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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哈尼夫·库雷西 当前章节:695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21

我在酒吧里还真的看到一个认识的人,一个不再是小孩的小孩。曾经有段时间,我一连几个星期每天都和他见面。那段时期我是个社会主义者,不厌其烦地听这样一个男孩讲述他的不幸,谴责这个给他带来伤害的社会。这孩子很活泼,很聪明,一肚子关于他街头历险的故事。可实际上他的内心伤痕累累,这让他表面上大大咧咧的掩饰更加让人难受。在酒吧里他倚着我站在那儿,连哄带骗地要我给他一千英镑,说他要去印第安人保留区生活。

我静静地听着,然后说:“你应该想想,没有你在,他们的麻烦也已经够多的了。”

我想从他身边走开,可他拉着我的手不放。

“你有实力去帮助别人,”他摆出可怜巴巴的样子,接着说,“请你发发慈……”

我打断他:“如果你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就给你钱。你爸爸在哪儿?你为什么不待在家里和他在一起?”

他看着我。

“回答我。”我说。

“你吃错药了?”

他一溜烟跑了。

走到街上,我忍不住想手舞足蹈,大喊大叫,因为我相信这些人里面,肯定有人不认识他们的父亲。这些父亲都上哪儿去了?以前的父亲们是去打仗了,回来的时候——如果他们能回得来——孩子不认得他们。现在的父亲们从家里逃走,回来的时候——如果他们最终回来了——孩子照样不认得他们。他们会想念他们的孩子吗?他们还有什么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呢?是他们的女人变成母亲之后他们才想逃跑的吗?这些母亲们怎么了,会让父亲们觉得非走不可?那些父亲躲在哪里?他们在干些什么?

一定有人知道答案。我得问问他们。我得问问我自己。

我跑回车里。今天晚上,还有一个地方我必须要去。

维克多总喜欢搂着妮娜,亲吻她,处处照顾她。妮娜知道他有时候傻乎乎的,所以尽量不让自己吓到他。

有天晚上在维克多那儿,他吸了一点新货色。当他的意识开始迷失在未知世界的时候,我和妮娜在一旁亲热起来。维克多也挤到我们床上。我为我曾经想要做的事感到无比后悔,那就是试图减轻她在我心目中的分量。如果她不是那么与众不同,我对她的感觉也不会那么强烈。

“你干吗那么做?”我问他。

“你们在笑啊。你们玩得那么开心。”

我确实知道如何取悦她。我会为她做饭,我会在她听音乐的时候给她洗澡,帮她按摩。我发誓我能够好好爱她,保护她,支持她。

她相信了我,可是后来渐渐地灰心了。

她告诉维克多:“他一直在试图离开我。每次我重新习惯和他在一起,他又回家去了,要不就更糟,干脆跑去度假。我不再抱什么希望了,我感到窒息。我甚至不知道我到底在等什么。”

她告诉我,她暂时不能见我了。她需要和我保持距离。我只能让维克多帮我关注着她,叫他每天给她打电话,好让她不要忘记我。有一天我满怀怨恨地问维克多,如果我不在,他会不会跟她出去。

我估计他们一连两三个星期都在见面。我没有去问他,我带着苏珊和孩子们外出的时候也不和他联络。接着他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妮娜让他别再和她联系了。我们重续友谊,谁都不去谈论妮娜。我以为我很快就会忘了她。

“我去酒吧喝了一杯。那儿太挤了,我就想出去走走,路上看到一家俱乐部,就进去转了转。”

“你看到一家俱乐部?”

我说:“是啊。街上还有很多人排队呢。”

“你为什么要进去?”

“我也不知道。我想那种地方可能挺有意思的,我以前觉得。”

苏珊说:“你可不像是那种没有预谋、随性而为的人。你的衬衫呢?你先前不是穿了一件衬衫吗?”

“天啊,对啊,我刚才是穿着呢。”我说,“我怎么这么会丢东西!”

