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农田为杂草提供了通往乡村的入口,那高墙和道路则为它们打开了进驻城市的大门。无论人类试图建造怎样的壁垒以捍卫文明、阻碍野性入侵,杂草都能找到突围之路。
5 夏枯草——杂草亦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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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杂草在巫术魔法盛行的年代声名大噪,它的名字叫作风茄。这种叱咤风云的茄科植物是地中海地区分布很广的杂草,喜欢长在橄榄园、休耕地、麦田等翻耕程度不深的土壤中。它有一种神秘的吸引力。它那丛状的深绿色叶子巨大且布满褶皱,平贴地面生长着,通常到了深秋时节叶丛中央就会长出一簇深紫色的花。但最让植物采集者们着迷的是它的根。风茄的根呈深叉状、肤色,偶尔会出现粗具人形的根,看上去仿佛一个小侏儒,并且具有生殖器。因此,根据交感巫术的原则,风茄被认为具备春药和治疗不育的功效,甚至还能当作驱邪的药剂。
关于风茄的生长和用途有许多传说逸闻。据说它在绞刑架下生长得最好。逐渐腐烂的尸体会为长在下面的植物带来肥力,如果这具尸体属于男性,那长出来的风茄根就呈男性模样;如果尸体属于女性,长出来的根就会呈现细致的女性特征。鉴于风茄根象征着一个人,采摘时需要用特殊的技巧保持距离,以免采集者不慎将其损伤而犯下某种意义上的谋杀罪,进而因此受到某种惩戒和报复。这种植物被拔出时会发出尖叫,因此建议采集者将狗拴在风茄上代替自己拔根,假如发生意外,可以牺牲狗的性命来保自己平安。
从医学角度而言,风茄确实含具有麻醉镇定作用的生物碱。在古典时代,风茄是一种手术时使用的温和麻药。在英国兜售风茄的草药商们并不总能得到真正的风茄根,于是他们便用其他植物的根替代,常用的替代品是毒性强过风茄许多的泻根。事实上,很多关于采摘风茄根的迷信传说——比如致命的尖叫、闹鬼的绞刑架等——似乎都是由专业植物采集者和收购者们散布,借此吓退其他想要染指这棵摇钱树的人。
明察秋毫的威廉·特纳严厉批判了这种风茄造假的行为:
那些被做成有毛发的小人形状并装在盒子里在英国兜售的假风茄根,完全是愚蠢的毫无价值的东西,根本不是天然形成的。手艺精湛的贼人们将它们细细修整,竭尽所能愚弄可怜的人们,抢走他们的智慧和金钱。我一生中曾多次亲手将风茄根拔出土地,但从没见过现在市面上常见的装在盒子里卖的这些形状的根。
问题是人们逐渐浓厚的对观察植物的兴趣(代表人物是特纳),却被植物贩卖者们——某种程度上也被教会——利用来支持刚具雏形的智能设计论。药效形象说(Doctrine of Signatures)是交感巫术经过调整梳理、去除明显的巫术成分再加上教会权威勾兑而成。这个学说认为,上帝为植物“设计”了具有暗示性的外形和颜色,以便人类“悟出”它们具备治疗哪种疾病的效果。至此,细致观察植物以便解读其药效的行为变成了虔诚信奉基督教的表现。
药效形象说最狂热的支持者要数17世纪牛津毕业的植物学家威廉·科尔斯[54]了。他在《伊甸园的亚当,或自然的天堂》中简要概括了这一系统。
尽管罪孽和魔鬼把人类投进了疾病的苦海,上帝的慈悲却尽显于他的杰作之中,他让草长满群山,让人类有草药可用,他的仁慈降临在百草之上(就如同降临在每个人身上),不仅让它们具备了独一无二的形态,还给了它们独特的特征,从而使人类能从这易于辨认的特征中明了它们的用途。三叶心形草(即褐斑苜蓿)的得名不仅因为它的叶子呈三角形,很像人类的心脏,还因为每片叶子都含有一个完美的心脏图像,颜色也是血肉之色。红花琉璃草(hounds tongue,直译为“猎犬的舌头”)的外观与猎犬的舌头相差无几,并且如果你把它放在脚底便可以束缚住猎犬的舌头,使它不会冲着你狂吠。
神为植物所做的设计,以及因此而具有了神圣感的植物之用途,即便在最卑微的杂草身上也能毫无例外地找到。白屈菜多节的、长满疙瘩的根是用来治疗痔疮的。荠菜肾形的种荚表明它是用来治疗泌尿系统疾病的。风茄的根、枝、叶、果,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为修剪过的,都是治疗不育和催情的特效药。被穿凿附会的不仅有植物的外形,还有它们的习性。药用墙草是一种常见杂草,它们的根能够穿透岩石,因此它们可以治疗肾结石。黄花九轮草的花序遇风吹会不停颤动,所以它能治疗帕金森病,即古时的“震颤麻痹”。
