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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作者:美-雷·布拉德伯里 当前章节:4738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13

卡尔文·C.夸特梅因醒了,因为有人说了句什么,或是在夜色中呼喊。

但这是不可能的。没有人,也没有什么动物。

他望着窗外市政厅大钟的脸盘,几乎能听到它在清嗓子,准备宣布即将凌晨三点。

“谁在那儿?”夸特梅因对着夜间凉爽的空气问道。

我。

“你是谁?”夸特梅因抬起头,左右张望。

我呀。还记得吗?

现在,他顺着被子往下看。

他没有伸手去触摸、寻找,他知道他的老朋友就在那里。一个勉强维持的朋友,但仍然是朋友。

他也没有探头沿着床单往下看,那个小小的隆起就在他的肚脐下面,两腿之间。它微弱得仿佛一记心跳、一次脉搏,仿佛丢失了的肢体、有血肉的灵魂。但它就在那儿。

“你回来了?”他对着天花板说道,哼哧笑了一声,“已经很久没见面了。”

作为回应,它又轻轻地搏动了一下。

“这次你要待多久?”

那细长的小丘又隐隐搏动了两次、三次,但没有任何要离开的迹象;它似乎会停留一段时间。

“这是你最后一次来看我了吗?”

这谁说得准呢?重来拜访的老朋友无声地回答,窝在一丛金属丝般的古老毛发里。

我不太介意头发变成灰色,夸特梅因曾经这样说过,但是当你发现白色的毛发从下面冒出来的时候,让它见鬼去吧。我的其余部分可以变老,但那里不行!

但是他变老了,它也变老了。他现在已进入苍白死寂的冬天。然而,那里仍有心跳。那温柔而不可思议的搏动向他致意,这是春天的希望、记忆的温床、一抹……在这种奇怪的天气里,当每个人的活力再次被唤醒时,那个词儿怎么说来着?

夏日永别。

亲爱的上帝啊,没错。

别走,留下,我需要一个朋友。

他的朋友留下了,他们交谈起来,在凌晨三点。

“我为什么觉得这么高兴呢?”夸特梅因问,“这是怎么了?我疯了吗?还是我被治愈了?这就是灵药吗?”夸特梅因喋喋不休,带着充满活力的笑声。

我只是来说再见的,那声音低语。

“再见吗?”夸特梅因的笑声卡在了喉咙里,“难道说——”

是的,低语传来。已经很多年了。也该继续前进了。

“时间,没错。”夸特梅因说道,双眼湿润了,“你要去哪儿?”

不能说。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我怎么会知道?”

你会看到我的。我就在那儿。

“我怎么能认出那是你呢?”

你能认出来。你总是什么都知道,而且你最了解的就是我。

“你不离开这个镇子吗?”

不,不。我就在附近。但是,当你认出我时,不要让任何人难堪,好吗?

“那当然。”

被子的隆起处渐渐变低,归于静止。低语声也越发微弱。

“无论你去了哪里……”夸特梅因说道。

嗯?

“祝你长寿,生活幸福美满。”

谢谢你。

暂停。沉默。夸特梅因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

那么,再见啦?

老人点了点头,眼里噙着泪水。

他的床、被子,还有他的身体,都像桌面一样平坦。在那儿待了七十年的老朋友现在彻底离开了。

“再见。”夸特梅因先生对着寂静的夜空说道。

我想知道,他暗忖,它到底去了哪儿?

市政厅的大钟敲响了凌晨三点的钟声。

夸特梅因睡着了。

道格拉斯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睛。镇上的大钟刚敲完第三响。

他看了看天花板,什么都没有。他看了看窗户,什么都没有。只有夜风吹动苍白的窗帘。

“谁?”他低声问。

没有回应。

“有谁在那儿?”

最后,他又问了一遍:“谁,谁在那儿?”

在这里,有个声音喃喃地说。

“什么?”

是我,有什么东西在暗夜里说话。

“‘我’又是谁?”

在这里,那声音静静答道。

“哪里?”

这里,声音极轻。

“到底是哪里?”

道格拉斯四处张望,然后往下看。

“那里?”

是的,哦,没错。

沿着他的身体向下,在胸膛的下面,在肚脐的下面,在髋骨之间,在两腿的连接处。它就在那儿。

“你是谁?”他低声问。

你会明白的。

“你从哪里来?”

亿万年过去了。还有亿万年没有到来。

“这不是我要的答案。”

这是唯一的答案。

“你是不是……”

什么?

“你今天在那顶帐篷里吗?”

什么?

“在那些玻璃罐里面。你在里面吗?”

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在里面。

“‘某种程度上’是什么意思?”

没错。

“我不明白。”

等我们互相了解之后,你就会明白了。

“你叫什么名字?”

给我起个名字吧。我们总是有名字。每个男孩都会给我们起名字。每个男人一生中都会把这个名字念上一万遍。

“我不……”

不明白?你好好躺着。你现在有两颗心脏了,试着感受那种搏动。一颗在你的胸腔里,另一颗在下面。感觉到了吗?

“是的。”

你真的感觉到了两颗心脏吗?

“是的。哦,是的!”

那你好好睡觉吧。

“等我醒来的时候,你还会在这里吗?”

我会等着你的。我会比你先醒很久。晚安,朋友。

“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吗?”

最好的朋友,一辈子的朋友。

像有一只柔软的兔子在奔跑。什么东西跳到了床上,从毯子下面钻了出来。

“汤姆?”

“是我,”从被子下面传来的声音说,“今晚我可以睡在这儿吗?求求你了!”

