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很合乎规则,并且与第十六章里那句话相合. 但页边上说“你的仆人”
,这与动词的人称不符.同书第十六章第二十五节也说:“好像人已经问过上帝的卜兆了,”页边添了“某人”来做动词的主语. 但是这个改正显然是没有根据的,因为有一个为希伯来语文法家所熟知的习惯,就是把主动动
词单数第三身称用做泛指任何人.法利赛人所指出来的第二个论证,根据我们方才所说的容易答辩,就是,除异文之外,抄书的人还让人注意古僻的字. 因为毫无疑问,希伯来语也如别种语言,用法的变化使得很多字古僻过了时
. 后来抄书的人在圣书里见到了这样的字. 他们就把这些字记出来,为的是使这些书能当众诵读与习俗没有抵触.因为这个道理,nahgar这个字总是记出来,因为这个字的性别是男女都指,与拉丁文juvenis(一个
年轻的人)意思相同.至于希伯来的都城古时是叫Jerusalem(耶路撒冷)
,不叫Jerusalaim。
说到他自己,她自己这两个代名词,我以为后来抄书的人要表示阴性的时候,把vau变成jod(这是希伯来文里常有的变化)
,但是我以为古人只变一下母音来分别阴阳二性. 我也要说,某些动词不规则时态古时与近代的形式不
851神学政治论
同. 从前把某些字母用得听起来悦耳是认为文雅的.总而言之,我若不是怕误用读者的耐心,我不难举出许多这一类的证明. 也许有人要问我,我怎么知道这些语句都过了时. 我的回答是,在很古的写关于《圣经》的作家的
著作里,我见到了这些语句. 后来的作者不用这样的辞句. 所以这样的语句认得出是过了时的,虽然用这些语句的语言是死了的. 但是也许有人要追问,若是我所说的是真的,《圣经》页边的注释大致说来是各种不同的异文,
为什么每段只有两种异文,原文和页边的异文. 还有一层,对于两种异文,一种显然是不合文法,另一种是直截了当的改正,抄书的人怎么会拿不定主意.回答这些问题也不算难. 我的前提是,从前的异文比现在所载的为数要多
,这差不多是一定的. 例如,在犹太教法典中许多异文为《旧约》评注的作者摩所来所忽略. 这些异文彼此很不相同,就是邦布《圣经》的迷信的编者也承认他无法使这些异文协调. 他写道:“我们除了以上我所说的外,我们
无话可说,就是,大致说来,犹太教法典是与摩所来矛盾的.”
所以,我不一定要主张每段的异文从来没有超过两种,可是我倒愿意承认,而且我确相信,还没有发现过两种以上的异文,其原因如下:(Ⅰ)只能容许有两种不同读法的原因普通是某些字母之相似,所以这个问题就变成
了应该写成Beth或Kaf,Jod或Vau,Daleth或Reth,这种情形数见不鲜,无论怎么写,意思都很讲得通. 而且有时候是音节是长还是短的问题,叫做无音的字母决定长短. 不但如此,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