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她又在对我说着什么。
“对了,维克多打过电话来。”
“是吗?他说什么了?”
“他想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去?”
她看了我一眼。
“知道了。”我说,“谢谢。”
过了一会儿她又说:“你为什么不去见见更多的人?我是说那些对你比较合适的人,不光是维克多。”
“我可不想被他们分心。”我回答,“我心里的事情已经够多的了。”
我还应该加上一句:已经有足够多的声音需要我去聆听了,那些从我内心深处发出来的声音。
“真搞不懂有什么事情值得你多想的。”她说,接着她笑了,“你刚才吃得不多哦。看你的裤子松松垮垮的,老是往下掉,你看起来就像个建筑工人。”
“抱歉。”
“抱歉?别说什么抱歉,听上去可怜兮兮的。”
“有时候我确实很可怜。”
她轻蔑地哼了一声,过了一会儿站起身来。
“把盘子放到洗碗机里。”她说,“别把它们摊在这儿等着我来收拾。”
“等我忙完了就放。”
“那就没指望了。”她接着说,“你要上楼来吗?”
我有些好奇地打量着她,她是想和我做爱吗?——上次做爱至少是一个多月之前的事了——也许她只是想让我们在一起看看书?我想看书,可我不想为了谁把自己扒光。
“等一下吧。”我说。
“你这人就没个停。”
“是吗?”
“看来你是到了年纪了。”
“我想也是。”
小时候大人时常会这样对我讲:“这只是你这个年纪必然会经历的一个阶段。”
我相信对于某些人来说——诸如那些佛教徒——整个人生也只不过就是一个阶段。
阿西夫很喜欢周末。我偶尔会在星期天早上的河岸边看到他们全家,孩子们戴着黄色头盔坐在大人的自行车后座上,一起去野餐。在大学里,阿西夫是我们这个年级最聪明的学生,我们常常把他看成殉道者之类的人,因为他后来跑去当了老师。
不过阿西夫似乎也别无他求,毕业不久他就和娜玛结婚了。他们的一个孩子在医院里待了好几个月,总算幸运地活了下来。阿西夫为此差点疯掉。这孩子现在看起来已经完全康复了,可是阿西夫永远也无法忘记他曾经差点失去他。
他不常进城来,城市里的繁忙和喧嚣让他头晕目眩。不过每次约他共进“叙旧”午餐的时候,我总是把见面地点放在市中心。我会把他从车站带到某个人声鼎沸的地方,在那儿可以看到很多穿着紧身衣的时尚小妞儿。
“我简直被你带到了美人画廊里,”他激动地搓着手说,“你平时就是这么打发日子的?”
“是啊。”
我向他大致描述了一下这些小妞儿的特点,然后告诉他,她们都喜欢成熟的男人。
“真是这样吗?”他问,“你肯定吗?这些女人你都泡过?”
“我正打算这么做呢。再来杯香槟?”
“这一杯就够了。”
“我可得再叫上一瓶。”
我们聊书,聊政治,聊我们共同认识的大学里的某个朋友。他对我坦白,他很想知道其他女人的身体有着怎样的风情。不过每到那个时候,他脑海里就会出现他老婆在家一边等他一边摆弄花草的情景,他说他仿佛能看到她穿着睡衣爬到床上的样子,他们的三个孩子就躺在他们中间。
我让他仔细回忆,然后向我描述他跟他老婆最爱干的事儿的细节。据说他们现在还会经常用椰子油按摩对方的脚。在他们家的温室里,两把椅子面对面放着,不用谈论孩子或者其他重要问题的时候,他们会大声地朗读克里斯蒂娜·罗赛蒂的诗。
“五年,”他说,“五年之内我们就会搬家。”
阿西夫总是向往一些他其实早就拥有的东西,他可不是个傻子。他的心愿简单得很,比如和儿子在同一支板球队里打打球,比如在花园里做个蛙塘,或者去大峡谷旅行一次。嘲笑这种平庸浅薄的快乐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可是这世上难道还存在其他类型的快乐吗?阿西夫是个很罕见的人,他不畏于承认自己的快乐。
有天下午,我去他家接我的小孩。他们正在花园里玩,娜玛拿着一支蜡笔在厨房的桌子上画画。我喜欢看着这些五颜六色的蜡笔,喜欢拿着它们在大张的彩纸上乱涂乱抹。不过那一刻,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屋子里静得出奇,让人有些手足无措。我有点坐不住了,因为我突然想走上去吻她,想把她推进卧室。在我眼里,这似乎是要颠覆一切,我也许应该试一次,看看如果我真的那样做了,接下来究竟会有什么事发生,看看这里面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
