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薇安把紫红色羊毛长袍裹紧了些:“明白了。”
“我干了件蠢事。”
“那是本什么书?”
“《简·爱》”
“你为什么要偷呢?”
莫莉回想起当初的一刻:她取下书架上的每一本《简·爱》,反复摩挲着,又把精装本和新的平装本放了回去,把剩下的一本塞进衬衣和牛仔裤裤腰里。“嗯,那是我最爱的书,而且图书馆里有三本,我以为不会有人在乎最破的那本。”她耸耸肩膀,“我只是……想有一本。”
薇薇安用拇指敲敲下嘴唇:“特瑞知道吗?”
莫莉耸耸肩膀。她不想给特瑞惹祸。“杰克为我打了包票,你知道她有多在乎杰克。”
“没错。”
夜晚一片静寂,除了她们的话音。窗帘将漆黑的夜色关在了屋外。“对不起,我到你家的时候戴了假面具。”莫莉说。
“嗯。”薇薇安说,“我觉得,总的来看,大家都戴着假面具,不是吗?当初最好还是不要告诉我,不然我可能不会收下你。”她双手合十,说道,“不过,如果你要偷书,你至少应该偷最好的那本嘛。不然意义何在?”
莫莉太紧张了,简直笑不出来。
薇薇安却不一样。“居然偷《简·爱》!”她笑出了声,“大家真应该给你颁个奖,再让你升一个年级。”
“你不觉得对我很失望吗?”
薇薇安耸起肩膀:“不啊。”
“真的吗?”莫莉顿时觉得浑身轻松。
“无论如何,你挨的罚也够重了,把这么多时间花在了我这里呢。”
“感觉并不像在挨罚。”曾经一度(其实就在不久前),这些话多半会让莫莉恶心到吐,谁让它又是公然拍马屁,又多愁善感呢。但今天不太一样。首先,她说的是真心话。其次,她一心想着要出口的话,几乎顾不上其他事情。她冷不丁往前挪了挪。“听着,薇薇安。”她说,“还有一件事,我必须告诉你。”
“哦,上帝啊。”薇薇安轻啜一口冷茶,搁下了茶杯,“你又闯了什么祸?”
莫莉深吸一口气:“不是关于我,是梅茜。”
薇薇安定定地凝视着她,淡褐色的眸子清澈明亮,一眨也不眨。
“我上网搜了搜,只是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谁知道容易得很。我找到了埃利斯岛的记录……”
“艾格尼丝·波琳号?”
“是啊,没错。我在花名册上找到了你父母的名字,又据此找到了你父亲和兄弟的死亡通知,但找不到她的死亡通知,找不到梅茜的。接着我想了个办法,设法去找夏茨曼夫妇。嗯,正好有个关于他们家庭聚会的博客……嗯……不管怎么说,上面说夏茨曼夫妇收养了一个婴儿,玛格丽特,时间是1929年……”
薇薇安一动不动。“玛格丽特。”她说。
莫莉点点头。
“梅茜。”
“一定是梅茜,对吧?”
“可是……他告诉我,她没有活下来。”
“我知道。”
薇薇安似乎打起了精神,在椅子上直起了身。“他对我说谎。”有那么一会儿,她凝望着不远不近的地方,望着书柜上方。接着她开口说,“他们收养了她?”
“显然是的。除此以外,我对他们一无所知,不过我敢肯定有办法查出来。不过她很长寿,住在纽约州北部,半年前才去世。网上还有张旧照……她似乎很开心,子孙满堂,其乐融融。”上帝啊,我真白痴。我为什么要说这种话?莫莉心想。
“你怎么知道她去世了?”
