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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哈里·多兰/译者:郭贞伶 当前章节:15395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14

说到艾瑞克,几天前我做了一个怪梦:他带我去了某个地方,我不知道是哪里,不过梦就是这样,是生活中随机捕捉到的随机图像的再现。要说实话的话,“狂人日记”的第二版什么也不值得记下,除了诚实。它更像是一段记忆而不是一场梦,因为即使你在四处摸索,试图把这些片段连接在一起,梦最终也会变成一道幻影的。但,我到底又知道些什么呢?现在的杰瑞记忆是有缺陷的,就像安装错误软件的电脑系统,再次错误的升级会清除原先的操作系统。不管那是一段记忆还是一场梦,总之,我坐在座位上,头靠着侧窗,我们俩在城市的某个街头小巷里,此刻正灯红酒绿,黑黢黢的夜空下闪烁的霓虹灯把酒店和办公大楼映照得如同圣诞树一般。我闭上了眼睛,再次睁开时,一切都变了:在另一时刻,另一个红绿灯旁,我们如两个醉汉在人行道上跌跌撞撞,踽踽而行。接着,眼前出现了一幢房屋,不是那房屋自动转移到我们面前的,它真实地矗立在我们面前。我们在房前停留片刻,里面没有光亮,只有路灯昏黄。对了,不是我们,只是我自己而已,只有我在等待,无所事事,寸步难行,好像我所有神经、肌肉和肌腱的信号已被切断。我迷迷糊糊的,渐渐入睡,不一会儿,我回到正常运行的世界,房屋已然不在那里,我在公园里,躺在草地上。

如果这是一场梦,那么,这是我最无聊的梦了。

但事实却是,我的确一直在游荡。我知道我以前在日记中写过我在庭园边被抓获,事后看来,可能是因为我企图逃离疗养院。我出去游荡,走进城市,几个孩子在上学的路上发现了我。我在公园里,躺在地上(像梦境里的公园,我想)。其中一个孩子用棍子戳我,就像孩子们戳昆虫的尸体那样。但我还活着,我不知道对他们说了些什么,但他们叫了警察。我走开了,想弄明白我在哪里,而我又想去哪里。警察在三个街区之外找到我,那时我正坐在人行路旁,靠在栅栏上。我想整理我的思绪,但头脑一片混乱,彻底迷失了方向。我记得身旁有一只猫,它用头抵着我的肘部,一下又一下。这个我记得,我还记得那些孩子。但其余的我都不记得了,我怎么到的那里迄今都是一个谜团。

之后我了解到,这并不是我第一次出去游荡了,算是第二次了。此刻,我一边写,一边盯着旁边桌子上的一对耳环,我早些时候在我的口袋里发现了它们。我要么劫了珠宝店,要么就是穿起女人的衣服。我以后会看看是不是在衣柜里藏了双高跟鞋。

我问艾瑞克是否开车带我去了什么地方。我问了,他笑了,说是我运用犯罪小说家充沛的想象力构造了一种虚无的猜测,他说他没有理由把我带到任何地方,亨利和我都表示同意。你怎么看?艾瑞克问我是否还记得曾经逃离疗养院,而我对此没有任何记忆,我甚至在日记里也没有提及此事。

现在我们来说说星期二的第二件事。

汉斯今天来看我,但我倒希望他别来。其实我第一次见到他时没有认出他是谁,他只好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一个护士告诉我,他来看过我很多次,要是天气晴好,他还会陪我在花园里散步,给我讲述外面世界的稀奇事。我从来不记得谈话的内容,我认为这是因为当我与他在一起时,真正带着记忆的杰瑞埋藏在身体深处。

我看到,我早些时候曾在日记上潦草地写着:不要相信汉斯。

现在我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写了。

因为他总是跟我说我不想听的事情,比如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应该尊重那些愿意和我相处的人,但尊重他并不意味着我不能讨厌他,毕竟人们还是讨厌说三道四的人。

今天,我们坐在外面,很冷,但灿烂的阳光提供了一些温暖,能让我们坐在外面。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问,“我为什么不能回家?”

“以前的事情你还能记得多少?”汉斯问。亨利替我回答了,但在回答之前,他向我发出了警告。他说这里面有些不对劲,杰瑞,让我帮你弄清楚。

亨利本来是不存在的,我知道,但亨利是我唯一可信的人了,我愿意让他占据我的身体,而且我也不想听汉斯说话。当我们一起坐在外面时,我知道我为什么不想听他说话,但我还是得听他说着。

“你还记得你开枪打死了你的妻子吗?”

“我不记得了,不记得了。”但话一出口,我就想起来了。我知道桑德拉死了,是我杀了她,但我是如何扣动扳机的,这个我不记得了,而且我永远也不想记得。这个消息像道晴天霹雳打在我身上,有一段时间,我伤心欲绝。

“为什么?”我问,因为我必须知道,“我为什么要开枪打死她?”

“你不想知道。”这是亨利说的。亨利会察言观色,会将毫无关联的事情联系起来。“你真的不想知道的,不要听他的,杰瑞,所有的都是坏消息。”

但我确实很想知道。

汉斯移开目光,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盯着我。他问:“你真的想知道吗?”

