就能在蒙田的文集旁写下自己的看法。蒙田的书她读的是我从集市买来的英译版,书脊破损了,还缺页,正因此我只花了两便士。她在看到露丝和我握着手的时候,会说“如果世界上存在所谓好婚姻的话,那是因为它更像友情而非爱情”。如果我们问她为什么不开心,她会回答我们“我的生活充满了可怕的不幸,其中大部分从未发生”。

“这是蒙田说的话,对吧?”

然后她会狡黠地点头:“我把那些我觉得说得好的适合引用的都做了笔记。”我感受到了她的聪慧。

不过有一天,她读到了一些别的。

有时候她早上会自己出门去玩,那天她出去的时候,我正在学一首新的琴曲。她回来的时候,我看到她脸颊有些红肿,好像被人打了一巴掌。

“怎么了,宝贝?”

她呼吸有些急促,过了几秒,她皱着眉头看着我,有着不符合她年龄的认真和紧张:“爸爸,你是撒旦魔王吗?”

我大笑:“今天早上可以是。”

她没有和我开玩笑的心情,所以我飞快补充道:“当然不是啦,玛丽恩,你为什么这么问?”

然后她指给我看。

有人在我们家的门上刻了“撒旦降临处”。这几个充满恶意的字让我觉得非常恐惧,但更可怕的是,玛丽恩还比我先看到。

当露丝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她飞快地做出了决定。

“我们得离开伦敦。”

“但我们能去哪里呢?”

对于露丝来说,这是次要的问题。她说道:“我们需要重新开始了。”

“去做什么?”

她指着挂在门后的鲁特琴。

“别的地方的人们,也会喜欢音乐的。”

我看着鲁特琴,看着琴枕和琴箱上的木质装饰,我突然有种荒诞的想法,或许里面也有一个世界。在鲁特琴里面,会不会也有一个小小的世界,里面的人们生活在那里。我们可不可以也去那里,不被所有人找到,与世无争地活着。

[伦敦,现在]

我把我的鲁特琴带过来,靠在桌子旁边,作为给九年级上课的教具。

“这是一把四百年前法国产的手工琴。在那时候,法国产的琴要比英国产的更加精致复杂。”

“这就是以前的吉他吗?”丹妮尔好奇地问道。

“准确说,鲁特琴不是吉他,它们看起来有点接近,但是鲁特琴的音色更加清亮。看它的外形,有点像泪珠。看它的深度和后背,是贝壳状的。琴弦是用羊肠做的。因此鲁特琴的音准细致,音色完美。”

丹妮尔做了一个恶心的表情。

“这是过去的一种乐器,更接近于电吉他加键盘。以前,甚至连女王都有一把鲁特琴。但是当时,当众奏乐是非常粗俗的,因此鲁特琴在底层人民中流传更广。”

我弹了一段《流淌吧,我的眼泪》,他们看起来毫无感触。

“这是那时候很有名的一首歌。”

马库斯好奇道:“这把琴是上世纪80年代流传下来的吗?”他戴着一块金表,和旁边坐的安东一样有非常复杂酷炫的发型。

“不,还要早。”

我突然想起点儿什么。

我开始弹一段E小调和弦,然后转到A小调。

“我知道这首歌,”丹妮尔叫起来,“我妈妈很喜欢这首歌。”

安东在笑,摇头晃脑。然后我开始唱这首歌的歌词,《比利·金》唱不上去的地方干脆用了假音。

整个课堂笑了起来,还有些人和我一起唱。

因为我们这边的动静,卡米拉和她带的七年级本来在操场上上法语课,这时也停下来看我。卡米拉打开门静静听着。

她隔着玻璃鼓掌,她微笑,然后闭上眼睛,轻轻跟我哼副歌。

然后她睁开眼看我。我打了一个激灵,有种惶惑的快乐,恐惧的快乐。这时达芬妮也过来走廊这边,我停了下来。不过课堂上的小孩子一下子没刹住,然后达芬妮和颜悦色地说:“没关系,不用因为我停下来。迈克尔·杰克逊的歌可以弹的,我很喜欢这首歌。”

“我也是。”卡米拉说道。

我当然知道她喜欢。

[坎特伯雷,1616—1617年]

坎特伯雷居住着许多法国人,他们都跟我和妈妈一样,是胡格诺派教徒。当时,罗什福尔公爵建议我们要么搬去伦敦,要么搬去坎特伯雷。他真诚地对我们说坎特伯雷是“神眷之地”,这里非常欢迎过来避难的外来者。但是我妈妈没有采纳他的建议,而是去了更加安静的萨福克郡。这是个错误的决定,安静并不意味着安全,有时甚至可能是致命的封闭和保守,但我将这个建议一直记在心里。

于是,我们搬来了坎特伯雷。

我们找到了一所温暖舒适的房子,租金甚至比我们在伦敦的租金还要少。我们对这里的教堂和清新的空气很满意,但还有另一些问题有点麻烦。比如说,工作。

在这里,没有酒馆想雇用一个乐师,这里也没有剧院。我只能在街上拉琴卖艺,但也只有在市场上绞刑架行刑的时候才会有人聚集起来。

两周后,我们的钱财所剩不多。露丝和9岁的玛丽恩这时候得到了一份卖花的工作。玛丽恩在音乐和文学方面有着不可思议的敏锐。我经常对她说法语,所以她很快也学会了这门语言。只是露丝还有一点担心,玛丽恩接受的教育,会不会让她和人群更加格格不入。