科尔斯眼中真正的杂草,即按他的定义出现在不恰当的地方的植物,是那些没有被神赋予药效的植物。乍看之下,这些植物长在大地上没有任何用处。但他也提醒读者不可太快否定它们。它们的功效可能只是还未被发掘出来。然后他又对杂草看似无用却依然存在的现象给出了一个解释——这个解释很容易让人想起维吉尔《农事诗》中朱庇特创造杂草的情节。“如果它们虽无其他用处,却能让人类在除草中受到磨炼,那它们就并非毫无用处,须知倘若人类无需斗争,他们身体里的灵魂之火会熄灭一半。”
药效形象说反映出的绝对的人类中心主义让人惊讶,但以17世纪的状况而言也算情理之中。这一学说的支持者从未想过,植物长成如此形状颜色,也许是出于自身的原因。蒲公英花朵的黄色与吸引昆虫传粉没半点关系,这一特征明明是在暗示这种植物可以治疗尿路疾病。牛蒡种子上的钩子也不是为了帮助它们传播,而是表明它们可以从毒蛇咬伤的伤口中吸出毒液。核桃(根据药效形象说,是专治头部疾病的良药)则是此类植物中的典型。核桃壳之所以没设计成跟果仁完美契合的形状,就是为了让我们由此联想到我们的大脑,进而领会上帝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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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是,药效形象说直到现代也还在影响着草药学。但植物医药学的主流还是越来越倚重以观察为基础的研究方法,这也是为特纳所青睐的方法。英国第一本真正的通俗植物指南是约翰·杰勒德的《草本志,或植物简史》(1597)。书中大部分内容并非原创,而是对佛兰德植物学家朗贝尔·多东斯[55]1583年的一部作品的未具名挪用。但杰勒德对植物充满热情,描摹植物特征时很有诗人的天赋。他的书中提到了约2000种不同的植物,尽管他对杂草(他极少直接使用这个称呼)的记录并不是英语文献中最早的,却绝对是最早对杂草表现出美学层面赞赏的文字。同时杰勒德开始形成了一种现代的、理性的观点。他鄙视药效形象说中那些较为夸张的理念,还曾抨击过此学说的代表植物风茄:“关于这种植物已经有太多无稽之谈,我不知这些谣言起于老妪、游医还是药贩……但可以肯定的是,某个或某些想要名利之人就是我所说的这些错误的始作俑者。”他对“游医或药贩”的嘲弄,是植物疗法不同派别大论战首轮交锋中的一次出击,而这场大辩论将在17世纪结束前改变英国的医疗状况。此言一出,三大专业机构立即掀起争论,并因此长期处于对立状态,这三大机构分别是:内科医学院,一直试图规范全英医疗系统的权威机构;药剂师协会,药物的制造者和供应商;理发师医生联合会,有资格进行手术的机构。
约翰·杰勒德本人就是个外科医生,不过当然不属于被他抨击的游医之列。1562年他17岁时,他曾跟随一名伦敦的理发师医生亚历山大·梅森做学徒,梅森晚年还被选为理发师医生联合会主席。但杰勒德真正的兴趣所在是园艺,自1577年开始他便负责管理威廉·塞西尔爵士[56]名下位于河岸街的几处美丽花园。杰勒德自己的花园位于费特巷转角处。他对伦敦了如指掌,看《草本志》的乐趣之一,就是透过他的文字你仿佛亲眼看到了16世纪伦敦的植物景观。他写西敏寺的脐景天“布满了连接乔叟墓和西敏宫的那扇门”;麝香锦葵“长在泰伯恩刑场左边的灌木丛和篱笆中,你从伦敦去老福特浴场的路上就能看到它们”;欧白英“长在柏孟塞街苏塞克斯伯爵大宅花园墙外,靠着壕沟的那边”;红叶虎耳草“长在赞善里的砖墙上”。正如剑桥的神学教授、植物历史学家查尔斯·E.雷文的评论所说,“如此懂得装点这座城市之物,纵使犯错也让人不忍计较”。
但杰勒德的足迹遍布整个英格兰,而且他广交好友。他用华丽而又准确的文字描述了当时还很罕见的柳兰及其借用风力传播种子的特点——这个特点使柳兰在三个世纪之后成了一种极为成功的杂草,而他对柳兰的描写得益于他曾经在约克郡找到并亲手种植这种植物的经历:“地下长出的枝条很多,高度可达到6英尺(约合1.8米),枝上缀有极为美艳的华丽花朵,四片花瓣皆呈有光泽的紫色,花的中央是黄色花蕊。种荚较长……里面的种子多毛,可以在种荚打开时随风飞走。”他还在肯特郡“一片白垩土的农田中”发现了一种蓝花琉璃繁缕,这与后来爱德华·索尔兹伯里看到的种类相似,他还记录说这种花的红色种是农民的晴雨表。如果花的花瓣合拢,就说明第二天是雨天,若花瓣展开则说明第二天是晴天。
书中的条目包含了很多这样的民间知识。猪殃殃细长且布满小钩的茎可以用来过滤牛奶,同时也是治疗毒蜘蛛咬伤的良药。款冬的叶子晒干可像烟草一样吸——“还能有效对抗”肺部疾病。开黄花的南茼蒿,让黄疸病人“洗过澡后”服用,能恢复正常的肤色。杰勒德这种漫不着边的写法着实让人不满,好在他的文字有趣,可抵去一些读者的怒气;再者,作为庸医骗术的批判者,他却不止一次地认同一些仿佛巫师调配的邪门药方。有些基于人们长期经验的药物用法较为合理——如用富含单宁的夏枯草叶做止血剂,用薄荷缓解胃部不适。但杰勒德的轻信,或者是他的幽默感,却传达了一些完全不合情理的信息。比如在写仙客来时,他坚持认为孕妇应当远离这种植物;她们甚至应该避免“第二次来到同一片仙客来面前,因为这种植物天然的吸引力,毫无疑问会使这样做的孕妇……早产”。他还向读者保证,自己已经用细网格罩住了自己花园里的仙客来,“以防哪位妇女因为第二次靠近同一株仙客来,而不幸成了我这个说法的验证者”。