阿西夫的快乐让我远离他。过了没多久,我和他见面时就只能相视而笑,没什么可多说的了。我觉得我把握不住他,不像我对维克多那样。郁闷和悲伤才是我愿意倾听的东西,只有在它们面前,我才是善解人意,能够对别人施以帮助的。那种混杂着沮丧与消沉的氛围,让我觉得就像在家里一样。只要你身陷抑郁之中,你就永远不会缺少朋友。
我多想再看看她的脸。可我连一张她的照片都没有。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生的目标就是“成功的行动”或者快乐。对他而言,快乐即便不能等同于享乐,也绝对是与后者密不可分的。我的不快当然不会让任何人受益,苏珊不会,孩子们不会,我自己也不会。不过,快乐也许是一种后天培养起来的品位,只有那些事事完成、拥有音乐、坐享一切的人才能体会得到。很显然,我并没有在我的家里培养起这种品味,也许是我自己没有刻意去寻找它,感受它。毫无疑问,我曾经是有机会找到快乐的,比如那天下午……他们的笑脸……她的手……
可是,天鹅绒窗帘,柔软的奶酪,体面的工作,聪明的孩子——这些对我来说是不够的。如果我觉得它们不够,那它们就是不够的。日子过得毫无生气。这个世界是被我们的想象力创造出来的,我们的眼睛赋予它生机,双手赋予它形状,一心想让它变得更繁荣。而生命的意义在于你给这个世界带来什么,而不是你从中得到了什么。你只能看到你愿意看到的东西,除此以外你什么也看不到。我们必须创造一些新的东西了。
阿西夫是个正直的、讲原则的人。他从不羞于表达自己的信仰,当然并非那种夸夸其谈的言辞。他拒绝一切玩世不恭的事。他的信仰使他能够稳定地生活,让他的生活变得有意义,有中心。他永远知道自己身处何方,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是清晰可辨的。可是为什么这些善于经营家庭生活的人,动不动就要自鸣得意,老觉得这就是唯一的生活方式呢?就好像别人的活法都是错的。为什么没人指责他们对于混乱生活的排斥呢?
我也是个正直的人,这一点我敢肯定,当然这很难解释。我希望阿西夫不必刻意去调查就能意识到我身上所特有的正直。我觉得我现在也很想忠于某件事情,或是某个人,没错,那个人就是我自己。苏珊是什么时候开始不对劲的?就是从我睁开眼睛,决定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开始。
几个月前的一天,我和阿西夫一起走进他的书房。我要他打电话给苏珊,告诉她我一直和他在一起,当然事实上我是和妮娜在一起。
他不太高兴。
“别让我做这种事情。”
“什么事情?”
“为你撒谎。”他说。
“我们不是朋友吗?”我说,“这是个善意的谎言。苏珊在怀疑我,这会让她心烦意乱的。”
他摇了摇头:“你只知道照你自己的意愿去做事。你这样会让她很难受的。”
“我喜欢上了别人。”我说。
“谁?”
我很少和他聊起我与女人之间的事,他把那种事想象得骇人听闻,以为是我故意隐瞒着他。有一次他对我说:“你让我想起一个人,这个人看书永远只看第一章。你从来不愿去了解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接着他问了我一大串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她多大了?”
他的脸上带着明显的厌恶神情,好像在咽发酸的牛奶。
“那你们之间只有性咯?”
“是有那关系。”我说。
“可是我觉得,婚姻是一场战争,是一个可怕的旅程,是在地狱里的生活,也是你生存下去的理由。你需要在方方面面都有所准备,而不是只想到性。”
“是的,”他让我反应有些迟钝,“我知道。”
呵,在方方面面都有所准备。
人到了一定的年纪,爱就不再是随心所欲的事了,只有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遇见某些特定的人,我们才能获准去爱。最近我妈妈老是和我开玩笑,说她想找一个年轻小伙子;她甚至会跑到大街上盯着男孩子看,然后说:“他很帅。”听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祖母八十岁的时候,找了个能和她手拉手的情人。她开始喷香水,戴耳环,她以为我们会为她高兴的,因为她不再孤单了。这下子,连我们中间最离经叛道的人,也开始对古板守旧的社会风气产生热切的怀念之情了。古怪的是,平时那么保守的阿西夫,最喜欢的歌剧倒是《唐璜》,最喜欢的小说是《安娜·卡列尼娜》和《包法利夫人》,全都是些欲火和背叛的墓志铭,全都是!
