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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临刑前的最后一堂课

作者:美-恩尼斯特·盖恩斯 当前章节:529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13

爱玛小姐认为,看杰弗逊大家应该一起行动,并且次数越多越好。让我跟安布罗思牧师同进退,这倒没什么,问题是我姨姥,光她那眼神,瞪一眼就够我受的了。我决定独来独往,至少单独行动一次。将班里的事托付给爱琳·科尔和奥德萨·弗雷曼俩人照看之后,我提着一个装有胡桃和花生的袋子,驱车赶到了贝荣纳。我没有忘记对杰弗逊做出的承诺,先在一家百货店前停下了车,买了一本笔记本、一支铅笔。2点刚过,我已经赶到了监狱。牧师、爱玛小姐、姨姥一字排开,靠在牧师的汽车上等我,身后是联邦士兵雕像和那三面大旗。天灰蒙蒙的,乌云四合,本应轻舞飞扬的旗帜也垂得低低的,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牧师和姨姥神色都不太对劲,好像我是故意迟到,跟他们作对似的。我根本没这个意思。要不是中途停车买笔记本和铅笔,我说不定比他们还要先到一步。不管他们怎么看,我觉得没必要多做解释。爱玛小姐不做此想,这才是最重要的。她跟我姨姥臂下各挎一只提篮,上面盖着一条洗涤巾。见我赶了过来,爱玛小姐一手扶着车吃力地挺起身子,蹒跚着走向监狱的大门。姨姥和牧师见状,即刻跟了上去,丢下我一个人在后面独行。

保罗不在,这次轮到狱警克拉克检查了。他里里外外翻查完两篮子食物并对我们做过全面检查之后,这才带我们进了过廊。他不即不离地走在我们前面,与我们始终保持着几步距离。走近一间标有“白人专用”的活动室,狱警撇下我们,一个人钻了进去。我们靠墙站着等了足有5分钟时间,他才慢条斯理地走了出来,后边还跟着另外一个白人。到了门口,他们俩顾盼不前,又聊了大约一两分钟,狱警克拉克才依依不舍地告别了聊友,带我们继续前行。我们踏上几级台阶,来到约定与杰弗逊见面的那间活动室。狱警克拉克打开大门后扭头就走,这期间一句话都没有说。

爱玛小姐和我姨姥铺好一面桌子,拿出碗、勺子、餐巾纸,分5份摆齐。安排停当,她俩和牧师都拣了个位子坐了下来,只有我站在原来的位置,没挪地方。

人未到,声先闻。一阵杂沓的脚镣声响过之后,杰弗逊的身影在后门口出现了,后面跟着盛气凌人的狱警克拉克。杰弗逊上身还穿着那件棕色羊毛衫,下穿磨得面目全非的粗斜纹棉布裤,趿拉着一双硬邦邦的短腰皮鞋。

“他来了。”狱警克拉克说,“我3点钟过来。”

“保罗今天没上班吗?”我问道。

“保罗先生另有公务。”狱警克拉克说。他冷冷地逼视着我,意在提醒我别忘了礼仪,称呼白人,“先生”俩字断断不能少。他的目光锥子一样扎在我的脸上,直扎到我面露怯色,他方才作罢。

“我给你带了些秋葵老汤。”爱玛小姐对杰弗逊说。

“最近好吗,老搭档?”我在杰弗逊身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殷勤地问候道。

“还好。”他说。

“收音机使用正常吗?”

他点了点头。

“很好!”我说。

爱玛小姐在每一个碗里盛上米饭,再浇满秋葵汤。除了虾仁,她在秋葵汤里还加了熏香肠、鸡肉,配上洋葱、香叶、胡椒粉,味道十分鲜美。秋葵不撑肚子,不饿的时候也吃得下去。有此大快朵颐的机会,我毫不客气地大吃大喝起来。但我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大失礼数,其他人都正襟危坐,扒拉饭菜的就我一个人。

“低头,祈祷!”牧师等我放下手中的勺子,说道。

杰弗逊一落座,头就埋到前胸膛上了。我合起双掌,做出一副低眉顺目的样子。

“以我天堂圣父之名。”安布罗思牧师念诵着饭前祈祷文。这几句经典祷文只是个引子,接下来他才要大肆铺陈一番。他请求上帝降临贝荣纳,进入每一间囚室,抚慰每一个囚犯的心灵;他请求上帝光顾这间活动室,触动那颗冥顽不灵的心,宣示他悲天悯人、普济苍生之道。牧师言之谆谆,头也是越俯越低。额头快碰到桌面上的一刹那,他会突然抬起头来,眼睛一眨不眨地仰望着天花板,仿佛上帝就在他的头顶游走。爱玛小姐和我姨姥齐诵“阿门”,杰弗逊和我都没有张口。不知道他刚才是不是在洗耳恭听,反正我是没有。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牧师的祈祷文再长一点儿,好好的秋葵汤就没热气了。

