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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哈尼夫·库雷西 当前章节:15245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21

《亲密》作者:[英]哈尼夫·库雷西

正文一

这是最让人伤心的一夜,因为我就要离开这里,再也不回来了。明天一大早,等那个和我厮守了六年的女人骑车去上班,等我们的小孩抱着皮球被带去公园,我就去收拾好箱子,悄悄地从家里溜出去,尽量不被人发现,然后乘地铁去维克多那儿。不知道会有多长的一段时间,我将要睡在他好心借给我的一个逼仄房间的地板上,紧挨着厨房。每天早上我得把薄薄的单人床垫搬回柜子里,把散发着霉味的羽绒被塞回箱子,把靠垫放回沙发上。

我再也不愿回到现在的生活里来了。我不能。也许我该留张字条,“亲爱的苏珊,我不会回来了……”也说不定明天下午打个电话给她会好一点,或者我可以周末回来看一下。这些细节问题我还没有考虑周全。不过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我不会在今晚就告诉她我的打算。我要缓一缓。为什么?因为言辞会转化为行动,能够促成事件的发生。话一旦说出去就收不回来了,它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我不敢确定,也害怕极了。事实上,我此时此刻就在发抖,整个下午,这一整天,都在发抖。

所以,这将是我们作为一个纯洁、完整、理想化的家庭的最后一夜,也是我和这个女人的最后一夜。我认识这个女人长达十年之久,了解有关她的一切,我再也不想了解更多了。我们马上就会变成陌生人。不,不对,这是不可能的。伤害一个人,其实正是一种并非出于自愿的亲密表现。我们将因为共同拥有一段历史而成为危险的熟人。回想当初,她第一次把她的手放在我胳膊上的那一刻——我真希望我那时掉头走开了。我为什么不那样做呢?后来的事简直是多余的,浪费时间也浪费感情。她也说过类似的话。可我们当真这么认为吗?天知道,对这些问题我至少有三种以上的不同理解。

我坐在浴缸的边沿,看着我的两个儿子。他们各自占据着浴缸的一头,一个五岁,一个三岁。塑料玩具和小奶瓶漂浮在水面上,他们时而喃喃自语,时而互相说上两句,也不吵闹着要交换玩具。他们充满朝气,精力旺盛,别人总说他们是快乐的、讨人喜欢的孩子。今天早上,我满腹心事地准备出门的时候,老大非要在我关门之前再亲我一下,嘴里说着:“爸爸,我爱每一个人。”

明天,我就要做出一些让他们受到伤害与惊吓的事来。

小儿子近来总穿着棉布裤,灰衬衫,蓝色背带,外加头上一顶警察的钢盔。我正把这些衣服扔进洗衣篮,忽然听到屋外一阵响动,不禁屏住了呼吸。

是时候了!

她把自行车推进门厅,把购物袋从前面的车篮里拿出来。

这几个月里,特别是最近几天,不管在哪儿,不管是在工作、谈话,还是等公共汽车——我都在考虑离家出走这件事,全方位地考虑。因为出神,好几次地铁坐过了站,有时候还会突然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很熟悉的地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是哪儿。我并非总是知道自己身处何处,这似乎是一种挺来劲儿的感觉。但是这些天来,我觉得自己更像是乜斜着眼睛,看着这个颠倒的世界。

我近来一直在试图说服自己,离开一个人并非是你能对他做的最无情的事,分手可能会让人沮丧,却不能被视为一场悲剧。如果你不离开旧的人或事,就永远不会有空间让你容纳新的。自然,告别过去从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一种背叛——背叛别人,背叛往日的岁月,背叛旧时的自我。或许每天都至少应该发生一次必要的背叛。这是一种乐观积极的、充满希望的举动,是对未来的信心的保障——它宣告着,一切不仅会发生变化,而且会变得更好。

所以,我要做出这样的交换:拿苏珊、我的孩子、我的房子,还有浴室窗户外面那个种满大麻、结满樱桃的花园,去换维克多那个地上落满棋子和灰尘的破屋子。

八年前维克多离开了自己的妻子。从那时起——除了那个光着身子弹钢琴、约会的时候随身带着全部家当的亚裔妓女——他再也没有获得过让他满意的爱情。电话铃一响,他就会跑着去接,像是踩着某种慌乱舞步,唯恐又是哪个情人前来兴师问罪。你瞧,维克多即便不能让女人们满意,至少也能给她们带去希望。

在寻觅酒吧和餐馆的时候我们俩往往臭味相投。平心而论,如果维克多没有坐在阴影里,如果他的眼眶没有凹陷,瞳孔也没有因为怒火而放大,他看上去还是挺随和的,甚至还挺有趣。他根本不在乎我是沉默不语还是滔滔不绝,他已经习惯了我从一个话题迅速跳到另一个话题的意识流风格的说话方式。如果我问他,为什么他的老婆还在恨他,他也会如实相告。和我的孩子一样,我特别爱听故事,而且最好是我以前听过的故事,因为我需要获得有关这个故事的一切细节与氛围。可他说得实在太慢了,就和有些英国佬说话一样。我常常为此困惑,他究竟是在耐心等待下一个词汇从嘴里挤出来呢,还是再也不想讲下去了。我只能把这要命的停顿看作让自己发挥想象的机会。可是,我今后就要终日与这些独白与停顿,跳棋与酒吧厮混在一处吗?