人们不希望你拥有太多的快乐,他们觉得这对你没好处,因为你可能会就此沉溺在对快乐贪得无厌的追求里。欲望是何等不安分!那个恶魔从不睡觉,也从不消停,它如此顽劣,永远违背我们的理想,所以理想对我们而言才显得那么重要。欲望嘲弄着人类的一切努力,却又让这些努力变得有价值。欲望是最早的无政府主义者,是个从事秘密工作的特务,难怪人们总想把它逮起来,囚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而当我们自以为已经控制了欲望的时候,它却还在摆布着我们,一会儿让人情绪低落,一会儿又让人满心期待。欲望会让我发笑,因为它把所有的人当傻子耍。不过,我倒是宁可做个傻子。
有一回,我和阿西夫在理论层面上探讨夫妻分手的问题,他说:“我可以勉强理解一个人为什么会离开他的配偶,可我实在想不通他怎么能离开他的孩子。我就算是为了上班要和他们暂时分开一下,都觉得像是在演《苏菲的选择》。”
离开的总是男人。他们会为此遭到谴责,我想我也会的。我能够理解谴责的必要性,它提醒我们,一个拥有意志、勇气和责任心的男人完全应该有不同的表现。我想,让人们决心去维护正义感和世界的意义的,一定是某些早有预谋的精神伤害,而不是什么无政府主义。
也许阿西夫看待这种事情就像别人看待某个熟人的死一样——多傻呀,他们死得。当然,死亡也不是死人自己的主意。阿西夫一定会打着颤,庆幸这事暂时还没落到他头上,然后,他就跑去观察青蛙了。
那天你就坐在这张椅子上,那天我们在索霍区误打误撞走到了这里。今天早上我一直在寻找这个地方,为了回忆往昔。不知道为什么,我希望你仍旧能坐在这里,等着我。
那一天,我们没怎么说话,都沉浸在一种迷乱的情绪里。后来你把头发拢到耳后,让我能看清你的脸。
你说:“如果你需要我,我就在这儿,你可以拥有我。”
你可以拥有我,你可以。
不过那是从前了。
舒适的椅子,老旧的地毯,成排成堆的书籍、画像和CD,所有这一切营造着一种平和的寂静,我一直有一间这样的屋子,或者说是书房。
我在这里阅读,做笔记,不过我从不在家里工作。过去十年间,我在离家一站路远的地方租了个工作室,地方很小,什么摆设也没有,时不时会漏两滴水。我在这里凭借着灵感的一次次短暂爆发而埋头工作,没人会来打扰我,我可以专心写我那些改编或者原创的影视剧本。才思枯竭的时候,我就上上下下爬楼梯,或是干脆到街上走走。
我写得越来越驾轻就熟了,虽然我发现我越发善于投入到故事中,可我总觉得自己更像个搞技术的工程师,而不是个玩艺术的。最近我总是指望着自己的活儿能变得有点难度。可是等到要编的本子交到我手上的时候,大部分的艺术创作早就完成了。其实,要把每场戏按照正确的顺序串起来,真的也是需要天赋的。对于一部作品的组织和梳理,要比人们想象的重要得多。要是以前那些作家能早点料到所有的书面文学都会被搬上银幕重新演绎,那我们这些人就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了。“化神奇为腐朽”,阿西夫就是这么看待我的工作的。
我从橱里把我的旅行包抽出来,打开,对着空空如也的包发了一会儿愣,接着把它顶在头上。如果你一去不归,你会带些什么走呢?我往包里扔了本书——是我以前研究过的斯特林堡的一本东西——然后又把它放回书架上。
我站在那儿,环视周围的一切,像是站了有几十年那么久。我不敢让自己太惬意了,好像我生怕一旦坐下,就会失去改变现状的欲望。书桌上方有个架子,上面摆着我的一些奖品。苏珊说我把这个地方弄得像个牙医的候诊室。
更像个存货间,我觉得。
这张书桌——当年我考试得了个A,我爸妈把它买来送给我——我到哪儿都拖着它,它就一直跟着我,在不同的合租房和公寓之间辗转,最终它跟着我在这里安了家,这房子算是我拥有的第一件财产。我曾经作过一个重大的决定,就是把这房子拿去作抵押。这样一来,感觉上你就永远都不能再“动”了。
我会把这张书桌留给儿子们。那些书呢?我不可能再看,也不可能把它们丢掉。我曾经花费大量的时间埋头啃书,这些书有些写得四平八稳,有些很有趣,有些一钱不值。我年轻的时候,老是傻乎乎地犯一个错误,就是把一本书从头到尾一页不落地读完。
我曾经是个马克思主义者,不过我现在已经记不清这里面的纷繁流派之间的区别了,什么葛兰西主义、列宁主义,什么黑格尔学说、毛泽东思想,还有阿尔都塞学说……可是在那个时候,把它们区分开是很件很重要的事。
我还曾经非常关注历史,E.P.汤普森、霍布斯鲍姆、希尔,我都读过。我有个叔叔,中年的时候让自己变成了钻研罗马史的“大师”,经年累月地默记那些“经典”。不过,在他行将就木的时候,他连其中的十分之一也想不起来了,他甚至不记得他是为了什么、为了谁去研究这些东西了。
你也许会说,人的许多行为必须放在大的文化背景下来理解,不过这个大文化背景今晚可指导不了我什么。我始终无法摆脱某种夹杂着孤独和憧憬的情绪。
我必须做点什么。可是该做什么呢?
更关键的是,为什么要做呢?