当托马斯·约翰逊[57]——约克郡绅士、伦敦药剂师和保王党士兵——在1633年准备出版新版《草本志》、对原版进行“扩充和修正”时,他曾批评作者这段仙客来危险论写得“娘娘腔”,“听信假语村言,而非由理性或经验所得”。他还借着杰勒德关于某种野生芍药的记录——杰勒德声称自己在萨斯弗里特发现了这种植物——散布了一些不利于杰勒德的谣言:“有人告诉我,我们的大作者是先把芍药种在那里,然后假装偶然发现了这个物种,对此我深信不疑,因为在那以前及之后再没人看到过或听说过这种芍药出现在英国野外的任何地方。”(至今在植物保育界依然有人采取这种做法。)
这种程度的攻击算是比较温和的,而约翰逊尽管比杰勒德更信奉实用主义,也远非什么严肃稳重的人。他的职责之一是带领药剂师协会的学徒们做实地考察,以使他们熟悉药用植物,而他记录这些考察的日志读来毫无条理——正如你所想,这毕竟是一帮学生放风撒野的良机。最雄心勃勃的出行当数1629年的肯特郡北部之旅。一个十人的团队分乘两船,于7月13日从伦敦市出发,目的地是格雷夫森德[58]。他们几乎是刚一出发就遇上了风暴,一半人因此被迫在格林威治上岸。随后他们在罗切斯特再次会合,当晚投宿在了一家旅店。喝酒占据了他们大量的考察时间,醉醺醺的状态也几乎贯穿整个考察活动,因此也不难理解,他们此行发现的第一种植物竟然是“酒馆墙上摘下的青苔”。随后几天中,他们徒步穿过了肯特郡的乡村,向着查塔姆和吉灵厄姆的方向,一路找到了不少植物,这其中杂草——其药用价值不输于罕见植物——占据了重要的位置。第一天,他们记录了天仙子、毒参、新疆千里光、荠菜、龙葵、欧白英、药用墙草(在墓地发现)、长生草、三种玄参科农田杂草、臭春黄菊、针果芹、小鼻花和夏枯草。在谢佩岛,他们遭到了昆伯勒市市长的盘问——显然,这么一帮在自己领地上四处游荡的陌生人引起了市长的警觉。但在他们讲出此行目的的重要性后,市长十分满意,还以肯特郡的啤酒款待了他们。之后他们在谷岛上了一艘游艇,“前进了五六英里都没看见什么能让我们高兴起来的东西”——或许把“东西”替换成小酒馆更为准确。“路沿着河岸无休止地绵延。在酷热的白天,我们受着坦塔罗斯般的折磨[59]——被水环绕却无水解渴。”因此,后来他们看见一辆驶往罗切斯特的装满啤酒的马车时,一定高兴坏了。约翰逊给学徒们装上啤酒,然后“懒洋洋地倚在啤酒桶中间”高兴地向他们挥手告别,继续去克利夫寻找大麻和罂粟(用他的话说,不继续工作恐怕“会因为懒惰松散被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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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于1643年获得了牛津大学荣誉医学博士学位,一年以后作为保王部队的中校参与英国内战的他,在汉普郡的一次小规模战斗中受了致命伤。同年,尼古拉斯·卡尔佩珀——一位即便算不上名声最好也算名声最大的17世纪草药学家——也在战斗中受了重伤,受伤时他正参与纽伯里战役,只不过代表的是战争的另一方。他们在阵营上的差异不是偶然的。从表面上来看,卡尔佩珀正是杰勒德和约翰逊所谴责的那种江湖游医。他的草药学观点是基于深奥难懂的占星术和朴素的民间常识。但他同时也是个政治激进分子和民粹主义者,在英国革命的战乱岁月中,没有任何医生像他这样致力于建立一个可被平民享受的植物医药系统。为国会军作战时他胸口受伤,并且再没能从这次重伤中恢复过来,但他在剩下的十年人生里却写出了一部17世纪最出人意料的畅销书。
《英国医生》可以说是一本平民化的草药书,是一本价格便宜、描写生动、易读易懂的自我医疗手册,其中提到的植物都很容易寻得,绝大部分都是本土植物。在卡尔佩珀提到的约330种植物中,有三分之一左右在今天都可被大致归类为杂草。但《英国医生》的“杂草性”表现在更深一层的含义上——这是一本向平凡致敬的书,无论是书中的药材还是药材的用法,都再平常不过。融入当地方言的写作风格使得整本书十分杂乱,但又有一种奇特的吸引力。这本书时而令人入迷,时而时髦可爱,时而不可理喻,时而慰藉人心,时而讽刺,时而好辩,时而执着。作者写到“发怒咬人草”毛茛(很可能是指匍枝毛茛)时,用轻蔑的口吻说道:“到处都能看到,极为常见,谁要是说他找不到,可能是因为他把头插在篱笆里了。”一个完全理性的人可能会觉得这本书偏离了草药书的主旨,反而滑向了迷信和宇宙占星,十分可笑。卡尔佩珀同时代的人甚至也认为这本书明显出自一个自私自利的蠢货之手。但他的怪诞和偶尔的庸医之谈多少因他写作此书的动机挽回了一些分数。这是一本平民的草药书,是为受苦的贫穷大众所写。这里没有拉丁语,没有危险的毒草,提到的植物几乎都能在平常的园子里和乡村小道边找到。正如一名传记作者曾谨慎提出的那样,这本书是迈向全民医疗服务的漫漫长路的第一步。