苏珊进了屋。

她说:“你怎么老是不关上浴室的门?”

“什么?”

“你为什么不关门?”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她忙着亲吻起孩子们,我爱她对于他们的热情。我们每一次像样的谈话几乎都是关于孩子的,关于他们说过的话,做过的事,似乎他们是我们唯一的激情,这种激情别人无法分享,也无法理解。

苏珊没碰我,只是把她的脸凑到离我的嘴唇几英寸远的地方,我必须尽力向前靠才能亲到她,这让我们都觉得很尴尬。她身上带着一股香水和街市气味混杂的味道。

她回屋去换衣服,出来的时候穿着牛仔裤和汗衫,还给我们俩各倒了一杯酒。

“哈啰,你好吗?”

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她定定地看着我。我觉得我的身子在她的注视下开始萎缩。

“还不错。”我回答。

我点头微笑着,难道她从我的脸上看出了什么异样?是不是我露了马脚?我的神情看起来一定很挫败。通常情况下,每次见到她之前,我都会事先准备两三个我们可能谈到的话题,就好像接下来要进行的不是夫妻间的对话,而是一场考试。你瞧,她总是抱怨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一声不吭,但愿她能明白,每回面对着她,我心里早就变得结结巴巴了。今天因为太过亢奋,我居然忘了事先排练了。这个下午对我来说是异常艰难的。而沉默,如同黑暗一样,有时是个好东西,它也是一种无声的语言。我觉得夫妻之间完全有理由可以不说话。

她不停地数落着自己的同事,说他们让她如何如何失望。

“他们都不是好人。”她说。

“真的吗?”

自从出版社被人接管之后,她的日子就一直不太好过。不过她终究是个爱憎分明的女人,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憎总是多于爱。别人总是不断地激怒她,阻挠她,包括我在内。我最讨厌被迫分享她的感受,她说的那些人我根本就不认识。她在那里喋喋不休的时候,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总是不关浴室的门了。因为每次和她共处一室,用不了多久,我就必须得想方设法做点什么,以便消解她的怒气。但是我从来就不知道该做什么好,很快我就会感觉自己好像被她推挤到墙上,身上像是挨了一阵乱棍。

孩子们的玩具堵住了排水孔,洗澡水排得很慢。水彻底流光之前,他们是说什么也不会站起来的,于是他们坐在那儿,用残留在浴缸里的那点肥皂泡沫画胡子和帽子。最终还是我把小的那个抱了出来,苏珊则去抱大的。

我们用厚厚的连帽浴巾把他们裹起来。他们的头发湿漉漉的,脖子上挂着水珠,显出疲惫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刚打完一场比赛的袖珍型拳击手。他们吵闹着要穿自己喜欢的睡衣。小的那个只愿穿印着蝙蝠侠的T恤。他们似乎小小年纪就已经有了自我意识,这一定是遗传我们的。

苏珊递给小儿子一个奶瓶,他用两只小手费劲地把奶瓶举到嘴边,如同吹喇叭。我看着苏珊在那儿不停地抚摸他的头发,亲他肉嘟嘟的小指头,拍打他的小肚皮。他咯咯笑个不停,扭动着身体。人们在意识到自己会受伤害之前,是多么天真无邪。谁又能亵渎这种天真而不伤害到自己呢?记得小学的时候——那时我八九岁的样子——坐在我边上的是一个臭烘烘的穷人家的男孩儿。有一天,我们都站着,他的一条腿被长椅卡住了,我故意把椅子拉起来,让他的腿不能动弹。他那一脸的不解和痛苦至今让我记忆犹新。你可以自由选择,是要对别人好,还是对别人坏。

我们把孩子们带下楼,让他们躺在靠垫上。他俩百无聊赖地吮着奶嘴儿,半睁着眼睛看电视里播的《绿野仙踪》。他们看起来就像两个大热天里躺在野外抽雪茄的上流人物。一会儿他们又嚷嚷着要吃姜汁饼干,好像我是他们的用人。我从厨房里把饼干拿来,没让苏珊发现。两个小鬼贪婪地伸出手,可眼睛还死死地盯着电视。他们不光咿咿呀呀地模仿片子里的对话,连音效也要跟着学。我陪了他们一会儿,我弯腰捡起地上的饼干屑,考虑再三,决定把他俩撇在一角。

苏珊在厨房里忙活着,听着收音机,时不时望望窗外的花园。她喜欢这样。她的家庭生活和我的一样,大部分是不愉快的。她现在总是不厌其烦地上街买菜,然后回家做一顿不错的饭。就算我们叫了外卖,她也不容许我们在报纸、小人儿书、信件的包围之下草率就餐。她会铺上餐巾,点上蜡烛,打开一瓶酒,使之成为一个正式的家庭晚宴,尽管餐桌上只有长时间的静默或是激烈的争辩。