“是的。”我说,亨利仍然在对我说“不要”。

“我想,是因为她知道你杀了人。”

“什么?”

“血。”他说,“因为那件血淋淋的衬衫。”

“什么衬衫?”我问。

“还有刀。”

“什么刀?”

“我再问你一遍,杰瑞,你确定要知道吗?”

我告诉他,我确定,我想知道一切。下面就是他告诉我的。

他告诉我,去年,在伊娃婚礼的那个晚上,我坐在写作房里看着那段被传到网上的视频(那段视频,那场演讲,我迄今还没有忘记)。看了几遍后,我决定出去。几个小时后打电话给他,说我需要他开车来接我。他说那时我的衬衫上有血,当他问我的时候,我告诉他我不知道。他说后来他相信那些血是那位参加伊娃婚礼的花店老板的,我杀了她,而桑德拉已经知道了。

汉斯认为,桑德拉起了疑心,所以威胁要打电话报警。

他认为我做了必须做的事情,确保桑德拉不能打电话。

他提醒我,那不是我的错。杀死花店老板的,杀死我的妻子的,那都不是我,是另一个我,另一个邪恶心肠的我,这个我的道德和伦理已被疾病给夺走了。

当然,这些都不会改变桑德拉已经死亡的事实,或是花店老板死亡的事实。

不要相信汉斯。我搞错了,我应该说不要信任汉斯的,更准确地说,不要听他的。下次看到他的时候,我会请他不要再来看我了。毕竟,谁想要别人来提醒他们自己是坏人?我只想再次成为遗忘一切的杰瑞。是时候停止写日记了,是时候任其自然了。

让一切痛苦、愤怒和回忆自然而然地消逝。

他们驱车回到杰瑞原来的家,汉斯在驾驶,杰瑞快速浏览着日记的最后一篇,结尾写的是“让一切痛苦、愤怒和回忆自然而然地消逝”,他不记得写过这些话。杰瑞有点儿不满意。日记没有结尾,就像是一本没有结局的书。

“我们首先要做的,”汉斯说,把杰瑞拉回现实,“要确保警察不会到那里去。”

“到哪里?”

“你原来的房子。”

“他们不会这么快到那儿的。”杰瑞说。

“你说得对。但之前你出现过,还袭击了你的——”

“我没有袭击她,”杰瑞说,“她是自己倒下去的。”

“你认为她会记得住吗?”汉斯问。

“她可能会告诉他们我想要杀她,但那也是几个小时前的事,对吧?警察已经去过了。”

“也许吧。”汉斯说,“或者他们还在那里,监视那个地方,就等着你回去。”

“或者他们认为我不会蠢到再回去的。”

“但你回去了。”汉斯说。

“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打电话给疗养院。”汉斯说。

“你说什么?”

“你打电话给他们,告诉他们发生的一切。你告诉他们艾瑞克的事,说他死了,你在他家找到了证据,足以证明他所做的一切。你告诉他们你还在那里,想让他们来接你。”

“我为什么要告诉他们?”

“因为到时候他们就会报警的,他们一定会的,然后警察会前往艾瑞克家找你。要是有人在老房子里等你,这就能把他们引开。我们不能自己叫警察,因为我们不希望他们跟踪我们的电话。”

“如果没有用怎么办?”

“你只需要祈祷有用就好。”汉斯说,他把车停在街区的尽头,离房子大约一百米。

“我甚至不知道电话号码。”杰瑞说。

“我记得。”汉斯念了一遍。

杰瑞打电话了,他让汉密尔顿护士听电话。一想到和她说话,对她说谎的情景,他不禁心脏一阵狂跳,他心想这就是他只是个作家而不是个演员的缘故吧。后来他想到这并不重要,反正汉密尔顿护士会打电话报警的,反正她会把他说的地址告诉他们的,她打电话时又不会说出自己的主观看法,说:“虽然他说了那些,但我真的认为他是在胡扯,所以你们应该密切关注着你们正在监视的所有地方。”

电话里传来汉密尔顿护士的声音,她告诉他她很担心他,他们都很担心他,他把汉斯教给他的话说给她听。说完以后,汉密尔顿护士一句话也没有说。杰瑞心想,这一定是汉密尔顿护士一生中第一次无言以对。但是,沉默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

“你一定又把那一天和你书中描写的情节弄混淆了。”她对他说,她的话中充满了希冀,但愿这只是杰瑞又一个混乱的日子。但是,他也可以听出她的怀疑。她知道警察正在搜捕他,因为他们认为他是个杀人凶手。

“这里有艾瑞克杀害的女人的照片,他还留着她们的头发。”

“听我说,杰瑞,你现在有点儿不大对劲。”她说。

“我现在很正常。”他告诉她。

“艾瑞克真的死了吗?”

“这是个意外。”

“你现在是一个人吗?”她问。

他看了看汉斯,他记得汉斯之前教给他的话:“是的。”

“你是自己想出了这一切?”