玛丽恩有时候会哼着歌绕着屋子跑,沉浸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嘴巴里不知在嘟囔些什么。她经常看着窗外发呆,有时看起来游离在别处。有时她会蹙起眉头,不知道在担心些什么,但她从来不跟我说。她常常让我想起她的祖母,我的妈妈。她们都一样,聪明,敏感,擅长音乐,多愁善感。比起鲁特琴,她更喜欢笛子(从市场上便宜买来的锡笛),她喜欢那种可以通过“气息和手指”来控制的音乐。

她有时在街上吹笛子,边走边吹。我还记得,有个周六的上午,阳光暖暖的,玛丽恩和我把露丝的鞋子拿去鞋匠那里修,我跟鞋匠说话的时候,玛丽恩就站在外面,用笛子吹《树荫之下》。

过了一会儿,她跑进来,手上攥着一枚锃亮的硬币,亮得就像是日光。她脸上洋溢着大大的微笑,我从没看见她这么欢快的样子。

“一位太太刚刚给我的,我要留着这枚硬币,它一定会给我带来好运的!爸爸,你看呀!”

然而,好景不长在。

就在第二天,我们全家去教堂的路上,几个小男孩嘲笑我们,他们对我和露丝牵着的手挤眉弄眼,我们很快就松开了。我俩看着对方,我们是夫妻,本没必要羞愧的。

然后我们的房东,体格健壮声音洪亮的老弗林特先生,在收房租的时候,都要问我们:“你是她的儿子吗?”

“所以,这个女孩会说法语?”

不可避免,事情就在这里出了点小状况。闲言碎语在哪里都有,人们逐渐议论我们,审视我们,疏远我们,感觉甚至连飞鸟都在叽叽喳喳说我们闲话。我们不再去教堂,想躲开别人的目光。但这只是欲盖弥彰,反而引起了更多的怀疑。这次我们门上没有被刻字,我们屋子周围的树上被人刻了字,用来保证我们身上的晦气不传染出去。

一天在市场上,一个自称是女巫猎人的男人指着玛丽恩说,她是女巫的孩子。一个用巫术保持自己丈夫年轻来取悦自身的女巫。然后那个男人指着玛丽恩说,她是女巫的后代,也一定是个恶魔。

玛丽恩高高昂起头,愤怒地告诉那个男人“一个人心里有野兽,才会把别人都当成野兽”。不过她的回应让事情变得更糟。她说的话并不是蒙田的,但显然也受到了蒙田的影响。不过那个男人一走,玛丽恩就哭了出来,而且之后的一天都没有说话。

露丝几乎要被恐惧折磨病了,她声音颤抖着告诉我发生的事情。玛丽恩被噩梦惊醒后又睡着了。

“为什么这些可耻的蛆虫不能放过我们呢!我很担心她,也很担心我们。”

她眼里有泪水,面容严峻坚定。她已经做出了决定,一个可怕的决定。

“我们必须回伦敦。”

“但我们是从那里逃走的。”

“这是个错误,我们必须走,我们、我们,我们三个都……”她一直不停地说着,却不敢说接下来的话,好像说出来之后,那些不幸就会真的发生。

她泪水涟涟,我抱住她,她也抱着我,我亲吻她的额头。

“只要我和你们待在一起,你和玛丽恩就永远会有危险。”

“一定还有别的办法——”

“没有别的办法了。”

露丝抚着她的裙子,一直盯着看。她闭上眼睛,擦掉泪水,鼓足勇气。一辆马车经过外面。她看着我,没有说什么,但沉默本身就是无言的表明。

“你和我们待在一起不安全,汤姆。”

她没有说剩下的话,不仅是我不安全,她也不安全。我知道她知道这些,这种认知在我心上狠狠地刺了一刀。我想保护的人,遇到的危险恰恰来自我。

我无言以对,我还能说什么呢?我知道没有我,露丝还能过得很好。事实上,有我没我,她都能过得很好。

她现在终于能直面我的脸:“不仅仅是为了我自己,我没什么好怕的。离开了你我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一息尚存的灵魂。”

话已至此,最后一丝希望也没有了。

玛丽恩知道我要离开的事情,很受伤。我能从她的眼睛里看出来。但是她一直做着别的事情,掩饰得很好。

“我的天使,你以后就安全了。人们不会再多嘴多舌,也不会再有人在我们门口刻字,没有人再朝你妈妈吐口水,一切的不幸都再也不会发生。我必须得走啊。”

“那你会回来吗?”她郑重地问,好像我已经离她而去,“你还会回来跟我们一起生活吗?”

真相会让我们都心碎,所以我撒谎了。我就像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说出了哄孩子的善意谎言:“会的,我会回来的。”

她皱着眉,然后跑进自己的房间。过会儿回来的时候,她手里紧紧攥着一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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