“有一则讣告,我给你瞧瞧。还有……你想见见照片吗?”没等薇薇安回答,莫莉就站起身,从背包里取出了笔记本电脑。她启动电脑,走到薇薇安身旁,打开家庭聚会的照片和讣告并保存到桌面上,再把笔记本电脑放到薇薇安腿上。
薇薇安定睛凝望着屏幕上的照片。“是她。”她抬头盯着莫莉,说道,“看眼睛就看得出来,跟原来一模一样。”
“她看上去很像你。”莫莉说。有那么一会儿,两人一声不吭地凝望着那个笑容满面的老太太——她有着一双眼神锐利的蓝眼睛,儿孙绕膝。
薇薇安伸手轻抚着屏幕:“瞧,她的头发白成什么样了,原来可是金发,一头鬈发。”她在自己的满头银发旁摇着食指,“这么多年来……她居然还活着,”她喃喃说道,“梅茜居然活着。这么多年,家里人居然还有两个。”
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1939年
十九岁那年的九月下旬,两个刚结识的朋友——莉莲·巴特和艾米丽·瑞斯让我跟她们一起去明尼阿波利斯市看奥芬剧院正在上映的《绿野仙踪》。这部剧太长了,剧中有中场休息,于是我们打算留下来过夜。莉莲的未婚夫就住在明尼阿波利斯市,她几乎每周末都去那儿,住在一家专门接待女客的旅店里。她向我们保证,那家旅店安全且干净,开销也不高。她已经预订了三个单间房。我只跟养父母去过圣保罗和明尼阿波利斯,都是当天来回,要么是专程去赴生日宴,要么是去购物,要么就去艺术博物馆待一下午,但从来没有跟朋友去过,也从来没有在那里过夜。
我说不好是不是想去。首先,我认识这些姑娘的时间还不长:她们都在圣奥拉夫跟我一起上晚间课程,两个人同住在大学附近的一间公寓里。当她们提起酒会的时候,我甚至不知道她们在讲什么。那种派对上只有酒喝吗?养父母举办的唯一一种派对是每年新年那天在自己家为供应商们举办的自助午餐会。
比起心眼多多、周到谨慎的艾米丽,神情亲切、一头金发的莉莲更讨人喜欢些。艾米丽有着调皮的微笑,厚厚的黑刘海,总开些我听不懂的玩笑。她们的黄段子、刺耳的笑声,以及跟我自来熟的劲头,都让我有点紧张。
其次,明后天将有一大批秋季时装到货,我可不希望回家发现货物放错了地方。尼尔森先生有关节炎,每天清晨他仍然很早就到店里,但通常两点左右就走,好去睡个午觉。尼尔森太太则在店里进进出出,她现在经常把时间消磨在桥牌俱乐部,不然就为教会当义工。
但她给我打气,让我跟莉莲、艾米丽一起去:“像你这个年纪的姑娘,就该时不时出出门嘛。人生可不止商店和学业,薇薇安。有时候,我担心你忘了呢。”
高中毕业时,尼尔森先生给我买了辆车,一辆白色别克敞篷车。我通常开车去店里,晚上则开车去圣奥拉夫上课。尼尔森先生说,把车开出去兜兜风倒挺不错。“我会付停车费。”他说。
于是我们开车出城,当天碧空如洗,缀满了棉花糖般的云朵。车才开出了十英里,明眼人就能看出来:艾米丽和莉莲的小算盘根本不止她们嘴里提到的那些。没错,我们会去看《绿野仙踪》,但并不是去看晚上那场——晚场电影不过是个过夜的借口罢了。三点钟就有一场《绿野仙踪》,还能剩下大把时间回房,打扮打扮出门去。
“等一下。”我说,“什么意思,出门?”
坐在身旁副驾驶座上的莉莲捏了我的膝盖一把:“拜托,难道你觉得我们开车跑了大老远的路,只是为了去看一场傻乎乎的电影吗?”
正在后座上翻阅《银幕》杂志的艾米丽开口说:“还真是板着脸啊,薇薇,你得放松些。姑娘们,你们知道朱迪·加兰是在大急流城出生的吗?她的原名叫弗朗西斯·埃塞尔·古姆,看来这名字星味不够啊。”
莉莲对我微微一笑:“你还从来没有去过夜总会,对吧?”
我没有答话,但还用说吗,她当然没说错。
她把后视镜扭到我看不到的一侧,开始涂口红:“我也这么猜。我们会好好找点乐子,换换口味。”她笑了,莹润的红唇映着雪白的贝齿,“从鸡尾酒开始吧。”
在明尼阿波利斯的街道上,那家女子旅舍跟莉莲所说的模样分毫不差:大堂干干净净但没什么装饰,一个百无聊赖的接待员把钥匙递给我们,几乎连头也没有抬。带着行李站在电梯里,我们说好一刻钟以后碰头去看电影。“别迟到啊。”艾米丽提醒我,“爆米花可是非买不可的,没有一次不排队。”
我那小小的房间在四楼。把行李放进壁橱后,我坐在床上蹦了几下。床垫很薄,弹簧嘎吱作响,但我觉得一阵欣喜。跟养父母一起出门总有人管着,总是规规矩矩:一段安静的车程,一个已经定好的目的地,再加上夜色中开车回家的一段路,尼尔森先生腰板挺直坐在前座上,身旁的尼尔森太太则小心留意着公路中心线。
我下楼的时候,艾米丽正独自站在旅舍大堂里。我问起莉莲的下落,她朝我眨眨眼睛:“她感觉不太舒服,待会儿再跟我们会合。”
我们向五个街区开外的电影院走去,我却突然回过了神:莉莲恐怕从来就没有打算要跟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
《绿野仙踪》真是光怪陆离。黑白色的农场摇身变成了五彩斑斓的幻境,它是如此绚烂而多姿,正如多萝西·盖尔的现实生活是如此平凡而熟悉。当她回到堪萨斯(算是心想事成吧),世界却又再次变回了黑白色。“回家真好。”她说。在农场,她的人生将通向前方平坦无波的天际,那里出没的人们便是她这一生将遭遇的全部人物。
艾米丽与我离开影院时,已经到了黄昏时分。我还一心沉浸在电影中,反而觉得现实生活不太真实。我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仿佛一脚迈出了屏幕,走上了街头。傍晚柔和的光线带着一抹粉色,空气跟洗澡水一样温柔。
艾米丽打个哈欠:“嗯,电影好长啊。”
我不想问,但不得不讲礼仪:“你觉得怎么样?”