在大学里我和一个朋友同住一间公寓,他是个很聪明的帅小伙,可以在一张桌子前面一连坐上好几天,就凭一包香烟打发时间。人们会在这间屋子里进进出出,有的心烦意乱,有的闷闷不乐,有的就想来找点乐子,或者干脆上床。可他始终坐在那儿。我不知道他是因为沮丧呢,还是根本就对什么都无所谓,要么就是因为他生性坚忍。不过我很嫉妒他。他什么也不追求,他只是等待。他和我讨论过每天只吃两次谷类食品,午饭就吃一只橙子的可行性。我们发现人坚持这么吃几个星期也能活下来,而且还不伤害健康,当然不包括他的外表。我一直觉得我终有一天会听到这个人自杀的消息。
不过,一个人可以为了承受自己的情绪起伏,为了等待内心折磨人的思绪风暴归于平和,静静地坐在那里凝神沉思——这真是一种让人羡慕的心理状态。
是什么最让我感到困惑?我想,就是这样的一个事实:过去的十年里,我一直纠缠于这个问题,也一直在和那些愚蠢无用的回答作斗争。十年里我没有获得知识上的长进,也没有从我对答案的渴求中挣脱出来。我就像一只关在轮笼里的老鼠。我该怎么摆脱这一切?我正在想办法。摧毁这一切,这样才能突围,才能逃出去。这很重要。
人难免会犯错,难免被引入歧途,偏离轨道。如果一个人能把曲折坎坷的人生之路看作一种实验,而不去奢求什么不切实际的安稳的坦途——没有胆量,就永远不会碰到好玩的事——那他就能获得某种宁静。
当然,你可以拿自己的人生做实验,可你也许不应该拿别人的人生来当实验品。
我喜欢在中午休息的时候,和我那两个留着长发的儿子一起步行回学校。我拉着他们的手,一路上嘻嘻哈哈的。可是一走进维多利亚操场,那种特殊的气味和老师固执的眼神——她的声音整条街都能听到——就又让我觉得无聊了。要是这个老师像对我大儿子那样对我说话,我会掴她耳光的。换作一个有勇气的男人,肯定立即把孩子们带回家。可我还是把他们撇下了,自己滑脚躲进一家安静的酒吧,要上一杯健力士黑啤,坐在那儿看看报,抽根烟,庆幸留在学校里受罪的是我儿子,不是我。
我上学的时候对老师们可是不屑一顾的,她们让我觉得无聊透顶,也让我害怕,除非她们的腿还有可看之处。不过一进大学,最初的几个星期就把我震住了。我回家以后不得不看一些“自我辅导”的书,要么就是某某“指南”之类的。大学里不再有人强迫你做什么,我的思维开始奔腾,那段时间我读了柏拉图、笛卡尔、休谟、康德、马克思、弗洛伊德、萨特。
哲学很抽象,很冷静,很形式化。我选择它是因为我爱好文学,但又讨厌那种被理论毒害了的故事。对我来说,那些故事就像是被别人咀嚼过的食物。现在我准备再认真地学点东西——音乐、诗歌、历史什么的。到了这把年纪,作为一个人的自我意识终于觉醒,我发现自己的学业远未完成。我知道我已经不再耻于承认自己的无知,也不再害怕去喜欢什么东西了。
在大学里,我们每个星期都会去剧院好几次,因为我有好些朋友在皇家剧团、新建的国家剧团,还有奥德乌奇剧场的皇家莎士比亚剧团当化妆师或是引座员。我会趁着幕间休息,在观众席里找姑娘搭讪,那些无聊的戏沉闷上演的时候,她们会溜出来和我聊天。我发现那些低职位的男人并不会引起女人的厌恶。事实上,对于有些人来说,你的地位越是低,他们越会把你想象得很真诚。人们往往害怕别人有太多的权力。可是和这些女人在一起的时候,我实在不知道该和她们做些什么。
我还是笔直地站着,不过似乎有东西在动,真希望它没动过。是的,是我身上有东西在动,在那儿晃着。
我静静地坐了几分钟,两手抱住头,不断地深呼吸,想让自己冷静下来。在我和苏珊的一次“争吵期”里,我俩去街尾那家会所上瑜伽课。班上有很多颇具吸引力的女人,大多数穿着鲜亮的紧身连衣裤,摆出种种惊险的造型,映射在光亮的镜子里。在这样的环境里,要保持心如止水是很费力的。当我们的灵魂随着集体的一声“呒”进入超脱之境时,我的老二也升起来抵住我的裤裆,像是在说:“别忘了我也一直在这儿。”性的释放,才是绝大多数人能够应付的最神秘的东西。
操!我要把所有的东西都留在这儿。儿子们哪天在这个废弃的房间里瞎晃悠的时候,也许会意外发现他们需要的财宝。
我念书的时候,一放学回家,就会钻到卧室里把父亲的经典唱片堆到我的电唱机上,那些交响乐一部接着一部地倾泻而出,直到吃晚饭时才停下。在那个年代,喜欢这种并非放得越响才越好听的音乐,是很反叛的。
接着,我会坐在被父亲的书架包围着的书桌前面,一刻不停地从上面抽书看。我的父亲和邻里那些男人们一样,每天都把大部分精力花在差强人意的工作上。时间是宝贵的,他使得我也害怕虚度光阴了。不过在书桌前浏览,沉思时,我发现什么也不做,常常是做某件事情的最好方式。
我会后悔失去这个房间的。虽然从来没有人教过我独处的艺术,可它对我来说早已成了不可或缺的东西,它的重要程度不亚于批头士乐队,不亚于落在我脖子后面的亲吻,不亚于人们的善意。在这里,无论是读书、写作、唱歌、跳舞,还是在思考过去,甚至在浪费时间,我都可以跟随思维的动力徜徉在自我的世界里。在这里,我曾经探查过自己朦胧的直觉,捕捉过不甚明晰却呼之欲出的念头,我指的就是那种什么也不用说、什么也不用做,只一味让自己迷失的乐趣。
