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神学政治论》作者:[荷]巴鲁赫·斯宾诺莎【完结】 > 神学政治论.txt

第四章 论神律56

作者:荷-巴鲁赫·斯宾诺莎 当前章节:1360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17

帝万物就不能存在,也不可想像,显而易见,所有的自然现象,就其精妙与完善的程度来说,实包含并表明上帝这个概念. 所以,我们对于自然现象知道的愈多,则我们对于上帝也就有更多的了解. 反过来说,因为由因以

求果和对于因的一种特别性质有所了解是一件事,我们对于自然现象知道的越多,则我们对于上帝的本质,也就是万物的原因,就有更多的了解.所以我们最高的善不但有赖于对于上帝有所知,也完全在于对于上帝有所知. 所以

人之完善与否是和他的某种所欲的性质与完满成正比的. 因此之故,最重视最乐于用理智以求对于最完善的上帝有所知的人,就是最完善与享受最高幸福的人.所以我们的最高的善和最高的幸福,其目的就在于此,也就是爱上帝

和了解上帝. 所以使人的一切行为都为的是达到这一目的(也就是上帝,因为上帝的观念是在我们的心中)

,其所用的方法,可以称为上帝的命令. 因为这些命令是出自上帝自己(这乃是由于上帝存在于我们的心中之故)。

为达此目的而做出来的生活上的筹划,正可以称之为上帝的法则.这方法的性质和达此目的所必有的生活的规划,最完善的国家的基础如何遵循这一个目的而行,人生如何持身处世,这些问题都是属于普通伦理学的. 这里我

只就一个特殊应用的方面来谈一谈神律.因为爱上帝是人的最高幸福与喜乐,而且是人类一切行为的目的所在,则不因怕惩罚而爱上帝,也不因爱别的事物,如肉体的快乐,名声等而爱上帝,只有这样的人才是遵守神律的人. 只

是因为他对于上帝有所了解,或是深信了解和爱

上帝是最高的善,那么,神律的主要的格言是,爱上帝乃最高的善,那就是,如上所述,爱上帝不是因怕痛苦和惩罚或因爱一事物而得快乐,上帝这一观念立下一原则曰:上帝是我们的最高的善. 换言之,即认识上帝和爱

上帝是最终的目的.我们的一切行为都应以此为准.这是俗人所不能了解的,认为这是可笑的事. 这是因为俗人对于上帝知道的太少,也是因为在最高的善中俗人找不到任何可以摸可以吃的东西,也找不到和肉欲有关的东西,俗

人主要是以肉欲为乐的,因为最高的善主要有赖于思想和纯粹的理性.从另外一方面说,凡具理智和纯理性的人毫无疑问会承认我所说过的话的.我们已经说过神律主要是什么,也说过人的法律是什么,那就是说,法律各有不同

的目的,除非是借启示所制定的,因为在这一方面,如我们上边所说,说上帝是事物的来源,这也是一个理由.就这一个意义来说,摩西律虽不是普遍的,而是完全随某一特殊民族的气质和保全而变的,仍然可以称之为上帝的律

或神律,因为我们相信这个律是为预言家的悟力所立的. 如果按我们方才所解释的天然神律的性质而论,我们就可以知道:Ⅰ. 此律是普遍的,也就是为一切人所共有的,因为此律是从普遍的人性里抽绎出来的.Ⅱ. 此律并不有

赖于任何历史的叙述,因为这一天然的神律,若对于人性一加思考,就可以了然,显然我们可以认为亚当有之,任何人也有之,与他人相处之人有之,孑然独处的人也有之.一段历史上的叙述,无论如何真实,不能给我们以关于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