她凝视着我。

我没能在酒吧里找到维克多,大街上的暴力气息则比我记忆中的更加浓厚。我开车去了妮娜曾经住过的房子,她在那儿租了个房间。几个月前我去过几次,那时她刚搬来伦敦,她承认她这么做是为了接近我。她说,她的梦想是住在大街的拐角上。

那里的厨房总是挤满了年轻人,要么刚刚从放荡中缓过神来,要么正准备去放荡。我记得她摆在地上的床铺,记得那条印度被单,那些诗集,录音带,还有无数把年轻女人的圣诞节装点得激动人心的蜡烛。

“我不知道我干吗要住在这儿,”我拖起身子,准备从这张床回到另外一张床的时候,她说,“我该和你在一起。你就不能永远留下来吗?哪怕就今晚留下来。”

我看着她,她赤裸裸地躺在床上,白得像一粒米。

“我真希望我能留下来啊。”

“你瞧,我想我忍受不了多久了。”

“你不再等我了吗?”

“我不知道。”

今晚我在这房子外面徘徊,虽然从窗口看进去什么也没有。我最终按响了门铃。一个年轻男人为我开了门。我问他是否还记得我。他还记得,可他显得面无表情,让我怀疑他是不是劝妮娜和我作对的那些人里面的一个。

“她还住在这里吗?”

他满脸狐疑地看着我。

他说:“她有段时间离开过。”

“离开过?”

“她又回来了。”

“真的?她回来了?我能见见她吗?她在里面吗?”

“不在。”

我克制着自己不去扇他的耳光。

他终于告诉我,妮娜可能是去了附近的俱乐部。

“和谁一起去的?”我问。

“一个朋友。”

“那家俱乐部在哪儿?”

他叹了一口气,把地址告诉了我,好像他觉得我应该知道这种事。

我开车到了那儿,排队等了一个小时,生怕他们不放我进去。快排到门童面前时,我脱掉衬衫,希望可以不显得落伍。我把它藏到街对面的树丛后面,所以我身上只剩下了T恤和夹克。

里面像是个迪斯科舞厅,灯光昏暗,近乎于一片漆黑,这里没有那种我年轻时极度痴迷的眩目灯光。

有一个问题:就算她在这儿,我也看不见她。

在我人生的大部分阶段,我还算是年轻的,直到今晚为止。在我人生的大部分阶段,总有一些人让我去仰视,这些人似乎无所不知。如今他们都在哪儿?这些日子,除了和苏珊在一起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里我都知道自己是谁。必要的时候,我也可以打起精神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可是今晚,我正在失去它。

我点亮打火机,挤进人群,像是走进一个探险的山洞。

人们穿着户外穿的外套,扣子直扣到嗓子眼,帽子压得很低。毫无疑问,英国的小孩都是些天生的精英阶层和讽刺作家,你可以确信,他们总是可以干好某些事情。可是今晚看着这些年轻人沉溺毒品、醉生梦死的样子,不免让人沮丧。我想问问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好像我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和他们一样。三年以前,有整整六个月,我每天晚上都吸可卡因。是运气和雄心让我最终得以全身而退。我们也曾经是这种很容易满足的傻瓜吗?我们是不是也曾经相信年轻本身就是一种美德?毋庸置疑。我纳的税金是不是资助了他们的放荡不羁?很有可能。我的父亲是不是也曾经在这种地方满腹不解地转来转去,找寻对着他大吵大嚷的年轻女人?

我为我的儿子们感到担心,可是明天我必须要离开他们。

我觉得我快变成《麦田里的守望者》里的大人了。

为什么我会嫉妒这些人?在六十年代末和七十年代,我真的觉得自己归属于某样东西,归属于别的年轻人,归属于某次反抗运动,不过我并不喜欢做一个热心的参与者,我太笨了,根本不善于参加什么活动。可是与此同时,我也失去了某些东西——我失去了自我,没错,这是很大的一个原因。

把打火机举到一张张面孔前面的时候,我突然很怕会看到她。如果她和一个年轻男人在一起怎么办?如果她现在瞧不起我怎么办?这些面孔都那么年轻。我肯定是脑子有病了,才会爱上这么个还没长大的女人。成熟点有什么不好?想想看,我可以和一个四十岁的女人有怎样的对话——我们可以聊聊文学,聊聊苦痛的人生!维克多以前提起过一个自己开眼镜店的女人。别人都说,关键要看灵魂,而不是看肉体!

我知道一个可以搭识不少中年妇女的地方,要是她们这么晚还没睡着的话!只要我出马,她们肯定很乐意让我陪着她们。她们才是我更远大的目标。

我要挑几个出来!