卡尔佩珀于1616年出生在苏塞克斯郡的奥克利村,出生时父亲刚刚过世两周,死因可能是伤寒。他在外祖父威廉·阿特索牧师家长大,阿特索是伊斯菲尔德村的教区牧师,住处距离卡尔佩珀自己家40英里(约合64公里)远。作为外祖父家唯一的孩子,他在女性陪伴下度过的时间比在自己家时多得多,因此受到了她们在医药和厨艺上的更多熏陶。此外外祖父家门外就是广阔的阿什当森林,三个世纪以后的动画片《小熊维尼》中的百亩林便是以这里为原型,而卡尔佩珀无疑也像A. A. 米尔恩笔下的小熊小猪一样在这里尽情嬉戏。1632年,外祖父将他送到了剑桥,此时他16岁。他来这里是为了学习神学,但无论他或他的家人对这段经历抱有怎样的期望,几年后这段学业还是戛然而止了。尼古拉斯爱上了一个社会地位远高于他的苏塞克斯女孩。这段爱情看起来毫无希望,但凭借着他的冲劲和激情——这也是今后贯穿他一生的性格特点——他成功说服了女孩与他私奔。他们计划在刘易斯的一座教堂里结婚。尼古拉斯从伊斯菲尔德乘马车出发,他的情人则从大宅附近步行。快到约定地点时,尼古拉斯却获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他的未婚妻在穿过南部丘陵时被闪电击中而丧命。
这场不幸对卡尔佩珀的观念和未来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当时已经开始着迷于占星学和宗教激进主义,而这场飞来横祸在他看来既是极为不公的,又是对他冲动行事的一种惩罚。从这以后他的人生有了使命,他要找到能够打破疾病和自然灾难之专横的治疗方法。在未婚妻丧命的几天之后,他便放弃了剑桥的学业,前往伦敦。他到圣殿关的西蒙·怀特的药材店里当了学徒,在逐渐学习草药知识的过程中,他将会学到“长生草”是一种可以“保护生长之地不受烈火或闪电袭击”的植物。由于这次学徒经历,他入选了药剂师协会,成为会员,并在伦敦城东部的斯毕塔菲尔德开设了自己的店铺,身份既是占星师又是草药医生。
这时候的伦敦处于革命之中,成了各种异端宗教狂热和极端意识形态的发酵桶,短暂的混乱被推向了极致:宗教人士、月神崇拜者、政治煽动者、地下出版商,以及招摇撞骗的巫师——比如亚瑟·迪伊之子、伊丽莎白一世臭名昭著的占星师约翰·迪伊医生。再加上当时传染病肆虐、农作物歉收,更为各种思想的滋生提供了温床,于是各式各样自称有治疗能力的人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空气中到处弥漫着末日将至的危机感,人心惶惶。
局势的混乱也反映在了正统医学界。威廉·哈维[60]通过证明血液的循环和心脏的真正作用,颠覆了人们过去关于人体的认识。哈维是一名皇家医生,也是内科医学院的领军人物,而当时内科医学院正与药剂师协会、理发师医生联合会针锋相对,论战一触即发。内科医学院一直试图将药剂师的工作限制在调制和配发药物上,并禁止他们推荐治疗方法或出售“诡异”的药物。1618年4月,医学院成功令王室发布公告,命令所有药剂师购买并遵守新出版的《伦敦药典》,这本书里详尽罗列了允许他们使用的药物名称以及配药方法,内容精确到每一打兰[61]、每一滴提取液。
《伦敦药典》表面上看来是用药规范上的进步,限制无行医资格的药剂师造成的危害。但实际上这只是内科医学院巩固自身势力和至高权威的举动。假如你认为按当时以及现代的标准卡尔佩珀就是个江湖庸医,那你须得知道《药典》里批准使用的是怎样的药物名单。药典中的药物按照字母顺序排列,从蚂蚁到狼的小肠,还包括独角兽的角、人的眼泪、捣烂的燕子、蛾、秃鹫脂肪、波斯野山羊小肠里的结石和许多有毒的异域植物,以及一些完全是虚构出来的植物。
在进入这个派系分明的世界时,卡尔佩珀的身份只是一个东部市场的商人。他在自己的店里为人答疑,也在街上叫卖产品、发表演说宣传自己的想法。园艺史学家埃莉诺·辛克莱·罗德[62]用文字再现了他非凡的感染力:“读着他那本荒谬的书时,脑海中一定会不由自主浮现出他那副老混混(其实是个年轻混混)的模样,他站在街角发表的演讲不但能吸引还能紧紧抓住普通大众的注意力,是因为演讲内容不但易懂还很让人信服。”他痛骂经典宗教著作,吹嘘自己广博的知识,甚至贬低其他占星师。那些通过病人的夜壶内容物进行占卜的人被他戏称为“小便占卜师”。其他大部分同行——那些会根据病人当下病情开药的“受人敬仰”的占星师——被他说成“胡说八道、漏洞百出的人,就像说鸡蛋里装的都是肉那么不可信”。他把自己的占星技巧称为“疾运盘”,需要根据疾病显现或伤害发生的准确时间来绘制盘表,然后只需选择与这个星盘处在同一个占星节点的植物作为药物即可——但卡尔佩珀从未解释过这个神秘的选择是如何做出的。然而绘制星盘时确实需要详细询问病史,这一点使他的诊治具有了——按现代的说法——整体观医学的特点,即治疗时病人和病情都被考虑在内。