她耸耸肩膀:“那些飞猴子让人心里发毛。不过除此之外,说不好,我觉得有点闷。”
我们一声不吭地走着,经过一扇扇黑漆漆的百货商店窗户。“你呢?”过了几分钟,她说,“你喜欢吗?”
我太迷这部电影了,生怕自己的回答会显得傻气。“喜欢。”我说道,却不知道该怎么把心中的千言万语说出口。
回到房间后,我换上了另一套衣服:雪纺裙,搭配的是带蝴蝶袖的花衬衣。我把头发往后梳,用手理好,喷上定型剂,又踮起脚,审视着床上方一面小镜子里的倒影。暮色之中,我看上去很蹩脚,显得一本正经,鼻梁上的每颗雀斑都看得清楚。我取出一只小拉链袋,把质地轻柔的润肤霜涂到脸上,然后上了粉底,淡淡涂些胭脂,扑上粉,用一支褐色眼线笔掠过上眼睑,梳理睫毛,涂上珊瑚红唇膏,吸去多余的唇膏,再涂一回,又把那个金色小瓶放进了手袋。我端详着镜中的自己。我还是我,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多了几分底气。
我下楼来到旅舍大堂,莉莲正跟一个男人牵着手。多亏莉莲放在手袋里的照片,我认出那是她的未婚夫理查德。他的个子比我想象中矮一些,还不如莉莲高,脸上满是痘印。莉莲身穿一条翠绿色无袖直筒连衣裙,长度刚好及膝(比赫明福德不管哪个姑娘的裙子都短三英寸),搭配着一双黑色中跟鞋。
理查德一把将她拉到身旁,悄声在她耳边私语,莉莲睁大了眼睛。她捂住嘴咯咯笑起来,接着望见了我。“薇薇!”她说着,赶紧从理查德身边退开,“瞧瞧你!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你化妆的样子呢,收拾得很美嘛。”
“彼此彼此。”我说——其实吧,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不化妆的样子。“电影怎么样?”
“很棒。你去哪里了?”
她瞥了一眼理查德。“我遭了埋伏。”他们两人又咯咯笑了起来。
“这么说也对。”他说。
“你一定是理查德没错吧?”我说。
“你怎么猜到的?”他拍拍我的肩膀,以示是在开玩笑,“准备好今晚去找乐子了吗,薇薇?”
“嗯,反正我准备好了!”艾米丽的声音从我的头顶飘来,我闻见了茉莉与玫瑰香——这是“喜悦”香水的味道,我在尼尔森商店的香水柜台闻到过。我扭头跟她打招呼,却被吓了一跳:她身穿低胸白衬衣,紧身条纹短裙,搭配着颤巍巍的高跟鞋与殷红的指甲油。
“嗨,艾米丽。”理查德咧嘴一笑,“小伙子们见到你一定很开心。”
我突然在意起了身上一本正经的衬衣、中规中矩的短裙和鞋、拘谨的耳环。此时此刻,我的感觉恰恰符合自己的身份:一个到了大都市的乡下姑娘。
理查德伸出胳膊搂住莉莲与艾米丽,在她们的腰间捏了一把,对着忸怩的姑娘们哈哈大笑。我瞥瞥前台接待,接待员跟我们登记入住时是同一个人。这家伙今天过得不怎么样,我觉得。他正唰唰地翻阅着报纸,只在周围爆发出刺耳的哄笑时才抬起头。我在这里就能望见报道的标题:“德国与苏联铁蹄踏过波兰。”
“我口渴了,姑娘们,我们去找个酒吧好吗?”理查德说。
我的肚子一阵咕咕叫:“难道不要先吃晚餐吗?”
“如果你非要先吃晚餐的话,薇薇小姐,不过酒吧里的坚果对我来说就足够了。你们呢?”他问另外两个姑娘。
“理查德,这是薇薇第一次进城,她还不习惯你那些声色犬马的招数呢。我们先吃点东西吧。”莉莲说,“再说,我们这些轻飘飘的小身板,空着肚子喝酒也许不太安全。”
“不安全?怎么个不安全法?”他将莉莲拉到身旁,她轻笑几声推开他,以示心意。“好吧,好吧。”他依了她,“大饭店里有一家钢琴吧,里面有东西吃。我似乎记得那家店有相当不错的T骨牛排,我还知道,他家的马提尼很不赖。”
我们走上熙熙攘攘的大街。这是个完美的傍晚:天气暖洋洋的,大道两旁的树木枝繁叶茂,绽绿吐翠。花盆已经关不住丛丛繁花,鲜花稍嫌茂盛,过于无拘无束,正是盛夏最浓的一抹丽色。我们漫步而行,我不禁打起了精神。混迹在一大群陌生人中,我的心思不再放在自己身上(放在自己身上太乏味了),而是放到了身边的世界上。这一切跟我那规规矩矩的现实生活太不相同,简直跟一脚踏进了异国差不多。我的现实生活有一套套按部就班的惯例和步骤:白天待在店里,六点吃晚餐,再度过一个安静的晚上,要么学习,要么缝纫,不然就打桥牌。满嘴天花乱坠的理查德似乎已经懒得再管我,但我并不在乎。青春年华来到大都市的街头,真是棒极了。