我风风火火地朝大门走去,管它在哪儿呢。这就是典型的我——先是无限接近某样东西,接着就开溜。

我瞥见一个独自跳舞的女人。那是她吗?我朝她走过去。不对,那不是我的爱人。我不太看得清,可是我感觉这女人并不介意我靠近她。很显然,毒品让这些人变得友善了,似乎他们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应对办法。或许他们应该让所有的年轻人都去嗑药。在这样的情绪里,就算你跳起舞来像是一架坠毁的直升机,他们也不会在乎。我真的很想学着让别人友善地对待我。

我对着那女人的耳朵大声嚷了几句,她跟着我去了酒吧。我几乎听不清她在说些什么,可是我幻想着跟她一起回家。只要她说可以,我就去。一个陌生的房间,她的东西,我过去似乎到过的奇怪的地方,迷失在这座城市,等着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明天一早,我就从那里直接去维克多的住处,不用回家了。

然后我就被人打了。好像是从后面打的,是个男人,可能是在我就着打火机的光细看那女人的眉环那会儿。维克多肯定会对她感兴趣的。

苏珊在我身边坐下。

“别碰这儿,就打在这个地方。”我说。

“你是不是自己挑衅惹事了?”

“我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反正年轻人就喜欢打架。明天就没事了。”

“这是什么?”她问。

“约翰·列侬的签名照。”

“为什么它刚才会在楼梯上?”

我一脸困惑地看着她:“是吗?我想我是要找个更好的地方挂它。”

“深更半夜的?”

“深更半夜正合适。”

“它都裂开了,”她说,“你看这玻璃,”她说,“瞧瞧你的脸。要我帮你洗澡吗?”

我看着她说:“我喜欢上一个人,可是她走了。我恐怕事情就是这样。”

“你?有人会喜欢上你?”

“你很吃惊吗?”

“呵,是啊。”

“我很吃惊你会觉得吃惊。”

她哭了起来。

“她会把你从我身边带走吗?”

“我想不会,现在不会。”

我张了张嘴。我想要说话。

“你想说什么?”她问。

“不,没什么,”我说,“跟我来。”

在浴室里,她帮我洗澡。然后我扶着她的胳膊,把她带回床上。

我们躺在那儿,背对着背。

还有什么比阳光更可怕吗?她坐在床尾穿衣服。两个小家伙在床垫上蹦来蹦去,小的那个想用手指头把我的眼皮撑开,另外一个把苹果汁倒进我耳朵里,想看看会不会从另一只耳朵流出来。他有做科学家的潜质。

苏珊带他们下了楼。

和每天早晨一样,我翻身平躺,想一想今天该干些什么,要尽些什么职责,有些什么美事。我想起来了,又闭上眼睛。

过了一会儿,前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整幢房子一片寂静。这寂静不断地增长,蔓延,用一种不祥的轻柔,包裹着一切。

我起身下楼,可是走到楼梯拐角,一阵响动让我停下脚步。我看到苏珊在大厅里穿上短外套,把脚踏车推到门口,准备上班去。

“你待会儿吃点东西吗?晚饭时见咯!”她大声说着关上了门。

我不吃不喝,也不再多想,以最快的速度忙碌起来,刮好胡子,穿上得体的衣服。我在房子里来回走动,发现儿子们的睡衣被胡乱地抛在地上。我把它们捡起来,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又折好放回他们的床上。

天气暖和的时候,苏珊会往鞋子里洒点爽身粉,等她脱下鞋,地板上就会留下她的一串脚印,一路跟着她的踪迹,直到地毯那里突然中断,消失不见。

很快我就把包的拉链拉上了。

我站起身来,草草留了一张字条。“亲爱的苏珊,我已经离开这里,不会再回来了。很遗憾,我想我们无法让彼此感到快乐。我明天会和你详谈。”就这样吧。我发现她也给我留了条,让我帮她去拿干洗的衣服。我一边嘴里骂骂咧咧,一边连忙赶到街角把她的衣服取回来,放在卧室里。

