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自希伯来人的联邦和他们的历史引出一些政治学说来562
的品性和高尚的道德引起了一般人的仇恨的那些人,公然辱骂他们的意见,并且煽动民众强烈的激情来反对他们.外面罩上了一层宗教的美丽的外衣的这种过度的放纵是不容易压抑的,特别是当统治当局引进来一派人的时候
,他们并不是这一派人的头目;因此人家不把他们看做神权的解释人,而是看做是宗派里的人,那就是说,看做是承认宗派的领袖所拥有的解释神权的人. 关于这些事物官吏的权力就远比不上宗派的领袖之权,宗派的领袖的解
释是国王们不得不唯命是听的.在一国之中为避免这些弊病,最安全的办法莫过于使敬神与宗教只在于行为,那就是说,在于行公正与仁爱,每人别的方面的断定则听其自由. 关于这一点我即将详加论述.Ⅲ. 我们知道无论是为
国家或为宗教打算,把决定什么是合法或不合法之权授与统治权是多么必要的. 如果这种判断行为之权给了上帝的每个预言家,对于国家与宗教就有很大的损害,就更不应该授与那些既不能预言又不能做出奇迹的人了. 以后我
也要对于这一点详加讨论.Ⅳ. 最后我们知道,对于国王不习惯,有一全套法律的一个民族建立一个君主国是多么有害的. 人民既不能容忍这样的一个政权,王权也不能服从低于它的任何人所设制的法律与民权. 更不能希望一个
国王维护这样的法律. 因为这样的法律其创制不是为支持他的统治,而是为支持人民的统治,或是为支持什么从前统治过的一个议会,所以保护民权,国王就好像是个奴隶,不是个主人. 一个新君主国的代表要极力想法子创制
新的法律,为的是夺取统治权以为己用,为的
62神学政治论
是削减人民,一直到后来人民觉得增加王权比削减王权更为容易.但是我不能略过去不说铲除一国君主也是同样危险的,虽然无人不承认他是个暴君.因为他的人民对于王权习惯了,不会服从别的政权,对于任何不那么严厉
的控制都加以轻蔑嘲笑.所以,从前的预言家发现,如果铲除了一个君主,必须有另一个君主来代替他.这个取而代之的君主要是暴虐的,这是出于必然,不容选择. 因为,他如何能忍耐看到人民的手有君王的血腥气,对人民篡
弑高兴,以为是光荣的伟业呢?
犯了这种行为,不是让他自己看的一个例子,一个警告吗?
如果他真想当一个国王,不想承认人民是国王的法官与他自己的主人,或操不稳固的政权,他就必须为前于他的那个国王之死报仇,为他自己设想以警众,怕的是人民胆敢再犯一次类似的罪.可是他不容易借屠杀人民为暴君
之死报仇,除非他维护暴政,认为前于他的那个君王的行为是正当的,这样就步了他的后尘.所以这样才会有些民族常常更动他们的暴君,但是从来没有把他们铲除,或者把君主政体换成另一个政体.关于这件事实英国人给我们
以一个可怕的例子. 他们探求怎样在法律的形式之下废除他们的君主. 但是当把他废掉之后,他们完全无法改变政体,流了不少的血之后,其结果是须以一个不同的名义欢迎一个新的君主(好像原只是一个名义的问题)
;这个新的君主能巩固他的势力的唯一方法是完全灭绝了皇族,把国王的朋友无论是真的或疑似的都处死,借战争来扰乱和平(和平可能滋长不满的情绪)
,为的是使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