无论卡尔佩珀的古怪理论是以何为基础,他的治疗手法在斯毕塔菲尔德及周边地区出了名。他因为便宜的收费和不拘礼节的风格而备受当地人欢迎。一个半世纪以后,1797年5月的《绅士杂志》上刊登了一小段他的速写,说他留着棕色长发,“体型瘦削”,并指出他是一个“出色的演说者,尽管演讲时十分自负,还爱讲俏皮话”,但这些都完全无损他的形象。
他也开始把影响力扩大到更大的范围。他为新成立的占星者协会做演说。他出版了一系列小册子和书籍,解释查理一世被斩首不久就发生日食的意义,介绍产科学,介绍兽医学。但作为一个彻底的圆颅党人[63],他也碰上了麻烦。1640年,他在刚结婚不久就进行了一场决斗。决斗的原因已不得而知,但结果是卡尔佩珀不得不支付对手的医疗费用,并去法国躲了三个月。1642年,在英国内战一触即发的时候,他因使用巫术被判刑。一个叫作莎拉·林吉的女人在接受他的治疗后,很快就“日渐衰弱”。她指控他与魔鬼做交易,于是卡尔佩珀被捕并被判刑。他在1643年被监禁,监禁地点可能是纽盖特监狱。在国会军离开伦敦前去援救在格洛斯特被围的同志们时(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围困国会军的正是尼古拉斯的一位保王党远亲——约翰·卡尔佩珀爵士),刚刚获释不久的卡尔佩珀加入了国会军。去途中他们在纽伯里遭遇了埃塞克斯伯爵的军队,激战了三个小时,此战中尼古拉斯·卡尔佩珀被弹片击中胸口。
他再也没能从这次受伤中完全康复,并且将在受伤十年后死去,死时年仅37岁。但这个创伤却似乎对他产生了激励的作用,正如当年南部丘陵的横祸一样。在1648年前后,他接受了激进出版商彼得·科尔的委托,准备将最新版的《药典》翻译成英语。对于正统医学界而言,此举近乎背叛或亵渎正统医学。内科医学院苦苦保守的机密即将如杂草种子般传遍天下,每个人都将获得受治的权利。卡尔佩珀译自《药典》的《医师指南》在1649年8月出版了。卡尔佩珀并不只是对原文进行了简单的翻译,还加入了他自己编写的新内容,其中包括原版中并未包含的100种植物的用法,这一做法使得内科医学院原本高涨的怒火平息了下来。卡尔佩珀清楚地表示,他勇敢地——也可能只是有勇无谋地——翻译出来的是医药知识,更是政治宣言。书的第1页是他签名的“译者致读者信”,这封信铿锵激昂地将政体与人体联系到了一起:
我们现在努力争取,也是后人若干年后将继续争取的,是国民的权利……但迄今为止在我的视神经(不管这是入侵我们身体的物种,还是一个信号收发装置,都无所谓)的帮助下,我看到我们的共同财富(不知道这么写是否有语法错误)的权利却被三种人侵害得最为严重,他们是牧师、医生、律师……第一种人骗取人们的灵魂,第二种人骗取人们的身体,第三种人骗取人们的家产。
这本书迅速热卖,并且几个星期之内便出现了盗版。卡尔佩珀信心大增,决定抓住机会,在1651年版《医师指南》中为他即将出版的通俗版指南做广告,称“这本涵盖草药知识的书会在半年内出版”。他的草药书果然于当年秋天如期发行,书名为《英国医生》,副标题写道:“一本完全医疗手册,凭借此书有病可以治病,无病可以保健,仅售3便士,药材全部是英国本土植物。”
以前出版的草药书基本都是为知识分子量身打造的奢侈品。即便是看起来亲切易读的杰勒德的著作,实际上也是以热衷园艺的中产阶级为目标人群的昂贵书籍,与被伤寒折磨的穷人们无关。卡尔佩珀的全新作品却打破了这个常规。正如广告中所承诺的,这本书仅售3便士。植物的排序也不是根据某种艰深难懂的分类学,而只是粗略按照字母顺序排列,从瓶尔小草(adder's-tongue)写到蓍草(yarrow)。书中几乎所有的植物都是英国本土物种,非本土物种只有几个,如菜蓟和核桃,但即便是这些植物也都是花园里十分常见的。(这种做法是出于实用主义的考虑,保证所有草药都能方便便宜地入手,而非后来草药师们宣称的英国植物长在英国土壤中因此更适合治疗英国人的神秘主义论调。)卡尔佩珀对每一种植物都进行了描述,比如生长地、开花时间和药性用法。每种植物还都被赋予了一个“主宰”星:金钱薄荷的是金星,繁缕的是月亮,荨麻则归于火星。作者并没有解释主宰星的分配原则,但书中偶尔还是有迹可循。比如“水蓼”这个条目下,作者精辟地写道:“热而辛辣之物,受火星主宰,但土星亦对其有影响,这点可从其叶片上的铅灰色圆点看出。”
不过尽管他如此不遗余力地宣扬占星学的重要性,这些理论并未产生什么实质上的影响。我猜卡尔佩珀是希望这些主宰星能发挥某种神奇成分的作用,就好比今天广告里常说的某某产品中含有“X成分”,是一种用来唬人的时髦用语。大部分条目“药性和用途”下的内容,都是药效形象说、宗教经典著作中的药方和大量古老民间常识的混合体。