她热衷于去拍卖行,她会从那里买些奇形怪状的画和家具回来,其中有一些还点缀着陈旧的天鹅绒。我们家到处都是台灯、靠垫和布帘之类的东西,有些就挂在屋子的中间,似乎这里马上要上演一部大戏,我必须时不时地阻止两个小鬼拿它们当秋千荡来荡去。除此之外,我家的房间里还遍布着扶手椅、电视机、电话、钢琴、音响设备以及最新的杂志和书本。绝大多数人在这样的环境里是很难生活得愉快而舒适的。

家不像个家。一到早上我就急于和这一切说再见。

我挨着孩子们席地坐下,松了松皮带,让它松松垮垮地搭在我轮胎似的肉肚皮上。我没有像往常那样拿起报纸,也没有接着看电视,而是研究起我的两个儿子,观察他们的脚丫,他们的耳朵,他们的眼睛。这个傍晚,我魂不守舍,简直成了个幽灵。今晚我不会再让自己喝得醉醺醺的,也不会和苏珊争吵。我必须保持清醒。我要让此情此景刻进我的脑海里,今后无论走到哪儿都能保留清晰的印象,我去维克多那儿之后也可以时常翻出来回忆回忆。这将是我今晚决定要带走的第一样东西。

一阵呕吐的感觉突然袭来,我连忙用手捂住嘴。这感觉很快过去了,可我突然又想要嚎啕大哭了,我觉得自己像是坐在一架颠簸的飞机上。我当然会经常来看孩子们,可我也会想念这里的一切,想念家庭生活中杂乱的一切:孩子们唱着《泰迪熊的野餐》的声音;他们用新买的望远镜看电视的样子;我们三个合着滚石乐队的音乐跳舞;老大站在茶几上颤巍巍地保持着平衡,小的那个则在沙发上蹦个不停;他们骑着车大喊大叫地从我身边飞速驰过;他们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打着伞,低声哼着《雨中曲》。大儿子还在襁褓中的时候,有一回把奶吐进我的鞋里,直到我坐出租车去机场的时候才发现。

每次回家,如果没看到孩子们,就算手头上有一大堆事情要做,我还是会一个个房间找他们,盼着在某个房间的门后看到他们的脸,盼着这个世界因为他们的吵闹而重新变得生机勃勃。

还有什么会比这些更重要?人到中年时迷失了自己,有家不回,我付出这一切代价,究竟指望换来怎样的生活?我已经从男人、女人、同事、父母、朋友们那里获得了足够多的情感体验了。我长年累月地阅读、思考、交谈。然而今天晚上,所有这些经验能够为我指明一条出路吗?也许我应该为没有事情能让我挂心而感到惊讶,我居然可以走得那么轻松,那么自由。可我要这自由有什么用呢?其实根本意义上的自由,是指你能够作出随心所欲的选择,可以决定是不是要为了尽人生的义务而放弃自由,进而义无反顾地投入其中。

这个困惑始终纠缠着我。然而明早之前,最好我脑子里已经有了明确的决定。我不能陷到无尽的自怜中去,至少不能没完没了。我发现让我感到沮丧的并不是我的情绪,而是我不知道这样的情绪会维持多久。我就是这样,一旦感到失落,往往就会担心这种要命的感觉会持续上一年。我以前的女朋友妮娜一旦有意疏远我,或是对我态度生硬,我就坚信她是要永远离我而去了。

今晚,我的不安主要来自于对未来的担心。也许有人会说,有事情让你害怕,总比什么都让你感到厌倦好,而没有爱情的生活更是一种漫长的煎熬。好吧,也许生活是让我有些害怕,可我还没到玩世不恭的份儿上。我要试着让自己不再优柔寡断。别担心,今晚我就要作出决定。

我也该好好想想,对于生命,对于其他人,我究竟爱着他们什么,不然我的未来就会变成一片荒漠,把一切扼杀在它们生长出来之前。想让自己变成行尸走肉是很容易的事情。不幸的是,为了到达将来,我们必须活过现在。

作这番思考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几个人的身影,这些人一生中的绝大多数时间都郁郁寡欢,也安于这种忧愁的状态,好像他们命该如此。我身上那难以计数的沮丧究竟浪费了我多少时间?至少三年。一定比我享受性快感的时间要长。

我让自己尽量去想想当一个伦敦单身汉的快乐,想想有什么美事在等着我。

孩子们抬头朝我看,因为我想着想着不禁笑出声来。我想到有一天晚上,维克多在酒吧里遇见个女人,舌头上打着钉。这女人把维克多带回自己住的阁楼。她喜欢被人绑上,为此她备有齐全的道具。维克多说,那女人舌头上的钉子绕着他的下身游走的时候,感觉就像一条头上顶着个球的鼻涕虫。

第二天,他专挑了一个非常不合适的时间打电话给我,一定要我和他一起吃早餐,好让我听听他前一晚的风流韵事。我告诉他,我们家的保姆撂挑子不干了,大清早要找人来带孩子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不过最终我还是去了咖啡馆,我巴不得跑出来让别人伺候我吃早餐,省得我像平时那样,为了几片最后必将掉在地上的果酱吐司忙里忙外。