然而曾经也是在这个房间,夜深人静的时候,苏珊和孩子们都睡着了,我坐在这里听着街上的动静,意识到自己是多么渴求心灵的沟通和爱情的滋养。我始终没有找到和苏珊一起享受闲暇的好办法。她长着个忙碌的头脑。按理说,那些生活得很有活力的人应该受到钦佩,可是她的忙碌简直让人绝望,就好像她的工作把她紧紧地攥在手里。从某些方面来看,这样的生活缺乏我所需要的一切。
我知道父亲对儿子来说有多重要。小时候,我会在老爸逛书店的时候紧紧抓住他的手,时不时爬上梯子,去够那些已经破旧不堪的大册的书。“我们走吧,我们走吧。”我会说。
逝去的时光如此彻底地占据着我们的心,我们的思绪能够立刻回到以往所有的日子里。当年爸爸喜欢的那些作家,如今仍然是我的最爱,他们绝大部分是十九世纪欧洲的作家,尤其是俄国的。那些人物——高老头、渥伦斯基、朗涅夫斯卡亚夫人、娜娜、于连,感觉都像是我身上的一部分。将来我要留给儿子们的,也就是父亲的这些书了。父亲以前经常带我去看战争片或者板球比赛。每回我出现在他房间里,他的脸马上会亮起来。他喜欢亲我。我们彼此陪伴了好多年。他是我最想与之结婚的那个人,比任何人都合适。我想像他那样走路、说话,像他那样笑,像他那样穿衣服。如今我的儿子们也一样,喜欢用他们的那副小嗓子重复我说的话,时不时充满崇拜地望着我,打打闹闹地争着要坐在我身边。可我现在要弃他们而去了。父亲知道了会怎么想?
我让妮娜觉得尴尬的许多怪癖,正是当年父亲让我觉得尴尬的地方。不过我到现在还没学会看报的时候戴手套,父亲会这么做,为了不弄脏手指。我认识很多本地的店主,每回路过我就会用力敲他们的窗户,停下来问一些很私人的问题,有关他们生活中的细节。父亲当年会把从门前路过的随便哪个虔信宗教的怪胎请进屋来,那个人手上兴许还捧着个塞满小册子的购物袋,接下来就是一场轰轰烈烈的辩论。
不过我缺乏他的那种善良。在所有的美德里,善良是最最甜蜜的一项,因为它并不被人视为一种道德品质,而是一种天赋。妮娜以前总说我人好,她说对她而言我是个完美的男人,我有她想要的一切。她现在还会这么说吗?
我的小儿子上个星期和我一起在街上走,他把鼻子埋在我的手腕里,然后说:“爸爸,你有你的味道。”
加油,我必须要走了。
正文三
父亲死了六年了,他如果知道我就这样溜之大吉,肯定会吓坏的。最起码,这种抛妻弃子的行为是有失尊严的。以前我和苏珊一打架,她就会跑到他那儿去,他总是站在苏珊一边,打电话给我说:“别那么残忍,小鬼。”他说她“集所有优点于一身”,她有我想要的一切。爸爸二十一岁那年离开了自己的母亲,从此再也没见过她,所以他非常不赞成离开家人,他希望自己有骑士精神。其实他并不知道女人可以照顾好她们自己。他觉得男人拥有力量,所以他们必须保护女人。
父亲也信奉忠诚。对他来说,被人指责为不忠诚,就像被人叫作贼一样。可他究竟在对什么保持忠诚呢?毕竟,在必要的时候,一个人总能把自己顽固的信仰强加在某种东西上面。也许他只是对忠诚这个观念本身保持忠诚,因为他害怕一旦失去它,这个世界会变得丧失同情心,而个人也将失去庇护。
父亲是个公务员,后来在伦敦警察厅做职员。每天早上以及每个周末,他就在家写小说。他一定写了有五六部了,其中两三部还获得过出版商的好评,不过一部也没有出版。它们写得不是很糟,也不是很好。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这是他唯一想做的事。他的床头柜上曾经放着一本书,封面上是一个中年作家,坐在一堆书上,膝盖上搁着一部便携式打字机。那是厄斯金·考德威尔的《称之为经验》。作者的名字下面印着一行字:“揭示一位伟大作家的个人生活和文学成就之谜”。这个作家看上去确实很有经验,他见多识广,他前途光明,他坚韧不拔。那就是作家。
失败更坚固了父亲的决心。应该说,他既有勇气,又有点傻。他一直希望我成为一名医生,我也确实考虑过,不过他提这个建议可能只是因为我喜欢契诃夫,而他喜欢毛姆。到最后老爸告诉我,从事一项不能给我的余生带来快乐的工作是会让我绝望的。他在这方面显得充满智慧。大学毕业两三年之后,我就对自己的工作得心应手,干得很出色了。我能做得到,我就是能。究竟是我有什么诀窍或者小伎俩,还是我本来就有天赋,我也搞不清楚。这让我们两个都感到很困惑。艺术对那些能应付它的人来说是很简单的,可对那些应付不来的人,又是如此可望而不可即。
父亲的一生给了我什么启示呢?那就是,人生是一场无谓的挣扎,这场挣扎不会把你带到任何境界,而且永远得不到别人的认同和奖赏。婚姻中几乎没什么快乐,它只包含着无尽的忍耐,就像做一个你所痛恨的工作。你既不能离开,也享受不到乐趣。他和母亲都很失败,他们找不到一条途径去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无论那东西是什么。虽然如此,他们彼此对对方却很忠诚。他们只是不忠诚于自己。也或许是我理解错了?