“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

“你还不明白吗,杰瑞?你又犯糊涂了,你又——”

“你们每个人都以为我生病了,但那都是艾瑞克——”

“不是艾瑞克让你生病的,杰瑞。”

“你误会我的意思了。”

“那你是什么意思?”

“最近,最近所有糟糕的事情都是因他而起。”

“杰瑞——”

“来艾瑞克家,看看我都看到了什么。”他说,“然后你再看会不会对我说我在瞎编。”

“杰瑞——”

“我得挂了,”他说,然后他挂了电话。所有这一切都结束了,他会解释这一切的。他关掉手机,这似乎是他现在该做的事情。

“我们现在应该干什么?”他问。

“等两分钟。”汉斯说。

他们等了两分钟,没有任何行动的迹象,两个人都默不作声,没有讨论,没有交流,他们足足等了两分钟。

“他们不会行动了。”汉斯说,“或者说,他们还没有开始行动。但我们要进去了,现在我们必须拿到日记。但我们不能直接走过去敲门,因为你那浑蛋邻居会打电话报警。我们可以敲后门,如果他们在家,那么——”

“他们不会让我们进去的。”杰瑞说,“房主昨天认为我疯了,今天他会认为我是杀人凶手。”

“那我们就闯进去。”汉斯说,“我带着撬锁工具。”

杰瑞把手伸进口袋,拿出钥匙给汉斯看:“我们不需撬锁工具。”

“你记得你房子后面是哪一家吗?”

“不记得了。”杰瑞说着摇摇头,然后他又点点头,“是的,应该记得,怎么了?”

汉斯启动汽车。他在下个路口右转,来到和杰瑞家平行的另一条街道。他开始在半路降低车速:“想起来了吗?”

“看起来都一样。”杰瑞说,“我只从后面看到过。”

汉斯拿出他的手机,启用GPS定位功能确定他们的位置,当屏幕上的蓝点与杰瑞的房子在一条线上时,他把车停了下来,中间只隔着一幢房子。

“是那个。”杰瑞说。

“你确定?”

“我百分之百确定。”

汉斯熄灭发动机。“我们爬上栅栏。我们先要确定是否有人在家,如果没有,那我们就进去;如果灯亮着,我们就等到他们睡觉,再偷偷潜进去。你确定你知道日记在哪里吗?”

“我确定。”

“那我们走吧。”

他们把车停在外面,眼前的房子是座两层楼房,屋顶是混凝土瓦,庭院里有一片长满玫瑰花的花床,他们走过时,花枝钩住了杰瑞的衣服。他们蹑手蹑脚地穿过前花园,来到后面的大门,把它悄无声息地打开,几秒钟后,他们来到栅栏旁。汉斯踮起脚跟向里张望,确认这就是他们要找的房子了,而杰瑞继续看着他们刚刚经过的房子。他可以看到电视机的微光,还有一丝灯光,但没有迹象表明有人听到他们偷偷进来。

“就是这儿。”汉斯低声道,纵身跳到另一侧。杰瑞爬过栅栏,落在后院,他感觉这里依然是他的家,前面曾经是游泳池,但现在已经填平了,摆放着一张长方形木质烧烤桌和两个室外燃气加热器。房子里面没有亮灯。

他们来到露台上,那里放着太阳椅,他们上次就是把史密斯太太丢在那里的。杰瑞有点儿希望看到她仍旧躺在那里,不过若是她随时挥舞着曲棍球棒冲进大门的话,他也不会惊讶的。一只猫坐在门外,它盯着他看了一阵,又看看汉斯,然后跑掉了。杰瑞把手伸进口袋拿出钥匙,然后插进门锁。

“要是有警报器该怎么办?”杰瑞压低声音问。

“那我们就跑。”汉斯说,“保持安静,我说不准他们是不在家,还是睡着了。”

“我还以为你对这种事儿一清二楚呢。”

“开你的门。”

他有点儿想看到钥匙不管用,或者再出现别的什么问题,诸如撬锁工具也不管用。但锁很轻松地被打开了。他慢慢推开门。

他对这所房子太熟悉了,大部分的成年生活都是在这所房子里度过的。他熟悉这里的每一个形状、每一处缺陷,他知道踩在哪里的地板、开合哪扇门时会吱吱作响,他知道秘密藏在哪里,知道那块隐秘的密室。他的心怦怦直跳,当他跨过门槛进入房屋,它跳得更快了,心跳声如此之大,要是有人睡在楼上,肯定能将他们惊醒。

他们关上身后的门,停下来侧耳倾听,杰瑞的心跳声更响了,他的呼吸很重,没有警报器。他的手心在出汗。幸亏他把钥匙留在锁上了,不然它很可能会从他的手心里滑脱,掉到地板上。在他的脑海里,他可以看到伊娃在楼上的卧室里做家庭作业,或者打电话跟同学聊天。桑德拉坐在客厅里看书,或在准备下一个案子。杰瑞可以看到自己坐在写作房桌子后面,奋笔疾书,写着一部新小说。他想深呼吸,但气息仿佛卡在喉咙里,吞下去像吞一个高尔夫球。汉斯用手拍拍他的肩膀,他差点儿跳了起来。