牧师的祈祷终于接近尾声。他祈求上帝祝福盘中之物,有了这些强人体魄、健人筋骨的食物,神的子民有足够的精力奉行神的意旨。这回除了杰弗逊,大家都说了“阿门”。

我舀了一勺汤灌进嘴里,余温尚在,却没有那种入口生香的滚烫感觉了。

“杰弗逊,你干吗不吃?”爱玛小姐关切地问道。

“我不饿。”

我、姨姥和安布罗思牧师都开始大嚼大咽了,爱玛小姐却滴米未进。我避开爱玛小姐的目光,挥刀切下一片她焙制的面包。此时此刻,我实在不想看她的哀容。

“孩子们又给你带了些胡桃、花生。”我告诉杰弗逊,“上次带来的吃完了吗?”

“吃了一些。”他说。

“花生呢,也吃了吗?”

“吃得少。”他垂着头,无精打采地说。

“我给你带了一本笔记本、一支铅笔,”我说,“还记得我们上次的约定吗?”

他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想过问我的问题了吗?”

他又点了点头。

“现在想问吗?”

他没有回答我。此时,我那一碗秋葵汤泡米饭已见了底。

“还有饭,格兰特。”爱玛小姐说。

“我吃饱了,夫人。你做的饭菜真好吃!”我看了一眼爱玛小姐,说道。我的目光不敢在她的脸上停留,因为我知道,看的时间长了,我的心也会碎。

“想不想散一会儿步?”我问杰弗逊。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身子却不住地摇来摆去。他两手并举撑住桌角,挣扎着想站起来,脚上的镣铐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我扶起他,两个人在活动室相对宽敞的空间里并肩走动着。爱玛小姐的目光始终没离开过我们,姨姥和牧师还在吃饭,看样子吃得相当勉强。

“杰弗逊,我希望做你的好朋友。”我说,“光咱俩还不够,我希望爱玛小姐也能做你的朋友。她对你的期望很高,远远超出了教子这一层关系。普通教子的义务只是做个听话的孩子,朋友就不一样了。朋友要披肝沥胆,要用实际行动报偿对方,让对方开心。”说到这里,我们恰好踱到了餐桌旁边。为防他们几个听到我们的谈话内容,我压低了嗓门。杰弗逊沉肩垂肘,头耷拉在胸前,迈着碎步一路蹒跚在我的身边。“关怀备至、体贴入微,有了这样的热心肠,才配做他人的朋友。”我接着说,“打个比方,你今天吃一点儿秋葵汤泡饭,她的心情就大不一样了。”行至屋角,我站住不动了。他跟着停下了脚步,脸埋得低低的,闷声不响。“请你看我一眼,杰弗逊,算我求你了。”我说。他的头慢慢地仰了起来,目光也一点儿一点儿地移过我的笑脸,“你愿意做她的朋友吗?你喝点秋葵汤好不好?多少都行,一勺也是吃嘛!”他轻轻地点了点头。我一击即中,不觉大喜过望,对他报之一笑。

“杰弗逊,你知道什么样的人才配叫作英雄吗?”我们又迈开了步子,“为了他人的利益赴汤蹈火,这样的人才是英雄。别人做不到、不愿做的事,有的人做到了,所以成了众人心目中的英雄。英雄不问出处,他们用自己的高风亮节,证明自己有别于芸芸众生。”我们又绕到了餐桌的旁边。我低声细语,直到走出他们的监听范围,“我这种人注定成不了英雄。我是个教师,可我不喜欢教书。我之所以走上三尺讲台,是因为念过大学的南方黑人除了教书,没别的事可做。我不喜欢教书,我痛恨这个职业。在这个狭小圈子活,跟我的理想格格不入。我想过逃跑,想过抛弃一切尘世牵绊、跟自己的女人相濡以沫过一辈子。”

“这不是英雄所为。英雄人物乐于奉献,他们时时处处为所爱的人着想,因为他们深知,举手之劳,往往能使朋友的生活更加美好。我不配当英雄,可我希望你拿出一点儿勇气,做一个这样的英雄。你可以给她、给我、给村里的孩子们留下一些美好的东西,一些只有你才拿得出来的东西。可惜他们看错了对象,把本来属于你的品质安插到我的头上了。那些白人都说你没英雄气概,说你是猪,不能当人看。我相信他们看错了,你有这个潜质。只要是个人,谁都有当英雄的愿望。”

“那些人看起来高高在上,其实比我们强不到哪儿去,杰弗逊,他们其实还不如我们。他们诈唬得很,无非是拉大旗做虎皮,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我希望你拿出一点儿气节,让他们对你刮目相看。在他们看来,你不过是千千万万黑奴中的一个没心没尊严,也不懂爱自己的同类。你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颠覆他们的观点。这方面离了你不行,我发挥不了多大作用。我过的是循规蹈矩的生活,面对的是波澜不惊的岁月。除了教学生读几句书、写几个字、算几道题,别的就不敢奢望了。尊严、身价、爱心,这些跟我不沾边。在他们的心目中,这些高层次的精神追求,黑人理解不了。‘黑人嘛,学会写个名字、掰着手指头算一下简单的数字就行了。’我没信这个邪,咬紧牙关念完了大学。可最终结果又是怎样的呢?我只能说追悔莫及。”

