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虽然我们所茫然不解的现象能有力地动人的想像,使人不禁称奇.只有为我们所分明理解的现象才能提高我们对上帝的认识,极其清楚地指示上帝的意向与命令. 显然,对于一件事物无法解释,就归之于上帝的意志的
人是懒汉. 真的,这是表示愚昧无知的一种可笑的方法. 并且,即使以为从奇迹可以有所推断,我们绝不能自奇迹以推断上帝的存在. 因为一件奇迹是有定限的,乃是一固定有限的力量之表现. 所以我们绝不能从这种结果来推
断一原因的存在,推断那个原因的力量是无限的. 充其量,只能推断一种原因,此原因的力量比该结果的力量大. 我说充其量,因为一个现象可以是很多原因并发的结果. 此现象的力量可以小于这些原因综合的力量,但是远大
于任一原因的力量. 从另外一方面来说,我们已经说过,自然的规律广大无限,且我们认为好像是永恒的.自然固定不移地循自然律而运行. 所以这种规律在某种程度上给我们指明上帝的无限、永恒与不变.所以我们可以断言,
我们不能借奇迹以获得关于上帝的存在与天命的知识. 但是我们很容易从自然的固定不移的条理以推断之. 我这里所谓奇迹,是指非人所能理解的事物而言. 因为若认为奇迹毁灭或破坏自然的条理或规律,奇迹不但不能给我们
以知识,反把我们本来所有的取消,使我怀疑上帝与所有的一切.我也不承认一件违反自然律的事物和一件超乎自然律的事物有什么不同.(有人说超乎自然律的事物,并不违反自然,不过自然不足以产生或影响这件事物.)
因为奇迹发生于自然
49神学政治论
之中,不是在自然的范围之外(虽然其本身可以说是超自然的)
,所以必是扰乱自然的秩序的.可是我们以为自然的秩序是固定不变,合乎上帝的命令的. 所以,如果在自然中有不遵循自然律的什么事情发生,也就违反上帝在自然中借普遍的自然律所已建立的永恒的条理. 所以也就违反
上帝的性质与规律,所以,相信有这种事就要使人怀疑一切,趋于无神论一途.我想我现在已经充分证实了我的第二论点,所以我们又可以得结论曰:奇迹无论是违反自然,或超乎自然的范围之外,简直是背理无稽之谈. 所以《
圣经》中说的奇迹只是指自然的一件人所不能理解或认为不能理解的事. 在进而谈我的第三论点之前,我要举《圣经》以为我说不能自奇迹以认识上帝的根据.《圣经》中并没有公然有这种说法,但是很容易从几段中推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