“冷静下来,杰瑞。”他压低嗓音说道,“越早找到日记,我们就会越快离开这里。”

杰瑞的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跟着我走。”他说,开始向里走去。

汉斯跟着杰瑞向前走,客厅里的家具如同一个个黑洞。到达门厅时,他记得门周边的地板踩着是可以发出声音的,所以他做一个跨过去的手势,接着又做了个手势,示意汉斯沿走廊的边侧走,不要走在中间。

写作房——他的写作房——的门敞开着,他们走了进去,关上门,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开来,因为房间里装有隔音层,杰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宽心些。

“怎么样,你认为家里有人吗?”杰瑞问。

“我不知道,我认为没有。我们赶快找日记吧。”汉斯说,他拿出手机,借着屏幕光环视房间。

在这几分钟里,写作房仿佛又是杰瑞的了。他的办公桌,他的沙发,他的书柜,墙上挂着镶框的《金刚的逆袭》海报。不过他还是发现了一些微妙的差异,书和以前不太一样了,电脑也不一样。书柜上,他的玩偶中间混合了一些不同的小摆设,办公桌上有不同的文具、不同的显示器,这些东西属于不同的人,来自不同的生活。他不知道警察为什么没有掀开地板,推倒墙壁寻找证据。也许他们认为这个案子其实很简单。

他走过办公桌,来到房间角落的橱柜前,打开它。里面是几个盒子,如果加里也像他一样的话,这里面应该是收据、银行账单和多个国家的征税凭据单,人们通常想不到一个作家还会保存这些东西。有一个小塑料抽屉里面装满了文具,还有一堆杂志、一些纸张,另外,橱柜壁上有个钩子上面挂着一副耳机。

他把所有的东西都拉扯出来,希望找到密室开关,但愿这不只是他的一本书中描绘过的情节,就像那次那样出去买了包香烟。他的心率一度过快,现在已经恢复到正常的速度了。要是壁橱是空的怎么办?他放下手,手指伸进角落按动。对面的墙角突然弹出来。他把板子扯下来交给汉斯,然后……

然后,他停下手,什么也不做。他盯着那个黑洞,对里面可能出现的东西有些害怕。也许,里面什么也没有。

“你得看看。”亨利说,“回首过往是前进的唯一方式。不然,你就没办法前进了。”

他向里面看去。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瓶杜松子酒,他把它拿出来,只有半瓶了。他拧开盖子,嗅着酒香,像是在回味原先的生活。

“一会儿有的是时间。”汉斯说,把瓶子拿过来,放在桌上。

杰瑞又把手伸到洞里,他拿出的第二件东西是枪。他轻轻地握住枪把,就像某人向武装罪犯调查人员缴械投降那样。这是一把左轮手枪。此时,他已经清楚地记得自己坐在桑德拉旁边的地板上,他正在旋转枪的弹膛,就像在玩俄罗斯轮盘。他用拇指拨动弹筒栓,弹筒向左打开。每个筒里都有子弹,但只有一个子弹只有弹壳,弹头已经射进他妻子的身体。汉斯将手伸过他的肩膀,从他手里接过枪。

“不要相信汉斯。”

他可能是担心杰瑞会把枪对准他自己。

“继续找啊。”汉斯说。

他接着往里看。这一次,他的指尖触碰到日记了。他把它拿在手上,看着封面,上面是伊娃画的笑脸,眼睛是粘上去的,一个雾蒙蒙的,另一个很清晰。脸的上方整齐地写着“爸爸最酷的想法”,书脊上写着“燃烧的船长”。他打开日记,看到了他写的文字,整页整页的文字诉说着另一种生活。

“真的在这里。”他说。

“让我看看。”汉斯说着,伸出手。

但杰瑞没有给他,而是把它贴在自己的胸口。他回头看看汉斯,汉斯很是恼火,有那么一个瞬间,汉斯脸上露出一个怪异的表情,这表情在提醒杰瑞,汉斯是了解黑暗的一面的,比他塑造的最阴险、最恶毒的人物都要了解。汉斯笑了笑,杰瑞忽然觉得自己很愚蠢,现在一切正常。

“拜托,杰瑞。”汉斯说,“我觉得最好还是让我看看。你对它太熟悉了,太容易情绪化。我可以以一种更好的方式让你了解真相。”

杰瑞觉得汉斯说得对,他不会像杰瑞那样试图把日记扭曲成无罪的证据。汉斯拿着日记走近沙发,坐下,手机拿在他手上,杰瑞那里就没有多少光亮了。杰瑞又把手伸进空洞,找到闪存盘。接着,他的指尖触摸到了一个长长的、冰冰的东西,他调整了一下姿势,用手握住它。

这是一把刀,毫无疑问,是用来杀死花店老板的那把刀。一幅画面闪过了他的脑海:桑德拉抓起他的外套,发现了口袋里的刀。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他还有记忆的连接,那么为什么所有的迹象都指向他,显示他是一个杀人凶手?为什么一拿起刀就会想到桑德拉发现了它,而拿起枪就没有任何记忆呢?

