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参见本书第1卷,第6章;第3卷,第30章。[65] 参见本书第1卷,第7章。
[66] 在广场上的黄金标柱附近。
[67] 参见本书第1卷,第60章;第2卷,第25章:第三个军旗是在克劳狄乌斯当政时期收回来的(参见狄奥·卡西乌斯,第60卷,第8章)。
[68] 在台伯河右岸。
[69] 在拉提乌姆。优利乌斯家族同这一城市的长时期的关系是由于传统认为这个地方是阿尔巴·隆伽的移民地,而阿尔巴·隆伽则是优路斯建立的。
[70] 玛尔凯路斯,在公元前21年去世,年二十岁。杜路苏斯在公元前9年去世,年三十岁。
[71] 精确地说,这句话必须认为是回溯到提贝里乌斯继位之时(公元14年):因为在公元前36年,安托尼乌斯把卡帕多奇亚给予阿尔凯拉乌斯(苏拉在米特利达特斯战争中的那一同名对手的孙子);奥古斯都后来又加上小亚美尼亚和奇里奇亚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