我们来到大饭店那扇玻璃黄铜质地、沉重的大门口,一名身穿制服的门童将门拉开。理查德带着莉莉与小艾风度翩翩地迈进大门(这是他对她们两个人的昵称),对姑娘们又搂又抱,而我急匆匆地跟在他们身后。我向门童道了谢,他轻轻掀起帽子致意。“穿过大厅,酒吧就在左侧。”他显然很清楚我们并非酒店的住客。我还从来没有到过如此堂皇的地方(也许,多年前的芝加哥火车站除外),没有张口结舌地盯着看已经算是尽全力了。我们的头顶有流光溢彩的吊灯,屋子正中央摆着一张光彩熠熠的红木桌,上面放着巨大的陶瓮,里面插满了富有异国情调的鲜花。
门厅里的人们同样引人注目。一位女士站在前台旁,头戴一顶带面罩的黑色平顶帽,面罩遮住了半张面孔。她带着好几只红色皮箱,先摘下一只长长的黑色缎面手套,又摘下另一只。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妇人抱着一只毛茸茸的白狗,狗儿有双圆圆的黑眼睛。一个身穿晨礼服的男人正在前台打电话。一个戴单片眼镜、上了年纪的绅士独自坐在绿色的双人沙发上,打开一本褐色的小书凑到眼前读。这些人看上去有的无聊,有的开心,有的不耐烦,有的扬扬自得。但最重要的是,他们看上去都挺阔气。此时此刻,我很开心自己没有穿些花里胡哨、招蜂引蝶的衣服——因为这种衣服似乎正害得人们对莉莉和小艾定睛注目,窃窃私语。
在我前方,他们三人漫步穿过大厅,又是尖叫又是大笑,理查德用一只胳膊搂着莉莉的肩膀,另一只则紧搂着小艾的纤腰。“嘿,薇薇。”莉莉回头高声喊道,仿佛突然记起了我在这里。“走这里!”理查德拉开通往酒吧的双扇门,向着空中一挥手,让窃笑私语个不停的小艾和莉莉进了门。他跟上前去,大门在他身后缓缓关上了。
我走到绿色沙发前面,慢慢地停下了脚步。我才不急着进去当陪衬呢,免得没定性的理查德冷落我,拿我当个格格不入、没幽默感的老古板看待。也许,我不如到处逛逛,再回住处去好了。反正自从看完白天那场电影,一切都让我觉得不太真实。对我来说,今天已经够分量了,绝对比平常日子有分量得多。
我坐到沙发上,端详着来来往往的人们。门边是个身穿紫色缎子裙、长着一头如瀑棕发的女人,显得优雅而淡漠,她一边步履轻盈地走进大厅,一边向接待员挥挥戴着珠宝的手。她从我身边蹁跹而过,向接待处走去,我全神贯注地端详她,突然发觉面前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高高瘦瘦的金发男子。
他有一双锐利的湛蓝色眼睛。“对不起,小姐。”他说。我寻思着,难道他会说我跟这里格格不入,或者问我是否要帮助吗。“我是不是认识你?”他说。
我审视着他那一头前长后短的金发——这跟我熟识的乡下小伙没有半点相似之处,乡下小伙个个活像被剪了毛的绵羊。他身穿灰色长裤,一尘不染的白衬衣,系着黑领带,拎着一只薄薄的公文包。他的手指颇为纤长。
“我不这么认为。”
“你有某种气质……很眼熟。”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的脸上不禁泛起了红晕。
“我……”我结结巴巴地说,“我真的不知道。”
一抹笑意浮上了他的唇,他说:“如果我说错了话,请别介意。不过你……你……你是在大约十年前从纽约坐一列火车到这里来的吗?”
怎么回事?我的心猛跳起来。他怎么知道?
“你是……妮芙?”他问道。
我于是恍然大悟:“哦,我的上帝啊……‘德国仔’,是你!”
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1939年
我站起身,“德国仔”把公文包一扔,一把将我搂进怀中。我感觉到他那强健的双臂,有点含胸而又温暖的胸膛。他紧紧地搂住我——还从未有人搂我如此之紧。在这座富丽堂皇的大堂里拥抱这么久,也许很有点不妥,人们都在瞪大眼睛盯着瞧。但生平第一次,我不在乎。
他把我从怀里放开,好端详我的面孔,摸摸我的脸颊,又再次把我拉到身旁。隔着他的条纹衬衣,我感觉到他的心跳得跟我一样快。
“在你脸红的一刹那,我就明白了,你看上去一点也没有变。”他轻抚着我的头发,仿佛轻抚皮草,“你的头发……颜色变深了些。你不知道我曾经多少次在人群中找你,也不知道我曾经多少次以为见到了你的背影。”
“你告诉过我,你会找到我的。”我说,“还记得吗?那是你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很想……我试过了。但我不知道去哪里找,接着发生了许多事情……”他难以置信地摇摇头,“真的是你吗,妮芙?”