维克多没有省略前晚的任何一个细节。

“那时候你在干什么?”最后,他礼节性地问我。

我叹了口气。那时候我正穿着一套旧运动服躺在床上,抽烟,喝酒,间带着咳嗽几下,耳机里放着贝多芬的四重奏。

那晚之后,维克多和那女人再没见过面。大多数夜里,他只能独自看电视打发时间,面前摆着一盘干腊肠,腿上摆着薯片,身边还有一两个腌洋葱。

我还有一个朋友,是个会计,一个肥胖的中年酒鬼。每当他谈论起婚姻藩篱之外的自由生活时,那种激情简直让我嫉妒。他十几岁开始就奔波于事业,所以从没好好享受过人生中最初的自由。最终他离开了妻子,跑去买了一大堆内裤、须后水、袖扣、手镯和染发剂,收拾一新,然后跑来见我。

我目瞪口呆。

过了老半天我才憋出一句:“你看起来从没这么好过。”

“你总是这样,最会恭维人了。”他说,“谢谢你,谢谢。”

我们握在一起的手刚松开,他就跑到那些专为离婚人士开的单身俱乐部和酒吧里去了。在那儿他认识了一个女人,可这女人只是想通过和他上床来激怒自己的丈夫。接着他又认识了另外一个。“你让我想起一个人。”事后她对他说,显然他成了某人的替代品。我这位恼羞成怒的朋友回敬她说,他来这儿的本意,根本就不是想得到她这样的女人。很快,我的朋友意识到,到了他这个年纪,有太多事情远比泡妞更值得他劳心。他从前想要的东西,如今都不想要了。另外他还发现,人的年纪越大,会变得越古怪,也越来越不可理喻。

“我是不是该回到老婆身边去?”他问我。

“你可以试试看。”我用十足的专家口吻回答他。

他的老婆用充满怀疑的眼神打量着回家的他,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丈夫的头发成了茄子色,还把名字刻在手镯上,难道是为了发生意外之后能让别人认出他来?他不在家的这段日子里,她逐渐意识到,没有这个男人,自己也能过得挺好。

孩子们睡着了。我把他们一个一个抱上楼,让他们紧挨在一起,睡在颜色鲜艳的羽绒被里。正想俯身吻他们,却发现他们都睁着眼睛。我深恐接下来又是一场吵闹喧嚣的风暴。我是个主张自由的父亲,总是担心自己会偶尔失态,对他们发脾气。我总会为自己对他们做出过分的限制而感到后悔。我不想让他们怕我,不想让他们怕任何人。我不愿去破坏或是阻碍他们的生活。然而有些时候,我真的需要他们意识到,是我在控制着一切。果然,没一会儿工夫,他们就开始在床上蹦来蹦去了。趁着我筋疲力尽,一把没抓住他们,两个小鬼向门那边冲去,逼得我只能用粗暴的声音呵斥他们。真是无法理解,他们怎么那么不喜欢睡觉。这几个月以来,对我而言最美好的时光,就是进入无意识状态的时候。看来至少他们对于一天的匆匆逝去心有不甘,这一点倒和他们的老爸一样,只不过表现方式有所不同。就在这个晚上,我和我的儿子需要的是同一种东西:更多的人生。

“如果你们现在躺下,我就给你们讲故事。”我说。

他们怀疑地看着我,但我真的找来一本故事书,在他们中间躺下。他们把腿跨过我的身体,时不时踹上对方一脚。

和绝大多数童话一样,这也是个残酷的故事;和绝大多数童话一样,故事里也有一个伐木工。不过,这个故事所讲的必然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家庭,也就是说,这家人家的爸爸还没有逃跑。两个小鬼对这个故事熟悉得很,我每次试图跳过一些情节,或是自我发挥一下,都会被他们揪出来。终于,他们不再问这问那,沉沉睡去,我放下书,蹑手蹑脚地走出房门把灯关上,又返回来看看他们熟睡中的脸蛋儿,俯身亲吻他们。我退出房间,站在门外听着他们均匀的呼吸声。多希望能在这儿站上一整夜。而此时,屋里传来他们彼此的低声耳语,还有咯咯的窃笑。

真是老掉牙的情节了。

从一开始,从学校里的女生,特别是女老师开始,我就时常在商店里、大街上、公共汽车上、派对上盯着女人们看,想象着和她们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会产生什么乐趣。在学校里,我会故意把铅笔扔在老师的桌子底下,就为了钻到下面看看她的腿。散漫的教育体制让我有精力对女孩子的裙子产生极大的兴趣,对于裙子的面料和质地,对于它们是鼓起还是垂下,是宽松还是紧身,我都有兴趣。到后来,裙子对我来说简直就成了剧院的幕布,激发起我无限的好奇。我急于想知道它的里面隐藏着什么。我必须耐心等待,但我知道,终有一天我会得到答案的。裙子成了一个过渡性的标志,它本身既是魅力无穷的东西,又是引领我通往人生更高阶段的必经之路。这个认识成为我一生中最重要的知识积累之一。这个世界,就是一条我急于掀起来看个究竟的裙子。

