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神学政治论》作者:[荷]巴鲁赫·斯宾诺莎【完结】 > 神学政治论.txt

第五章 论仪式的法则18

作者:荷-巴鲁赫·斯宾诺莎 当前章节:1407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17

话,一旦许了人民以自由,在需要的时候,统治者就难把自由废止,施以新的法令.以上是泛论,我们且来谈一谈犹太人的王国.当犹太人初离埃及的时候,他们不受任何国法的束缚,所以他们喜欢什么法律,他们就可以随

意批准什么法律,或制定新的法律. 他们可以随意设置政府,随心占领土地. 但是他们完全不适于制定深谋远虑的法典,以及使统治权属于公众. 他们没有文化,陷于悲惨的奴隶状态. 因此之故,统治权不得不操于一人之手,

这个人统治约束其余的人,制定法律,说明法律. 这个统治权自然是操在摩西的手中,因为在道德方面他超过其余的人,他用许多证据证明他确是比别人道德高尚,使人不能不相信(见《出埃及记》第十四章最后一节,和第九

章第九节)。然后,由于他具有的神圣的美德,他为人民制定法律,于制定法律的时候特别留意人民恪守法律不是由于惧怕,而是甘心情愿. 摩西之所以出此,是因为犹太人有一种倔强的性质.他们不愿受纯由于强制性的统治.

摩西制定法律,也是因为战争迫在眉睫. 因为激发士卒急于获得荣耀,总胜于威胁恐吓.这样每人才会竭力奋勇争先,不仅是为避免惩罚. 所以,摩西借他的美德与神命,开创了一个宗教,这样则众人各尽其职是出于虔敬之心,

不是出于畏惧. 而且,他用利益以拘束他们,并预断将来可以有许多好处. 而且他的法律也不很严厉,这是人所共见的,特别是若注意必须有若干理由才能判定一人有罪.最后,为使一个不能自己治理的民族须完全倚赖统治者,

他使个人(他们从前是奴隶)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人民只

28神学政治论

知有法律,奉行统治者随意所定的律令. 他们除了法律所规定的而外,他们不准随意耕种、收获,甚至不能随意吃饭.他们不能随意穿衣、刮脸、享乐. 事实上,他们不能随意做任何事情. 不但如此,他们在门柱上、手上、

两眼之间须有记号,告诫他们要永远服从.所以仪礼的法则就是,人完全不能随自由意志而行,一举一动须受外界权威的拘束,并且由他们的行动与思想,不断地表明他们不能自主,而是完全受别人的控制.从以上诸点看来,显

而易见,礼节与幸福毫无关系.《旧约》中所提到的礼节,也就是摩西律,只是与犹太人的政治和现世的利益有关.至于基督教的仪式,如洗礼、主的晚餐、节期、公众祈祷、以及其他基督教共通的仪式,如果这些仪式是基督或

他的使徒们创立的(这是可以怀疑的)

,其创立是作全基督教教会的外表的标志之用,与幸福毫无关系,其本身也没有任何神圣的性质.所以,虽然这些仪式不是为维持政府制定的,却是为维系一个社会制定的. 因此,孑然独处的人不受这些仪式的拘束. 而且在

一个禁止基督教的国家里居住的人须避免行这些仪式,却也能生活于幸福之中. 日本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在日本基督教是被禁的. 东印度公司训令住在日本的荷兰人不要行宗教外表的仪式. 我用不着再举别的例. 用《新约》的

基本原则证明我的论点,举很多例子以实吾说是很容易的. 但是我愿意舍此不谈,急欲进而讲另一个问题. 所以我现在进而一论在本章第二部分所计划讨论的问题,就是,谁须相信《圣经》中所讲的故事,他们须相信到何程度.

我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