“嗯,是的……但我不叫妮芙了,”我告诉他,“我叫薇薇安。”“说到这事,我也不叫‘德国仔’了,不叫‘汉斯’,我叫‘卢克’。”
我们都放声大笑起来,笑我们共同的经历是多么荒谬,也笑久别重逢是多么欣慰。我们紧攥着对方的手不放,好似两个从海难中生还的幸存者,惊讶着我们居然双双熬过了大劫。
一大堆问题涌上了喉头,我反而说不出一句话来。我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德国仔”(现在是卢克了)说道:“这太疯狂了,但我不能久留,我有个演出。”
“一个‘演出’?”
“我在这家酒吧弹钢琴。这份差事还不坏,如果没人喝醉的话。”
“刚才我正想进酒吧呢。”我告诉他,“我的朋友们在等我。我们说话这会儿,他们说不定已经喝得醉醺醺了。”
他拿起公文包。“真希望我们可以溜掉。”他说,“去个什么地方聊一聊。”
我也一样——但我不愿意让他为了我危及他的工作。“我会等你演出结束,然后我们再聊。”
“等那么久,真是要我的命啊。”
我跟他一起进了酒吧,莉莉和小艾双双抬起头,脸上满是好奇。屋子里一片朦胧、烟雾蒙蒙,配备着带花朵图案的紫色长毛绒地毯和坐满了人的紫色皮质长椅。
“真有你的,姑娘!”理查德说,“你可一点也没有浪费时间呢。”
我在他们那桌的一张椅子上坐下来,按照服务生的建议点了一杯“金菲士”,全部心思都落到了“德国仔”的手指上——从这里,我可以望见他十指翻飞,灵巧地从琴键上拂过。他勾下头,闭着眼睛,用清亮的嗓音低声唱起来。他弹奏着人人皆知的歌曲——格伦·米勒、阿蒂·肖和格伦·格雷的音乐,比如《棕色小壶》和《天堂可以等》之类经过改编、改头换面的歌曲,又为坐在酒吧高脚凳上、头发斑白的男人们演奏一些流行的老歌。他不时从公文包里取出乐谱,但大多数时候似乎还是不看乐谱靠记忆弹奏。酒吧里有一小群上了年纪的女人,手握着皮夹,头发精心做过,也许是从郊区或外地远道来城里购物的。当他叮叮咚咚弹起《月光小夜曲》时,她们露出了笑意,叽叽喳喳地聊起来。
众人的闲谈一波波传进我的耳朵,可惜遇到我本该答话或者给笑话捧场的时候,就时不时地冷场——我压根儿没专心听。我怎么专心得起来?“德国仔”正借琴表意,而此时此刻,如在梦中,我听懂了他的心声。这一路走来,我一直如此孤独,活生生与过去一刀两断。无论我多么努力去试,却总觉得陌生而格格不入。可是现在,我竟碰巧找到了同气连枝的局外人,一个无须言语便与我心意相通的人。
众人喝得越多,点的歌就越多,“德国仔”的小费罐也越涨越高。理查德的头已经埋进了莉莉的颈窝,“小艾”几乎坐到了一个男人怀里——那男人头发花白,是从酒吧另一头逛过来的。“《飞越彩虹》,”她高喊一声,“你知道那首歌吗?那部电影里的?”
“德国仔”点点头,微微一笑,十指从琴键上拂过。从他弹曲的模样我看得出,以前一定有人点过这首歌。
当理查德大惊小怪地看表时,离他收班的时间只剩下半小时了。“见鬼,恕我言辞粗俗。”理查德说,“时间不早啦,明天我还要去教堂呢。”
大家哄堂大笑。
“我也准备上床睡觉了。”莉莉说。
小艾窃笑道:“什么‘睡叫’?”
“我们赶紧走吧。我还得去取我放在你房间里的玩意儿。”理查德对莉莉说,边说边站起来。
“什么玩意儿?”她问道。
“知道吧,那玩意儿。”他说着对小艾使个眼色。
“他得去取那玩意儿。”小艾醉醺醺地说,“那玩意儿啊!”
“我还不知道旅舍房间会放男人进去。”我说。
理查德搓着拇指和食指:“轮子沾点油水,车才跑得快。如果你听得懂我的意思。”
“接待员不会拒绝油水。”莉莉点破他的意思,“还是告诉你一声的好,说不定你想跟那边那位白马王子一起共度欢乐时光呢。”她和小艾笑得乐不可支。
我们约好次日中午在女子旅舍的大堂碰头,他们四人便起身离开。不过大家又改了主意,理查德知道一间深夜两点才打烊的酒吧,他们这就动身去那里。两个姑娘穿着高跟鞋摇摇晃晃,偎在男人身上东倒西歪,两个男人倒似乎万分乐意让她们靠一靠。
刚过午夜时分,酒店外的大街灯火通明,却空无一人,仿佛布置妥当、正在等待演员的舞台。昔日的“德国仔”眼下成了什么人,我几乎一无所知,他的家庭和少年时代我也一无所知。但这并不重要。我不在乎带他回房间看上去多么不妥,我只想跟他多待一会儿。
“你确定吗?”他问道。
“非常确定。”
他往我手里塞了些钞票:“拿去吧,给接待员,是我收到的小费。”
四周寒气袭人,“德国仔”把他的外套披到了我肩上。我们牵手而行,感觉再自然不过。越过低矮的楼房望去,点点繁星在丝绒般的天空中闪耀。
到了前台,接待员说(现在接待员换成了一个年纪大的男人,粗呢帽遮住了他的面孔):“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吗?”