关于蒲公英的描述十分优美,说它的小花中央“深深嵌入了黄色的点点花蕊”,还说它“受木星主宰”。但说到它疏通“老人和年轻人的尿道”的药效和它的乡间俗名“尿床花”时,又与占星学毫不沾边。另一个与占星学也没什么关系的例子是榕叶毛茛,他用街头小贩般的调笑语气推荐它为痔疮良药,这种植物多节的根与膨大的血管十分相似,因此被药效形象论者认定为万灵丹,书中写道:“父老乡亲们,现在我要告诉你们另一个秘密……痔疮草做成油膏或膏药,不但治痔疮妥妥的,连淋巴结核(英文为king's evil,直译为‘国王的灾祸’)都能治好,但我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用‘国王的灾祸’称呼这种病,咱们不是没有国王了嘛……”书里称赞酸模不仅是种好食材,还是种好药材:“像花园里的其他植物一样是种健康的食材,但这种属于我们那个年代的美味已经不复存在了,如今的女人只因为它会把汤染黑就不肯把它放进锅里:傲慢和无知(一对开天辟地时就存在的恶魔)让人把美观看得比健康重要。”
按卡尔佩珀自己所强调的,理解这本书的关键是一种叫作苦艾的植物,这种有刺激性的、长着银色叶子的多年生杂草,后来因为成了苦艾酒的原料而出了名。但这本书里的苦艾词条却与其他任何词条都不同,读来仿佛一个人喝醉后信手写下的杂乱文字,一段发生在火星、金星和作者自己之间的难以理解的对话,一个关于苦艾驱赶蛾子,只因它们两者都受火星主宰的故事。可能这段文字是卡尔佩珀吃下苦艾后所写,不过让他神智错乱的不是火星,而是苦艾中会引起幻觉的成分,亦即苦艾酒酒力的来源。“忧郁的人,”他吃下苦艾后立即写道,“无法忍受声誉被误解的痛苦。”也许正如本杰明·伍利[64]在卡尔佩珀的传记中所说,用意识流的手法为一种最苦涩的植物写作条目,是对苦涩本身的寓言,是一个一生都与权威作战、只因表达异见就差点送命的男人的内心写照。
卡尔佩珀的影响如今依然还在。有一家以卡尔佩珀命名的连锁店,出售的商品是药草,不过比起卡尔佩珀本人书中描写的种类要少得多,植物类型也更侧重于药草园中的植物而非路边的杂草。他的书依然有销路,但我想人们只是把它当作古时候的古怪趣闻来读,而非视其为英国内战时期城市四分五裂之下催生的打破常规之作。当然,它不再是一本自我治疗的指南,但其中推荐的植物却不太可能伤害到谁。有几种甚至真的有助于缓解一些小病痛,尽管缓解病情的原因并非卡尔佩珀所说的那样。
他留下的最重要的遗产可能反而不那么起眼与明了。他对使用简单、无毒药物的坚持,对大众有权获得药学信息的执着,使他为医药民主化贡献了自己微弱的力量,并推动了药物中古怪离奇之物的剔除。即便是一剂简单的荨麻膏(能让“我们疲惫的身体”清醒振奋)也比捣烂的燕子看起来好多了。
6 三色堇——杂草与三个作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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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色堇是一种常见的农田杂草,从植物分类学上来讲主要指两种植物。一种是三色堇(Viola tricolor),也叫静心花,花朵上的图案由紫色和黄色组合而成,对环境较为挑剔,整个英国沙质且为酸性的土壤上皆有分布。另一种是花朵较小的野生堇菜(Viola arvensis),有耕地的地方就能看见它们的身影。这两种植物无论大小还是颜色都大为不同,但倘若毗邻而生可自由杂交。
尽管三色堇随处可见、模样有趣,却不常入药。杰勒德认为它们可以治疗小儿惊厥、瘙痒和性病。卡尔佩珀同意这一观点,并做了一些很有他个人风格的补充:“这种植物是典型的土星主宰植物,冷且黏滑。由这种植物及其花朵煎煮出的浓汁……是治疗梅毒的特效药,这种草是强力的抗性病药物。”这个药用说明与三色堇平时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大相径庭——或者这可能是巫医时代常用的顺势疗法的一个例子:引发某种疾病的杂草同时也是治疗这种疾病最好的药物——因为在平凡世界中,三色堇是爱情的象征。最迟从中世纪开始,它们便迷住了人类,引发了人们各种浪漫的想象。在传统观念中,乡野村民面对野生植物只会看到它们的实用价值,其他形而上的东西他们或无暇理会,或无法理解,可是乡间杂草三色堇被赋予的浪漫寓意无疑证明了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三色堇成为爱情象征的原因不难理解。它的花看起来像一张脸,有两道高高的眉毛、两颊和一个下巴,上面还有看起来很像眼睛或笑纹的细线条。它们常见的外观是暗乳白色的花瓣上有几道紫色条纹,但细细看去每一朵花都各不相同,仿佛是被水彩画笔随意涂鸦出来的。有些花可能会戴着深色眼罩,有些花眉毛或下巴上可能长着紫色的美人痣。我还见过有蓝色和紫色条纹或斑点的三色堇,少数时候还会出现全紫的花朵。