“怎么了,汤姆?”

“我不知道。我只是有一种可怕的感觉,明天早上我们会发现你不见了,或者死了,或者不见了然后死了。”

“我不会死的,汤姆。”

“可总有一天你会死的。”

“这个……”

“我能留在你这里吗?”

“行。”

“握着我的手,道格。抓紧。”

“又怎么了?”

“你想过吗?地球以每小时二万五千英里的速度旋转,如果你闭上眼睛时忘了抓住什么,它可能会把你甩飞了。”

“把你的手给我。拉紧了,感觉好点儿没?”

“嗯,现在我可以睡觉了。你在帐篷那儿可把我吓得不轻。”

片刻的沉默,只有呼吸的声音。

“汤姆?”

“嗯?”

“你看,我最后也没有抛弃你。”

“谢天谢地,道格,谢天谢地。”

屋外起了一阵风,撼动了所有的树木,每一片树叶都落了下来,被吹过草坪。

“夏天结束了,汤姆。”

汤姆静静听着。

“夏天结束了。秋天来了。”

“万圣节。”

“是啊,想想万圣节!”

“我正在想。”

他们憧憬着,沉入梦乡。

镇上的大钟敲响了四点。

奶奶从黑暗中坐了起来,宣布这个漫长的夏季已经结束,成为过去。

后记 被吓一跳有多重要

我是怎么写小说的?最确切的描述就是,想象我要去厨房煎两个鸡蛋,然后发现自己正在准备一整桌酒席。从非常简单的点子开始,然后这些点子用词句把自己和更多的内容联系了起来,直到我起床跑步时急切地想发掘下一个惊喜、下一个小时、下一天、下一个星期。

《夏日永别》始于大约五十五年前,当时我还很年轻,对小说一窍不通,也没指望自己能写出一部感人的长篇作品。我不得不等待很多年,等待材料积累起来,等待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被带进故事里。于是,等我坐到打字机前,会突然爆发出惊喜,生产出短篇小说或较长的叙事,然后我把它们联系在一起。

小说的主要情节发生在一道贯穿我一生的河谷里。我儿时住在伊利诺伊州沃基甘的一条小街上,河谷就紧挨着我家东边。那条河流了几英里之后开始分岔,一条向北绕,另一条向南绕,最后又在西边汇合。所以我其实住在一座小岛上,可以随时冲进河谷去冒险。

在河谷里,我想象自己身处非洲或者火星。我每天穿过河谷去上学,冬天在河谷里滑冰、滑雪,河谷始终是我生活的中心,所以它自然也成了这部小说的中心。故事里还有我所有住在河谷两边的朋友以及那些老人——他们仿佛是我生活中最古怪的钟表。

我一直对老人很着迷。他们在我的生活中来来去去,我跟随着他们,向他们提问,向他们学习。这一点在本书中显得尤其真实,因为这是一部关于孩子和老人的小说,而老人是特殊的时间机器。

我一生中许多段伟大的友情都来自那些八十多岁、九十多岁的老人。我很高兴有机会向他们提问,然后静静地坐着,什么也不说,只是认真倾听他们的回答。

从某种意义上看,《夏日永别》这部小说讲述的是年轻人与老人正面交锋,敢于向他们提问,然后坐下来听他们的回答,并从中学习。道格的问题和夸特梅因先生的回答组织起了章节中双方的行动,并提供了本书的最终答案。

这里的底线是,我并不掌控一切。我不会试图驾驭笔下的角色,我让他们过自己的生活,并尽快说出自己的真相。我聆听,然后写下来。

《夏日永别》实际上是我另一本小说《蒲公英酒》的延伸,后者是我在五十五年前完成的。当我把那沓书稿交给出版商时,他们说:“天哪,这本书太长了。我们为什么不把前面九万词作为一整部小说出版呢?第二部分可以留到未来哪年,等你准备好了再出版。”当时,我把那部完整的、原始的书稿称为《记忆中的蓝色山丘》。而《蒲公英酒》最初的书名是《夏日清晨,夏日夜晚》。即便在那么多年前,我就为这部尚未诞生的小说想好了标题:《夏日永别》。

多年之后,《蒲公英酒》的第二部分终于逐渐演变到了一个关键点,我觉得可以把它送到这个世界中去了。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我一直在等待小说的各个部分吸收更多的想法和隐喻,以增加文本的丰富性。

对我而言,惊喜就是一切。在晚上睡觉之前,我给自己下达指示:早上醒来的时候,要把自己吓一跳。这是让本书发展起来的伟大冒险之一:我的夜间指示和早晨真相大白时的震惊。

我的祖父母和姑姑奈娃·布拉德伯里对我的影响贯穿整个故事。祖父是一个非常有智慧和耐心的人,他知道生动的展示很重要,仅仅简单地陈述是不够的。祖母是个很了不起的女人,她天生知道如何让小男孩保持活力。我的奈娃姑姑是隐喻的守护者和园丁,那些隐喻最终成就了我。她确保我接触到了所有最好的童话、诗歌、电影和戏剧,所以我总是对生活感到狂热,渴望把一切都写下来。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在写作过程中仍然能感觉到她就在我肩头看着,脸上洋溢着自豪。

写作这部小说的漫长努力终于已经完成,我很高兴,我希望每个人都能从中得到快乐。这对我来说充满了乐趣——重访我的绿镇,凝视鬼宅,感受市政大钟深邃的鸣响,在河谷中奔跑,第一次被女孩亲吻,聆听、学习那些已逝之人的智慧。此外,我没有什么可补充的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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