“你总是会忘记那些事情,这是有原因的。”

艾瑞克给他注射镇静剂来掩饰他的谋杀罪。但苏姗、桑德拉和花店老板又是怎么回事呢?医生会说,他一直在抑制他的大脑,忘记自己做过多么可怕的事情,这就是原因吗?

“不,还有更多。”亨利说,“继续寻找,你找到了你的日记,但我的还在那里。”

亨利还写日记?

他把刀放在桌边,回头继续摸索,他抓到了一些零散的纸片。

是他日记上的缺页。

“你一直认为是桑德拉偷了它们。”亨利说。

但并不是桑德拉,是他的另一个自我,那个作恶多端的人。

“这就是他们给我的。”

他坐在办公椅上,打开台灯,并不在乎外面是否有人看到灯光,汉斯也不在乎了,因为他沉默无言地沉浸在了“狂人日记”当中。

杰瑞开始读那些纸片了。

这应该是他的笔迹,但上面写的绝对不是他的话。

是亨利·卡特的话。

第三十八天

今天是第三十八天,你感觉很好。未来的亨利,今天你给了街道对面的好管闲事的太太一个教训。她最近总是穿着她那色彩艳丽的衣服在这里徘徊,告诉你你如何如何破坏了整个社区。几个小时后,她肯定会回来,等你完工后再来找你。依我来看,你有两个选择。选择一是打理你的花园,修整草坪,清除杂草,像街上每户人家那样,符合要求,让她满意。你采纳了选择二。选择二是去她家,把她的花园糟蹋得比你的花园更烂。她要是激怒了你就太有趣了,不过她的确把你激怒了。你不仅成全了她的花园,还把她写进第十三本书。你想将她安排在《奇幻森林历险记》角色中,在那里她是个疯狂的老巫婆,想把孩子们变成一口砂锅,但你不写童话,所以你把她写成了一个配角,在书中她是本地的一位猫女士,她会咬着指甲透过厨房窗口向外凝望,看着眼前演绎的生活,后来她被小丑强奸了。谁要是惹恼了你,你就会给他分配一个配角的角色。有人抢先进了你正等待的停车位?他妈的,他在第二十六页就被你写死了。有人给了你负面评论?他妈的,他在第十页成为当地的娈童癖。古德斯特里医生说你有阿尔茨海默病?去你妈的。

写她还远远不够,这就是你要毁掉她花园里每一朵玫瑰花的缘故。那些玫瑰令她无比骄傲,她每天都会细心检查一番。她的丈夫十年前进了坟墓,就各方面而言,他还算是个幸运的浑蛋。

毁花时另一个邻居看到了你。她是个放荡的老婊子,泰坦尼克号沉没那年出生的,现在得有一百岁了。你心想,为什么自己不会按亨利·卡特的行事风格处理此事呢?杀了她?毕竟扯掉她的玫瑰离掐住她的喉咙还远着呢,杀死人只是在书中发生过而已。你很想自欺欺人,但有那么一个倏忽即逝的瞬间,你渴望她正躺在血泊之中,脸上茫然而又痛苦。但,无论如何,一切都相安无事。她会告诉史密斯太太说她看到你扯她玫瑰了,但你真的不在乎。还能发生什么更糟糕的事呢?你已经患上阿尔茨海默病了。谁管她是否叫警察、你是否需要支付罚款!

后来,史密斯太太来了,你冲她微笑,告诉她毁了她为之骄傲和喜悦的玫瑰是多么有趣。你尽管嘲笑她,因为人们最讨厌的事情就是被人嘲笑了。

“狂人日记”啊,另一个狗屁日子即将到来了,会是在哪一天呢?

杰瑞放下日记。第一个冒出来的念头,是他不记得自己曾经写过这些事情,当然也不是冒充亨利写的。他随后又想到,亨利真是个彻头彻尾的讨厌鬼,简直就是个浑蛋。亨利真的只是个笔名吗?坐在键盘前时,他就真的成了亨利?杰瑞开始理解他的评论家了,但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自己怎么就成了一个国际畅销书作家呢?真的是因为掌舵自己身体的人吗?

他倒希望掌舵自己身体的不是亨利。

当然不是的,桑德拉永远不会和他生活在一起的。

“同样地,她永远不会和杀人凶手结婚。”

好了,他们就是这样来证明的。

“或者,你也可以反证。我不愿意让你认为我是个讨厌鬼,我这么做都是为了帮助你。”

杰瑞又看了看书稿。亨利根本不存在,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也许是阿尔茨海默病催生出了他。也许是亨利成熟了,所以偶尔还能控制。不然,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解释日记的存在。

“我可以看看日记吗?”他问汉斯。

汉斯没有抬头,继续读着日记:“我还没有看完。”

“就一分钟,我想证实一下。”

这次,汉斯抬头看了看他,说:“有关桑德拉的死吗?”