在法国这些沉思着的小脸代表思想者,因此在中世纪时这些花被叫作pensées(法语,意为“思想”),后来被英语化为pansy,即“三色堇”。但英语地区的人们从三色堇上看到的却是两张脸,这两个人所做的事情也完全不像思考这么“高级”——他们在接吻,两侧的花瓣是甜蜜的嘴唇,上方的花瓣则是他们的帽子。三色堇在萨默塞特郡的俗名叫作“吻我然后抬起头”,其他地方的俗名还包括“花园门后的吻”、“在花园门口给我一个吻”、“给我一个蜻蜓点水的吻”、“跳起来给我一个吻”,最后这浪漫的命名活动在林肯郡的版本“去门口迎接她然后在地下仓库里吻她”中达到了极致。但它们更广为人知的名字是“静心花”,也许这个名字才反映了它们的用处:摘下一小束三色堇送给爱人,借着花上的亲昵索一个甜蜜的吻,然后心便安宁下来。
三色堇在沃里克郡和英国中西部还有一个更加忧伤的名字:徒劳的爱。这个名字之所以出现,也许是因为三色堇下侧的三片花瓣可以看作是一个女人被两个爱人夹在中间;因此这花代表了让人失意的、没有结果的、徒劳的爱。16世纪晚期,这一寓意被沃里克郡最富才华的骄子准确地把握,写进了一个关于植物的诗情洋溢的故事中。
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可能是英语文学中唯一以一种杂草的功效为主线展开情节的戏剧。森林中的乱点鸳鸯谱皆由仙王的手下帕克而起,他趁几个主角睡着,把三色堇的汁液挤在了他们的眼皮上。这样等他们醒来之后就会爱上第一眼看到的人。
莎士比亚在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出生长大,对沃里克郡的各种野花和民间故事都了若指掌。因此他理所当然地认为他的观众们也一定很熟悉这些植物,熟稔它们的俗名和逸闻。他的作品中提到了一百多种野生植物,并且毫不奇怪,其中大部分都是很常见的植物,亦即杂草。
雏菊,即《爱的徒劳》中所说的“杂色”菊,至少在四部剧中出现过,而在《鲁克丽丝受辱记》中,雏菊不仅象征着处女的纯洁,还象征着春天的来临:
她的另一只纤手,在床边静静低垂,
映衬着淡绿的床单,更显得白净娇美,
像四月雏菊一朵,在草原上吐露芳菲。[65]
雏菊还是溺死的奥菲利娅手中“奇异的花环”的组成之一——“毛茛、荨麻、雏菊和长颈兰”是花环的材料,但具体所指的植物物种为何,植物学家们和评论家们至今仍争论不休。莎士比亚的观众们应当是知道这些植物的种类和象征意义的。以自然做比喻是16世纪常用的文学手法,莎士比亚则把这个技巧融入双关、隐喻和眨眼点头之间,用得行云流水,但这些比喻都只通行于小范围内、地方性太强,以至于大部分都无法为观众领会。《辛白林》中一段哀婉的台词这样写道:“才子娇娃同归泉壤/正像扫烟囱人一样。”这个比喻听起来十分奇怪,可一旦你知晓“扫烟囱人”在沃里克郡方言中是指黄花掉落后全是绒毛的蒲公英,这个谜就迎刃而解了。
《仲夏夜之梦》中处处是包含植物意象的妙句。这出戏的大部分情节都发生在一座森林里,虽然这座森林被设定位于雅典附近,可林中完全是英国植物组成的英国景致。不过这片景致并非完全依照现实来编排,各种植物主角们来自不同的季节和不同的生长地。即便是沃里克郡的亚顿森林,也不可能像仙后提泰妮娅那“茴香盛开的水滩”一样,让你随时能采到一束香气扑鼻、五光十色但在不同时节开放的花朵。
《仲夏夜之梦》的情节看似非常简单。雅典贵族伊吉斯策划了一场盛大的婚礼,想撮合女儿赫米娅和狄米特律斯结婚。但她拒绝了这桩婚事,因为她爱的是另一个叫作拉山德的人。于是她逃进森林,却不知身后跟着心怀鬼胎的好友海伦娜,而海伦娜偷偷爱慕着狄米特律斯。但在她们进入森林时,这里已生冲突。仙王奥布朗与他的仙后提泰妮娅发生了争吵,原因是她拒绝将印度小王子(仙后手下精灵所偷)送给仙王做侍者。然后杂草法术登场,一丁点植物恶作剧就把小小的冲突变成了一场轩然大波。
能把自己的知识——比如关于植物的民间知识——变成制造戏剧性情节的工具,正是莎士比亚过人天赋的一部分。假如莎士比亚曾经去学校里学习戏剧,他就会学到这种技巧,伊丽莎白时代把这种手法叫作“灵活转折”。给一种迷信说法、一个谣言、一个神话故事或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加上一点巧妙的叙述上的改动,老故事就会焕发出新的戏剧活力。奥布朗的亲信帕克也是制造“灵活转折”的情节推动者。帕克这个形象来源于好人罗宾[66],他调皮捣蛋又熟稔各种植物。奥布朗因提泰妮娅的固执而伤心,派帕克去取一种特殊植物的汁液并趁仙后睡着时滴在她的眼皮上,如此一来她将“疯狂爱上”睁开眼后看到的第一个生物,可是帕克顽皮得昏了头,把这具有魔力的汁液滴到了几乎每个在森林里游荡的失意的恋人眼皮上。