奇怪的是,我一点也不紧张:“我的表哥就住在城里,可以带他上去坐一坐吗?”
接待员透过玻璃门打量着站在人行道上的“德国仔”:“表哥,是吧?”
我从办公桌上递过去两美金钞票:“多谢你了。”
接待员用指尖把钞票拨过去。
我向“德国仔”挥挥手。他打开门,向接待员行个礼,跟着我进了电梯。
在我那间小屋诡异朦胧的灯光下,“德国仔”解下皮带,脱下衬衣,挂在唯一的一张椅子上。他穿着背心和长裤在床上舒展四肢,背对着墙。我倚着他,感觉着他那紧贴着我的身躯。他温暖的气息拂上我的脖子,他的手臂搂着我的腰。我琢磨了片刻:他会不会吻我呢。我希望他吻我。
“这是真的吗?”他低声说,“这不可能,不过我一直梦想着这一天。你呢?”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从来不敢想会有与他重逢的一天。在我的经历之中,当你失去某个在乎的人,他们便会杳然无踪。
“过去十年里,你遇到过的最妙的一件事是什么?”我问。
“再次见到你。”
我微微一笑,紧贴着他的胸口:“这件不算。”
“第一次遇见你。”
我们都笑了:“这件不算。”
“嗯,除此之外,”他若有所思地说,嘴唇贴着我的肩膀:“除此之外还有别的事吗?”他将我拉近了些,一只手搁在我的腰上。尽管我从未有过这种经历(连单独跟男人待在一起也没有几次,更别说跟一个只穿背心的男人在一起了),我却并不紧张。他吻我时,我整个人都在震颤。
过了片刻,他说:“我想,最妙的是发现我自己还有些专长,在弹钢琴方面。我一度是个空心人,没有自信,弹钢琴让我在世上有了立足之地。嗯……我生气、难过,甚至开心的时候,就可以弹钢琴。连我自己也难以说清自己的感受时,琴声却可以替我传情达意。”他轻笑一声,“听起来很荒唐,对吧?”
“不荒唐。”
“你呢?你最妙的经历是什么?”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问他这个问题,因为我自己答不上来。我支起身,盘腿坐到小床的床头。“德国仔”也挪了挪,在床头另一边靠着墙。我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我告诉他,自己在伯恩家是多么孤独、多么饿,在格罗特家是多么悲苦。我告诉他,我多么感激尼尔森夫妇,但与此同时,有时候在他们身旁,我又感觉多么按部就班。
“德国仔”则把他离开格兰其大厅后的遭遇告诉了我。与农夫和他妻子同住一个屋檐下的生活果然跟他担心的一样糟。他们让他睡在牲口棚的干草堆上,如有怨言,就会挨打。他在伺候干草的时候出了意外,肋骨骨折,农夫夫妇却一直没有叫医生。“德国仔”跟他们一起生活了三个月,终于逃跑了。因为一天早上,农夫把他从梦中揍醒,说是一只浣熊钻进了鸡舍。“德国仔”又痛又饿,肚子里长了寄生虫,一只眼睛还感染着,结果倒在前往城里的路上,被一位好心的寡妇送进医院去了。
但农夫说服了当局,声称“德国仔”是个不良少年,必须严格管教,于是当局又把“德国仔”送到了农夫家。“德国仔”又逃跑了两次,第二次恰逢暴风雪,而他居然没有冻死,也算是一桩奇迹。他撞上了邻居的晾衣绳,结果救了他一命。次日早晨,邻居发现了牲口棚里的“德国仔”,跟农夫做了笔生意,用一头猪换来了“德国仔”。
“一头猪?”我说。
“我敢肯定他觉得这笔生意很划得来,那头猪可肥了。”
用猪换回“德国仔”的农夫名叫卡尔·梅纳德,是个鳏夫,儿女已经长大成人。他让“德国仔”干杂活,但也送他去上学。当“德国仔”对鳏夫的亡妻曾经弹过、现在却已积满灰尘的立式钢琴感兴趣时,农夫请人给钢琴调了音,又找了个老师到农场教授“德国仔”。
十八岁的时候,“德国仔”搬到了明尼阿波利斯。他对在乐队和酒吧弹钢琴的活儿来者不拒,找到一宗就接一宗。“梅纳德想让我接手农场,但我知道我不是那块料。”他说,“说实话,我很感激自己有份能派上用场的本事,也很感激能自力更生。长大成人真是一种解脱。”
我还从未这么想过,但他没有说错:长大成人确实是一种解脱。
他伸手轻抚着我的项链:“你还留着呢,真是让我心有所信呢。”
“信什么?”
“上帝吧。不,我不知道。生存。”
清早五点左右,窗外的夜色渐渐透出熹微的晨光。他告诉我,八点钟他要去班纳街的新教圣公会教堂为礼拜演奏管风琴。
“你想到时候再走吗?”我问道。
“你希望我留下吗?”