我们不知不觉又走近了餐桌,围桌而坐的那三个人竖起耳朵,屏声静气地听我们说话。我故意不说话,直到走出他们的探听范围,这才接着讲了下去。

“杰弗逊,你知道什么是神话吗?”我问道,“人人信以为真的古老谎言,这就是神话。白人自以为比地球上其他的种族高一等,这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种族主义神话。他们最不愿看到的,就是一个有思想的黑人站出来,彰显人性无关种族、优劣不分黑白的至理。因为这样一来,他们的种族主义神话就会灰飞烟灭,我们世代为奴为仆的命运就会改变,他们也失去了要求我们安于现状的理由。如果我们自己不挺直腰板,不奋起自救,他们便可以悠闲度日,高枕无忧。我无力挺身而出,安布罗思牧师也不能跟他们分庭抗礼,可我不想看到你继续做沉默的羔羊,任人宰割。”

“我想让你站起来,打破白人编造的神话。我想让你——是的,就是你——剥掉他们的伪装。我想让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他们证明你是个人,一个连他们都难以望其项背的真正的人。还记得那个所谓的陪审团吗?你能把他们当人吗?记得那个法官吗?他是人吗?州长又怎样,他也好不到哪儿去。他们按规则出牌,而这个规则,是他们的祖先几百年前炮制出来的。他们的祖先声称,我们是半人半兽。时至今日,他们还信守这样的观念。盖德利警长是这帮人中的一份子,他叫我教授只是口头敷衍,心里没把我当回事。他把安布罗思牧师也叫牧师,但根本不尊重他。我给他看过这回给你带来的笔记本、铅笔之后,他笑了。你知道他为什么笑吗?他认为给你送这些东西没意义,纯属浪费时间和金钱。猪爪子夹笔,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我们俩停下了脚步,他的头依旧垂得低低的。

“拜托了,杰弗逊,你倒是看看我!”我说。

他的头缓缓地抬了起来。他在哭,泪水顺着他那张黑色的面庞,涌泉一般簌簌滑落。他举起铐在一起的双手,先擦了擦一只眼睛,再横过鼻梁擦另一只眼睛。

“我需要你。”我说,“我现在对你的需要,远大于你任何时候对我的需要。是的,我很迷茫,我不知道这辈子该怎么活。我想离家出走,可我不知道去哪里,去了又如何。我知道这里需要我,可我要是在一直待在这样的地方,泥足深陷,不能自拔,那就等于慢性自杀。我需要有一个人站出来,为我指点迷津,给我的生命赋予意义。我希望你做我的带路人,告诉我以后怎么办。我不是英雄,我过的是蝇营狗苟的生活。除了空谈,我没法给你提供更大的帮助。只要你肯挺起胸膛做人,我们就可以打破白人的神话。你将成就惊天动地的伟业,你将比任何你见过的人都崇高、伟大。”

“请听我说,因为到这个份儿上,我只会说藏在心底的话。现在摆在你面前的是一个机会,你要证明自己是整个农场最有价值的人,甚至比这整座小城里所有的人都高大。只要你肯努力,这个愿望不难实现。法瑞尔先生怎么做弹弓的,你不止一次地看过吧?!半截破木棒,经他的手劈砍锛削,变得轻灵光滑,焕然一新。你明白我的意思,因为他干这些活的时候,你看得比谁都清楚。不单是看,你还用过一副他制作的弹弓,我亲眼看见你拿着玩耍的。那么精美的东西,却雕自朽木。墙角处、大路边,材料俯拾即是。我们正是这样一截半段的枯木,随波逐流,浑身泥污。直到有一天,我们人人自新,个个图强,世风才会大变。我现在还是流枝漂木,他们也好不到哪儿去。你不一样,你的肩上压着我们的担子,你的身上寄托着我们的希望。我、你教母、孩子们,甚至全村的男女老少都眼巴巴地看着你。我问你,杰弗逊,我的话你听明白了吗?”

杰弗逊望着我,带着一脸的痛楚和悲凉。我一口气讲了这么多,他可能多有不解,但他受到了触动,并且是灵魂深处,因为此刻的他悲情难抑,涕泪长流。

我的兄弟在哭泣,为他的命运;我也在哭,不是因为我叩首问天,看透了这个世界的黑暗,是因为我们的命运是一样的。当他透过泪水迷蒙的眼睛看我的时候,他是否看出了我的绝望?

“来吧!”我说,“我们吃点秋葵泡饭。”

我们两个人一起,走回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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