我的手指从四下里堆放着的CD上滑过。古典音乐,所有时期的,包括黑暗的贝多芬,我的音乐上帝;爵士,绝大多数是五十年代的;蓝调、摇滚和流行乐,以六十年代中期和七十年代早期的为主。还有许多朋克音乐,我觉得它们是在宣泄一种仇恨,它们是伟大的音乐,不过你从来不会想去听它们。
维克多那里可没有这么多音乐,也没什么书。他家里只有一本《圣经》,而且他也从来不读,连“所罗门之歌”也不读。现在我会陪他去音像店,他翻着那些CD,问我“这是谁”、“这是什么”,然后就走开了。
他身上有一种很可爱的无助感,这激发了我的热心。我把他带到一个自己开店的朋友那儿,他买了件天蓝色的西装,绝对让人瞠目结舌,只不过除了超低的领口之外,还谈不上有伤风化。他给头发上了颜色,看上去像只獾,而他的耳环确实让我有点畏惧。不过我还是绷住没笑,我告诉他,智慧上的任何一点进步,都需要厚颜无耻来帮忙。
离婚这种事在五十年代可不会发生在中下阶层的人家。我的父母终其一生都住在同一幢房子里。当然,母亲只能算是半个人在那儿。她每天几乎就只是坐在她的椅子上,麻木,臃肿。她几乎不说话——除了吵架;她从来不碰任何人,时不时掉几滴眼泪,她恨她自己,也恨我们所有人,她只能算是一具行尸走肉。她从不打扫屋子,每个房间的角落里都结满了蜘蛛网,盘子和刀叉永远都油腻腻的。我们很少换衣服。对她来说,任何积极的努力都是一种麻烦,她一直生活在恐慌的边缘,好像一切都要毁灭了似的。偶尔会有些东西唤起我们对生活的记忆,一个微笑,一句玩笑,甚至是一段对话,不过这些终究是很稀罕的,而她就这么走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她让我想起了我以前认识的某个人。
她能意识到这一点,从某种角度来说。
“自私”,她这么评价自己,因为她的精神受了太大的伤害,她只能想到自己。她不知道怎么去享受和别人相处的乐趣,也不知道怎么从这个世界,甚至是从她自己身上获得快乐。我害怕接近她,因为和这样一个母亲在一起,你永远也搞不清她是要把你赶出去,还是要把你揽进怀里。我的存在对她来说是一种麻烦,我是个负担,是个干扰,我不能请求她做任何事情。可是,如果她不喜欢我,我的确会让她陷入苦恼,而我又会为她的苦恼感到苦恼。忧虑把我们紧紧拷在了一起。至少我们还有这一点共通之处。
我得到奥斯卡提名的那天打电话给她,她说:“你非得要跑那么老远去美国吗?这段路很长的。”
“谢谢关心。”我说。
我们渐渐长大,家里的钱显得不够用了。父亲不愿再找一份工作,也不愿搬到别的城市去。在“得偿所愿”之前他不允许有任何事情发生。母亲被迫只能去找工作。她做过学校里的厨娘,也在工厂或是办公室里干过,还在商店里当过店员。我总觉得,被迫干活和与人相处,无论如何比她老是坐在家里强。
决定和我那个忧郁的女朋友在伦敦同居的那天,我回家收拾东西。我以为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离开家,没想到后来我会把它变成一种习惯。父母坐在各自的扶手椅上,看着我拿走我的唱片。他们还能干些什么呢?难道不是我让他们变得像个局外人的吗?
然而等我和弟弟离开家之后,我们的父母开始逛画廊、看电影,开始散步,甚至出门度长假了。他们对彼此产生了新的兴趣,对生命有了无尽的追求。维克多说过,一旦爱情之光趋于黯淡,你就永远无法再点亮它了,好比你去加热一个早就冷掉的蛋挞。可是我的父母成功地穿越了黑暗,他们发现了全新的亲密关系。
那么,你,能不能专注一点呢?苏珊经常怪我不够专心致志。而我老师的说法是我注意力不够集中。可是我的注意力很集中,我相信我的注意力始终集中在它感兴趣的东西上,就我而言,无非是裙子、笑话和板球、流行乐之类的。往往是偶尔的过失和出轨才让我们弄清楚自己到底喜欢什么。也许只有未曾探究过的东西才值得我去注意——比如妮娜的脸,比如她修长手指的爱抚。
我坚持把我不爱苏珊视为一种缺点,这是我的失败,也是我的责任。可是如果这种失败会在别的女人身上再次发生,那我的离开还有什么意义?这是否就像是把某种疾病传染给每个你遇见的人?是不是在每扇让我暂得安生的门背后,我都该放一个永远打着包的包裹?