“你怎么想?”
他靠墙伸个懒腰,把我拉到身旁,再次贴着我蜷起来,用胳膊搂着我的腰。躺在那儿与他呼吸相闻,我能听出他沉入梦乡的一刻。我闻着他身上的须后水香、发油香。我伸手握住他的手,攥住他修长的手指,与他十指交缠,回想着命运是如何引我一步步走到他身边。如果此行我没有来,如果我已经先行吃过晚餐了,如果理查德把我们带去了另外一家酒吧……这盘棋有千万种下法。但我不禁寻思,我所经历的一切都通向今天这一步。如果没有被伯恩夫妇挑中,我就不会落到格罗特家,遇见拉森小姐。如果拉森小姐没有带我结识墨菲太太,我就永远不会遇见尼尔森夫妇。如果我没有与尼尔森夫妇一起生活,与莉莉、小艾一起上大学,我就永远也不会到明尼阿波利斯过夜——很有可能,永远也不会再与“德国仔”重逢。
我的一生,感觉处处偶然,一次次偶然地失去,一次次偶然地相遇。然而生平第一次,我感觉眼前仿佛宿命。
“嗯,”莉莉追问道,“出了什么事?”
我们正在回赫明福德的途中,小艾在后座上摊手摊脚哼哼唧唧,戴着一副墨镜,脸色泛青。
我打定主意不松口:“没出什么事啊,你那边怎么样?”
“别转移话题,姑娘。”莉莉说:“不管怎么说,你是怎么认识那小子的?”
我已经打好了腹稿:“他到店里来过几次。”
莉莉将信将疑:“他去赫明福德做什么?”
“他卖钢琴。”
“哼。”她显然并不相信,“好吧,你们俩似乎很合得来嘛。”
我耸耸肩膀:“他人品不错。”
“话说回来,弹钢琴的能挣多少?”后座上的小艾说。
我真想让她闭嘴。但与此相反,我深吸一口气,轻描淡写地说:“谁知道?我又不会嫁给他。”
十个月后,在路德会恩典堂的地下室里,对二十多位婚礼来宾复述完这段对话之后,莉莉举杯祝酒。“致薇薇安与卢克·梅纳德,”她说,“祝他们永远琴瑟和鸣。”
明尼苏达州,赫明福德县,1940—1943年
在别人面前,我叫他卢克,但对我来说,他永远是“德国仔”。他叫我“薇薇”——听上去有点像“妮芙”,他说。
我们决定在赫明福德安家,好让我经营商店。我们会在离尼尔森家几个街区的小街上租个小屋,楼下有四间房,楼上一间房。碰巧赫明福德学校要雇个音乐老师(也许尼尔森先生也帮了点忙,他可能在扶轮社聚会上跟校长提了几句)。“德国仔”没有扔掉明尼阿波利斯大饭店里的周末演出,星期五星期六晚上我就陪他同去,在酒店里吃晚餐,同时听他演奏。到了星期天,他则在路德会恩典堂弹奏管风琴,接替原来那个死活不肯动脚的风琴手——那位风琴手听了人们的劝告,觉得是时候退休了。
当我告诉尼尔森太太,“德国仔”已经向我求婚时,她皱起了眉。“我还以为你说过,你根本不想嫁人呢。”她说,“你才二十岁。你的学业怎么办呢?”
“学业怎么了?”我说,“我的手指上多了枚戒指,不是一副手铐。”
“大多数男人希望自己的妻子守在家里。”
当我把这些话讲给“德国仔”听时,他哈哈大笑起来:“你当然得去拿个学位啦。那些税法可复杂得很!”
两个人能有多南辕北辙,“德国仔”和我就有多南辕北辙。我实际而审慎,他却冲动而直接。我习惯在太阳升起前起床,他却把我硬拽回床上。他完全没有数学天赋,对商店记账也一窍不通,而我在家算账,支付税费。在遇见他之前,我喝酒的次数用一只手就数得过来,他却喜欢每晚喝杯鸡尾酒,声称这样能让他放松,也让我放松。因为在农场的经历,他用起锤子钉子来得心应手,但他经常半途而废。正值冰雪肆虐之际,防风窗却堆在角落里,一只漏水的水龙头被拆开来,零件散得满地都是。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找到你了。”他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而我也难以置信。仿佛在我的昔日之中,有一段重获了新生,与它一起醒来的是我曾苦苦压抑的一切感受:失去太多的哀恸,无人可诉的哀恸,把一切藏在心里的哀恸。但“德国仔”就在一旁见证,他知道我是谁。我无须戴上假面具。
星期六早晨,我们起床的时间会比我一个人时迟一些。商店到十点钟才开门,“德国仔”也用不着非去哪里。我在厨房里煮好咖啡,把两只热气腾腾的马克杯端回床上,我们在柔和的晨光中一起待上好几个小时。无比渴盼再加上得遂心意,我简直如在云端,盼着触碰他那温暖的肌肤,感受肌肤之下的筋腱与肌肉,它们噗噗脉动,生气勃勃。我依偎在他的臂弯里,在他的膝盖窝里,他弓起身子贴着我,呼吸轻拂我的脖子,手指抚过我的轮廓。我从未有过这种感觉:久久回不过神,懒洋洋,慢悠悠,恍恍惚惚,心神不定,只顾当下。
“德国仔”告诉我,就算当初流落街头,他也从未有过在明尼苏达州时那种孤独的感觉。在纽约,男孩们总是互相开些恶作剧玩笑,把吃的穿的凑起来。他怀念拥挤的人群,怀念混乱和嘈杂,怀念黑色T型车咔嗒咔嗒地开过鹅卵石街道,怀念街头摊贩烘焙花生糖的香味。
“你呢……你曾经希望重回往昔吗?”他问。
我摇摇头:“我们的生活太苦了,我对那地方没什么幸福的回忆。”
他将我拉到身旁,用手指沿着柔软白净的前臂下方轻抚着:“你的父母曾经觉得幸福吗,你觉得呢?”