“我只是想看看开头。”

汉斯似乎在犹豫,那一瞬间杰瑞觉得他的朋友肯定会说不,但后来他还是答应了,他把日记扔了过来。“快点儿。”他说。

杰瑞快速翻到第三十八天,但没有第三十八天的,只有第四十天,在第四十天之前留有纸页被撕掉的痕迹。他的担忧从一开始被亨利掌控变成了他会做些不可告人的事,最终他的担忧成了亨利才是杀死桑德拉的凶手。他翻回第一页,他可以记得坐在办公桌前写日记的情形。第一天,你的名字是杰瑞·格雷,你害怕……你昨天丢了手机,上星期你丢了车,最近你甚至忘了桑德拉的名字。第四天,你不能握着桑德拉的手,看着她微笑。你不能假装自己是一头灰熊,追逐着伊娃。第二十天,人们通常以为,犯罪小说家知道如何逃脱谋杀,但你以为这世上只有汉斯才可以做到。第三十天,写作房里有张“思考沙发”,以前,你总会躺在那里一边构思书稿,一边听着斯普林斯汀那荡气回肠的音乐。你把音量开得很大,钢笔掉到书桌下也不管。然后是第四十天,过去的杰瑞对史密斯太太的玫瑰到底做了什么,他毫无记忆,因为,不是过去的杰瑞毁掉了玫瑰,而是过去的亨利做的。他以前以为是桑德拉撕掉了日记的那几页,但不是,是他自己,或者是亨利。撕掉日记的那几页是为了保护他,掩盖他做的坏事。

他迅速浏览其他几页,他想找到事情的真相,找找他做的其他坏事。没来由地,他明白了,他没有杀桑德拉,是亨利杀的。亨利·卡特,一名作家,他是生命的毁灭者。

他把日记推回给汉斯。

“你在看什么?”汉斯问。

“一些笔记。”杰瑞说,他开始看那些零散的纸页,还有十几页。他以亨利的身份做了许多事情,譬如喷漆,这也是亨利的杰作,他在做这事之前把它写了下来。他在写这篇日记的时候,书桌上正放着喷罐。他即将走出大门,溜到街道对面,他心里好生期待。他知道史密斯太太会怀疑他,但他毫不在乎。他会否认的,会建议她离开这个社区,因为有人总跟她过不去。

这是亨利写的。

该死的,那么那时杰瑞在哪儿呢?

他继续往下读。亨利迷恋上了花店老板。在婚礼前几天,他决定从窗户溜出去看她。那一天杰瑞仍旧记忆犹新。他不记得自己溜出窗外,但他记得去了花店,记得开车送他回家的女人,记得在婚礼那天夜晚死去的女人。

亨利并不喜欢甜点,他是个强奸犯,是个杀人凶手。

还有很多页,非常惊人,他感到头皮发麻,大脑像是要炸裂一般。因为做了那些事情,他心中充满了恐惧和愤怒。下面这篇日记的标题是“搞砸婚礼当天的一个小时后”“不要相信汉斯”以及其他一堆乱七八糟的。开头写的是亨利在沙发上醒来,衬衫上沾满鲜血。他在身上寻找刀口,他数着手指和脚趾,他得出结论,那些血不是他的。他怀疑是在邻居家沾上的血,他写道:“我最先想到的是街道对面的那个又老又蠢的恶婆子,她过来让我修剪篱笆,我就修剪了她的胳膊和腿,把她的尸体修剪成一坨无肢的肉。”

他看了看桑德拉,她还在熟睡。然后,他将衬衫藏在地板下,“一百年后,蜘蛛和老鼠可以吃光它。”亨利可以记得晚上早些时候曾和梅护士说过话,但他记不得都说过什么了。他说那段记忆就像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一般。

亨利还说,有些东西他也说不清楚,不只是阿尔茨海默病的缘故。

日记在那里结束了。杰瑞印象很深刻,亨利·卡特又在玩弄他最拿手的把戏了:他将故事带进未知的境地。多年以来,他的工作是刻画人物、塑造情景,以一种奇怪而又奇妙的方式把真相联系在一起。他是亨利·卡特,是个写作高手,能使巧合变得合理,给陈词滥调赋予新的寓意,善于让讨厌他的博主失望。他是一个沙文主义者(1)。

他是杰瑞·格雷,他是亨利·卡特,他们俩携手将不合理的事情联系在一起。所以,现在要如何联系呢?

隔着房间,杰瑞看着他的朋友,他还在读“狂人日记”。他看着靠在沙发扶手上的抢,还有桌上的刀。他回想着刚刚翻阅日记时看到的内容:第二十天,人们通常以为,犯罪小说家知道如何逃脱谋杀,但你以为这世上只有汉斯才可以做到。他再一次低头看着亨利的那些零散的纸页,开始读起来。

* * *

(1)沙文主义者,指盲目热爱自己所处的团体,并对其他团体怀有恶意和仇恨,是一种带有偏见的情绪。

不要相信汉斯亨利·卡特的短篇小说

汉斯可以感到他的胸口一阵狂跳,以至于他开锁的双手在不停地颤抖。撬锁是他的专长,但是,双手颤抖并不是。他很兴奋,一点儿也不紧张。你要是学会撬锁,就能够开启整个世界。很久以前,他就这么告诉过他的朋友杰瑞。问题是,当你戴着手套,触感就不一样了,隔着乳胶,感觉锁就只有真实的一半大小。他知道他在做什么,这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不到两分钟,耳畔响起轻微的咔嗒声,锁中的什么东西松动了一下,然后再次收紧。他成功地开启世界之门。