我不愿再往下想。
我的背包躺在地上。
行程中我会需要很多纸和笔。我可不想遗漏掉什么重要的感想。我会像个追踪案件线索的侦探那样追踪自己的感受,记录内心,如同审视自己的灵魂。我需要一种绝对的真诚,那种不时常抱怨自己过得有多糟的真诚。我该怎么写呢?用一支沙沙的铅笔,垫上一本厚辞典——不用别的了。
我喜欢所有类型的纸:米色的,白色的,黄色的,厚的,薄的,有划线的,没划线的。我的柜子里至少有五十本笔记本。每买回一本,就往我的心里注入一股兴奋之情,我猜想着自己会在上面写点什么,期待着新的灵感会就此蹦出来。每本笔记本都有一页白色的吸墨纸,夹在其他的页面中间;每一本都几乎是空白的,除了第一页,我通常会在上面写些类似这样的句子:“在这本本子里,我将记录下闪现在脑海中的一切,过不了多久,我就会看到自己的形象从中浮现出来,由那些有意义的片断交织而成的形象……”然后——就什么都没了。和所有遭遇不合法的快乐的人一样,我的思想早就凝固了。
我试着让每一本笔记本都有一个不同的主题:正在读的书,政治上的看法,和母亲的问题,和苏珊的问题,和现任情人的问题,等等。然而每次一落笔,我就开始忙着去洗漏墨水的钢笔,然后重新吸满它,试试笔尖,研究一下它为什么写起来不流畅。当一支书写流畅的钢笔在上好的纸面上滑过时,再也没有比这更优雅的工具了,那感觉就像是滑过年轻肌肤的手指。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更喜欢一种狂野的、无拘无束的书写,用旧的Biros圆珠笔或者短短一截铅笔,在废纸上随意涂写。
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老师会布置这样的作业,让我们写“我今天做了什么”。现如今我更想列一张单子:我今天没做什么,我这一生还没做什么。
我回想着我认识的那些人(过一阵我该把他们的名字记到一本合适的本子上),我在想他们中间有谁知道应该怎样好好地生活。如果活着是一门艺术,那它可真是门奇怪的艺术,一门无所不包的艺术,尤其包括怎样保持无畏的快乐。它的高级形式应该是由很多品质交织而成的:才智、魅力、幸运、发自内心的美德,以及智慧、品位、知识、理解力,还有将苦痛与冲突视为生活中的一部分的胸襟。财富不是最基本的,可是让财富在必要之处迅速累积的智慧是最基本的。我觉得极富生活天分的,是那些生活得自由自在的人,他们不断构想出伟大的计划,然后眼睁睁看着它们实现。这些人也是最佳的合作伙伴。
前几天,我和维克多在我们最爱去的酒吧里,看电视转播的足球赛。他说:“每次想到和老婆在一起度过的那些乏味、操劳的日日夜夜,我就觉得很费解。这可能是一种愚蠢的理想主义。我曾经承诺要不惜任何代价来经营它,可这究竟是为什么呢?这个世界不可能因为我婚姻的结束而恢复如初了。我对于一切事物的信念都被击碎了。我并不清楚自己有多相信它,可我就这么相信它了。这是一种盲目的、愚蠢的遵从与屈服。也许它是我这辈子唯一有过的宗教信仰。我曾经以为自己有点激进主义,可是我根本就没法打碎那些最束缚我的东西。打碎它?我连想都不敢想。”
亲爱的上帝啊,教教我,怎么才能活得释然。
快点吧,接着干。
逃跑的人该穿些什么衣服呢?这很重要。我该列张单子,像苏珊平时教我的那样。维克多那里不会有合适的地方放我的衣服。我对这种事是很挑剔的。我看最好还是把大多数衣服留在这儿。可是如果苏珊敏感地察觉出异样,她会把我那件薇薇安·伊斯特伍德的夹克划个稀巴烂的。走了却不被人发现当然是挺让人沮丧的——但关键是发神经也不能超过一定的尺度。至于鞋子,我也不能带走很多,不过我要拿几双又时髦又舒服的,给自己增加点信心。
我有几套西装,每一套都是我在不同阶段的最爱,我爱穿着它们出去吃午饭,那是我整个早上最期待的一项活动,因为只有在吃午饭的时候,我才能在这一天里第一次感觉到别人的存在。这星期我想穿那件双排扣、有四个扣子的细条纹西装。裤子是窄腿的那种,前面有几个口袋,我会给它配一双藏青的小山羊皮的鞋子,不是那种方头皮鞋,可是穿着它让我觉得很威风。我坚信,穿着这身行头,我可以在商店里第一个受到招待,我可以居高临下地跟人讲话。我和维克多出入那些酒吧、餐厅的时候都要穿着它,借以弥补他那套天蓝西装的不堪。不过我也不能成天穿成这样四处溜达,我还要带点别的衣服。
