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见《马太福音》第14章第25节:“耶稣在海面上走,往门徒那里去。”
[26]据《马太福音》第22章第15至21节,法利赛人想用耶稣的话陷害耶稣,便问他可否纳税给恺撒。耶稣问:上税的钱币上的像和号是谁的?人们答以是恺撒的。耶稣便说了这句话。
[27]这是一个谜语的前半段,后半段是:“黑黑的籽儿,白白的地儿。/这谜语,你能破,我就给你喝。”(谜底:写信。)
[28]、〔29〕 这个谜语见P.W.乔伊斯着《我们今日在爱尔兰所说的英语》一书。斯蒂芬把词句改得简练了,而且因对其亡母有着负疚感,故把原谜底中的“母亲”改为“奶奶”。原来的谜语和谜底是:“我猜谜,猜个准儿:/昨晚我看见了啥?/风儿刮,/公鸡打了鸣。/天堂那些钟,/敲了十一点。/我可怜的灵魂,/该升天堂啦。”(谜底:狐狸在冬青树下埋葬它的母亲。)
[30]在《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一书第5章的末尾,克兰利曾对斯蒂芬说:“在这个臭狗屎堆的世界上,你可以说任何东西都靠不住,但母亲的爱可是个例外。……她的感觉至少是真实的。”
[31]高隆班(约543——615),爱尔兰人,凯尔特族基督教传教士。他不畏迫害,辗转在欧洲各地传教。他生性暴躁,在瑞士传教时曾放火焚烧过异教的教堂。死后被教皇封为圣徒。为了阻止他外出传教,他母亲曾横卧在家门口。
[32]在第1章中,勃克·穆利根曾对海恩斯说,斯蒂芬用代数运算出了莎士比亚与哈姆莱特及其父王亡灵的关系。现在斯蒂芬想起了穆利根这番话,然而这里的词句与前文略有出入。
[33]摩利斯一词源于摩利斯科,意为“摩尔人的”。摩尔人是在非洲西北部定居下来的西班牙、阿拉伯及柏柏尔人的混血后代。
[34]中世纪西欧人将阿拉伯哲学家伊本·路西德(1126——1198)的名字拉丁化了,称他为阿威罗伊。他属于摩尔族,是出生在伊斯兰教徒统治下的西班牙哲学家。他提出“双重真理”一说,对西欧中世纪和十六至十七世纪哲学和科学摆脱宗教束缚而获得发展,有过一定的影响。摩西·迈蒙尼德(1135——1204),出生于伊斯兰教徒统治下的西班牙的犹太族哲学家。他企图调和亚里士多德哲学和犹太主义。主要着作有用阿拉伯文写成的《迷途指津》。十三世纪传入西欧译为拉丁文后,对经院哲学家如托马斯·阿奎那等影响甚大。
[35]阿威罗伊和迈蒙尼德被控用“巫镜”(水晶球或盛满了水、表面发光的容器)进行占卜。
[36]“世界之灵”是意大利哲学家、天文学家乔达诺·布鲁诺(1548——1600)在《关于原因、原则和一》中使用过的词。他将亚里士多德的二元论演绎成一元论。
[37]参看《约翰福音》第1章第5节:“光在黑暗中照耀,而黑暗却不能理解它。”光指耶稣(见《约翰福音》第8章第12节:“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会得着生命的光……”),黑暗指世人。这里,作者把原话颠倒过来了。
[38]原文为拉丁文。按主生格讲是“母爱”,按宾生格讲是“爱母”。
[39]这里,作者把天主教《圣三光荣颂》的下半段拆开来引用了。全文是:“天主父,天主子,天主圣神,我愿其获光荣。厥初如何,今兹亦然,以迨永远,及世之世,阿门。”