他深吸了一口气,没有人看到他。这是一个晴朗的夜晚,天空悬挂着一轮皎洁的明月,衬得他手电筒发射的光暗淡昏黄,也就没有必要用了。百万颗星星仿佛让今夜化作永恒,看着它们,让他觉得自己无比渺小。他品尝着清新的空气。打开门,他看到里面犹如黑洞,月亮的光线照不进去。自从一个星期前他在杰瑞家看到那个女孩,他就知道他必须占有她,知道他必须和她亲密无间。可怜的杰瑞,他真的搞砸了婚礼。汉斯宁愿死去,也不愿体验他朋友的经历。也就是说,在这个世界上,他确切知道的只有两件事:第一,如果你行为鬼祟,人们一定会忍不住说出来的;第二,没有人认为他们自己会患上阿尔茨海默病,这种病只有老年人才会得。

这是一座砖瓦结构的时尚家居,这种家居设计是为了防患恶狼,但聪明的恶狼总是会想方设法地进来。这是自然之理,也是进化。他走进屋里,关上身后的门,黑暗裹挟住了他。他不知道房屋的布局,但他别无他法。他用手机显示屏照亮脚下的路。他已经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以防有人打电话,但谁会在深更半夜打电话呢?厨房里摆满了各种现代化电器。他从来不觉得花店老板能挣什么大钱,但也许他们做到了。也许每一个情人节都有人购买大宗物件,用自己的房子作抵押获得第二次抵押贷款,好买一打玫瑰。工作台上有一个刀架,他可以做一个选择,用刀对任何人造成伤害。他知道要想让女人乖乖听话,手里的刀越大越好。但他也知道,在会用的人手中,刀的大小不重要。他选择了一把六英寸长的刀,他想说这刀的尺寸只有他阴茎的一半,但没有人听得见。

汉斯拿着刀走进走廊,站着不动。他总是能准确判断一个房子里是不是有人,要是有,他还可以准确判断他现在在哪里。这个居住者在卧室里,他走到那里,门是开着的。唯一的光线来自一个数字闹钟。他站在门口,听着她的呼吸。他的手在颤抖。他是恶狼。

恶狼做了预想中的一切,女孩两眼圆睁,生命停息,体温下降。做完这一切后,他走出房子,来到后院。他微笑起来,他永远不会忘记与花店老板共处的时刻,不会像他失败的朋友杰瑞,哪怕经历了一百个这样的时刻,过后一个片段也不记得,真是浪费。在过去几个小时内,他感到电话振动了好几次,他拿出手机一查看,妈的,说曹操曹操就到,有一条来自杰瑞的语音消息,不,其实是三条。杰瑞迷失了自我,又出去游荡了,这一次他回到了他三十年前住过的房子里。他需要帮助,但不想去找他的妻子,特别是他在婚礼上说了那番话之后。他希望汉斯来接他。

汉斯一边朝车前走,心里一边盘算着。越是这么想,越是觉得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做事很谨慎,知道如何清理犯罪现场,所以没有留下丝毫证据,但总有不走运的时候。如果警察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嫌疑犯不是他……现在好了,这难道不是件好事吗?他给杰瑞回电话。

接到他的电话,杰瑞很高兴。他告诉杰瑞他马上就到。他需要停下车,在外面见他。关键是要做得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这是他在杰瑞的书中学到的。关键是得让杰瑞得出结论:他自己是杀人凶手。因此他得让杰瑞隐藏证据,这只会使他看起来更有罪。汉斯还留着刀,但上面没有他的任何印记。原计划是把它丢进一个深洞的,但现在计划变了。这就是进化,适者生存。杰瑞的日子到头了,要是全世界的人都认为他是个杀人凶手,那会怎样呢?

他开车去那幢房子,杰瑞正在那里等他。他最后一次来这里是三十年前的事了,这里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有点儿变化他也毫不关心。他把车停在老房子的外面,杰瑞沿着小径迎面走来,呆头呆脑的。这些天他一直神情恍惚,是那种“我很困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的神情。一个胖女人站在门口向这边张望,显然,她是闲得慌,他觉得没有必要在意她。他只需要关注事情正在朝着什么方向发展。

杰瑞上了车,感谢他,然后……然后什么也没说。他的朋友脑子关机了,不是吗?

“杰瑞?杰瑞,你现在还清醒吗?”