几天前我买了套棕色的格子西装,料子很薄,适合夏天穿,我买它是为了让自己高兴一下。它还要再改一改,几天之内他们是不会送来的。另外我还买了衬衫,可我不记得都买了些什么颜色了。我可不能为了这些东西继续留在这儿,我要给店里打个电话,让他们以后把东西送到维克多那里去。这衣服现在穿还嫌单薄,等到天气暖和的时候,我也已经离家出走好一阵子了。
我把约翰·列侬的签名照从墙上拿下来,塞到包里。这是必须带走的东西。还有几张CD。该拿阿尔弗雷德·布伦德尔,还是拿吉列尔斯?拿马文·盖还是拿奥蒂斯·雷丁?或许我该提醒一下自己,我这是潜逃,不是去上《荒岛唱片》的节目。不过说实话,我到现在都忍受不了《蓝调流浪猫》的前奏,我毕竟不是那种想和小孩子一起搭便车去西班牙的疯子。我平时更可能去听《热鼠》,而不是去读萨特、加缪、尤奈斯库、贝克特,以及其他充满孤独与恐惧、能够让我重新变成一个年轻人的诗人们。也许,最终归于寂寞并且孤独地死去,是人类所共有的特性。可是今晚,站在这里,我只想伸出手去找个人帮帮我,只想伸出手去,恨不得一拳砸穿窗玻璃。
忍耐是孩子和监狱里的犯人才有的美德。其实我和苏珊都不是很冲动的人。在别人吃喝玩乐、恣意挥霍的时候——我多嫉妒这种绵绵不绝的挥霍啊——我们仍然恪守着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作着计划,克制着不乱花钱,以此来得到我们拥有的一切。我有个老师曾经说过,你每多受一年教育,一生中的收入就会增加五千英镑。我通常可以五点起床,五点三刻之前到达工作室。我非常善于放弃自己喜欢的东西——放弃那些不好玩的事,其实一点也不好玩。每到身心疲惫的时候,我就开始寻找一些乐趣来放弃它们。可是维克多说——也可能是他的心理医生说的?反正这段时间我老是把我的那些同谋者们搞混——他说忍耐会变成一种坏习惯。是的,我不能再迟疑了。我要继续下去。我现在就要!
我一直在喝酒。再喝一大口,我就把啤酒瓶放下。
看看我们周围,几乎没有直截了当的事情!我们非得要拐弯抹角地说清楚一件事,简直像是在跳一种动作烦琐、让人提心吊胆的舞蹈,就好像我们的想法是杀人的武器,而嘴里吐出来的话就是子弹。我要上楼去,坐在床沿上,坚定地、一五一十地告诉苏珊我要走了。我不能在这儿再待一个晚上了。那有什么意义呢?如果觉得在此之前需要作一点准备,那真是太可笑了!那只会引发一些预料不到的事情,只会造成我的妥协。我要收拾好东西,亲亲孩子们,然后就走!会做到的,我就要离开了。
没错!
孩子们平时会翻弄他们的玩具箱,把玩腻的丢到一边,把他们感兴趣的拖出来。我读书、听音乐或者看画、读报的时候同样如此。我们可以这样对待身边的人吗?那会被视为一种浅薄。我们必须把别人当成不动产来看待。可他们是吗?
然而我凭什么就认为我应该拥有我想要的东西呢?你肯定不能动不动就把无法满足你需要的人换掉。一定会有其他的机会给予你慰藉——在画里,在书本里,在舞蹈里——甚至在人的内心里。但是所有这些形式都是由爱和欲望所激发的,是由它们创造出来的。
苏珊比我小四岁,她觉得我们活在一个自私的年代。她有时会谈到撒切尔主义,其主旨也就是认为人们并非相互依赖。现如今的爱情就像个自由市场。浏览,购买,挑挑拣拣,租借几天或者直接拒绝,随你的便。没有什么性安全和社会安全了,每个人要么自己小心,要么不。实现自我、自我表达和创造力,是这个社会唯一的价值标准。
苏珊会说我们还需要其他的社会形态。什么形态呢?可能是一些不太讨人喜欢的东西:责任,牺牲,对别人的义务,自律。
每次她讲到这些事情,我就会怀疑我们这一代人其实并不是被宠坏的一代。在战后的萧条已经过去、残酷的八十年代还没有到来的时候,我们是生活在纯真的消费主义里的孩子,同时也是继承者,继承了六十年代末不安分的老一辈们争取到的自由。我们受着自由的、良好的、又稍微有点懒散的教育。随后,为了追求自以为是的政治理想,我们领了五年的失业救济金,直到我开始为媒体工作,挣到很多钱。我们并没有受到太多的道德和宗教束缚。音乐、舞蹈和不知廉耻地做爱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图腾。我们夸口自己是有史以来最自由的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