“也许吧,我不知道。”
他把发丝从我的脸上拨开,用手指抚摸着我的下巴轮廓,说道:“有了你,我在哪里都会觉得幸福。”
尽管他就爱说这种话,我却相信是真话。这段情让我突然多了一双慧眼,于是我心知,我自己的父母在一起时从未觉得幸福,也许无论怎样也永远不会幸福。
十二月初一个温暖的下午,我在店里跟眼光敏锐的会计经理玛格丽特一起查订货。收据和表格摆得满地都是,我正一边琢磨要不要比去年多订些女装长裤,一边端详产品目录里的流行款和Vogue(一本综合性时尚生活类杂志)杂志、Harper's Bazaar(一本高端时尚杂志)杂志。收音机的音量开得很低,播着摇摆乐,这时玛格丽特抬起一只手,说道:“等等,你听见了吗?”她急匆匆地向收音机奔去,扭动旋钮。
“现在重播一则特别报道。罗斯福总统今天发表声明称:日军空袭了夏威夷珍珠港,并对瓦胡岛上所有海军及军事活动发动了进攻。目前伤亡人数不详。”
就这样,一切天翻地覆。
几个星期后,莉莉到店里来看望我,她的眼圈泛红,泪水濡湿了脸颊。“理查德昨天乘船出发了,我甚至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们只给了他一个编了号的邮寄地址,让人看不出一点头绪。”她一边用皱巴巴的白手帕捂着脸哭,一边说,“我还认为这场蠢兮兮的仗该打完了呢。为什么我的未婚夫一定要去打仗?”我抱住她,她紧搂着我的肩头不放。
一时间,鼓励人们参军拥军的海报遍地开花。许多物品转眼成了配给品:肉类、奶酪、黄油、猪油、咖啡、糖、丝绸、尼龙、鞋。面对薄薄的蓝色小册子,我们的经营之道整个变了样。我们学会了给配给票找零:红色配给票就给红色代币当找零(用于肉类和黄油),蓝色配给票就给蓝色代币当找零(用于加工食品)。那些代币是用压缩木纤维做成的,大小跟十美分硬币差不多。
在店里,我们募集女人们没用过几次的丝袜,以供降落伞和绳索之用,同时募集金属罐和钢制品,以供回收废金属之用。收音机里一天到晚播放着《布基伍基舞会》那首歌。为了紧跟时代气氛,我调整了进货,订购了大批礼品卡、薄薄的蓝色航空邮简、几十种大小各异的美国国旗,还有包装好的牛肉干、保暖袜和一副副纸牌,供大家寄到海外。店里上货的伙计铲起了车道,送起了杂货和包裹。
跟我同一个班毕业的男生们纷纷参军开拔,每星期都有一场道别聚会,要么在教堂地下室,要么在罗克西大厅,要么在某人家中。朱迪·史密斯的男朋友道格拉斯就在第一拨里。满十八岁那天,他去了征兵办公室,报名参了军。紧接着轮到急性子的汤姆·普莱斯,他出发之前,我还在街上遇到他,他告诉我参军也没坏处——打仗会送你去旅行,送你去闯荡,还能领着薪水跟一大群人瞎混。我们没有谈打仗的风险,但我想象的是个卡通版,子弹翻飞,每个小伙都是超级英雄,在枪林弹雨中疾步飞奔,所向披靡。
我班上足足四分之一的小伙子志愿参了军。等到开始征兵以后,越来越多小伙子收拾行装离开了。有些平足、严重哮喘和半聋的小伙子漫无目的地在商店过道里晃悠,我不禁替他们难过:这些小伙子的哥们儿都走了。身穿着便服,他们似乎有些迷茫。
“德国仔”却没有随大溜。“让他们来找我吧。”他说。我不愿相信他会被征召,“德国仔”毕竟是一名老师,教室需要他。但没过多久,局势就已经明了,“德国仔”入伍只是迟早的事情。
“德国仔”动身前往亨内平县斯内灵堡进行入伍训练的那一天,我取下脖子上那条项链的克拉达十字架,用一块毛毡裹起来,塞进他胸前的口袋,告诉他:“这样我就会守在你左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