在这个故事里,莎士比亚将经典神话、英国中部民间故事和喜剧创作结合在了一起。奥布朗把三色堇叫作“西方一朵小小的花”,把它从雅典的边远地方带到了观众面前。但这朵花已经被丘比特的一支箭赋予了魔力,原本乳白的颜色,也“已因爱情的创伤而被染成紫色”——这个描写既忠实反映了三色堇的颜色,也呼应了奥维德《变形记》中桑葚从白色变成血染的暗红色。莎士比亚用他家乡通用的美妙俗名称呼三色堇,叫它“徒劳的爱”[67],这简直是为故事中饱尝爱情之苦的雅典年轻人们量身定做的植物。但帕克将这种植物的汁液挤在倒霉的主人公的眼皮上这一桥段,并非出自任何民间故事,我想这应该是莎士比亚自己创作的,是一个绝佳的喜剧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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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自己研究莎翁笔下植物的象征意义,研习到这个程度也就差不多了。但我十分有幸地体验了一把专业人士对这一课题的钻研精神。2005年斯特拉特福的皇家莎士比亚剧团团长格雷格·多兰酝酿着要排一版新的《仲夏夜之梦》,他邀请我与他一起研究剧中自然象征法的运用,为同时拍摄的电视纪录片做素材。他尤为感兴趣的是对提泰妮娅的“水滩”的那段描写,以及这种植物组合为何具有非凡的魅力:
我知道一处茴香盛开的水滩,
长满着樱草和盈盈的紫罗兰,
馥郁的金银花,芗泽的野蔷薇,
漫天张起了一幅芬芳的锦帷,
有时提泰妮娅在群花中酣醉,
柔舞清歌低低地抚着她安睡。
这个植物名单确实十分古怪。这些植物尽管都是野生的(只有麝香蔷薇[68]除外),但算不上是杂草。不过它们之间差异之巨,足以让人忽略它们那小小的相似之处。它们中有灌木,有攀援植物,也有小型丛生的多年生植物。它们的生长环境各不相同,开花时间也分散在一年的不同时节。
这不仅为解读剧本台词带来了困难,还给整个项目的运作安排出了个难题,因为格雷格希望能在真实的植物旁边拍摄讨论的过程。我们细细比较了不同的地点,权衡距离的远近与景致的优劣,查看很长时间内的天气预报,最后终于选定了奇尔特恩的一处风景绝佳的白垩丘陵,那里我还算了解,并且我估计在那里我们能拍到提泰妮娅“水滩”上六种植物中的四种。我们向着特维尔[69]的风车进发了,那时距离仲夏节只有几天。“樱草”(西洋樱草)和“紫罗兰”(香堇菜)早过花期,但我们还是找到了“芗泽的野蔷薇”(多花蔷薇)和一片货真价实的“茴香”(红花百里香)盛开的“水滩”(河岸)。
我们坐在岸上向山谷中的村庄望去,品味着提泰妮娅那诱人的植物群。赤鸢和——刚刚回到这片丘陵——乘着上升气流盘旋,这景象与莎士比亚时代的天空别无二致。我们下方是白垩土壤包围着的麦田,看起来像是要被旁边大片大片朱红色的烟堇点燃了。这种杂草得名于它纤细的灰绿色叶子,它们看上去很像雾气——fumus terrae,直译作“大地之烟”。但此时此地,花正怒放,一点不似烟雾,而像“大地之余烬”。格雷格告诉我,莎士比亚描写疯掉的李尔王的花冠时曾提到过这种植物的俗名“地烟草”:“高声歌唱,头上插满了恶臭的地烟草、牛蒡、毒参、荨麻、杜鹃花和各种蔓生在田亩间的野草。”将杂草编成头冠,这就是李尔王丧失心智的铁证。听格雷格吟诵着这些台词,我能够感受到这些植物名字中蕴含的力量,那种迸发出的屈辱感。他跟我说,《仲夏夜之梦》的写作缘由是为了庆贺莎士比亚一位赞助人的婚礼,里面有很多私人的和当地的玩笑。帕克的一个精灵朋友就唱了一段关于黄花九轮草的歌:“黄金的衣上饰着点点斑痣;/那些是仙人们投赠的红玉,/中藏着一缕缕的芳香馥郁。”她把这种花叫作“近侍”,它得名于伊丽莎白一世那些穿着奢华的金色刺绣戏服跳来跳去的内臣们。
我们仔细研究了提泰妮娅的那些花,在我看来各植物间唯一的联系就是浓烈的香气。红花百里香香气宜人,杰勒德的《草本志》出版于1597年,比《仲夏夜之梦》首演晚一年,书中形容这种植物“芳香扑鼻”。堇菜是野生花朵中气味最为香甜的,莎士比亚常在作品中提及它。《冬天的故事》中说堇菜“比朱诺的眼睑或希赛利亚的气息更为甜美”。金银花为忍冬属,它的花在夜晚香气尤为浓郁。“野蔷薇”(多花蔷薇)的叶子有一股迷人的苹果清香,这一点在雨后尤为明显。麝香蔷薇只看名字便知其芬芳。以上几种植物中没有一种是真的具有催情作用的,但它们那具有诱惑力的香气很可能会扰乱提泰妮娅的心神,而非平静她的心绪。于是她“跳舞作乐”,而非一夜酣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