杰瑞不清醒。杰瑞走在田野里,在疯人县的树林里拉屎。

他驱车去杰瑞家,但在相距二十米的地方停了下来。他不想冒险惊醒桑德拉。他打开车门出来,到了杰瑞身边。他的朋友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汉斯领着他向家里走去。汉斯可以感觉杰瑞的大脑切换到某种自动模式,他爬过写作房的窗户,坐在沙发上。那一刻,汉斯可以为所欲为,所以他坐了下来,好把事件想清楚。他回到车上,拿来凶器。杰瑞睡着了。他把刀子上的血擦到杰瑞的衬衫上,然后把杰瑞的指印按在刀上,再将刀放进杰瑞的外套口袋。

他离开了。他确信桑德拉会在这一天结束时打电话给警察。她将会看到杰瑞的衬衫上的血迹,她将会发现刀,她将会告发她的丈夫。也许杰瑞会杀了他的妻子,这真是锦上添花,这婊子向来不喜欢汉斯。杰瑞还是有利用价值的。

杰瑞还是有利用价值的,这就是现在的他。他读完这个故事,一个他不记得写的故事,一个亨利完成的故事。他的心脏再次狂跳起来,然后间歇性地停了几秒,再次狂跳起来。他感到头晕目眩。

这只是一个故事,他心想,只是一个故事,开头就写着“短篇小说”,并不是纪实,不是证词,只是短篇小说而已,这是他们编造的,是虚构的,是他和亨利的“杰作”——他们本来就是编造的艺术家。既然是这样,那就是亨利因一时兴奋而忘乎所以,缺乏对事情的谨慎思考,就像亨利发现了汉斯撬锁(可能)和杀害女人(可能),以及杰瑞爱吃甜点(绝对)。但是,亨利同样也可以在谎言中发现真相。很有可能会是这样:杰瑞醒来后,发现自己穿着汉斯沾上血迹的衬衫,他把它藏了起来,再回去睡觉。也有可能,什么都没发生过;也有可能,他杀死了花店老板,杀死了他的妻子,阿尔茨海默病正要帮他掩盖真相。

“不要相信汉斯。”对吧?

“你还好吧,伙计?”汉斯问。

杰瑞盯着汉斯,汉斯也盯着杰瑞,神色肃穆。房间里的气氛正在变得阴郁起来,让他如坠冰窖。他知道汉斯已经盯着他有一段时间了。

小心。

“我很好。”他说,但他一点儿都不好。现在,所有的事情都联系在一起了。不要相信汉斯,因为汉斯是一个疯子。

“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杰瑞说,他把目光投向沙发扶手,刚才找到的枪就放在那里。只是快速的一瞥,但汉斯一定注意到了。

“啊,该死的。”汉斯说着,拿起枪,“应该都写在那几页上面了,对吧?”他用枪指着杰瑞,另一只手晃了晃日记。“你早晚会想起来的。不管怎么样,一切都结束了,伙计。我只需要日记。”

杰瑞说:“你杀了桑德拉,你还杀了花店老板。”

“你快找到真相啦。”汉斯说,他手里仍然拿着日记,“但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撕掉这几页。那上面写了些什么?”

“你杀了桑德拉。”杰瑞说,他没有理会这个问题。他从办公桌前站起身来,“天啊,许多年前的那个女孩,那个苏姗,也是你杀的?”

“她是第一个。别再说了,杰瑞。”

杰瑞摇摇头,他觉得恶心。这个风风雨雨三十年的朋友,他们一起学习,互相慰藉,把酒言欢,侃天说地,谈古论今。他的莫逆之交啊!“还有几个?”他问。

“那重要吗?”汉斯问。

“你疯了。”

汉斯耸耸肩,笑了:“真的吗?你写了所有东西,现在你又得了阿尔茨海默病,你说我是疯子?”

“你会遭报应的。”

汉斯放声笑了起来:“天啊,你也太土了吧。”

“我不明白。”杰瑞说,“你今天为什么帮我?”

“本来没有这个打算的。”汉斯说,“我想带你去警局。”

“但你改变了主意。”

“肯定的,因为你提到了日记。要是你在那上面写了不利于我的文字,还被人发现了,你就能反咬我一口。我不能冒这个风险,不过,这是件好事,因为它在你手上。”

杰瑞回想起今天下午发生的事。他们离警察局只有几条街,后来,一切都改变了。一定是因为他告诉汉斯关于日记的事。从那以后,汉斯就一直追问杰瑞把日记藏在哪儿了。

“艾瑞克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真的做那些事情了吗?”

“艾瑞克?他当然做了。他也是个十足的坏蛋,杰瑞,他也是个十足的疯子。”

杰瑞看着枪,他想起了桌上的刀,他必须有意识地控制住自己,不要朝那个方向看。要是他能摸到刀的话……

“又能怎样?挥刀的速度难道比子弹还快?”亨利说。

“那现在是怎么回事?你想把你做的坏事嫁祸给我?就像他一样?”

“嘿,这是一个好主意。”汉斯说,“浪费了实在可惜,而艾瑞克一点儿都不配。”

“是你开枪打死了桑德拉?”

“没错,是我干的。”

“我为什么不记得?”

“我给你下了药。”他说,“那天,你给我打电话,我就过来了,我们在写作房时,我就给你注射了麻醉剂,我不得不这样做。我知道最终你会弄清楚的。妈的,我早就知道衬衫上的血是个错误。真是百密一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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