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最后,因为同样的理由,希伯来国灭亡之后,天启教就失掉了法律的效力;因为,无疑地,犹太人一把他们的权利交给巴比伦的国王,上帝的王国与神权就完了. 因为他们答应服从上帝所有的命令那个誓约废除了;以
此为基础的上帝的王国也就中止了. 希伯来人不能再守这个约,因为他们的权力已经不属于他们,而是属于巴比伦国王. 我们在第十六章中已经说过,他们事事都得服从这个国王. 耶利米(第二十九章第七节)
特别拿这件事告戒他们:“我所使你们被虏到的那城,你们要为那城求平安,为那城祷告主. 因为那城得平安,你们也随着得平安.”那么,他们为城谋平安,不能说是有权过问政府,他们只是奴隶而已,事实上他们是些俘
虏.他们事事服从,以避免叛乱,遵守这国的一切法律,与他们自己的法律那怕很不相同,借此以求城的平安.这样看来,十分显然,希伯来人的宗教只是借统治之权以获得法律的形式;当那个统治消灭之后,宗教不能再认为是
一特殊王国的法律,只是理智的普遍的训诫而已. 我说理智,因为普遍的宗教还没有借启示为人所认识. 所以我们可以得一概括的结论,那就是,宗教无论是借我们的天赋的智能,或借预言家的启示,完全是通过握有王权的人
的命令,以获得命令的效力;而且,上帝借君主而统治,除了在这个意义之下,上帝在人间是没有王国的.在第四章中所说的话我们现在更加明白了,那就是,上帝所有一切的法令都含有永恒的真理与必然,所以我们不能认为上
帝是君主或立法者为人类立法. 因为这个理由,神的
272神学政治论
教训,无论是借我们天赋的才能,或借预言家启示出来的,并不直接自上帝获得一个命令的效力,而是由拥有统治与立法之权的人间接得来的. 上帝只是用这种方法统治人间,用正义与公道统御人间的事情.这个结论由经验
可以得到证明,因为我们只能在公正的人有势的地方见到神的正义的痕迹. 别的地方,把所罗门的话再说一遍,公正的与不公正的,纯洁的与不纯洁的人,遭到同样的命运. 这种情形使很多人对于神命怀疑,他们以为上帝直接
统治人们,并且是为他们自己的利益以支配天地万物.那么,既是理智与经验都告诉我们神权完全有赖于俗界统治者的法令,则俗界的统治者自是神权的正当的解释者了.至于其何以是如此,我们立刻就可以明白,因为现在我们
应该说明宗教外表的形式以及敬神的表面的常礼,如果我们要正当地听从上帝,应该使之合乎公众的安宁与幸福. 把这一点说明白了之后,我们就不难明了何以统治者是宗教与敬神的正当解释人了.毫无疑问,一个人对其国家应
尽的义务是人所能尽的最高的义务.因为若是没有了政府,好的事物都不能维持长久,万事都起了争端,呈忿怒与无政府的状态,不能制止,恐怖成了普遍的现象. 所以若是对他人所尽的义务对于整个的国家有害,必成了过失,
除忠诚以卫国家而外,也没有什么对不起别人. 举例来说,理论上,如果我的邻人和我争吵,要把我的大衣拿走,我就应该把大衣给了他;但是若是想到这种行为对于维持国家是有损的,我就应该使他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