再后来,我幻想着从每个女人那里开始全新的人生,不再有过去,就算一时不能成为全新的人,至少也得和以往有所区别。此外,女人还能让我离群索居,享受清静,无论身处何处,只要我怀里有一个能对我喃喃细语、倾诉衷肠的女人,我就可以将这个世界拒于千里之外,可以不再幻想其他的女人。然而与此同时,我又总希望自己能有多重选择的权利,希望有别的女人出现,不至于因为整天厮守着同一个女人而变得一览无遗,毫无隐私,或是多愁善感,神经兮兮。这是门高深的学问,而高深的学问里都会隐藏着危险。

似乎这是情理之中的事,苏珊是我母亲之外,唯一一个我和她在一起什么都不会干的女人。不过现在,当我确信我可以坦然地和一个女人说话,不再对她们心存邪念的时候,我却怀疑自己是否还能像过去那样,去轻佻地触摸别人。到了一定的年纪,性就不再是随随便便的事了,我不再仅仅满足于对肉欲的发泄。把手放在另一个人的身体上,或是把嘴唇盖住另一个人的嘴,这是多大的承诺!选择和某个人在一起,意味着你要去探究另一个完整的生命,同时也让那个人来探究你。

也许我和妮娜之间就是这么回事。有一天,一个女孩从你身边走过,你觉得你需要她。那一幕在我的脑海里重演过不下二十次。我和她会不断重温那个场面,带着几分欣喜,几分困惑。我至今还记得她当时高挑苗条的身影。我们开始不断地见面,随后波动产生了,剧烈的波动。她改变了我的一切。这可真是奇怪,在她之前我也曾想要别的女人,何况我对她一无所知,她对我来说简直来自于另一个世界。到了一定的岁数之后,你会希望自己的生活里少一些这样的偶然性,你需要确信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许这可以解释我后来的那些所作所为。

我的朋友伊安,很年轻,是个同性恋,他喜欢陪我一起站在地铁站外面。每到夏天,干完白天的活儿,我会在差不多吃午饭的时候跑到这里来看成群结队的美女。有些地方就是比别处更加引人入胜。“一幅阳痿者的画面”,他这样评价我的举动。我们彼此会交换目光捕捉到的猎物,看完之后他就走了,而我会找个地方喝杯咖啡,耐心等待着下一批猎物出现。伊安有时候会在一天里和五个人上床,甚至连对方的脸都没看清楚。每天晚上他都会去找地方纵欲。

“我实在不能理解,这种事有什么好让你大惊小怪的,”他说,“只不过是上床而已。”

“上床就意味着某些事情。”我回答他。可那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我只能加上一句:“当然,美的东西,一般也会比较神秘。”

“只要有其他人存在,神秘永远相伴相生。”他回敬我道。

苏珊铺好了桌子。我打开酒瓶,给自己倒上一杯。卖酒的家伙告诉我这酒口感挺柔和。无所谓,反正最近这段日子我喝什么都觉得不错。

苏珊把食物端上桌。我一目十行地读着报纸,她在边上打开电视机,戴上眼镜,身体往前倚着桌子,一边吃,一边看着正在上演的肥皂剧。

“噢,我的上帝啊。”她叫道,好像真的发生了什么事似的。

这些噪音乱哄哄挤进我的脑袋,真见鬼,如果她真的想看一部家庭伦理剧,她完全可以看看她的桌子对面。

我把视线移开,一会儿看看花园里的树,一会儿看看墙上的画,指望看到一些美丽的,至少是精雕细刻的东西。我早就开始痛恨电视了,就像我痛恨别的媒体一样。我年轻的时候,摇滚世界正作为叛逆者的精神领袖大行其道,它代表着新潮,代表着对于传统和腐朽之物的反抗与对立。而电视在我的整个青年时代也是一件新奇的玩意儿,整个世界被收容在一间小小的屋子里,虽然这个世界因为信号的关系,有时会变得忽隐忽现。我爸爸那时老是让我踮着脚尖、举着天线站在窗户边上。那段时间,每隔几个月,家里就会添进一些闪闪发光的新物件:一辆车,一个冰箱,一台洗衣机,或是一部电话。每件新东西都让我们觉得惊奇,接下来的两个礼拜,我们会不断地抚摸它们,上下打量它们。我们比一部分人更早拥有这些东西,和每个已经拥有它们的人一样,终日沉浸在惊喜之中。不知为什么,那时我们总觉得,拥有这些就足够了。

然而事到如今,我对电视里那些粗俗、空洞、不断重复的内容的狂轰滥炸感到厌烦透了。我有几个搞电视的朋友,他们老爱谈论自己的工作和薪水,要不就谈什么政治事件,或是他们从没见过面的某个公众人物。可是如果你打开电视,一本正经地坐下来想看一点有价值的东西,你一定会失望的,确切地说是愤怒,为那些知识精英的威吓、挑衅、自以为是的言辞而愤怒。我的对策就是关上电视,我要反抗这些充满反抗精神的言论。