[40]斯图亚特家族自一三七一年起为苏格兰王室,一六○三年起为英格兰王室。一六八五年詹姆斯二世继位,一六八八年被黜,逃到爱尔兰,次年用贱金属铸币,后成为罕见的收藏品。
[41]这里,作者把天主教《圣三光荣颂》的下半段拆开来引用了。全文是:“天主父,天主子,天主圣神,我愿其获光荣。厥初如何,今兹亦然,以迨永远,及世之世,阿门。”
[42]指刻在羹匙柄上的十二使徒的像。
[43]据《新约·使徒行传》第15章第7节:“彼得就起来,说:‘诸位弟兄,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要我把福音的信息传给外邦人,好使他们听见而相信。’”从此,使徒们不但向犹太人,也向外邦人(即非犹太人)传教。
[44]这里,作者把天主教《圣三光荣颂》的下半段拆开来引用了。全文是:“天主父,天主子,天主圣神,我愿其获光荣。厥初如何,今兹亦然,以迨永远,及世之世,阿门。”
[45]圣詹姆斯(或圣雅各)的圣祠坐落在西班牙的康波斯帖拉。中世纪的香客到此朝圣回去时,在附近拾一枚扇贝佩戴在帽子上作纪念。贝壳又是金钱的象征。
[46]故事发生的这一天是六月十六日。这所私立学校每半个月发一次薪。这是斯蒂芬第三次领薪水,说明他是从五月初开始执教的。
[47]“倘若年轻人有经验”是意大利一句谚语的前一半。被省略的后一半是:“而老人有精力,则世上无难事。”“只要把银钱放在你的钱袋里”是莎士比亚的悲剧《奥瑟罗》中的坏蛋伊阿古挑唆威尼斯绅士罗德利哥为非作歹时所说的话,见第1幕第3场。迪希只是从字面上来理解此语。
[48]凯尔特族是公元前一千年左右居住在欧洲莱茵、塞纳等河流域的一个部落。其后裔今散布在法国北境、爱尔兰岛、苏格兰高原、威尔士等地。凯尔特族分布的地区虽广,但从未形成一个帝国,所以也不会这样夸口。“太阳是永远不落的”一语,最早是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约公元前484——前430/前420)说的,他指的是波斯帝国。到了近代,英帝国也曾这样自诩过。参看第12章注〔138〕。下文“他用……指甲”诸本均接排。这里系按海德一九八九年版分段。
[49]康斯坦丁·P.柯伦和詹姆斯·H.卡曾斯分别为乔伊斯在都柏林的朋友和熟人(均见艾尔曼所着《詹姆斯·乔伊斯》第151页)。麦卡恩和坦普尔均为《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第5章中的人物。拉塞尔,参看第3章注〔109〕。弗雷德·瑞安,参看第9章注〔179〕。T.G.凯勒是乔伊斯在都柏林的一个文友(同上书第164页、200页)。乔伊斯曾于一九○四年做过麦克南太太的房客(同上书第151页)。
[50]艾伯特·爱德华(1841——1910),维多利亚女王的长子,出生一个月即被其母封为威尔士亲王。女王于一九○一年去世后,他成为大不列颠和爱尔兰国王,即爱德华七世。
[51]丹尼尔·奥康内尔(1775——1847),十九世纪英国下院中第一位爱尔兰民族独立领袖,毕生为爱尔兰人信仰天主教的自由和废除英、爱联合议会,建立独立的爱尔兰议会而奋斗。他曾成功地在爱尔兰境内各地组织一系列群众集会,因而于一八四四年以阴谋煽动叛乱罪被捕,监禁三个月。这里,迪希却将英政府当局把他斥为“煽动者”一事说成是天主教的主教、教长们所为。
[52]自一八四五年起,爱尔兰人民的主食土豆便歉收,一八四六、一八四七年间很多人死于大饥荒。