接下来,我开始琢磨该把字条放在哪里。起居室的桌子上堆满了鲜花、礼物、贺卡。上星期苏珊在附近一家餐厅里开了个生日派对,那天一定有将近三十个客人到场。她穿着新裙子和漂亮的新鞋,鞋的两边还镶着花。每个人进来的时候她都扑上去,到处是亲吻、拥抱和唧唧喳喳的闲言碎语。地板上很快就撒满了彩带和包装纸。我坐在那里,看着她和一个老同学放着Tamla Motown公司的唱片跳舞,沉浸于旧日时光。我回想起在威尼斯的那一次,我们说好她到利多岛上的巴恩酒店和我会合,可我不知道她几点会到。我走下楼,碰巧在大厅里看到她。她转过身来认出是我,脸上满是喜悦。

她根本就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过我肯定她身上有可以让我欣赏的东西。这几个月里最好别见她,这样可以尽快忘掉她;也或许,这样一来,我可以对她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因为她不再和我有关系了。

我把字条放在桌子的另一头,斜靠在一个杯子上,她走进来之后不会看不到。她会坐在那边的那张椅子上,读着它。我不知道她接下来会有什么感受,我不知道她接下来会做些什么。电话就在手边。

我从卧室中间的地板上拿起包,走下楼,打开前门。我迈步走出来,疲倦,但是坚定。好几个星期没下雨了,到处鲜花盛开,整个伦敦都在怒放。不管怎么说,就连我都在怒放。

真是个离别的好日子。

我把门关上,迈步出发。我想着要不要穿过公园去看看小家伙们,可是心烦意乱的举止会把我出卖的,要是他们再问我两个问题,我那点可怜的勇气就化为泡影了。也许我该回转身,朝这房子挥挥手。

我得承认,我在这场严酷考验中学到的比在别处学到的要多。这是一场心灵的教育,我的心就算没有碎成几瓣,也至少有了裂痕。至于我是不是能够经受得住这些知识,是不是能好好地利用它们——不知道我们中间有没有人能做到这点——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维克多穿着他那件黑色睡衣坐在桌边,黑袜子,黑拖鞋,嘴里嚼着一片吐司,肯定是昨天晚上剩在桌上的。然而我进门的时候,他站了起来,还亲了我。

“都搞定了?”

“嗯,”我说,“搞定了。”

维克多看着我,洋洋得意的样子。我注意到这屋子被收拾过了,连一只腌洋葱都看不见。

我想先把包里的东西拿出来,好让自己清楚地意识到我要在这儿住下了。可是环顾四周,我不知道该把我的东西放在哪儿。过一会儿他要去上班了,这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不想去工作室,也许我可以去散散步。

维克多拿起我的包,把它放到角落里。我发现咖啡是刚煮好的,烤箱里还有羊角面包。我坐下看着他,一个朋友。这一阵子——我不知道会有多久——这个地方就是我的家了。

不知道苏珊什么时候会打开那张字条得知这一切。她要到傍晚才会回家,现在去把它收回来还来得及。

“你知道我会来吗?”

“我估计你会走这一步的——最终会的。”维克多回答说,“也可能过几个星期再来,这是迟早的事。”

“你这么肯定?”

“我怎么会不肯定?”他接着问,“你告诉孩子了吗?”

“没有。”

“那确实是最困难的。”

我咬了咬嘴唇。

“我会先和苏珊谈谈,”我说,“然后再告诉他们。我有很多话想对他们说……告诉他们关于人们试图生活在一起的方方面面。”

他看着我。他了解这些,不过他看上去还是非同寻常地开心。

“你干吗笑眯眯的?”我问他。

“我找到一个新去处。我们可以在那个地方吃午饭,然后去公园散散步……”

“再然后呢?”

他的眼睛一闪。

他说:“顺便说一句,那女孩儿打过电话来。”

“哪个女孩儿?”

“妮娜。她听说你在找她。”

我只能感叹生活有时竟能如此美好。两个人彼此能给对方那么大的伤痛!又能给对方那么大的快乐!

他说:“我把她的电话号码记下来了,怕你想不起来。”

“谢谢你。”

他把那张纸片递给我。我拿起电话拨号码,随即又把听筒放了回去。

“回头再说吧。”我说,“有的是时间。”

我们一起漫步,迷失在自己的思绪中。我忘了我们身在何处,也忘了这是几时。接着你靠近我,轻抚我的头发,拉起我的手;我知道你正握着我的手,在我耳边低声细语。一瞬间我感觉万事万物都如此妥帖,快乐与满足无以复加。这便是那时的情景,也是它该有的样子。这一刻,最美好的事物都积聚于身旁。而这,只能是爱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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