眼皮突然跳了一下,手也似乎在发抖。我觉得自己的身体空荡荡的,神经一阵阵刺痛,就好像我被什么致命的东西穿透了。我的身体对此刻发生的一切了如指掌,如果我现在就害怕了,那明天我会感觉更糟,还有明天的明天,以后所有的日子。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以获取某种解脱为名义的。不过可怕的感觉很快就过去了——这也是它让人觉得可怕的原因之一。

读大学的时候,我遇到个女人,和我一样忧郁,也许比我还要忧郁。在我认识苏珊之前,我和她同居了整整六年。对于如今的我来说,那真是很长的一段光阴,不过那时候的我总觉得有足够的时间做所有的事情。每天晚上我们睡在一张床上,一起下厨,一起吃饭。朋友们都觉得我俩是天经地义的一对儿,虽然我们偶尔还会有别的情人。基本上我们一个月做一次爱。那时是七十年代末,情人之间的关系既冷漠又简单,就好像大家都已经认同一成不变的生活会让心理产生问题。我那时候一直觉得,只要你没有孩子,就完全没必要恪守一夫一妻制。

我很想说,每次闻到含羞草的味道我都会想起她,我很想说她会以某种方式永远伴随着我,然而事实上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她只是一段不被人哀悼的真爱。

妮娜不一样,她并没有从我的脑海里消失,迄今为止,我还无法让她消失。

我逼着自己吃东西,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需要充足的体力,可是我从来没吃过这么难吃的番茄。苏珊突然从对面伸过手来,用指尖摸了摸我的脸。

“你……”她说。

“怎么了?”

我猜她兴许能感受到此刻我大脑的运转速度和混乱程度。

“没事,杰伊,只是叫你一声。”

我盯着她,她这个温柔的手势让我吃惊,让我一时间有些怀疑她确实爱我,在某些时刻,某种场合。如果一个人有幸让别人爱上,那他自然应该感激不尽。其实我一直指望今晚能和她吵一架,这样我就能趁机离家出走了。不过我很清楚,我必须要走得很镇定,很从容,我并不想头上冒火地冲出门,或是满脑子幻觉,或是直想杀人。

今天晚上,我只想让自己的疯狂达到原先预计的程度,不想比那更厉害,拜托。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离家出走。你瞧,我以前也逃跑过。小时候,每当父母在楼底下大声争吵,我就只能坐在卧室里,用手捂住耳朵,他们那架势就好像要杀掉对方,然后再自杀。那时的我常常幻想自己能像迪克·惠廷顿那样,扛着根系着脏手绢的树枝云游四方。不过我实在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我曾经想过往北方走,可是我最喜欢的电影《说谎者比利》却告诉我,北方那些不满于现状的人总是动不动就往南方跑。

几年之后,一个沉闷的下午,我和我的一个朋友从家里溜出来,坐火车从滑铁卢去往海岸,再坐渡船到了怀特小岛。我们想去那儿看鲍勃·迪伦现场唱那首《地下的思乡布鲁斯》。我们穿着扎染的T恤和磨出洞的牛仔裤,在雨里淋了一整夜。第二天我们就回了家,满心失望,连同害怕。刚踏进家门我妈妈就大声嚷嚷:“你干什么去了?”我喃喃回道:“再也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我说到做到,我之后的“远行”都控制在学校附近,终日和曾经很鄙视我的嬉皮士们混迹一处。他们邀请我去参加派对,在那儿我见到了他们的小团体——住在那个地区的一群男孩女孩,最小的十三岁,最大的十七岁。这些人几乎每晚都混在一起,抽大麻,甚至在课堂上嗑药。没有大人看着,派对就成了纵欲的场所。他们绝大多数都和我一样,借此来逃避一样东西——他们的家庭。这一切让我明白,人并不总是需要家长的陪伴,你完全可以摆脱他们。以前有个不错的老师让我读过一首诗,汤姆·冈恩的《运动》,我当时专门把这一页诗撕下来,塞在我利维斯牛仔裤的后兜里。参加派对的时候,我就躺在地上大声诵读其中的诗句:“人总是通过运动而更加接近。”

该走了。

再走一次。

吃完饭,收拾干净,苏珊在桌边坐下,开始写邀请卡。她打算为我们的孩子办一场派对。写完之后,她又列起了下周的购物清单。“你想吃些什么?”她问我。

“我现在不想考虑这些。”

“你这会儿想吃什么口味的冰激凌?碎果仁的还是香草的?”