[53]橙带党(原名奥伦治党)是爱尔兰新教徒组成的一个政治集团,旨在维护新教及其王位继承权。一七九五年,该党在爱尔兰和英国各地秘密组成分支,加强抵制爱尔兰自治法案,坚决反对地方自治。橙带党初成立时,曾反对将爱尔兰议会并入英国议会。然而那时的爱尔兰议会反正是操纵在信仰新教的英国殖民者手里的,所以他们反对联合议会,与爱尔兰人民开展的主张废除联合议会的民族主义运动,其意义迥然不同。
[54]芬尼是爱尔兰古部落名。芬尼社是由爱尔兰革命家詹姆斯·斯蒂芬斯(1825——1901)所领导的小资产阶级秘密革命组织,主张推翻英国统治,废除大地主所有制,建立共和国。该组织是一八五七年在美国成立的,不久即在爱尔兰本土展开反英活动。一八六六年十一月斯蒂芬斯因内奸告密被捕,关在都柏林的里奇蒙监狱里。不出几天,芬尼社成员就在看守女儿的协助下,把他救了出去。次年二月,偷渡到美国,被选为在美国的芬尼社领袖。美国的芬尼社社员于一八六六、一八七○年和一八七一年三次越境至加拿大举行起义,均告流产。爱尔兰的芬尼社亦称爱尔兰共和兄弟会。这里,迪希是把芬尼社社员一词作为激进的共和党人的俗称来用的。
[55]此语出自橙带党纪念英国国王威廉三世(1650——1702)的祝酒辞:“纪念伟大的好国王威廉三世,他光荣、虔诚、不朽,拯救了我们……”威廉生在海牙,原为奥伦治亲王。一六八九年英国议会宣布信天主教的詹姆斯二世退位,威廉加冕为英格兰和苏格兰国王,并于一六九一年征服了爱尔兰。
[56]一七九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二十几个信天主教的爱尔兰农民在北爱尔兰阿马群首府阿马镇的钻石会堂聚会,以抗拒英国殖民者把全体爱尔兰天主教徒从该郡驱逐出去的勒令。他们遭到残酷屠杀,无一幸存。
[57]自十七世纪初起,英政府便没收了爱尔兰北部大批土地,凡是迁移到那里的英国殖民者,只要宣誓效忠于英王,并承认信新教的英王为宗教领袖,就能领到土地。从此,信天主教的爱尔兰当地农民便沦为佃农。后文中“被荒废的”,原文作black,也可译为“黑色的”、“险恶的”。
[58]“平头派倒下去”一语出自橙带党反对爱尔兰独立运动的一首歌。“平头派”指爱尔兰民族主义者。一七九八年,那些主张在爱尔兰实行共和制者,曾效仿法兰西革命者,也推成平头,故名。
[59]约翰·布莱克伍德(1722——1799)是爱尔兰议员。英国曾以晋升爵位为钓饵,要他投联合议会的赞成票,但他坚决抵制。后却在前往都柏林去投反对票的途中,遽然去世。其子约翰·G.布莱克伍德倒确实投了联合议会的赞成票,从而被封为达弗林爵士。这里,迪希把儿子的事写在父亲身上了。“所有的爱尔兰人都是国王的子嗣”是一句成语。
[60]原文是拉丁文,出自《旧约·诗篇》第25篇第8节。全句为:“耶和华是善良正直的,所以他必指示罪人走正路。”
[61]当郡是北爱尔兰东部一郡。十七世纪有大量移民涌入。阿兹是北爱尔兰的一个区,当时即属当郡。
[62]《一路坎坷,赴都柏林》是一首爱尔兰歌谣,写一个穷苦的农村少年行路时受尽侮辱、遭到抢劫的经历。
[63]“挫败”,马名,在英国新集市一年一度的赛马会中获一千畿尼奖金(1866)。小母马“跨越”在新集市的赛马中获二千畿尼奖金(1822)。“锡兰”在法国最着名的巴黎赛马中获大奖(1866)。
[64]“美反叛”是一匹名马,曾在位于都柏林西南的豹镇一年一度的赛马中获胜。