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玛尔库斯·司克里波尼乌斯·里波·杜路苏斯;参见本书第2卷,第28章。[41] 参见本书第4卷,第58章。
[42] 路奇乌斯·卡尔普尔尼乌斯·披索·凯索尼努斯,是曾受到西塞罗的攻击的那个披索(恺撒的岳父)的儿子。
[43] 有关部分已佚。他父亲担任监察官是在公元前50年。
[44] 市长(praefectus urbi)这个职务最初设置的目的是为了应付国王或后来的执政官不在时发生的临时事件。公元前367年设置城市行政长官时,这一职务即不再需要,但实际上仍有执行类似职务的人,即当高级长官与元老们每年去阿尔巴山参加拉丁节之时,便仍然要指派一名长官临时维持城内秩序。这一职务在奥古斯都时期才重新恢复;提贝里乌斯退居卡普利埃之后,它便成为常设的,由曾担任过执政官的人担任,市长负责维持罗马市的秩序,并率领三个(后来是四个)城防步兵中队,市长由皇帝本人任命,但在皇帝死的时候,便不得不空下来了。关于这一职务的说明还可参见下章。
[45] 这是实职之外的一种虚衔,主要是给予尚未达到担任元老的年龄的显贵青年人——如杜路苏斯(参见本书第4卷,第36章)或尼禄(苏埃托尼乌斯,《尼禄传》,第7章)——的一种荣誉。
[46] 但这个人并没有市长(praefectus urbi)这一专门头衔。
[47] 如果原稿没有错误的话,他的任命应当是在奥古斯都当政时期。但这和普利尼(《自然史》,第16卷,第22章,第145节)以及苏埃托尼乌斯(《提贝里乌斯传》,第42章)的说法有矛盾(这种说法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塞内加关于他的习惯的记载的支持,参见《书信集》,第83章),这种说法就是:他是在和提贝里乌斯一同饮宴之后才得到这一职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