“我不知道。”

“这可不像你,连吃的都不去想了。”她挖苦道。

“不想。”

我现在想的是,我究竟了解这个女人多少。她歪着头的样子,还有她因为专注而显得扭曲的面容,看上去就像一个参加考试的十一岁的小姑娘。不用问,她到了七十岁也还是这个样子,当她颤巍巍给儿子写信的时候,也一定是这样的姿势和动作。

我该怎么形容她呢?也许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她十几岁时的样子,每天很早起床,然后在房间里温习功课,大半个身子趴在桌子上,就像她现在这样。她会收拾好书包,给自己做个三明治,然后出门去,那时她的爸妈都还睡着。她后来进了剑桥大学念书,她知道自己在那儿可以认识最最煊赫的人物。她在结交朋友方面一贯是深思熟虑的,就像她对待其他事情一样。

虽然我和苏珊从小一起长大,可我从来没见过她作为小女孩的天真模样。她从头到尾都是一个精明能干的、井井有条的成熟女人。我们家的冰箱里总是塞满了各种汤羹、蔬菜、美酒、奶酪和冰激凌;园子里的花花草草都被标明了名称和种属;孩子们的衣服总是被洗熨一新,平平整整地叠放起来。每天都有人上门送货,送来报纸、书籍、酒食,甚至家具。我们家门口的那条小路简直成了现代服务业的星光大道。

除此以外,还会不断有人上门来给我们打扫屋子,熨烫衣服,整理花园,修剪树枝;还有那些奶妈、保姆、照看孩子的;哦,还有按摩师、油漆工、针灸医生、理财顾问、钢琴教师、会计、流动的药贩子以及帮苏珊组织起以上强大阵容的人。家里不计其数的小配件会轮番出现故障,马上会有人上门来修,每个人只修一样。写在门口那块小黑板上的是一周的安排,有些条目下面划着粗线。苏珊的脑子里永远在盘算怎么把这个家操持得更好。当然,她对于时下流行的电影和音乐也会有独到深刻的见解。而在床上的时候,她通常会读一些烹饪方面的书。

正文二

我出生在郊区的一个中下阶层家庭,在那里,实际的贫穷和虚妄的自负奇异地交织在一起。我从小就知道中产阶级如何在人前矫饰自己,而把真正的惨淡生活掩藏起来。出于某种原因,他们对这个话题很回避;当然,他们对此也会有负罪感,可是他们仍然坚信,自己享有世上最好的一切。呵,是啊。

就像做别的生意一样,一场婚姻一旦缔结,就会相应产生双方都能接受的劳动分工和一系列规则。然而,夫妻之间从来不能确定对方是否还是当初那个与之缔结盟约的人,因为他们很可能一夜之间就变卦了,从不事先通知一下对方。

当初,苏珊吸引我的并不是她的智慧或者美貌。我对她从来没有强烈的激情——也许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我只是觉得和她在一起挺开心,也比较欣赏她单纯的机敏和应变能力。面对这个世界,她永远不会束手无策,这一点和我截然相反。她是个直接而坚定的人,知道怎么应付一切。我嫉妒她的这些天赋,如果我有她一半能干就好了。在她的面前我是个弱者,这让她感觉自己更强大。如果我也是个强硬而有能力的人,我就不会需要她了,那样我们势必会分手。

苏珊太谨慎了,所以她从不妄图得到更多的权力。不过在办公室里,她一向善于清晰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对她来说,让那些缺乏自信的同事在她面前显得无能,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她不知道怎么掩饰自己的锋芒而不让别人太尴尬,也不能理解我对这种事情的负面看法。毕竟,她比她的同事们更聪明,也更勤奋。此外,和许多从小就被调教好的乖乖女一样,苏珊还总是喜欢取悦别人。也许这就是年轻女性往往在当代职场中游刃有余的主要原因,她们总能受到欢迎。若不是因为这一切,苏珊还不至于变得这么冷漠,这么功利,她不得不这样,而把她的同情心收起来。不过,她的野心往往缺乏一点想象力,显得非常拙笨。

苏珊和我不一样,她很少去探寻自己的内心深处,去捕捉思维的闪光点。所谓的自我认知和自我纵容,对她来说都是新鲜名词。她平日里表达的情绪很有限,无所顾忌地发泄心情对她来说是一种羞耻。所以她总是把自己隐藏得很深,因为她很介意别人会怎么想,尤其介意她自己会怎么想。我会当着她的面说她,因为她从来不会自我反省,也不会为此感到灰心。她的生活总是一帆风顺的,也从没有陷入过精神危机,所以她根本不会去改变什么。

不过为了达到目的,她有时候也会罩上坚硬冰冷的甲壳,对人施以威逼胁迫。你必须提防着她,她倒是很少哭,不过惹毛了她,她可能会放火。

苏珊对上流社会充满了好奇和好感。我并不在乎人有一点点势利,这是人的本性,就像人无法抗拒强大的虚荣心一样,何况上流生活确实充满魅力。不过她对有头衔的人有种特殊的爱好,这种怪癖让我想起以前学校里的一些女孩儿,她们只愿意和鼓手约会,却从不搭理贝司手。我实在搞不明白,她为什么对这个即便不能算腐朽、至少也是无聊透顶的阶层那么感兴趣。我知道应该尊重别人的特殊癖好,可是如果这人真的是不可理喻,我们还有必要一味纵容他吗?

