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同本章与下一章有关的诸项法律列举如下:
公元前451年,贵族组成的十人员会委(decemviri legibus scribundis)代替所有的高级官吏公布了十表(fons omnispublici,privatique iuris,参见李维,第3卷,第34章)。
公元前450年,第二个十人委员会又加上了两表,委员会的成员有一半是平民。
公元前133年,提贝里乌斯·格拉古任保民官,通过土地法,他于同年死亡。
公元前123年,盖乌斯·格拉古任保民官,通过法律。
公元前122年,盖乌斯·格拉古再任保民官并通过更多的法律。元老院利用玛尔库斯·里维乌斯·杜路苏斯在笼络群众方面战胜了他。
公元前121年,公布第一个 senatus consultum ultimum。盖乌斯·格拉古及其一派被杀害。
公元前100年,马利乌斯第六次出任执政官;路奇乌斯·阿普列乌斯·撒图尔尼努斯和盖乌斯·塞尔维里乌斯·格劳奇亚进行激烈的鼓动活动;第二个senatus consultum ultimum:马利乌斯镇压撒图尔尼努斯和格劳奇亚。
公元前91年,保民官玛尔库斯·李维乌斯·杜路苏斯(前面提到的那个杜路苏斯的儿子)提出了影响重大的并且深得人心的建议。他之被暗杀和想把公民权给予意大利联盟者的企图的失败加速了公元前91至前88年的意大利战争的爆发。
公元前88—前82年,苏拉和马利乌斯。苏拉的独裁(前82年)。
公元前81年,苏拉的“科尔涅里乌斯法”(这时保民官只有有限的否决权了)。
公元前79年,苏拉让位,他在次年去世。
公元前78年,玛尔库斯·埃米里乌斯·列庇都斯开始想摧毁苏拉的法制。
公元前70年,庞培和克拉苏斯恢复了保民官的权力。
公元前52年,罗马处于混乱状态(克洛狄乌斯、米洛等等)。
公元前52年,庞培第三次当选为执政官(没有同僚执政官)。
公元前49年,恺撒与庞培开战。
公元前48年,庞培战败和死亡。
公元前48—前28年,“充满了纷争的二十年”(continua per viginti annos discordia)。
公元前27年,屋大维第七次当选执政官,并接受奥古斯都尊号,从此正式建立了元首制。
[77] 这时国库的收入有四分之一以上是由于他们的活动而取得的(参见苏埃托尼乌斯:《尼禄传》,第10章)。
[78] 这里指告密者。
[79] 这时仍是公元20年。
[80] 尼禄是日耳曼尼库斯的长子,大概生于公元6年。
[81] 奥古斯都在取得胜利但尚未返回罗马时,元老院决定成立二十人团来治理国家。他们的职权分为四类:三人掌理刑狱事务,三人掌理货币事务,四人掌理公路事务,十人掌理百人审判团的职务。这是担任高级官吏的预备阶段。
[82] 担任财务官的最下限的年龄是二十四岁(一说二十五岁),因此这时日耳曼尼库斯的长子尼禄的年龄应当是十九或二十岁。
[83] 从有关铭文的记载来看,取得这一职位的不是尼禄,而是他的兄弟杜路苏斯。
[84] 这只是一种非正式的安排,因为这时谢雅努斯的女儿还是个很小的孩子。真正的订婚仪式是后来举行的,但几天之后克劳狄乌斯的儿子就死了(参见苏埃托尼乌斯:《克劳狄乌斯传》,第27章)。
[85] 沃路西乌斯·撒图尔尼努斯,公元前12年补缺执政官,公元前6年阿非利加总督,公元5年叙利亚副帅。
[86] 沃路西乌斯(可能是奥古斯都所任命的三人委员会中之一人)的任务是制作有资格担任陪审官的骑士的名单。
[87] 参见荷拉提乌斯:《佫歌》(Carmen saeculare)(II,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