心情好的时候,我会逗她笑,尤其会拿她本人寻开心,这也算是一种爱的表现吧,因为这意味着她身上的某些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觉得,她一直很嫉妒我的无忧无虑。除了这些,我对她而言还具备什么其他的功能,我实在是说不上来,即便她动不动就会心急火燎地找我。我有一个形同虚设的母亲,一个既不能被我安慰,也不能被我伤害的女人,我从小就仅仅作为别人的一件生活必需品而存在着,我早就习惯了。

我似乎也已经习惯了被她推搡、受她奴役的日子,这是因为我没搞清楚自己到底要什么,因为我习惯了逆来顺受。好吧,明天一早,我就吻她一下,然后和她分手。

或者……还是不要吻了。

我害怕孤独,我也害怕人群,我害怕……

“什么?”我回过神来。

苏珊在说着什么——她要我把日记本拿来。

“为什么?”我问。

“什么为什么?去做就是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别这么对我说话,凶巴巴的。”

“我很累,懒得跟你废话。孩子们六点就要起床,我还要工作一整天。你呢?你整天下午都干些什么?八成是在睡觉!”

“你好像还不累,还可以这样大声嚷嚷。”我说。

“我不朝你嚷嚷,你永远不会照我的意思去做。”

“胡说八道。”

“你简直烦死了。”

“你也是。”

我真该揍她,这样她就知道我到底想干什么了,不过平时在家里,我们更像是尔虞我诈的政客,从不当面攻击对方。但我还是忍不住想对她说:“苏珊,你还不明白吗?你意识不到吗?今天是我们在一起过的最后一个晚上了,最后一个!”

我一般不发脾气,可是一旦发作起来也是很可怕的。就像现在这种时候,我其实很乐意发泄发泄,好让心里痛快一点。

不过,我应该觉得满意才对。今晚我本来就不是想去发现我和苏珊有多么般配的。

我咕哝道:“好吧,好吧,就照你说的办。”

“早该这样!”

我冲她摇了摇头。

有些时候我会顺从苏珊,不过会用一种滑稽可笑的方式,我希望她能意识到她在我的眼里有多愚蠢。可她好像从来意识不到,更让我气恼的是,我的合作会让她很得意。

我把日记拿过来,坐到她面前,一页页翻着。今天之后的页面全都空着,我要为我的余生留出足够的空间。

“孩子们现在看起来很漂亮,是不是?”她说。

“他们很健康,很快乐。”

“你很爱他们,是不是?”

“爱得发狂。”

她哼了一声。“难以想象你会爱什么爱得发狂。”

她又说,她非常期待我们早已计划好的周末出游。我们打算去一个乡村旅馆住几天,好几年前,她怀第一个孩子的时候,我们去过那里。那时候天气很暖和,我们在湖上划船,躺在湖滨吃蛤蜊,看报纸。这一次又只有我们俩,不带孩子,有时间好好地谈一谈。

“我们该带些什么书去看?”她问我。

“我回头到书房看看。”

“出去调养一下,休息休息,对我们有好处。家里老是一堆杂事。”

“你真的这么想吗?”

“你整天闷闷不乐的,也不愿尝试着做些什么。不过……到了那里我们可以商量一些事情。”

“什么事情?”

“所有这一切。”她挥了挥手,“我觉得我们有必要谈谈。”

她努力控制着自己。“你以前是个很重感情的男人。当然,你现在对孩子们还是挺好。”她提醒我,那家乡村旅馆附近有几座城堡,我们曾经在那里进行过具有历史意义的散步。“求求你,”她说,“这次无论如何要记得带上相机。”

“我尽量吧。”

“你不是记性不好,而是根本不想要我的照片,是吧?”

“我有时候还是想要的。”

她说:“不,你不想要,你从来就没问我要过照片。”

“嗯,好像是没有。”

“这太可怕了。你应该放一张我的照片在你的书桌上,我桌上就摆着你的照片。”

我说:“我对摄影没兴趣,何况你又不像我这么自恋。”

“那倒是。”

我端着酒杯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杯子里的酒不停地晃荡。她对此毫无察觉。对她来说,这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夜晚。

我发现我的心里充满了恐惧。恐惧,从童年开始我就饱尝它的滋味,它无时无刻不陪伴着我。我怕父母,怕其他长辈,怕牧师、警察、老师;我怕别的小孩踢我、辱骂我;我怕惹上麻烦,怕被发现,怕挨骂,怕挨揍,怕被人忽视,怕被锁在家里,怕被锁在门外,怕其他无数的惩罚方式。除此之外,我还害怕那些我需要的、憎恨的,或是渴望的东西。我害怕自己的怒火,我害怕复仇与毁灭。生活里无处不在的习俗和道德规范会让你按部就班地变成某个人,而这个人也会让你感到害怕。你会习惯于按照别人告诉你的去做,可同时你会在心里腾出一块让你觉得稳妥的地方,过着一种你真正向往的隐秘生活,这没什么好奇怪的。也许这就是那些讲述间谍生活或是双重人格的故事大受欢迎的原因。如果一个人做事可以摆脱对传统的模仿与屈服,处处独出心裁,那可真算得上是个奇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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